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
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
消業,
最快捷的方法,
就是安住中道實相,
能安住實相,
自然妄念不生,
業障消除,
一切功德智慧自然現前。
西方文化里,有一則勸人悔改的有名故事:有一個人,他的大兒子安守本分,小兒子卻鬧著要分家,父母沒辦法,只好把財產分給他,小兒子帶著錢,到外面去旅行,花天酒地,把所有的錢都花光了,最後落得給人家放豬為生,有時候肚子餓就吃豬的東西。有一天,他徹底的覺悟了!要回到父母身邊去接受任何處罰。他跪在父親面前誠心懺悔,痛哭流涕,父親原諒了他並恢復在家裡原有的地位,這就是有名的浪子回頭的故事。同樣的,佛法當中也非常著重懺悔,例如阿闍世王因殺害父親,身長毒瘡,但因為阿闍世王能誠心的向佛懺悔,所以身上的毒瘡不藥而癒,由此可知懺悔的重要。但是,為何要懺悔?懺悔的意義、目的是什麼?而所懺除的業障又是如何形成的?這些都是以下我們要一一追根究底來探討的主題。
《楞嚴經》云:「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凈明體,用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輪轉。」眾生由於迷失本具的佛性,一念不覺,而產生了無明、煩惱,找不到回家的路,迷迷糊糊、辛苦忙碌。仔細說來,因一念不覺產生了無明,動了妄念而轉成妄見,依於妄見而現諸境界,如同有了眼病,而現空華亂象的境界;若眼病痊癒了,境界也都消亡了。眾生因為不了解這些境界都是虛妄不實、本來空寂的,在順逆好壞境界中妄自分別執著,起了愛著與嫌惡的心念。好比我們受到他人的讚美、褒揚而起了歡喜心,認為是順境,因此生出了愛著心;倘若我們無緣無故被他人誹謗、批評、諷刺,認為是逆境,由於厭惡這個境界而起了厭噁心。當心中起了愛著,執於順境,便產生了樂受;起了厭噁心,執著於逆境,而產生苦受。其實,境界好壞都是由心念執著而產生的,若不起執著,境界也沒有好壞可言。我們心中如果對於境界起了執著,分別好壞,產生了苦樂,便會念念去執著於苦樂中,不了解它是虛妄不實,同於夢境一般。執著了境界,就會分別假名言說,產生許多煩惱,隨著這些假言名說而造作種種惡業,種下了苦因,將來因緣和合,業障現前,便產生苦果,隨業流轉生死,輪迴三界,無法解脫。眾生因為如此的愚痴,不明白真相而長受生死、枉受輪迴。
既然了解了業的由來,下一步的功夫就要懺悔業障。懺悔最主要的目的在於消除業障,使這念心能與佛法相應。懺與悔二字的意義有所偏重不同,首先,懺是要懺除從前所犯下的種種過失,不管是身業、口業、或是意業,統統要懺除,尤其是心當中的愚痴、嫉妒、憍慢等貪嗔痴煩惱。懺除要從心上去懺,從前念、後念當中去懺。在念念妄想、煩惱當中,能起一念覺照心,當下妄想、煩惱不生,念念覺照,懺除過去所造的業,而且當下不起心動念,這就是根本的懺,真正了斷業因,懺除前愆。其次,悔就是悔改未來,不但要懺除以前的習氣、過失,更要悔改以後永不再犯。懺除了從前的過失,還要悔改今後的每一個念頭,不再起如是惡念,改往修來,不復造作,這才是真正的懺悔。既然我們要懺悔,就應當徹底的懺悔,痛改前非,從根本上去懺悔。如果只知道懺除過去所犯的過失,而不知道要悔改未來,永不再犯的話,那前罪不但不滅,後過又復生起,所謂「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這樣便達不到懺悔的效果了。
進一步來說,怎麼樣的懺悔才能滅罪?總括起來不出事懺和理懺。當我們犯了過失、錯誤,例如偷了別人的東西,事後覺得很慚愧、懺悔,因此而在佛菩薩前禮懺,發露己過,希望佛菩薩能慈光加被,使自己業障消除。或是在大眾面前發露己過,希望大眾能慈悲原諒,讓自己能還得清凈,依照一定的儀式來懺除,這屬於作法懺。另一種是在佛菩薩前誠心禮懺,直到有佛菩薩的摩頂、或見到光明等瑞相,證明自己罪業消除,還得清凈,稱為取相懺。而理懺則是指這念心安住在實相上,於一切相不起貪愛,達到無念、無相、無住的境界,了知一切罪相虛妄不實,本性空寂,沒有能受罪者,亦無所受之罪,能所雙亡,達到絕對無為,如此才算是真正做到無相懺悔。《觀普賢行法經》云:「一切業障海,皆由妄想生,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是故應至心,懺悔六情根。」原來眾生心中的業障都是由妄想產生的,那要如何去懺悔消除呢?當然是從心上去下手。因為一切業障都是由妄想而來的,若要消除業障,那就要先降伏自心中的無明、妄想等念頭。起了心、動了念,當下覺察照破,後念不生,這就是消除業障。所以,最重要的是我們必須了解業障從何生起,如何了斷,達到消除業障的目的。那,最根本也最快捷的方法就是──安住中道實相。能安住中道實相,自然妄念不生,業障消除,一切功德智慧自然現前,毫不費力。我們心當中若沒有妄想、煩惱,那也不會有業障,業障和妄想可說是雙胞胎,有了妄想就會有業障,所謂「動身發語獨為最,引滿能招業力牽。」念念當中不為愚痴、嫉妒、憍慢所染,覺性常在,寂而常照,照而常寂。心中起了念頭,馬上就能迴光返照,不起妄念,知一切法如夢幻泡影,畢竟空寂,了不可得。每一個念頭都在生滅當中,沒有一個實體,能夠如此了達,一切罪業自然消滅,這種懺悔就是釜底取薪、直截了當的懺悔,徹徹底底消除一切罪業,這念心真正達到清凈無為,安住在中道實相上,就是最無上的懺悔,就是三昧,就是解脫。
「願如海,行如山」懺悔了以後還要發大願,上求佛道,下化眾生。如果懺悔了以後而沒有發願,那悔過心也就不深,由於沒有誓願的力量,懺了前愆而沒有真正誓願悔其後過,容易再犯,所以懺悔了以後還要發願。願可以輔助我們的菩薩行,讓我們有一個目標、方向來付諸行動。不過,假使發了願而不去實行,便如同開了空頭支票一般,毫無作用,願行永遠無法成就。因此,發了願就必須一步步實行,慢慢的,因緣和合,願行成就,未來果報定能圓滿。如果光發願而不去行動,那只是一天到晚在計劃自己的理想,而不肯去實行,如此,這理想也只不過是幻想、空想罷了,永遠達不到目的。從這裡可以了解到:修行就是要解行並重,願行要合一,因地上發願,還要去付諸行動,果地上才能圓滿,而不是空發大願,空講大話的。
由上可知,真正懺悔業障,不但要發一個慚愧心、勇猛心,還要具足大願心。如高峰妙祖師因打坐昏沉而墮落懸崖,幸遇韋馱菩薩搭救,心中於是起了憍慢心,但聽見菩薩說五百世不護他的法後,心生大慚愧心。第二次又墜落懸崖時,韋馱菩薩仍然來搭救,這是由於他一念懺悔心即超越了五百世的罪業。從此可見,懺悔心可滅除種種罪業增長種種功德。想要成就道業,就必須至心的懺悔無始劫之罪業,業障消除了,功德智慧現前,道業也漸漸成就。我們對於懺悔法門要深信不疑,進一步去解,並付諸實行,從心上去懺悔。所謂「但向心中除罪緣,各自性中真懺悔。」真正能做到從心當中去懺悔,契悟中道實相,了達一切罪業本自空寂,如此必能消除一切罪業,成就一切功德智慧,圓滿不可思議的大覺佛果。
禮拜三十五佛
常住十方一切世界之三十五佛。佛說決定毗尼經說犯了五無間業的人,應在三十五佛之前至心懺悔。三十五佛者,即釋迦牟尼佛、金剛不壞佛、寶光佛、龍尊王佛、精進軍佛、精進喜佛、寶火佛、寶月光佛、現無愚佛、寶月佛、無垢佛、離垢佛、勇施佛、清凈佛、清凈施佛、娑留那佛、水天佛、堅德佛、旃檀功德佛、無量掬光佛、光德佛、無憂德佛、那羅延佛、功德華佛、蓮華光遊戲神通佛、財功德佛、德念佛、善名稱功德佛、紅炎幢王佛、善游步功德佛、斗戰勝佛、善游步佛、周匝莊嚴功德佛、寶華游步佛、寶蓮華善住婆羅樹王佛。
在當今這個社會裡,只要掌握住一個根本行業就能賺大錢,請問這個根本行業是什麼?(大眾答:資訊)對,就是資訊。台灣在這幾年內竄起最快的行業就是資訊業,只要擁有足夠的知識領域,人坐在電腦前就可以賺全世界的錢,所以現在知識是賺大錢的本錢,當有了專業知識後,房地產和銀行存款也就相繼地能取得了。同樣地,在出世法里,什麼才是致富(資糧)之道?就是道次第,當我們依道次第、菩提心來修行,就屬全世界最富有、最具資糧的人。況且道次第是我們最忠實的朋友,它不像一般世間的酒肉朋友只有在有利可圖時才接近你,而得不到好處時就棄你而去,道次第是永不變節的,只要你心中願意和它做朋友,則隨時法隨法行。今天在場有幾位同修也曾於五月二十三日參加我在新竹工研院的演講,當時演講的主題就是和知識有關之概念,結果非常巧合的,六月十二日的報紙中,刊登了一篇由一位世界知名的經濟學家所發表有關「知識凌駕於政府或企業之上」的報導,可見知識是人類值得去開發的領域。
當初佛法從印度傳到西藏時,有人問蓮花生大士:「末法時期在何時?」蓮花生大士答:「當天上有鐵鳥飛,地上有鐵盒子走之,就是末法時期。」然所有的事物皆有因果法則,諸如美國和歐洲是屬於佛法的處女地,雖佛法種子好不容易能散播到該處(邊地)時,但也不過才埋下種子等未來要成熟而已,不像中國已有一二千年的歷史,漢地只要不斷給法「緣」即能開花結果,這是由於之前我們已經努力種了一二千年的「因」了。由此爾後可證明在四百年間,道次第將會在我們這裡發揚騰達的。所以各位不要認為推廣道次第很困難而覺得氣餒,其實你們想想,不管怎麼拜佛念經,如果內心不為所動,就好像走入死胡同般,怎麼也出不來,所做都是枉然。何況佛法是心法,心要修改,自身才能受益,因此我們要學習以善巧的方法將佛法輸入到他人的內心,幫助他人解開心結,因為現代人太苦了,以前我們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但現在應該改成「人人有本難念的經」才是,每一個人嘴巴所說出來的多是抱怨的話,有的是莫名其妙的苦,有的是無法控制情緒的苦,還有驚訝害怕、不安寧的苦,當這些情緒和不安佔滿內心時,再加上過去的業力,就好像有一道牆擋在眼前讓你走不出去,如果不將這道牆打破走出來,此時縮在自己這小小世界中只有更加痛苦不堪而已了,這都源於不將心結打開之故。也因此形成現在癌症患者越來越多,前一陣子衛生署統計國內死亡的人數中每十人就有三點三人是死於癌症。另外自殺的人數何其多啊!真覺得驚訝,怎麼有那麼多人都曾經有過自殺的念頭,這說明他們的內心多苦啊!假使我們曾有痛苦的體會,且不希望自己的家眷有此痛苦,那麼我們應該具有足夠的知識,並能善巧的去喝斥他的煩惱,讓他們不再繼續的痛苦下去,很多人都是陷在所謂的「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如果這些家眷和我們一樣對於業力的現起再加上所知的障礙及對煩惱的處理不當,而倍覺痛苦,那麼我們若以法水來一點一滴的排除自己內心的障礙後,便可將這整條心路的歷程以及是如何去解決自心痛苦的方法告訴和自己有同樣心境的人,讓他們也能受益。倘若對方能解開心結,就不會覺得人生是黯淡無光的,進而慢慢地感受到光明的一面,這不就是幫助他人最好的方式嗎?因此在未有能力協助他人之前,我們得先幫忙自己,讓自己的腳步站穩,所以懺悔支基於此緣由,一來先打從內心發露懺悔過去所造之種種惡業,到最究竟時成就法性身。二來時時想幫助他人(眷屬)到最究竟之時成就應化身和報身。佛之三身除了由此兩大車軌集資、凈障法門外,別無他法。
龍樹菩薩云:「一切痛苦,皆由惡因來;一切安樂,皆由善因得。」痛苦的造成是由惡念而來,這就說明「因感果」的道理,當感了惡果後應該怎麼辦?是不是要想辦法讓這些痛苦到此為止而不要再無止盡的延續下去,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要先截斷繼續的造做。
這一世如果感得惡果,我們都知道那是由於過去造作惡因,讓我們感受痛苦,那麼我們就沒理由讓這痛苦不斷地延續下去,因此我們應改變個方向,從現在起要造樂因,未來才能感得樂果,這不就是我們所要的離苦得樂嗎?故苦與樂其實就是眼前這一念,如何念念之間懂得拿捏和抉擇,才是自己未來前途最好的保障。也許你們會認為我說的很輕鬆,其實我和你們一樣,你們有障礙,我也會有,你們要學,而我也是這樣學過來的,同樣苦、樂行相也是要面對,遇障礙困難時亦要突破。所以大家應多花些時間投資在道次第的課程上,比方上課時,無論什麼因緣都不要請假,若有障礙必須排除,當我們如此不間斷地學習,慢慢的把道次第的每個環結都連上後就能深入了解了。業果看似簡單,其實一個業含三世因果,以今生而言,一日二十四小時,心之造作,多屬不凈,更何況以小罪亦會感四種果:比如殺業,能令墮入三惡道感異熟果報,士用果會感得後世亦有嗜殺之好樂,而等流果令繼殺生相續,最後增上果則會感得多病短壽。欲知自己惡業造成的因是什麼,可從「等流」窺知一、二,比如說我們現在會感得多病之軀,就可以推知這是由於過去好殺生而感得之領受等流果報。所以現在的造作等流就會喜好殺生,當看到小昆蟲、小動物時,就會下意識的想要去傷害它,這就是士用的等流果報。如果自己看不到這一點,而不斷地去傷害眾生,這個等流就會一直的續流,一世一世的延續下去,所以煩惱是要喝斥的。每一個境都要去檢查,當發現自己怎麼起心動念都想要去傷害眾生時,就要喝斥自己,給自己一個不應傷害它的理由,讓自己不造惡業,透過如此慢慢地串習而不再造殺生的因,將來不但不到三惡道也不會感得多病、短命的余報了。又如果現在不幸地已經感果,只要一息尚存,都還有挽救的機會,因為我們有法寶,可以「觀業忍受求加持」祈求三寶,然後將功德迴向給過去我們傷害過的有情眾生,請求他們原諒我們,讓他們明了傷害既已造成,如果彼此冤冤相報於事無補,不如將功德迴向給他們,讓他們趁此功德早日投生善趣及希願處,當他們得到了好處,就不會再來相纏,一旦這些冤親債主不再找我們麻煩時,縱使你身體內大部份的器官都壞了,也都有還能活上好幾年的個案,這的確是很不可思議!所以千萬不要放棄,因為放棄只有對自己不利,想想看,既然欠人家錢就要還人家,如果現在不努力賺錢去償還,將來連本帶利的反而要還的更多,因果法則就是如此,所以趁現在有能力時就要趕快償還,而且是要歡喜的還才是。
另外,我們的心應隨時保持平靜,若當有災禍來臨或業力現前時才能看得清楚,一般來說,平安無事皆處在綠燈狀態下,然當綠燈轉為黃燈,再由黃燈轉向紅燈時,整個問題就浮出檯面並且十分緊急難處置了。倘若平時保持寧靜,即使是在綠燈狀態下也可看到一些前兆,此時可以透過拜三十五佛及持誦百字明咒來轉這個惡業,如果到了黃燈或紅燈狀態時都還看不到自己的問題,那就顯然太遲鈍、太對不起自己了。所以平常我們應以道次第的理論做依據,培養辨別、抉擇的能力。
然而無論是從綠燈轉黃燈,還是黃燈已轉成紅燈,甚至在紅燈不斷閃爍的狀態下,只要還未感得果報,都還有挽救的機會。猶如一個人被捲入漩渦中,雖然拉他上岸需要費很大的力氣和功夫,但還有機會救他。不過一旦整個人被卷下去,則要救他已無可能了;另外被救的人心力也要很強,這也要靠平時的集資凈障,否則當遇到紅燈閃爍時,自己又提不起心力,縱使別人要幫忙也很困難。總之,在未感果前可以透過四力對治(懺悔)讓惡業種子破壞掉。何謂已經感果呢?比如說已眼盲或瘸子……等或與生俱來的斷手、腳等缺陷,這就無法改變。所以懺悔法門是一門智慧法門,故「智者先覺而能改悔,愚者覆藏遂使滋蔓」──愚者只會覆藏過失,唯有懂得為自己的罪過懺悔而修改之人才是真正有智慧的人。
懺悔要有三輪,一、境:為上師宗喀巴大師,心輪間有本師釋迦牟尼佛。二、能懺者:是指行者,指「自己」。三、所懺者:乃行者所懺悔的罪過。龍樹菩薩在他的所有論作中,有六本論非常著名,其中的一本是中觀正理論,說道:「無始所造重罪,依四力懺悔,如月離雲霧。」我們無始劫以來造作的種種重罪,其所形成的業力就如同雲霧一般,若能透過四力來懺悔,則形同月能離開雲霧而見清明。其中舉幾個公案讓我們看到撥雲見日的勝利:阿難陀有一貌若天仙之妻,故阿難陀對其妻甚為貪著,可以說視線片刻不離她身,夫妻如膠似漆,也都能透過懺悔力來斷除此一貪著,而脫離三界輪迴苦。另一位是罪過丘山的梭麥閻羅,因外道蠱惑他說如果殺了一千人,取骨為珠,便能求得梵天果位,所以當他殺了九百九十九人,最後欲殺其母時,遇到佛陀化作比丘曉以大義,梭麥聞之,棄刀懺悔,泣涕悲淚,切實發露,後來證得阿羅漢果。而痴相最重周利槃陀伽之公案,大家應該都清楚,他連掃把和畚箕都弄不清楚,掃地時拿掃把忘了畚箕,拿畚箕就忘了掃把…,我相信末法眾生都聰明的很,應該沒有那麼笨,但以他如此的痴相都能透過懺悔三障而得證,那我們絕對有希望。
懺悔是否得力,完全視心力的強或弱以及懺悔時間的持久或短暫來決定,並非說有懺就好了,因為以強大的心力來懺和以薄弱的心來懺以及懺悔時間的持續與否,這些都是決定罪性是否得以愆滅的因素。總之,當能探究出這其中之內容,自然就能得證了,故凡有犯,勿使罪性留在心中,更勿使延至明日,最好是晝犯夜懺,夜犯朝懺,因為這些惡業留在心裡只有不斷滋長利息而已,對自己沒有好處。況當懺除後得身心清凈,要憶持善法就很容易。透過如此訓練及串習後,縱然偶有違犯,亦如種子撒在沙礫中亦不易發芽。我們的如來藏本來就是光明本體,只是暫時為污垢所覆蓋而不得見,如果能不斷地擦拭內心的污垢,一天擦、二天擦,哪有不擦凈而明心見性的一天?假使真的能每日勤拭污垢,你可以明顯地感受到內心的清凈,所以不要覺得懺悔自己的罪過是件痛苦的事。實則上污垢囤積在心裡,才會令人痛苦。因此當比較了這之間的勝利與過患後,就會打從心底好樂懺悔了。
