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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與地獄》(下)

《天堂與地獄》(下)

作者:史威登堡

【人死後依然享有各種感官、記憶、思想、情感,唯獨拋棄了肉體】

461.頻繁的經歷向我證實,當人從塵世進入靈界,也就是死亡發生之時,他將攜帶屬於他的一切,唯獨丟棄了肉體。事實上,當人進入靈界(或死後生命)以後,他也是有形有體的,正如在塵世一樣。兩者似乎沒有分別,因為他看不出也不感覺有什麼差別。但是該身體是屬靈的,已從塵世的物質分離(或凈化)出來。靈體觸摸、觀察屬靈的事物,正如肉體觸摸、觀察屬世的事物。正因如此,當人成為靈,他不感覺自己已不在肉身,也就不知自己已經死了。

作為靈,人依然享有他在塵世時所曾享有的內在和外在的知覺。他像以前一樣看,一樣聽,一樣說,一樣嗅,一樣嘗,一樣觸摸,也像過去一樣希望、渴求、思想、考量、感動、熱愛、立志。勤奮的人還像以前一樣閱讀、寫作。簡而言之,當人從一個生命進入另一個生命,或說從一個世界進入另一個世界,就好像從一個地方移到了另一個地方。他隨身攜帶著屬於自己的一切,乃至除了肉體,他沒有丟失任何東西。

再者,他也將攜帶屬世的記憶,因為他從生到死一切的見聞覺知、學問思想都完全保留著。不過,由於他記憶中屬世的事物不能在靈界再現,也就處於沉寂狀態,正如人不去想它的狀態一樣。但是,主若願意,它們都可以重現。關於該記憶在人死後的狀態,下文會有更多的闡述。

感官主義者無法相信這將是人死後的狀況,因為他無法領會。他完全在肉體的層次思考,就連屬靈的事物,他也照樣如此。這意味著凡是他無法感知的一切,就是他肉眼看不見雙手摸不著的事物,他都認為不存在(正如多馬那樣,約翰福音20:25、27、29)。關於感官主義者的特質,前文(267節)已作描述。

462.雖然如此,人在靈界的生活和在塵世的生活還是有顯著差異的,無論是內在的知覺還是外在的知覺,都是如此。天國的人,其知覺要敏銳得多,就是說,與在塵世相比,他們的視覺、聽覺、思維都更加敏銳。因為他們在天國之光中看,在屬靈之氣中聽,而天國之光遠勝塵世之光(參126節),屬靈之氣遠勝塵世之氣(參235節)。該外在知覺上的分別,有如明與暗或正午與黃昏的分別。因為使天使能明察秋毫的是神聖的真理,是天國之光。

再者,他們的外視與內視(或理解力)相應,因為就天使而言,其內視流入外視,兩者行動如一。正因如此,他們的視力才如此敏銳。同理,他們的聽覺與覺察力相應,覺察力既與覺性相關,也與意志相關。正因如此,他們能透過說話者的語氣和言辭洞察他的情感和思想:通過語氣洞察情感,通過言辭洞察思想(參234-245節)。

但是,天使的其它感官不像視覺和聽覺那樣敏銳,因為見與聞有助於其聰明智慧的提高,其它感官卻不然。其它感官若同等敏銳,反將有損其智慧中的光明與喜樂,使得身體上的各種嗜好和快感摻雜進來,掩蓋、消弱其智慧。世上的人不正是如此嗎?他們一旦沉醉於吃吃喝喝和肉體上的誘惑刺激,在屬靈的真理上就變得遲鈍愚昧了。

關於天使的內在知覺,即思想和情感,比在世時要敏銳完美得多,「天使的智慧」(265-275節)一章已有充分的說明。

至於地獄的人,其在靈界和在塵世的分別也是根本性的。天使的內在和外在知覺如何變得完美,地獄的人則照樣變成完美的反面。不過,有關他們的狀態,我們還是留待以後再談。

離世以後,人將保留完整的記憶,這是我從大量經歷所得知的事實。在這方面,我有很多值得一提的所見所聞。下面就讓我依次講述幾個實例。(1)有人矢口否認他們在世間曾犯下的罪惡行徑。為證明他們決非無辜,他們一生的所作所為,從頭至尾,被依次從記憶中提取出來,其中多為通姦淫亂之事。(2)有人陰險狡詐,用惡毒的伎倆騙取他人的財物。他們欺詐巧取的手段逐個被揭露出來,其中多數除他們自己以外,沒有人知道。他們不得不承認,因為他們犯罪時心裡所混雜的各種念頭、意圖、竊喜、恐懼都昭然若揭了。(3)有人以權謀私,收受賄賂,屈枉正直。他們的所作所為也依次被揭露出來。從他們履職開始到離職為止,收受賄賂的數量、時間、當時的心理狀態,所存於記憶中的一切,全都一覽無餘,且多達百餘次。神奇的是,在一些情況下,他們記錄這些事的日記也逐頁被披讀出來。(4)有人誘騙少女,褻瀆了她們的貞潔。這些人也受到相似的審判,其惡行被依次從記憶中揭發出來。那些少女和婦人的容貌被呈現出來,彷彿就在眼前。而且作案的地點,說過的話語,閃過的念頭,也都呈現眼前,彷彿被人親眼目睹了一般。有時畫面會持續好幾個時辰。(5)有人肆意毀謗他人。他詆毀時所說的話,所針對的人,向誰說這些詆毀的話,也依次被揭露出來。這些事被活靈活現地呈現於眼前,儘管他在世時曾小心翼翼地加以掩藏,不讓他意欲詆毀的人有所耳聞。(6)有人以不正當的手段騙取了他親屬的遺產。他的惡行以同樣的方式被揭發出來,受到了同樣的審判。神奇的是,他們之間交換的信件和文件被大聲地向我宣讀出來。他承認一字不差。(7)此人死前還暗中毒殺了他的一個鄰居,他的惡行以下述方式被揭露出來:他腳下看似開了一個口,有一人彷彿從墳墓里冒出來,對著他厲聲尖叫:「你對我做了什麼?」然後他所做的一切被揭發出來,包括他表面和善地和鄰居說話,遞給他一杯飲料,還包括他事前的想法和事後的經歷。罪行被揭露以後,兇手被投入了地獄。

總而言之,惡人所有的惡行、罪孽、偷盜、詭詐、欺騙,都從他們的記憶中被揭露出來,使其無否認的餘地,因為所有的事件都完整地被呈現出來。

我還聽說天使曾查看某個人的記憶,將他一月之內的念頭逐天陳列出來,毫無錯誤。如此重現,使得他彷彿回到了從前。

從這些事例可知,人將攜帶他完整的記憶,世間再隱密的事,死後也將被顯明出來,公之於眾,正如主所說:「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室內附耳所說的,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路加福音12:2-3)

463.死後,當我們面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時,擔負檢查之職的天使凝視我們的面孔,再檢查我們的身體,從一隻手的手指到另一隻手的手指,直到全身。對此我很詫異,得到的解釋是:正如思想和意圖被詳細地記在了大腦上(因為它是起始處),它也被記在了人的整個身體上,因為思想和意圖從起始處延伸到身體上,終止於最外層。所以,意圖和思想被存入記憶,不僅是記在了大腦上,也是照身體的形狀被記在了整個身體上。我由此看出,人的品性完全由意圖和思想來決定,乃至惡人就是他自己的惡,善人就是他自己的善。

由此我們也能明白聖言所說的「生命冊」是什麼含義:人的所有行為和思想被記在了整個人身上,當它們從記憶中被提取出來時,就好像從一本冊子被宣讀出來。當靈魂被天國之光觀照時,就顯出這種畫面。

關於人死後所保留的記憶,我願補充一些值得注意的信息。它讓我確信,凡進入記憶的,不只是籠統性的主體,就連最小的細節,都將保存,永遠不被抹除。我曾看見一些著作,文字和塵世的相似。我被告知,它們出於著書者的記憶。與著者在塵世所寫的著作相比,一字不差。我還被告知,人一生的所有細節,即使是他在塵世已忘記的,都可以從記憶中取回。其中的原因也被解釋出來:人有一個外部的記憶,也有一個內部的記憶,外部的記憶屬於肉體,內部的記憶屬於靈魂。人所有的念頭、動機、言語、行為,甚至所見所聞,都被存入了內部的記憶(或靈魂的記憶)。它絲毫不可能被抹除,因為正如前面所說,它同時寫在了靈魂和整個身體上。這意味著人的靈魂是照思想和有意的行為而成形的。我知道這些事讓人感覺不可思議,也令人難以置信,但它們卻是真的。

所以,但願人不要以為他暗中的思想和行為,死後也將被隱藏起來。相反,他當相信,人所有的一切都將被顯明出來。

464.雖然人死後依然保留外部的記憶(或屬世的記憶),但是純粹屬世的事物是不能在靈界再現的,只有與屬世的事物對應的屬靈的事物才能再現。當它們以畫面呈現時,看起來與塵世相似。因為正如前面所解釋的(170-176節,關於天國事物的表象與顯現),天國的事物與塵世的事物看起來相似,儘管它在本質上是屬靈的,而非屬世的。

外部的記憶(或屬世的記憶),凡與物質、時間、空間等自然界的屬性相關的,不像在塵世那樣對靈魂產生作用。因為當人在塵世僅以外在的知覺而非同時以內在的知覺進行思維時,他是在屬世的層次進行思維,不是在屬靈的層次進行思維。但是,當人的靈進入靈界以後,他是在屬靈的層次進行思維,而非在屬世的層次進行思維。在屬靈的層次思維,是作智慧或理性的思維。這是外部的記憶(或屬世的記憶),就其中物質性的信息而言,將歸於沉寂的原因,唯一起作用的是人在塵世時通過物質性的信息所取得的理性。至於外部的記憶就其中物質性的信息而言將歸於沉寂的原因,是因為它不能被重現。天使的語言出於其心智的情與想,任何與之不合的,他們無法表達。關於這一點,從前面有關「天使的語言」和「天使如何與人交流」的闡述可知(234-257節)。正因如此,人在塵世若通過語言、藝術、科學獲得了理性(僅僅精通是不夠的),他死後就是理性者。

我曾與很多因精通古希伯來文、古希臘文、古拉丁文而被視為有學問卻並未通過這些古文方面的著作而發展理性的人交談。有的看起來很愚鈍,彷彿對上述語言毫無了解。有的看起來很固執,依然妄自尊大,彷彿比別人更有智慧。

一些人在世時以為智慧就是博聞強識,我也曾與他們交談。他們完全憑記憶說話。這意味著他們不是憑自己說話,而是憑別人說話。他們並未通過所記憶的信息發展理性。有的很固執,有的很愚昧,對真理毫無把握,對是非真假毫無認識。對於自稱學者的人所販賣的謬見,他們緊握不放。事實上,他們看不到事物的本質,無法辨別真偽,對於別人的談論,他們不能下理性的判斷。

一些人在世時曾寫下很多著作,有的甚至涉入各種學術領域,因而獲得了國際性的聲譽。我也曾與他們交談。有的確能推敲真理,有的在面對明白真理的人時能夠領會,但是由於他們不願明白真理,所以他們一落入自己的謬見之中,成為真正的自己時,又否認真理。有的並不比普通的老百姓了解更多。不同的結果取決於他們在著書立說時是否發展自己的理性。人若反對教會的真理,憑藝術和科學進行思考,以之為加強錯誤觀念的工具,那麼,他們所發展的只是辯論的技巧,而非理性思考的能力。世人將雄辯與理性混為一談,其實兩者是不同的。前者是隨心所欲而強辯,因成見和幻相而落入謬見,而非看見真理。此等人不可能認識真理,因為人不可能憑謬見發現真理,只能憑真理髮現謬誤。

人的理性就像一座花園或一塊新開墾的田地,記憶好比土壤,知識和學問好比種子,天國的光與熱使其生長。沒有光與熱,就沒有生長。同理,我們的心若不接受天國的光與熱,亦即神聖的真理與愛,也不可能成長。理性獨源於此。

對於學者多數將一切歸於自然,封閉其心,以致不能從真理之光(或天國之光)看見一絲真理的痕迹,天使們感到深深的悲哀。到了靈界,他們將喪失推理的能力。那樣,他們就不能在心思簡單的人中散布錯誤的觀念,給他們以誤導。而且他們將被送入曠野。

465.有一個靈為不能記起在肉身時所學到的多數知識而抱怨,也為失去那份快樂而傷感,因為那曾是他最大的快樂。他被告知,他根本未曾失去任何東西,一切都在,只是在當前的世界,他不允許回想那些東西。相反,他該為現在能更好更完美的思索和談論、理性已不像從前那樣陷於粗糙模糊的物質和肉體之中而感到滿足。那些東西在他現在已進入的國度毫無用處,而且他已擁有永生所需的一切。除此途徑,人不能獲得幸福和快樂。所以,以為物質性記憶的挪移和沉寂將導致智慧的喪失乃是一種無知的觀念。事實上,心智越出離外在肉體的感官,就越能進入屬靈和屬天的智慧之中。

466.在靈界,記憶有時會以可見的形狀顯現出來,好向人顯明它的性質(在靈界,許多顯為可見的事物,對世人來說純粹是一些概念性的存在)。外部的記憶看似一塊老繭,而內部的記憶看似一片腦髓。由此我們也能分辨兩者的特質。

對於在肉身時只知博聞強識卻不求發展理性的人,其記憶看似一塊堅硬的老繭,裡面布滿腱狀的紋理。對於記憶中充斥著錯誤觀念的人,其記憶因缺乏條理而看似一團凌亂。對於為滿足我欲和物慾而博聞強識的人,其記憶看似一塊粘固的骨頭。對於試圖以知識(特別是哲學)參透神的奧秘,在知識將之證實以前不願相信的人,其記憶看似一團吞沒光線的幽暗。對於狡詐偽善的人,其記憶看似一塊反射光線的堅硬的烏木。

相反,對於注重愛之良善與信之真理的人,並無繭狀的形相可見。因為光線透過其內部的記憶傳入外部的記憶,以其中的對象或觀念為合適的載體,彷彿找到了根基或土壤。外部的記憶處於次序的最外層,若有良善和真理在其中,屬靈和屬天的事物便輕柔地降臨,找到它的居所。

467.在塵世,人若專註於愛主與愛鄰,其心裡便有天使般的聰明和智慧,藏於其內部記憶的深處。該聰明智慧暫時無法顯現出來,直到他離開肉身。彼時,其屬世的記憶將歸於沉寂,人就覺悟到其內部的記憶,最終進入天使般的記憶。

468.有必要簡單解釋一下理性是如何發展起來的。真正的理性是由真知而非謬見構成的。凡由謬見構成的,便不是理性的。真知可分三種:關於社會的,關於道德的,關於靈性的。社會性的真理關乎司法和政府事務,籠統而言,它關乎公平公義。道德性的真理關乎人在社會中的言行舉止,籠統而言,它關乎誠實正直,具體而言,它關乎各種美德。靈性的真理關乎天國和教會,籠統而言,它關乎愛之良善與信之真理。

每個人的生命可分三層(參267節)。藉著社會性的真理,人的理性開至第一層;藉著道德性的真理,人的理性開至第二層;藉著靈性的真理,人的理性開至第三層。

我們需要明白,人理性的形成和開啟,不是單憑了解真理,而是憑活出真理。活出真理,意味著以屬靈的情感愛慕真理,而以屬靈的情感愛慕真理,又意味著因公平公義而熱愛公平公義,因誠實正直而熱愛誠實正直,因良善真理而熱愛良善真理。反之,人若以屬肉體的情感愛慕並實行真理,便是為著自己的名聲或利益的緣故。所以,人若以屬肉體的情感愛慕真理,就不能成為理性者,因為他並非真的愛慕真理,他愛的是自己,真理只是他手中的工具,猶如服侍主人的奴隸。當真理成了奴隸,就不能進入人心,開啟其生命的層次,連第一層也不能。它只能像物質性的信息停於人的記憶中,與我欲(屬肉體的慾望)結合起來。

由此可知人是如何獲得理性的:通過熱愛關乎天國和教會的良善和真理,人的理性開至第三層;通過熱愛誠實和正直,人的理性開至第二層;通過熱愛公平和公義,人的理性開至第一層。通過對良善和真理的愛,對誠實正直的愛和對公平公義的愛也成為屬靈的愛,因為前者流入後兩者之中,與之結合,使之呈現自身的樣式。

469.精靈和天使也有記憶,和人一樣。凡其所見、所聞、所思、所願、所行,皆得保留,成為其發展理性的工具,直到永遠。這也是精靈和天使能夠像人那樣通過經驗良善和真理而在聰明和智慧上日臻完善的原因。

對於精靈和天使也有記憶,這也是我通過大量經歷所得知的事實。我見過他們或公開或私下所想所行的一切,當著精靈的面,被從記憶中提取出來。我也見過心地單純、專註於一定真理的人獲得了深刻的見解,進而獲得了聰明,然後被提入天國之中。

需要了解的是,他們獲得的洞見和聰明,並不能超越其在世之時愛慕良善和真理的層次。事實上,每個精靈或天使將保持其在世之時所懷情感的度量和品性,然後隨著被填充而日趨完善。這個過程將持續到永遠,因為萬物有無數的多樣性,可通過各種不同的途徑得以豐富,可以多多增殖,結果不止。良善沒有限制,因為它來自於無限。

關於精靈和天使通過洞見真理和良善而在聰明和智慧上日趨完善,「天使的智慧」(265-275節)、「天國的非基督徒」(318-328節)、「天國的孩子」(329-345節)等章節已作說明。但是,它只發生於其在世之時愛慕良善和真理的層次,不能超越(349節)。

【人死後的景況取決於他在塵世的生活方式】

470.基督徒從聖言得知,人死後其生命將要延續。因為聖言多處說到人將照各自的行為受審判,得報應。再者,憑良善和真理進行思考的人,必能看出生活良善者上天國,生活敗壞者下地獄。反之,喜歡作惡的人卻不願相信其死後的狀態取決於今生的生活方式。他們情願相信(特別是身體開始衰退的時候),上天國純粹在於神的憐憫,人的行為無關緊要,只要信就已足夠。

471.聖言的確多處說到人將照各自的行為受審判,得報應。下面就讓我引用一些經文:

(1)「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里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侯,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馬太福音16:27)

(2)「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作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啟示錄14:13)

(3)「我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啟示錄2:23)

(4)「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啟示錄20:12-13)

(5)「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示錄22:12)

(6)「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馬太福音7:24、26)

(7)「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馬太福音7:21-23)

(8)「那時,你們要說,我們在你面前吃過喝過,你也在我們的街上教訓過人。他要說,我告訴你們,我不曉得你們是哪裡來的,你們這一切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路加福音13:26-27)

(9)「我也必照他們的行為,按他們手所做的報應他們。」(耶利米書25:14)

(10)「耶和華注目觀看世人一切的舉動,為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耶利米書32:19)

(11)「我必因他們所行的懲罰他們,照他們所做的報應他們。」(何西阿書4:9)

(12)「萬軍之耶和華定意按我們的行動作為向我們怎樣行,他已照樣行了。」(撒迦利亞書1:6)

主在預告最後的審判時,僅僅提到行為:行為良善者進入永生,行為敗壞者進入永刑(馬太福音2532-46)。此外,還有很多經文論及人的得救和滅亡。

由此可見,人的外在生活由行為構成,內在生命的品質則通過行為體現出來。

472.但是,「行為」並非單指其表面的形式,它也包括內在的本質。眾所周知,人的行為無不出於意願和思想,若非出於此二者,行為就只是一種機械性的動作。所以,從根本上說,行為是一個結果,意願和思想是它的靈魂和生命。究竟而言,行為是意願和思想的外在表現。正因如此,導致行為的意願和思想的品質,決定了行為的品質。思想和意願若為善,行為便為善;思想和意願若為惡,行為便為惡,儘管兩者可能表面相似。一千人行同一件事,表面可能無任何差異,以致人無法分辨,但從根本上說,每個人的行為都是獨特的,因為它出於不同的意願。

以待人誠實公平為例:有人求名,有人求利,有人求回報和信任,有人求關係,有人因懼怕法律,擔心喪失名聲地位,有人為拉幫結派,有人為行欺騙,不一而足。它們雖看似為善(因為待人誠實公平乃為善),其實卻是惡,因為它們不是出於對誠實公平的熱愛,而是出於我欲和物慾。誠實和公平不過是慾望的奴隸,當其失去作用時,就被主人鄙視拋棄。

因熱愛誠實公平而待人以誠實公平的人,其行為表現與前者相同。他們如此行,有的是為了順從真理,因為這是聖言的要求。有的是為了良知,因為他們被信仰之情所感動。有的是出於仁愛,因為鄰舍的福祉本該受到重視。有的是出於愛主,因為行善是理所當然的,待人以誠實公平也是理所當然的。他們熱愛誠實公平,因為兩者出於主,主所發的神性寓於其中。所以,從根本上說,兩者是神聖的。他們的行為從本質上說是良善的,所以從表現來說也是良善的。因為正如前面所說,行為的品質完全取決于思想和意願的品質。若非思想和意願,行為只是無生氣的動作。

