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地理學、環境史學科之異同辨析
歷史地理學問世已有百餘年,環境史研究在我國尚屬新興領域,兩者研究理路可謂各存其道:前者歸屬地理學,重在地理變遷研究,後者歸屬歷史學,取法於生態學和環境科學,重在人類與環境關係的研究;前者把人類活動作為驅動因子,後者把人類看成環境的一部分;前者以區域研究為主,後者以事件過程為主。兩者名稱、來歷、研究側重雖有不同,於人類社會同地理環境(或者表述為自然環境)之間探索真諦的研究旨趣卻愈加接近,相互借鑒之處甚多。
環境史研究傳入我國後,在學術界引起一些不同的議論和評價,其中一個關鍵問題即它與歷史地理學的關係,雖然時常為論者所觸及,卻還有較大的探討空間。
(一)兩者學科名稱不同,淵源有自
歷史地理學屬於近代地理學的一部分,它最初誕生於歐洲,19世紀晚期傳至日本,20世紀初隨清朝政府的學制改革而傳至中國,其名稱「Historical geography」在30年代就用於國內《禹貢》半月刊英文刊名上。
《人文地理學詞典》中「Historical geography歷史地理學」詞條載為:「當地理學在19世紀晚期成為專業學科領域在大學設立時即有歷史地理學的講授。早期歷史地理學的主題包括聖地的地理研究、發現和探險史以及國家疆域變遷史」,這裡明確指出了歐洲早期的歷史地理學是屬於地理學這一「專業學科領域」的。按照C·B·卡列斯尼克的觀點,蘇聯的歷史地理學是順著自然地理學→古地理學→歷史地理學這樣的路線劃分出來的。
1961年11月28日,中國地理學會利用在上海召開年會的機會,舉辦了一次歷史地理專業學術討論會,並宣布成立歷史地理工作者的學術團體——中國地理學會下設的歷史地理專業委員會。因此,在學會組織系統上,歷史地理學被劃歸地理學。
一般來說,環境史(Environmental History)研究顯然是受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世界環境保護運動的推動,且在美國率先產生的,之後影響到歐洲各國,又傳至世界其他地區。「環境史作為一個有意識的分支學問很可能首先植根於美國。美國人對於人和環境之間、居住地和未居住地之間、原始荒野和人造場景之間的關係長期以來有著一種強烈的興趣」。20世紀60年代是環境史研究的上升時期。由工業革命引發的環境污染問題促動了學者們有關環境史的研究工作,並逐步深入到歷史上人類社會與自然環境之間的互動關係的研究。因此,環境史研究被認為是人類有關自身生存意識發生變革後的一種產物。其學科領域劃分,中外學術界均贊同歸屬於歷史學。
環境史研究興起後,傳入我國較晚,要將此前其他學科的論著判斷為環境史研究是困難的,因其依賴於研究內容的相似性或重疊現象,而主要不是從研究理路出發予以解讀和把握,得出的結論很難成立。當一種新的研究思路尚不能用一個學科名稱表達的時候,我們只能說它還處於萌生階段。只有到了成熟的思想被公認的學科名稱表達出來之時,才表明一個新的學科即將誕生。就環境史研究思潮而言,儘管在20世紀60~70年代的歐美諸國興起和傳播開來,鑒於當時我國國內特殊的政治局勢,「有些人不承認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有環境污染」,中國沒有環境問題是當時的主要聲音,像周恩來那樣說「應該承認我們現在也存在環境問題」,在「文革」期間是相當不容易的。當時國內的學術研究受到許多限制,環境史研究思潮改革開放之後傳入中國,也是非常好理解的。
對於歷史地理學、環境史研究兩者之間的關係,國內學者已有研究。王利華認為:「環境史(生態史)的理論基礎是生態學,它的主要著眼點是『生命系統』,重在考察生物(特別是人類)與環境、生物與生物之間的歷史關係;歷史地理學雖然一向強調人地關係,但其理論基礎是地理學,主要著眼點是『空間構造』和『空間運動』。因此,歷史地理學並不能包辦環境史學的研究工作。」這在相當程度上已經表達清楚了二者本質上的不同。歷史地理學、環境史研究有如兩株不同農作物穗上的子實,相互間不存在淵源關係,而是自行發展,各有其道。