接下來談四力對治。依廣論中四力的第一力是破壞力,其次是對治力、遮止力,最後是依止力。但因為禮拜三十五佛的儀規是宗喀巴大師所作,我們依照程序的第一力是依止力,依止對象就是皈依三寶,而佛心中最繫念的就是眾生,因此出家人所行所事是為宏揚正法,利益眾生,我們修學道次第所為也是如此,故我們的境就是三寶及眾生。「何處跌倒即從何處爬起」。此為何意呢?我們常會覺得寧願救一隻蟲也不想去救一個人,因為人的煩惱實在太粗猛而令人退縮,這也就是為何我們要學習正法之故。其實所有的眾生都是我們的親人,由於他們被煩惱所控制,成了煩惱魔的僕人,若我們要生氣,應該是氣他的煩惱而並非他這個人,所以才說「何處跌倒何處爬起」,這些都是三寶告訴我們的,故須修皈依三寶及依眾生修菩提心。
第二力是對治力,此力可以幫助我們對治煩惱使罪性清凈,其方法有六:(一)念佛名號:我們常念的觀世音菩薩、釋迦牟尼佛或阿彌陀佛,就是對治力的其中之一。(二)念咒:持百字明咒。(三)頌心經:心經是大乘經,像玄奘大師去取經,一路上排除萬難的即是持頌心經。(四)佛像:如三十五佛等。(五)供養:佛所及塔廟種種供養。(六)修空性:我們的自性皆本空,假使不觀空性,則前面所做都成「常執」。因此要了解空性之理,由於有性空緣起的認識——罪業由因緣生,亦須藉懺悔因緣而滅,若罪性不具空性,那錯了就錯了又何須修改?故應知「業性本空唯心造,心若滅時罪亦亡,心亡罪滅兩俱空,是則名為真懺悔。」
第三力是追悔力,我們在懺悔文中所念的「南無薄伽梵如來應供正遍知,如是等一切世界,諸佛世尊常住在世,願諸世尊慈哀念我……」一直到「今皆懺悔」,這是追悔力。追悔力在廣論中是第一力,即破壞力,這也是四力中的主力。我們須相信業果,須有害怕感果的心境,令能發起殷重想懺悔之心,才會懇切勇猛來懺除,此為主懺。現代人罹患癌症的機率實在是太大了,大家這麼努力地賺錢,結果卻是以好樂心去買有殘留農藥的菜來吃,這樣不是很不值得嗎?每人每年幾乎都要吃進兩公斤的農藥,再加上糾葛的心結及非理作意以及台灣殺業之重所感的共業,如此怎不感得癌症的果報呢?除非像凈鳳有一位同學是個護士,她就很聰明,因為她知道凈鳳的母親多年前罹患癌症,原本醫生的診斷並不樂觀,但透過不斷拜懺求三寶加持,至今已五六年了,身體一點異狀也沒有,連醫生都覺得太不可思議了;而這位護士的專業知識以及見過許多的病例,種種跡象使她懷疑自己也得癌症,因此她在要去做檢查之前,先向法相山請了一些法寶——護法米、摩尼丸和金剛結,並請示如何拜懺……等,且不斷地拜了懺後才去做檢查,而檢查的結果是正常的。雖然每個人果報的種類不同,感果的情況也有所差異,但人對病痛、死亡總會感到恐懼,就好比有三個人同時中毒,其中一人已死、一人命在旦夕,而第三人眼睜睜地看到一死一危,內心的恐慌是可想而知的,這時他會想盡辦法把吃進去的東西趕緊吐出,把毒排掉,而我們追悔力的力量就是要以如此的大勢力來做,所以此時她懂得要趕緊發露懺悔,豈不是很聰明嗎?因此行者如果害怕感果的話,在這之前便要以猛力心來懺悔之。
當有了這顆勇猛懺悔的心後,也要時常將之保溫,不能只是把師父當成打氣筒,一個月來給師父打個氣,等回去後一段時間又消氣了,這樣的心力是不夠的,所以當有追悔力後,就要有第四力防護力,也就是遮止力,防護遮止不再造作惡因才是根本解決惡業之道。
三十五佛的懺悔文,不但具足前面所說的四力,對境還能迎請諸佛菩薩到現場來加持我們,讓我們供養、禮敬、念頌諸佛功德,這些都屬集資;另外我們還能反觀內照,去除內心的貪、嗔、痴三毒煩惱。一般眾生由於業力使然,我慢熾盛者,要禮敬諸佛何其難?慳吝心強者,要修供養何其不易?殺生重者,修懺悔實難矣!而貪著自我者,修隨喜豈易哉!然透過拜三十五佛不但能去除這些煩惱,加上對內容的越了解,對境時就不易隨境跑,則所知的障礙就會越來越少,對境就懂得取捨拿捏,業障便不易形成。當業障、煩惱障、所知障慢慢在消減的同時,法性也就慢慢地在顯現之中,(原本法性是不增不滅,只因三障垢染覆蓋慧性所致)此即造法身佛的緣起因。
虛空幢菩薩,是宗大師的老師,拜此三十五佛儀軌禮懺後,親見三十五佛後而得大成就。往昔大德說:「依三十五佛懺文,再加以長拜,其殊勝無以言狀。」廣論里說道,如果我們以清凈意樂來禮拜,身體所覆蓋的地面往下到地輪之間所有的微塵沙粒,每一粒都將會是我們的轉輪聖王身,由此可知我們會成就多少的轉輪聖王身,這是多麼的殊勝啊!但是一般人一定不會相信,這就是懂不懂得賺錢(資糧)的關鍵了,所以佛法無法度不信的人,因為連佛陀所說的話我們都不相信,那要如何累積殊勝的功德呢?所以禮佛一定要有清凈之意樂。
其次要如何拜佛呢?我們念「唵。南無曼殊西利耶。南無殊西利耶。南無烏答麻西利耶。娑訶。」三稱三拜。可知此咒威力多大?此咒乃變多咒,能使一禮一拜變一千,也就是說每念一次、拜一下等於是拜了一千遍。開始誦「唵」時,兩手合掌置於頂門,誦「南無曼殊西利耶」時,兩手合掌置於額間,思惟佛的身功德;誦「南無殊西利耶」時,兩手合掌置於喉間,思惟佛的語功德;誦「南無烏答麻西利耶」時,兩手合掌置於胸前,思惟佛的意功德。作如是觀,即是自身當來成就佛身、語、意三門功德之因,那如何成就呢?當我們觀想對面虛空三十五佛,一一佛由身、語、意三處放出三色光,身功德放白光,我們觀想為毗盧遮那佛;語功德放紅光我們觀想是阿彌陀佛;意功德放藍光,我們觀想是不動如來。所以當我們兩手合掌置於額間,思惟佛身功德的同時,也觀想毗盧遮那佛放白光,依此類推,思惟佛語功德時觀想紅光,意功德時觀想藍光,而這三色光的甘露從我們的頂門而入,溶入全身,並將我們往昔所造作累積的罪障化為污水從腳底流出,洗滌我等無始以來所積一切罪垢。接下來觀想自己變無量身,如果這樣的觀想覺得困難,可以想想以前是否有同時照過好幾面鏡子的經驗?從鏡子中可看到無數的自己,就是這種影像,當然能觀想越多的自己越好,最好是以無量無邊的自己來禮拜無量無邊的佛,如此的功德不可言喻,也能快速集資。
禮拜有三:身禮、語禮、意禮。身禮者五體投地,語禮者稱讚如來,意禮至誠恭敬。身禮又分二種:長禮和短禮,漢地多行短禮,藏地多拜長禮。禮拜主要是對治「我慢」,而依經所說,長禮禮拜時,所據地面微塵數,轉輪聖王福德,同其數量。禮拜儀式者,兩手合掌如牟尼寶,依次觸頂額喉心四處,五體投地,觸地即起,不得久伏,因伏地過久不起,感生蟒蛇果報,禮拜不合掌者,感生邊地果報,頭不觸地者,感生地獄果報;反之,若合掌觸頭者,感得無見頂相,合掌觸額者,感得白毫相好,合掌觸喉,感得海螺喉相,合掌觸心,感得一切種智。
業障,是人人都有的,誰也不能否認,只可說有輕重不同而已。既然人人都有業障,當你要走上菩提大道時,如不加以懺悔怎麼行?所以在佛陀的法門中,有這懺悔一門。
一、懺悔的意義
我們不管是做什麼佛法的修行,最初進入的時候,乃至任何一次修行活動的開始,首先都要懺悔業障。懺悔業障是一種很有效果而且是很有必要的修行方法。普賢菩薩有十大願王:禮敬諸佛、稱讚如來、廣修供養、懺悔業障、隨喜功德、請轉*輪、請佛住世,常隨佛學、恆順眾生、普皆迴向。懺悔業障是普賢菩薩十大願王中的第四個,所以是修行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
懺悔業障就是把自己的習氣去掉,重新做人。打個比方來說,好比我們在不懂事的時候一直穿一件發臭很髒的衣服,現在父母師長教得我們懂事了,知道什麼是臭什麼是髒了,那我們要怎麼辦呢?很臭很髒的衣服不能丟掉只好把很臭很髒的衣服洗乾淨。從今以後身上總是乾乾淨淨的了,不再有很臭很髒的衣服了。
現實生活中的業障要比這個比喻來的複雜很多,我們常常說自己業障很重。我們先看看什麼叫業?什麼叫障?什麼叫業障?這個東西搞清楚後,再搞清楚什麼叫懺,什麼叫悔,什麼叫懺悔,把這六個問題解決了,這個法門我們就可以修了。祖師大德佛菩薩就是靠修這個法門得果的,我們也可以修。
二、什麼是業障
所謂的「業」就是造作,造作就是業,因此造作的範圍就非常廣大了。我們身體一舉一動,身在造作叫身業;我們嘴巴一天到晚愛說話,這個說話是口業;心裏面還有妄想,要有念頭,常有煩惱,一天到晚它都不斷,這個叫做意業。我們造業再多,歸納起來,總不外乎身、口、意三業這三大類的造作。這三大類一動,它就造作,造作裡面有善、有惡、有無記。我們想一樁好事情,什麼是好事情,利益眾生的事情,這叫好事,這叫善業。我們想一個壞事情,什麼叫壞事情呢?念念為自己,為自己就是惡業,就不是善業了,也許大家聽到就很不高興,為自己有什麼不好呢?這個世間俗話常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人為自己這是天經地義,應該的,佛為什麼說這是惡業呢?因為那就是存在我執和法執,認為我是對的,我需要等等。
現在了解一下什麼是「障」。學佛的目標是要超越三界,是要成佛做祖、成菩薩。我們起心動念如果有我執就做不到,為什麼做不到呢?因為有「我」這個障,障礙了超越三界,障礙了明心見性,障礙了成佛、成菩薩。為什麼會障礙,我們大概都看過《金剛經》。《金剛經》裡面講得很清楚,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這個我相就是著了相,念念都有我,你著我相,這就是我執。我執不破別說菩薩,阿羅漢果也得不到,佛法修學的成就,最低的果報阿羅漢,什麼資格才證得阿羅漢呢?我執破了,法執破了,就證法身大士了,就明心見性證菩薩果位了,所以佛教給我們始終是破我執、法執破這二種執著而已。四攝六度都也是在教我們怎麼破我執和法執。我們起心動念都想自己,這是天天在增長我執,這怎麼能出得了三界,所以你想想看這是善,還是惡呢?當然是惡,為什麼說念念為眾生是善呢?大家要知道,人起心動念都想別人,想一切大眾,那個我啊,慢慢就忘掉,我執就破了,所以這是破我執最巧妙的方法,叫你一天到晚起心動念不想自己,起心動念想眾生,把這個心量打開,所以念念想眾生想別人,這是善。念念想自己那就是惡!這個惡業感招的惡果就叫業障,也叫做煩惱障,這個起心動念都是煩惱。
還有一種障叫所知障,就是我們認識事物本質有困難,做不到全面、客觀地去認識事物形成的障礙。
三、什麼叫懺悔
懺是懺摩的簡稱,是從印度梵語翻過來的。悔是中國字。懺摩的意思,跟中國這個悔改的意思很接近,所以翻經的法師用這二個字來翻懺摩,這叫做梵中合譯。上面懺是梵語,下面悔是中國話,這是懺悔兩個字面上的意思,那麼它的真正意思呢?就是後不再造,知過必改這叫懺悔。懺悔就是儒家所講的不二過,我的過失只有一次不會有第二次,同樣的過失不會有重覆,這個就叫懺悔。
四、業障是怎麼集聚的
根據經典及祖師所說,業障的聚集有以下幾種原因:
1. 由貪嗔痴來
菩薩念及過去世在漫長的生死流轉過程中,由於以貪嗔痴三毒之因,發動身口意三門遍造無量無數惡業,假設所造惡業有體可見、有相可睹,則廣大的虛空也顯得狹小,而無法容納如此眾多的業障。這樣的業障牽引行人入三惡趣受大痛苦,近則障礙得到人天善趣的果報,遠則障礙成就聲聞、獨覺、菩薩、佛的解脫果。
2. 由無明來
我等無始以來,是非不明,如愚狗逐塊,自心外馳,當收斂身心反觀自省每天的起心動念、身口意所作所為,這樣才會忽然驚醒,低頭認罪。至此方信地藏菩薩金言不虛,南閻浮眾生業障深重,善根微薄,煩惱熾盛,心力狹劣,剛行小善,卻又退心,起心動念無非都是罪業。無須遠說無始劫中,僅僅如朝露電光的這短短數十寒暑之中,所造殺盜淫妄等十惡業,破別解脫戒,毀菩薩律儀,犯金剛三昧耶等遮罪、性罪,已是罪山岌岌、業海茫茫。禍福無門,惟人自召,善惡果報,如影隨形。誠如經中云:「假使百千劫,所造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這是個無法更改的定律真理,我們只能接受,卻無法投機取巧,更無法逃避。如此諸多惡業罪障一旦成熟,只能親赴三惡趣中,品嘗自己釀造的杯杯苦酒。
3. 由煩惱來
有煩惱所以造諸惡業,由惡業為因,感受苦果。各種經論以種種譬喻呵責煩惱,煩惱是怨家,能斷眾生慧命故;是劫賊,劫取眾生諸善法故;是瀑河,能漂眾生入生死大苦海中故;是鐐銬,能把眾生系在生死牢獄故。六道絡繹,三途不絕,惡業無窮,苦果不息,當知都是煩惱過患。煩惱雖有諸種,統而言之以三毒含盡。《華嚴經》說:貪嗔痴三業能令眾生入三惡道中。縱生人中貧窮孤獨,兇狠暴戾,愚鈍無知。心識昏憒、意地暗昧、不了事理的愚痴煩惱。貢高我慢、目空一切、輕視他人的我慢煩惱。疑惑正法、不信三寶的猶豫煩惱。謗無因果、不信三世輪迴的邪見煩惱。不知緣起性空、橫加執著的常斷邪見的實執煩惱。慳貪吝嗇煩惱。不攝六根、胡亂攀緣的放逸煩惱。心行弊惡懈怠懶惰煩惱。粗獷強橫難以調和、容易發怒兇狠慘毒煩惱。障礙戒定慧的煩惱,障礙修三十七菩提分的煩惱,障礙六波羅蜜的煩惱,障礙二種解脫的煩惱,障礙佛恆沙功德的一切煩惱。惱亂賢聖及一切眾生無量無邊的煩惱。這麼多煩惱,我們真是業障深重。所以說煩惱是我們很重要的業障來源之一。
從前人給我們總結的來看,我們的業障主要由無名煩惱引發貪嗔痴而來。那麼主要表現在什麼地方,那就是我們的十惡。我們凡夫的心總是在妄想當中打轉,所以就有業障產生。貪、嗔、痴,這種種的妄想,是造成人生迷惑的根源,有迷惑就會產生錯誤的思想言行,因為思想言行的錯誤就會導致人生的種種苦痛。我們從無始以來都在「起惑、造業、感果」,業障就像大海一樣無邊無際,無窮無盡。妄想雖然不實在,但它能夠造業;業雖然不實在,但能感招三途的苦樂果報,使我們在三界當中虛生幻死,頭出頭沒,無有了期。
我們的十惡業主要表現在身三(殺、盜、淫),口四(惡口、妄語、綺語、兩舌),意三(貪、嗔、痴)。
上面說的十惡業,是我們常常因為無名煩惱製造意業,再由意識帶動身和口造下無邊無際的惡業。普賢菩薩說:我於過去無始劫中,由貪嗔痴,貪嗔痴是心裏面在造,在造意業!在造惡業,貪嗔痴!發身口意,這一遍就是三業,身口意統統都在造業了,善業不談了,單單講做惡業,惡業有多少呢?無量無邊!假如這個惡業要是有體積的話,好在這個阿賴耶識造的這個罪業沒有體積,如果有體積,就算這個體積很小,像一粒微塵一樣那麼小,那無始劫這些微塵累積到今天,菩薩講這個虛空都裝不下了,你造的罪業有多少?我們常常是在不知不覺中就在造,造業從來不中斷,一天二十四小時分秒都不間斷,睡覺了還在作夢,還在造業不停!而且所造的業,我們想想惡業多、善業少,就是剛才講的,起心動念總是想自己的多!想別人的少,多半都是損人利己,這是惡因,起過幾個念頭損己利人呢?我們起過幾個這個念頭,所以仔細去檢點一下,去反省一下就發現,菩薩所講的這個話千真萬確,我們這個惡業太多太多了。所以可以這樣說,意在不斷地胡思亂想、口在不斷地胡說八道、身在不斷地胡作非為。胡思亂想的結果就落實到身上胡作非為和口上的胡說八道。
五、懺悔是對治業障的最好辦法
從佛菩薩和祖師形容的業障來看真是太可怕了,真是無邊無際和大海一樣,形成業障海。那我們是不是就沒法活了。不是的!佛菩薩告訴我們用懺悔這個修行的方法來對付這個無邊無際和大海一樣多的業障。《三昧海經》中佛為父親凈飯王講述了一個公案:在久遠的過去,有四位比丘犯了重戒,心中感到很羞恥,心神恍惚,無根據無怙,於道中行走,忽然聽到空中說:「你們雖然犯了戒不要認為就沒救了。空王如來雖般涅槃,佛像還在,應該到佛塔中,觀佛像眉間白毫。」比丘們聽到此話,如將死而遇神醫令服用靈丹,感激淚流。感慨地說:「佛像尚有如此威力,何況親見佛的尊容呢?」爾時全身倒地如大山摧崩。他們就是現在已在四方成等正覺的四位佛陀:即東方不動佛,南方寶相佛,西方無量壽佛,北方微妙聲王佛。所謂「彌天大罪,擋不住一個懺字」確實此言不虛。
祖師大德則告訴我們過去了的事情我們就不要去後悔,我們要無怨地面對現在現前的業障,怎麼無怨去面對,那就是用善法去面對,就是懺悔!你看菩薩是怎麼說的:我今悉以清凈三業,遍於法界極微塵剎,一切諸佛菩薩眾前,誠心懺悔,後不復造,恆住凈戒一切功德。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懺乃盡。而虛空界乃至眾生煩惱不可盡故,我此懺悔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此時的我們如即將被洪水淹沒的人,忽然伸手抓住了救命的繩索,自然心中又驚又喜,牢牢抓住登上岸來,絕不會疏忽大意隨波逐流。又如犯下死罪的囚犯,即將臨刑,愁憂恐怖無法言喻,此時忽然聽到特赦令,定會悲喜交集,感激國王再生之恩,誓當以死相報。同樣現在我們被惡業煩惱的洪水沖漂,即將墮落三惡趣海底。地獄的一切刑具業已準備妥當,牛頭馬面日夜相伴不離,時時刻刻伺機下手,此時上天無路,入地無門,但忽然抓住懺悔的救命法門,聽到無上大悲法王發出的特赦令,業海無邊懺悔是岸,自然不勝感恩戴德,誓願求哀懺悔。
佛在經中說他的弟子中有兩種勇士:一者即善護身口意,嚴持諸律儀,戒珠潔凈無瑕。二者,雖偶然失去正念,致使犯戒造惡,但馬上追悔勇於發露懺悔,如法還凈。犯錯造惡雖然不好,但因造小惡業而生大恐怖,勇猛懺悔、洗心革面、改往修來的人如火中蓮花,確實讓人佩服。懺悔能培植很大的福報。
《高僧傳》中記載曇策大師嚴凈道場,專修懺悔,見到七佛現身對他授記說:「汝罪已滅,於賢劫中成佛號普明如來。」南嶽慧思禪師修「方等懺」,夢見四十九位印度聖僧叫他重新受戒,之後更加精進苦修,能徹見三生之事,剛一靠牆頓然開悟。智者大師在大蘇山修「法華懺儀」,證得旋陀羅尼,辯才無礙,成就無量功德。還有古德精勤懺悔,相繼感得地藏、文殊、彌勒現前安慰並授予清凈的菩薩戒。所以我們受大小戒律之前都修懺悔,身心清凈才能得到圓滿戒體。
