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浩文:跟小說死磕|天涯·頭條
天有際,思無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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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小說死磕
張浩文
馬高明死了!
這消息讓我震驚,那一刻我悲傷滿懷,感慨萬千。
馬高明何許人也,值得我這麼揪心?
說起來有些不著調,馬高明是我小說中的一個人物,一個虛構的角色。2003年,我寫了一篇中篇小說《三天謀殺一個鄉村作家》,馬高明就是那個被謀殺的鄉村作家。
這是一個很擰巴的人。小說里寫他是「文革」後期的高中畢業生,回鄉當了農民,卻不務正業,醉心於文學創作。當時是人民公社時期,他的愛好尚有用武之地,比如為大隊毛澤東思想文藝宣傳隊撰寫小演唱劇本、為奮戰在抗旱第一線的青年突擊隊創作鼓動幹勁的宣傳詩等等,因此還頗受重視;可在人民公社解體之後,這種愛好就完全成了屠龍之技,顯得大而無當甚至迂腐可笑了。分田到戶了,鄉鎮企業崛起了,農民進城務工了,土地流轉了……農村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可馬高明卻依然沉浸在自己的文學夢裡,似乎這一切都與他無關。別人發財了,蓋樓了,買彩電洗衣機電冰箱甚至汽車了,他家依然是破窯爛房夯土牆,無疑是村裡最窮的人家。他對此安之若素,可他的老婆孩子無法忍受,他們抱怨他,指責他,說他沒有盡到為父為夫的責任。
他們說得沒錯。馬高明醉心創作卻沒有任何成果,文學沒有付給他一絲一毫的回報。作為一個窮鄉僻壤的底層農民,他嘔心瀝血寫出來的東西根本沒有出版和發表的機會,他背了一麻袋的手稿到省城的相關文學機構尋求幫助,結果那些稿件被禮貌地留置多年後竟然丟失了!這個打擊差點要了馬高明的命,他大病一場,後來憑藉頑強的毅力和超強的記憶,硬是把那些稿子全部重寫了一遍。在《三天謀殺一個鄉村作家》的小說里,「我」回到家鄉,馬高明的老婆知道「我」是她丈夫的高中同學,並且打聽到「我」在某地作家協會混事,而且還是一家著名文學刊物的編輯,就找到「我」,讓「我」鑒定一下她丈夫的作品。如果寫得還行,她聽說現在有自費出版的事,他們砸鍋賣鐵也幫他出版了;如果不行,就請我去勸勸她丈夫,讓他改邪歸正,從此之後跟她好好過日子。她說憑「我」這種權威的身份和與她丈夫多年的情誼,馬高明應該能夠聽得進去「我」的話。「我」瀏覽了馬高明的稿子,由於蝸居鄉下,信息閉塞,對文壇現狀一無所知,這種既不合文學規範也不合文學潮流的作品根本不會有出版社願意接手,即使自費也沒有多少讀者。再說了,自費要花費數萬元,這對一個已經千瘡百孔的家庭來說是天大的負擔,他們完全沒有必要為個虛名把自己逼到絕境。出於挽救這個家庭的責任,也基於我們多年的友誼,「我」決定痛下殺手,砸碎馬高明的文學迷夢。在小說的結尾,村裡的父老鄉親去車站送「我」離開,在大庭廣眾之下,「我」公開否定了馬高明的作品和他的文學才能,告誡他不要好高騖遠,還是老老實實地當好農民吧。看到馬高明遭受打擊之後愕然和凄然的面容,「我」趕緊登上返程的列車,讓自己的眼淚不要流在他當面。小說最後,「我」趴在列車的茶几上睡著了,睡夢中依稀看見馬高明坐在火車前方的軌道上焚燒他的手稿,龐大的列車轟然從他的身體上碾了過去……
很顯然,小說里的馬高明並沒有死,火車碾壓只不過是一個象徵。
可真的馬高明卻死了,這絕不是虛構。我的小說一般都有生活原型,《三天謀殺一個鄉村作家》也不例外,虛構的馬高明背後有一個真實的馬高明。為了保護死者的隱私,我們忽略他的真名,還是叫他馬高明吧。
我的震驚和悲傷來自這個真實的死亡。馬高明是我的同學,我們一路從小學讀到高中。由於對文學的共同愛好,我們是親密無間的好朋友。1974年畢業之後,我們都回鄉當了農民。那時是「文革」期間,所有青年人的出路都是相同的,城市的知青都下鄉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了,何況本來就是農民出身的我們。不過那時候我們並不悲觀,因為我們自信文學會拯救我們,讓我們的生活充滿意義。我們共同的理想是寫出《創業史》那樣的經典作品,這種描寫農村偉大變革的小說怎麼能沒有農村生活的體驗呢?柳青不正是從北京跑回陝西的渭河灘當了農民,後來才寫出了令我們感佩不已的《創業史》嗎?想到我們的農村生活正是為某一部偉大的小說積累素材,那麼這種在別人眼裡被視為苦役的土地勞作馬上就變得意義非凡了。更何況那時在我們的心中還有另一種對自己出路的設計:迫不得已先當一個農民,再成為一個有名氣的農民作家,然後跳出農門,這是脫離艱苦的土地勞作的捷徑。因為在那個時代,所有的職業作家都被打倒了,但各級革命委員會卻都在扶持工農兵作家,鼓勵描寫生產第一線的工農兵生活。工農兵作家雖然來自基層,保留本色身份,卻領國家津貼,專門進行文學創作,是實際上的專業作家。我們縣上的文化館裡就有這樣的農民作家,在高中讀書時學校多次邀請他們進入我們的語文課堂,傳授如何塑造貧下中農光輝形象的寫作經驗,這些人讓我們敬仰得五體投地。
我們那時才十六七歲,正是耽於浪漫和幻想的年齡,可是現實並不會因為你的幼稚而對你格外仁慈。在回鄉的最初一段時間裡,我們依然保持著高中時的習慣,約定讀書篇目,互相交流學習心得,如果誰有了新作,一定交給對方閱讀,相互切磋創作技巧。這樣的狀態持續了不到一年就難以為繼了。繁重的體力勞動讓人疲憊不堪,繁瑣的家務又擠佔了少得可憐的農閑時間,閱讀和寫作變成了睡夢中的奢望。農村生活逐漸褪去我們臆想的光環,顯露出了它的醜陋和獰厲。除了貧困和枯燥,它到底還有什麼意義?