由此可知聖言所說的「行為」是何含義。

473.行為既關乎意願和思想,自然也關乎愛與信,甚至於行為的品質就是愛與信的品質。因為愛與意願是一回事,信與思想也是一回事。凡人所愛,也為其所願;凡人所信,也為其所想。人若愛其所信,必立志並儘力實踐之。人皆能看出,愛與信寓於意願和思想之內,而非流於其外。因為愛之所動即為願,信之所照即為想。這意味著只有思想合乎智慧的人才是獲得光照的。按照獲得光照的程度,他們思想真理並立志實踐真理,信真理並愛真理。

474.我們當認識到,是意願造就了我們今天的樣子,而思想只有在出於意願的情況下才是,更進一步,行為只有在出於意願和思想的情況下才是。換言之,是愛造就了我們今天的樣子,而信只有在出於愛的情況下才是,更進一步,行為只有在出於愛和信的情況下才是。這意味著愛(或意願)是人的根本,因為所出皆屬於其所從出。「出」就是以可見的形式表現出來。

由此可知,信若離了愛就不是信,只是一些知識罷了,當中沒有屬靈的生命。行為若缺失愛,也是如此,當中沒有生氣,只有惡欲和謬見所表現的假象而已。這種生命的假象,我們稱之為「靈性的死亡」。

475.我們還當認識到,人是在行為中體現自身,內在的意願和思想(或愛與信)在表現為外在的行為之前是不完整的。事實上,行為是意願和思想的外在表現。無此表現,意願和思想就像非真實非具體的存在,因而不在人的內里。立志並思考卻不行動,好比火焰被封閉在壇中,必要熄滅,或如種子被撒在沙土上,不能生長,必致死亡。反之,立志並思考再付諸行動,好比火焰向周圍散發光明和溫暖,或如種子被撒在田地里,能長成花草樹木。人皆能看出,立志卻不行動不是真的立志,熱愛良善卻不行善也不是真的熱愛,僅僅是想其所願,想其所愛,只是單純的想法,必將煙消雲散。愛和意願是行為的靈魂,它在誠實公平的行為中建立自己的身體。我們的靈體,無非源出於此,就是說,人的靈體完全由出於愛和意願的行為所構成(參463節)。一言以蔽之,人的秉性和靈魂在行為中體現自身。

476.由此可知人死後其生命將要延續是何含義。其意思是,人的愛與信將在行為中(非僅僅在理論上)延續,也就是人的行為將要延續,因為行為之中包含著人全部的愛與信。

477.死後,每個人都將延續其主導愛,且永不改變。人的愛很多,但都可追溯並歸屬到主導愛。凡與主導愛相合的意願都稱為「愛」,因為它為其所愛。愛有深有淺,有親有疏,有直接相連者,有間接相連者。它們以各種方式相互聯屬,合在一起,構成一個「國」的樣式。事實上,它們正是以這種方式在人的內里排列組合,只是人未曾意識到這一點。等進入靈界,該排列組合將在一定程度上成為可見,因為人的思想和情感在靈界的延伸取決於此。人的主導愛若由天國之愛所構成,其延伸就進入天國的群體。反之,人的主導愛若由地獄之愛所構成,其延伸就進入地獄的群體。

關於精靈和天使的思想和情感延伸至天國或地獄的群體,可參看前面「天使的智慧」和「決定天使如何相交的天國的形態」等章節(265-275節、200-212節)。

478.以上所說都是面對理性思考者而言,為使之更直觀一些,我願補充一些實際經歷,以說明並證實以下事實:一、死後,人就是各自的愛或意願;二、人的意願或主導愛將保持不變,直到永遠;三、人的愛若是屬天、屬靈的,就進入天國,若是屬肉體、屬世界的,毫無屬天、屬靈的成分在內,就進入地獄;四、人的信若非出於天國之愛,就不再延續;五、人將延續的是付諸行為的愛,也就是人的生活。

479.大量經歷向我證實,死後,人就是各自的愛或意願。天國照愛的不同分為無數的群體,每個被提入天國成為天使的靈,都被帶入與其愛相應的群體。當他到達那裡,就感覺找到了自己,彷彿回到了家鄉。天使能感受到這一點,故與親靈結合起來。如若離開,他們始終會感受到一種牽引,使其渴望回到親靈當中,從而回到其主導愛當中。天國的人正是這樣聚在一起的。地獄與之相仿,也是照愛(與天國之愛相對的慾望)的不同而相互類聚的。(關於天國地獄皆由無數群體組成,群體又是照愛的不同而有所分別,可參看41-50節、200-212節。)

從以下事實也可推知人死後就是各自的愛:凡不合於主導愛的都將被移走,彷彿得到了清除。對於善人,與其愛不合的將被移走,彷彿得到了清除,結果,他得以溶入自己的愛中。惡人也將如此,只不過他們被清理的是真理,而善人被清理的是謬見。無論如何,兩者都終將成為自己的愛。這發生於人進入第三個狀態的時候,關於這一點,後文會作闡述。

此事一發生,人將始終朝向自己的愛,無論他面向何方,其愛總在他的眼前(參123-124節)。

你若能控制靈的主導欲,就能隨意主導之。他們無法抗拒,即使知道正發生什麼,也以為自己能夠拒絕。精靈常試圖抗拒,卻未能成功。其慾望好比一條鎖鏈或繩索,將其纏縛。他們受其牽引,無法逃脫。世人又何嘗不是如此!我們為慾望所牽引,也因為慾望而被人引誘。當人成為靈,將更加如此,因為彼時,人不允許偽裝與其秉性不同的愛。

靈界的交往也證明人的靈就是他的主導愛:當我們的所言所行與另一人的愛相合時,那人的面容就顯得完整、愉悅、真實;反之,我們的所言所行若與他的主導愛不合,他的面容就開始變得模糊,乃至消失不見,彷彿已不在當前。我常為此驚嘆,因為此事在塵世不可能發生。但是我被告知,此理同樣適於人裡面的靈:當我們的注意力從某人身上轉移時,他就不在我們的視線中了。

從以下事實我也看出人的靈就是他的主導愛:每個靈無不追求、索取與其愛相合的事物,並拒絕、推開與其愛不合的事物。人的愛就像一塊海綿或多孔的木頭,吸收能使之膨脹的液體,其它東西並不吸收。人的愛也像各種動物,懂得分辨並尋找適合自己的食物,迴避不適合的食物。事實上,凡愛皆渴望從適合的事物得到滋養:邪惡者,渴望從假道得到滋養;良善者,渴望從真理得到滋養。我曾見一些單純而良善的人試圖將真理和良善教與惡人,可是惡人躲得遠遠的,而一遇見同類,他們卻興緻勃勃地接受與其慾望相合的謬見。我也曾見一些善靈互相談論真理,彼時,周圍的善靈熱切地側耳而聽,惡靈卻漠不關心,似乎一無所聞。

在精靈界有道路可見,有的通向天國,有的通向地獄,每條路皆通向某個特定的群體。善靈只走通向天國的路,最終到達與其愛相同的群體。通向其它地方的路,他們看不見。反之,惡靈只走通向地獄的路,最終到達與其慾望相同的群體。通向其它地方的路,他們看不見,即使看見,也不願走那條路。

在靈界,這些路是與真知或謬見對應的真實的顯現,所以這就是「路」在聖言中的含義。

以上經歷可證實前面所說的義理,就是說,人死後就是他自己的愛或意願。所以說「意願」,因為對每個人而言,他的意願就是他的愛。

480.大量經歷也向我證實:人的意願或主導愛將保持不變,直到永遠。我曾與生活在二千多年前的某些人交談。他們的生平在史冊上有所記載,因而為人所知。我發現他們還是和從前一樣,正如史書所記載的,作為其生命源泉和決定因素的愛,也未見改變。

我也曾與一千七百多年前或三四百年前的人交談(也是從史書所得知的),發現他們還是同樣的性情。唯一不同的是,他們的樂趣已轉化為靈界相應的事物。

天使告訴我,人的主導愛永不改變,因為人就是他自己的愛。改變人的愛,等於扼殺他的生命。

天使還告訴我,人的主導愛永不改變,也在於死後人不能像在塵世那樣通過受教來獲得革新,因為由屬世的見解和情感所構成的最外層已處於沉寂狀態,不得開啟,因為它不是屬靈的(參464節)。人內在的心智(或靈魂)立於該層之上,正如房子立於地基之上。正因如此,人將保持其在塵世的愛,直到永遠。對於人不了解他的秉性是由主導愛所決定,卻以為得救全然在於神的憐憫,只要信就已足夠,行為如何無關緊要,天使們感到震驚不已。他們不知神的憐憫是通過一定的途徑而施的。該途徑關乎人在塵世並天國受到主的引導,而為主的憐憫所引導的人就是不造作惡事的人。另外,他們也不知「信」是對真理的一種渴慕之情,該渴慕之情源於主所發的天國之愛。

481.人的愛若是屬天、屬靈的,就進入天國,若是屬肉體、屬世界的,毫無屬天、屬靈的成分在內,就進入地獄,這一結論得自我所見過的所有被提入天國和被投入地獄的人。被提入天國的人,曾過著與屬天、屬靈之愛相應的生活;被投入地獄的人,曾過著與屬肉體、屬世界之愛相應的生活。天國的愛是因良善、誠實、公平本身的緣故而熱愛良善、誠實、公平,並因此愛而切實行之。正因如此,他們擁有良善、誠實、公平的生命。這是一種屬天的生命。人若因它本身的緣故而熱愛之、實踐之,就是愛主高於一切,因為它們皆出於主,也是愛鄰如己,因為它們就是所當熱愛的鄰舍。屬肉體的愛熱愛良善、誠實、公平,卻不是為它們本身的緣故,而是為自己的緣故,因為它們只是用來獲得名利地位的工具。此等人在行良善、誠實、公平時,所注重的不是主和鄰舍,而是自己和世界,並從欺騙中求取快樂。當動機是欺騙時,一切看似良善、誠實、公平的事,其實都是不善、不誠、不公的。這些才是他心裡真正所愛的。

正因愛決定人的生命,所以死後,人一進入精靈界,其秉性就受到審視,並被安排與有著同類愛的人聯結起來。人若專註於天國之愛,就被安排與天國的人聯結起來。人若沉溺於肉體之愛,就被安排與地獄的人聯結起來。當第一個和第二個狀態結束以後,他們彼此分開,不再相見,也不再相識。事實上,人成為各自的愛,不僅是在內部心智上,也是在外部的面容、身體、語言上,因為他成為自己愛的形像,直至其表。沉溺於肉體之愛的人顯得粗鄙、黯淡、黝黑、扭曲,專註於天國之愛的人則顯得活潑、清晰、光明、美麗。在靈魂和思想里,兩者也迥然不同。專註於天國之愛的人聰明睿智,沉溺於肉體之愛的人頑固愚昧。

專註於天國之愛的人,當他的思想與情感的內外被允許審視時,其內看似由光明所構成,有的好像火焰之光渫顯出各種美麗的色彩,猶如彩虹。反之,沉溺於肉體之愛的人,其內看似昏暗,因為是閉合的,對於內心充滿惡毒詭詐的人,其內看似一團冒著濃煙的火。其外顯出醜陋的色彩,不堪入目。(在靈界,主若願意,心智和靈魂的內外皆可顯為可見。

沉溺於肉體之愛的人在天國的光中一無所見。對他們來說,天國之光乃是黑暗,形如炭火的地獄之光卻反如白日。事實上,在天國的光中,他們的內視失去光明,乃至變得瘋狂,因而到處躲避,藏於洞穴之中。「洞穴」與源自其惡欲的謬見是相對應的。專註於天國之愛的人恰恰相反。他們越是進入天國之光,就越發看得清楚,周圍的境界也越發顯得美麗,也越能聰明睿智地領悟真理。

沉溺於肉體之愛的人無法住於天國之熱,因為天國之熱乃是天國之愛。但是他們可住於地獄之熱,地獄之熱乃是對異己的殘忍慾望。出於該慾望的樂趣包括鄙視、敵對、仇恨、報復。得此快樂,他們就變得活躍,至於為善的緣故而行善,他們一無所知,只知為惡的緣故而表面為善。

沉溺於肉體之愛的人在天國無法呼吸。所以,當惡靈被帶入天國時,其呼吸就變得困難。反之,專註於天國之愛的人越是深入天國,其呼吸就越自由越有活力。

由此可見,對人而言,屬天屬靈之愛就是天國,因為天國的一切寫在那愛之上。缺乏屬天屬靈之愛的屬肉體屬世界之慾望則是地獄,因為地獄的一切寫在那慾望之上。

由此我們看出,擁有屬天屬靈之愛者,進入天國,擁有屬肉體屬世界之愛而無有屬天屬靈之愛者,進入地獄。

482.人的信若非出於天國之愛,就不再延續,這也是我通過大量經歷所得知的事實。我若將這方面的所見所聞全述說出來,必能匯成一本書。我能證實:沉溺於屬肉體屬世界之愛卻無屬天屬靈之愛的人根本無信可言,也不可能有信。他們只有一些知識,或說認某某為真理的第二手信仰,因為這於他們的慾望有利。一些聲稱自己有信的人被帶到真正有信的人面前,當交流建立之時,他們發覺自己根本無信可言,隨後又承認單單相信真理和聖言還不是信,信乃是以天國之愛熱愛真理,以深切之情立志並奉行真理。我還被告知,他們所稱為「信」的第二手信仰就像寒冬之光,在彼光下,地上的萬物被蟄封於冰天雪地之中,因為它缺乏熱能。所以,當天國之光照臨時,他們的二手信仰之光不單滅沒,甚至變成濃重的黑暗,使其不見自身。同時,他們的內心陷於黑暗之中,以致一無所知,最終因謬見而變得瘋狂。

結果,他們從聖言和教會的教導所學得的一切真理(他們曾稱之為自己的信仰)都被清除,代之以與其惡欲相合的謬見。事實上,他們全陷入自己的慾望和支持其慾望的謬見之中。彼時,他們厭惡真理,背向真理,拒絕真理,因為真理與他們所陷入的惡毒的謬見相抵觸。

憑藉我在天國和地獄的一切所見所聞,我能證實:凡宣稱信就足夠,行為卻敗壞的人,全在地獄。我曾見成千上萬的人被送入地獄,並在《最後的審判》一書中作了描述。

483.至於人將延續的是付諸行為的愛,也就是人的生活,該事實可作為我前面所描述的經歷和對行為的闡述的結論。付諸行為的愛就是人的「行為」。

484.我們當知,一切行為都有關於道德生活和社會生活,因而集中於誠實正直、公平公義。誠實正直有關於道德生活,公平公義有關於社會生活。行為出於愛,愛或屬天國,或屬地獄。人若以天國之愛行之,其道德生活和社會生活中的一切行為就是屬天國的。因為以天國之愛行之,就是憑主而行,凡憑主而行的都是良善的。反之,人若以地獄之愛行之,其道德生活和社會生活中的一切行為就是屬地獄的,因為地獄之愛是我欲和物慾,以地獄之愛行之就是憑自己而行,凡憑自己而行的從本質上說都是邪惡的。事實上,就人的秉性而言,我們全然是惡。

《天國與地獄》--【精靈界 3】

【人死後其生命的樂趣將轉化為靈界相應的事物】

485.上一章,我已解釋人將延續其主導情(或主導愛),直到永遠。現在我要解釋,出於該主導情(或主導愛)的樂趣將轉化為相應的事物。所謂「相應的事物」,系指與屬世的事物對應的屬靈的事物。人活在肉身時是處於塵世,一旦離開肉身,他就進入靈界,披上靈體。由此事實,可知它將轉化為屬靈的事物。(關於天使擁有完美的人形,身體是靈體,他們原本是人,可參看73-77節、453-460節,關於屬靈的事物與屬世的事物之間的對應,可參看87-115節。)

486.人的快樂無不出於其主導愛,因為只有人所愛的,他才感覺到快樂。所以,最快樂的,就是他最愛的。或說「主導愛」,或說「至愛」,兩者是一致的。

快樂分很多種。籠統而言,主導愛有多少,快樂就有多少。這意味著人有多少,精靈和天使有多少,快樂就有多少,因為沒有人的主導愛與他人是完全一致的。正因如此,沒有人的面容與他人是完全一致的。因為面容是心靈的形像,在靈界,它是主導愛的形像。再者,任何人的快樂皆具有無限的多樣性,沒有一樣快樂是與另一樣快樂完全一致的。不論是依次發生的,還是同步發生的,總沒有兩樣快樂是完全一致的。但是,人的每一樣快樂都可追溯並歸屬到其主導愛。同樣,所有快樂可追溯到一種總體性的主導愛:在天國,它是對主的愛,在地獄,它是我欲。

487.要了解人死後其屬世的快樂如何轉化為屬靈的快樂,唯一的途徑是通過對應學。總體而言,對應學指出凡屬世者皆有屬靈者相對應;具體而言,它指明所對應的細節和性質。這意味著熟悉對應學的人可洞悉他死後的狀態,只要他了解自己的愛以及他的愛與總體性主導愛(就是前面所說的所有愛的歸屬)的關係。

不過,陷於我欲的人無法了解自己的主導欲,因為他愛自身的一切,稱自己的惡為善,且認謬誤為真理,因為他們用謬見來將自己的惡欲合理化。但不管怎樣,只要他們願意,還是可以從智者認清自己的主導欲的,因為智者能看透他們所不能看透的。唯有為惡欲所引誘,鄙視智者訓誨的人,終究不能認識自己。

反之,擁有天國之愛的人願意接受指教,被惡欲引誘時,他們也能洞察自己的稟性之惡。他們憑真理照見,因為真理將惡顯明出來。事實上,任何人皆可通過良善所生的真理看清罪惡及其謬誤。但是,沒有人能透過罪惡的視角洞明良善與真理。因為罪惡所生的謬見乃是黑暗,與黑暗對應。所以,陷入罪惡所生之謬見的人好比白天一無所見的盲人,或如躲避光明的夜鷹。反之,良善所生的正見乃是光明,與光明對應(參126-134節)。所以,擁有良善所生之正見的人目光如炬,能分辨光明與陰暗的事物。

這也是我通過親身經歷所確證的事實。天國的天使既能照見也能察覺不時從自身所湧出的惡欲和謬見,也能看透與地獄聯結的精靈界的靈正處於怎樣的惡欲和謬見,精靈本身卻不能照見。他們不知天國之愛、良心、誠實、公平有何美善(除非於己有利),也不知被主引導是何含義。他們說這些都不存在,因而沒有價值。

我說這一切,是要勉勵人們省察自身,從快樂的角度認識自己的主導愛,以便通過了解對應而洞悉自己死後的狀態。

488.通過對應學,我們能了解人死後其生命的樂趣將轉化為怎樣的事物。然鑒於對應學非廣為人知,我願意透過我的親身經歷來稍作說明。

(1)陷於惡欲、固守錯誤成見、反對教會真理的人,特別是排斥聖言的人,皆躲避天國之光,藏身於昏暗的地窖中或洞穴中。因為他們喜愛謬誤,厭惡真理。地窖、洞穴、黑暗對應謬誤,光明對應真理。他們喜歡住在黑暗的地方,討厭住在敞亮的地方。

(2)喜歡暗中算計、欺騙的人也住在這樣的地窖里,並移入彼此看不見的黑屋子裡。他們在角落裡附耳密謀,竊竊私語。其生命的樂趣,已變得如此。

(3)愛好學問,但不是為提高理性,只為獲得名聲,且為所記憶的知識引以為傲的人,喜歡住在沙漠,不願住在草地、花園,因為沙漠與他們的學問相對應。

(4)專心研究教會義理卻不運用於生活的人,喜歡住在石頭地石堆之中,不喜歡可耕作的農地。

(5)將造化歸於自然,倚仗個人聰明,通過各種手段攫取地位財富的人,到靈界以後喜歡研究邪術(邪術是對神序的濫用),從中獲得最大的快樂。

(6)將神的真理扭曲,使之適合自己慾望的人,喜歡尿一樣的東西,因為這與他們的慾望相對應。

(7)守財奴住在矮小的屋子裡,喜歡豬的污穢和它腹中未化食物的臭味。

(8)喜歡吃喝玩樂、縱慾享受,以之為最大樂趣的人,進入靈界以後,喜歡糞便、茅坑之類的地方,以之為樂。因為這些快樂乃是屬靈的污穢。他們躲避潔凈的地方,因為覺得乏味。