六、懺悔的方法
(一)事懺
我們先來看看事懺
事懺有作法懺和取相懺兩種,作法懺就是按照規定的作法說罪悔罪。犯戒的人先向僧眾陳說自己所犯的戒,然後經過一定的懺悔儀式,所犯的戒罪便可消除,犯戒者的內心也就重獲清凈,不再為犯戒而煩惱。這便是經作法懺而滅除了罪業。作法懺特別為持戒的人所注重。從戒律的規定來看,犯戒的戒罪也唯有經過如法的懺悔之後,才有可能滅除。作法懺雖能滅戒罪,但不能滅除煩惱性罪,煩惱性罪要靠取相懺來滅除。
取相懺就是在佛菩薩像前,發露過去所造的惡業,然後自責於心,不計困勞的禮拜佛菩薩,以求見到瑞相。見到瑞相後,身心就會清凈舒適,不再有煩惱,不再有罪惡感,於是,過去所造的惡業便消除了。《梵綱》菩薩戒四十八輕中第四十一條說:「若有犯十戒者,應教懺悔。在佛菩薩形像前,日夜六時,誦十重四十八輕戒,若到禮三世千佛,得見好相;若一七日,二、三七日,乃至一年,要見好相。好相者,佛來摩頂,見光、見華,種種異相,便得滅罪。」這便是取相懺。取相懺能滅煩惱性罪而不滅障礙中道觀的無明,要滅無始的無明得靠無生懺。這是屬於理懺,後面再說。
懺悔可以消除煩惱、洗凈業障罪垢、剷除惡報、開發心性光明自性、現前禪定智能、獲得清凈律儀等,其力用無法一一言宣,只有自己切身實踐,才能真正理會到。正因為懺悔的殊勝及有著其他法門無法代替的不共作用,故成為末法眾生的贖死靈符,所以各宗祖師都造了各種不同的懺願儀軌,如《藥師懺》、《法華懺》、《方等懺》、《梁皇寶懺》、《賢劫千佛寶懺》、《慈悲三昧水懺》、《大悲懺》、《凈土懺》、《地藏懺》、《寶王三昧懺》等,廣行於世,普救眾生,大家可擇其相應者極力修持。其實我們早課的普佛也是一種懺悔,是請師父們幫我們來一起懺悔。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注意到,在念文疏的時候有念:「……業造萬端,非憑佛力,何能懺悔……」
佛在經中呵斥廣嚴城的五百餓鬼說:「你們造惡業時,沒有慚愧畏懼,現在惡果現前時,卻羞於見人。」確實很多凡夫都是如此,造惡業時膽大妄為,但讓他發露出罪時,卻又畏首畏尾,膽戰心驚,生怕別人知道,以後名聲不好,面子上過不去,這樣前怕狼後怕虎,以各種邪分別念障礙懺悔的正念,一點勇氣也拿不出來,如此正象已服用烈性毒藥,命在旦夕,良醫以方便令彼吐出,但他卻咬緊牙關,不肯開口,這樣縱然藥師佛也無可奈何,只能是死路一條。如人墮在糞池之中,應該迅速求上岸,馬上沖洗滌盪,如果在池中停留的時間越長,那麼沾染得越多,越難洗凈,同樣罪業不馬上懺悔,它會如滾雪球般地日日增長。《大乘本生心地觀經》云:「若覆罪者,罪即增長,發露懺悔,罪即消滅。」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是不是我們不發露,他人就毫無所知呢?當然不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當我們造業時,一切有眼通的天人、聲聞獨覺及諸佛菩薩、師長道友們如同對面觀火一般看得清清楚楚。神鬼們指著我們在罵,諸佛菩薩師長們為我們而痛心,但我們卻還外現威儀。正如一個明智的人裸形於大庭廣眾之中,羞恥難堪、無地自容,又怎能心安理得、香睡飽飯呢?佛說若犯戒還自詡清凈,這樣犯妄語戒重增障礙,且有欺誑如來的過失。人若犯戒,則地行羅剎馬上告訴空行羅剎,空行羅剎傳到四大天王處,很快惡名遍及天上人間。不發露不懺悔,如人懷裡鑽進毒蛇,此人漫不經心,他人勸告速速抖出,他也不理不睬,最後中毒而亡,所以不想懺悔的人也是這樣,只是自害而已。就算你現在偽裝粉飾得很好,但死後到閻羅王那裡時,一切生前造罪的情景如播放電影一樣,這是你自編自導自演的惡劇,被你心識的錄像機完全拍下,現在該輪到自己欣賞了,那時不管如何抵賴,閻羅王是不會客氣的。所以現在應該不顧一切虛浮的面子名聲,鼓足勇氣,坦誠地在師長三寶本尊護法面前發露,求哀懺悔。《業報差別經》云:「若人造重罪,作以身自責,懺悔更不造,能拔根本罪。」
懺悔要具足五心四力
1、五心
我們現在知道了一些懺悔的方法,那麼要如何才能精進勇猛地去懺悔?祖師大德告訴我們在懺悔的時候要有五心四力。(1)慚愧心、(2)恐怖心,(3)厭離心,(4)發菩提心,(5)怨親平等心。
具此殊勝方便,然後觀想十方諸佛菩薩,或僅觀一佛一菩薩,否則悠悠緩緩,心浮氣躁,身心散漫,罪業不消,一息不來,三途苦報親身感受,求脫無期,無代受者,智者當捫心深思。
2、四力:
(1)根據止力。根據止力分外根據止力和內根據止力,外根據止力即如理觀想諸佛菩薩,內根據止力指皈依和發心。
(2)破惡力:佛經中多處講,內心對所犯過錯,深自懺悔,決心悔改,具有消滅業障、轉變身心的強大力量。
(3)恢復力:發誓今後決不再造罪業,嚴格遵守戒律,慎言謹行,奉行善業。
(4)對治現行力:指修佛教所說種種能對治業障的法門。①受持讀誦大乘般若波羅密多等契經(如《金剛經》),以及持誦有消罪力的真言密咒;②根據勝解空性,指趣入無我空性,安住本來清凈的空性,根據空性,可滅除種種罪障,此即為理懺。如是觀想可以消盡一切煩惱障及所知障,消滅罪障惡業的力量比事懺更大;③根據持誦百字等諸殊勝陀羅尼,如儀軌而持誦之;④根據形象,指對佛、菩薩具足信心,以虔敬心造立佛經佛像;⑤根據供養,指對佛像及佛塔作種種供養;⑥根據名號,指聽聞受持念誦諸佛名號、諸大菩薩名號。此類修行能消罪滅障。初學者依靠四種對治力懺悔,便可將感生惡趣的重業轉變,或令變成感受輕微苦,或使雖生惡趣但不領受惡趣諸苦,或者現身稍受頭痛等即得清凈。又使應長時受報的,變為短時受報或全不受報。消除罪業的程度要看修持之人力量大小,是否圓滿具足四對治力,懺悔之力猛烈與否,時間相續是長久還是短促,等等差別無有一定。如果欲完全清凈罪業,盡其所能具足四種對治力極為重要,並且注意防護不再作惡業。
以上五種前行發心方便加上四種對治力,懺悔上面所述三種障,則會出現各種驗相,如見光見花、身心輕利敏捷、信心善心增上、煩惱淡薄等驗相。還可以從夢中觀察,如夢見洗沐、登雪山、見日月出現、穿白凈衣服等。
(二)理懺
理懺也就是無生懺就是觀察惡業或罪業的由來,了知業性本空,只是凡夫的虛妄執著而已。追求惡業的由來,求之了不可得,無有生處。惡業既然是無生,也就沒有惡業的存在,那又何用懺悔呢?
因此,經由無生之理的體會,而自然達到懺悔的目標。這就是無生懺。如《觀普賢菩薩行法經》說:「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落,慧日能消除。是故應至心,勤懺六根罪。」這段偈表達的就是無生懺的道理。即以般若智能觀察能產生諸罪的根源即此妄動之心,觀彼從何而來,住於何處,最後去往何處。此心有何形狀、顏色?大小如何?是在身內,還是在外境?如此遍尋此心如虛空不生不滅。即所謂:「罪從心起將心懺,心若滅時罪亦亡,心亡罪滅兩俱空,是則名為真懺悔。」
四祖在他的《入道安心要方便法門》里提到的。「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是名第一懺悔。」端坐念實相就是「無生懺」。用禪定的方法觀實相,是最直截了當、最究竟的懺悔法門。實相是什麼?實相無相,無相之相名為實相。妄想也好,業障也好,都是因緣所生法,都是虛妄不實的。歸根結底,一切諸法都是緣起性空,了不可得。只要能夠在一切諸法上,排除名言、分別,以正智去觀察,直接領悟真如的境界,那就是實相。真如是什麼呢?真如就是一切諸法的本來面目。「真者不虛,如者不變。」一切諸法的實相本來如此,不可改變,不可改變的就是實相,能改變的就是名言、分別,名言、分別的背後就是諸法實相。能夠觀察諸法的實相,本身就是最好的懺悔,所以說是「第一懺悔」。實際上懺悔沒有第一,也沒有第二。所謂「第一」,是說這是最究竟、最根本的懺悔。所以不管是念佛、持咒、觀想、數息參話頭乃之到現實生活中的一行三昧,也就是進入了禪定觀空狀態,那就是最高明的懺悔方法。比如三祖僧璨在見二祖的時候得了很嚴重的風疾(類似現在的麻瘋病)。他請求二祖幫他懺悔,把病治好。二祖就問他:「將病來」。把你的病拿過來,最後三祖觀到空性回答:「覓病了不可得」。觀到了真空,實現了徹底的懺悔。
初學者事理交替不能偏廢,上根則理事圓融,事懺不礙觀空,理懺也不妨禮佛誦經念咒經行等。但是理懺需要真正的觀空,我們現在的凡夫業障比較大,不能光依賴理懺。事懺也是很重要的手段。
我們看了很多佛菩薩和祖師大德教我們的方法。有事的,有理的。事的——直接按照他們給我們編製的儀規去做;理上的就是讓我們勤修禪定觀空,從而達到懺悔的目的。
七、懺悔中的障礙
我們懺悔的時候有很多的障礙,比如礙於面子就是最大的一個。對懺悔的力量半信半疑,想懺悔的時候又突然發生急迫的事情等等。它是因為當一個人發心要修行,了脫生死的時候,累生累劫的冤親債主,唯恐以後要不到債,或者是有的對我們有貪愛、有執著,希望生生世世都能看見我們,這些人他們也會在當我們想解脫時來障礙我們。冤親債主的障礙大,親屬貪愛的障礙小,所以當我們修行的時候,一定要常常在佛菩薩面前懺悔,懺悔往昔的無量罪業,並且將一切修行所得的福德、功德,迴向所有冤親債主。希望他們都能夠和我們一樣,得到見性和解脫。
八、功德及迴向
經中云:「然諸福中,懺悔為最,除大障故,生大善故。」懺悔業障能使我們順利完成修行的事業,減少修行路上的坎坷,最終成佛做祖。懺悔業障有這麼多的好處,有這麼多的功德和福報。那麼我們不但要自己努力去懺悔,同時勸請和幫助他人懺悔。並且要把這些功德和福報迴向給自己的親朋好友及一切有情。發勇猛心,深信因果,相信種善因,必結善果,種惡因,必有惡果。只有相信因果的人,才可能放棄世間的享樂,而付出無比的毅力,斷一切惡業,刻苦的去修行。所以在求明心見性之前,一定要懺悔業障,深信因果,勇猛精進地懺悔自己的業障。
在這世間做人,不怕承認有業障,只怕不懺除業障。不在這上面用工夫,而怕承認有諸業障,才是真正不可救藥的。修學佛法的人,應承認自己業障重,進而本著佛教的懺悔方法,懇切至誠的真實懺悔。
關於後悔的八種開示
為了自己過去的作為或行為舉止不適合或不能適應現在的需求或為了沒有做到的事而感到懊悔。主要是指在事後對結果的一種反思。但不同於懺悔。
1、逢師不學去後悔:
善知識難遇難求,良師給予我們的影響非常深遠,一句真實話,就能夠終生受用,像善財童子不辭艱苦去五十三參,趙州禪師活到八十歲還行腳參訪,都是因為經師易得,人師難求。如果遇到了人天師範,卻不知道好好親近學習,等到機緣流失,徒然悔憾不已。
2、遇賢不交別後悔:
古人說:「良藥苦口利於病,忠言逆耳利於行。」人生得一賢達知已,能夠常常切磋懇練,是極稀有難得的殊遇。我們對於犯顏直諫的賢人益友,要能傾心接納,千萬不要排斥,否則賢友忠友一一絕去,人生的好機緣也失之交臂了。
3、事親不孝喪後悔:
所謂「生前一滴水,勝過死後百重泉」。父母長輩在世的時候,不能承歡膝下、甘旨奉養,甚至百般忤逆;等到慈親逝世了,縱然身後極盡風光體面,墓冢巍峨,又有什麼意義呢?「堂上雙親你不孝,遠廟拜佛有何功?」倒不如父母活著的時候,多盡一點孝心。
4、見義不為過後悔:
生命的境界,常在一剎那間取決,一念迷即卑私,一念覺即高義。如果見義不為,錯過良機,懊惱也於事無補。
5、見危不救陷後悔:
良知,是一種無法欺瞞的東西,見他人危難而吝於伸出援手的人,事後總難免有「我雖不殺伯仁,伯仁實因我而死」的無窮悔恨。
6、有財不施失後悔:
有能力布施做功德時不做,等到失去了財勢機緣才後悔,已無濟於事了。過去有一位居士對我說:「師父!您來為佛教辦一所大學,我捐助凈財。」我以為他只是說說而已,想不到沒有幾天,他真的把錢送來了。我跟他說辦佛教大學不容易,不必那麼快把錢送來,他回答:「不行啊,我現在有錢不布施,萬一將來貧窮了,想參與佛教大師建校這麼有意義的事也不行了。」這位居士能夠未雨綢繆,已得到佛法的深深妙用了。
7、因果不信報後悔:
一粒稻種子拌在不同的土壤里,會以不同的因緣生長結穗,水肥充足的必豐收,瘠土上的稻穗必貧枯,一粒稻種子都有明顯的因果差異。我們應相信「如是因,如是果」的業報真理,時時警楊自己不要放逸六根種下惡因,否則感受惡果時已悔之莫及了。
8、佛道不修死後悔:
身體強健時,不好好修行求菩提,等到白髮增添牙齒鬆動了,連佛號都念不清了,把「南無阿彌陀佛」都念成「哪有阿彌陀佛」了,還能精進修持嗎?所謂「人身難得今已得,佛法難聞今已聞,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等到無常來臨,才勞駕別人為我們持念「往生咒」,就太遲了。
綜合上面八種後悔來看,人際之間的因緣要及早把握,經常保持一顆懺悔的心。覺得我對不起一切眾生,有了這顆有謙有讓、不爭不執的心,就可以避免貪瞋煩惱的染污,人事關係自然隨之和諧了。
人際之間的因緣要及早把握,經常保持一顆懺悔的心。
「業障常會跟隨修行的人」,不管這句話的真實性有多大,但對國內的某些佛教徒來說,卻是個不可否認的事實。
不知道古代的佛教徒是否如此?在當前,有不少的佛教徒,總是覺得業障深重;而且,難消難解。比方:身體上的病痛,看遍了多少的名醫,吃盡了無數的藥物,老是醫不好;心理上的障礙,一旦用功修行時,就會現前,也一直束手無策。只要進入佛門數年,常在各道場跑、常與各方佛教徒接觸的,就能夠感覺出,有些佛教徒確是多災多難。業障,對現代的佛教徒,尤其是修行者,往往是個很令人困惱的問題——不管是出家或在家。
為什麼現代的佛教徒會多諸業障呢?或許是福薄吧?或許是往昔(前生)惡業造了太多,今生惡因成熟,終於報應來臨?所謂「業障」,就是會障礙我們學佛修行,使我們不容易達成修行的目標。因此,修行要有所成就,必須先消除業障。
那麼,業障要怎樣才能消除呢?業障重的人,可能也是福德較差者。所以,要消除業障,必須先培福德,多做有益於人類社會,乃至一切眾生的善事功德;譬如:持戒、布施、供養三寶……等等。業障就是由「業」——各人所造作的行為所引起;會形成障礙的業,必然是惡業,善業是不可能成為業障的。於是要消除業障,就不可以再造惡業了;而要不造惡業,必須多行善事功德,這不但可以培植本身的福德,也具有消除業障的功用。
另外,就是要懺悔了。
懺悔是消除宿業的主要方法,也是止惡從善必經的程序。業障既由惡業所造成,當然,也就必須先消除惡業,業障才可望消除。
要如何懺悔,才能達到消除惡業及業障呢?這是有方法的,必須依照方法,正確的懺悔,才有可能達到懺悔的目標;而這,也就是本文所要提供給讀者的了。
本書所論述的懺悔方法,以根源於印度佛教者為主。佛教傳來中國之後,中國的祖師曾經根據經論中所說的懺悔原理與方法,編集了一些懺法,以供佛教徒懺悔時之用。譬如:《粱皇寶懺》、《三昧水懺》、《法華懺》、《藥師懺》、《大悲懺》、《凈土懺》……等等,都是很有名的懺法,佛教徒依之懺悔,多少也能懺除業障。
古代中國的祖師,對佛教的貢獻,自然是有目共睹的。他們不但對傳自印度的佛教教理,有所整合,也有所創新;同時,使佛法本土化,為大多數的中國人所接受和信仰——這也表現在祖師所編的各種懺法中。
如此,本文為什麼不論述中國祖師所編的各種懺法,而要談印度佛教的懺悔呢?這是有原因的。
(一)佛教來自於印度,印度佛教是中國佛教的根。根源不明,是不容易正確的了解一件事情的;而且,中國祖師所編的各種懺悔法,也是根源於印度經論,然後,再進一步的整合、提升與創新。因此,了解傳統——印度的懺悔法,也有助於了解中國式的懺法。
(二)一種法門流傳久了,往往會變成形式化,而失去了它內在的精神。懺悔方法在經過中國祖師編集而固定化,長久為中國佛教徒所採用以來,似乎也難免流於形式化的傾向,逐漸偏離了佛教懺悔的真義;於是,憑藉中國懺法以懺悔的人,也就不容易達到懺悔的目的。因此,要來探討印度式的懺悔法,期能匡正與更新中國式的懺悔。
(三)懺悔,如果要加以分類,或許可以分為「別懺」與「總懺」兩種。別懺是針對自己造了什麼惡、犯了什麼戒,然後再依有關的懺法來加以懺除。譬如:犯戒的遮罪必須依「作法懺」來悔除;性罪則須依「取相懺」才能究竟的滅除,——這是佛教經律所強調的。總懺則是不管自己犯有什麼罪業,更不論自己的業障是今生所造或前世所造,都希望能夠在懺悔中加以懺除。中國祖師所編的各種懺法,多屬於這種。
這兩種懺法,以那一種較為殊勝,而能達成懺悔的目的呢?似乎各有它的殊勝處,也各有不足的地方。舉例來說:別懺能夠應病予葯,它的懺悔功效自然是很顯著的。但它的不足是:有的懺法只能懺除某些罪業,其他的罪業依然存在。比方:作法懺能除遮罪而不能滅性罪;取相懺能滅遮性雙罪,而不能究竟罪源,唯有無生懺才能究竟懺除諸罪。所以,中國祖師所編的各種懺法,大都將三種懺融合在一起,以便能總懺各種罪業,而又能究竟罪源。這是總懺的殊勝了;但它的缺點是:將各種懺法大意編集成本後,懺悔者很可能以為依著懺本文字念誦一遍,或禮佛一遍,便是懺除了各種罪業。結果:只是自我安慰罷了,罪業並沒有消除。
因此,在中國的佛教徒,長久以來,習慣了中國式的懺法之後,有必要回頭一探佛教的原來懺悔法;然後,吸收、融合中國式懺法的憂點,再依之來懺悔,如此,將會更容易達成懺悔的目標。所以本文的論述要以佛教原來的懺悔法為主;至於中國式的各種懺法,大多數的佛教徒都知道的,自然不須要再多加論述了。
第一章懺悔的意義
幾乎所有的宗教都注重懺悔,都希望它的信徒常常懺悔;佛教也不例外。在佛教裡面,懺悔也是修行中不可缺少的。
為什麼宗教——包括佛教在內的宗教,都注重懺悔?懺悔的意義又是什麼呢?