就在我們差不多對自己的前途完全喪失信心的節口,生活忽然向我們打開了另一扇幸運的大門:恢復高考了。
1977年我們一起走進考場,結果是我考中了,馬高明落選了。在此後的幾年裡,他三進考場,但都鎩羽而歸。按說這不應該,以前在學校時,馬高明的功課比我好,而且各科發展平衡,不像我,是典型的偏科生,數理盲。那他為什麼就考不中呢?我覺得奇怪,他自己也納悶。後來他琢磨出來了:自己的字寫得太難看。我認可這個理由,馬高明的字確實寫得太砢磣了,用豕突狼奔形容一點都不過分。別人看他的文章就像考古一樣艱難,必須一個字一個字地去辨認,高考閱卷是限時作業,閱卷老師哪有這個時間和耐心?馬高明得低分是情理之中的事。
那馬高明為什麼不把字寫得好看一些呢?關鍵是他寫不好,這是娘胎裡帶來的毛病,不是想改就馬上改得了的。既然這樣,那繼續參加高考就是白搭。明白了這個道理是非常殘忍的,我能想像得出馬高明當時痛不欲生的樣子。因為高考是給我們這些出身卑賤的農村青年打開的一扇通往天堂的門戶,而且在當時是唯一僅憑自己努力就可以改變命運的方式。就在馬高明的身邊,許多像他一樣的鄉下娃喜氣洋洋地走進了城市,而他卻不能!特別讓他難以接受的是,作為他的好朋友,我輕而易舉地躍出了農門。可是無論如何,馬高明最終把這些痛苦嚼碎了咽進肚裡,揮拳砸爛了自己的大學夢。
大學期間,一有節假日,我回到家鄉,馬高明都要來找我,向我打聽城市裡的見聞,以及我在大學裡的學習情況。我上的是大學中文系,這是馬高明最感興趣的,很顯然,他雖然已經放棄了大學夢,可他依然沒有放棄文學夢。他讓我把自己用過的教材給他帶回來,我不僅照辦了,而且盡量把在學校圖書館借來的書延期交還,一併帶給他閱讀。我們當然會討論我們心儀的文學創作,不過那時候我們之間的差距已經逐漸顯現出來了。受過科班訓練的我講起來頭頭是道,馬高明往往只是我的聽眾,而且,我那時已經在學校文學社團的內部刊物發表了作品,而馬高明在自己筆記本上寫下的詩歌和小說卻只有我一個讀者。這種時候他一般只是靜靜地聽我高談闊論,不大說話。大學後期,由於學業緊張,我回家的次數已經很少了,跟馬高明的接觸自然也就稀少了。
大學畢業後我分配去外地工作,很少回家,即使回家,也是來去匆匆。聽說馬高明也結婚成家了,有一雙兒女。我們各自忙於自己的生計,竟然十多年沒有見面。
再見面時已是新世紀後的事情了,正是這次見面,才有了《三天謀殺一個鄉村作家》這篇小說。讓我惶恐的是,難道我是一個烏鴉嘴,一個不吉利的小說名字果然導致了馬高明的厄運?