(9)喜歡縱慾淫亂的人,在骯髒污穢的妓院虛度光陰。他們喜歡這些地方,躲避聖潔的家庭。因為一靠近聖潔的家庭,他們就感到暈厥。其最大的快樂,莫過於破壞婚姻。

(10)喜歡報復,性格野蠻殘忍的人,喜歡停屍房之類的地方,也呆在類似的地獄之中。

其他的人,遭遇各不相同。

489.反之,在塵世以天國之愛生活的人,其生命的樂趣將轉化為天國相應的事物,這些事物是從天國的太陽及其光明所產生的。它們在光明中顯現出來,神聖的本質藏於其中。天使看到這些事物,身心受到觸動。神的光明(即主所發的神聖真理)流入其為天國之愛所開啟的心靈,在外境中呈現出與其愛相應的事物。在「天國事物的表象與顯現」(170-176節)、「天使的智慧」(265-275節)等章節中,我已解釋:呈現於天使眼前的天國的事物與他們的心靈或說他們的信與愛是相應的,因而也是與他們的聰明和智慧相應的。

前面我透過我的親身經歷來證實所提出的觀點,以闡明之前所推斷的義理,下面我同樣透過經歷來說明在塵世以天國之愛生活的人其屬世的快樂將如何轉化為天國的快樂。

以深切之情熱愛神的真理和聖言的人住在高山之巔,始終沐浴在天國的光明之中。對他們來說,深夜的黑暗並不存在,而且他們始終生活在春天的氣候當中。在他們周圍是碩果累累的田地和葡萄園,在他們房裡,每樣物品似乎都由閃光的寶石做成,窗戶也如同明凈的水晶。這些是視覺上的快樂,但它同時也是內在的快樂,因為它與屬神屬天的實質相應——他們所熱愛的聖言的真理與碩果累累的田地、葡萄園、寶石、明凈如水晶的窗戶相對應。

將教會憑聖言所作的教導直接應用於生活的人住在內層天,最能享受智慧之樂。他們從具體的事物中看到神的實質。一方面,物體顯現於眼前,另一方面,與之對應的神的實質直接流入其心,使其充滿幸福的感覺,傳遍周身。所以,他們眼前的一切似乎都在歡笑、玩耍(關於這一點,請參看270節)。

熱愛學問並通過學問提高理性,從中獲得悟性,同時承認神的人,其熱愛學問和思考推理的快樂在靈界將轉化為親身體認良善與真理的快樂。他們住在樂園之中,其中花床、草坪優雅成型,帶有拱廊、幽徑的樹林環繞周圍。花草樹木逐日變換。如斯美景愉悅其心,具體的變換又使其快樂保持常新。再者,由於這一切與神的實質相應,而他們又熟悉對應,所以他們能不斷獲得新的洞見,屬靈的理性也能日臻完善。他們享受這些快樂,因為樂園、花床、草坪、樹林與知識、洞見、聰明是對應的。

將造化歸於神,視自然本無生命,只是靈界附屬的人,處於天國的光明之中。其眼中所見的一切因天國之光而顯得透明,透明中又呈現無數條光影。其心靈的視覺似乎能透視其中,因而獲得深切的快樂。其房內的物品看似由鑽石做成,同樣呈現無數條光影。我被告知,其房子的牆壁看似明凈的水晶,其中流動著象徵屬天之性的具有無限多樣性的液體。這是因為透明與被主照亮的覺性是相對應的,屬世的觀念和慾望所投射的陰影已不復存在。曾造訪天國的人說他們看見了眼睛未曾看見,耳朵也未曾聽見的事物,指的就是這樣的事物,此外還有很多很多。

行事光明磊落,不喜歡偷偷摸摸的人,其思想因為神而無不誠實公平,等進入天國,他們的面孔顯得容光煥發。因此榮光,其思想和情感具體而微地從臉上透現出來,在言語和行為中,其情感真實地表現出來。他們是最可愛的人。說話的時候,他們的臉稍微暗淡下來,說完以後,所說的事物又從他們臉上充分地顯示出來。再者,他們周圍的一切都與其內心相應,以致旁人能從中洞見它們的象徵和意蘊。喜歡偷偷摸摸的靈儘可能地遠離他們,像蛇一樣迅速地溜走。

視行淫為可憎,過聖潔婚姻生活的人,比常人更合乎天國的次序和形態。正因如此,他們顯得全然美麗,永葆花樣年華。他們的快樂無以言喻,且不斷增長,直到永遠。天國所有的快樂都流入那愛,因為那愛源於主與天國並教會的融合,源於良善與真理的融合。總體而言,該結合就是整個天國;具體而言,它是每位天使心裡的天國(參366-386節)。他們的快樂妙不可言,非人間的語言所能形容。

對於擁有天國之愛的人其快樂將如何轉化,以上所說只是略作說明。

490.由此可見,人死後其生命的樂趣的確會轉化為相應的事物,但是愛之本身將保持不變,直到永遠,特別是對配偶的愛,對公平、誠實、良善、真理的愛,對知識、洞見的愛,對聰明、智慧的愛,等等。這些愛所流露的快樂(如泉水從泉源湧出)不僅可以維持,而且隨著它從屬世的快樂轉化為屬靈的快樂,還將被提到一個更高的層次。

【人死後的第一個狀態】

491.死後,人在到達天國或地獄之前,要經歷三個狀態。第一個狀態是外在的狀態,第二個狀態是內在的狀態,第三個狀態是預備的狀態。人在精靈界經歷這些狀態。

但是,有的人死後並不經歷這三個狀態,而是直接被提入天國或被投入地獄。被直接提入天國的是已在塵世完成重生,為天國做好了準備的人。他們只需褪去肉體和屬肉體的不凈,隨即被天使帶入天國。我曾見一些人死後一小時就被提入天國。

反之,有些道貌岸然,實則陰險惡毒,以偽善作為欺騙手段的人直接被投入地獄。我曾見這種人死後立刻被投入地獄,其中有一極為詭詐的人是倒立著進入的。對於其他人,方式各不相同。

還有人死後立刻被送入洞穴,與精靈界的其他人分別開來。他們不時被帶出,又被送回。他們是表面待人友善,實則懷有惡意的人。

但是,與進入精靈界的人相比,上述人只是少數。多數人是先進入精靈界,照神的安排為上天國或下地獄做準備。

492.論到第一個狀態,即外在的狀態,人死後便進入其中。就靈魂而言,人有更外在和更內在的層面。靈魂更外在的層面被用來適應肉體在與人交往時的需要,特別是他的表情、言語、行為。靈魂更內在的層面關乎他的意圖和思維,很少在表情、言語、行為上表現出來。人從小就受到訓練,將自己表現得友善、仁愛、誠實,內心真實的意圖和念頭被隱藏了起來。所以,人形成了一種習慣性的生活方式,不論內心如何,外面總表現得合乎道德和社會。由於這種習慣,人幾乎不了解自己的內在秉性,也從不省察。

493.人死後的第一個狀態與他在塵世的狀態相似,因為彼時,他依然處於外在的層面,故而有一樣的面孔、聲音、性情,也照樣過合乎道德和社會的生活。正因如此,他以為自己還在塵世,除非他注意到一些不同尋常的事物,想起天使曾告訴他已成為靈的事實(參450節)。他從一個生命形態進入另一個生命形態,死亡只是一個過渡。

494.既然人死後首先是進入如斯狀態,那麼其在塵世所熟知的人就能認出他們。這不僅是通過面容和聲音,也是通過他走近時所發出的生命氣息。在靈界,當我們想起任何人,他的音容笑貌各種細節就出現在腦海中。此時,我們所想念的人就會出現在眼前。因為在靈界,人的意念是相通的,靈界的空間也不同於塵世的空間(參191-199節)。所以,一進入靈界,朋友眷屬就會立刻認出我們。我們互相交談,繼續保持塵世的交往。故友重逢歡喜交加的場面,我見過很多。

夫妻重逢歡喜交加的情景也時常發生。他們繼續共同生活,時間的長短取決於二人在塵世快樂融洽的程度。最後,除非他們是以真正的婚愛(因天國之愛而心靈相通)結合,否則一段時間以後,二人必要分離。

思想不合、彼此厭惡的夫妻,會將敵對情緒公然表現出來,甚至互相掐架。但是,在進入第二個狀態之前,他們一般不會分開。關於第二個狀態,我很快就會加以描述。

495.由於人在進入靈界初期將延續他在塵世的生活方式,加之他對死後生命、天國、地獄一無所知(除了他從聖言的文字和佈道所了解的以外),所以當他平復對自己依然有身體、有知覺、周圍有類似事物的驚奇之後,就想更多地了解天國地獄各在哪裡,分別是什麼樣子。其朋友會向他描述永生的狀態,並帶他到各地遊覽,與不同的人交往。他們去到不同的城市、園林,通常都很壯觀,因為那些地方最能吸引他們的注意。他們不時想起自己在肉身時對死後生命、天國、地獄所持的看法,不禁為自己的無知並教會的無知感到憤慨。

幾乎所有人都想知道自己能否進入天國。很多人自以為能,因為他們在塵世曾過著道德文明的生活。他們不曾想過,惡人和善人在表面上並無差別,也是過著道德文明的生活,同樣與人為善,參加聚會,聽道禱告。他們未曾意識到,表面的行為和虔誠其實無濟於事,唯獨產生外在行為的內在實質才有功效。千萬人中,鮮有一人明白何為內在實質,知道它才是天國和教會的根本。人外在的行為取決於內在的意願和思想(或說愛與信),了解這一點的人更少。就算有人告訴他們,他們也無法領悟思想與意圖其實並不相同的事實。在他們看來,只有言語和行為才是重要的。今天,很多進入靈界的基督徒都是如此。

496.最後,會有善來前來審視他們,以確認他們的秉性。這事通過各種途徑來進行,因為在第一個狀態下,惡人能像善人一樣宣說真理,踐行良善。正如前面所解釋的,他們也曾過著道德的生活,因為他們生活在政府和法律之下,而且道德的生活能讓他們贏得誠實公平的名聲,取得人的信任,因而獲得地位和財富。但是,惡靈與善靈很容易分辨出來。因為惡靈特別注意外在的事物,對教會和天國的真理與良善漠不關心。在這些事上,他們聽而不聞,漫不經心,覺得索然無味。另外,一個人的秉性也能從他恆常面對的特定區域辨別出來。私自一人時,他就朝那地方走去。所以,從一個人所面對的區域和所選擇的道路可判斷他是受怎樣的愛所主導。

497.凡離開塵世進入靈界的人都被安排與天國與地獄的某個群體聯結起來,不過這只是指內在的層面而言。當人尚處於外在的層面時,內在的層面還未顯明出來。因為外在的層面好比內在層面的外衣,對於深陷罪惡的人尤其如此。但是,當人進入第二個狀態時,內在的層面就會顯露出來,因為它已被打開。相應地,外在的層面就歸於沉寂。

498.第一個狀態所持續的時間因人而異,有的幾天,有的幾月,有的一年,但一般不超過一年。時間的長短取決於各人表裡一致的程度。表與里必須協作如一,互相呼應。在靈界,誰也不許所思所願一套,所言所行為另一套。每個人都必須真實表現他的情與愛,必須表裡一致。正因如此,靈魂的外在層面必先褪去,回歸次序,成為與內在層面相應的載體。

【人死後的第二個狀態】

499.人死後的第二個狀態稱為內在的狀態,因為彼時,人進入心智內層,即意圖和思想之中,人在第一個狀態下所處的外層將歸於沉寂。

善於觀察生活,注意人們言談舉止的人,不難看出人皆有外在和內在的層面,或說內外兩層思想、意圖。在社會生活中,我們對一個人的看法是根據他的名聲,根據別人對他的評價。但是在與他們交談時,我們不會照心裡實際的想法。即便是惡人,我們也會以禮相加。兩層思想,兩層意圖,由此顯然了。虛情假意、阿諛奉承之輩更是如此,他們的言談舉止和內心的思想意圖完全背道而馳。偽善之徒談論神、天國、靈魂得救、教會真理、國家福祉、群眾利益,似乎滿有信心愛心。其實在心裡他們沒有信仰,沒有愛心,自私自利。

由此可見,人確有內外兩層思想。他以外在的思想與人交往,但在內心裡,他有著不同的想法。再者,兩個思想進程是分開的,以避免內心實際的想法暴露出來。

根據對應,人之受造,其內外兩層思想本是可以協同一致的。當人專註於善時,兩者也的確是一致的,因為彼時,他的念頭為善,言語也為善。但是,當人陷於惡時,兩者就不一致了,因為彼時,他的念頭為惡,言語卻為善。這意味著次序已經顛倒,因為善表現於外,惡卻隱藏於內。善被惡轄制,淪為奴隸,只是主人為達到目的、滿足慾望所利用的工具罷了。美言善行之中既藏有惡的意圖,可見該善並非真善,已經被惡玷污,不論它在不明內情的人眼中顯得多麼良善。

專註於善者,情況與之不同。對他們而言,次序未見顛倒:良善流入其內在的思想,再從內在的思想流入外在的思想,表現為言語和行為。人之受造,本合乎這種次序。在此次序下,人的內層處於天國和天國的光明之中。天國的光明乃是從主所發的神聖真理,實質上就是在天國的主(參126-140節),所以他們是受著主的引導。

我說這些是要證明人皆有內外兩層思想,兩者是可分的。當我說「思想」,其實也是說意圖,因為思想出於意圖。事實上,沒有人可脫離意圖而思想。

由此可知何為外在的狀態,何為內在的狀態。

500.當我說意圖和思想,「意圖」系指愛與情感並愛與情感所生的快樂。這一切皆與意圖相關。凡是人所願所愛的,對他而言就是快樂的。同樣,凡是人所愛的,感覺到快樂的,就是他所願的。「思想」則指人用來支持其愛與情感的一切念頭,因為思想無非是意願的相,藉著它,人的意願顯明出來。該相由源於靈界、屬於靈魂的各種理性分析能力所構成。

501.我們需要知道,人的品質完全由他的內在秉性所決定,並非由他的外在表現來決定。因為人的內在是他的靈魂,肉體是靠靈魂而活,人的生命就是其靈魂的生命。所以,人的內在秉性如何,他的為人就如何,直到永遠。人的外在屬於肉體,死後即被分離了,其附於靈魂的一切元素已歸於沉寂,僅僅作為內在層面的載體,正如前面我在描述人死後將保留其記憶時所解釋過的。

由此可知什麼是真正屬於人的,什麼不然。對於惡人,產生其言語的外在思想和產生其行為的外在意願並不真正屬於他。屬於他的只是其內在的思想和意圖。

502.第一個狀態(上一章所描述的外在層面的狀態)結束以後,人就進入內在層面的狀態。該狀態正是人在塵世私下裡思想自由、不受約束時所進入的關乎內在意圖和思想的狀態。人在無意識中進入該狀態,正如他在塵世時,話到嘴邊,又立刻將思想收回,進入內在思想時所做的一樣。所以,人成為靈,進入第二個狀態以後,他就成了真正的自己,開始過真正屬於自己的生活,因為照自己的情感自由地思想正是人的生命和自我所在。

503.在此狀態下,靈魂憑其意願思想,也就是憑其愛與情感思想。此時,他的思想與意圖形成一個整體,彷彿他不再有思想,而只有意圖。其說話的方式也是如此,除了他心裡尚有某種恐懼(害怕其意圖和思想被人看透的恐懼)而已。因為在塵世的社會生活中,他的意志已被植入這種恐懼。

504.死後,所有人都會被帶入這種狀態,沒有例外,因為這是靈魂的真實狀態。第一個狀態是靈魂在眾人面前偽裝出來的狀態,不是其本來的狀態。對於人死後隨即進入的外在層面的狀態(正如上一章所描述的)不是靈魂的真實狀態,有很多理由可證明這一點。比如,靈魂是憑情感進行思維和談論,因為正如「天使的語言」一章(234-245節)所解釋的,情感是語言的源頭。世人在內省時也是以同樣的方式進行思維,因為彼時,他不是以肉體的語言進行思維,而僅僅是觀照,彈指之間,其所思想的,比一時半刻所能表達的還要多。另外,人在塵世的社會生活中,為保證自己的言論合乎道德和社會的要求,其內在的思想控制著外在的思想,正如一人控制著另一人,免得它逾越合宜、得體的界線。從這個事實,也能看出外在層面的狀態並不是靈魂的真實狀態。再者,人在私下思考的時候,他籌劃著自己的言談舉止,以求取得人的喜悅、信任、欣賞、感激。而照他真實的意願,他並不樂意這樣行。這也是一個證明。

由以上事實,可知靈魂所進入的內在層面的狀態才是他的真實狀態,也意味著這才是他活在塵世時的真實狀態。

505.當靈魂進入內在層面以後,其在塵世真正為人如何就顯明出來了。事實上,他將完全照自己的秉性而行。在世時曾專註於善者將照理性智慧而行,事實上,將比在塵世時更有智慧,因為他已脫去那如雲層遮蔽靈性的肉體。

反之,在世時曾沉溺於惡者將表現得愚昧瘋狂,事實上,將比在塵世時更加瘋狂,因為他已獲得自由,不再受到約束。在世之時,他們顯得很有理智,因為這是他們模仿理智之人的方式。所以,當外在的層面剝離以後,其內在的瘋狂就暴露了出來。

假冒為善的惡人好比一個外表光亮,裡面卻藏著各種污穢的罈子,正如主說:「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 外面好看, 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馬太福音2327

506.在世時凡專註於良善的生活,照良心而行的人,也就是承認神,熱愛神的真理,特別是將真理運用於生活的人,當他們進入內在的層面以後,有如夢初醒或由暗入明的感覺。他們憑天國之光思想,因而進入內在的智慧之中。他們照良善而行,因而進入內在的情感之中。天國流入其思想和情感,將前所未知的幸福和快樂注入其中。因為他們是與天國的天使相聯。他們承認主,以實際生活表達對主的崇拜,因為當他們處於外在的層面時是照其秉性而行(參505節)。他們在自由中承認主,敬拜主,因為自由關乎內在的情感。就這樣,他們從外在的聖潔進入內在的聖潔之中,而內在的聖潔乃是敬拜的本質。這是照聖言的要求過基督生活的人將進入的狀態。

在世時沉溺於惡、無有良心、否認神的人,情況截然不同。凡過罪惡生活者無不從心裡否認神,不論其表面如何承認神。因為承認神與過罪惡生活是截然對立的。在靈界,當他們進入內在層面以後,其言行舉止顯得相當愚蠢,因為惡欲驅使他們造作惡事,包括鄙夷、嘲笑、毀謗、仇視、報復,等等。他們圖謀惡計,詭詐惡毒到令人難以置信。此時,他們自由地照意圖和思想行事,因為曾在塵世約束他們的外在因素已被分離。簡而言之,他們已喪失理智,因為在世之時,他們的理智並非處於內層,而是處於外層。但是,在他們自己看來,好似他們比任何人都更有智慧。

進入第二個狀態以後,他們還會短暫地被帶回外在的狀態。彼時,他們想起自己在外在狀態下的行為方式。有的會感到尷尬,承認自己喪失了理智。有的一點也不覺得慚愧。有的為不能一直留在外在的狀態而憤恨。他們被告知一直留在那狀態,後果會是怎樣。他們一定會虛假地做同樣的事,以表面的良善、誠實、公平誤導心地單純、思想簡單的人,同時也會毀滅自己,因為他們的外在層面終究會如內在層面那樣燃燒起來,將整個生命摧毀。

507.進入第二個狀態以後,靈魂就顯出其在塵世時的真實面目。從前被隱藏的言語和行為如今顯明了出來,因為此時,外在的因素已不再約束他們。他們公開地說同樣的話,做同樣的事,不再顧忌自己的名聲。另外,他們進入各種罪惡的狀態之中,在天使和善靈面前顯出他們的真實面目。就這樣,隱藏的事被顯露了出來,正如主的話說:「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因此,你們在暗中所說的,將要在明處被人聽見;在內室附耳所說的,將要在房上被人宣揚。」(路加福音12:2-3)「我又告訴你,凡人所說的閑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馬太福音12:36)

508.對於惡人進入該狀態以後,其表現如何,無法簡單地加以描述。因為瘋狂取決於慾望,而慾望是因人而異的。不如提出幾個具體的實例,其餘的就可想而知了。

有的人愛自己過於一切。他們在工作和職位上所追求的是自己的名聲。他們發揮其用,不是因為樂於服務,而是為了獲取名望和地位。所以,他們是在名望和地位中尋找快樂。當進入第二個狀態以後,他們表現得最為愚蠢,因為私慾越大,就離天國越遠,而離天國越遠,就越智慧越遠。

有的人陷於我欲,陰險詭詐,用各種不正的手段謀取地位。他們與惡貫滿盈者為伍,研究邪術(邪術是對神序的濫用),意欲操縱所有不順從的人。他們圖謀惡計,心懷仇恨,施行報復,渴望折磨一切不順從的人。但有一群惡徒支持,他們就陷於以上惡行之中。最後,他們甚至圖謀爬上天國,將其摧毀,以便自己作神,受人崇拜。其瘋狂竟達到如此地步。