我們知道,佛教是從印度傳入中國的;懺悔在印度的梵語,叫做「懺摩」。懺摩又是什麼意思呢?《南海寄歸傳》說:「懺摩乃是西音,自當忍義——口雲懺摩,意是請恕,願勿嗔責。」(注一)就是說:懺摩乃是印度梵文的音譯,它的意義就是「忍」;如果我們向人懺摩,意思就是請他人忍受和寬恕我做了對不起他的事情,希望他不要生氣、不要責怪於我。所以,懺摩就是請求他人原諒自己的過錯——也就是做錯了事情之後的一種內心的後悔。因此,懺摩又翻譯做「悔往」(注二)——後悔以往所做的事情。
從梵語的「懺摩」,演變到」懺悔」,則是在印度的梵文中,加入了中文。《金光明經文句記》卷三說:「懺悔二字,乃雙舉二音,梵語懺摩,華言悔過。」(注三)本來,梵文懺摩一語的意思,就是我們中文的後悔、悔過,大概是古代的祖師,希望懺摩的意義,更容易了解,於是,將「摩」字去掉,放入了中文的「悔」字,成了「懺悔」,如此,人家一看,馬上就可以了解它的內容。因此,中文化的「懺悔」,就代替了純印度梵語的「懺摩」。
但是,懺摩成了懺悔之後,在中國祖師的解釋之下,懺悔似乎比懺摩有了更深的意義。《摩訶止觀》卷七說:「懺名陳露先惡,悔名改往修來。」(注四)懺悔不但具有去舊,也含有更新——去惡行善的內容了,這與懺摩的只是後悔以前所做的過錯,請求他人的忍恕,自然是義理上的進一步提升。不過,筆者不懂梵丈,梵文懺摩的意義,是否但為忍恕、悔往,只得存疑了。
從前面所述,就可以了解到;懺悔是在自己做錯事之後,知錯改過的表示,也是一種不甘墮落、向上升進的心志。
人,是很容易犯錯的,《三昧水懺》說:「人之居世,誰能無過?學人失念尚起煩惱,羅漢結習動身口業,豈況凡夫而當無過?但智者先覺,便能改悔,愚者覆藏,遂使滋蔓。」(注五)所以,有了過錯,比方:對不起他人或對不起自己的良心時,唯一能夠補救的方法,就是懺悔,勇於承認自己的過錯。做了對不起他人的事,就要去向他懺悔,請他原諒;對不起自己的良心時,就自己責備自己,以後不再犯錯了。
由此可見,懺悔實在是修行中不可少的方法。有了懺悔,人們才能免除做錯事之後,心中所產生的罪惡感;有了懺悔,做錯犯罪的人,才能夠改過向新,不致於長此墮落下去。所以,佛教——乃至其他宗教都注重懺悔,的確是有它的道理存在。
注一:見大正藏五四冊二一七下:
注二:見三藏法數:懺悔條,
注三:見大正藏三九冊一一二中。
注四:見大正藏四六冊九八上。
注五:見大正藏四五冊九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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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佛教的懺悔觀
第一節前言
懺悔,在佛教來說,是有方法的;也唯有講究方法;依靠著正確的方法來懺悔,才能達成預定的目標。
懺悔除了有改過向善的意義之外,還具有滅罪的功用。但要從懺悔中,達到滅罪的目的,依中國佛教律宗的說法,必須先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這個罪必須用什麼方法,才可以滅除?這在戒律里都有規定的。所以,要如法的懺悔,罪業才有可能滅除;否則,是徒勞無功的。
因此,中國古代的祖師,依照佛經所述,將佛教的懺悔法分為三種:作法懺、取相懺和無生懺。
第二節三種懺法的內容
一、作法懺
作法懺就是依靠著一定的方法,來發露自己所造的惡業,藉著方法的運作,而達到懺悔滅罪的目的。譬如:出家五眾——比丘、比丘尼、沙彌、式叉摩那、沙彌尼,如果犯了戒,就必須向僧中發露、陳說自己所犯的戒;然後,經過一定程序的羯摩,也就是懺悔儀式的作業之後,犯戒的戒罪,便可以消除,犯戒者的內心也就重獲清凈,不會再為犯戒而懊惱。這便是經由作法懺而滅除了罪業。
在律宗來說,懺悔時的作法是很重要的;所以,作法懺特別為持戒的人所注重。從戒律的規定來看,犯戒的戒罪,也唯有經過如法的懺悔之後,才有可能滅除。
二、取相懺
取相懺就是在佛菩薩像前,發露過去所造的惡業,然後自貴於心,不計困勞的禮拜佛菩薩,以求見到瑞相。見瑞相之後,身心就會清凈舒適,不再有懊惱、不再有罪惡感;於是,過去所造的惡業,便消除了。
《梵網》菩薩戒四十八輕中,第四十一條「為利作師戒」內說:「若有犯十戒者,應教懺悔。在佛菩薩形像前,日夜六時,誦十重四十八輕戒,苦到禮三世千佛,得見好相;若一七日,二、三七日,乃至一年,要見好相。好相者,佛來摩頂、見光、見華,種種異相,便得滅罪;若無好相,雖懺無益,是人現身亦不得戒。」這便是取相懺。
總之,取相懺必須經由懺悔者,在佛或菩薩像前,痛澈的懺悔與不斷的禮拜;然後,感應到佛菩薩的瑞相,由瑞相的現前而獲得滅罪。
三、無生懺
無生懺就是觀察惡業或罪業的由來,了知業性本空,只是凡夫的虛妄執著而已。追究惡業的由來,求之了不可得,無有生處。惡業既然是無生,也就沒有惡業的存在,那又何用懺悔呢?因此,經由無生之理的體會,而自然達到懺悔的目的。這就是無生懺。
第三節三種懺法的比較說明
為什麼佛教會設立這三種懺法呢?這是有它的原因的。這三種懺法各有它所依的原理,和它所要對治的對象。例如:作法懺是依戒而設立的懺法,它所要懺悔的是遮罪;取相懺是依定而設立的懺法,它所能懺除的,通於各種惡業;無生懺是依慧而設立的懺法,它要懺除的是最重要的性罪和罪根。智者大師在《釋禪波羅蜜》卷二說:
「今明懺悔方法,教門乃復眾多。取要論之,不過三種:一、作法懺,此扶戒律,以明懺悔;二、觀相懺悔,此扶定法,以明懺悔;三、觀無生懺悔,此扶慧法,以明懺悔。(注一)
一、作法懺的所依所治
先來解釋作懺法的所依和所治。
懺悔,是針對過錯而設的,如果一個人沒有過錯,根本就用不著懺悔。有了過錯,也才有惡業;造了惡業,自然就形成罪業。罪業是會令人感受到難過與痛苦的。這難過與痛苦,更是會從現在存於內心上而延續到未來——包括今世,以及未來世。為了要消除現在和未來的痛苦,所以,才有了懺悔的設立。
那麼,我們怎能知道,自己有沒有過錯?在什麼時候造了罪業,成了有罪之身呢?這在出家眾,很容易了解,他們有戒律作為身心的規範,如果犯了戒,便是行為有了過錯;犯了戒,自然的,也就產生了戒律,又叫做「遮罪」。
遮罪就是指:有些行為對社會上的人來說,並沒有罪;但是,對出家受過具足戒的比丘、比丘尼們,卻是有罪的。譬如:為青年男女作媒或飲酒、貿易買賣……等等,出家戒中規定:比丘、比丘尼不可以有這些行為,以免引起社會上人的譏謗。既然受了出家戒,就必須守持;受戒而犯戒,在戒律上來說,便是一種過失,也是一種罪業,自然的,也就形成一種罪。但這種罪是佛陀制戒,經由出家眾受戒犯戒之後,才成立的,不是通於一般人,所以叫做「遮罪」。
出家眾犯了戒,有了遮罪,按照戒律的規定,必須作法懺才能滅除。這在戒律里是很強調的。遮罪是因戒——犯戒而有,當然,也就必須按照戒律的規定,經由作法懺悔,才能滅除了。
二、取相懺的所依所治
再談到取相懺的所依和所治。
就一般來說,取相懺是要比作法懺來得困難了。因為一個造了罪業的人,能夠見到佛菩薩的瑞相,那就表示,他的懺悔已經發生了效果,罪業已經消亡;不僅如此,連帶的,他的妄想、煩惱更是已經淡薄,乃至消失,身心入於靜定中了。如此,才有可能見到瑞相。瑞相的產生,雖然不能說全是唯心,但如果內心不清凈,就如一潭混濁的湖水,再大再明的月亮,也不可能映現於水上。所以,取相懺就不像作法懺,可以在一時之間完成。它可能必須經過幾天、幾月或幾年,甚至幾十年長久時間的懺悔,才能達成。
但是,有一份的耕耘,就會有一份的收穫,取相懺所能夠滅除的罪業,就比作法懺廣泛的多了,除了遮罪之外,各種罪業,包括性罪,也都可以得到滅除。
因此,梵網菩薩戒教犯了十戒的人,要從事取相懺,一旦得見好相,便能滅罪。十戒便是波羅夷重戒,包括:「一殺戒;二盜戒;三淫戒;四妄語戒;五酤酒戒;六說四眾過戒;七自贊毀他戒;八慳惜加毀戒;九嗔心不受悔戒;十謗三寶戒。這十戒中有遮有性,犯了十戒的罪,可能是遮罪,也可能是遮罪加上性罪,譬如:殺生、偷盜、邪淫,便是各具遮性雙罪。遮罪可以經由作法懺而滅除,但性罪仍然存在;而取相懺則可以雙滅遮性二罪,自然是比作法懺殊勝了。
從事於取相懺時,不單只是懺悔,還是一種修行。在不斷的禮佛懺悔之下,無形中,就會具足戒行,乃至進入禪定;再由戒行與禪定的功德,而達成了取相懺。
三、無生懺的所依所治
取相懺雖功效比作法懺來得殊勝,但仍然不夠究竟。
取相懺與作法懺都是建立在有惡業(罪業)的前提下,來從事懺悔的。因為有惡業——承認自己造了惡業,所以,必須懺悔,以求消除惡業。這種觀念,似乎天經地義般,不覺得有什麼錯;然而,仔細探究起來,就會發現是有問題的。
既然有惡業——惡業是存在的,那麼又怎麼能夠滅除它呢?反過來說,如果惡業是可以經由懺悔而得滅
除,那麼,這惡業就不是真正的惡業了;否則,在道理上是說不通的。因為,既是有惡業的存在,又說惡業可以經由懺悔而滅除,這不是自相矛盾嗎?存在的,就不可能滅除,它會永遠的存在,這才是真正的存在。惡業既然能夠由懺悔而滅除,那麼,惡業的存在並非是真實、不是有自性的存在。如此,惡業不過是個虛幻的東西;虛幻的,才能夠加以滅除。
但是,惡業既然是虛幻的,也就是空的。空的還用懺悔嗎?因此,只要我們了解到惡業的真相,知道惡業的不實,無形中,惡業就消失了,不必我們再去懺悔。所以,常被懺悔者引用的《觀普賢菩薩行法經》說:「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注二)這段偈所表達的就是無生懺的道理。
無生懺和作法懺、取相懺不同的是:它要從根本上否定罪業的存在,以達到不見罪業,也不用懺悔的境界,而自然達成了懺悔的目的。這就需要智慧了,在智慧的觀照之下,才能夠照見諸法實相,了知罪業不可得,作者、受者更是不可得。所以,無生懺是依慧而設立的。
從戒定慧三學來說,慧的層次是高於定和戒的;慧也是持戒、修定所要達到的目的。同時,戒與定都不是究竟,唯有慧,才是究竟的;戒與定只是修行上要達到慧的一種前方便。那麼,依戒而立的作法懺,和依定而立的取相懺,自然也就不如依慧而立的無生懺,來得究竟與圓滿了。
所以,作法懺只能懺除遮罪,取相懺則能懺除遮性雙罪,而無生懺除了能懺除遮性諸罪之外,連最重要的五逆罪:殺父、害母、殺害阿羅漢、破和合僧團、惡意出佛身血也都可以懺除。譬如:佛世有位「阿闍世王」,因為聽信提婆達多的教唆,便將父王殺害,奪取王位,然後,自立為王。不久,果報現前,身上長瘡,痛苦異常,雖有後悔之心,無奈惡業已成,無法挽救了,自認是地獄中人。但後來見了佛陀,在佛陀睿智分析之下,令他覺悟到:被殺者、乃至殺者本身都不可得,那裡有罪業呢?於是,本來必須墮入五無間地獄受報的五逆罪,就在無生理觀之下,重報輕受的過去了(注三)
第四節事懺與理懺
佛教除了作法懺、取相懺、無生懺之外,我們所熟知的懺法,還有事懺和理懺。
什麼是「事懺」呢?就是依靠著有關事相來達成懺悔的。比方:誦戒、誦經、禮佛、念佛、持咒、觀想……等等,都可以說是事懺。所以,前面所談到的作法懺、取相懺,都屬於事懺。
什麼是「理懺」呢?就是由對道理的了解,來達成懺悔的。比方:像前面介紹無生懺所說的:了解到業性本空,罪業是虛妄的,無作者、無受者,如此,無形中,內心的罪惡感便會消失,達到懺悔的目的——這就是理懺,而無生懺也便是理懺了。
注一:見大正藏第四六冊四八五頁下。
注二:見大正藏第九冊三九三頁中。
注三,見大正藏第十二冊七四頁至四八五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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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中印懺悔法的異同
第一節懺悔的次序
從前章的敘述中,我們可以了解到,傳統(印度)佛教所建立的懺悔法有三種:作法懺、取相懺、無生懺。而這三種懺法中,又以無生懺為究竟。那麼,如果我們有了過錯,比方:犯了戒或造了惡業,是否採用無生懺就好了?當然,是可以的。不過要從事無生懺,必須是上等根性,具足相當智慧才有可能;否則,是不容易由生滅而契入無生滅的。
就像修行必須按部就班的來,由戒而定以至慧;懺悔也一樣,必須一步一步,由作法懺而取相懺或無生懺。這也就是先「事懺」,再入「理懺」,如此,理懺才容易成就;這是古來大德所一致認同的。明朝蕅益大師的《重治毗尼事義集要》卷十三有——
「問:古人謂三種懺法,寧可缺於前前,不可缺於後後,良於罪如霜露,慧日能消,故必以理觀為主也。今獨扶作法,得無拘泥小教,未達大乘實相之奧旨耶?答:寧缺前前,不缺後後者,為緣缺者言也。如欲出罪,而無二十清凈僧可得者也;又為顯示前前不兼後後,後後必具前前故也。若必恥作法,而不肯奉行,則是顧惜體面,隱忍覆藏,全未了知罪性本空,豈名慧日?故今獨扶作法,正所以為理觀之本。」(注一)
依照戒律上規定:比丘犯了波羅夷和僧殘,必須在二十位清凈比丘僧中發露懺悔,戒罪才能消滅;比丘尼犯了波羅夷和僧殘,則須加倍,要在四十位清凈僧中懺悔,才能滅罪。這在佛世,可能不困難,但在現代,尤其是現代的中國佛教,則幾乎是不可能的了。
第二節懺悔方法的演變
中國佛教,是傳承自印度佛教中期興起的大乘佛教,有別於佛陀在世所立的佛教。佛世的出家眾,以比丘、比丘尼戒為主要的戒律;但大乘佛教卻另制有菩薩戒。依大乘佛教出家者,除了要受比丘(尼)戒之外,還要受菩薩戒。菩薩戒高於比丘(尼)戒,它是大乘的戒;比丘(尼)戒則被稱為小乘戒。
所以,如果菩薩戒和比丘(尼)戒有矛盾衝突的時候,便以菩薩戒為準。這叫做舍小取大。比丘(尼)戒律頗為嚴格,一板一眼的;菩薩戒則顯得圓融無礙。因此,比丘戒律中規定的;犯了戒必須在僧團中發露懺悔出罪;但在中國佛教的僧團中,似乎可免了,犯了戒只要禮佛、向佛菩薩懺悔就好,何必那麼麻煩呢?這可能是大多數人的想法。所以,除了少許精持戒律的僧侶外,作法懺悔久已不行於中國僧團了。
但犯戒很容易,尤其是出家比丘、比丘尼,他(她)們受持的戒條多(比丘戒有二百多條,比丘尼戒有四百多條),可以說,出家人行住坐卧、一舉一動,都在戒律中,稍有不慎,便會犯戒。犯了戒,自有戒罪;戒罪不除,後世就會受到罪報。但要如何除罪呢?要依作法懺來除罪,在當前的國內佛教界,已是不大可能了。犯了比丘(尼)戒,竟然不能以比丘(尼)戒律所規定的方法來懺悔除罪,實在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依比丘(尼)戒律所立的作法阡,既然不能實行,那麼,就只有採用菩薩戒所建立的取相懺了。