很顯然,這樣的自責是沒有根據的。我不是巫師,沒有意念致禍的能力,而且馬高明也不是被人謀殺的,他死於心肌梗塞,這有醫院的診斷書可以證明。當然了,要說我的小說對馬高明的生活沒有造成一點影響,那也不符合事實。這影響綜合一句話,那就是:馬高明出名了!起碼在我老家一帶。
當年的《大家》雜誌是名刊,在報刊亭和郵局是有零售的,發行範圍覆蓋全國各地,不知道是誰最先發現了那期雜誌上刊載的我的小說,《三天謀殺一個鄉村作家》就這樣在老家流傳開了。小說中的馬高明當然不是生活中那個馬高明,可鄉親們還是發現了他們之間的相似性,很快就辨認出了小說中馬高明的原型。
馬高明因此爆得大名。
如果說馬高明以前埋頭寫作只是處在一種半隱秘狀態的話,那麼現在他就完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在農民眼裡,一個莊稼漢不下地幹活,不出外務工,不能給家裡蓋起房子,掏不起娃娃的學費,整天鑽在家裡劃拉那些沒用的文字,這樣的人不是二流子是什麼?
馬高明是出名了,可這名不是好名,這樣的人只能被當作笑話看。
正因為這樣,我後來回老家休假的時候,很怕碰見馬高明。無論我寫那篇小說的初衷是什麼,從後來的效果看,我確實有點對不住他,把別人的隱私抖摟出來供人獵奇,這事情有點不地道。
我越是怕見他,就越碰見他。在那篇小說發表後的第二年暑假,我剛回老家探親,當天晚上就被馬高明堵在家裡。我囁嚅著向他道歉,沒想到他卻高興地說,老同學,你幫我大忙了,我感謝你都來不及呢。我有點摸不著頭腦,他告訴我,自從我那篇小說發表後,他接到了好幾家刊物的約稿信和好幾個文學筆會的邀請函。
我大吃一驚。我原來寫那個小說的目的就是要斬斷他的文學念頭,叫他回頭是岸,沒想到事與願違,反而拱起更旺的火。果然第二天,馬高明的老婆劉彩娥就找上門來,她說自從我上次勸過馬高明之後,他曾經消停了一段時間,沒想到後來莫名其妙地接到了幾封信,又舊病複發了,而且比以前更加厲害。以前只是寫寫而已,最多浪費一些筆墨,現在可好了,在那些雜誌上登巴掌大的一篇文章,就要花幾百上千的錢,出去開一個什麼狗屁筆會,花的錢更多。家裡哪有那麼多錢供他折騰?你再幫我勸勸他吧,劉彩娥最後說。
我好奇都是些什麼文學雜誌會看上馬高明,竟然還有邀請他參加筆會的?我昨天不敢問馬高明,怕逗起他的文學熱情,現在就問劉彩娥了。劉彩娥從兜里掏出幾封信遞給我,說這些都是馬高明的寶貝,藏起來的,她偷偷拿了來,正要讓我鑒定一下。我看了,來信者都是一些我從來沒有見過的野雞刊物,專門矇騙文學愛好者。
他真的去花錢了嗎?我揚了揚手中的信件。
花!劉彩娥說,他趁我不在家,把圈裡的豬偷偷賣了,那頭豬本來留著換化肥和農藥的,現在我都不知道今年的莊稼咋種了!
我問劉彩娥,你覺得我勸他能聽嗎?我的意思是說,我前面已經勸過他了。
只有你能勸他。劉彩娥懇求我,你再勸勸!不看在大人面上,就可憐可憐兩個娃娃吧,他們連學費都沒有。
我沒奈何,只好再試試。
試試的結果是自討沒趣。我們開始談些閑話,一說到馬高明的文學創作,我就老調重彈,以往他對此的態度是默然不語,可這次不一樣了,馬高明忽然質問我:你老是否定我,打擊我,啥意思?
我愣了。
馬高明從抽屜里拿出一本雜誌,拍在我的面前說:你看看,我的小說!
我疑惑地翻開這本名叫《開拓者》的雜誌,裡面果然有一篇署名「馬高明」的作品,佔了一頁半的篇幅,大約是一篇小小說。
我當時不可能細看作品的內容,可基於我資深文學編輯的身份,我立即斷定這是一本野雞刊物。我撇嘴笑了笑說,這種刊物,你也信?
我的表情可能不太妥當,馬高明顯然受到刺激了,他高聲說,就你有水平,別人都不行,你也太自大了吧?
我有點反應不過來,這是咋了?雖然受到搶白,可我既然來了,還是要努力盡到我的責任。我說,這種刊物是蒙人的,沒有人認可這上面的東西。
馬高明嘿嘿冷笑了幾聲說,你不過也就發表了幾篇小說,在我面前擺啥架子?你不認可,別人認可!他唰唰唰掏出幾份約稿信和文學筆會邀請函,又拍在我面前。
我用眼角瞥了一下,都是昨天劉彩娥給我看過的。
我也有些生氣,對馬高明說,你這個人咋不識好歹?我是真心幫你,如果不是因為我們是老同學、好朋友,我才懶得管你!
馬高明哼了一聲說,你還好意思說我們是老同學、好朋友?你不幫我也就算了,為啥三番五次地糟蹋我、羞辱我,是怕我成功,怕我超過你還是咋的?