此等人中,數天主教的神職人員最甚。他們以為天國地獄的權柄都在自己手中,能隨意赦免罪惡。他們自稱基督,將神的一切歸於自身,其信念之強,足以困擾和遮蔽人心,給其造成痛苦。他們一直處在這樣的狀態,只是進入第二個狀態以後,他們將喪失理智。對於他們的瘋狂和此後的命運,《最後的審判》一書有更詳細的描述。

有的人將造化歸於自然,從心裡否認神,否認有關天國和教會的一切。進入第二個狀態以後,他們與同類型的靈聚集起來,稱當中最狡黠的人為神,對其頂禮膜拜。我曾見一群人在會中膜拜一個巫師,還談論自然,其行為好像獃子,彷彿一群保留人形的動物。這些人中,有的曾尊享高位,有的曾被視為學者和智者。情況各不相同。

由以上事實,可知內心朝天國閉合的人其狀況如何。凡不通過承認神並照信仰生活而獲得天國之流的人,都將變得如此。每個人都可以給自己下一個判斷:他的秉性若是如此,那麼當他不再受外在的約束,不再懼怕法律,也不再顧忌自己的名利地位時,結果將會如何。

但是,主會節制他們的瘋狂,免得它逾越「用」的界限,因為他們各能起到一定的作用。透過他們,善靈能認清惡的表現和本質,也看明若不為主所引導,其結果將會如何。公然作惡的人也能幫助聚集同類的惡人,將他們與善人分開,除去他們虛有其表的良善與真知,將他們引入罪惡和錯謬之中,使他們為地獄做好準備。因為人只有進入其罪惡與錯謬之後,才會落入地獄。誰也不許保持分裂的心智,說著想著一件事,心裡卻圖著另一件事。惡人必須照其罪惡而思想錯謬,言語也必須出於罪惡和錯謬,思想和言語都必須出於其慾望和快樂。在塵世時,他們私下裡正是這樣做的。因為意願是人的根本,而思想只有在出於意願的情況下才是。回歸自己的意願就是回歸自己的秉性和生命,因為人是從生命取得各自的秉性。死後,人將保留其在塵世所塑造的秉性。對惡人而言,該秉性已不能再通過領悟真理而獲得改善。

509.進入第二個狀態以後,惡靈情不自禁地往各種罪惡里直奔,自然就時常受到嚴厲的懲罰。在精靈界,懲罰的方式多種多樣。不論你曾貴為君王,或賤如奴隸,均一視同仁。每種惡皆有相應的罰相隨,如影隨形。所以,凡作惡者,必受相應之罰。但是,沒有人需為塵世的惡行受罰,只需為當前的惡行受罰。不過,或說因塵世的惡行受罰,或說為靈界的惡行受罰,兩者是一回事。因為死後,人必恢復各自的生命狀態,回到同樣的惡行之中,因為人的秉性取決於他在塵世的生活方式(參470-484節)。

惡人必須受罰,因為在此狀態下,懲罰的恐懼是唯一約束他們的手段。勉勵、教導已不再有效,法律、名聲等因素也不再起作用。因為他們照秉性而行,唯有懲罰能給予強制。

善靈卻從不受罰(雖然他們在塵世曾犯過錯),因為他們的罪惡不再返復。我還得知,他們的過錯屬於不同的性質,因為不是出於故意抵擋真理,也非出於噁心,除了在外在的狀態下,他們因從父母所受的稟性而盲目地陷入罪惡之中。

510.人在塵世其靈魂聯於哪個群體,死後便去到那個群體。事實上,就靈魂而言,每個人都聯於天國或地獄的某個群體,其中惡人與地獄的群體相聯,善人與天國的群體相聯(關於人死後被帶到各自群體的事實,可參看438節)。靈魂逐漸被帶到那裡,直到最後進入其中。當惡靈進入內在的狀態以後,他們逐漸轉向自己的群體,直到該狀態結束之前,他們直接面對那群體。該狀態結束以後,惡靈就自動投入屬於自己的地獄,且看似向後倒著跳入的。這是因為他們處於顛倒的次序當中。他們熱愛地獄的事物,摒棄天國的事物。另外,在該狀態下,有的惡人會出入不同的地獄。但是,他們不像完全做好準備的人那樣是倒著跳入的。

在世之時,他們的靈魂聯於哪個群體,當他們尚處於外在的狀態時,就已經顯示給他們。他們由此知道,即使在肉身時,他們已屬於地獄。但是,他們與身在地獄的人還是不同的,因為在世之時,他們的狀態與精靈界的人相似。關於這兩種狀態的對比,後面我會加以解釋。

511.進入第二個狀態以後,惡靈開始從善靈中分別出來。但在第一個狀態下,兩者還是混在一起的,因為外在層面的狀態與塵世的狀態相似。等到進入內在的層面,進入各自的秉性(或意願)以後,情況就不同了。

惡人從善人中分離出來,方式有很多。通常,他們會被帶到其在第一個狀態下因良善的情感與思想而發生聯繫的諸多群體。這些群體曾被他們的外表欺騙,以為他們不是惡人。通常,他們會繞一大圈,以致其真實的秉性在各處的善靈面前顯露出來。善靈一看到他們,便轉身離去。同時,惡靈也轉身離去,趨向其所當進入的地獄的群體。此外,分離的方式還有很多,我就不提了。

【人死後的第三個狀態】

512.人死後的第三個狀態,即靈魂的第三個狀態,是預備進入天國成為天使的人領受教導的階段。即將進入地獄的人無此階段,因為他們不願受教。所以,他們的第二個狀態也就是第三個狀態,隨著他們直接面對自己的慾望,朝向慾望相同的地獄的群體而告結束。至此,他們的意圖和思想從屬地獄的慾望流出,所圖無非是惡,所思無非是妄。這是他們的快樂所在,因為與其慾望相應。曾被用作工具的一切良善與真理,終究為他們所拋棄。

相比之下,善人將從第二個狀態進入第三個狀態,通過受教為天國做好準備。事實上,人只有通過認識良善與真理,就是說,只有通過領受教導,才能為天國做好準備。若不領受教導,沒有人能明白何為屬靈的良善與真理,以及與之對立的罪惡與錯謬。在塵世,人知道公平和誠實是屬乎社會和道德的良善與真理,因為法律指示何為公平,道德指示何為誠實正直。但是,屬靈的良善與真理不能學自塵世,只能學自天國。人可以通過聖經和教會的教義去了解何為屬靈的良善與真理,但是,就人的心智而言,他若不在天國,屬靈的良善與真理還是不能流入其生命中。而在天國的人,就是承認神同時照公平誠實而行的人。他知道理當這樣行,因為這是聖言的要求。所以,他行公平誠實,是為著神,不是為自己或世界。

可是沒有人能照此而行,除非他首先領受教導,知道神存在、天國地獄存在、死後生命存在、當愛神過於一切、當愛鄰如己、當信聖經因為它出於神等事實。若非如此,人不能思想屬靈的事,而不思想就無法立志。因為人不能思想其所不知,不能作此思想,也就不能立此志向。反之,人若能立此志向,天國(亦即主藉天國)就流入其生命中。因為主流入人的意志,經意志流入思維,最後流入生活。生活源於意志與思維。

由此可見,屬靈的良善與真理不能學自塵世,只能學自天國。若不領受教導,沒有人能預備上天國。

再者,主若流入我們的生命,祂必要指教我們,以渴慕認識真理之情激發我們的意志,照亮我們的思維,引導我們明白真理。如此,我們的內心得以開啟,天國得以種入其中。此外,屬神屬天的品質流入誠實公平的行為之中,使屬乎道德、社會的生活成為屬靈的生活。因為我們是憑神而行,憑神而行,又是因為我們是為神而行。屬乎道德、社會的誠實、公平的行為,實質上是屬靈生命的果效。果成於因,因如何,果就如何。

513.教導的任務由多個群體的天使承擔,主要是北方和南方的群體,因為這些群體注重由親證良善與真理而獲得的聰明與智慧。教導的場所位於北方,照天國之善的種類而分布。如此,每個人都能受到適合其秉性和接受能力的教導。這些場所覆蓋一片廣袤的區域。

需要學習的善靈,在精靈界的時日滿足以後,蒙主引導來到受教的地方。不是每個人都需要經歷此過程,因為有的人在塵世已領受教導,已為天國做好準備,其上天國的途徑自然有所不同。有的人死後立刻被帶入天國,有的人在精靈界只作短暫停留,與善靈交往,去除思想和情感中粗鄙的因素(因塵世地位財富的影響),秉性得到凈化以後,就被帶入天國。有的人首先需要被破碎,在位於腳底的場所受到嚴厲的對待。他們曾過著良善的生活,可是接受了錯誤的觀念,而且根深蒂固。在它們被拔出以前,真理不能被認識和接受。關於破碎的經歷和不同方式,《屬天的奧秘》一書已作過描述。

514.領受教導的人住在不同的地方。就個體而言,他們的靈與將要前往的天國的群體相聯。所以,天國的群體既是照天國的形態分布,施教的場所自然也是照此分布。從天國俯視這些場所,它們看似一個小型的天國。在橫向上,它們從東延伸至西;縱向上,它們從南延伸至北。縱向的廣度看似小於橫向的廣度。

大體的分布如下。在前的是在世夭折的孩子,女天使將他們養大以後,就被主帶到這裡受教。

位於其後的是死於成年,在世時曾過良善的生活,因而熱愛真理的人。

位於其後的是在世時曾信奉伊斯蘭教,過著道德的生活,承認一位神,以主為那先知的人。他們放棄穆罕默德以後(因他不能給予任何幫助),便轉向主,崇拜主,覺悟祂的神性,然後受到基督信仰的教導。

位於其後的(靠近北方)是非基督徒,他們在世時曾照各自的信仰過良善的生活,培養了一定的良知。他們照公平誠實而行,不是因為懼怕國家的法律,而是為了遵守信仰的法則。他們相信這些法則是神聖的,不可以任何方式去違犯。領受教導時,他們都樂意認識主,因為在他們心目中,神不是不可見的,而是可以顯現為人的。他們的數目最多,其中最優秀者出於非洲。

515.不是每個人都以同樣的方式受教,也不是由同一個天國的群體來施教。夭折的孩子在天國長大以後從內層天的天使受教,因為他們沒有從被扭曲的宗教吸收錯誤的觀念,靈魂也沒有被塵世的地位和財富所染污。

成年以後死去的人多數從外層天的天使受教,因為他們比內層天的天使更合適。後者處於更深的智慧之中,其智慧尚不能為他們所接受。

穆斯林從曾經信奉伊斯蘭教後來轉向基督教的天使受教。其他非基督徒也從各自的天使受教。

516.教導由取自聖經的教義所構成,非單憑聖經,摒棄教義。基督徒被教以屬天的教義,該教義與聖經的內義完全一致。其他人,如穆斯林、非基督徒,被教以適合其領受能力的教義。相比屬天的教義,後者是通過與其信仰法則相符的道德生活來施教的。在塵世,這些良善的法則曾是他們生活行為的基礎。

517.天國的教育與塵世的教育不同在於:天國的知識不是存於記憶,而是用於生活,因為靈魂的記憶存在於生活中。事實上,他們接受、吸收一切與其生命相合的事物,不接受更不吸收與其生命不合的事物。因為靈魂就是情感,呈現與其情感相似的人形。

所以,為了更有建設性的生活,他們不住地渴望了解真理。事實上,主確保我們對建設性活動的熱愛適合各人的天賦。隨著我們渴望成為天使,這愛越發變得強烈。再者,天國的所有活動都致力於公共福祉,也就是整個天國的福祉(彼時天國是我們的祖國)。如果每個個體在履行他的責任時,都直接而緊密地服務於公共福祉,那麼這無數個體的活動都是良善的、屬天的。這意味著每個人對真理的渴慕和對服務的熱愛是協作如一的。通過這種方式,對服務的真正理解被植入其心,乃至所學的真理都是對服務的真知灼見。靈魂就是這樣受到教導,為天國做好準備的。

渴慕真理熱愛服務之情可通過多種方式灌輸,其中多數不為世人所知。最主要的方式是以畫面的形式將服務表現出來,在靈界,這可通過成千上萬種方式來呈現,其優雅迷人的效果帶給靈魂從心到身的感受。結果,靈魂成為熱愛服務的生命,等到進入其所預備進入的群體,投身於服務時,就進入自己的生命之中。

由此可見,知識作為真理的外在形式,並不使人進入天國。使人進入天國的,是通過知識所養成的樂於服務的生活。

518.有的靈在肉身時確信自己比別人更有資格進入天國,因為他們受過良好的教育,對聖經和教會的教義知之甚詳。他們相信自己很有智慧,正是聖經所說「必要發光,如同天上的光」(但以理書12:3)的聰明人。他們都受到審視,以確認其學問是存於記憶中,還是存於生命中。有的人著實熱愛真理,就是說,他們熱愛真理,不是為著肉體和世界,而是為了建設性的生活,真正屬靈的生活。此等人在領受教導以後,就被接入天國。彼時,他們得以認識在天國閃光的知識,也就是運用於建設性生活的神聖真理(它是天國之光)。建設性的生活是接受光明,使光明轉化為各種光輝的載體。

但是,有些人的學問只是被存入記憶中。他們由此培養了一種能力,能對真理進行論證,證明他們所接受的基本真理。即使是一些錯誤的觀點,一旦為他們所證實,也看似正確無誤。此等人並不在天國的光明之中,而是被包裹在驕傲的信念當中。很多有學問的人都有這種驕傲心理,以為自己配得天國,能得到天使的服侍。為使他們擺脫這種狂妄的信念,他們被帶到第一層天(或外層天),進入某個天使群體當中。正進入時,隨著天國之光的流入,他們的眼睛變得模糊,理智變得混亂,最終呼吸變得困難,彷彿將死之人。不僅如此,隨著天國的溫暖(即天國之愛)流入,他們感到巨大的痛苦。於是他們被打發離開,並被告知:成就天使的不是知識,而是透過知識所養成的真實的生活。因為就其本身而言,知識是在天國之外,唯有通過知識所培養的生活才在天國之內。

519.靈魂在受教場所為天國做好準備以後(時間不會很長,因為在屬靈的念頭裡,一時可領會很多),就穿上天使的服飾(通常是潔白的細麻衣),然後被帶到通往天國的路上,交給守護天使。他們受到天使的歡迎,被引入群體當中,得到他們的祝福。此後,主將每位天使帶入各自的群體當中。該過程通過多種途徑完成,有時經過迂迴曲折的路程。天使不知道自己當走的路,唯有主知。他們到達自己的群體以後,內在秉性就被打開。就內在秉性而言,他們與所屬群體的成員是和諧一致的。所以,他們立時被認出,並受到熱烈的歡迎。

520.關於即將成為天使的人從受教場所進入天國的路,有些事值得一提。路共有八條,每個受教場所兩條。一條引向東,一條引向西。進入屬天國的人取東邊的路,進入屬靈國的人取西邊的路。

通向屬天國的四條路,兩側長有橄欖樹和各種果樹;通向屬靈國的四條路,兩側長有葡萄樹和月桂樹。這是出於對應,因為葡萄樹和月桂樹與對真理及其效用的愛慕之情對應,橄欖樹和各種果樹與對良善及其效用的愛慕之情對應。

【沒有人單憑神的憐憫上天國】

521.對天國、上天國之路、天國的生活不了解的人,以為上天國純粹在於神的憐憫,所有信的人,主為之代求的人,都能單憑神的恩典進入天國。所以,只要神願意,任何人都能得救,有的甚至相信地獄的人也能得救。

此等人對人性可謂一無所知,不知人的品性取決於他的生活,而他的生活又取決於他的愛。這話不僅適用於人內在的意志和覺性,也適用於其外在的肉體,因為肉體無非是內在秉性在行為中自我表現的外在形態。這意味著人的愛就是他整個人(參363節)。

他們也未曾意識到,身體不是憑自己而活,而是靠靈魂而活。人的靈魂就是他的真情實感,靈魂的形體無非是情感在靈界所顯現出來的人的形狀(參453-460節)。

不知以上事實,他們也就以為得救完全在於神的憐憫和恩典。

522.首先,讓我解釋何為神的憐憫。神的憐憫是純粹的憐憫,施向整個人類,意欲給予拯救。它恆常施向每一個人,從不收回。這意味著凡能得救的人皆已獲得拯救。但是,人只有遵循神的道才能得救,這道就是主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神聖真理。真理告訴我們當如何生活,以便得救。主藉真理將我們引向天國,將天國的生命注入我們裡面。主如此恩待每一個人。只是對於一切不離棄罪惡的人,主無法將天國的生命注入其中,因為罪惡阻塞了道路。反之,我們若離棄罪惡,主就以神聖的憐憫,照神的道引導我們,從出生到死亡再到永生。這就是我所說的神的憐憫。由此可見,主的憐憫的確是純粹的,但並非直接施予的,就是說,祂並非隨意施行拯救,而不論人的行為如何。

523.主從不違背次序而行,因為祂就是次序本身。建立次序的是從祂所發的神聖真理,神聖真理是主引導我們的次第法則。憑憐憫直接施予拯救,這有違神的次序,有違神的次序也就有違神的本質。

對我們而言,神的次序就是天國。人由於違背了它的法則(即神聖的真理),也就扭曲了神的次序。主因著純粹的憐憫,通過合乎次序的法則,將我們領回神的次序之中。我們若能回歸,就將天國接入心中。凡將天國接入心中的人,都能進入天國。

這同樣說明,主的憐憫的確是純粹的,但並非直接施予的。

524.得救若單憑神的憐憫,那麼每個人都將得救,連地獄的人也能,而且地獄將不復存在,因為主是憐憫之本,慈愛之本,良善之本。倘若人人皆可直接得救,祂卻縮手不救,便是違背祂根本的神性。因為聖經告訴我們,主不願一人沉淪,乃願人人得救。

525.很多進入靈界的基督徒以為他們能單憑神的憐憫得救,因為這正是他們的所求。當他們受到審視時,結果證明他們相信上天國純粹在於神的允許,誰能獲得允許,誰就能享受天國的快樂。他們對於何為天國,何為天國之樂,一無所知。他們被告知,主不拒絕任何人上天國。只要他們願意,就可以進入,甚至住在那裡。事實上,有的人被允許進入其中,可就在他們跨入天國之門,感受到天國之熱(即天使所專註之愛),接觸到天國之光(即神聖的真理)時,立時心如刀絞,彷彿是在地獄受苦,而非在天國享樂。震驚之餘,他們趕緊跳入地獄。通過這種方式,他們親身體驗到沒有人能單憑神的憐憫上天國這一事實。

526.我有時與天使談論這個話題,我說,世間有很多陷於罪惡的人在談論天國和永生時,宣稱上天國純粹在於神的憐憫,以信為唯一得救途徑者更是如此,因為在此基本信條上,他們不注重生活和仁愛的行為,也就不注重主用於將天國注入人心,使人獲得天國之樂的其它途徑。既棄絕一切實際途徑,其所得出的必然結論是人可單憑神的憐憫上天國。他們相信,因著子的代求,父神將受到感動。

天使說,人得救是單憑信的信條必然推出人上天國是單憑神憐憫的信條,因為前者是其它所有信條的頭。天國之光不可能流入該頭,因為它不是真理。今日,教會對主、天國、死後生命、天國之樂、愛與善的本質、良善與真理的結合、人類生命的起源和本質幾無所知,其根源在此。生命從來不是單憑思想獲得,而是憑意志並隨後的行為獲得。思想只有在出於意志的情況下才構成生命,同樣,信只有在出於愛的情況下才構成生命。單獨的信不可能存於任何人,因為信若離了其源頭(也就是愛),就只是某種知識或假冒信仰的二手信仰(參482節)。他們未曾認識到這個事實,天使為此感到悲痛。二手信仰不在人的生命之中,而在其生命之外,因為若不與愛相連,便與人脫離。

天使還說,相信單憑信就能得救的人,也必然相信上天國純粹在於神的憐憫,因為他們憑屬世之光和人生閱歷可以看出,信心本身並不構成人的生命,因為過罪惡生活的人也能思想並接受同樣的信條。有鑒於此,他們相信惡人也能像善人一樣得救,只要他們瀕死之時也求主代求,相信神的憐憫。

天使宣告說,他們從未見過任何過罪惡生活的人單憑神的憐憫進入了天國,不論其在世之時如何信誓旦旦。

當有人問,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大衛及眾使徒是否也不能單憑神的憐憫上天國,天使說是的,人能否被接入天國,取決於他在塵世的生活。他們應該意識到他們在哪。沒有人擁有特別的權利。這些人在聖經中備受推崇,只因在聖經的內義上,他們象徵主。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象徵主的神性和神聖人性,大衛象徵主的神聖王權,眾使徒象徵主的神聖真理。當世人閱讀聖經的時候,天使並不意識到他們,因為他們的名字不能傳入天國。他們所意識到的是主,正如剛才所說的。所以,天國的聖經(參259節)從不提及這些人,因為它所展示的是塵世的聖經所對應的內義。