(二)歷史地理研究重在地理變遷
環境史研究重在人類與環境的互動關係
1949年後,有關我國歷史地理學學科屬性、研究方法、分支組成等理論問題的研究,侯仁之教授一直起著主導作用。1950年,他在《「中國沿革地理」課程商榷》中提出,「必須是從根本的立場觀點與方法上把這門課程徹底改造過來」,也就是要從過去的「歷史」立場轉變到現在的「地理」立場上來。具體做法是:「其內容不以歷代疆域的消長與地方行政區劃的演變為主,而以不同時代地理環境的變遷為主」。1982年《中國自然地理·歷史自然地理》一書出版,歷史地理學的「地理變遷」研究特色得到了一次充分的展現。
「地理變遷」的研究特色,毫無疑問來自於地理學。當歷史地理學被劃歸地理學,其研究方法和研究目標勢必會受到地理學研究的影響。在研究方法方面,侯仁之最先介紹引入英國著名歷史地理學家克利福德·達比(Henry Clifford Darby)教授的區域剖面分析方法。改革開放後人文地理學開始復興,諸多人文地理分支學科研究方法、自然地理要素分析方法、GIS技術不斷應用到歷史地理學研究中,歷史地理學的「地理風格」逐漸凸顯。
從改革開放初期80年代開始,受國外「環境變遷」研究思潮的影響,我國歷史地理學者也展開了相關研究。對「環境變遷」概念的理解,侯仁之解釋說,是將這項研究的主要方向確定在晚更新世以來的地理環境變化方面,如果就依賴歷史文獻資料進行的研究來說,其研究時限大致是在最近兩千多年。就「環境變遷」研究內容而言,仍然是在氣候、植被、土壤、水文等自然地理諸要素中展開。不同的是,學者所依託的學科和依據的思想方法,是在地理學之後增加了環境科學。
環境史研究以人類社會與自然環境的關係作為最重要的研究內容。美國環境史學會及歐洲環境史學會創建人J·唐納德·休斯認為,「作為一門歷史,是對自古至今人類社會和自然環境之間相互作用的研究;作為一種方法,是使用生態分析作為理解人類歷史的一種手段」。這裡採用「相互作用」作為人類社會與自然環境的關係的說明和表達,是深入研究的一種體現。最近幾年又引入了人類社會與自然環境「互動」的研究視角。
一旦涉及「人類社會與自然環境的關係」的研究內容,一些學者自然而然地會提出「人地關係」的表述,認為歷史地理學早已提出「人地關係」的研究內容,環境史的研究意向既不是唯一的,也不是先有的,甚至以為「人地關係」比之「人類社會與自然環境的關係」的表述更有意義。其實,「人地關係」的內容也不為歷史地理學所獨有。人文地理學者李振泉指出:
人地關係是屬於人與自然關係的範疇,但是作為地理學的理論概念,它又不同於一般的人與自然的關係。人與自然的關係,即是一般的人與水、人與空氣、人與山川湖海、人與動、植、礦物等之間的關係。研究這些關係的不僅有地理學,而且有許多自然科學、技術科學、環境科學,甚至哲學、歷史、經濟等學科,都分別從不同角度進行研究。
此處首先提出人與自然的「一般」的關係,這是非常有意義的,因為「一般」的關係,同更多的研究者和生活者有關。關於不「一般」的關係,他認為:
作為地理學理論概念的「人地關係」應當是:「人」,是指社會性的人,是指在一定生產方式下從事各種生產活動或社會活動的人,是指在一定地域空間上活動著的人;「地」是指與人類活動有密切關係的、無機與有機自然界諸要素有規律結合的地理環境,是指在空間上存在著地域差異的地理環境,也是指在人的作用下,已經改變了的地理環境,即經濟、文化、社會地理環境;「人地關係」,就是指人類社會不停地向前發展,人類為了生存的需要,不斷地擴大和加深改造與利用地理環境,增強適應地理環境的能力,改變地理環境的面貌,同時地理環境也更加深刻地影響著人類活動的地域特徵和地域差異。人地關係的地域性或地域組合,是人文地理學研究的特殊對象。