我火了,我說,馬高明,你不要把好心當成驢肝肺,要不是你老婆來請我,要不是看在娃娃受罪的份上,我才不管你這屁事呢!你愛寫不寫。不過,話雖然這麼說,但我可以諒解馬高明,畢竟我們的處境不一樣,我還是要做最後的努力。離開他家時我耐著性子對馬高明說,兄弟,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你,你寫的那些東西真的不行,收手吧。
行不行也不是你說了算,你還是不要操這個閑心了吧。馬高明硬生生地說。
他沒有送我,劉彩娥把我送到門外,她滿臉愧疚地說,真對不起,那東西就是一個沒心沒肝的二貨,你受委屈了。
我倒覺得無所謂,相反,這把我從一種道義責任中解脫出來了,馬高明拒絕了甚至誤解了我,我從此就沒有必要再為他的事情費心了。我現在要證明的是另一件事,那篇馬高明拿出來炫耀的小小說是咋回事,我的審美判斷應該不會出現大的偏差吧?劉彩娥告訴我,那是花了錢的。「那家刊物在北京舉辦一個啥筆會,邀請他去參加,繳改稿費兩千元,食宿一千元,最後連回來的路費都被榨乾了,沒辦法,沿鐵道徒步往回走,靠撿破爛賣錢換吃的,後來實在走不動了,找了一個建築工地給人當小工,幹了一個月才掙來回家的車票,來回兩個月沒有一絲消息,我們母子仨差點急瘋了。」劉彩娥說著說著眼睛就紅了。
我無語了。
從此一別馬高明就是十年,十年後再次得到他的消息,竟然是他猝死的噩耗!
關於他的死,我在老家聽到了幾種說法:
一,馬高明是餓死的。傳言他經常深居簡出,閉門寫作,幾天不吃不喝是常事,實在餓得不行,就跑到鎮上的飯店裡討客人的剩飯,後來竟至於餓死了。這傳說有村民組長的證言,他對我說,馬高明家的大門一直關得緊緊的,他從來不跟別人來往,村裡有啥事,他也只能隔著門板對馬高明講。他的證言未必可信。馬高明不願跟他人交往完全可能,貓在家裡不出來也有可能,淪為乞丐也不排除這種可能,但這未必能證明他一定是餓死的。
二,馬高明是撐死的。這種說法更玄乎,可它建立在馬高明長期挨餓的基礎上,在我看來它倒是更可信一些。傳說是這樣的,今年春季劉彩娥從城裡回家了,看到馬高明皮包骨頭的樣子,給他做了一頓豐盛的午飯,結果馬高明猛吃暴喝,直接死在飯桌上。
三,馬高明是病死的,暴病而亡。這個說法我在馬高明的侄子那裡得到了證實,那天是他開著手扶拖拉機把馬高明送往醫院的,到醫院人已經斷氣了,醫生給出的結論是心肌梗死。
這些說法我一時無法分辨真偽,可我覺得奇怪的是,這些說法都隱含著一個前提,馬高明是孤身一人在家,他因此才可能挨餓,才可能病了沒人管。那他的老婆孩子呢?
看過《三天謀殺一個鄉村作家》的讀者一定記得小說中一雙兒女向馬高明乞求學費的場面,孩子的可憐和家長的無奈都讓人心酸。那個場面是真實的,包括情節和人物。那麼十年後這兩個娃娃咋樣了?我後來也一直惦記著他們,多麼聰慧的姐弟倆,可惜生錯了家庭,有馬高明這樣一個沒有責任心的父親,他們的學業怎麼可能繼續下去?可我在家鄉得到的消息完全出乎意料:這兩個娃娃都上了名牌大學,已經畢業了,在外地工作,而且老大已經結婚成家了。
這幾乎是奇蹟!他們是怎麼做到的?
劉彩娥能幹!我接觸到的家鄉人都這麼說。他們告訴我,劉彩娥靠一個涼皮攤子把兩個娃娃送進了大學。
在我老家不遠的地方有一家化肥廠,劉彩娥在工廠門口擺了一個小吃攤,專賣涼皮和稀飯。化肥廠有許多單身職工,涼皮攤子成了他們的臨時食堂,據說生意很不錯,這個女人硬是靠柔弱的肩膀擔起了養家糊口的重擔。
這個事情我相信。劉彩娥不是一個毫無主見的女人,我雖然跟她接觸不多,但就憑她一再請我去勸說馬高明就可以看出來她的精幹。當自己的男人完全靠不住的時候,為了一家人的生計,劉彩娥肯定會挺身而出。這可以說是母性使然,也可以說是生活所迫。
我可以想像這些年劉彩娥的辛勞和艱難。涼皮是陝西的特色小吃,很受食客歡迎,可製做起來卻十分繁瑣。一般賣涼皮的都是合夥經營,現場有人賣,家裡有人加工,這樣就不至於太辛苦。可劉彩娥沒有這福分,沒有人給她分擔,村裡人都說他們從來沒有在涼皮攤前看見過馬高明,孩子就更不用說了,要上學。劉彩娥只能在家裡晚睡早起做加工,白天挑著擔子去售賣。這樣長時間的強體力勞動,不要說一個女人,一個壯男人也未必受得了。更何況賣小吃是微利,她得付出多少汗水和眼淚才能維持這個家庭不至於癱瘓,才能承擔起兩個孩子越來越昂貴的中學乃至大學學費!