527.憑大量經歷我能證實,在塵世過罪惡生活的人不可能被灌入天國的生命。有的人相信,在他們死後,當他們從天使聽聞神的真理時,一定會欣然接受,成為信徒,改變生活行為,從而被接入天國。有此想法的人,主允許他們一試,好讓他們親自體驗人死後不可能再行悔改的事實。有的確能明白真理,好似欣然接受,可是他們一旦回到自己的慾望當中,便將真理拋棄,甚至加以駁斥。有的當場表示拒絕,不願傾聽。有的希望自己在塵世所養成的慾望被抽離,灌入天使的生命(或天國的生命),取而代之。就連這種願望,主亦滿足他們,可是慾望剛被抽離,他們就橫倒在地,不能自制。

此類經歷讓心思簡單的善人認識到,人死後不可能再改變他的生命,罪惡的生命不可能改寫為良善的生命,地獄的生命不可能改寫為天使的生命。因為每個靈的本質,從頭到腳,由他的愛或慾望決定。將之改變成對立的一面,等到將靈魂毀滅。天使說,將一隻夜鷹變為一隻鴿子或一隻樂園的鳥,比將一個地獄的惡靈變成一個天國的天使還要容易。

從前面的闡述可知(參470-484節),人死後的景況取決於他在塵世的生活方式。我們由此推斷,沒有人能單憑神的憐憫而進入天國。

【上天國不像人想像的那麼難】

528.一些人認為,過通往天國的生活,即所謂的「靈性的生活」,是很難的。因為他們聽說,要過這種生活,就得避世禁慾。他們將之理解為放棄世俗的利益,特別是名利地位,終日虔誠地默想神、救恩、永生,一心恆務祈禱、讀經。然而,通過大量的經歷和與天使的交流,我得知實際情況與之迥然不同。事實上,以這種方式摒棄世俗,過所謂靈性生活的人是活在哀傷之中,無從接受天國之樂,因為人死後將延續他之前的生活方式。

相反,要接受天國的生命,人當盡心儘力活在世界當中,參與其中,盡各自的責任和義務。這樣,通過道德、文明的生活,靈性的生命在人心裡逐漸成形。舍此途,靈魂無從為天國做好準備。因為缺乏社會生活的精神生活好比一個沒有地基的房屋,逐漸開裂、搖晃,直至倒塌。

529.以理性的眼光審視人的生活,不難發現人的生活可分三重:靈性的生活、道德的生活、文明的生活。三者是可分的。有的過著文明但非道德、靈性的生活,有的過著道德但非靈性的生活,有的過著文明、道德、靈性的生活。後者是過著通往天國的生活,而前兩者只是過著塵世的生活,與天國的生活無關。

由此可見,靈性的生活不是避世,而是入世,如靈魂與身體合一。要是分離,就像房子沒了地基,正如前面所說的。

事實上,道德、文明的生活正是靈性生活的體現,因為立志為善是靈性生活的本質,而實際行善是道德和文明生活的本質。兩者若是分離,靈性的生活就只是空想和空談。沒了行動的支持,意願必要消退。而事實上,意願乃是人靈性的本質。

530.接下來我要說明,過通往天國的生活並不像人們想像的那麼難。試問,誰不能過文明、道德的生活?我們從小就已進入其中,也知之甚詳。事實上,無論善惡,人人過著文明、道德的生活,因為誰也不願被視為違背誠實公平的人。幾乎所有人都表現得誠實公平,乃至看似由衷的誠實公平。屬靈的人理當以同樣的方式生活,也能像屬世的人一樣輕易做到,所不同的是,屬靈的人相信神,他行誠實公平,不僅因為這是文明、道德的要求,也是神的要求。事實上,當他們思想神的法則而行事的時候,與天國的天使是相通的。既與天使相通相合,其內在的靈魂便是開放的。主就在不知不覺中吸引他,引導他,合乎道德文明的誠實公平就都出自屬靈的源頭。憑屬靈的源頭所行的誠實公平是真正的誠實公平,是憑心而行。

表面看來,這種誠實公平與屬世之人甚至屬地獄的惡人所行的誠實公平是一樣的,其實它們迥然不同。惡人行誠實公平,是為了名望和地位。若非畏懼法律的懲罰,害怕喪失名聲財富,他們的行為一定會表現得十分狡猾詭詐。因為他們不敬畏神及神的法則,缺乏內在的約束,只要獲得機會,他們就儘可能地欺騙、搶奪,以滿足內心的慾望。其內在秉性如何,到了靈界將清晰可見。屆時,所有人的面具都要揭開,讓內在秉性顯明出來。人將保持他的內在秉性,直到永遠(參499-511節)。彼時,他們的行為不再有外在的約束(即前面所說的對遭受法律懲罰、害怕喪失名利地位的恐懼),故行事瘋狂,對誠實公平嗤之以鼻。

相反,因敬畏神的法則而實踐誠實公平的人,當他們的外在層面被剝開,進入內在秉性以後,將表現得十分智慧,因為他們與天國的天使相通,分享他們的智慧。

由此可見,屬靈的人可以像屬世的人一樣過文明道德的生活,只要他們在意願和思想上與神相通。

531.靈性生活的法則,文明生活的法則,道德生活的法則,已通過十條誡命傳授給我們。前三條誡命包含靈性生活的法則,中間四條誡命包含文明生活的法則,後三條誡命包含道德生活的法則。表面看來,純然屬世的人也遵守這十條誡命,和屬靈的人一樣。他們崇拜神,參加聚會,聆聽佈道,表現虔誠,不殺生,不行淫,不偷盜,不妄言,不行騙。但是,他們如此行,只是為著自己的利益,為要在人前顯得良善。而在心裡,他們的品性與外在的表現截然不同。因為他們從心裡否認神,在崇拜中偽裝虔誠。私下裡,他們嘲笑教會的神聖儀式,認為它們的目的只是為了約束平民百姓。

這是他們全然與天國無份的原因。既然不是屬靈者,也就不是道德文明者。他們雖不殺人,卻痛恨一切阻礙其道的人,從心裡燃燒著報復的慾望。若非法律和其它恐懼的約束,他們必要殺人。既有此慾望,也就表示他們時常殺氣騰騰。他們雖不行淫,卻時常淫慾深重,因為他們認為行淫並無過錯,只要獲得機會,必要儘可能多地行淫。他們雖不偷盜,卻時常在心裡偷盜,因為他們貪戀別人的財物,視欺騙巧取為正當合法。其它關於道德的誡命,不妄言,不貪戀他人財物,同樣適合。一切否認神,無信仰所立之良心的人,都是如此。他們的秉性,從進入靈界、面具已被揭開、進入了內在秉性的同類顯明了出來。此等人已與天國分離,與地獄沆瀣一氣,故恆常與地獄的人為伍。

從心裡承認神,在生活行為中尊重神的法則,既遵守後七條誡命,也完全遵守前三條誡命的人就不同了。當他們進入內在秉性,外層被剝去以後,就比在世時更有智慧。對他們而言,進入內在秉性好比從黑暗進入光明,從無知進入智慧,從痛苦進入快樂,因為他們在神裡面,也就在天國裡面。

我說這些,是要人們明白,雖然表面看來,他們都過著一樣的生活,其實際情況卻可能各不相同。

532.眾所周知,人的思維是隨著他的意志而轉,意志指向哪,它就跟到哪。事實上,思維是人的內視,其反應和人的外視相似,都是隨目標而轉。人的內視(或思維)若轉向世界,停留於世界,其思想就成為屬世的。若轉向自己的榮耀,它就成為屬肉體的。若轉向天國,它就成為屬天的。所以,它若轉向天國,就得以提升。若轉向自己,就被扯離於天國,沉溺於肉體。若轉向世界,同樣是背離天國,迷失於肉眼所接之物。

創造意志,使內視(或思維)專註於目標之上的是人的愛。愛自己,使人的思維轉向自己;愛世界,使人的思維轉向世界;愛天國,使人的思維轉向天國。人若能確認他的愛,也就能了解其內心所處的狀態。若是愛天國,其內心就向天國提升,朝上頭開放;若是愛自己和世界,其內心就朝外開放,朝上閉合。由此可以推斷,人的內心若是朝上閉合,就看不到屬於天國和教會的事物。對他們而言,天國和教會的事物處於幽暗之中。凡處於幽暗中的,他們要麼否認,要麼無法領悟。愛己愛世界過於一切的人從心裡否認神的真理,其根源在此,因為他們的內心已朝上閉合。即便他們憑記憶談論,也並非真的領悟。而且他們從屬世界和屬肉體的角度看待神的真理,無法理解肉體感官之外的事物。這也是他們唯一的興趣所在,其中包含著許多污濁、淫穢、褻瀆、邪惡的事物。他們無法擺脫這些誘惑,因為沒有天國之流進入其心。如前面所說,他們的內心已朝上閉合。

使內視(或思維)專註於某個目標的是人的意志,因為意志決定目標,目標決定思維。所以,人的目標若是天國,他的思維就專註於天國,其整個心靈也就沉浸於天國。他看待塵世的事物,如站在房頂向下俯視。這是內心已被開啟的人能洞察自身的慾望和謬見的原因,因為慾望和謬見都在其心靈的審視之下。相反,內心未曾開啟的人看不到自身的慾望和謬見,因為他們不在慾望和謬見之上,而是陷入其中。由此可知人的智慧和瘋狂各從何來,也可知人死後,當他按照內在的秉性立志、思維、說話、行事時,將是什麼模樣。

我說這些,也是為了表明,雖然表面看來,人們過著一樣的生活,其實際情況卻可能各不相同。

533.由此可見,通往天國的生活其實並不像人們想像的那麼難,因為這只是一個加以分辨的問題。每當有違背誠實公平的事物引誘我們時,我們及時省察,禁絕不做,因為這違背神的誡命。我們若時常這樣思維,使之成為一種習慣,就能逐漸聯於天國。既聯於天國,我們的內心就能開啟,內心既開啟,就能洞察不誠不公之事。既洞察之,就能驅除之。因為凡惡必須先被識破,才能將其驅逐。人可以進入這種狀態,因為他有自由。每個人都有自由如此思維。這個過程一旦開始,主就在我們心裡施行奇蹟,不僅讓我們洞察罪惡,更讓我們有能力拒絕之,乃至遠離之。主說:「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馬太福音11:30),即是此義。

我們當知,如此思維並禁絕罪惡的難度將隨人故意沾染罪惡的程度而增加。這一點很重要。事實上,人若習慣了造作惡事,最終他將對罪惡視而不見。然後,他必戀慕罪,找借口滿足自己的慾望,以各種自欺的理由將之合理化,稱之為善。從青年時代就毫無節制地沉溺於各種罪惡,同時從心裡否認神的人,正是如此。

534.我曾被指示通往天國和通往地獄的路。有一條大道延向左方或北方。有許多靈走在大道上。在遠處,我看到大路的盡頭有一塊很大的石頭。路在石頭處分為兩條,一條通向左,一條通向右。通向左邊的是一條窄路,從西方繞到南方,引入天國的光明之中。通向右邊的是一條寬路,傾斜而下,引向地獄。

起初,每個人都走同一條路,直到交叉口的大石頭處,然後分道揚鑣。善人轉向左,沿著通向天國的窄路前進。惡人甚至看不見交叉口的大石頭而撞傷自己,起來以後,他們沿著通向地獄的寬路奔跑。

後來,這些事的寓意被解釋於我。善人和惡人一起沿大道前進,相互交談,如同朋友,看似無任何分別,象徵人們從表面看來,都過著誠實公平的生活,沒有分別。交叉口的石頭象徵神的真理,否認真理、注視地獄的惡人在此跌倒,奔向通往地獄的路。在至高的意義上,石頭象徵主神聖的人性。承認神的真理和主的神聖人性的人,則被引入通往天國的路上。

這同樣說明,表面看來,惡人和善人過著一樣的生活,沿著同樣的路前進。然而,從心裡承認神,特別是教內承認主之神聖人性的人,被引向天國。不承認的人,則被引入地獄。

在靈界,路象徵著從目標和意圖所流出的思維。靈界所顯現的路,與目標所流出的思維相應。人所取的路,與目標所流出的思維一致。正因如此,從精靈所走的路,可洞察其思維的品質。這也讓我明白了主的話,祂說:「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馬太福音7:13-14)引到永生的路是窄的,不是因為它難走,而是因為找著的人少,正如主所說的。

我看到大路盡頭有一塊石頭,兩條路從此分出,通往兩個不同的方向。這也讓我明白了主的話,祂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凡掉在那石頭上的,必要跌碎。」(路加福音20:17-18)「石頭」表神的真理,「以色列的磐石」表主的神聖人性,「匠人」表教會的信徒,「在房角的頭塊石頭上跌碎」表因否認真理而滅亡。

535.在靈界,我與一些曾厭離世界以求虔誠度日的人有過交談,也與一些曾以種種方式禁慾苦修,以之為避世絕欲的人有過交談。其實,他們多數人是過著鬱鬱寡歡的生活,使自己遠離了只有在世人當中才有機會實踐的積極仁愛的行為。所以,他們不能與天使相通。天使的生活是快樂幸福的,由有價值的、仁愛的活動構成。逃避塵世生活的人通常懷有一種功德心理,無時無刻不渴望天國,以為天國之樂是他們當得的賞賜,對究竟何為天國之樂卻一無所知。當他們進入天使當中,試著去感受天國之樂時,他們困惑了,彷彿遇見了與其信仰格格不入之物。因為天使的行為不摻雜功利的觀念,完全由積極的活動和服務構成,並從自己所成就的善行中獲得快樂。他們無法接收天使的快樂,只好離開,與在塵世曾過著相同生活方式的人結合起來。

還有一些人曾過著表面虔誠的生活,經常上教堂禱告。他們禁慾苦修,心裡卻時刻想著自己如何比別人更值得稱道,死後必被尊為聖徒。到了靈界,他們不能進入天國,因為他們做這一切完全是為了自己。他們以自己的虛榮玷污了神的真理,有的甚至喪失了理智,把自己當作神。因此,他們只能與地獄的同類呆在一起。還有一些奸佞狡詐的人,也在地獄。因為他們用各種詭計裝成道貌岸然的模樣,誘導人們相信他們是聖人。這其中包括許多天主教聖徒。我曾與他們一些人交談,也對他們先前在塵世然後在靈界的生活作過清楚的描述。

我提這一切是為了讓大家明白,通往天國的生活不是退離世界,而是活在世界當中。仁愛的生活只有在世人當中才能成就,缺乏仁愛的所謂虔誠不能將人引向天國。只有在每項責任、事務、工作中實踐誠實和公平,憑內在的秉性,從屬天的源頭,過仁愛的生活,才能將人引向天國。當我們按誠實、公平行事為人的時候,屬天的源頭就在我們心裡,因為如此行正符合神的法則。這種生活不難,缺乏仁愛的所謂虔誠才真的難。人們以為它能引向天國,其實它是將人引離天國。

《天國與地獄》--【地獄篇 】

【主掌管地獄】

536.前文在討論天國時(特別是2-6節),已清楚說明主是天國的神,祂掌管整個天國。天國與地獄就像兩股彼此對立的力量,其作用與反作用產生一種平衡。為確保該平衡的絕對性,有一個必要的條件,就是掌管天國者也同時掌管地獄。就是說,除非同一位主控制著地獄的攻擊,節制著他們的瘋狂,否則平衡必被打破。平衡一被打破,一切就將陷入混亂。

537.首先,我需要說說該平衡的性質。眾所周知,當兩股力量相互作用且勢均力敵時,力量就會抵消。此時,第三股力量就能隨意將兩者移動,輕而易舉地控制兩者,好似沒有任何阻力。

天國與地獄之間就存在這種平衡,但該平衡不像兩個體格相當的人作身體上的搏鬥。它是屬靈的平衡,是謬誤與真理、罪惡與良善之間的平衡。罪惡與謬誤不斷從地獄發出,良善與真理不斷從天國發出。正是這種屬靈的平衡,賦予人思想和意志的自由。因為人的思想和意願要麼牽涉罪惡與謬誤,要麼牽涉良善與真理。

在這種平衡的狀態下,人有自由接受地獄的罪惡和謬誤,也有自由接受天國的良善與真理。掌管天國並地獄的主將每一個人保守在這種平衡的狀態之中。

後面我會專門解釋主為何通過這種平衡來確保人的自由,而不是憑祂的神聖大能將罪惡與謬誤驅逐,灌之以良善與真理。

538.有時,我被允許感受從地獄所發出的罪惡與謬誤的氣息。它就像一股力量,片刻不息地意欲摧毀一切良善與真理,其中夾雜著因不能得逞而蓄積的怒氣。它尤其意欲摧毀主的神聖人性,因為它是一切良善與真理的源頭。

我也曾感受從天國所發出的良善與真理的氣息,它是一股節制地獄憤怒的力量,從而產生一種平衡。我感覺出該氣息完全來自主,雖然它看似出於天國的天使。因為天使無不承認良善與真理全出於主,而非出於自己。

539.在靈界,能力完全屬於良善與真理,無一絲屬於罪惡與謬誤。因為在天國,神的本質是神善與神諦,而一切能力都屬於神。罪惡與謬誤無一絲能力,因為能力全屬於良善與真理,罪惡與謬誤之中無絲毫良善與真理。正因如此,能力全在天國,無一絲在地獄。天國的人都因良善而專註於真理,地獄的人則全因罪惡而專註於謬誤。因為人只有因良善而專註於真理,才會被接入天國,也只有因罪惡而專註於謬誤,才會被投入地獄。關於這一點,可參看人死後的第一、第二及第三個狀態(491-520節)。關於良善與真理具備一切能力,可參看「天使的大能」一章(228-233節)。

540.這就是天國與地獄之間的平衡。精靈界的人處於平衡之中,因為精靈界居於天國與地獄之間。塵世的人也被保守在平衡之中,因為主藉精靈界的人主導塵世的人。關於這一點,後面我會作專門的論述。

這種平衡只有在主同時掌管天國和地獄的前提下才可能實現。否則,罪惡與謬誤必要超越界線,影響天國最外層的單純的善人(相比天使,他們更容易受到誘惑)。那樣,平衡就會遭到破壞,人的自由也將一併喪失。

541.和天國一樣,地獄也是按群體而分。事實上,天國有多少群體,地獄就有多少群體。因為每個天國的群體皆有一個對立的地獄的群體。如此,平衡就有保證。

地獄的群體照罪惡與謬誤而分,正如天國的群體照良善與真理而分。凡善皆有與之對立的惡,真理也都有與之對立的謬誤,因為萬物皆存在對立的一面。通過對立的一面,人可了解某物的性質和層次,他也從中獲得覺知和感受。正因如此,主始終確保每個天國的群體皆有一個對立的地獄的群體,以達致平衡的狀態。

542.既然天國有多少群體,地獄就有多少群體,那麼天國的群體有多少,地獄也就有多少。因為正如每個天國的群體都是一個小型的天國(參51-58節),每個地獄的群體也都是一個小型的地獄。

總體而言,天國既可分為三層,那麼地獄也可分為三層。其中底層的地獄與內層天(或第三層天)相對,中層的地獄與中層天(或第二層天)相對,上層的地獄與外層天(或第一層天)相對。

543.讓我簡單解釋一下主是如何掌管地獄的。總體上,整個天國的神善和神諦之流約束並控制著整個地獄的勢力。局部上,各天國、各天國的群體也都發出一種影響力。

具體而言,主藉天使來掌管地獄。這些天使能洞察地獄,節制地獄的瘋狂和騷動。有時,天使會被派往地獄,他們的降臨能使局面得到控制。

籠統而言,地獄的人都受著恐懼的約束。有的在塵世便已種下,如今依然在起作用。不過那些恐懼並不足夠,且會逐漸減弱,所以懲罰便成了阻止他們作惡的主要手段。懲罰的方式多種多樣,有的溫和,有的嚴酷,取決於他們所作的惡。多數情況下,最為惡毒的靈會取得權力。他們憑經驗和詭計施行控制,藉懲罰和恐懼叫人俯首聽命。但是,他們不敢超越一定的界線。

我們當知,對懲罰的恐懼乃是控制地獄暴亂和憤怒的唯一手段。

544.世人依舊相信有一個魔鬼在掌管著地獄,他本是光明的天使,後來因背叛而與同黨一併被投入了地獄。他們如此相信,是因從字面上理解了聖經所說關於魔鬼、撒旦、路西弗的話。其實,那些經文中的魔鬼、撒旦系指地獄。其中「魔鬼」指後面的地獄,住在那裡的是最邪惡的人,他們被稱為「惡魔」。「撒旦」指前面的地獄,住在那裡的人邪惡性較輕,他們被稱為「惡靈」。「路西弗」則指出自巴別(或巴比倫)的人,他們意欲掌權,甚至圖謀掌管天國。

