爾道自建:《約書亞記》 | 分地的原則根據摩西的吩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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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分地的原則根據摩西的吩咐
書12:6—7
12:6 這二王是耶和華僕人摩西和以色列人所擊殺的;耶和華僕人摩西將他們的地賜給呂便人、迦得人,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為業。
12:7 約書亞和以色列人在約旦河西擊殺了諸王。他們的地是從黎巴嫩平原的巴力?迦得,直到上西珥的哈拉山。約書亞就將那地按著以色列支派的宗族分給他們為業,
書11章記載以色列人打敗迦南地諸國最強的夏瑣王,夏瑣王聯同多國聯軍,人數多如海沙。書11:8記載:「耶和華將他們交在以色列人手裡,……」夏瑣城被燒毀,至於其他城市則被保留下來,而這次以色列人可以把牲畜和財物據為己有(書11:14)。書11章主要描述以色列人已經擊敗迦南地的主要勢力,不過以色列人還未進行分地。書12章主要記載以色列人打敗約旦河東岸兩個王后,迦南地大局已定,以色列人可以進行分地。書12:6記載約書亞按照摩西的吩咐,把約旦河東岸的地分給呂便人、迦得人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為業。這次分地行動回應書1:12—16記載約書亞要求呂便人、迦得人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幫助其他支派的人爭戰,然後承受土地。約書亞記記載最先分配土地的是呂便人、迦得人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他們的位置在約旦河東岸。呂便人、迦得人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需要把家人留在約旦河東岸,然後繼續支持其他支派爭戰。
一個群體由不同的個體組成,不同的個體也可以組合成一個小單位,因此,一個群體里有多個小單位。每個個體與小單位都會期望整個群體實現他們的願望。不過,並不是每個願望都是對整個群體有益處。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一方面遇到強敵;另一方面內部有自我分裂的危機。如果以色列人滿足於在迦南地佔一個小角落,失去與迦南地諸王爭戰的決心,最後也會被強敵聯手擊敗;如果以色列十二個支派中有任何支派不等待整個群體獲得土地,自己得到土地後不為其他支派的弟兄爭戰,以色列十二支派聯盟將會瓦解,那些獲得土地不顧大局的支派與剩餘的支派也將會被各個擊破。書12章描述約書亞有效地維持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聯盟,獲得分配約旦河東岸的呂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願意繼續與其餘支派的弟兄一起爭戰。
思想:
1. 分地的原則根據摩西的吩咐,令各支派都要服從。
2. 約書亞要維持整個以色列十二個支派聯盟並不容易。如何平衡各方面的權力和利益分配,避免內部衝突及保持高度凝聚力,是一個重要的課題。
3. 以色列十二個支派聯盟面對迦南地強大的軍事力量,需要有勇敢爭勝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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