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當代書法標準的思考
07-08
李一在二十世紀絕大部分歲月都很冷寂的書壇,到了20世紀末端,實然由冷寂變為熱鬧,興起了「書法熱」。令西方人驚奇的是「書法熱」非一時心血來潮,瞬間即逝,而是方興未艾經久不息,「書法熱」可謂眾人添柴火焰高,火焰越高越添柴。大幕一經拉開,就顯示出它旺盛的生命力和持久的能量,從20世紀70年代末到21世紀的今天,30年來,「書法熱」一直在持續升溫,而且從發展的勢態看,還要繼續熱下去。從中國文化發展戰略的角度看,「書法熱」是好事,是壯舉,是當代中國人在世界文化競爭中自覺對民族文化的體認和重視,是中華民族文化自信心的表現。一個民族對其自身獨有的原創藝術表現出極大的熱情和復興的願望,說明這個民族是有希望的民族。書法,曾有人認為是雕蟲小技,但在今天它不是雕蟲小技,而是民族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它的熱愛實際是對民族文化的熱愛。從歷史的角度看,30年的「書法熱」不過是短短的一瞬。在幾千年書法史的長河中,30年可用彈指一揮間來形容。就是這彈指一揮間,卻在幾千年中國書法史上留下了光輝的一頁。社會人群的廣泛參與,書法社團的層層建立,書法展覽大賽的頻繁舉行,書法教育的學科化建設,書法的專業化與民間業餘性的互動都值得研究。書法受眾人數之多,普及地域之廣,自發熱情之高,持續時間之久,都足以炳彪史冊。特別是由實用走向審美,由書齋走向展廳,由文人走向大眾的快速過程,在歷史上是驚人的也是空前的。但是,這30年書法出現的問題又最多。在書壇冷寂時,書法的問題被冷藏,當書壇熱鬧時,問題也暴露出來。與過去相比,書法從未像今天這樣熱鬧,也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問題重重。且不談書壇心態浮躁,利欲熏心,你爭我搶,佔山為王等弊病,單就書法自身而言,古人遇到的問題,諸如格調問題,雅俗問題,用筆結體章法問題,今天依然存在。古人未遇到的問題:諸如現代觀念的滲透,「藝術創作」和「時代創新」、「社會轉型」和「書法的現代性」等新問題日益突顯出來。不妨可以這樣說,當前書壇是一個充滿生機活力的書壇,又是一個問題重重的書壇。最大的問題莫過於標準的混亂和缺失。什麼書法好,什麼書法不好,在過去是有著明確標準的。但在今天,由於標準的混亂和缺失,好不為好,差不為差,優與劣顛倒或不分。更有甚者,由於標準的混亂,連什麼是書法什麼不是書法都成了問題。打個不甚貼切的比喻,如果把書法比喻成一個小姑娘,在過去人們千方百計打扮她,使她更美更動人,可能會因手段的高低,被打扮的小姑娘在美的程度上有差別。而在今天,有的人不是去打扮小姑娘,而是要肢解她,千方百計使她妖魔化,又把這種妖魔化的過程說成新的創造。這並非危言聳聽,近年來書法已成為行為藝術的飛地,誰都可以在這個飛地上玩上一把,利用書法的傳統資源,或借書法的名義來進行行為藝術裝置藝術的試驗。這些試驗者心知肚明書法是一個廣闊的天地,是最具有中國特色的藝術,心知肚明書法歷史的悠久和接受群體的廣大,所以用書法傳統資源的要素諸如漢字、書寫方式來搞行為藝術以吸引觀眾,以為這樣在中國本土能引人關注,在國外,與西方的現代後現代藝術相比,又具有特色。在國內打所謂「現代創新」牌,在國外打「中國文化」牌。對這樣的現代後現代藝術如何評價另當別論。問題是這樣的藝術是書法嗎?恰恰在這一點上,有人認為這樣的藝術是書法而且是創新的書法,並用貌似玄而又玄的理論來論證是書法並且是好書法。標準的混亂和缺失影響著書法的健康發展。