另外,從天國、地獄所有的人都出自人類(參311-317節),從創世以來,已有無數的人因在肉身時反對神而成了魔鬼(參311-312節)的事實,也可知並不存在一個掌管地獄的魔鬼。

【主不將任何人投入地獄】

545.一些人以為神會因人作惡而背離他,撇棄他,向他發怒,將他投入地獄。有的甚至以為神會懲罰人,傷害人。他們引聖經的文字為證,未曾意識到文字當中的靈義。使字義合情合理的靈義,意思截然不同。就是說,取自聖經靈義的真實不虛的教義,所示完全不同。它告訴我們,主從不背離人,不撇棄人,不向人發怒,不將人投入地獄。

理智的人,當他閱讀聖經時,單從主是良善之本、慈愛之本、憐憫之本的事實,便不難看出這一點。良善之本不可能傷害人,慈愛之本、憐憫之本不可能撇棄人,因為這違背憐憫和慈愛,故與神性本身相悖。所以,理智的人在閱讀聖經時,能清楚看出神從不背離人。既從不背離人,也就始終以良善、慈愛、憐憫待人。就是說,祂總是善待我們,疼愛我們,憐憫我們。

理智的人也看出,聖經的字義之中藏有靈義,為適合大眾理解能力和初淺觀念而述說的字義,必須透過靈義才能獲得解釋。

546.理智的人還看出,善與惡是完全對立的,正如天國與地獄完全對立,如天國所發的一切與地獄所發的一切完全對立。再者,創造天國的是主的神聖人性(參7-12節),從主流入我們的無非是善,從地獄流入我們的無非是惡。所以,主無時無刻不引我們離惡向善,而地獄卻無時無刻不拉我們離善向惡。若非處在當中,我們就不會有思想和意志,更不會有自由。正因善惡之間的平衡,我們才獲得這一切天賦本能。所以,主若背離我們,任憑我們陷於惡中,我們將不再是人。

由此可見,無論善人惡人,主的流入皆全然是善。所不同的是,對於惡人,祂無時無刻不在引他出離罪惡,而對於善人,祂無時無刻不在引他趨向良善。產生這種區別的是人,因為人是接受者。

547.由此可見,人因隨從地獄而作惡,因隨從主而行善。但是,由於人相信他所作的全都出於自己,也就將所作之惡歸於自己。這是人當為所作之惡負責,而非由主負責的原因。人心裡的惡也就是其心裡的地獄,因為或說「惡」,或說「地獄」,兩者沒有分別。既然人當為所作之惡負責,而非由主負責,那麼顯然,是人自己走入了地獄。主絕不將人引入地獄,相反,祂總是救人脫離地獄,只要人不願意陷入惡中。死後,人將延續他的意願和愛(參470-484節)。在塵世戀慕惡的人,在靈界也將戀慕惡,而且不再願意被引離出來。這是陷入罪惡的人與地獄相通,而且就靈魂而言,他已落入地獄的原因。死後,其最大的渴望,莫過於去往其惡所屬的地方。也就是說,人死後,是他自己走入了地獄,而非主將他投入了地獄。

548.我需要解釋一下這是如何發生的。當我們進入靈界以後,首先會有天使來接收我們,給我們提供一切幫助,也告訴我們有關主、天國、天使的生活等方面的一切,指示我們何為良善與真理。倘若我們在塵世聽過這些道理,且從心裡表示了拒絕,那麼經過一些交往,我們就想離開。天使一察覺到這一點,便會離開。經過與各種各樣的人交往,我們最終與陷入一樣罪惡的人混在一起。就這樣,我們背離了主,趨向了在塵世便已聯屬的地獄,住在那裡的是陷入一樣惡欲的人。

由此可見,主一直藉天使和天國之流將每一個靈引向他,只是深陷惡欲的靈極力反抗,將自己與主隔開。他們為惡欲所牽制,即是被地獄所牽制。惡如一條繩索,將他們緊緊拉住。他們既戀慕惡,願意為惡所牽制,那麼走入地獄便是他們自己的選擇。

鑒於世人對地獄所懷的觀念,這事確實令人難以置信。事實上,在靈界,走入地獄的人,在地獄之外的人看來,彷彿不是自願進入的。那些因惡欲中燒而迫切往地獄直奔的人,彷彿是倒身跳入的。正因如此,他們彷彿是被神打入地獄的。關於這一點,後面會有進一步的介紹(參574節)。

由此可見,主並不將任何人投入地獄。投入地獄是人自己的選擇,在塵世如此,進入靈界以後也是如此。

549.主憑其神聖的本質(即良善、慈愛、憐憫),無法以同樣的方式對待每一個人,是因人的罪惡和謬誤阻擋其中,不僅遮蔽神性之流,甚至拒絕之。罪惡和謬誤如同烏雲,遮蔽太陽的光明。太陽一直試圖驅散烏雲。總有一線光明能夠透過雲層,進入人的眼睛。靈界的情形與此相似。在那裡,太陽是主及其神聖的愛(參116-140節),光明是神聖的真理(參126-140節),烏雲是罪惡和謬誤,眼睛是覺性。人若陷於罪惡和謬誤之中,就被烏雲包裹,其幽暗濃密的程度取決於惡的大小。由此比喻,可知主始終與每一個人同在,只是人接受主的情況各不相同。

550.在精靈界,惡靈時常受到嚴厲的懲罰,好叫他們害怕作惡。這似乎也是來自主,其實它是來自惡本身。因為凡惡皆有罰與之相隨,兩者不可分割。屬地獄的靈,其最大的慾望莫過於給人以痛苦和折磨。凡是不受主保守的人,他們著實能加以傷害,施以懲罰。所以,對於本乎惡意而作惡的人,由於他拒絕了主的保護,惡靈便乘隙加以攻擊,施以虐待。

在某種程度上,這可從世人犯罪而受到法律的刑罰來說明。法律釐定每個罪行當受的刑罰,凡犯罪之人當接受相應的刑罰。唯一不同的是,人的罪行在塵世可能隱藏,在靈界卻不能隱藏。

由此可以斷定,主不傷害任何人。這與塵世的情況相似:國王、法官、法律無需為刑罰負責,因為他們在罪犯的惡行上沒有責任。

【地獄之靈因我欲和物慾而陷於罪惡和謬誤之中】

551.地獄的人都沉迷於罪惡和謬誤之中,沒有一個是陷於罪惡卻又明白真理的。在塵世,許多惡人了解屬靈的真理,因為他們從小學過,後來也聽過佈道,讀過聖經。於是,他們談論真理,甚至叫人以為他們是誠心的基督徒。因為他們學會了偽裝情感,表現真誠,彷彿是憑著屬靈的信心。然而,他們心裡所想的正好相反,他們小心翼翼地防止罪惡的念頭表現出來,只是出於法律、名聲、地位、利益等方面的考量。他們的心裡充滿罪惡,表面恪守真理和良善,在靈里卻不然。所以,到了靈界,當他們的外表被剝去以後,構成其靈魂的內在秉性就顯明了出來,結果證明他們完全沉迷於罪惡和謬誤之中,對真理和良善漠不關心。由此可見,真理和良善只存於其記憶中。與人談論時,他們將之取出,表現得道貌岸然,彷彿具有屬靈的愛德和信德。

當此等人進入內在秉性以後(也就是進入惡性以後),他不能再談論真理,只能講說謬誤,因為他的語言乃出於他的惡性。彼時,人不能憑罪惡講說真理,因為他的靈魂完全由罪惡構成,從罪惡只能生出謬誤。

每個惡靈,在被投入地獄以前,都要被帶入這種狀態(參499-512節)。該過程被稱為奪去真理和良善的過程,好讓他們進入各自的秉性之中,或說進入各自的靈魂之中(參425節)。

552.至此,人不再是第一個狀態下的靈,而是成了真正的靈,因為真正的靈有著與內在秉性相應的面孔和身體,就是說,他的外在形體乃是其內在秉性的像。當前面所描述的第一和第二個狀態結束以後,靈魂將變得如此。屬靈的眼睛,通過他們的面孔、身體,特別是言行舉止,能立時明了他們的秉性。再者,他們既成了真實的自我,就只能與同類的靈呆在一起。

在靈界,情感和思想是相通的。靈魂自然而然地走向同類的靈,為他們所吸引,也從中感受到快樂。事實上,他面對著那個方向,因為只有在那個方向,他才能自由地呼吸,面對其它方向卻不然。我們當知,在靈界,交流取決於人所面對的方向,在他面前的,通常都是有著同樣愛好的人。不論他怎樣轉動身體,都是如此(參151節)。

正因如此,地獄之靈全都背對主,面對漆黑幽暗的塵世的太陽和月亮,天國的天使卻全都面對那顯為天國太陽和月亮的主(參123、143、144、151節)。

由此可以推斷,地獄的人全都沉迷於罪惡和謬誤之中,也都面對著各自的慾望。

553.在天國的光明中,所有地獄之靈顯出他們邪惡的形相。事實上,地獄裡的每個人都是其惡的形相,因為他們的外表和內心協作如一,內心通過面孔、身體、言語、行為表現出來。所以,看他們的外表,就能了解他們的秉性。籠統而言,他們是蔑視、恐嚇、仇恨、報復的形相,殘暴和冷酷從裡面透現出來。不過,當他們受到讚揚、恭敬、崇拜時,其面容會有所緩和,從而露出喜悅滿意之色。

要三言兩語描述他們全部的形相是不可能的,因為沒有兩個人是完全一樣的,儘管陷入相同罪惡、住在同一地獄群體的人,其面容大體相似。籠統而言,他們的面目皆猙獰可怖,沒有生氣,如同死屍。有的發黑,有的發紅(如小的火炬),有的流膿生瘡,有的甚至無臉不見,只見頭髮或骨頭,有的只見牙齒。他們的身體奇形怪狀,語言帶著憤怒、仇恨、報復。因為他們的言詞出自謬見,語氣出自惡欲。一言以蔽之,他們全是地獄的像。

我未曾被允許觀看地獄在整體上的形相,我只是被告知,正如整個天國呈現一個人的形狀(參59-67節),整個地獄也呈現一個魔鬼的形狀,可顯現為一個魔鬼的形像(參544節)。不過,我常得以看見某個地獄或某個地獄群體的形相,因為在稱為「地獄之門」的各入口處,通常都有一個怪物,該怪物在總體上顯示出當中所有人的形相,它的猙獰可怖也刻畫出當中所有人的殘暴之性。關於這些,我不忍稱述。

我們當知,地獄之靈在天國之光中雖顯得如此,他們在彼此眼中卻是人模人樣的。這是出於主的憐憫,免得他們彼此厭惡,如在天使眼中那樣。不過這只是一種假相,因為當天國之光透入時,人的模樣就變成怪物的模樣,正如前面所描述的。這是他們真實的模樣,因為在天國的光明中,一切都顯出它真正的本相。這也是他們逃避天國之光,躲入洞穴的原因。洞中的光線好像燒著的炭火或硫磺,當有一絲天國之光透入時,其中的光就變成一片黑暗。正因如此,地獄被稱為漆黑幽暗之所,「漆黑」「幽暗」象徵了地獄中由邪惡所生的謬誤。

554.見識了地獄之靈的醜陋形相(如前所述,儘是蔑視、恐嚇、仇恨、報復的形相),我明白了,籠統而言,它們都是我欲和物慾的形相。使他們顯出此等形相的罪惡,全都可追溯到這兩種慾望。再者,我從天國得知且通過大量經歷證實,我欲和物慾的確在地獄佔主導地位,事實上,地獄正是由兩者所構成。愛主和愛鄰則在天國佔主導地位,事實上,天國正是由此兩者所構成。我還得知,地獄的兩種慾望與天國的兩種愛是全然對立的。

555.起初,我對我欲和物慾為何如此可憎,陷入其中的人為何顯得如此可怖感到納悶。畢竟,在塵世,我們很少對我欲進行反思,僅僅注意到人的驕傲情緒(因為它顯而易見),以為它是我欲的唯一表現形式。再者,我欲若不表現為驕傲,世人就將其理解為催促人追求地位並施展雄心抱負的慾望,認為人若看不到尊貴、榮耀的前景,其靈魂必要無精打采。人們說:「若非為了獲得稱讚,受到尊敬,誰願意做有價值有意義的事?其動力從何而來?還不是從追求榮譽和尊貴的慾望而來?換言之,還不都是為了自己?」這是世人無法認識到在地獄佔主導地位、構成人心中地獄的正是我欲的原因。

既是如此,我願意先描述一下我欲的性質,然後解釋一切罪惡和謬誤都是從我欲湧現出來的。

556.我欲乃是只為自己的利益打算,不為別人打算,除非對自己有利。對教會、國家、社會,同樣如此。即便與人為善,也只是為了自己的名聲、地位、榮譽。除非看到這些利益,否則他們必想著說:「這有什麼意義?我幹嗎去做?與我有什麼關係?」於是將之拋諸腦後。由此可見,陷入我欲的人並不愛他的教會、國家、社會或任何有意義的活動。他們只愛自己,唯一的樂趣在於滿足個人的慾望。構成人生命的既是愛與快樂,可見他們的生命是自私的。自私的生命只關心他所執著的一切,從本質上說,人的我執全然是惡

愛自己的人也愛他所執著的一切,特別是他的孩子以及孩子的孩子,更廣泛一點,也包括所有被他稱為「自己人」的群體。愛這些人,其實就是愛他自己,因為他將他們視為自己人。另外,他所認定的「自己人」也包括所有稱讚、恭敬、崇拜他的人。

557.將我欲與天國之愛對照,其性質就顯而易見了。天國之愛乃是樂意為教會、國家、社會、鄰舍做有意義有價值的事,且是為了有意義有價值的事物本身。這是真正的愛神愛鄰,因為一切有意義有價值的行為都出於神,也正是我們所當愛的「鄰舍」。反之,做這些事若是為了自己,就是把它們當作服侍自己的奴隸來愛。所以,陷入我欲的人,想要他的教會、國家、社會、鄰舍都成為他的奴隸,而非為他們服務。他們將自己置於這些鄰舍之上。所以,當人陷入我欲時,就使自己遠離了天國,因為他使自己遠離了天國之愛。

558.再者,人若專註於天國之愛,樂意為教會、國家、社會、鄰舍做有意義有價值的事,從心裡感到快樂,那麼他就是為主所引導,因為天國之愛出於主,主在其中。但是,人若陷入我欲,為自己的緣故做有意義有價值的事,那麼他是為自我所引導,不是為主所引導。這將得出同樣的結論:人陷入我欲越深,離神就越遠,離天國也越遠。

為自我所引導就是為我執所引導,而我執全然是惡。它實際上是人的惡業,表現為愛己過於愛神,愛世界過於愛天國。

人在所行之善中若專註於己,就是完全落入我相和惡業之中。因為他專註於己,忘卻了良善,而非專註於良善,忘卻了自己。他在善行中建立起我相,而非神的相。這也是我通過親身經歷所確認的事實。

在天國之下,西北方向,有一些惡靈特別擅長於引誘善靈,使他們落入我相、陷入各種罪惡之中。他們通過明明地加以稱讚,或暗暗地引導他們的情緒,誘使他們顧念自身。他們一旦得逞,就成功地使善靈轉離了天國,同時也遮蔽了他們的覺性,使罪惡從他們的我執中湧現出來。

觀察兩者的起源和本質,不難看出我欲與愛鄰是完全對立的。陷入我欲的人,愛鄰是從自己起首的。他聲稱任何人都是他自己的鄰舍,於是以他自己為中心,向一切意氣相投的人輻射,親近的程度隨感情的深淺而定。所有圈子之外的人,他們認為是微不足道的,反對他們及其惡行的人,更被他們視為敵人,遑論他們是否有智慧,是否正直、誠實、公平。

然而,真正的愛鄰卻是從主起首的,然後以主為中心,根據其愛與信的特質,向一切在愛與信里與他結合的人輻射。

由此我們看出,從自己起首的愛鄰與從主起首的愛鄰是完全對立的。前者出於惡,因為它出於我執;後者出於善,因為它出於主,而主是良善本身。我們也看出,出於我執、落入我相的愛鄰是屬肉體的愛,出於主的愛鄰卻是屬天的愛。

一言以蔽之,人若陷入我欲,我欲就成了他的頭,天國之愛倒成了他的腳。天國之愛若不能為他效力,必被他踹在腳下。這是被投入地獄的人看起來好像是倒身跳入地獄的原因(參548節)。

559.按其本質,當外在的約束(對遭受法律刑罰或喪失名聲、利益、地位、性命的恐懼)鬆懈時,我欲將變得瘋狂,瘋狂到不僅想要統治世界,甚至想要統治天國,凌駕於主之上,無有止盡。凡陷入我欲者都有這種潛在的傾向,儘管在世人眼中,因有上述因素的約束而沒有表現出來。

但是,從不受上述因素約束的帝王,我們不難看到這一點。他們野心勃勃,極盡所能地征服其它國家,擴充疆土,貪圖無盡的權力和榮耀。現代的巴比倫更加顯明了這一點,他們將權欲之手伸入天國,將主的神聖權柄歸於自身,還不以此為足。他們與神及天國完全對立,進入靈界以後公然與地獄為伍。關於這些,可參看《最後的審判》一書。

560.試想有一個群體,群體內的人全都自私自利,對他人漠不關心(除了與己同盟者)。你不難想見,他們的愛與小偷之間的愛沒有分別。一起行動時,他們互相擁抱,引為知交,可是一旦起了紛爭,就彼此攻擊,相互殘殺。如若審視他們的內在秉性,不難看出他們彼此之間充滿了仇恨,都從心裡嘲笑誠實公平,也藐視神,將神棄如敝履。下文會對他們的地獄群體加以描述,彼時將更加清楚地顯明這一點。

561.愛自己過於一切的人,其內在的思想和情感是面向自己和世界的,故而是背對主和天國的。這是他們陷入各種罪惡,神性無法流入的原因。因為神性一旦流入,就被其自私的念頭淹沒了,玷污了,也被我執所生的罪惡浸淫了。這是他們進入靈界以後全都背對主,面向幽暗之地的原因。這幽暗之地是塵世的太陽所在之處,正好與天國的太陽(也就是主,參123節)相對。幽暗象徵罪惡,塵世的太陽象徵我欲。

562.籠統而言,陷入我欲者通常都對他人懷有蔑視、妒忌、敵對、仇恨、報復、詭詐、欺騙、冷酷、殘忍之心。信仰方面,他們不僅藐視神和神的良善真理,更對這些心懷怒火。成為靈以後,這怒火將轉變為仇恨。他們不僅不願聽到良善和真理,更對承認崇拜神的人心懷憤怒和仇恨。

我曾與一人交談。在世之時,他曾大有權勢,我欲極重。僅僅聽人提到神,特別是主的名,他就怒火中燒,意欲殺人。當約束慾望的繩索鬆懈以後,他甚至想變成魔鬼,以便滿足慾望,不斷攻擊天國。在靈界,很多天主教神職人員當意識到自己毫無權柄,主才擁有一切權柄時,就感受到這種慾望。

563.我看到西方偏南的地方有一些靈,他們說,在世之時,他們曾享有尊貴的地位,在這裡,他們也配得享受尊貴的地位,施行管理。天使審視他們的內在秉性,結果證明,在塵世的崗位上,他們並不關心服務,只關心自己,將自己置於服務之上。但是,由於他們渴望獲得提拔,也就被允許加入一個群體,參與討論一些十分重要的事務。然事實證明,他們並不關心所商議的正事,看問題也沒有深度,不能提出建設性的建議,發言都帶著我相的印記。他們的行為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於是被打發離開。他們繼續向西方進發,不時受到接納,但每次都被告知,他們考慮的只是自己,並不關心事務本身。這表示他們是愚痴的,和執著於身體和感官的靈沒有兩樣,以致無論走到哪裡,總是被人棄絕。經過一些時日,他們變得一無所有,只好乞求施捨。

由此也能看出,為我欲之火所激勵的人,不論其談吐在世人眼前顯得多麼睿智,卻總歸只是出於呆板的記憶,不是出於理性之光。所以,在靈界,當他們不能從屬世的記憶存取信息時,就變得極為愚痴,因為他們已經與神切斷了聯繫。

564.取得權力的途徑有兩種,一是愛鄰,一是我欲。從本質上說,兩者是全然對立的。因愛鄰而獲得權力者,為所有人的利益打算,最大的樂趣莫過於為眾人服務。為眾人服務意味著與人為善,對象包括教會、國家、社會、鄰舍。這是他們的愛和快樂所在。被提到高位時,他們感到歡喜快樂,但他們的快樂不在於榮耀,而在於能夠做更多有意義的事。天國的權柄就是這樣分配的。

