夢鴿庭審後對李某某哭喊:媽媽絕不放棄你
原標題:「中國好媽媽」夢鴿
在這場「超人氣」新聞事件中,夢鴿已經「搶鏡」其子成了主角。對於這宗案件,公眾擔心因為李家的特殊身份,李某某得到庇護,而夢鴿則擔心輿論干預司法,導致兒子遭受不公審判。那麼,夢鴿的言行救得了兒子嗎?
首席記者 楊江
47歲的中國著名軍旅歌唱家夢鴿女士因為愛子李某某涉嫌輪姦,自今年2月以來面臨著輿論壓倒性的批判。
8月30日,夢鴿終於打破其持續6個多月的沉默,向社會公眾做出了公開道歉,然而令她始料未及的是,本末倒置的道歉並未能消減她所面臨的壓力,質疑聲反倒因此高漲。
李某某的涉案,讓他的父親——中國另一位更富盛名的軍旅歌唱家——李雙江,同樣聲譽受損。
74歲高齡的李雙江至今保持沉默,與他的低調形成強烈對比的是,夫人夢鴿為救子使盡渾身解數,以至於給人留下了一個幾近「偏執」的印象。
因為名人效應,更因為夢鴿為救子展開的司法與輿論大戰,對這宗強姦案,中國社會乃至國際媒體都給予了高度的關注。
如今,在這場「超人氣」新聞事件中,夢鴿已經「搶鏡」其子成了主角,在網路社交平台上,她被人揶揄為「中國好媽媽」,亦有網民直言,是她害得自己的兒子被送上了審判席,並有可能因此令兒子失去了最後一個獲取輕判的機會。
圍繞這位母親的爭議,延伸並已經超越了其家庭教育的內涵。
孤獨的無罪辯護
8月28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法槌的敲擊聲宣告了這宗強姦案的開審,夢鴿救子也由此進入了總攻。
由於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中,包括李某某在內的4人為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法庭不公開審理此案,上百名媒體記者被拒之門外。
夢鴿以監護人的身份入庭。
這位母親以及她的律師團隊在被告人的方陣中顯得較為孤單,因為只有李某某以及他的辯護律師做出了無罪辯護,其餘4名被告的辯護人均作了有罪辯護,3名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當庭道歉,並有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明確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
多名被告做出了對李某某不利的供詞,被告魏某某的律師李在珂甚至提出法庭應該對這宗強姦案劃分主從犯。這讓夢鴿怒不可遏,當庭與李在珂發生了衝突。
由於是不公開審理,庭後經由各種途徑傳遞出來的消息顯得有些零散而不完整。
北京海淀區檢察院指控,2013年2月17日5時許,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在海淀區某酒吧包間內與被害人楊某某飲酒後,將其強行帶至某大廈房間內,以暴力毆打手段先後強行與楊某某發生性關係,並造成其左眼上瞼、鼻背部片狀皮下出血,左顳部及左顴部片狀皮下出血等輕微傷情。檢察院認為,李某某等5人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且系輪姦,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刑事責任。檢方同時提請法庭注意,本案中4名被告人犯罪時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一名被告人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同案犯,系有立功表現,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為預先張揚,對李某某的無罪辯護,人們並不感到意外,只是,夢鴿聘請的律師陳樞、王冉並沒有出示「顛覆性」的證據。
李某某當庭否認自己曾毆打併性侵受害人。這名16歲的少年稱自己並未與楊女士發生性關係,進入賓館房間後,是受害人自己把衣服脫了,躺在靠近廁所的床上,而他當時坐在靠窗戶的椅子上玩手機,同伴說讓他先來,他說不來,後來玩手機玩睡著了。