當一門藝術的是與不是,好與不好成為問題時,就容易混淆視聽、顛倒黑白。我們常看到的現象是,明明是借書法的資源和名義搞其他藝術,卻說成是書法創新。明明是敗筆連篇錯字連篇卻說成是佳作,明明是缺乏書法的基本素養偶爾玩玩的初學者卻被吹捧為大家。由於書法當代創作標準、批評標準、欣賞標準的迷失,被所謂前衛派乘虛而入,肆意詆毀書法傳統,肆意蔑視法書名作,肆意拿古代書家開涮,肆意用行為藝術歪曲書法,把非經典當做經典,把經典當做垃圾。這種現象至少使一部分人面對書法,充滿困惑無所適從。在書法熱潮興起初始,出現這些現象並非偶然。正如改革開放初期各種思潮的出現一樣,書壇也有著各種各樣的觀念,各種各樣的嘗試。在一段時期內,整個藝術領域曾出現了反傳統的傾向,美術界出現了85美術新潮,其特點是用西方現代藝術觀念反傳統。與美術界相比,書法界的反傳統思潮不算強烈,有點「猶抱琵琶半遮面」。上面所說的一些現象,不是書壇的主流。雖然不佔主流,卻頗有影響,嚴重擾亂著書法的健康發展。這應該引起注意。本來,在民族藝術中,書法是最具恆常性的,也頗能經風雨。20世紀初的新文化運動和20世紀中葉的藝術改造運動,對書法都沒有很大影響。但到了「書法熱」階段,原來的書法標準似乎過時,當代標準又未建立起來。於是各類人等參與其中,借書法搞其他名堂。所以顯得混亂。當代書法發展中「浮躁感」的產生,發展方向的迷茫以及混亂局面的出現,都是由於書法標準的缺失引起的。要根治混亂,推動書法藝術有序而深入的發展,書法必須建立當代標準,有了當代標準,就亂不了根本。因此,重建當代書法藝術標準成為非常迫切的任務。然而,建設書法當代標準並非易事,標準要達到共識也需要時日。其難首先是對「當代」的理解和把握。從時間上說,「當代」指的是現在,但現在又是從過去走過來的。如果說其他藝術的現在和過去發生過斷裂,曾另起爐灶,而書法則沒有也不可能另起爐灶,只能在傳統基礎上發展。當代書法和古代書法寫的都是漢字,使用的媒介材質和書寫工具也沒有大的變化,古人所發明的筆法、章法等藝術語彙仍然被人使用,古人所創作的詩詞歌賦仍然被今人書寫。當代書法想與古代斷裂,想憑空出世是不可能的,除非已不是書法。也就是說,討論當代書法標準,必須和古代聯繫起來。書法的當代標準仍應當保留傳統的核心。千百年來流傳下來的超越了具有時代的恆常性,反映了中國書法藝術本質的精粹應該貫穿下來。但從另一方面講,當代又不同於古代。如果當代和古代一樣,我們就沒有必要討論當代書法標準,用古代的書法標準來套用就行了。事實上書法是不斷發展變化的。從古代就不斷變化,各朝各代都有差別。書法發展到當代,變化更大一些。一方面,以現代工具和技術為基礎的書寫方式衝擊書壇,一方面傳統書寫方式與社會生活價值關係發生了變化。書法仍然是書法,但要切合當代社會需要,社會環境變了,也要求書法隨之而變。今天書法的創作環境,展示環境,創作心態,創作觀念與古代確有不同,比如「展廳效應」、「創作提高班」的出現,就是古代所沒有的。如果說每個時代都有自己的審美追求和獨特表現的話,那麼,當代的審美追求和獨特表現則更為強烈。就作品而言,篇幅形式、筆墨表現、章法處理等方面當代確有一些值得肯定的探索。討論當代書法標準,必須考慮當代出現的一些符合藝術發展規律的新因素。注意近年來書法創作上出現的一些成功的探索,因為當代書法標準的價值在於「當代性」,是與當代成功的書法實踐緊密聯繫在一起的。其次,難在對標準「度」的把握和確定。標準是社會性的,針對的是群體。標準不是空洞的理論假設,而必須具備可操作性,又要經受實踐的檢驗。標準應該有一定的高度,它既是一個坐標,又是一個目標,鼓勵學書者向高度攀登。但又不能過高,高到高不可攀就失去了標準的作用。