這個女人讓人敬佩,這個母親值得敬重,有些村民的臉上卻露出鄙夷的神色。「這個女人真是能幹喲!」語氣曖昧,似有弦外之音,仔細打聽之後,有人私下裡告訴了我另外一個匪夷所思的「真相」:劉彩娥不但賣涼皮,而且還「賣」人。化肥廠一個單身老職工心甘情願出錢幫她供孩子上學,直到兩個孩子大學畢業。
啊!這怎麼可能!我不相信,也不願相信這個事實。我輾轉問過家鄉好幾個人,他們都吞吞吐吐,不置可否,沒辦法,我最後去找村支書求證,作為基層組織的領導,他掌握的情況最全面,提供的答案也應該最權威。村支書是一個大學畢業不久的年輕人,他嚴肅地說,那是造謠,劉彩娥一個女人供養出兩個大學生,給咱們村爭了光,我們還給她評過先進呢,一定是有人嫉妒她,才編這樣的瞎話。村支書的話有道理,可村裡人的議論也有鼻子有眼,不完全像是空穴來風。我不死心,後來問我父母,他們告誡我,這是是非話,不要再打聽了。
不過這裡還有一個疑點,就算馬高明自己不出門,他的老婆孩子總會進門吧,為什麼馬高明得病以至死亡時他身邊無人照看呢?
後來我才知道,馬高明的兩個孩子先後上了大學又先後分配到外地工作,大女兒在此後不久也結婚成家,劉彩娥被子女接走了。
這真是值得慶賀的好事情啊!他們一家總算熬出頭了,對於受盡千辛萬苦的馬高明和劉彩娥來說,門第生輝有了,後半生的依靠也有了,可以想像他們該有多高興!
已經長大的孩子都很懂事,很孝順,他們在城裡立足之後立即把母親接了過去。可是,為什麼馬高明沒有跟老婆一起去城裡享福呢?老兩口待在一起是天經地義的事嘛。這讓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曾設想了種種原因,可我後來卻聽到了另外一種說法,這說法讓我目瞪口呆:
馬高明的兒女們不要他!
理由是:馬高明根本不願意承擔為人之父的責任,他們沒有這個父親!
想一想這極有可能。這兩個小孩從小就很少得到父親的關愛,有一年這姐弟倆向馬高明討要學費,馬高明囊中羞澀也就罷了,可他為了在眾人面前維護自己的面子,偏說孩子大手大腳花錢無度,不但不給,反而狠揍了他們一頓。孩子讀書前後十多年,這樣的痛苦他們要經受多少遍?而且,他們後來一定會把母親遭受的屈辱以及他們由此蒙受的羞辱歸罪到馬高明身上:如果馬高明稍微盡一點自己的職責,他們的母親何至於做那種遭人白眼的事,他們姐弟倆何至於在村裡抬不起頭?這樣的父親要他何用?
如果真是這樣,那馬高明後來孤死家中也就順理成章了。
可是,馬高明的兒女們真會這麼決絕嗎?
就在我滿腹狐疑的當兒,劉彩娥忽然來找我了。這讓我有點意外。自從馬高明死後,劉彩娥就進城去了,他們家的大門一直掛著鎖子。
馬高明的百日祭到了,劉彩娥說,她回來給他上墳。
我們老家的風俗,百日祭是人死之後第一個大祭。這樣的祭奠應該是由子女主持的,可我沒有看到馬高明的兒女。劉彩娥告訴我,他們都忙,脫不開身。
我心裡有一絲隱痛。
相隔十年後我再次走進這個家。進了門,院子里長滿半人高的荒草,一群棲息在屋檐下的麻雀撲稜稜地驚飛了。劉彩娥嘆了一口氣說,不住人就沒有人氣了。
她把我引進裡屋,屋裡除了一張堆滿廢紙的桌子和一把灑滿墨汁的凳子之外,別無他物。「他把能賣的東西都賣完了,就剩拆房子了。」劉彩娥苦笑著說。
我不知道她找我來幹什麼,劉彩娥說:「他寫了一大堆的稿子,那是他的寶貝,我準備百日祭時拿到墳上燒了,算是給他帶到陰間。我想讓你看一看,這東西該不該留。」
劉彩娥從樓閣上搬下來五個大紙箱,裡面都塞著滿滿的稿子。我把這些裝訂成冊的稿子小心翼翼地攤開,整整攤了一地,幾乎把我們擠得無處立足。
稿子是寫在裁成八開大小的細麻紙上,這是一種很便宜的劣等紙,本地人一般拿來做祭奠神鬼的燒紙。馬高明用的是毛筆,小楷,字跡比以前工整清晰多了,可以辨認。
我把這鋪滿一地的稿子做了清理歸攏,基本可以確定這是三部長篇小說及五部中短篇小說。每一部小說起碼修改謄清過四遍,這樣就積攢了海量的手稿。
我大致翻閱了這些稿子。第一部長篇《春意濃》是我當年看過的,是揭露社會不正之風的。第二部是歷史傳奇《大唐英雄演義》,應該是後來才寫的,講的是李世民打天下的故事。第三部是重頭戲,這部名叫《玉樓夢》的長篇小說分為上中下三部曲,每部大約三十萬字左右,其實可以算是三個長篇。這個洋洋洒洒近百萬字的長篇我一時半會也讀不完,只是翻閱了一下開頭和結尾,它大致是講一個參加過對越自衛反擊戰的複員老兵回鄉建設新農村的故事。
十年時間,僅長篇馬高明就完成了近一百五十萬字,還不算那些我來不及翻閱的中短篇。而且這裡的每一部他都反覆修改和謄抄了四遍以上!