上述這些特指是有歷史地理內容的地理學(尤其是人文地理學)表述,所代表的是我國地理學(尤其是人文地理學)的成熟見解,其背後是大量的帶有此類時空特徵的地理學學術論文和著作作支撐。
「人地關係」是否比「人類社會與自然環境的關係」的表述更有意義?在這裡,「地理」與「環境」、「地理環境」與「自然環境」用詞和組詞的不同,是關鍵所在。筆者認為,使用「環境」一詞具有更好地面對環境科學、為現實服務的特點,而且本身有新意、易理解、視野開闊、層次高,有利於建立環境思想認識論。相對於人類社會另一面的「自然環境」的表達,是不包括人類本身的,其涉及的環境層次,比「地理環境」的表達也要豐富。因此,在環境史研究的場合,自然而然地會使用「人類社會與自然環境的關係」之表述,而不是「人地關係」那樣具有地理風格的表述。
在全球變化研究的框架中,人類活動已經被確定為地球環境發生變化的驅動因素之一,另一個因素則是自然演變過程本身的影響和作用。歷史地理學一開始就以人為主體,其地理變遷的研究大多是突出人類活動的作用,地理環境處於被考察和被研究的被動位置。環境史研究從一開始就是在「人類社會與自然環境的關係」的框架下來展開研究的,強調兩者的雙向互動關係。兩者的異同之處見圖1、圖2。
歷史上的人類活動經歷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強、由自發行為到組織化行動的過程。「我國歷史悠久,長期的人類經濟活動已使自然界發生了深刻變化,在很大程度上加速或延緩了自然景觀的演變過程,強烈地改變著自然面貌」。歷史地理學家則明確指出,「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生產鬥爭和階級鬥爭日益深刻地影響著周圍的自然界,人類對自然界的利用和改造,愈來愈廣泛地改變了自然界的面貌,人類活動成為地理環境變遷的主導力量。我國歷史時期地理環境各組成部分的發展變遷就是如此」。
人們立足於土地資源,開展農業生產活動,數千年間在中國大地上建立了眾多大小不等的農業區,其間又包含了對水資源、生物資源、氣候資源不同程度的開發利用。這些針對自然環境各個方面所展開的活動,形成了對人類生存環境的作用和影響。近代及於現代逐漸升級的礦產資源開採活動,帶來了更加明顯而嚴重的環境問題。在現實問題的激發下,歷史地理學界配合地理科學、環境科學、地質科學、經濟科學、人口科學等許多現代學科,通過對數千年人類逐漸升級的土地資源開發、礦產資源開採活動的研究,來探討自然演變過程中人類疊加的影響因素及其程度,其目的是獲得社會可持續發展所需要的人類生存環境演變規律等可資借鑒的內容。
我國環境史研究展開時間不長,有關環境史的定義和研究方法的討論,我國學者也在不斷總結、反思。2000年,包茂宏提出:「環境史就是以建立在環境科學和生態學基礎上的當代環境主義為指導,利用跨學科的方法,研究歷史上人類及其社會與環境之相互作用的關係;通過反對環境決定論、反思人類中心主義文明觀來為瀕臨失衡的地球和人類文明尋找一條新路,即生態中心主義文明觀」。到2007年,他又闡發了富有新意的環境史研究看法,即「它研究的是人及其社會與自然界的其他部分的歷史關係」,將人及其社會看作自然界的一部分。之後,他又將環境史的定義闡發為狹義的、廣義的兩種理解。「狹義的環境史就是具體研究人與環境相互作用的關係史,可以彌補舊歷史研究中沒有環境內容或者僅僅把環境作為人類歷史展開的鋪墊或背景的缺陷。廣義的環境史研究人與環境的其他部分的相互作用的歷史。這個定義雖然讀起來有點拗口,但蘊涵著深意,那就是它把人看成是環境的一部分。這種環境史除了研究狹義環境史的內容外,更重要的是為我們提供一種新的歷史思維方式和構建新歷史的思路」。這些逐漸深化的環境史定義突出強調,人類是環境的一部分,人及其社會的重要性和地位的判斷,取決於人類同自然界的關係。
