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打虎記:3000萬港幣的「世紀貪案」(2)
隨著調查的深入,許仕仁奢華的生活方式曝露讓調查人員咋舌。含著金湯勺出生的許仕仁,自小錦衣玉食,他開著跑車上大學;21萬港幣的名表、16萬港幣的名牌手袋不在話下;獨自進餐亦可以吃足3.3萬港幣;為一張音樂碟他願付出1.8萬;養馬時,他每月花銷接近10萬港幣。甚至有段時間,他幾乎每天提款10萬。
2007年,許仕仁卸任政務司司長後,收入減少,但支出反而增加,2008年7月至12月,許仕仁每月提款均超過100萬元。法官麥機智指,因為許仕仁要維持自己奢侈的生活,所以難以拒絕郭氏兄弟這樣「慷慨」的朋友,最終向金錢屈服。
廉署調查發現,許仕仁夫婦於2003年開始「租住」的兩棟禮頓山同層相連公寓共約420平方米,2005年許被任命為政務司司長之後繼續居住於此,而港府提供的正式官邸只做宴會之用。但廉署發現許仕仁從未付過租金,2003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總計為137.5萬的租金全部由郭氏兄弟墊付,而郭氏兄弟與許仕仁簽訂的聘其為「顧問」的勞務合同中,並沒有包括提供豪華公寓。
郭氏兄弟在法庭上辯稱,許仕仁的顧問服務非常出色,公寓是對許的犒賞。
許仕仁也自知免費租住豪宅會授人以柄,他在任職政務司司長的前6天,與郭氏兄弟重新簽訂了一份租賃合同,以每月16萬元的價格繼續租住禮頓山公寓30個月。
廉署則在調查了各涉案人員的銀行賬戶後發現,雖然許與郭氏兄弟按照正規流程簽訂了新的租約,但後者對許的「慷慨」未減半分,轉而以「迂迴戰術」繼續「犒賞」許仕仁。
2005年6月28日,即許與郭氏兄弟簽訂新租賃合同的4天後,一筆490萬元的資金從郭炳江的賬戶轉出,開始了它複雜而詭秘的旅程。它首先到達了由陳鉅源掌控的海外公司Villalta Inc的賬戶,在留下10萬元的「過路費」後被轉到關雄生的恒生銀行賬戶。同樣在交付了10萬元「過路費」後,它被分為數份,分批轉入許仕仁的戶頭,最後一部分在許仕仁正式就任政務司司長5小時前及時趕到。
法官麥機智在庭審時指出,最終打到許仕仁賬戶上的金額與許應付的房租總額「驚人的一致」。
除了豪宅,郭氏兄弟為「犒賞」許仕仁花樣百出。在許仕仁就任政務司司司長時,他與郭氏兄弟的顧問合同尚有1年到期,然而作為公職人員的許仕仁,不能再擔任新地顧問。於是,「體貼」的郭氏兄弟將這未來1年的412.5萬港元顧問費,以獎金形式支付給了許。控方指,這筆「獎金」根本不在勞務合同中,郭氏兄弟沒有任何義務支付這筆錢,只能理解成為了增強許仕仁對新地的「忠誠」而輸送的利益。
此外,在結束顧問合同後,郭氏兄弟仍然先後3次指使旗下忠誠的財務,向許仕仁發放無抵押貸款。經廉署查證,前兩筆貸款已經還清,而第三筆300萬元的貸款,郭氏兄弟不僅從未要求歸還,還主動為許延期。
另外,郭氏兄弟還為許仕仁在東亞銀行申請了高額的無抵押透支信用卡。法官麥機智表示:「獎金和無抵押貸款會在授予者與被授予者之間建立一種感激之情,並令後者產生一種責任感,這是常識。」
郭氏兄弟對許仕仁「用情至深」的一筆投資,發生在他卸任政務司司長後,這筆資金流的運轉極其複雜,令人眼花繚亂。陳鉅源是整個資金鏈的源頭,2007年11月9日,陳將Villalta Inc公司旗下1200萬港幣「存入」由關雄生好友掌控的新加坡WedingleyLtd.公司,「存款」在那裡被拆分成兩筆定期存款,作為申請四筆貸款的抵押品。之後,關雄生以兩筆定期存款做抵押,通過自己的賬戶申請了600萬和160萬港幣兩筆貸款,同時通過自己的公司申請另外兩筆160萬和100萬港幣的貸款。完成貸款後,關雄生分10次將1018.2萬元貸款「存入」許仕仁的恒生賬戶,將100萬元貸款「存入」許仕仁掌控的德福企業有限公司。最後壓軸出場的是郭炳江,2008年4月21日,為表彰陳鉅源「突出的業績」,給予陳500萬獎金;7天後,為支持陳的工作,郭將另外一筆700萬資金打入忠誠財務的賬戶,這筆錢最終被轉到Villalta Inc公司的賬戶上,剛好1200萬元。這種方式避免了郭氏兄弟與許仕仁的直接聯繫,以上這些獲利許仕仁也均未按照規定向港府申報。
對於郭氏兄弟的「厚愛」,許仕仁心中有數,不斷用自己的人脈關係充當「內線」,為新地的發展保駕護航。
因此,廉署查案的另一個突破口是,許仕仁擔任政務司司長時,新地的土地開發項目,包括元朗YOHO MIDTOWN、以及大圍香粉寮等項目。
元朗YOHO MIDTOWN項目在2004年至2007年間多次向城規會申請修改,包括放寬地積比率以容納更多公共設施等。該項目在1998年獲批時最高只能建38層,而到建成時竟高達50層。
最能體現許仕仁「價值」的是大圍香粉寮項目,該項目於2003年4月獲批興建四幢21至26層高、共816個豪宅單位,有效期至2007年4月4日。但因進度原因,2007年3月27日該項目獲得延期3年。不過,新地顯然早就掌握了項目將被延期的情報,2007年1月——距原先有效期滿還剩3個月時,開始逐步購入香粉寮項目地皮,並最終於4月收購了整個地皮,絲毫不受有效期將至的影響。
此外,廉署懷疑在香粉寮項目的土地交易中,新地支付的土地成本較真實成本高出1.5億港幣,差價的一部分被轉移給中間人,最終流向許仕仁的賬戶。香粉寮項目項目的實際經手人正是陳鉅源,他先由與新地有長期合作關係的三家公司以2.55億元購入整個地皮,新地再出資4.05億元接手,之前所述1200萬由Villalta Inc公司「存入」新加坡WedingleyLtd.公司的資金很可能來自這一差價。
對許仕仁的調查歷時4年多,廉署在掌握大量證據後,於2012年3月29日早上9點到禮頓山豪宅拘捕許仕仁,直到晚上11點44分許才得以保釋。當晚,許仕仁是在其前新聞秘書關鄭麗敏陪同下離開廉署的。
曾經審問許仕仁的廉署執行處助理處長余振昌在法庭上說,許仕仁在廉署接受審查期間仍然從容自信,每次的詢問記錄他簽字後便再也不看第二遍。當最後一次詢問結束之後,他只用7分鐘便將所有的詢問記錄翻閱完畢。
2014年5月8日,香港高等法院正式審理此案。面對傳媒的質疑,許仕仁依然輕鬆微笑,有時還會和記者聊些「風花雪月」,那時正值世界盃,許仕仁微笑著對記者說「看好德國隊」。然而,許仕仁在獨處時卻落寞萬分,香港專跑法庭新聞的資深記者柯樂(化名)向《中國新聞周刊》回憶道:「在法院等候審訊時,許仕仁時常支開律師,關上房門一人獨坐。這場官司讓他身心俱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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