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公式:勞動者應該知道7條法律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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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1 中工網——《勞動午報》


  伴隨著勞動者從入職到離職的整個過程,當勞動權益遭受侵害的時候,必須掌握一些勞動法律法規的有關知識,才能在這些「維權工具」的支持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本報特此結合職工楊曉梅(化名)在工作中的種種遭遇,向您介紹「勞動者應該知道的十條法律公式」,並邀請北京市弘嘉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凡作以點評。

  1.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公式

  2012年8月,楊曉梅被一家醫藥公司聘用為行政專員,雙方簽訂了為期2年的勞動合同。剛剛還處在試用期,楊曉梅便被告知需要在十一長假加班2天,此後一個周末,楊曉梅沒有補休,卻又被要求加班一天。楊曉梅想知道,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該如何計算?

  點評: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即: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2.加班工資的計算公式

  2012年12月,由於年底公司業務繁忙,楊曉梅又需要延長每日工作的時間,晚上8點才能下班。該年年末幾個星期,楊曉梅有時候還要值夜班。楊曉梅想知道,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費該如何計算?

  點評: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按小時計算加班工資時,每小時的加班工資,以日加班工資除以8小時。而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對工資沒有明確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執行。

  3.醫療期的計算公式

  2013年1月,因為連續加班,楊曉梅過度疲勞,暈倒在工作崗位上。經住院治療數日,醫生建議楊曉梅休醫療期,並開具了相關診斷證明。楊曉梅想知道,醫療期的時間,以及期間的工資該如何計算?

  點評: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在病休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的約定支付病假工資。用人單位支付病假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產假和生育津貼計算公式

  2013年4月,楊曉梅發現自己已懷孕數月,預產期是11月。楊曉梅雖然知道孕期、產期、哺乳期女職工應享受相應的法定待遇,保障她的健康權。但她想問清楚,她應該休多少天產假?生育津貼該如何計算?

  點評: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

  5.年假天數的計算公式

  2013年9月,楊曉梅發現自己工作滿一年,應該享受年休假。楊曉梅想問,年休假的天數該如何計算。如果她這一天沒有休年假,那麼單位應補發多少工資?

  點評: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職工的累計工作時間可以根據檔案記載、單位繳納社保費記錄、勞動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確定。職工新進用人單位符合上述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有下列情形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6.經濟補償的計算公式

  2014年11月,哺乳期結束後,楊曉梅仍然覺得工作崗位的壓力太大,生了孩子後有些難以適應,於是與單位協商一致後離職。楊曉梅想知道,離職的經濟補償金該如何計算?

  點評: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7.雙倍工資的計算公式

  2014年12月,離職後楊曉梅發現,雙方合同於2014年8月到期,但公司沒有與她續簽合同。按照法律規定,她可向單位主張雙倍工資。楊曉梅想諮詢,雙倍工資的時效、數額該如何計算?

  點評: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從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可以主張雙倍工資的期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最多11個月。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未續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繼續工作,此時可以主張的期間為勞動合同期滿的次日,最多12個月。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滿一年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主張雙倍工資的期間最多為12個月。

  雙倍工資適用時效的計算方法為:在勞動者主張雙倍工資時,時效可從其主張權利之日起向前計算一年。實際給付的雙倍工資不超過十二個月。雙倍工資的數額,按未訂立勞動合同所對應的時間用人單位應當正常支付的工資為標準計算。

  此外,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期間勞動合同期滿等情形,屬於法定情形的延續,即使用人單位未及時續簽勞動合同,也無須支付雙倍工資。(本報記者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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