標準還應該有底線,底線即書法和非書法的邊界,在邊界之外的打著書法名義的行為藝術,應排除在書法之外。也就是說,書法的當代標準既要考慮群體的可接受性,又要考慮實踐的可操作性,既要有一定的高度,又要有基本的底線。如何合度合適是關鍵。書法藝術可以有也應該有多種多樣的創新,但不能丟掉了書寫漢字這個傳統。如果丟掉了書法就喪失了自身。書法之所以成為中國獨有的藝術,最重要的一條是它與漢語漢字的密不可分。它豐厚的歷史積澱,文化特色,它的代代相傳,它的千百年的接受和創造,都與書寫漢字密不可分。書寫漢字這一點,今天和將來都要堅持。討論當代書法標準,必須要考慮其書寫性,「書寫性」無疑是書法的一個本體性的美學特質。遵循漢字的書寫規則是必要的。同時也應該看到,書法不等於寫字,還包括形而上的層面,要區分是書寫的漢字還是真正的書法藝術,這關係到夠不夠書法藝術,入不入品的問題。中國人,雖然人人都能寫漢字但並非人人都是書法家。面對眾多的書法藝術作品,還應該區分其高下優劣,確定審美標準,既要看其整體氣象,也要看其具體形式語言,看其章法、結字、用筆、用墨的把握和創新度。還應該注意的是,建立書法的當代標準是為了促進書法的發展,而不是人為地設定清規戒律束縛書法前進的腳步。標準是積極的而不是消極的,是開放的而不是封閉的。書法繁榮的標誌之一是多種風格流派的共同發展,各種風格流派都有自由創造的空間。當代的書法標準不是限制風格流派,而是為了促進風格流派的發展,為正在前行的探索者提供參考。標準是規範和準則,沒有規範和準則談不上標準,標準又是啟示和提醒,啟示創作者向高目標、高品位邁進,提醒創作者少走彎路。歷史常識告訴我們,古代書畫的一些標準,諸如「六法」、「三品」、「九品」等是在書畫大發展時提出的,這些標準沒有限制書畫的發展,而是為書畫水平的提高起了促進作用,更重要的是呵護著書畫的文化品位。藝術是自由的創造,但自由創造不是胡來,仍有其法度。即便探索到一定的高度,仍然有法,正如石濤所說:「無法之法,乃為至法」,至法是大法,大法仍是法。在藝術多元共生的今天,能提出一些書法的當代標準並不難,每個關心書法的人對書法心裡都有一桿秤,誰都可以提幾個標準,難的是對標準的共識和建立。為了建設書法的當代價值評價體系,《美術觀察》雜誌先後於2006年、2007年和2008年三次專題探討書法的當代標準,約請了國內20餘位專家發表了意見。應該說,各位專家的態度是坦誠的,思考是深入的,敞開胸懷,各抒己見,均發表了建設性的高見,都認為在今天探討書法的當代標準意義重大,但對書法的當代標準各有各的看法,甚至有相左之處。這一方面說明學術上的百家爭鳴是正常的,沒有爭鳴,就沒有真正的共識,爭鳴是共識的前提;另一方面說明對此問題的共識還需要時間。即便專家對此問題有了共識,從社會的角度看還遠遠不夠。標準是社會群體的準則,只有眾多書法家和廣大書法愛好者通過討論達到共識,標準才能發揮它應有的作用。藝術標準的共識不能靠行政命令,靠的是眾人的自覺認識。正如「書法熱」的興起,不是因行政命令,而是由中華民族在文化浩劫之後對民族文化價值重新認識自發形成那樣。隨著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隨著書法的進一步發展,書法的當代標準問題會越來越引起社會的重視。建設書法的當代價值評價體系已迫在眉睫,我深信,書法當代標準的共識一定會有的,因為大家在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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