反之,因我欲而獲得權力者,只為自己的利益打算,對他人的利益漠不關心。即便為人服務,也是為了自己的地位和榮譽。因為只有這樣,才對他們有利。對他們來說,與人為善只是取得尊榮和權位的手段。他們追求高位,不是為了服務於國家和教會,而是為了引人注目,博取稱讚,從中獲得快樂。

死後,人將延續他對權力的愛或慾望。以愛鄰之心施行權力的人將在天國被授予權柄。窮其實,不是他們獲得權柄,而是他們所愛的服務獲得權柄。服務若掌權,就是主在掌權。反之,以我欲之心施行權力的人將進入地獄,成為可憐的奴隸。我曾見一些大有權勢但以我欲之心施行權力的人被投棄置於最可悲的境地,有的住在骯髒污穢之地。

565.至於物慾,它不像我欲那樣與天國之愛全然對立,因為它裡面沒藏有那麼多的罪惡。物慾乃是希望以各種可能的手段奪取他人的財物,將心思放在財富之上,任憑世界分散他的愛鄰之心,從而與天國和神分離。

物慾有多種表現形式。有人愛財,是為了獲得尊貴的地位,他所愛的是地位。有人喜愛尊貴的地位,目的是為了求財。有人愛財,是為了享受世間的種種快樂。有人愛財,純粹是為了財富本身,是出於貪婪,等等。求財的目的也就是財富的用途,愛或欲的品質取決於它的目的或用途,其它的一切都不過是手段。

【何為地獄之火】

566.迄今為止,鮮有人了解聖經所說地獄不滅之火和咬牙切齒是何含義。因為他們從物質的角度理解聖經的描述,對靈義一無所知。關於地獄之火,有的將其理解為物質的火,有的認為它是痛苦的總稱,有的將其理解為良心的譴責,有的認為它只是對罪惡的警戒。關於咬牙切齒,有的將其理解為磨牙,有的將其理解為磨牙之聲帶給人的戰慄。

了解聖經靈義的人卻明白不滅之火和咬牙切齒各是何義,因為聖經的每個描述都含有靈義。從本質上說,聖經是屬靈的。但是,屬靈的含義必須通過屬世的表達法才能傳遞給我們,因為我們處在塵世,通過塵世的事物進行思考。

接下來,我將解釋不滅之火和咬牙切齒是惡人進入靈界以後將要面臨的遭遇。

567.熱能有兩個來源,一為天國的太陽(也就是主),一為塵世的太陽。天國的太陽(也就是主)所發的是屬靈的熱能,其本質是愛(參126-140節)。塵世的太陽所發的是屬世的熱能,其本質不是愛,而是承載屬靈熱能(也就是愛)的載體。從以下事實,可知愛的本質就是熱能:因為愛,我們的身心變得溫暖,而且隨著愛的強度和性質而改變。不僅夏天如此,冬天也是如此。關於這一點,我們也不妨留意一下血液的溫度。至於塵世的太陽所發的屬世的熱能是承載屬靈熱能的載體這一事實,從靈魂的熱能對身體溫度的激發和維持可以推而知之。另外,我們可特別留意一下春夏季節的熱能對動物發情周期的影響。使動物發情的不是塵世的熱能,塵世的熱能只是在調節身體去接受靈界的熱能罷了。靈界流入塵世,正如因流入果。人若以為使動物發情的是塵世的熱能,那就大錯特錯了,因為流注是從靈界進入塵世,不是從塵世進入靈界。愛關乎靈性,因為它是生命的本質。再者,人若以為塵世的一切都是脫離靈界的流注而自我產生的,也是大錯特錯了,因為塵世的現象都是憑靈界的流注而產生並維持的,甚至植物都是靠靈界的流注而生根發芽的。春天和夏天的熱能,其作用只是讓種子處於膨脹開裂的狀態,好讓它接受靈界的流注,從而產生生根發芽。

我說這一切,是要闡明熱能的兩種類型,一是屬靈的熱能,一是屬世的熱能。屬靈的熱能出自天國的太陽,屬世的熱能出自塵世的太陽。前者流入後者,共同產生了塵世的一切現象。

568.就人而言,屬靈的熱能就是其生命的熱能,因為正如前面所說,該熱能的本質就是愛。在聖經中,「火」正是象徵愛。天國之火表愛主和愛鄰,地獄之火表我欲和物慾

569.地獄之火(或地獄之欲)與天國之火(或天國之愛)是出自同一個源頭,該源頭即天國的太陽(也就是主)。但是,它因接受者的緣故而被轉化成了地獄之火。因為靈界的流注所產生的效果,取決於它所流入的形體,正如塵世之太陽的光與熱產生了不同的效果。同樣的熱,流入樹叢和花圃,產生的是植被和怡人的芳香,流入糞便和腐肉,產生的是腐敗和污濁的惡臭。同樣的光,照入一個物體,產生美麗迷人的色彩,照入另一個物體,卻產生醜陋討厭的色彩。天國之太陽(其本質是愛)的光與熱,也是如此。同樣的熱(或愛),流入善人、善靈和天使,使他們的良善日益增長,流入惡人,卻產生反面的效果,因為他們的惡將愛阻隔了或者扭曲了。同樣的光,流入善意和真知,產生的是聰明和智慧,流入惡欲和謬見,產生的是瘋狂和各種幻相。一切都取決於受體。

570.地獄之火表我欲和物慾,也表從兩者所延伸出來的所有慾望。人愛什麼,就始終渴求什麼。這是他的快樂所在,因為當人得償所欲時,就感到快樂。快樂沒有其它來源。所以,地獄之火是從我欲和物慾所湧出所有慾望和快樂。這些惡欲包括對他人的蔑視、敵對、妒忌、仇恨、報復,其結果是殘暴和冷酷。他們否認神,蔑視、嘲笑、褻瀆教會的聖事。死後,當他成為靈,對聖事的蔑視、嘲笑、褻瀆將轉變為憤怒和仇視(參562節)。

再者,惡人既始終意欲毀滅一切被他仇視的對象,那麼其生命的興趣也就在於毀滅和殺戮,倘若做不到這一點,就試圖加以傷害和強暴。

這正是聖經在論到惡人和地獄時所說地獄之火的含義。下面我引用一些經文,以作證明:

(1)「各人是褻瀆的,是行惡的,並且各人的口都說愚妄的話。邪惡像火焚燒,燒滅荊棘和蒺藜,在稠密的樹林中著起來,就成為煙柱,旋轉上騰。百姓成為火柴,無人憐愛兄弟。」(以賽亞書9:17-19)

(2)「在天上地下,我要顯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煙柱。日頭要變為黑暗。」(約珥書2:30-31)

(3)「地土成為燒著的石油,晝夜總不熄滅,煙氣永遠上騰。」(以賽亞書34:9-10)

(4)「那日臨近,勢如燒著的火爐。凡狂傲的和行惡的必如碎秸,在那日必被燒盡,根本枝條一無存留。」(瑪拉基書4:1)

(5)「巴比倫成了鬼魔的住處,看見燒她的煙,就喊著說:燒淫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啟示錄18:2、18,19:3)

(6)「他開了無底坑,便有煙從坑裡往上冒,好像大火爐的煙,日頭和天空都因這煙昏暗了。」(啟示錄9:2)

(7)「有火、有煙、有硫磺從馬的口中出來,口中所出來的火與煙並硫磺,這三樣災殺了人的三分之一。」(啟示錄9:17-18)

(8)「若有人拜獸和獸像,在額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記,這人也必喝神大怒的酒,此酒斟在神忿怒的杯中純一不雜。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啟示錄14:9-10)

(9)「第四位天使把碗倒在日頭上,叫日頭能用火烤人,人被大火所烤。」(啟示錄16:9)

(10)「他們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啟示錄19:20,20:14-15,21:8)

(11)「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里。」(馬太福音3:10;路加福音3:9)

(12)「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里挑出來,丟在火爐里。」(馬太福音13:41-42、50)

(13)「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詛咒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里去。」(馬太福音25:41)

(14)「他們將被送到那不滅的火里去,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馬太福音18:8-9;馬可福音9:43-49)

(15)「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里,極其痛苦。」(路加福音16:22-24)

在這些經文中,「火」象徵我欲和物慾,「煙」象徵惡欲所生的謬見。

571.正因地獄之火象徵我欲和物慾所驅動的作惡的慾望,且是地獄所有人的特性(參上一章),所以,當地獄之門被打開的時候,就有煙霧和火焰冒出來。從我欲盛行的地獄所冒出的是濃烈的火,從物慾盛行的地獄所冒出的是閃爍的火。

當地獄之門重新封上時,火就不見了,只見一片黑暗,好像一團濃密的煙霧。但是,火依然在裡面燃燒,因為它冒著熱氣,有時像火災過後從廢墟中冒出的熱氣,有時像燃燒的火爐所冒出的熱氣,有時像熱水浴所冒出的熱氣。當它流入人心時,就激起人的慾望。惡人生起仇恨和報復,愚昧人則變得瘋狂。

這火(或熱量)是所有陷入我欲物慾者的共同特徵,因為即使在肉身之時,他們的靈魂已與地獄相通。

只是我們要知道,地獄之人並非真的在火中焚燒。火只是表象。他們也沒有被火焚燒的痛楚,所感受的只是在塵世已熟知的慾火。顯為烈火燃燒之相是出於對應,因為欲與火對應。不僅如此,靈界所現的一切相都是出於對應。

572.而且我們要知道,當天國的熱能流入時,地獄的熱火將變為酷寒。彼時,地獄的人勢必凍得發抖,痛入骨髓。因為他們與神完全對立。當天國的熱能(即神聖的愛),熄滅地獄的熱能(即我欲)時,其生命之火也就隨之熄滅了。正因如此,他們會感到寒冷和痛苦。與此之時,地獄將陷入一片黑暗和混亂。

不過這情形並不常見,只在地獄發生騷亂且行將失控時才有必要。

573.地獄之火既指從我欲所流出的一切邪惡的慾望,自然也意味著地獄的種種痛苦。因為人被我欲驅動,必意欲傷害一切不敬重、順從、崇拜他的人。當憤怒、仇恨、報復之心爆發時,他們就兇殘地攻擊別人。當群體內的每個人都懷有這些慾望,又無外在的約束(不再懼怕法律,也不再顧忌自己的名利地位),他們就以惡毒之心彼此攻擊傷害。強者將弱者置於自己的統治之下,殘忍地折磨那些不願服從的人,以此為樂。殘暴之樂與專制之樂是一體的,表現出一樣的強度,因為敵對、妒忌、仇恨、報復之中含有殘暴。正如前面所說,敵對、妒忌、仇恨、報復都是殘暴之欲的表現。

所有地獄的群體都是這樣,每個人都懷著仇恨,只要力所能及,就顯出殘暴之性。

地獄之火就意味著這種殘暴、折磨的行徑,因為它們是慾望的必然結果。

574.前面我已解釋(參548節),惡靈是自願投入地獄的。下面我要簡單解釋一下,地獄既是痛苦之地,為何惡靈自願選擇地獄作為歸宿。

情況是這樣。每個地獄皆發出一種迷縛其中惡靈的慾望之氣。當為相同惡欲所迷之人感受到這種氣息時,他們的心勢必受到觸動,並感到由衷的快樂,因為慾望和快樂是不可分割的。凡是人意欲得到的,對其而言就是快樂的。這是惡靈轉向地獄,因受快樂驅使而走向地獄的原因。他們尚未意識到地獄是充滿痛苦之地,有的即便知道,也依然為慾望所驅使。在靈界,我們皆難以抗拒自己的衝動,因為衝動源自慾望,慾望源自意圖,意圖源自秉性。在那裡,我們的行為皆基於自己的秉性。

當精靈自願進到自己的地獄以後,一開始會受到熱情的歡迎,乃至他自以為找到了知己好友。然好景不長。地獄的人正窺探他的性情,揣摩其精明強幹的程度。窺探完以後,各種各樣的攻擊就開始了,而且越來越嚴酷,越來越強烈。強烈的程度是隨著墮入地獄的深度而增加的,因為墮入越深,其中的靈越兇惡。攻擊之後,兇惡之靈開始折磨新來的靈,直到他俯首帖耳,甘為奴隸。

由於地獄的靈無不希望成為頭目,心裡燃燒著仇恨,新的攻擊也就不斷發生,反叛騷亂也因而此起彼伏,場景也隨之輪番更換。奴隸得到釋放,擁護新的魔鬼作為頭目,不願屈服的人受到各種各樣的折磨。如此反覆,無休無止。地獄的火就意味著這種痛苦的折磨。

575.咬牙切齒則指謬見之間不停地衝突和碰撞,進而也指持守謬見之人彼此的衝突和碰撞,其中夾雜著對他人的蔑視、敵對、嘲笑、譏誚、毀謗,甚至演變成各種形式的殺戮。地獄裡的每個人都維護自己的謬見,稱之為真理。這種衝突和碰撞在地獄之外聽似咬牙切齒的聲音,當真理從天國流入地獄時,也轉變成咬牙切齒的聲音。

住在這些地獄裡的,是否認神、將造化歸於自然的人。故意持守謬見的人,住在更深的地獄。他們不能接受天國之光,不能觀照自己的內心,多數專註於肉體和感官。任何看不見摸不著的事物,他們不願相信。所以,對他們來說,感官幻相就是真理,也是他們辯論的基礎。這是其爭辯聽似咬牙切齒的原因。因為在靈界,一切謬見之間是相互摩擦的,而且牙齒對應自然界的最外層,也對應人的最外層,即人的肉體和感官。(關於地獄裡的咬牙切齒之聲,可參看馬太福音8:13,13:42、50,22:13,24:51,25:30;路加福音13:28)

【地獄之靈的惡毒和詭詐】

576.能反觀內省,對心靈的運作有所了解的人,不難看出精靈是遠勝於人的。彈指之間,人在靈里所作的思維、考量、決定,比他一時半刻所能表達的還要多。這顯示人在靈里具有何等的優越性(故也顯示人成為精靈以後具有何等的優越性),因為進行思考的是靈魂,肉體只是靈魂用來表達其思維的工具。

正因如此,當人成為天使以後,他將獲得不可思議的聰明和智慧,是他在塵世的聰明智慧所不可比擬的。此前,他的靈魂被局限於肉體內,被禁錮於塵世中。靈魂雖作屬靈的思考,卻流為相對籠統、粗糙、模糊的屬世的觀念,無法接收靈性思維里的無限元素,同時也被困在了世俗的眾多煩惱之中。但是,人一旦從塵世進入靈界,靈魂從肉體中獲得解脫,進入靈性的狀態以後,情況就不同了。彼時,其思想和情感的狀態將遠勝從前。關於這一點,前文已作了清楚的闡釋。正因如此,天使的思維是不可言傳、無法描述的,與屬世的思維格格不入。而事實上,每位天使都曾生而為人,而且當時他並不覺得自己的智慧異於常人。

577.天使之聰明智慧的程度,也正是地獄之靈惡毒詭詐的程度。因為當人的靈魂脫離肉體以後,就徹底進入了自己的良善或邪惡之中。天國之靈進入良善之中,地獄之靈進入邪惡之中。事實上,每個靈就是他自己的善或惡,因為他就是自己的愛或欲,正如前面所常解釋的。所以,天國之靈憑良善生起思想和意志,作出言語和行為,地獄之靈則憑邪惡生起思想和意志,作出言語和行為。憑邪惡而行,就是照邪惡所含的一切惡毒和詭詐而行。

尚在肉身之時,其情況有所不同。因為彼時,其靈里的罪惡受到了法律、金錢、地位、名聲等因素的約束,沒有暴露出來,同時也被表面的正直、誠實、公平和對良善真理的喜愛掩蓋了起來。他們如此偽裝,完全是出於世俗的考量。罪惡既隱藏了起來,那麼其靈里藏有多少惡毒和詭詐,也就連他們自己都不了解了。他們也不曾想到,當其靈魂進入本性並顯露本相時,自己竟然是魔鬼。

彼時,他們將湧出的惡毒,多到令人難以置信。從罪惡本身將湧出千萬的惡事,有的是語言無法描述的。我曾被允許了解甚至親眼觀察他們的行為。因為主許我進入靈里,同時也處於塵世的肉身里。我能證實,他們惡毒的程度,連千分之一也無法描述。若非得主保守,我們勢必無法逃脫地獄,因為每個人都有地獄之靈和天國的天使與他同在(參292-293節)。但是,主無法保守那些不承認神,不實踐忠信、仁愛的人,因為他們背離主,趨向地獄之靈,在靈里吸收他們的惡毒之性。主無時無刻不在引導我們出離罪惡(因與地獄之靈相通而吸收的罪惡),倘若不能藉內在良心的約束引導我們,至少也通過外在的約束(法律、金錢、地位、名聲等因素的約束)引導我們。接受外在約束的人,因著對相關因素的慾望或恐懼,能被引離罪惡,但不能被引入屬靈的良善。因為一接觸屬靈的良善,他們就將其扭轉為偽善和詭詐,喬裝成良善、誠實、公平的模樣,欺騙他人。偽善與其靈里的邪惡勾結起來,朋比為奸。

578.最壞的人,當屬因我欲而陷入罪惡,十分具有欺騙性的人。因為欺騙之性已徹底溶入其思想和意圖之中,如同毒素,摧毀了他們的靈性。他們多數住在後面的地獄,被稱為「惡魔」。他們尤其喜歡鬼鬼祟祟,好像幽靈飄浮在人周圍,不知不覺中給人以傷害,好像毒蛇四處噴射毒液。因此,他們受到的折磨也最嚴酷。

因我欲而陷入罪惡,但不具此般欺騙和詭詐的人,也住在後面的地獄,但沒有那麼深入。因物慾而陷入罪惡的人則住在前面的地獄,被稱為「惡靈」。他們所行的罪惡,所懷的仇恨和報復,與陷入我欲者不同,因為他們不具那般惡毒和詭詐。所以,相對而言,他們的地獄要溫和一些。

579.通過親身經歷,我見證了被稱為「惡魔」的人是何等的惡毒。他們並不流入人的思想,卻流入人的情感,窺測之,嗅探之,正如狗嗅探林中的動物。一發現良善的情感,就藉著某些欲樂,以令人驚嘆的方式,將之轉變為邪惡的情緒。他們行得如此隱秘,手法如此惡毒詭詐,以致人渾然不覺。他們小心翼翼地防止它進入思維,免得被人察覺。對人而言,他們處在後腦的部位。

在世之時,此等人懂得利用他人的某些欲樂而對其進行誤導和欺騙,誘惑他們的心靈。

幸好,主將這些靈與任何有重生之望的人隔離。因為他們不僅能敗壞人的良心,也能激起某些本來可以潛沉的罪性。所以,為防止他們誘惑人心,主設法確保這些地獄處於封閉的狀態。當具有如此秉性的人進入靈界以後,就立時被投入所屬的地獄之中。當他們的惡毒和詭詐受到審視之時,看上去就像是蛇。

580.從地獄之靈的邪惡巫術,也可推知他們是何等的惡毒。單單列出這些巫術就足以寫成一本手冊,詳細描述之則更能匯成一部大的著作。這些巫術多數不為世人所知,其中一種與妄用對應有關,一種與妄用表層的神序有關,一種與利用引誘之靈偷偷轉換人的念頭和情緒有關,一種與利用幻覺控制人有關,一種與投射自我,使靈魂顯於身體之外有關,一種與各式各樣的模仿、喬裝、引誘有關。

離開肉體以後,惡人的靈自然而然地涉入這些巫術,因為這是罪惡的固有本性。

他們利用這些巫術在地獄彼此折磨。不過,鑒於這些巫術不為世人所知(除了各種模仿、喬裝、引誘之術以外),我就不詳加描述了,一來它們難以領會,二來它們也難以言說。

581.主允許地獄有痛苦存在,因為這是約束罪惡的唯一方式。對懲罰的恐懼,是馴服罪惡,節制地獄暴徒的唯一手段。若非如此,邪惡必要肆虐,摧毀一切,正如一個沒有法律和刑罰的國家將要演變的局面一樣。

【地獄的形狀、位置及數量】

582.精靈和天使所居的靈界,其環境看起來和人類所居的塵世相似,以致乍看之下,兩者似乎沒有分別。那裡有平原,有高山,有小山,有峭壁,有山谷,有江河,和塵世一樣。不過它們都出自靈性的源頭,為精靈和天使所見,不為塵世的人所見。靈界的人可見屬靈的事物,塵世的人可見屬世的事物。就是說,塵世的人看不見靈界的事物,除非他進入靈里,或者死後成為靈體。另一方面,精靈和天使也看不見塵世的事物,除非他與某個塵世的人相通。人的眼睛適合接收塵世的光線,天使和精靈的眼睛適合接收靈界的光線。不過,兩者的眼睛卻看似沒有分別。