所以,國內佛教徒,不管是出家、在家,禮佛懺悔是很普遍的事;也不管是犯了什麼戒,也唯有禮佛懺悔一法,最為方便了。
然而,國內佛教徒的禮佛懺悔,是否就是取相懺呢?也不盡然。從事於禮佛懺悔的人,可能並沒有要見瑞相的觀念,只是認為禮佛可以增福報,消除業障。大多數人是抱著這種心態在禮佛,順便懺悔自己過去所造的惡業。這隻可以說是通俗的、隨緣式的懺悔,與不辭辛苦、不計歲月的禮佛、懺悔,一定要見到瑞相以證明罪滅的取相懺,是有所不同的。或許,一般懺悔者,並沒有犯下重戒或造下大惡,所以,對於罪滅與否,也就不大重視。當然,有一些禮佛懺悔者,也曾見到了瑞相,完成了取相懺的壯舉。
但也不可否認,要達到取相懺,並不容易(前面已經談過),那麼,無生懺呢?同樣也不是容易的。還好,除了犯下性罪以及五逆重罪,必須以取相懺、無生懺才能滅除,非得從事那兩種辛苦懺法外,其他較輕的惡業,則只要有心懺悔,肯改過自新、止惡行善,也是可以消除的。
第三節中國懺的特點
中國古代的祖師,曾經編集了一些懺悔方法,例如:梁皇懺、三昧水懺、藥師懺、大悲懺等。這些懺法,可以說都是很優秀的作品,除了道理的解說,也有拜佛、觀想,乃至密咒的持念,融合了事懺與理懺,與傳統印度佛教的三種懺法(作法懺、取相懺、無生懺)比起來,實在是一大進步。對於一般大過未犯、小過不斷的佛教徒來說,是很理想的懺悔法本,盡可依照自己覺得合適的一種懺本來懺悔。當然,如果犯了重戒,造了大惡,就必須有特別的方法來懺悔,才能滅罪了。
中國佛教的懺悔方法與印度不同的是:以事懺和理懺代替了作法懺、取相懺和無生懺。除了名詞不同外,內容上似乎也有所增加。在中國大乘佛教的觀念中,念佛、拜佛、念咒都具有極大的懺悔功用,能滅除很重要的罪業。所以,過去祖師所編的懺本,都列有念佛、拜佛,乃至念咒。
當然,祖師所編的各種懺本,乃是根據佛經所述,源於印度的懺法。因此,同樣強調懺悔的次第,更注重事懺與理懺的連帶性。譬如:唐朝宗密大師編有《圓覺經修證儀》十八卷;在十六卷中曾說:
「夫懺悔者,非惟滅惡生善,而乃翻染為凈,去妄歸真——故不但事懺,須兼理懺;事懺除罪,理懺除疑。然欲懺時,必先於事懺門中,披肝露膽,決見報應之義,如指掌中,悚懼恐惶,戰灼流汗;口陳罪狀,心徹罪根。根拔苗枯,全成善性,然後理懺,以契真源。」(注二)
印度的三種懺法,似乎有各別獨立的現象。比方:作法懺是由比丘僧團設立的,自然就多流行於出家僧侶之間;取相懺發源於大乘的菩薩戒,那麼,被稱為小乘的傳統僧團大概不會採取相懺吧?至於無生懺則是針對少數犯了五逆或重大性罪,被認為自己不通懺悔,必墮地獄的人,佛陀慈悲,以無上的智慧開啟了他們的重生。
這三種懺法,各有其優點。中國古代的祖師,可能認為,何不把它們的優點統合起來呢?因此,提出了事懺和理懺之說,將作法、取相二懺歸於「事懺」,無生懺則歸於「理懺」。先由事懺,然後進入理懺,理懺才容易達成;而事懺之後,再行理懺,事懺才能圓滿與究竟。如此,自然是優於印度各別獨立的三種懺法了。而且中國祖師所編的懺法,都是出家、在家通用,不像印度的作法懺大多用於出家眾。所以,中國的佛教徒在懺悔時,已很少再各別採用印度的三種懺法。
不過,精神上卻是連貫的,只是方式不同而已。例如將作法懺的向人(比丘)懺悔,改為向佛或菩薩懺悔;在禮佛懺悔時,雖然不一定有要見瑞相的念頭。但懺悔者在內心清凈時,往往也會有見到佛菩薩現身放光或摩頂的瑞相,這就跟取相懺一樣了;而理懺更是和無生懺的內容一樣。因此,中國懺法和印度懺最大的不同點,應該是在拜佛和持咒的觀念上。下一章,我們就專對這方面來加以討論。
注一:見卍續藏六三冊五四○頁。
注二:見卍續藏一二八冊九六四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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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禮佛持咒的懺悔功用
第一節禮佛的懺悔功用
在佛門寺院的晚課中,有一篇「大懺悔文」。大懺悔文主要的內容,就是稱頌、禮拜八十八佛;然後,念上一篇懺悔文,以表示發露懺悔;最後是發願迴向。經文是采自《華嚴經》的普賢行願品,也就是十大願王中的第八願。
為什麼這篇以「八十八佛」為主的功課,可以稱為「大懺悔文」,成為佛門住眾每天晚課時必念的功課之一呢?這篇大懺悔文是宋朝時代,西夏一位從西域來的法師,號「不動」者所編集;因為他是修密教金剛部的,所以又被人稱為「金剛」法師。大懺悔文裡面的八十八佛名,是引自《佛說觀藥王葯上二菩薩經》,和《佛說決定毗尼經》。前者有五十三佛名,後者有三十五佛名,加起來共八十八佛名;最後的「南無法界藏身阿彌陀佛」,則是另外加入的,不在前二經的佛名之內。
這五十三佛名和三十五佛名,真得具有那麼大的作用,使得依它們而組成的功課,被稱為「大懺悔文」嗎?我們來看經中怎樣說。
在《佛說觀藥王葯上二菩薩經》中,有一段經文是:
「時葯上菩薩說是過去五十三個名已,默然而住。爾時行者即於定中,得見過去七佛世尊毗婆尸佛而讚歎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汝所宣說五十三佛,乃是過去久遠舊住娑婆世界、成熟眾生而般涅槃。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及餘一切眾生,得聞是五十三佛名者,是人於百千萬億阿僧祇劫不墮惡道;若復有人能稱是五十三佛名者,生生之處常得值遇十方諸佛;若復有人能至心敬禮五十三佛者,除滅四重、五逆及謗方等,皆悉清凈。以是諸佛本誓願故,於念念中即得除滅如上諸罪,」(注一)
這段經文,對於想懺悔的人來說,相信是具有極大的吸引力。因為,只要恭敬的禮敬五十三佛,就是造了四重罪——殺、盜、淫、妄;或者造了五逆罪——殺父、害母、殺害阿羅漢、破和合僧團、惡意出佛身血,以及誹謗大乘經典等最重的罪業,都可以滅除,內心重獲清凈。既然四重五逆的大惡大罪,都可以因敬禮五十三佛而消滅了;其他無意間所犯的小罪,則只要敬禮五十三佛,便能獲得滅除,更是不用疑問了。
再來看《佛說決定毗尼經》中,如何解說「三十五佛」的功用:
「若有菩薩,成就五無間罪,犯於女人、或犯男子、或故犯塔犯僧,如是等余犯,菩薩應於三十五佛前,所犯重罪,晝夜獨處,至心懺悔。菩薩如是現此三十五佛,如在目前;思惟如來所有功德,應作如是清凈懺悔。菩薩若能凈此罪已,爾時諸佛為其現身,為度眾生亦說種種諸行,成就愚惑諸眾生故。」(注二)
從這段經文可以看出,稱念(或觀想)、敬禮三十五佛,也可以滅除五無間的重罪,功用和五十三佛是一樣的;不動法師將它們排列在一起,加上普賢行願品的發願迴向,稱之為「大懺悔文」,實在是無可厚非。因為,稱念、敬禮這八十八佛,可以懺除四重、五逆、五無間地獄的重罪,自然可以說是功用最大的懺悔文了。
禮佛、念佛既然有這麼大的懺悔功用,那麼,我國佛教徒的愛好禮佛念佛,以拜佛為懺悔的正途,也就不足為奇。
除了八十八佛為寺院晚課必須稱念、敬禮之外,一般佛教徒也有隻禮拜一尊佛或菩薩的。像釋迦牟尼佛、阿彌陀佛、藥師佛、當來下生彌勒尊佛,以及觀世音菩薩、文殊菩薩、普賢菩薩、地藏菩薩等,都深受我國佛教徒的恭敬與禮拜。經典上也都有記載敬禮這些佛菩薩的功德,除了能消業障滅罪,也能增長福德智慧。
總之,禮佛對一般佛教徒來說,是有它重大且廣泛的意義。因此,懺悔時自然就少不了禮佛。
第二節持咒的懺悔功用
咒語的懺悔功用,似乎跟禮佛不相上下,也有它不可思議的功效。
在佛門的早晚課中,咒語的誦念,佔了很大的比例。尤其是早課,從楞嚴咒到大悲咒、十小咒的持念,已經佔了一半的功課;晚課雖然咒語較少,但仍然安排有大悲咒;同時,蒙山施食,也多靠咒語的加持,就是念完了阿彌陀佛經,也要念上三遍的「往生咒」來消業障。大乘佛教似乎離不了咒語,有顯就要有密,顯密配合,已成了大乘佛教的特質之一;不僅中國祖師所編的早晚課有顯有密,就是印度大乘經典,也常常在經文之間,含有一篇或多篇的咒。
咒語究竟有什麼奧秘?持咒會予人怎樣的作用呢?我們單就懺悔方面來探討它,其他方面不談。
先來談「楞嚴咒」。在《楞嚴經》卷七中,佛說:
「阿難,是善男子持此咒時,設犯禁戒,於未受時,持咒之後,眾破戒罪,無問輕重一時消滅。若造五逆無間重罪,及諸比丘比丘尼四棄八棄,誦此咒已,如是重業,猶如猛風吹散沙聚,悉皆滅除,更無毫髮。
「阿難,若有眾生,從無量無數劫來,所有一切輕重罪障,從前世來未及懺悔,若能讀誦書寫此咒,身上帶持,或安住處、庄宅、園館,如是積業猶湯銷雪,不久皆得無生忍。」(注三)
這是楞嚴咒的滅罪功用。從經文中來看,它的功用之大,與敬禮五十三佛是不相上下的,同樣能滅五逆等五無間重罪;並且,還能滅除被稱為斷頭罪的比丘四棄(四波羅夷)和比丘尼八棄罪,似乎已超過五十三佛了;至少對出家眾來說,楞嚴咒是比五十三佛來得有意義。因此,楞嚴咒被古代祖師安排在早課的第一篇誦念中,或許是含有特別的意義吧?大概也跟佛說此咒的因緣,也有關係。
楞嚴咒之外,大悲咒在中國佛教界,也是很受重視的。由於楞嚴咒長,持誦就比較不容易;尤其是背誦。因此,除了早課時誦念外,其他的時間就少有人念;大悲咒便不同了,它比楞嚴咒短,背起來容易,念起來也方便。於是,大悲咒流傳的廣泛,就不是楞嚴咒所可以相比的了;而大悲咒的受重視程度,也是在楞嚴咒之上。
大悲咒何以受到佛教徒如此的重視呢?我們仍然只從懺悔方面來探討。
《大悲心陀羅尼經》中說:
「若諸眾生侵損常住飲食財物,千佛出世,不通懺悔,縱懺亦不除滅;今誦大悲神咒,即得除滅。若侵損食用常住飲食財物,要對十方師懺謝,然始除滅;今誦大悲陀羅尼時,十方師來為作證明,一切罪障悉皆消滅。一切十惡五逆,謗人、謗法、破齋、破戒、破塔壞寺、偷僧祇物、污凈梵行,如是等一切惡業重罪,悉皆滅盡;唯除一事——於咒生疑者,乃至小罪輕業亦不能滅,何況重罪。雖不即滅重罪,猶能遠作菩提之因。」(注四)
這是大悲咒的滅罪功用;所滅的也是最重的十惡五逆等罪。佛門早晚課中,都安排有大悲咒的誦咒;拋開大悲咒在其他方面的功用不談,單就滅罪方面來說,無形中,誦念者已得了極大的利益。
幾乎大部份的咒語,都有滅罪、消業障的功用,譬如:廣為凈土宗信徒所持誦的「往生咒」,也有「於佛像前,胡跪合掌,日夜六時各誦三七遍,即滅四重五逆;十惡、謗方等罪,悉得滅除。」(注五)所滅的也是重罪。再如早課十小咒中的「准提咒」,也有滅罪的功用。《准提經》說:「若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受持讀誦此陀羅尼滿八十萬遍,無量劫來所造五無間等一切諸罪,皆悉消滅,所在生處皆得值遇諸佛菩薩。」(注六)此咒跟其他咒不同的是:規定要誦滿八十萬遍,一切重罪就能滅除。
另外,「七佛滅罪真言」更是為滅除佛教四眾所犯的四重、八重等罪而說。《大方等陀羅尼經》卷四載:
「爾時文殊師利,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而白佛言:『世尊,若比丘於世尊去世之後,毀犯四重;若比丘尼毀犯八重;若菩薩,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毀犯如是一一諸戒,所犯重罪,當云何滅?』佛言:『善哉!文殊師利,乃能請問如是等事,汝慈悲勝故,能發是問;汝若不發是問,我終不說彼惡世比丘所犯之過。善哉!善哉!文殊師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我去世後,若有惡律儀比丘毀四重禁,默然而受檀越供養而不改悔,當知是比丘必受地獄苦而無疑也。我今當出良藥救彼比丘重病……」(注七)
於是,佛陀說出了七佛滅罪真言。這真言乃是過去七佛所宣說的,它主要的功用,就是在滅犯禁戒的重罪。因此,叫做七佛滅罪真言。
從上面的引例,持咒所能產生的懺悔功用,就不難了解了。《金剛經》中,佛說:「如來是真語者、如語者、不誑語、不異語者。」(注八)佛經都源於佛說,經中既然說咒語和禮佛能夠滅罪,自然是真實不虛、無可懷疑的了。
注一:見大正藏第二十冊六六四頁上。
注二:同上第十二冊三八頁下及三九頁上中。
注三:同上第十九冊一三七頁中。
注四:同上第二十冊一○七頁上。
注五:同上第十二冊三五二頁上。
注六:同是第二十冊一八五頁上。
注七;同上第二十一冊六五六頁中。
注八:同上第八冊七五○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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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不能作法懺時
第一節作法懺的功用
現在,我們再來討論傳統的懺悔法,也就是佛陀在世時所親制的「作法懺」。
從戒律上的規定來看,「作法懺」是個很重要的懺法。出家眾在受了沙彌(尼)、比丘(尼)戒之後,一旦犯了戒,就有犯戒的罪;除犯了最輕的「眾學法」戒,所得的「突吉羅」罪,可以在佛像前自責心發露懺悔,或私下自責心懺悔之外,其他,如犯了悔過法、波逸提、偷蘭遮、僧殘、波羅夷戒,都必須行「作法懺」,也就是向僧中懺悔。
而僧數的多少,又要看所犯的戒的輕重來定。如果所犯的是重戒,就必須在較多的比丘僧中懺悔,才能夠出罪;如果犯的是輕戒,僧數就不必那麼多。譬如:犯了波羅夷和僧殘,比丘必須在二十個清凈僧中懺悔,才能出罪;比丘尼便須加倍,必須在二部僧中悔罪;先在二十個比丘尼中發露懺悔,然後再到二十個比丘中出罪。經過僧中羯磨處罰之後,犯戒的罪才能滅除。
如果犯了最重的波羅夷戒,雖然可依「作法懺」而出罪,令後世不墮地獄;但從此便失去比丘(尼)戒,失去比丘(尼)的身份。所以,在戒律上的規定,犯了波羅夷是不通懺悔的;只要犯了任何一條,就將被逐出僧團。因此波羅夷罪又叫做斷頭罪。頭斷不能復生,犯了波羅夷的人,就不可再與僧團共住,為僧團所棄了。
如果所犯的不是重戒,像犯了偷蘭遮、波逸提、悔過法等戒,就不必向那麼多的僧眾懺悔,只要向四位、三位或一位清凈比丘發露悔罪,就可以出罪。