在環境史的研究文本中,沒有人的出現和活動,是難以想像的。在環境史研究中,出現人缺席的狀況,就缺少了展開研究的最基本的方面。
(三)歷史地理學以區域研究為主
環境史研究以事件過程為主
地理學的特點,從地理學是地球表面上的分布研究,地理學描述和解釋地球表面的地區差異,地理學研究地球表層各種尺度的現象、過程、機制和變化規律的定義中,不難體察出來。近年來,「地理學是研究地理環境以及人類活動與地理環境相互關係的科學」的定義,已寫入普通高中的教學大綱中。學科定義的變化反映了時代的進步,也體現了學者們的集體訴求和傾向。
以大地作為研究對象的地理學,很早就進入「分區」記述(或稱描述)的路子上。自近代地理學開始的各種研究工作,為了記錄好一個地區的種種地理事物,確切反映不同時代人們對地理現象的認識,解釋每個地區的自然或人文特點,揭示區域間的種種差異,都必須採用區域研究這一便捷而有效的途徑。這就是地理學的特點。
歷史地理學的研究與地理學如出一轍,為了客觀描述歷史地理情況,必須採取區域研究的路徑。一些單一自然或人文要素的有效研究,也必須從區域角度去收集材料和開展工作。地方志著作是這樣,地理志著作也是這樣。
在地理學著作中,曾經歷過缺少人群的研究階段,不僅自然地理中缺少人物、人群,連人文地理中也很少見到活生生的人物、人群。現在,這種情況得到了一些改觀,但還存在問題,即地理學研究中的「人」和「人群」都顯得有些抽象,他們的生活和從事生產的活動過程都寫得比較簡單,只注重他們活動產生的後果。歷史地理學也是這種情形,人是整體的人,被重視的是人類活動本身的結果,即對地理環境產生了什麼作用,至於中間經過哪些環節,在材料不足的情況下尤其會被忽略。
環境史研究則不然,環境史要講故事,講完整的故事,這個故事中有活生生的人物、人群。有姓有名的人物往往就是這些人的頭目或領袖,他們組成的集團,各有其職責和任務,從事製作鐵制工具和武器,販賣糧食、馬匹、藥材、食鹽,防守寨堡,墾殖農田等社會活動。環境史研究追求小而精的個案選題研究,非常重視小尺度上的民眾日常生活和重要環境事件的全程考察研究。一個故事或事件敘述完了,一個獨立的個案研究也就呈現出了它的輪廓。正如曹樹基所說:「歷史本身就是這樣構造的,人們生活,創造。許多偶然的事件打破了平靜而有秩序的生活。喧鬧過後,又是新的平靜和秩序。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事件史仍有著不可掩蓋的魅力。」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推衍出歷史地理、環境史研究之間的種種差異或特點:前者的地理和空間觀念強,後者的人類意識和行為觀念強;前者研究的時間尺度一般較長(動輒上百年),後者研究的時間尺度一般較短(數年或數十年);前者研究中的「人」較為籠統,後者研究中的「人」較為具體;前者研究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多體現在學術本身和學科發展上,後者研究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多體現在現實關懷上,等等。
就國內的研究狀況而言,歷史地理學研究的時段較長、課題內容以本國歷史為主。環境史研究則不然,從一開始就表現出特別明顯的國際性,在選擇研究題目時,對選題重要性的考量,將會大大高於對國別因素的考慮。包茂宏以克利福德·達比的歷史地理學思想為據,總結了英國歷史地理學和環境史研究兩者之間在議題相當接近的情況下所存在的明顯的不同:
前者強調使用現代地理學的方法進行過去地理環境的復原,後者強調使用歷史學敘述的方法表現人與環境的相互作用關係的變化;前者因為要避免環境決定論而刻意強調人類活動對環境的改造,而後者並未迴避環境對人的影響,強調兩者之間的雙向互動;前者主要研究前工業時代的農村歷史地理變遷,對城市裡和工業時代的環境變化很少涉及,後者研究的是地球之史,從大爆炸一直到現在的人及其社會與環境的關係變化;前者具有強烈的地理學的科學取向,後者卻是以後現代主義為基礎的。