對於靈界是如此模樣,屬世之人無法理解,感官主義者更不能,因為凡是看不見摸不著的事物,他們一概不信。他們只信看得見摸得著的事物,在此基礎上進行思考。所以,他們的思維是物質主義思維,不是靈性思維。

正因靈界和塵世如此相似,才使得進入靈界之人難以相信他已離開曾經生而為人的塵世。也正因如此,他們稱死亡不過是從一個世界轉入了另一個世界。關於靈界和塵世的形似,可參看「天國事物的表象與顯現」一章(170-176節)。

583.在靈界,天國顯現於高處,精靈界在較低處,地獄在兩者之下。精靈界的靈看不見天國,除非他們的內視被打開。有時,天國向他們顯現出來,看似閃亮的白雲。就聰明和智慧而言,天國的天使處於更內在的狀態,故不為精靈界的人所見。

住在平原和山谷的靈能彼此相見。但是,等到他們進入內在的秉性,被分門別類以後,惡靈就看不見善靈了。善靈能看見惡靈,一遇見便躲開。一躲開,就不為他人所見了。

地獄本身也是不可見的,因為它們是閉合的。當地獄之門被打開,以接收相同類型的靈魂時,也只有地獄的入口可見。所有地獄之門都從精靈界而開,不可能從天國而開。

584.地獄散落於各處,有的在高山、小山、峭壁之下,有的在平原、山谷之下。高山、小山、峭壁之下的地獄,其入口看似岩石間的洞穴或裂縫。有的很開闊,有的很狹窄,到處高低不平。一眼望去,裡面儘是一片幽暗。但是,對於裡面的地獄之靈來說,其中的光線好像閃爍的炭火。他們的眼睛適合接收這種光線,因為在世之時,他們因否認神的真理而對真理一無所見。謬見已使得他們的眼睛適合接收謬見之光。這也是天國之光在他們看來是一片漆黑的原因。當他們走出洞穴時,什麼也看不見。這充分說明,人若承認神,從心裡確立了天國和教會的價值體系,那麼他就能進入天國之光。反之,人若否認神,從心裡確立了與天國和教會截然相反的價值體系,那麼他必要進入地獄的幽暗。

585.平原、山谷之下的地獄,其入口顯現各種不同的形狀。有的與高山、小山、峭壁之下的地獄相似,有的像洞穴,有的像深淵,有的像沼澤,有的像池塘,平時都是隱藏的,只有惡靈從精靈界被投入其中時才會打開。打開時,有時會冒出大火和濃煙,有時只有火苗,沒有濃煙,有時像煙囪冒出的黑煙,有時像濃密的烏雲。我聽說惡靈既看不見也感受不到這些,因為他們處身其中,享受其中。這些現象與他們所陷入的惡欲和謬見相對應,其中火與仇恨、報復對應,煙與仇恨、報復所生的謬見對應,火苗與我欲所含的種種邪惡對應,烏雲與這種種邪惡所生的謬見對應。

586.我曾被允許審視地獄,觀察裡面的景象。因為主若喜悅,精靈或天使就可以透視其中,了解它們的性質,甚至一覽無餘。我也曾透視其中,我注意到,有的地獄看似通向峭壁、傾斜而下的洞穴,有的像林中野獸的洞穴,有的像礦藏的地窖,有洞穴直引而下。多數地獄分作三層。較上層看似一片幽暗,因為住在那裡的是陷入邪惡之謬見的人。較下層看似一片火紅,因為住在那裡的是陷入邪惡本身的人。黑暗對應邪惡所生的謬見,火則對應邪惡本身。就是說,人陷入的罪惡越深,他所處的地獄就越深。反之,人陷入的罪惡較淺(即陷入罪惡所生的謬見之中),他所處的地獄就較淺。

有的地獄看似火災過後的廢墟,地獄之靈就住在廢棄的房屋之中。

在相對溫和的地獄,可看到一些簡陋的棚屋,組成一個城鎮,有大街小巷。地獄之靈住在棚屋之中,時常爭吵、敵對、打鬥。大街小巷到處是盜賊和強盜。

有的地獄全是妓院,隨處可見骯髒污穢之物。

有的地獄看似一片幽暗的森林,地獄之靈住在其中,像野獸一樣吼叫,一遇到危險,就躲入地下的洞穴中。有的地獄看似一片寸草不生的曠野,四處散落著藏有洞穴的岩石或棚屋。在地獄受盡痛苦的人(主要是一些極為詭詐,慣於喬裝欺騙的人)被投到這些曠野。這種生活就是他們最後的歸宿。

587.至於各地獄的位置,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天使也不知道,只有主知道。籠統而言,它們的位置可從所處的方位來辨認。因為地獄也是按方位來劃分的,和天國一樣。在靈界,方位照愛或欲的性質來劃分。因為天國的方位是從主顯為太陽的地方起始的,主是東方。地獄既與天國對立,其方位也就從西方起始。關於這一點,可參看「天國的方位」一章(141-153節)。

正因如此,西方的地獄是最邪惡,最恐怖的。去東方越遠,就越邪惡,越恐怖。住在這些地獄的,是在世之時因陷入我欲而蔑視、敵對、仇恨、報復他人的人。住在極處的,是意欲被崇拜為神,對一切不承認其權柄(掌管靈魂和天國的權柄)的人心懷仇恨的天主教神職人員。對於一切反對者,他們心裡燃燒著仇恨和報復的慾望,如在塵世一樣。他們從殘暴中尋找快樂,但在靈界,殘暴將歸到他們自己身上。因為在他們的地獄(西方的地獄儘是這種人),人人都宣稱擁有神的權柄,彼此憤怒相向。關於這一點,《最後的審判》一書有更詳細的描述。

但是,我們依然無法了解地獄在該區域是如何分布的,只知最恐怖者靠近北方邊界,相對溫和者靠近南方區域。就是說,地獄的恐怖程度隨著從北方靠近南方而遞減,也隨著靠近東方而遞減。靠近東方的地獄,住著不信神的愚昧人,但是他們不像深陷西方地獄的人那樣具有深重的仇恨報復心理,也不具那般欺騙性。

當前,東方已沒有地獄,因為它們已被轉移到西方的前部。北方和南方有許多地獄,住在那裡的是在肉身之時因陷入物慾而懷有憎恨、敵對、偷盜、搶奪、欺騙、貪婪、冷酷心腸的人。在這類地獄中,最惡者位於北方,相對溫和者位於南方。其恐怖的程度隨著靠近西方、遠離南方而遞增,隨著靠近東方和南方而遞減。

西方地獄的後部有濃密的森林,惡毒之靈住在其中,像野獸一樣吼叫。北方地獄的後部同樣如此。南方地獄的後部有前文所描述的曠野。關於地獄的位置,就介紹到這裡。

588.至於地獄的數量,它和天國的群體一樣多,因為每個天國的群體都有一個與之對立的地獄的群體。在「天國的群體」(41-50節)和「天國浩瀚無邊」(415-420節)等章節中,我已解釋,天國由無數群體構成,這無數群體是照愛、仁、信之善的差別而劃分的。同理,地獄也由無數群體構成,這無數群體則是照與天國之善對立的惡的差別而劃分的。

和善一樣,每種惡都有無數的多樣性。人對蔑視、敵對、仇恨、報復、欺騙等惡若只有粗淺的觀念,就無法領悟這一點。但是,他們應當了解,每種惡都有許多不同的形式,每種形式又包含許多具體的形式,一部著作也述之不盡。地獄井然有序而清楚分明地照每種惡的具體差異而分,沒有比這更井然有序而清楚分明的。由此可見,地獄的數量是數不勝數的,根據其惡在總體和局部上的差別,它們的距離或遠或近。

另外,地獄之下還有地獄,有的直接相交,有的間接相交,完全根據其惡在種類上的親疏關係而定。

從每個高山、小山、峭壁、平原、山谷之下皆有地獄縱橫延伸的事實,我看出地獄的數量是何其眾多。簡而言之,整個天國和整個精靈界之下洞穿著一個延綿不絕的地獄。關於地獄的數量,就介紹到這裡。

【天國與地獄之間的平衡】

589.凡事若要發生,都需要某種平衡的環境。沒有平衡,就沒有作用與反作用,因為平衡產生於作用與反作用這兩股力量。兩者勢均力敵而產生的穩定態即稱為「平衡」。

自然界普遍存在著某種平衡,比如大氣層總體存在著上層降壓和下層抗壓的平衡。此外,還有冷熱、明暗、躁濕之間的平衡。它們的中點就是平衡點。礦物、植物、動物三界中也普遍存在著平衡,因為若無平衡,萬事都不可能發生。可以說,作用與反作用的關係無處不在。

每個事件,每個結果,都產生於某種平衡,產生於作用與反作用兩股力量,一方主動施力,一方被動受力。

在自然界,作用者與反作用者被稱為「力」或「能量」。但在靈界,作用者與反作用者被稱為「生命」或「意志」。在那裡,生命是一股活潑的力量,意志是一股活潑的能量,產生的平衡稱為「自由」。這種屬靈的平衡和自由產生於善惡雙方的作用與反作用。對於善人,善是主動者,惡是被動者;對於惡人,惡是主動者,善是被動者。屬靈的平衡存在於善惡兩者之間,因為人的生命無不關乎善與惡,意志則是接受善或惡的載體。

真理與謬誤之間也存在某種平衡,但是相比善惡之間的平衡,它只是次要的。真理與謬誤之間的平衡,好比光明與黑暗之間的平衡。光明與黑暗對植物的影響,取決於光明或黑暗之中所含熱能的多寡。對比一下冬天和春天的光景,便可知光明或黑暗本身不能產生什麼,關鍵在於它們所含的熱能。

真理與謬誤,和光明與黑暗的對比,是基於對應。因為真理對應光明,謬誤對應黑暗,熱能則對應愛之良善。事實上,屬靈的光明是真理,屬靈的黑暗是謬誤,屬靈的熱能是愛之良善。關於這一點,可參看「天國的光與熱」一章(126-140節)。

590.天國和地獄之間始終存在某種平衡。從地獄始終發出一股作惡的力量,從天國則始終發出一股行善的力量。精靈界處於兩者的平衡之中,因為它居於天國與地獄之間(參421-431節)。

精靈界處在這種平衡之中,因為人死後首先進入精靈界,在此延續他在塵世的狀態。精靈界若缺乏完美的平衡,這一切就不可能發生。因為有此平衡,各人才能在此受到檢視,因為他仍然保持著和在塵世一樣的自由狀態。正如前面所說(589節),屬靈的平衡對於世人和精靈而言,是一種自由的狀態。

天國的天使,通過情感和思想的交流,能判斷一個人是處於怎樣的自由。從他所取的道路,也能一目了然。因為善靈選擇通向天國的道路,惡靈則選擇通向地獄的道路。在靈界,這些道路真實可見。正因如此,「道路」在聖經中系指通向良善的真理,在相反的意義上,則指通向罪惡的謬誤。在聖經中,「行走」「旅行」也因此而代表生命的進程。我常被允許觀看這些道路,精靈按各自的情感和思想自由地行走其上。

591.為何罪惡不斷從地獄上騰,而良善不斷從天國降臨?因為每個人的周圍都包裹著某種靈氣,該靈氣以波動的形式從各人的情感和思想中流出。既從每個人流出,自然也從天國的每個群體和地獄的每個群體流出。總體而言,也就從整個天國和整個地獄流出。良善從天國流出,因為天國的人都專註於良善;罪惡從地獄流出,因為地獄的人都沉溺於罪惡。天國的良善全出於主,因為天國的天使都被保守於我相之外,專註於主的形象之中(主的形象是良善本身)。反之,地獄之靈全都落入我相之中。每個人的我相都全然是惡,既全然是惡,當然也就是地獄。

由此可以推斷,天國的天使所處的平衡和地獄之靈所處的平衡,與精靈界的平衡,皆有不同。天使所處的平衡取決於在世之時他們是何等熱愛良善,遠離罪惡,地獄之靈所處的平衡取決於在世之時他們是何等戀慕罪惡,抵制良善。

592.主若不同時掌管天國和地獄,平衡就不會存在。平衡若不存在,天國和地獄也就不會存在。宇宙間的一切,包括塵世和靈界的一切,全都依平衡而立。理性之人不難領會這一點。一方若占絕對優勢,另一方卻毫無抵抗能力,兩者豈不一併毀滅?在靈界,若非良善一刻不息地抵制邪惡,若非神的大能親自掌管這一切,天國和地獄必要一併毀滅,整個人類也必隨之而滅。我說「若非神的大能親自掌管這一切」,因為每個人(包括天使、精靈、世人)的我執都全然是惡(參591節)。無論天使還是精靈,都絲毫抵制不了從地獄不斷湧出的邪惡勢力,因為「我執」使得他們全都趨向地獄。由此可見,若非主同時掌管天國和地獄,就沒有人能夠得救。

不僅如此,所有地獄是協作一致的。因為地獄的罪惡勢力是交織在一起的,正如天國的良善勢力是交織在一起的。只有主所發的神聖大能才能抵制這無數地獄對天國和其中天使的聯合衝擊。

593.天國與地獄之間的平衡點隨著進入天國和地獄的人數(日以萬計)而起伏。了解並把握這一點,隨時加以準確的調整,這不是任何天使所能做的,只有主能,因為主所發的神性無所不在,對任何偏差皆能明察秋毫。而天使只能察看周圍,有時甚至連群體內的事都無法覺知。

594.根據天國和地獄的安排,每個人都享受著屬於自己的自由。關於這一點,我們從前面對天國和地獄的描述可推而知之,包括(1)天國照良善在總體和具體上的不同而分為無數的群體,(2)地獄照邪惡在總體和具體上的不同而分為無數的群體,(3)每個天國的群體都有一個與之對立的地獄的群體,這種對立和對應產生一種平衡,(4)主始終確保每個天國群體之下的地獄群體不致過於強勢,一旦有此跡象,就通過各種方式加以節制,恢復適當的平衡。

節制的辦法很多,我略說一二,例如(1)主更強有力地降臨,(2)將某些群體更緊密地結合起來,(3)將過多的地獄之靈投入曠野,(4)將某些地獄之靈從一個地獄轉移到另一個地獄,(5)將某些地獄之靈重新組合(同樣通過多種途徑達成),(6)將某些地獄更濃密地遮蓋起來,(7)將某些地獄投入更深的地方。此外還有很多方法,有的涉及地獄之上的天國。

我說這一切,是希望大家明白,唯有主能確保良善與邪惡(或說天國與地獄)在各處的平衡,每位天使,每個世人,其得救的保證都取決於這種平衡。

595.我們當知,地獄無時無刻不在攻擊天國,意欲毀滅之,主則無時無刻不在保守天國,引導我們離棄由我執所生的罪惡,將我們保守於祂的良善之中。我時常被允許感受從地獄所發出的氣息,它完全是一股邪惡之力,意欲摧毀主的神性,進而摧毀天國。有時我也得以感受某些地獄的騷動,它們意欲擺脫束縛,施行毀滅。另一方面,天國卻從不攻擊地獄,因為主所發的聖靈總是希望拯救每一個人。但是,由於地獄的人都陷於罪惡之中,與主的神性對抗,無從得救,主就只有儘可能地控制地獄內部的相互攻擊,約束他們的殘暴之性,免得它超出一定的界限。這同樣是神的大能通過無數的途徑來實現的。

596.天國分為兩個國度,一個屬天的國度,一個屬靈的國度(參20-28節)。照樣,地獄也分為兩個國度,一個與屬天的國度對立,一個與屬靈的國度對立。前者位於西方,住在那裡的被稱為「惡魔」;後者位於北方和南方,住在那裡被稱為「惡靈」。

屬天國的人都專註於愛主,與之對立的地獄的人都沉溺於我欲;屬靈國的人都專註於愛鄰,與之對立的地獄的人都沉溺於物慾。我由此看出,愛主和我欲是對立的,愛鄰與物慾是對立的。

主始終確保與屬天國對立的地獄不致流向屬靈國的人,要是那樣的話,屬靈國必要毀滅(原因可見578-579節)。

這就是主始終保守的兩個主要的平衡。

【人的自由取決於天國與地獄之間的平衡】

597.前文描述了天國與地獄之間的平衡,已說明該平衡是天國所發的良善與地獄所發的邪惡之間的平衡,就是說,它是屬靈的平衡,本質上是一種自由。

該屬靈的平衡本質上是一種自由,因為它存在於良善與邪惡、真理與謬誤之間,而這些都關乎靈性。所以,我所說的自由指的是選擇善或惡、真理或謬誤的本能。

主將這種自由賜與每一個人,從不收回。就其源頭來說,它實際上屬於主,不屬於人,因為它來自於主。但是,主將自由連同生命一起賜與我們,好似它本來就屬於我們,以便我們重生得救。因為若無自由,重生得救就無從實現。

由此可見,人具有自由是指著運行思維和意志的靈魂而言,對於他外在的言語和行為並不適合,除非其言行合乎以上所提到的法則。

598.除非人具有一定的自由,否則他不能得救。因為人皆生於各種罪惡之中,若要得救,就必須除去這些罪惡,而要除去罪惡,就必須省察、承認、拒絕罪惡,最後遠離罪惡。這就要求人同時面對善與惡,因為人只有透過善才能照見惡,不能透過惡而照見善。從閱讀聖經、聆聽佈道,人得知屬靈之善;從與人交往,人得知道德、文明之善。這是人需要自由的主要原因。

另一個原因是,任何事物若要成為人的一部分,就必須合乎他的愛和情感。其它的事物,雖然也能進入人,卻只是進入其思想,不能進入其意志。凡不進入意志的,就不屬於人。因為思想是生於記憶,而意志是生於生命本身。只有出於意志的,或者說,只有出於愛和情感的,對人而言才是自由的。因為凡是人所愛的,在他看來就是自由的。正因如此,人的自由與他的情感和意願是一體的。所以,人要為真理和良善所感,或說人要熱愛真理和良善,使之成為他的一部分,就必須擁有自由。一言以蔽之,凡不在自由狀態下進入人的都不能長留,因為它不屬於他的愛(或意願)。凡不屬於愛(或意願)的,就不屬於靈魂。靈魂的本質是愛(或意願),因為凡是人所愛的,就為他所願。這是人只有在自由的狀態下才可能重生的原因。

599.為要獲得自由,以便重生,人的靈魂與天國並地獄是相通的。每個人都有地獄之靈和天國的天使與他同在。因著地獄之靈,人處於罪惡之中;因著天國的天使,他處於主的良善之中。就這樣,人獲得屬靈的平衡,也就是自由。

關於天國的天使和地獄之靈與人同在的事實,可參看「天國與人類相通」一章(291-302節)。

600.我們當知,人與天國、地獄不是直接相通,而是透過精靈界的靈來間接相通。這些靈與人同在,他們既非來自地獄,也非來自天國。透過精靈界的惡靈,我們與地獄相通;透過精靈界的善靈,我們與天國相通。因著這種安排,精靈界居於天國和地獄之間,處在兩者的平衡點上。

關於精靈界居於天國和地獄之間的事實,可參看「何為精靈界」一章(421-431節)。關於精靈界處在天國和地獄的平衡點上,可參看上一章(589-596節)。由此可知人的自由從何而來。

601.關於與人同在的靈,我再說明一點。一個群體,可通過該群體內的某個靈,與另一個群體或任何位置的某個人建立交流。該靈被稱為其群體的「媒介」。照樣,人可通過精靈界的靈與天國的群體或地獄的群體建立交流。

602.最後說說人因天國之流而對死後生命的直覺。有一些人,在世之時曾照信仰過良善的生活,當時他們只是普通的百姓。他們被帶回塵世的狀態(主若許,此事可發生在任何人身上),好將他們當時對死後生命的看法顯明出來。他們說,在世之時,一些有學問的人曾詢問他們對靈魂的認識,他們說他們不知何為靈魂,又問他們對死後生命的看法,他們說人死後將以靈魂的形態存在,又問他們對靈魂形態的看法,他們說靈魂就是人,又問他們何以知道靈魂就是人,他們說本來就是。這些有學問的人,不禁為普通百姓竟擁有連他們都不曾有的認識而感到驚訝。

我由此看出,凡與天國相通者,都有著對死後生命的直覺。該直覺的唯一源頭是天國之流,從主經由天國透過精靈界的靈傳遞給我們。凡不曾接受錯誤成見(如認為靈魂只是一種純粹的思想或是一股處於身體某個部位的生氣),思想上的自由沒有被抑制的人,都擁有這種直覺。事實上,靈魂就是人的生命,就是人本身,肉體只是他在塵世所攜帶的一個軀殼,是靈魂用來在塵世活動的工具。

603.本書對天國、精靈界、地獄所作的介紹,對於無興趣了解屬靈真理的人是晦暗不明的,但是,對於有興趣了解特別是真心渴慕的人來說,卻是一目了然的。凡是人所愛的,都攜帶光明進入他的思想觀念。如果人所愛的是真理,就更加如此,因為一切真理都處在光明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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