這是比丘(尼)戒律所規定:犯了戒的戒罪,必須經過如法的「作法懺」才能滅除,不是其他懺法所能夠替代的。
可是,這在中國的佛教,卻發生了問題,不但當前的僧團,少行作法懺,恐怕過去,乃至古代的僧團,也不見得都有實行作法懺。中國的佛教徒,一向自認信仰的最大乘佛教,大乘佛教另有它的戒律,也就是菩薩戒;而比丘(尼)戒則被稱為小乘戒。雖然中國的出家人仍然要受比丘(尼)戒,但卻在比丘(尼)戒授完之後,要再加授菩薩戒,顯示菩薩戒高於比丘(尼)戒。無形中,比丘(尼)戒的權威,已受到壓抑。所以,在中國,除了律宗的信徒,特別重視比丘(尼)戒,一切按照比丘(尼)律儀行事之外,其他的就不可能完全奉持比丘(尼)戒律。
那麼,在不行「作法懺」的中國僧團里,出家眾如果犯了戒,戒罪豈非就要永遠存在了?戒罪既然存在,就會受到罪報。依照《佛說犯戒罪報輕重經》所說,犯戒的罪報是很可怕的。犯了眾學戒,就會墮入地獄受報九百千歲;犯了悔過法,會墮入地獄三億六十千歲;犯了波逸提,墮入地獄二十億四十千歲;犯了偷蘭遮,墮入地獄五十億六十千歲;犯了僧殘,墮入地獄二百三十億四十千歲;犯了波羅夷,墮入地獄九百二十一億六十千歲(注一)。
這不是太可怕嗎?出家、受戒自然有它不可思量的功德;但犯戒的罪報,也相對的非常嚴重。所以,佛經里不斷地勸人有罪要懺悔;尤其是犯了戒,更要馬上發露懺悔罪,以免未來受到罪報。
第二節以心念法悔罪
然而,戒罪是要依「作法懺」才能滅除,在久已不行『作法懺」的中國僧團里,戒罪如何能滅呢?幸好,佛法圓融,尚有補救的辦法。《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四十二,曾談到有六種人,犯了僧殘,不必經過作法,就可以得到清凈:
一者、上座犯僧殘,諸人生慢,佛言:「若一心生念:從今日更不作,即得清凈。」
二者、大德多知識。(就是說:這位犯了僧殘戒的比丘或比丘尼是一位大法師,屬於德高望重的人,有很多的出家朋友,以及在家信徒,如果他向二十僧中發露悔罪,就會影響到很多人對他的信仰。)
三者、多慚愧,若遣行者,寧反戒。(就是說:這位犯了戒的人,他有很大的慚愧心,如果要他到二十僧中發露悔罪,他寧願舍戒還俗。)
四者、病重不能互跪,無力能懺。
五者、住處不滿二十,道路遇賊死。(就是說:他住的地方,不足二十位比丘,如果要行「作懺法」,就必須到有二十位比丘的地方去悔罪,但在路途中被盜賊殺害而死。)
六者、眾不清凈,往至他方道路遇賊死。(就是說:他住的地方,比丘或比丘尼不清凈,不能向他們悔罪,他要到別的有清凈比丘或比丘尼的地方去懺悔,在道路中被盜賊害死。)(注二)
這六種人,佛說:「一心生念,如法懺悔,是人清凈,得生天上。」(注三)這便是用「心念法」來懺悔,達到滅除戒罪。
不過,這畢竟是一種方便,要具有上述六種人的因緣,才適合採用。因此,文中又說:「此六種懺法不可妄用,及有僥倖,唐為自欺,罪不得除。」(注四)至於這六種人,為什麼可以不依「作法懺」,只用「心念法」就可以懺除僧殘重罪呢?唐朝道宣律師有進一步的說明:「此六種人,初、二,恐壞眾信,為護法故;三、四,身心怯弱,為接引故;五、六,行法缺緣,為命難故。」(注五)可見必須具備採用方便的因素,才可以行方便。
那麼,我們中國的比丘(尼),是否有符合採用「心念法」悔罪的因素,而能以「心念法」來懺除戒罪呢?當然,不一定每個犯了戒的人,都在上述的六種人中。但以「心念法」來悔除戒罪,是不行「作法懺」的中國僧團,能採用而且在比丘(尼)律藏中有依據的懺悔法之一。除此之外,就只有採用「對首法」來悔除戒罪了。《根本薩婆多部律藏》卷五載:「有六種人犯眾教罪,對一比丘說,除其罪,得名清凈。何謂為六?一者、遍持經藏;二者、遍持律藏;三者、遍持論藏;四者、性極羞愧,若說其罪,懷慚致死;五者、眾中最老上座;六者、大福德人。」(注六)
本來,依照戒律的規定,只有犯了較輕的戒——悔過法、波逸提才可以用「對首法」——向一人發露悔罪而得出罪;但「薩婆多部」卻認為上述的六種人,不論是犯了輕戒或重戒,都可以用「對首法」來悔罪,達到懺除戒罪的目的。為什麼呢?文中解釋:「何故引六許易除罪?罪滅因心不由治罰,若能於所犯罪決情斷絕,誓不更為,深生慚恥,心無欺誑,是故除滅。又為耆年大德,受持三藏,人見治罪,謗議更生,(故)開一人悔。」(注七)這是含有一些理懺的意味在內了。
雖然「對首法」的懺悔仍是「作法懺」,但比起向二十位(或四十位比丘僧悔罪,應該是容易多了。當然,最容易的,應該是自責式的「心念」法懺悔。所幸在不行「作法懺」的中國僧團中,還有這兩種方法,可以讓犯戒者來悔除戒罪;否則,一旦犯了戒,豈非戒罪就要永遠存在?後世的罪報也就免不掉。
當然,這是站在比丘(尼)戒律的立場來看的,如果立足於大乘佛教的觀點,便不致於那麼嚴重了。
第三節大乘的懺悔觀
站在大乘佛教的觀點來看,犯了戒的人,無論他犯的是輕戒或重戒,只要誠心懺悔,沒有不可滅除的。
例如:前章曾提到禮五十三佛、三十五佛都可以滅除四(八)波羅夷罪;持楞嚴咒、大悲咒、往生咒、准提咒、七佛滅罪真言,也都可以滅除最重要的性罪與戒罪。另外,大乘佛教還有「無生懺」,專治犯了不通懺悔的五逆等重罪。如此的重罪,都可以除滅了,其他較輕的罪,自然不用說了。
那麼,這是否會顯得很矛盾呢?在比丘(尼)律儀來說,戒罪必須經由「作法懺」才能滅除;要不然,也要有特殊因緣,才能用「心念法」或」對首法」出罪。但在大乘佛教,卻加以否認,戒罪也可以由禮佛、持咒以及「無生懺」來懺除。依比丘(尼)戒律來說,犯了波羅夷是不通懺悔的;雖然有「與學比丘」的處置,仍可在僧團中,不失比丘(尼)身份。但竟終身奪其三十五事(注八),雖有比丘(尼)份,卻不能行比丘事,這也等於是不許懺悔。不禁讓人覺得:一旦失足犯了重罪,要再回頭,已是百年身了。真是殘酷!
蕅益大師在《重治毗尼事義集要》卷十三中,曾經對此加以解釋:
「問:依律則比丘犯棄(波羅夷),如多羅(樹名)已斷,不復還生;犯二篇(指僧殘)者,須別住意喜(就是說:犯了僧殘戒的人,便必須離開僧團,另外別住自責懺悔。)復須二十僧中出罪;乃至惡作(指最輕的突吉羅罪),亦必對首懺悔,方得清凈。何故《大佛頂經》云:「若造五逆(等)無間重罪,又犯四棄八棄,誦此咒者,悉皆除滅,更無毫髮;諸佛菩薩,不但不將為過,亦將功德與之,乃至悟無生忍。」如是觀之,罪無大小,只須持咒,曾無發露向彼之科。經律霄壤(差別),義云何通?
答:佛頂光聚微妙章句,名為咒心,亦名心咒,即是密詮首楞嚴王三昧。試現於顯說中,最初便敕直心酬問,心言直故,永無諸委曲相;倘罪無大小,不肯發露向人,既違如來一道,豈合無上咒心?經中為顯密印神功,故云:罪無不滅;不惟此經為然,舉凡尊勝(經名)、大悲、方等諸咒,乃至三十五佛、五十三佛、五千、五百佛名等經,皆有此義。正由眾生惑業障深,無知造罪,難調難伏、難拔難除,故毗尼嚴擯絕之科,經咒開自新之路。一折一攝,相為表裡,令未造罪者,不敢故造;已造罪者,還得滅除,可謂徹底悲心、勝妙方便。倘無律制,則住持僧寶不尊;倘無經咒,則罪障眾生永墮。四悉巧被,同出一音,豈容妄生軒輊哉!」(注九)
蕅益大師真是解釋得非常清楚,這或許也是大乘佛教圓融與究竟的地方。因此,在不行「作法懺」的中國僧團中,出家眾仍然可以依照大乘教理來懺除犯戒的戒罪,乃至在比丘(尼)律中不通懺悔的重罪,也可以依大乘的諸佛威德和經咒而得到懺悔。
但是,卻不可以為一切惡業重罪,在大乘佛教中都可以懺除,就不在意的去犯戒造惡。必須知道,大乘雖然許可一切罪都可以滅除,但要真正的懺除罪業,尤其是重罪,也不是那麼容易的——這就要談到「取相懺」了……
注一:見大正藏二十四冊九一○下。
注二:見卍續藏七○冊一七七上。
注三:同注二。
注四:同注二。
注五:同注二下頁。
注六:見大正藏二四冊五五○上。
注七:同注六。
注八:三十五事見唐·道宣律師著「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大正藏四○冊五○六下。詳細請見「僧羯磨」,大正藏四○冊五二一下。
注九:見卍續藏六三冊五四二下及五四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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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取相懺的意義
第一節禮佛罪滅的徵象
在國內,可能有不少的佛教徒,以為只要禮佛、持咒,就可以消除業障、滅除罪業。當然,我們也不能否認它,這是有經典可作根據的。
然而,各人罪業有輕有重,懺悔者的用心也不能一樣。試問:從事禮佛、持咒以懺悔的人,如何知道自己的罪業已消除了?有什麼可以證明呢?罪滅必然有罪滅的徵象,不見徵象,就自以為罪已滅了,有時候,可能是被自己所欺騙了。這未免危險!所以,有不少的經典都記載:懺悔必須懺至到見好相,才可以說罪已滅;不論是以禮佛懺悔,或以持咒懺悔,都是一樣的。
首先,是梵網菩薩戒明文規定:」若無好相,雖懺無益。」(注一)佛門晚課「大懺悔文」中五十三佛名的來源——《佛說觀藥王葯上二菩薩經》中亦載有:
「若有眾生,欲得除滅四重禁罪;欲得懺悔五逆十惡;欲得除滅無根謗法極重之罪,當勤誦上藥王葯上二菩薩咒。亦當敬禮上十方佛,復當敬禮過去七佛,復當敬禮五十三佛,亦當敬禮賢劫千佛;復當敬禮三十五佛,然後遍禮十方無量一切諸佛。晝夜六時,心想明利,猶如流水,行懺悔法。……以本善根力莊嚴故,一念中得見東方無數諸佛。是時東方一切諸佛,即皆同入普現色身三昧;南西北方、四維上下,亦復如是,皆悉同入普現色身三昧。即時十方一切諸佛,皆悉現身往行者前,為說甚深六波羅密。是時行者見諸佛已,心生歡喜,於諸佛前,即得甚深觀佛三昧海。」
我們再來看三十五佛名方面。在《佛說決定毗尼經》中載有:「菩薩如是觀此三十五佛,如在目前;思惟如來所有功德,應作如是清凈懺悔。菩薩若能凈此罪已,爾時諸佛為其現身。」(注三)
從這兩段經文來看,敬禮八十八佛.也必須見到瑞相,才能證明本身的罪業已經滅除;尤其是重罪,更非如此不可了。
可見敬佛、禮佛雖然具有懺悔滅罪的功用,但要得知本身罪業,是否滅了,就須靠有沒有見到好相來證明了。這不僅在禮八十八佛方面如此,就是禮拜其他諸佛以求懺悔的,也有相同的記載。因為文例太多,難以一一舉出。
第二節持咒罪滅的徵象
現在我們再來看持咒方面。
先前曾談到,以持咒求懺悔,也必須見到好相,才能證明罪已滅;這在《大悲心陀羅尼經》中就有記載:
「若侵損食用常住飲食財物,要對十方師懺謝,然始除滅。今誦大悲陀羅尼時,十方師即來為作證明,一切罪障悉皆消滅。」(注四)
由此可見,大悲咒雖然不可思議,但持誦它用來滅罪,有些還是要有所證明,才能確知已滅。
再來看「准提咒」,也是一樣的。《大准提陀羅尼經》中載:
「若有誦此咒滿十萬遍,夢中得見諸佛、菩薩、聲聞、緣覺,自見口中吐出黑物;若有重罪,誦滿二十萬遍,夢中亦見諸佛、菩薩,亦復自見吐出黑物;若有五逆罪,不得如是善夢之者,宜應更誦七十萬遍。是時還得如前之相,乃至夢見吐出白色如酪飯等,當知此人即是罪滅、清凈之相。」(注五)
從這段經文來看,要以誦准提咒來滅重罪,實在不是只誦幾遍或一天、兩天的事了,至少也要有幾個月的時間,專精持誦,才能達到一定的遍數,而得罪滅。
那麼,「七佛滅罪真言」呢?《大方等陀羅尼經》卷四說:
「善男子,若有比丘毀四重禁,至心憶念此陀羅尼經,誦一千四百遍。誦一千四百遍巳,乃一懺悔,請一比丘為作證人,自陳其罪,向形像前。如是次第經八十七日勤懺悔已,是諸戒根若不還生,終無是處;彼人能於八十七日勤懺悔已,若不堅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亦無是處。又,文殊師利,云何當知得清凈戒?善男子,若其夢中,見有師長手摩其頭,——若父母、婆羅門、耆舊、有德如是等人;若與飲食、衣服、卧具、湯藥,當知是人住清凈戒。若見如是一一相者,應向師說,如法除滅如是罪咎。」(注六)
按照這段經文所載,誦「七佛滅罪真言」要達到滅除四重、八重等罪,不但要有「作法懺」的儀式,還要見到好相,然後才能證明罪已滅。
從上面幾段經文來看就知道,要以誦念咒語來達到懺悔,也跟禮佛一樣,都要見到瑞相,才能確定罪業已滅;雖然密咒具有神效,這點還是不可能免的。因此,用禮佛、持咒,乃至觀想等方法來懺悔的,都可以列在「取相懺」的範圍之內,必須懺至如菩薩戒所說的:「好相者,佛來摩頂,見光、見華,種種異相」的程度,才可以說是罪滅,重獲清凈的時候。
第三節見到瑞相的意義
為什麼禮佛、持咒等懺悔,必須要見到瑞相呢?在中國對懺悔的解釋中,凡以事相來達成懺悔的,包括作法懺、取相懺,都屬於「事懺」。
事懺是以有關的事情,來表示自己對於犯戒造惡的懊悔;而懺摩的含義,就是在自己做了錯事之後,請求他人的寬恕。所以,事懺都有懺悔主,比方:作法懺是以人——比丘(尼)為懺悔主;取相懺則以佛或菩薩為懺悔主。懺悔主就是被懺悔者所依,用以請求寬恕自己的惡行與罪業者。
那麼,在我們以有關的事情,來表達了自己的懺悔之後,又怎能知道,對方是否接受了我們的懺悔?是否寬恕、原諒了我們呢?
因此,作法懺在懺悔者發露罪行求悔之後,懺悔主必須給予有關的羯磨,表示已接受對方的悔罪,寬恕了對方。既然懺悔者已得到了寬恕,罪業也就得到了滅除;也唯有求懺悔的人,得到了被依止懺悔者的寬恕,才算完成了懺悔,內心不會再有懊惱與罪惡感,如此,罪業才能完全消除。而大乘佛教以禮佛、持咒等行為來表達懺悔,便是以佛或菩薩為求懺悔的對象,自然也要得到佛菩薩的寬恕,懺悔才算達成。
如此,怎樣能夠知道自己的懺悔,已得到了佛或菩薩的寬恕呢?現在,我們已見不到佛菩薩的化身,要得知佛菩薩是否寬恕了我們的惡行,唯有靠感應道交了。
感應道交的情形是怎樣呢?就是在定中或夢中見到與佛菩薩有關的瑞相,像梵網菩薩戒所說的「佛來摩頂,見光、見華」,以及各部經咒所說的:夢吐黑物、白物,或是師長手摩其頭……等等。
當一個內心具有貪嗔痴,和七情六慾等煩惱的凡夫,與聖界中清凈慧智的佛菩薩感應之後,無形中,身心便受到了清洗,會覺得舒適異常,有說不出的喜悅,自然的,以前犯戎、造惡所帶給心理的罪惡感等煩惱,便一掃而空,不再存在,如此,才能證知罪業已滅。否則,一個犯了重戒、造了惡業的人,只因為禮佛、持咒,就要叫他相信罪業已除,恐怕他也相信不來的。這或許就是為什麼菩薩戒中要規定禮佛懺悔,必須見到好相,才能滅罪;「若無好相,雖懺無益」的原因吧?