(四)兩者學科定位不同相互借鑒之處甚多
當歷史學者受到當代環境問題和環境主義運動的衝擊和影響時,他們選擇了環境問題作為研究課題的切入點,從人與自然的關係出發,展開人與自然互動關係的研究。環境史研究可謂應運而興。梅雪芹指出:「環境史研究作為多學科交叉的產物,必然要借鑒其他學科所提供的事實、資料,乃至範疇、思想,但是它肯定不能滿足於對事實的陳述和對外在關係的認識。我們不要將環境史當成什麼專門之學,而是首先要將它視為一種整體的通識的觀念,以此來重新考察人類文明史。」唐納德·沃斯特闡述了自己的看法:現代環境危機要求一種新的史學和歷史意識。我們要以全新的眼光審視歷史,將其視為人與自然之間長期交互作用、彼此挑戰、彼此改變的歷史。環境史已經在世界上許多國家出現,它對於那些試圖應對危機的科學家和政策制定者實際上有很大的幫助。環境史可以對資源保護以及環境保護主義——現代社會中兩種強大的政治力量——的興起提供更深刻的理解;有助於生態學以及其他環境科學提出更富有創見、更加成熟的解決問題的方法;有助於我們更深刻、更富批判性地了解我們的經濟文化和制度,特別是佔有統治地位的資本主義的經濟文化及其對地球所造成的後果;最終還可以讓我們對我們所棲居的每一個特定的地方——我們必須在那裡發現更好的生活方式——有更深邃的了解。
對「歷史地理學是研究歷史時期地理環境及其演變規律的學科」這樣的表述,通過對學科特性的分析考察,我們做了相應補充,即「歷史地理學是復原研究歷史時期地理環境及其變化過程,同時研究認識人類社會在這一地理舞台上形成發展及演變規律的跨專業學科」——最大的不同在於表達的過去並不看重、具有歷史內涵的研究內容,並且提出了「歷史地理學研究的終極目標是努力促進人類社會進步、文明的演進和發展、人類與自然的永久和諧相處」的想法。相對於過去的表述,我們注意到,許多學科(包括歷史地理、環境史),由於學者間的交流和溝通,論述背景相似,研究旨趣相投,在研究走向、學術目標的表達上,呈現越來越接近的現象。
然而,學科與學科終究是不一樣的。問世較早的學科(如歷史地理學),多半是以研究對象來劃分的,經過長時間的發展,已是基礎深厚,拓展面寬,從業者眾,而晚出學科(如環境史)體現的是視野通達、發展快速的特點,其存在已不是取決於研究對象,而是取決於自己獨特的研究理路。至於學科間的關係,只要被學者判斷為有關的學科和知識,皆應當互相學習和砥礪。歷史地理學、環境史研究之間的關係,在國外有過激烈的爭論。邁克爾·威廉斯評論說:
這場對話的意義在於,那些希望從人與自然這個視野進行研究的歷史地理學家,能夠從這場爭論和環境史家重新整合人類與自然關係的實證例子中學到許多東西。同樣,環境史家也能夠在人類學之外尋找靈感的線索,並考慮從豐富而多樣的歷史地理學傳統中能夠學到什麼。當然,強調差異,在作品上貼上學術標籤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強調共性以及每個學科對人與自然互動這一中心問題的貢獻。兩個學科之間的張力可能是新作品的催化劑;兩個學科都希望找到社會數據和自然數據之間的可理解的聯繫,並通過通俗的解釋使這些聯繫合乎情理。
既有國外學術界諸多經驗的提醒和參考,又有國內歷史地理、環境史學者之間的交往和交流,依託兩者互為借鑒、互相促進的條件,可以期待,我國的歷史地理學、環境史研究將會成為兩個關係密切、相互推進的學科。
文章來源:《天津社會科學》2011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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