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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神與人之間的中保[窄路3-3]

神的解決:耶穌基督本身(護教衛道小編註:此為前一章末尾遺漏部分)

先知(申命記18:18)祭司(希伯來書7:17、21-22)君王(啟示錄9:16)

對於人因有腐敗的心所引起的問題,神的解決辦法乃是在乎耶穌基督身上。因為神是聖潔、公義而公正的,惟有完全遵守祂的律法才可叫人有資格進天國。人那充滿罪惡的心使他無法完全地遵守神的律法了。

就在耶穌基督的位格上,神乃是地地道道的成為一個人,並且代表著祂的子民遵守了祂自己的律法,過著一種公義完善的生活了。

基督完完全全地遵守了律法,然後甘願為罪人而死了。神聖的正義必須得到滿足。違背神律法的罪乃招致了死亡的刑罰。「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

耶穌死的時候,祂就是承擔了神對罪惡所發的震怒、激憤和刑罰。基督是作罪惡的犧牲而死了,正是滿足了神聖的正義的要求,並且祂本身就這樣承擔了罪惡應受的懲罰。

為罪人死了以後,過三天基督就從死里復活。再向祂的門徒顯現有四十天之久,然後祂便升上天去,如今乃是作王作主統管萬有。

耶穌基督——神與人之間的中保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摩太前書2:5)

耶穌基督就是神和人中間的唯一中保。假使人們還有一點兒希望想從他們的罪惡中得救,那指望就是只可在耶穌基督這人身上才找到。作為中保,基督一身兼有三種職分:先知、祭司與君王。

作為先知,基督是教導我們要省察自己的內心。一個人受到基督這位先知的教導,就必見到他心裏面那可怕的腐敗和邪惡,又看到世界所提供的一切若比起天上的榮華就顯得毫無價值,而且發覺我們很需要受祂教導,以便跟隨祂遵守祂一切的命令。

作為祭司,耶穌是因完全遵守了神的律法而成就了一切公義。正如舊約時代的祭司代替人們向神獻祭一樣,耶穌基督乃是成為完全而最後的獻祭,就是自己作人而代替人們受死了。

如此受死,祂便是擔代了人們的罪惡所招致的刑罰和懲治,好讓神可以公正地拯救一切來到主耶穌基督跟前求赦免並求與神和好的人們,使他們脫離其罪惡了。

「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希伯來書9:26)。 

基督既是君王,我們的意志就必須歸服祂,好叫我們順從祂的治理和轄管,甘心樂意遵行祂的誡命。

許多人願意得到基督代死和赦罪的益處,卻不願意服從祂的管理。他們要基督,但也要他們的罪惡。然而凡不願意讓基督作主來管理他們生命的人們,是不能夠利用祂作救主的。

凡拒絕基督作他們君王的人們,有一天將要見到祂作他們的審判官了。凡到基督跟前來的人們,就必須自動地甘心地情願地,按照祂所兼有的一切職分,即先知、祭司並君王,全部加以接受才是。你不可能把基督的人格分割。

本文來源:摘自《窄路》,威廉·倪科思著,胡進卿譯,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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