於是,為什麼有不少的經典談到,以禮佛或持咒來懺悔的人,必須要見到瑞相,才算滅罪?從前面的解說中,也就不難了解了。
如此說來,以禮佛或持咒懺悔的人,如果都沒有見到瑞相,不論他如何用心懺悔,他的罪業豈非都不能滅除?也不見得。
第四節信心能滅罪
跟記載禮佛、持咒必須見到瑞相,才算罪滅一樣的,也有不少的經典記載著,只要禮佛或持咒,就可以滅罪,並沒有說要見到瑞相,才是罪滅。例如:《五千五百佛名神咒除障滅罪經》卷一:
「爾時,世尊告彌勒菩薩言:『彌勒,東方去此佛剎,有十不可說諸佛剎土億百千微塵數等,過是諸佛剎有一佛土,名曰解脫主世界,彼世界內有一佛,名曰虛空功德……。若有善男子、善女子,犯四波羅夷,是人罪重,假使如閻浮提地變為塵,一一微塵成於一劫,是人有若干劫罪,稱是一佛名號,禮一拜者,悉得滅除。』」(注七)
這段經文里只是說到:稱念佛號,加上禮拜,就可以滅除犯了四波羅夷的重罪,並沒有要見到好相,才能滅罪的記載。
另外,在《佛說觀彌勒菩薩上生兜率陀天經》中,也載有:
「佛告優波離:『若善男子、善女子,犯諸禁戒,造眾惡業,聞是菩薩大悲名字,五體投地,誠心懺悔,是諸惡業速得清凈。』」(注八)
這裡也只是談到「五體投地,誠心懺悔」的頂禮彌勒菩薩,那麼,犯了禁戒的罪,和造一切惡業的罪,就可以馬上滅除,得到清凈。
在佛經中,尚有不少念佛、禮佛就可以滅罪的記載。文多不能一一舉例了。
再來看持咒方面。楞嚴咒被稱為咒王——諸部神咒之王;而在《楞嚴經》中,介紹楞嚴咒時,只說了它的種種神威,談到它的滅罪功用上,但說:
「若造五逆無間重罪,及諸比丘、比丘尼四棄、八棄,誦此咒已,如是重罪,猶如猛風吹散沙聚,悉皆滅除,更無毫髮。」(注九)
有一部密教經典——《無量壽如來現行供養儀軌》中,也載:
「此無量壽如來陀羅尼,才誦一遍,即滅身中十惡、四重、五無間罪,一切業障悉皆消滅;若比丘、比丘尼犯根本罪,誦七遍已,即時還得戒品清凈。」(注十)
由這兩段經文來看,以持咒求懺悔的人,也並非就一定要見到好相,才算罪已滅。
這究竟是所禮的佛、所誦的咒,它們的威德不同所致呢?還是另有其他的含義,因而禮佛、持咒有必須見到好相才算罪滅?也有不須見到好相,只要敬禮、誦念,罪業就已滅除?這就有待探討了。諸佛境界深奧,所說咒語的威力也不是凡夫所能夠思量的。佛經既然如此說,自然有它的深義,也有它的權威性,是不用懷疑的。我們先肯定了它,然後,再從眾生的立場上,試著來解釋它,或許能得到合理的答案。
因此,我們暫且放下是否因為所禮的佛、所誦的咒威德不同?而我們必須見到好相,或不必見到好相,只要敬禮、誦念就能滅罪的問題。我們且自問:如果有經典說,某佛、某咒只要眾生敬禮、誦念就能滅罪——乃至最重的五逆、十惡、四(八)波羅夷罪無不滅除。
我們相信,信心堅固,那麼,毫無疑問的,只要禮某佛,誦某咒,必然就能如經典所說的,滅除了罪業。為什麼如此呢?這就要談到佛法的基本上了。佛法的基本是什麼呢?就是「三界唯心」「萬法唯識」;罪業的存在,不離三界,也是萬法中的一法,它的滅除與否,自然是有賴各人心識的作用了。因此,「罪從心起將心懺,心若亡時罪亦消」,這句懺悔偈語,充分表達了滅罪的原理。
這就是為什麼,在前面我們會說,只要我們能夠相信經典的話,那麼,禮佛、持咒不必見到瑞相,就能滅罪——而且,滅的是最重的罪。因為,罪業根本上,乃是子虛烏有的事。它是虛妄、空的;由於凡夫的無知,妄加執著,才會影響到我們,使我們受苦——感受到苦報。如果我們知道它是虛妄不實的,不執著它,或者相信經典所說:禮佛、誦咒便能滅罪,如此,在我們禮了佛、誦了咒之後,心裡相信罪已滅,自然罪業也就滅除了。《付法藏因緣傳》卷六,記載有一則滅罪的故事,可作為佐證。
「彼闍夜多有大功德,精進勇猛、勤修苦行,善持禁戒,無有漏失,世尊所記最後律師。曾於眾中有一比丘,其嫂至寺,持食餉之,淫火熾猛便共交通。犯重禁已,尋自悔責極生慚恥:『我大愚痴,造斯惡業,吾今定非沙門釋子。』衣缽盡置三奇杖上;處處遊行,高聲唱言:『我是罪人,不應復著佛法染衣。為惡既重,必入地獄,當於何處而得救護?』時闍夜多語比丘言:『汝今若能隨順我語,當令汝罪尋自消滅。』比丘歡喜自言受教。時闍夜多即以神力化作火坑,其焰猛盛,令此比丘自投其中,爾時比丘為滅罪故,舉身投入大火坑內;於時猛焰轉成清流,水齊其膝,都不傷害,時閹夜多告比丘曰:『汝以善心至誠悔過,所有諸罪,今悉摧滅。』既為說法,得羅漢道。」(注十一)
文中的比丘,在慾念衝動之下,犯了四重禁戒,事後非常懊惱;但因信任闍夜多律師,順受其語,終於在闍夜多的神通方便之下,滅除重罪,並證得了阿羅漢果。
所以,懺悔除了發自慚恥與懼怕遭受苦報而有的誠心之外,對所從事的懺悔方法,必須具足信心,相信它可以滅除本身的罪業;能夠如此,又有何罪不可滅呢?因為,罪業原本不存在,它是依附於妄心的執著而有,一旦心中沒有妄執,再重的罪業也消失了。
從這些道理的了解,我們可以證知,佛經所言不虛——只要禮佛、持咒,就能滅除最重的罪。
第五節取相懺與修行
可是,既然如此,為什麼有些經典,又談到禮佛、持咒必須見到好相,才能滅罪?不論經過了多久,如果未見到好相,「雖懺無益」。何以又要如此說呢?這除了含有前面所說:得到寬恕的證明之外,可能還要牽涉到眾生的根器,也就是信與不信的問題了。
不容否認,人的天資是參差不齊的。上等根器的人,領悟力強,善根也深厚,佛經說什麼,他就會信什麼。這種人,靠著他的智慧、善根與信心,只要禮佛、誦咒就能消除他的罪業,不必瑞相的加持;但是,有些人就不可能如此了,他們智慧、善根不夠,懷疑特多,信心也就難以生起。因此,必須經過長久的時間,不斷的禮佛或持咒懺悔,慢慢的薰染來轉變他心中的觀念,然後,再加上感應道交的加被,才會相信罪業已滅。這種人,就是取相懺所要度化的對象。前者是由理而及事;後者則是從事而到理。雖然,起始點不同,結果卻都是一樣的。如果有不同,就是前者輕鬆,後者比較辛苦。
由此,又可以了解到:為什麼有些經典談到以禮佛、持咒懺悔,必須見到瑞相才能滅罪;有些經典卻說只要禮佛、持咒就可以滅罪。看來,似乎顯得矛盾,其實卻含有它的深義!
了解了這些道理,再回過頭來談談:從事禮佛、持咒懺悔的人,應該以取相懺為主,懺悔至見到瑞相才停止?還是相信禮佛、誦咒就能滅罪,只要禮佛或誦咒就好了,不求見到瑞相?這似乎要由懺悔者自己決定了。試問:是否對經典所說,禮佛、持咒就能滅罪,深信不疑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只要禮佛或持咒就可以滅罪了,不必定要見到瑞相;否則,還是老老實實的,以取相懺為主吧!
當然,要完成取相懺,可能是一條長遠的路,是耐心與恆心的考驗。但,如果把它當作是一種修行,或許就不會覺得路遙;而禮佛、持咒等取相懺,也確實是一種戒與定的修持。在不斷的禮佛或持咒之下,妄想、煩惱會減少,身心也越來越清凈,不但不會覺得苦,有時候還會有意想不到的喜悅呢?
注一:見四十八輕第四十一條。
注二:見大正藏第二十冊六六四頁中。
注三:見大正藏第十二冊三九頁上、下。
注四:見大正藏二十冊一○七頁上。
注五:見大正藏第二十冊一八五頁上、下。
注六:見大正藏第二十一冊六五六頁中、下。
注七:見大正藏第十四冊三一八頁上、中。
注八:見大正藏第十四冊四二○頁中。
注九:見大正藏第十九冊一三七頁中。
注十:見大正藏第十九冊七一頁中。
注十一:見大正藏第五十冊三二○頁下及三二一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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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完成取相懺的例子
以見到好相為罪滅根據的取相懺,在大乘佛教史上,曾被廣泛的用來懺悔。尤其是犯了重戒、造了大惡的人,都以虔誠的心情,不計時間的長久,來從事禮佛或持咒,希望能感應到佛菩薩的瑞相加持,以滅除本身所造的罪業。他們所得到的感應事迹,對於後代想以取相懺來懺悔者,無疑的,是一個很大的鼓勵。因此,摘錄幾個例子以供參考。
在《三寶感應錄》卷中第十七則,載有兩位僧人行方等懺得到感應的事迹——
「唐潞州法住寺釋曇榮,(於)貞觀七年,依清信士常凝保等請,於法住寺行方等懺法。至七月十四日,有本寺沙門僧定者,戒行精高;於道場內,見大光明,五色間起上而下。中有七佛,相好非常,語僧定云:『我毗婆屍如來無所著至真等正覺,以汝罪消故來為證,然非本師,不與授記。』如是六佛皆同此詞,最後一佛言:『我是汝本師釋迦牟尼,為汝罪消故來授記。曇榮是汝滅罪良緣,於賢劫中,名普寧佛;汝身器清凈,後當作佛,亦為普明。』」(注)
能夠在懺悔中見到賢劫七佛皆來證說罪滅,從事懺悔的人,自然會深信不疑。所以,不論怎樣重的罪,在懺悔至見到瑞相時,都可以滅除,確是真實不虛。
我們再來看一則感應事迹,這是載於《三寶感應錄》卷下第三十七則——
「釋法安,住法聚寺修方等懺,累日專修,更無微應。詣(佛)像前啼哭自責,夢見異冠神語安云:『汝有重罪,懺悔所不及。』安問:『何等重罪?』神曰:『犯用常住僧物,此罪難滅。』安曰:『更有滅罪方便否?』神曰:『更畫滅惡趣菩薩像,專誦隨求明,罪漸微薄,行方等懺悔,障除可見化身。』(安)夢覺流淚,便畫滅惡趣菩薩像,專修懺悔.閉目即得見化佛。生年六十七方卒,臨終奇瑞蓋多矣」(注二)。
從這個感應事迹中,可以知道,要依取相懺滅罪,也是先要知道自己有何罪?依什麼懺法可以滅除此罪?就如病人,必須對症下藥,才能藥到病除——見到瑞相。所以,取相懺似乎也必須以作法懺的原理為基礎。
從上述所引的兩個例子中,可以窺知見到瑞相的一些情形。至於瑞相是在什麼情況之下出現的呢?天台智者大師在《釋禪波羅密次第法門》卷二有很清楚的解釋——
「問曰:『種種相,云何知罪滅?』答:『經說不同,罪法輕重有異,不可定判,今但舉要而明。相不出四種:一夢中見相;二於行道時聞空中聲,或見異相及諸靈瑞;三坐中睹見善惡破戒、持戒等相;四以內證種種法門道心開發等為相。』」(注三)
能夠見到瑞相,自然是一種定心的作用——至少,也是不離於定心的。而在見及瑞相的剎那,身心也都是清涼舒適,甚至有如禪定中的喜樂,如此,才是罪滅之相。我們再來看一個感應事迹——
在《宋高僧傳》卷十四載有唐朝時,百濟國金山寺有位真表法師,法師俗家世代都以打獵維生,真表出家前,更是打獵高手。後來,在某個因緣之下,令他覺悟到人們不應該為了口腹之慾,而令眾生受苦。於是,發心要出家;但,家人會同意嗎?
「表自思維:『我若堂下辭親,室中割愛——難離慾海,莫揚愚籠。』由是進入深山,以刀截髮,苦到懺悔(時)。舉身撲地誌求戒法,誓願要期彌勒菩薩親授戒法也。夜倍日功,繞旋叩禮,心心無間,念念翹勤。
終於七宵,詰旦見地藏菩薩手搖金錫為表策發,教發戒緣作授前方便,(表)感斯瑞應,歡喜遍身,勇猛過前。二七日滿,有大鬼現可怖相,推表墜於岩下,然身無所傷,乃匍匐就登石壇上,加復用功;然魔相未休,百端千緒。
至第三七日天明,有吉祥鳥鳴曰:『菩薩來了。』乃見白雲若浸,粉然更無高下;山川平滿,成銀色世界。兜率天主,逶迤自在,儀衛陸離,圍繞石壇。香風華雨,都非凡世之景物。
爾時,慈氏徐步向行,至於壇所,垂手摩表頂曰:『善哉!大丈夫,求戒如是,至於再、至於三,須彌山可攘而卻,爾心終不退。』乃為授法。表身心和悅,猶如三禪,意識與樂根相應也。四萬二千福河常流一切功德,尋發天眼。
慈氏躬授三法衣瓦缽,復賜名曰真表。於是,持天衣,執天缽,猶如五夏比丘。」(注四)
從這個感應事迹中,可以看出:當真表懺悔到彌勒菩薩臨壇為他傳授戒法時,他身心的喜悅,猶如三禪,這自然表示他過去所造作的殺生罪業,已經消除了。所以,他在受戒之後,就發起了天眼等神通——神通是依禪定而產生的。由此可見,取相懺悔不但能嚴凈律儀,也是修習禪定的前方便。
另外,從這個感應故事中,也可以知道,從事懺悔時,偶爾是會有魔障的。這時候,懺悔者必須堅定信心,勿驚勿懼,繼續用功。
同時,見到好相時,也要注意它的真假邪正。天魔外道也能化現佛菩薩,示瑞相給懺悔者,如果不知道它的邪正,便會功虧一簣,入於魔道。這豈非可惜?所以,在從事取相懺時,也不可以存有要見好相之心。瑞相是在功夫圓熟,罪滅心凈時自然顯現,不是可以強求而得的。執著要見相,就有可能引來外魔。這點,從事於取相懺的人,要特別注意一下。
注一:見大正藏五一冊八四○上。
注二:見大正藏五一冊八五五中、下。
注三:見大正藏四六冊四八五下——四八六上。
注四:見大正藏五○冊七九四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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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從事懺到理懺
第一節理懺的重要性
懺悔,自然是一種修行。尤其是:以禮佛或持咒來表達懺悔的取相懺,運用的適當,還具有調和身心的作用,可以算是一種不錯的修行。
然而,不可否認的,它必須靠時間的累積,可能要經過長久的用功,才能達成懺悔。而且,如果以修行來看的話;它的最高成就,大多隻到達禪定,並非究竟,因此,中國歷代祖師所編的懺悔法,都在禮佛、持咒等事懺之後,再加入理懺,以求懺悔方法的圓融與究竟,而有「事懺除罪,理懺除疑」之說(注一)。換句話,事理猶如體用,不可偏舉,事懺之後,必須再加上道理的信解;前者對治妄心的執著,後者對治妄心的疑惑。中國的祖師並認為:理懺才是正懺,事懺只是助懺——幫助達到理懺。經過理懺之後,才能究竟的懺除罪業。
如何見得呢?比方:為什麼發露懺悔能夠滅罪?為什麼禮佛、持咒等行為也能夠滅罪?這豈非必須透過理上的了解,內心才能無疑嗎?雖然,有關的經典曾告訴我們,這些事懺是可以滅除罪業的;但所說簡要,只令人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因此,當一個人在從事作法與取相等事懺時,內心總難免會有少許疑惑:我如此的懺悔,真得能夠滅罪?真得把惡業都滅除,後世就不會再墮入三惡道了?
所以,要在事懺時內心能無疑,必須配合道理上的了解。這點,中國的祖師早就想到了,在他們所編的懺悔法里,無不有事有理。既有禮佛或持咒等事行,也對懺悔的原理加以解釋,使人知道罪業的由來,和懺悔能滅罪的原因。譬如:有名的《三昧水懺》,卷上載有——「夫欲禮懺,必須先敬三寶。所以然者,三寶即是一切眾生良友福田。若能歸向,則滅無量罪,長無量福,能令行者離生死苦,得解脫樂。」(注二)
這對於禮佛能滅罪,不也是一種詮釋嗎?另外,又談到要懺悔業障者,必先興七種心以為方便,然後業障乃得滅。這七種心就是:「一、慚愧,二、恐怖,三、厭離,四、發菩提心,五、怨親平等,六、念報佛恩,七、觀罪性空。」(注三)其中第七:「觀罪性空」之文,對於懺悔能夠滅罪,更有很好的解說,也是從事懺進入理懺的媒介。田此,將全文摘列於下:
「第七:觀罪性空者,罪無自性,從因緣生,顛倒而有。既從因緣而生,則可從因緣而滅。從因緣而生者:狎近惡友,造作無端;從因緣而滅者,即是今日洗心懺悔。是故經言:此罪性不在內、不在外、不在中間,故知此罪從本是空。」(注四)
從這段文中可以了解:為什麼懺悔能夠滅罪?因為罪沒有自性,它是從因緣而有,依因緣而存在著。如此,也就可以從因緣中來把罪滅除掉。《重治毗尼事義集要》卷十三也說:「夫罪從緣起,緣起無性,故對治道生,罪種則滅,名為罪性本空,非撥相以求性也。(注五)這就是發露、禮佛、持咒、念佛等事懺能夠滅罪的原因。
第二節理懺的內容
罪既然可以隨因緣而生,也隨因緣而滅,就可見它是個虛妄不實的東西——只有現象的存在,沒有實體,因此說罪無自性。那麼,所謂罪生罪滅,也只是俗諦上的方便言說,並非真的有罪生與罪滅。所以,《大乘六情懺悔》中說:
「然此諸罪實無所有,眾緣和合假名為業,即緣無業,離緣亦無,非內非外不在中間。過去已滅,未來未生,現在無住。故所作以其無住故亦無生。
先有非生,先無誰生?若言其無及與今有,二義和合名為生,當本無時即無今有,當今有時非有本無。先後不及、有無不合,二義無合,何處有生?合又既壞散亦不成;不合不散、非有非無。無時無有,對何為無?有時無無,待誰為有?先後有無皆不得成。當知業性本來無生,從本以來不得有生,當於何處得有無生?有生無生俱不可得,言不可得亦不可得;業性如是諸佛亦爾。如經說言:譬如眾生造作諸業,若善若惡,非內非外;如是業性非有非無,亦復如是。本無今有非無因生,無作無受,時節和合故得果報。行者若能數數思惟如是實相而懺悔者,四重五逆無所能為;猶如虛空不為火燒。」(注六)
由此可見,罪業只是個虛妄不實的東西。
可是,為什麼虛幻的罪能夠存在,讓人覺得,它好像是實在的?這就是妄心的關係了。人們曾造惡犯戒,是妄心的主使;犯了戒、造了惡,使它們成為罪業,長存心底,揮之不去的,也是妄心的執持。所以,心是罪主,滅罪必須先滅心。只要妄心消亡,罪業也就無所依附,自然滅除了。這便是理懺的精義所在。
《占察善惡業報經行法》中說:
「如是罪性,但從虛妄顛倒心起,無有定實而可得者,其唯空寂。願一切眾生速達心本,永滅罪根。」(注七)
因此,諸罪的根本是妄心,要完全的滅除罪業,唯有觀心了。《法苑珠林》卷八十六載:
「罪從心生,心若可得罪不可無。我心自空,空云何有?善心亦然,罪福無主。非內非外,亦無中間,不常自有,但有名字,名之為心;但有名字,名為罪福。如是名字,名字即空,還源反本,畢竟清凈。是為觀罪性空,翻破無明顛倒執著心也。若無明滅故諸行滅,諸行滅故生死滅,是為十二因緣大樹壞,亦名苦集子果而縛脫,亦名道滅二諦顯。是為方等觀慧、日月照明。眾生遇此重恩,故得見十方佛也。」(注八)
理懺的重點就是在這裡,由分析、觀照罪業的本元——妄心不可得,而了達無生的道理,甚至證入無生,那時,就沒有什麼罪不可滅了。這種觀法在智者大師的《釋禪波羅密》卷二中,有很好的述說:
「夫行人慾行大懺悔者,應當起大悲心憐愍一切,深達罪源。所以者何?一切諸法本來空寂,尚無有福,況復罪耶?但眾生不善思惟,妄執有為而起無明及與愛恚。從此三毒,廣作無量無邊一切重罪,皆從一念不了心生。若欲除滅,但當反觀如此心者,從何處起?若在過去,過去已滅,已滅之法則無所有,無所有法,不名為心;若在未來,未來未至,未至之法即是不有,不有之法,亦無此心;若在現在,現在之中,剎那不住,無明相中,心不可得。
複次,若言現在,現在者為在內、外、兩中間?若言在內,則不待外,內自有故;若言在外;於我無過。——複次,外塵無知,豈得有心?既無內外,豈有中間?若無中間,則無停處。
如是觀之,不見相貌,不在方所,當知此心畢竟空寂。既不見心,不見非心,尚無所觀,況有能觀?無能無所,顛倒想斷。既顛倒想斷,則無無明及愛恚。無此三毒,罪從何生?