案發至今,李某某的角色幾度轉換,從「強姦」到「嫖娼」再到現在的「沒嫖成睡著鳥」。對於翻供,李某某稱是因為遭受了公安的逼供、誘供,有30多個小時不讓他睡覺,對方威脅自己不承認就判十年,「這輩子你就完了」。而對於在口供上簽字,李某某表示自己不簽會被認為態度不好,會被重判,所以就簽了。
夢鴿團隊出具了一份物證鑒定書,該鑒定是法醫對楊女士血樣及其衣物上的精斑血液的檢測結果,檢測到的DNA只來自王某和魏小某。王冉稱,依此可判斷李某某沒有與楊某發生性關係。
由於法庭擇日宣判,對於物證等關鍵要據,目前尚無法得到公檢法系統的說法,值得注意的是,庭審過程中魏某某指控李某某在車內打了楊女士幾個耳光,到賓館後王某又毆打過楊女士,並且李某某首先脫去了楊女士的衣服,第一個和楊女士發生了性關係。
被告張某的供詞也與魏某某形成了交叉印證,他同樣證實,李某某在車上打了楊女士嘴巴,在房間內,李某某和王某脫去了楊女士的衣服,李某某首先和楊女士發生了性關係。張某還稱楊女士在房間內曾去撞牆角。
被害人楊女士以精神狀況需要接受治療為由拒絕出庭,法庭核准,公訴人提供的她的證詞內容為,5個人都與她發生了性關係,李某某是第一個,且她的衣服主要是李某某脫的,過程中,她沒有反抗和呼救,因為此前已遭到毆打,李某某還曾威脅要打死她,所以感覺呼救也沒有用。
楊女士表示,自己在酒吧時被李某某灌了很多酒,從在酒吧開始就不是很清醒,沒什麼意識,在隨後出去吃飯時還一度去衛生間嘔吐,她認為自己在李某某試圖把她帶出酒吧時,曾表達過不願意,但沒有用,在車上她清醒過來,求李某某讓她走,但遭到了對方拒絕,稱今天晚上你就是我們的了,現在說什麼都白費。
楊女士在證詞中也提到,感覺被強姦受辱後不想活了,就用頭撞電視櫃,但撞了一下後就有兩個人過來按著她。
魏某某的辯護律師李在珂認為這起案件是由嫖娼演變為強姦的,「5名被告人與楊女士都有性行為,只不過有的是未遂,但李某某不是未遂。」
對這場庭審,夢鴿足足準備了半年,可以說,這是她救子的關鍵一役,因此當魏某某以及李在珂做出對李某某不利的言詞後,夢鴿坐不住了。
她指責李在珂因為曾想代理李某某案,遭拒後報復,誤導魏某某「作偽證」。
越來越噁心的輿論戰
其實,平心而論,無論李某某最終「罪」與「非罪」,站在一個母親的情感立場上,夢鴿都是這宗案件的受害者之一。母愛是偉大的,救子也是天經地義,但以母親之名所施的行為並不意味著一定對子女有益,夢鴿的愛也正因此飽受爭議。
夢鴿,原名劉清娣,1966年生於湖北沙市,1992年進入總政歌舞團,代表作《祖國永遠祝福你》。1990年,24歲的夢鴿與年長她27歲的李雙江在北京成婚,李雙江——這位因《紅星照我去戰鬥》而家喻戶曉的歌唱家此前曾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
夢鴿曾自述,當年,她和李雙江的孩子來之不易。在1996年生育李某某之前,夢鴿曾有過兩次痛苦的胎死腹中的經歷。孕育的艱辛、獨子,再加之老來得子,讓這對夫婦對李某某寄予很高的期望。李某某的成長過程可謂一路星光照耀:4歲學鋼琴、8歲練書法、10歲參加冰球比賽……這個在紅歌下長大的孩子琴棋書畫樣樣精通。
李雙江夫婦曾認為他們給予孩子的都是正面的教育,因此不會出現什麼問題,然而,自2012年開始,這個孩子便不斷被證實在溺愛中偏離了軌道。
2012年9月,李某某因為尋釁滋事被勞動教養一年,李雙江夫婦的家庭教育因此被輿論一致認為失敗的典型。
但夢鴿似乎並沒有正視這個問題,李某某提前三個月被釋放後,夢鴿夫婦為他改了名,甚至還給他換了一部更好的名車。
2013年2月22日,媒體曝光李某某涉嫌輪姦後,夢鴿曾對媒體有過一次表態,當時她說:「兒子犯下了大錯,該怎麼處理,我們就怎麼處理,根據法律事實來評判這個事。」她接著請求說:「兒子還是未成年人,希望得到媒體和大眾的寬容,將來他的人生有一個新的生存空間。」這番言論當即遭到抨擊,輿論認為夢鴿沒有對受害者楊女士表示出應有的歉意與關懷,反倒要求公眾對其子表示寬容。
輪姦案被曝光之初,夢鴿還是有幾個「支持者」的。知名媒體人楊瀾將李某某的問題歸結於勞教所致的「破罐子破摔」,清華大學法學院證據法研究中心主任易延友認為「強姦陪酒女比強姦良家婦女危害性要小」。但,他們都無一例外地受到大眾輿論的抨擊而後公開道歉。
夢鴿保持了相當長一段時間的沉默,她兩度更換律師,直至第三任律師陳樞、王冉接手,前兩任律師被解除代理合同後都表示「夢鴿的要求過高」。隨後的輿論戰就變得越來越令人噁心。
