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堅決要離開的人,他也會痛苦么?

那個堅決要離開的人,他也會痛苦么?

來自專欄攻陷前任計劃

很多失戀者經常這麼說:「我看了他的朋友圈,他還出去玩了,難過的只有我自己,他一點不傷心,他太絕情了!」

真的是這樣么?他真的一點兒也不難過么?

對於此問題,我講一個新鮮的事例,前段時間閨蜜分手了,分手後暗戳戳地托我打聽對方的消息,正好我一男性朋友跟她前任熟識,於是就告訴我了這樣的信息:他前兩天才找我們去喝酒,說到他女朋友來著,才說一句「我們分手了」就哭了,當晚喝蠻多的……

當我轉述給這個閨蜜這個消息時,她的反應首先是不相信,其次是疑惑,不相信堅定分手的人竟然會痛哭,疑惑既然痛哭為何不願意複合?

很多人都是跟她一樣的疑問:一個堅決要離開的人會痛苦么?

答案是:不可能不難過,即使是他提的分手,即使他表現出多麼的決絕,他一定也是痛苦的。

為什麼呢?

第一, 根據投資模式理論,個體對於另一個個體產生依賴或者表現出一定程度的承諾,很大原因是因為對其進行了投資,而離開意味著放棄之前的投資,必然會產生負性情緒體驗。

簡單來說,我們人只要進入了一段感情,或多或少一定會產生投資,比如,時間、精力、物質、情緒能量、外部資源、社會支持、共同的擁有物等等,這種投資資源一定會伴隨著感情產生,而且隨著資源投資的加深加大,我們相應地對於伴侶的依賴程度也會加深,所以一旦感情終止,不管是個體主動終止還是被動終止,一方面都意味著你先前的投資再也無回報,打水漂了;另一方面,個體已經產生的對於伴侶的依賴之情也就無處安放了,從而產生不適感。

事實上,所有人都有這樣的心理傾向,那就是:付出應該有回報,甚至期待少量的付出有巨大的回報。比如,情人節你精心準備了男朋友的禮物,如果情人節當天只有你送禮物了而他忘記了,那麼你可能就爆發了,可能大聲質問「我對你這麼好,你竟然都忘記送禮物?」一旦你的付出沒有獲得回報,你必然是不滿的。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麼在一段不對等的愛里,那個多付出沒有回報的人會傷心難過不滿了。這也打臉了那些叫囂著「我的愛是無私不求回報的,只要愛他就夠了」,如果她真的是這麼想的,真的不要求對方也反饋同樣的愛,那麼她就不會在沒得到回應時忿忿不平,痛苦難受了。

綜上,一旦個體終止了感情,也就是他甩了你,他也會痛苦,不管他是否還愛你,他都會有不適的情緒,因為他對這段感情付出了,投資了,資源砸進去了,而所有的投資再也不會產生回報,那會產生一種遺憾,難受,無所適從,矛盾甚至痛苦的情緒。

我見過一對維持了九年婚姻的夫妻,丈夫和妻子離婚大業進行了三年多,丈夫在這幾年已經完全受不了妻子變態的控制欲,終於離婚了,可離婚以後你以為他解放了輕鬆了?並沒有,他消沉了很長時間,甚至覺得是否自己反應過度,把一段9年的感情葬送了放棄了,產生是不是應該復婚的想法,不過一想到婚姻里妻子無所不在的控制只好作罷,由此消沉矛盾了很久。

第二, 個體的自我同一性也對於感情產生了影響,也就是在長久的相處中伴侶會成為自我的一部分,兩個人會在感情里互相同化,一旦感情結束意味著個體體內已經融入的伴侶的那一部分被放棄了,意味著要剝離開身體里一部分東西,那樣必然是非常痛苦的。

簡單來解釋就是,個體在親密關係中,隨著兩人感情的深入,隨著相處時間的增加,個體會將同伴與自我概念相聯結,比如,男朋友是個很優秀的人,那麼這個女生必然也會自發地覺得自己也是美好的,再比如,何謂同化?一南一北的兩個情侶,北方的男孩子不會吃辣椒,南方的女孩愛吃辣椒,久而久之,男孩也會覺得辣椒好吃。

如果有一天關係破裂,那麼他們已經同化的部分也意味著要被剝離,他們因伴侶產生的聯結部分意味著也隨著失去了。

舉個例子,將你的手指頭切去一塊痛不痛?很痛的,對吧!即使是你主動揮刀的也是痛的。

那個離你而去的人也是一樣的,即使他不得不切斷跟你的感情,他也會因為失去了跟你聯結的那一部分而感到痛苦。

第三, 個體一旦習慣了「約會的狀態」,也就是習慣了兩個人的狀態,一旦回到一個人的狀態就會不適應,空虛,寂寞,無助難受。

在感情里時,有一個人分擔我們的喜怒哀樂,有人在生活和精神世界給我們支持和陪伴,感情破裂時,這些東西都沒了,你的習慣被迫終止,必然是不好受的。這個時候,有很多人便會急忙地尋找下一個約會對象,以求繼續進入兩個人的約會狀態,以解決空虛並延續習慣。

比如,甩了你的前任馬上就找了新歡,或者去約炮,這其實一部分原因都是擺脫一個人不習慣的感覺。

綜合以上幾點,那個主動離開的人會痛苦么?

答案顯而易見:他會痛苦的,他一定會體驗得到一定程度的痛苦。但這種痛苦程度相比你,肯定是輕的,他多數時候可能也會感覺到輕鬆,但痛苦的情緒在一段時間內還是會存在的。

當然,這一切的前提一定是:至少這段已經結束的感情是一段真正意義的感情,如果炮友關係,你說他痛不痛苦?他可能連你名字都不知道,何來的痛苦?

那麼既然,離開你,他是痛苦的,為什麼不願意複合呢?

那句話怎麼說,兩害相權取其輕,兩利相權取其重。這句話意思就是兩個害處讓你量一量權衡一下,取其輕的,兩個好處讓你權衡一下,取重那個。

你前任也一樣的,跟你在一起的痛苦,和離開的痛苦,雖然都是痛苦的,但比起跟你在一起的痛苦,離開不那麼痛。

你看你多悲哀?!

這就讓我想起一個失戀者的例子,他這麼描述:「我去求和時,我前女友說如果讓她選擇吃一百斤屎,以及選擇跟我在一起,她會選擇吃一百斤屎。」

很搞笑吧?!但那是苦笑!

其實,失戀了你更應該思考的是為什麼他這麼不願意跟你在一起?為什麼他認為跟你在一起是痛苦的?然後呢,再來考慮挽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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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希望你所思所想都能有圓滿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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