這需要花費多少時間和精力!
現在我們就可以理解馬高明為什麼顧不上家庭,顧不上孩子,甚至顧不上自己的健康了,他把自己的一切都付諸在卷帙浩繁的文稿當中了。
我告訴劉彩娥,這些不能燒,要保留下來,好好保留下來!
劉彩娥問我,保留下來幹嘛?他的東西還是讓他帶走吧,我也要走了,不再回村裡住了。
是啊,保留下來幹嘛呢?我也在問自己。
它們可以出版嗎?以我的眼光,似乎不能。馬高明的作品文字功力很好,可最大的問題是膚淺。他的文學基礎是在「文革」期間打下的,文學觀念還停留在社會批判的層面上,關注的是好人好事或者不正之風。這不能怪他,他蝸居鄉下,看不到文學期刊,接觸不到當代文學發展的信息,沒有人跟他交流,不知道網路、BBS、博客等為何物,一個幾乎跟當代文壇完全脫節的人怎麼可能獲得探測歷史和社會的新銳思想和深度觀念?
如果不能走正規出版的路子,那麼,購買書號,自費出版如何?這在當下很時興,很多文學發燒友就是通過這種方式圓了自己的文學夢。可是,錢從哪來?五部長篇出版,每部書號加印刷費至少也得三萬元,五部就是十幾萬,這是一筆巨款,馬高明的子女願意出嗎?他們出得起嗎?
想到這裡,我感到透心地悲哀。馬高明寫了一輩子,耗盡心血,付出眾叛親離的代價,最後竟然是這麼一堆廢紙,他這麼做的意義到底在哪裡?
應該說,在最初的時候,馬高明肯定想以寫作為跳板,以農民作家的身份跳出農門。可是這種捷徑在1980年代初就被堵死了,隨著「文革」被否定,「文革」期間這種培養基層工農兵作家的機制也被取消了。這是馬高明看得見的,他應該知道此路不通。那麼他後來的寫作是為了什麼呢?
首先,按我的推測,他是為了成名。在我們老家那裡,在整個陝西,有濃厚的文化氛圍,人們特別敬重作家,這也是整個陝西文學能在全國產生重要影響的原因之一。有了作家的名頭,即使貓在鄉下也是很榮耀的,特別考慮到馬高明在經濟上與別人差距甚大,他更需要這個身份來提振自己。
其次,我猜想他是為了掙錢。馬高明在鄉下拙於生計,日子過得很恓惶,他會不會想到通過稿費改善自己的處境?在《三天謀殺一個鄉村作家》中我寫到過劉彩娥曾經向我打聽《白鹿原》的出版行情,這也是真實的細節。小學都沒有畢業的劉彩娥知道什麼《白鹿原》,一定是馬高明聽說了《白鹿原》熱賣的消息,他不好直接向我打聽稿費之類的事情,指派劉彩娥當探子的。聯想到遺稿當中就有一部武俠類的《大唐英雄演義》,這樣的意圖十分明了。馬高明可能是這麼想的,村裡人打工、做生意是賺錢,我寫作也是賺錢,而且賺的是輕鬆高雅的錢,正所謂龍飛天上蛇鑽土,各人自有各人路。
不過,成名也罷,賺錢也罷,發表和出版是前提,馬高明能躍過這個門檻嗎?現在看來顯然沒有。如果說開始他沒有意識到,只是相信堅持寫下去就一定能達到目的,而且,在他給我供職的文學雜誌投稿被我退稿、被我當眾宣布他寫的東西毫無價值之後,他也未必相信我的判斷,那麼,在以後的日子裡,他肯定經歷過無數次的退稿打擊,包括曾經把書稿送到出版社被人家長期擱置以至遺失,到這時候他還能相信自己會成功嗎?如果是我,我肯定死心了,可是為什麼他依然筆耕不輟呢?