在演員與母親間切換角色
夢鴿疲於奔波,在演員與母親之間切換著角色。
8月28日庭審一結束,她就馬不停蹄赴劇場參加總政歌舞團成立60周年的演出,獻唱的曲目就是其成名作《祖國永遠祝福你》,在晚會上,夢鴿收穫了掌聲。
舞台上的笑容是短暫的,夢鴿與李在珂的爭辯延續到了庭後。
蘭和在微博中透露,夢鴿庭審後曾哭著對李某某喊話:「孩子,媽媽絕不放棄你。」
蘭和稱:「夢鴿從法院出來,與我通電話,哭了,這是她第一次在我面前哭。」而夢鴿之所以哭,是認為被別的被告的律師陷害,「她說,我一直相信事實,相信法律,沒想到法庭上被如此惡劣地做局,那麼多證據事實不顧,相關人員的犯罪事實就沒人去查,想方設法要把孩子置於死地。」
夢鴿開始反擊。8月30日,她接受媒體採訪,出示李在珂的部分簡訊內容——「我一直想找一個影響大的案子辦成功擴大在全國的知名度,為將來當全國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加分,可你沒有看中我……」、「我想看看你們笑過之後是如何哭的!」。
夢鴿出示的這部分簡訊內容真實存在,但卻被發現掐頭去尾脫離了語境,所謂「笑過之後如何哭」的簡訊實乃李在珂發給陳樞並抄送夢鴿的,目的是為回擊庭前會議上「陳樞和夢鴿對自己律所律師的嘲笑」。
面向公眾時,夢鴿同樣迴避了另一個重要的事實,那就是被告張某也做出了與魏某某同樣的證詞,且張某的代理律師並非李在珂。
夢鴿不滿於兒子以及家庭隱私的過度曝光,卻在指控楊女士時毫不顧及後者的隱私與處境,她的公開道歉也不為公眾接受,因為她一方面說兒子的錯誤是不可推卸的責任,但另一方面她又認為兒子沒有強姦,是「你情我願做了不好的事情」。
明明法院通告與李在珂都證實3名被告當庭認罪並道歉,但夢鴿卻無視這樣的事實,堅持認為孩子們只是認錯不是認罪。
明明對於非法證據問題,法院聽取各方意見經評議後認為本案證據收集程序合法,不存在非法證據。就連李在珂也認為不存在非法證據,但夢鴿卻堅持認為兒子受到了逼供與誘供。
雖然該案判決未出,但李在珂認為:結果已經無可逆轉,而夢鴿不能怪他,「夢鴿老師要生氣的話,只能生自己的氣。現在的結果是沒法逆轉的。要埋怨就埋怨在外圍出餿主意的某些律師。」
李在珂認為,這個案子走到今天,跟律師們出了餿主意是有關係的。「這個案子開始本來社會就很關注了,有些律師還頻繁在網上去發消息,說些有罪沒罪的,挑動(和大眾的)對立情緒,倒是滿足了一些律師的個人需求。」
「坑夢鴿的,我毫不客氣地說,是這些出餿主意的律師,還有那些在網上發消息的水軍。」李在珂說。
對兒子,她「非常欣慰」
儘管曾因尋釁滋事被勞教一年,儘管捲入輪姦重案,儘管已被社會公認為「問題少年」,但夢鴿心目中的兒子依然是「忠義」、「善良」的好孩子。
夢鴿的表現,讓人覺得她的母愛幾近偏執,不相信任何人,不相信任何不利的指控、證據,包括公檢法,她堅定地認為自己的孩子是陷入了一個巨大的陰謀、圈套,甚至包括不止一個的敲詐勒索的犯罪團伙。
夢鴿說,「造成了這樣的事情,錯在不該參與,錯在不該輕易相信別人。」她一方面指責酒吧向未成年人推銷酒精,另一方面卻無視自己長期以來放任未成年的孩子無證駕駛甚至醉駕、出入酒吧。
她眼中的兒子飲酒問題居然「就是一個本真的遊戲,誰輸誰喝……這樣的一種玩法,證明了孩子一種什麼呀?一種很單純的心態,就是歡樂。」
夢鴿堅定地認為楊女士就是一個在自己是否是處女的問題上都要對警方撒謊的不可信的女人,因此這個女人目的就是「敲詐」、「炒作」、「干預司法」,否則怎麼會在案發後兩日才報警。但她卻無視自己在案發6個月後才對她認為的「賣淫嫖娼」、「敲詐勒索」進行報警控告。
在這場控辯中,唯一讓夢鴿感到「非常欣慰」的還是他的兒子。夢鴿原話說,「他非常淡定,非常知錯,非常文明。在那裡的一切生活自理很強。」
對於兒子的未來,夢鴿覺得應該是「光明的」,「他的特長、能力在有關方面大家都了解。」「對我來講,我的兒子本質是忠厚、善良、熱情、愛勞動、愛學習的孩子。」
「孩子們做錯了這件事情而已。」她認為自己的兒子還小,「在這個事情發生的時候才16歲。」
如果宣判結果不利,夢鴿會堅持上訴,因為她相信她的孩子是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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