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歡之後,台灣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怎麼走?

相信前段時間大家都被台灣同性婚姻釋憲案刷屏了,大法官裁定「禁止同婚」違憲後,修法將交給立法院,要由立法院決定什麼時候修法,期限為兩年。但關於這其中的一些具體問題,比如法律到底要怎麼制定等,大家可能還有所疑惑。正好瓜瓜前段時間收到了小夥伴Anka Wu的投稿,就讓他來為大家解答一下這些疑惑吧。

5月24號,台灣地區大法官實現宣布禁止同性結婚違法的民法違憲,鼓舞了不少的支持者,國際媒體競相報道。而更讓人驚訝的是,大法官搬出了「日出條款」(注)要求台灣的「立法院」在2年內製定同婚法律,如逾期未完成,相同性別兩人可以向戶政機關提出婚姻登記,確立了也保障了台灣成為了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的地區。

| 註:日出條款為法律設定的緩衝期,規定法律要在多長的時間成立;與之相對的是「日落條款」,它為廢止法律提供緩衝期,以往台灣地區大法官的判決幾乎都採用日落條款。

在支持者的歡欣鼓舞后,台灣的同婚法案到底如何制定?下面是相關整理:

部門之爭——到底誰來制定?

制定者之一:立法院

· 台灣地區「立法院」

台灣地區最高立法機構是「立法院」,任何法律草案的通過都需要三讀才能成為法律。而在2016年12月26號,台灣同婚草案送進立法院通過一讀,送交朝野協商等待二讀,當時已經形成了兩個版本,第一個版本是民進黨尤美女委員為首的「民法派」,第二個版本是民進黨蔡易余委員的「專法派」,在下面的文章中將會論述。

制定者之二:行政院

·台灣地區「行政院」

5月24日,在大法官釋憲案之後,台灣「總統府」要求台灣地區「行政院」提出相關草案,而「行政院」是台灣最高行政機關,如果要制定法律也會提交草案送交「立法院」進行審查。目前由「行政院」秘書長陳美玲領先草案,最快明年初送交「立法院」審查。

而民進黨段宜康委員就抨擊蔡英文「已經打到第九局,又從第一局重新開始?」。他認為既然「立法院」的同婚草案將進行二讀,為何行政機關還要重新提草案,這是否是要把現有的草案推倒重來?

派系之爭——到底怎麼制定?

涉及範圍廣

如果要成立同婚法律,那將會涉及到台灣地區112種法律,356種條文,這些法律條文涉及「夫妻」、「父母」、「祖父母」等稱謂,由於同性伴侶不涉及相關稱謂,但需要讓同性伴侶納入相關的法律保障,例如最重要的涉及條文:

財經:

·自用住宅認定以「夫妻」等共同土地為計算基礎

·贈與稅中「父母」對子女婚嫁,贈與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勞動:

·婚嫁、喪假規定

·遺屬年金、勞工死亡新制退休金

·家庭照顧假

·育嬰假

醫療:

《人工生殖法》原適用對象為不孕夫妻

內政:

·戶籍資料中夫妻稱謂欄

·《戶籍法》父母稱謂

· 支持同婚民眾手舉標牌

「民法派」與「專法派」該選擇哪一個?

這兩派是台灣社會對於同婚草案的最大爭議,「立法院」通過一讀的草案分為兩個版本,一個版本是民進黨尤美女委員為主「民法派」,即修改少部分民法親屬篇文字,讓同性伴侶和異性伴侶享有相同權利,其精神為「一律適用性」(如圖:尤美女等版本整合修正版)。但這個版本的反對度最高,許多不支持同婚的人認為它修改了婚姻的定義,是不可接受的。

· 尤美女等版本整合修正版

另一個版本是民進黨蔡易余委員為首的「專法派」,在民法里新立同性伴侶法,將同性婚姻涉及的356種法律條文搬出另立專法,其精神為「區別照顧性」,但外界質疑立專法的本質是在修民法還未取得必要條件時的過渡法條,也被同志團體認為是歧視性法律,他們認為,如果修民法可以一步到位,為何要大費周章立專法。而在二讀時,「立法院」將逐條審查這兩個版本的法案。

·民進黨尤美女委員

但是這個版本「衝擊最小,最多人同意」。甚至部分反對同婚的團體都能夠對立專法妥協。包括國民黨主席洪秀柱和前台灣地區副領導人吳敦義都表示支持。

台灣同婚合法化的思考

台灣社會的主導文化是儒家文化為主體的漢文化,同時深受西方文化影響,成為東西文化的交融之地。而台灣的宗教環境寬鬆,佛教、道教、基督教的相關團體眾多,也形成了台灣多元文化並存的社會環境。放眼望去世界上20個將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同志婚姻合法的道路一般會經過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社會大多數成員能夠接納同性戀的存在,而這個部分台灣早已解決,認為同性戀是正常人已經成為全民共識。

第二階段則是討論同性婚姻是否合法化,而台灣在這個部分呈現的現況是均勢的,台灣智庫在2016年11月份所做的民調顯示有47.8%的民眾支持同性婚姻,41.7%的民眾不支持,其中女性的接受度高於男性,20-29歲的民眾的支持度是71.2%,隨著年齡的遞增,支持度越低,可以看出台灣贊成同性婚姻的人並沒有形成大多數。

而第三個階段則是怎麼讓同性婚姻合法化,是修改民法還是另立專法。台灣民意基金會在2016年12月份的調查,56%的民眾反對修改民法,37.8%的民眾贊成,同時,44%的民眾贊成立專法,43.9%的民眾反對立專法。

由此可見,台灣同婚法案在2年內的順利完成還需要各方的努力。

我們不再僅僅抬頭仰望觸手不及的彩虹,地上的彩虹也搭起來了,我想你們會很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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