這裡還有另外一種可能,那就是他覺得這個時代、包括這個時代的文學錯位了,不是他的作品不夠好,而是這個時代的文學標準完全擰巴了。支持我這麼猜想的依據有兩點:一是他的文學啟蒙在「文革」,他開始嘗試寫作是在「文革」後期,他的文學範本是《創業史》,他的整個文學觀念停留在已逝的時代里;二是他遺稿透露出的信息,他最重要的作品要算《玉樓夢》三部曲了。《玉樓夢》與《紅樓夢》一字之差,可見其雄心壯志,他顯然把自己當作曹雪芹了。曹雪芹「悲歌燕市,賣畫為生」、「舉家食粥酒常賒」,為的是完成不朽巨著《紅樓夢》,馬高明後來也潦倒到靠變賣家產為生了,二者何其相似?《紅樓夢》何時被大家認可的?不是當代,而是後代,不是在作者生前,而是在作者死後。馬高明是在為後世寫作,他堅信是金子總會發光的。
不過,這種有理有據的解釋雖然有說服力,但我從情感上並不認同它。作為馬高明的老同學,我無論如何也要把他抬高一下,我最想給出的結論是,馬高明不是為了名,更不是為了利,而是為了信仰。
有信仰的寫作是不需要理由的,就像信徒對待宗教。文學是什麼?對馬高明而言就是宗教。是他寄託情感、安放靈魂的所在,是把自己從現實的紛擾中超拔出來的攀岩索。什麼人最需要宗教?困厄之中的求助者。馬高明是什麼樣的人?說起來有損傷老同學的尊嚴,他其實是這個時代的失敗者。他既沒有能夠在激烈的社會競爭中施展手腳的一技之長,也沒有錙銖必較的精明,更沒有什麼錢都敢賺的膽量,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被機會和財富越甩越遠。在《三天謀殺一個鄉村作家》中,馬高明對人民公社解體之後家鄉發生的變化痛心疾首,很懷戀已經逝去的好時代,那個時候有集體經濟的大鍋飯,有青年突擊隊的激情,有文藝宣傳隊的浪漫,當然還有施展他才華的抒情詩和小劇本……真實的馬高明也是這樣,他早期投寄給我的作品基本上都是揭露和批判當下農村現實的,可見他與時代的格格不入。
可是時代的列車並不會因為他的吶喊稍微減速,相反,它的速度越來越快,令他炫目,他徒喚奈何。作為被這個時代拋棄的人,他的痛苦、他的惶惑、他的憤怒、他的無奈總得有一個宣洩的出口吧?在馬高明的身邊幾乎沒有能跟他交流的人,村民因為他窮而瞧不起他,因為他不務正業而嘲笑他,他因此針鋒相對地蔑視這些人,認為他們愚昧、勢利,根本不配跟他交往。至於老婆孩子,可能更讓馬高明傷心了,他們是他最貼心的人,可除了埋怨,他們根本聽不懂他的解釋,也不理解他的作為。馬高明能把內心世界給誰敞開呢?這真是「欲將心事付瑤琴。知音少,弦斷有誰聽」?
真正可以託付的知己是文學。只有在文學的世界裡馬高明的心靈才能平復下來,他找到了對話和回應的朋友;同時,一個在現實世界裡無能為力的弱者在文學創作中卻可以君臨和驅遣萬事萬物,頤指氣使地成為強者;更讓人心迷神醉的是,他按自己的意願重新創造了一個世界,這個美好的世界與他共存共融,徹底替換了醜陋的現實。這是在污穢的世界裡過一種純凈的精神生活,是把文學當作了宗教。
其實這樣的農民不止馬高明一個。1996年,中央電視台《東方時空》欄目講述了一個「金鐘文學社」的故事。在甘肅漳縣某個貧困的小山村裡,有一幫青年人組成了一個文學社,他們在昏暗的土窯洞里討論文學,並在煤油燈下刻制臘版印刷自己的文學刊物《金鐘》。金鐘文學社社長是一個身有殘疾的攔羊漢,當他坐在荒涼的田野上攤開過去的作業本,在背面用半截鉛筆激情奔涌地寫詩時,周圍的峁墚溝壑把他擠壓成了一塊土坷垃,在高空俯拍的全景鏡頭下他就像黃土高原上任意拋灑的一顆羊糞蛋那樣渺小、灰暗、可憐。時隔很多年之後的2007年7月6日,《解放日報》記者再次採訪了他們,他們貧困艱辛的生活境況毫無改變,而且在出門打工、經商因而改善了生存現狀的村民的陪襯下,他們顯得更加恓惶。不過他們依然堅持自己的信念,對文學一往情深。他們說「文學改變了我們,讓我們不湮沒於日常生活中」。對於「靠什麼支撐下來」這樣的疑問,他們反問:「人總要有點精神,有點堅持吧?」他們都認為,不管文學有沒有、會不會給他們帶來實惠,心裡得到一種幸福感也就滿足了。
弗洛伊德曾經對文學做過一個經典的定義:文學即做夢。馬高明及金鐘文學社的社員們就生活在文學編織的迷夢中,他們在其中寄託情感,慰藉心靈,安放靈魂。這樣的文學其實是現世版的宗教了,它與馬高明們的生活融為一體,須臾不能分離,他們寫作是因為生命的需要,而絕不是為了名利。看到他們這種生活方式,我們不免心酸,真不知道該讚美他們的超拔,還是嘲笑他們的迂腐。不過,無論如何我們應該明白,真正的文學總是與苦難與底層結緣的,不是他們創造了它,就是他們需要它,而文學本身包含的真切的生存體驗和強烈的生命感悟都是來自苦難的釀造。
馬高明是1950年代人,這代人接受的是高調理想主義的教育,他們成長的時期又是高度道德化的時代,刻在他們腦海里的觀念是「一大二公」、共同富裕、社會主義新農村、共產主義遠景等等,這些觀念在那個年代是以反傳統的面目出現的,可骨子裡卻隱藏著傳統文化大同觀念的基因。那時的文學作品正是這種觀念的形象演繹,被馬高明奉為神明的《創業史》更是此中翹楚。《創業史》中的梁生寶勤勞節儉、大公無私、正直清廉、任勞任怨,帶領蛤蟆灘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他是社會主義新人,也是傳統文化中的聖人。這種拔高現實帶有臆想色彩的文學作品恰恰被1950年代的那批人高度認可。
改革開放之後的農村現實逐漸與馬高明的道德理想背道而馳,馬高明無力改變這種現實,他只能在文學作品中憑弔他的理想聖境,並且堅持用他的理想來批判這污濁的社會,用他的筆來記錄這時代的變遷。
我們可以批評馬高明思想的僵化,也不會容忍他的偏執,可他提出的問題未必不是真問題。
說到農村發展的「失魂」,不能不提到鄉村文化的生髮方式。早期的鄉村文化是由士紳自發培育和傳承的,近代之後國家政權深入鄉土,它按照意識形態的需要對鄉村文化進行改造和培植,士紳的退出和國家政權的介入,使得鄉村文化的內生力遭受破壞而嚴重依賴外力扶持,這種情景一直持續到人民公社時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文化事業也由政府包辦,那時政府有專門的機構和人員負責發現、培訓、提拔農民作家,今天享譽文壇的陳忠實等人當年就是這麼出道的。儘管這些農民作家不像歷史上的鄉村士紳那樣有由經濟自主奠定的文化自覺和審美自由,他們的創作受政府扶持因而不可避免地充滿意識形態色彩,但他們的農民身份決定了他們的作品有生活,接地氣,深受農民歡迎,自然就成了傳播了鄉土文化的有效方式。可改革開放後情況就大不一樣了,人民公社解體,原先那種培養農民作家的體制也隨之消亡,沒有人再關注那些撒落在鄉土上的文學種子了,任由它們自生自滅。這不能不說是鄉村文化發展的一大損失。
以馬高明而論,他無疑是有文學天賦的,而且又對文學那麼痴情,如果加以培植磨鍊,提供必要的條件和平台,他未必不會成為另一個柳青、陳忠實,可惜他趕上了一個天翻地覆的新時代!
今天,我們的作家面對迅疾變化的鄉土社會束手無策,一些勉強呈現在我們面前的所謂鄉土文學又讓人啼笑皆非,原因無非是創作者早就從泥土之中拔根而去,對正在變化中的鄉土社會沒有切身體驗,所有鄉土寫作都是「代筆」行為。如果我們現在還有一種鄉村內生的培養鄉土作家的機制,那這種尷尬還會發生嗎?
一個文學的追夢者遽然倒下了。
劉彩娥告訴我,那天她剛從城裡回來,準備帶些換洗衣服,見到半年沒有碰面的馬高明,驚訝他瘦得脫了人形。她給丈夫做了一頓豐盛的午飯,馬高明一個人吃了一隻燒雞,兩碗扯麵,還喝了兩瓶啤酒。看著丈夫狼吞虎咽的樣子,她忽然有些心酸。她讓他慢點吃,鍋里還有。馬高明吃完了站起來走到院子里,她去收拾碗筷了。忽然她聽見院里撲通一聲,等她從廚房跑出來,馬高明已經摔倒在地上了。
她趕緊去扶他,根本扶不起,抱也抱不動。她只好大聲喊叫鄰居幫忙。
「他一直攥著我的手,張著嘴想說啥,可說不出來,到死都是這樣子。」劉彩娥流著眼淚說。
「你說,」劉彩娥問我,「他到底想說啥呢?」
是啊,馬高明想說什麼呢?
懺悔?辯解?叮囑?
我的目光投向馬高明的遺稿,內心一片茫然。
屋外陽光聒噪,蟬聲燦爛,夏天走到了最繁盛的時刻。
張浩文,作家,現居海口。主要著作有長篇小說《絕秦書》、小說集《長在床上的植物》等。
本文原刊《天涯》201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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