複次,一切萬法,悉屬於心;心性尚空,何況萬法。若無萬法,誰是罪業?若不得罪,不得不罪,觀罪無生,破一切罪。以一切諸罪根本性空,常清凈故。故雛摩詰謂優波離:彼自無罪,勿增其過,當直爾除滅,勿擾其心。又如普賢觀經中說:觀心無心,法不住法,我心自空,罪福無主,一切諸法,皆悉如是無住無壞。作是懺悔,名大懺悔,名莊嚴懺悔,名破壞心識懺悔,名無相懺悔。行此悔者,心如流水,念念之中,見普賢菩薩及十方佛。故知深觀無生,名大懺悔,於一切懺悔中,最尊最妙。」(注九)
罪的根本是心,能夠觀心無心,沒有什麼罪不可滅的。這是理懺能滅重罪的原因。
所以,事懺之後,必須佐以理懺,才能究竟的滅除諸罪——包括輕罪與重罪。而理懺也必須建基於事懺的基礎上;有事懺在先,懺除了大部分的罪業,才容易以理懺來懺除罪根,到達無生。如此,懺悔便不僅是懺悔而已,它還是修行。懺悔者在經過理懺之後,不但重罪滅除,可能也完成了初步的修行,具備戒定慧了。
注一:見卍續藏第一二八冊九六四頁。
注二:見大正藏第四五冊九六九頁上。
注三:同注二中。
注四:同注二頁下。
注五:見卍續藏第六三冊五四○頁上。
注六:見大正藏第四五冊九二一頁下。
注七:見卍續藏第一二九冊一三○頁下。
注八:見大正藏第五三冊九一六頁上。
注九:見大正藏第四六冊四八六頁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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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能滅重罪的無生懺
第一節前言
「理懺」原來稱做「無生懺」。因為無生的通達,必須依賴道理的了解與信入,然後才能到達不生不滅的諸法實相,並從此消除一切惡業罪障。所以,中國過去的祖師又稱無生懺為理懺。
由於無生懺是以理觀,來使懺悔者通達不生不滅的罪業實相。因此,不論怎麼重的罪,像五逆、波羅夷等罪,都可以經由理觀的達成,而獲得消除。
那麼,要如何來從事理觀呢?我們舉幾個例子來說明。
第二節懺除殺父罪的例子
在《大般涅槃經》第十九與二十卷中記載:佛陀在世時,有位「阿闍世」王,為了奪取王位,害死了自己的父王。自立為王之後不久,心生後悔懊惱,全身發熱,由發熱而全身生瘡,臭穢不可聞。自認此身已受到害父的花報,地獄的果報也將不遠了。他的母后韋提希,用種種葯為他治療,瘡病不但沒有減輕,反而越發嚴重。他告訴母后說:
「這瘡病是從心理產生的,不是四大之身病,凡夫眾生想治好它,那是不可能的。」
阿闍世的六位大臣,也都前來慰問:
「大王,您為何那麼憂愁?那麼憔悴?臉色又那麼不愉快?是身體痛苦呢?還是心理痛苦?」
阿闍世王回答說:
「我現在的身心怎能不痛苦呢?我的父王是無辜的,我卻將他殺害。我曾經從有智慧的人那裡,聽聞到這樣的話:世上有五種人,不能脫離地獄罪報,就是造了殺父、害母、殺害阿羅漢、破和合僧團、惡意出佛身血等五逆罪。我造了五逆罪之一的殺父,我現在已有無量無邊阿僧祇的罪,如何叫我身心能不痛苦呢?又沒有良醫能夠醫治我身心的痛苦。」
這六位大臣各是當時印度有名的學者,也就是佛教所稱的六師外道的弟子。於是,他們六人就各各地介紹自己的老師.能為大王解除身心的痛苦,並對自己老師的學說略加說明;同時,勸說阿闍世要皈依他們的老師。王回答:
「如果有人能夠確實的除滅我的罪,我會皈依。」
最後,印度當時有名的醫生耆婆,前往拜見阿闍世王。耆婆是佛教徒,他向阿闍世王介紹了佛陀所說,懺悔能滅罪的道理。為了存真,按照原文抄下——
「善哉善哉,王雖作罪,心生重悔而懷慚愧。大王,諸佛世尊常說是言:有二白法能救眾生,一慚。慚者自不作罪,愧者不教他作;慚者內自羞恥,愧者發露向人;慚者羞人愧者羞天,——是名慚愧。無慚愧者不名為人,名為畜生;有慚愧故則能恭敬父母師長,有慚愧故說有父母兄弟姊妹。善哉大王,且有慚愧。大王且聽,臣聞佛說,智者有二:一者不造諸惡,二者作已懺悔;愚者亦二:一者作罪,二者覆藏。——雖先作惡後能發露,悔已慚愧更不敢作;猶如濁水置之明珠,以珠威力,水即為清;亦如煙雲除,月則清明,作惡能悔亦復如是。王若懺悔慚愧者,罪即除滅,清凈如本。」(注一)
耆婆並為阿闍世王大概介紹了佛陀的身世、學說,然後勸阿闍世王往見佛陀,唯有佛陀能究竟的解除他身心痛苦,和使他不墮入地獄。但阿闍世王卻自慚形穢,又是極惡之人,怕去了佛陀也不願接見、開示,因此不願去。後來,經過其父頻婆娑羅顯靈出聲告以:佛陀將入滅?若不速去,就將見不到佛了,除佛能相救,使他不墮地獄之外,再也無人能救他。阿闍世王受到其父的警策之後,才決定往見佛陀。
於是,佛陀為阿闍世詳細的解說滅罪的理觀。先告訴阿闍世王,要先觀身,對身體作二十種觀想(文長不錄),能夠如此觀想,就不樂生死;不樂生死,就能得到正觀。然後,再次第的觀心——了解妄念的生相、住相、滅相……如此,就不會再作惡。阿闍世聽了之後,就陳述他的心得:從小以來就是未曾對身體作二十種的觀想,才會造惡,由於造惡才會害怕死後墮入三惡道。但是,自己已經造了重惡,殺害了父母,現在再對身體作二十種觀想,已經沒有用了。於是——
「佛告大王:『一切諸法性相無常,無有決定,王云何言:必定當墮阿鼻地獄?』阿闍世王白佛言:『世尊,若一切諸法無定相者,我之殺罪亦應不定?若殺定者,一切諸法則非不定。』佛言:『大王,善哉善哉,諸佛世尊說一切法悉無定相,王復能知殺亦不定,是故,當知殺無定相。』
『大王,如汝所言,父王無辜橫加逆害者,何者是父?但於假名眾生五陰,妄生父想。(然)於十二入、十八界中,何者是父?若色是父,四陰應非;若四(陰)是父,色亦應非;若色、非色合為父者,無有是處。何以故?色與非色,性無合故。』
『大王,凡夫眾生於是色陰,妄生父想;如是色陰,亦不可害。何以故?色有十種,是十種中,唯色一種,可見、可持、可稱、可量、可牽、可縛。雖可見可縛,其性不住,——以不住故,不可得見、不可捉持、不可稱量、不可牽縛。色相如是,云何可殺?若色是父可殺、可害獲罪報者,餘九應非;若九非者別應無罪。』
『大王,色有三種,過去、未來、現在。過去、現在則不可害,何以故?過去,(已)過去故;現在,(於)現在念念滅故,遮未來故名之為殺。如是一色或有可殺、或不可殺,有殺不殺、色則不定;色若不定,殺亦不定;殺不定故,報亦不定。云何說言:定入地獄?』
『王若得罪,諸佛世尊亦應得罪,何以故?汝父先王頻婆娑羅,常於諸佛種諸善根,是故今日得居王位;諸佛若不受其供養,則不為王;若不為王,汝則不得為國王害。若汝殺父當有罪者,我等諸佛亦應有罪;若諸佛世尊無有罪者,汝獨云何而得罪耶?』
『大王,頻婆娑羅往有噁心,於毗富羅山遊行獵鹿,周遍曠野悉無所得,唯見一仙五通具足。見已即生嗔恚噁心:我今遊獵所以不得,正坐此人驅逐令去;更敕左右而殺之,其仙臨終生瞋噁心,退失神通,而作誓言:我實無辜,汝以心口橫加戮害,我於來世亦當如是還以心口而害於汝。時王聞已,即生悔心供養死屍。先王如是尚得輕受,不墮地獄,況王不爾,而當地獄受果報耶?先王自作還自受之,云何令王而得殺罪?如王所言父王無辜者,大王,云何言無?夫有罪者則有罪報;無惡業者,則無罪報。汝父先王若無辜,云何有報?頻婆娑羅於現世中,亦得善果及惡果。是故丸王亦復不定;以不定故,殺亦不定;殺不定故,云何而言定入地獄?」(注二)
這真是一段非常精彩,充滿了智慧結晶的破罪理觀。
佛陀告訴阿闍世王,所有的一切法,無論是從它的本體或現象上來說,都是無常的,不能決定某種法一定會怎樣。所以,阿闍世王認為殺了父親,就一定會墮入地獄,這種觀念是錯誤的。
接著,佛陀詳細的分析了世俗所謂的「父」是什麼?不過是指一個人的五陰身體。但五陰中廣分之,有十二入、十八界,當中,那一個是父?要不然,身體是五陰——五種東西,試問:其中,那一個是父?如果一個是父,其他四個就必須不是父了;反之亦然。如果說五陰中的色和四個非色的受、想、行、識合起來才叫做父,那更是不可能的事。因為,色——物質是不可能和非物質的東西合在一起的,它們性質不同。
同時,色有十種(文意不詳),但色的體性卻是空而無常——不常住的。既然如此,色又如何可殺害?
另外,色——物質身體的存在,有過去、未來、現在三種。過去的、現在的,都不可能殺害。因為,過去的,已經過去了,如何殺害?現在呢?因為,色是無常的,又是念念生滅,更不可能固定不變的存在到未來,也不可能殺,——殺的意義是:障礙了一件東西存在到未來,才叫做殺。
從上面的分析,就可以發現,單是從殺害色身上來看,都沒有辦法肯定,是否真正的殺了色身?既然殺害了色身與否,是不定的,那麼,罪報也就不一定。如何說一定會墮入地獄呢?
然後,佛陀再告訴阿闍世王,因果是不爽的,有因才有果,沒有因哪來果呢?父王頻婆娑羅能夠為國王,甚至被殺害,都有它的前因在。所以,父王的為王與被害,不過是受其往昔所造因的報應而已。你又何必認為自己一定會下地獄呢?
後來,佛陀又告訴阿闍世王,眾生有四種的狂惑:一是因貪而發狂;二是因葯而發狂;三是因咒力而發狂;四是因自己過去所造業的因緣而發狂。佛陀說:他的弟子中,如果有因這四種狂而造惡,就是造了再大的業,我也不會說他犯戒;他也不會墮入三惡道。只要他以後回複本來的心,就不可說他有犯戒。——
「王本貪國逆害父王,貪狂心作,云何有罪?大王,如人酒醉逆害其母,既醒寤已心生悔恨,當知是業亦不得報。王今貪醉非本心作;若非本心,云何有罪?」(注三)
佛陀接著告訴阿闍世王:凡夫愚痴,總是把虛幻的東西當作真實;有智慧的人就知道那不是真實的——
「殺亦如是,凡夫謂實,諸佛世尊知其非真。大王,殺法、殺業、殺者、殺果及以解脫,我皆了之則無有罪。王雖知殺,云何有罪?」(注四)
最後,佛陀再說:
「大王,夫眾生者,名出入息;斷出入息故名為殺,諸佛隨俗亦說為殺。大王,色是無常,色之因緣亦是無常;從無常因生,色云何常?乃至識是無常,識之因緣亦是無常;從無常因生,識云何常?以無常故苦,以苦故空,以空故無我。若是無常苦空無我,為何所殺?殺無常者得常涅槃,殺苦得樂,殺空得實——殺於無我而得真我。大王,若殺無常、苦、空、無我者,則與我同;我亦殺於無常、苦、空、無我不入地獄,汝云何入?」(注五)
佛陀在開示時,阿闍世王便隨理而觀照、而契入,等佛開示完了,便說出他的領悟——
「世尊,我今始知色是無常,乃至識是無常;我本若能如是知者,則不作罪。
「世尊,我若不遇如來世尊,當於無量阿僧祇劫,在大地獄受無量苦。我見佛,以是見佛所得功德,破壞眾生所有一切煩惱惡。」(注六)
於是,佛陀讚歎阿闍世王終能破壞噁心;而阿闍世王的重罪,也即時微薄。末後,他說了段偈頌以表對佛和法的讚歎,其中有「無因亦無果,無生及無滅,是名大涅槃,聞者破諸結」(注七),更是究竟真諦之言。
在過去的帝室中,為了爭權奪位,作兒子的,殺死父親。這種大逆不道的事情,在中國的歷史上,也曾發生過。但在今天的民主社會中,應該是不可能了;尤其是佛教徒,更不可能去造這種五逆罪。但卻不能保證絕對沒有。如果有人不幸造了,要想免除阿鼻地獄的苦報,那麼,前面所抄錄的經文,便是無上的良藥。必須依文觀照思惟,以破除內心的罪業,才能免除五逆的罪報。
第三節懺害母罪的例子
在《經律異相》第十八卷中,載有一個殺害親生母親的人;後來,為菩薩和佛陀所化度而出家,並且證得阿羅漢果——
「路有一人,害所生母,止住樹下,啼哭懊惱,稱叫『奈何!』自責無狀而造大逆,自害我母當墮地獄。
溥首菩薩,見其現在應當得度,(便)化作異人,攜其父母詣害母人所——去之不遠中道而止。父母謂子:『此是正路。』於言『非正。』遂共爭計;子(便)嗔怒殺化父母,殺已啼哭(不能止),(即)往殺母(者處),謂言:『我殺父母當墮地獄。』哭言『奈何!當設何計?』害母者自念言:『今此來人乃害二親,我但害母;其人痴冥罪莫大焉,我之為逆尚差於彼,知彼受罪,吾猶覺輕。』
其人悲哀(啼哭),口(自)言:「吾當往詣能仁佛所,其無救者,佛為設救;其恐懼者,佛能慰除,如佛(有)教,我當奉(行)。」於時化人啼哭進路前行。此害母者尋隨其後,(心念):『如彼悔過,吾亦當爾;吾罪微薄,彼人甚重。』
化人詣佛(所),稽首於地而白佛言:『唯然世尊,吾造大逆而害二親,犯斯大罪。』佛告化人:『善哉善哉,子為至誠而無所欺言,言行相副詣如來前,口不兩舌,亦不自侵。當自察觀心之法:以何所心,危(害)二親?用過去心?當來心?現在心耶?其過去心即已滅;現在心即以別去,無有處所,亦無方面,不知安住;當來心者,此則未至,無集聚處,未見游返,亦無往還。子當知之,心亦不立於身之內,亦不由外,亦無境界,不處兩間,不得中止。
化人嘆曰:『未曾有!如來成最正覺,了知法界無人無有作者,亦無有受;無有生者,無滅度者,無所依倚。願得出家,因佛世尊得作沙門,受具足戒。』佛言:『比丘,善來。』於時,化人(即)作沙門,白佛言:『唯然世尊,吾獲神通令欲滅度。』佛之威神使彼化人去地四丈九尺,於虛空中而滅度;身中出火還自燒體。
逆子(害母者)見之,心自念言:『彼作沙門,便得滅度,吾(當)效此人。』(於是),往詣佛所,稽首聖足,言:『我亦造逆自危母命。』佛言:『善哉,至誠而無所欺,言行相副。』於時,逆子地獄之火從毛孔出,其痛甚劇而無救護,(乃)白佛言:『我今被燒,唯天中天而見救濟。』世尊出金色臂,著逆子頭上,火時即滅,見如來身,若干相好,身痛休息而得安穩。又前白佛,欲作沙門,佛尋聽之。即為出家,說四諦法,其人聞之,遠塵離垢得法眼凈。修行法教,逮得不還,證得羅漢。又白佛言:『欲般泥洹。』佛言隨意。時比丘踴在虛空,去地四丈九尺,身自出火,還燒己體,百千天人於虛空中,而來供養。」(注七)
這是以觀心的方法,了知害母之心無有,而懺除重罪的方法。正如《金剛經》所說:「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注九)三心都不可得:那麼,是何人何心在造業?不過是如溥首菩薩所化——幻化之人,還殺於幻化之人,毫無實義可言。所殺非實,罪業也就不實,所以,就是再重的罪,也都可以滅除。
第四節懺除波羅夷的例子
「波羅夷」罪,在佛教戒律上來說,是最重要的罪。比丘有四條波羅夷戒,比丘尼有八條;而在梵網菩薩戒中則有十條,稱為十波羅夷。
依照出家戒律來說,比丘、比丘尼犯了波羅夷,名為破戒;戒體己失,不可再稱僧了。所以,波羅夷罪是「棄」罪,出家眾只要犯了任何一條,此生就被永棄於僧團之外;又是「斷頭」罪,犯者就像人頭已斷,不可能再復生;不論怎樣懺悔,都不可能再是比丘、比丘尼了。同時,犯者不論怎樣修行,此生也不可能證道果。因此,犯了波羅夷戒,在聲聞戒律中,是非常嚴重的。
那麼,大乘的看法呢?同樣也是認為波羅夷是重戒,犯者是不容易懺悔的。但菩薩戒是有犯不失,就是犯了最重的波羅夷戒,並沒有因此就失去菩薩戒體;犯波羅夷戒的戒律,也可以經由取相懺或無生懺而懺除清凈。因此,在聲聞律僅中,認為不通懺悔的波羅夷,在大乘佛教中有了轉機,比丘(尼)犯了波羅夷戒,雖然不能以作法懺來悔除,但卻可依大乘的取相懺和無生懺來完成懺悔。
現在我們就舉兩個比丘犯了波羅夷的例子:一是犯淫,另一是連犯淫、殺二波羅夷戒。他們都依大乘的無生理觀,而得滅罪,重獲清凈。
在《佛說凈業障經》中記載:
佛陀在世的時候,有位比丘名叫無垢光。有一天,他去乞食的時候,不覺的乞食到一個淫女(妓女)之家,邪位淫女看到無垢光來乞食,竟對他起了淫慾心,想要跟他共行淫慾。於是,叫無垢光,進入屋內,然後把門關了起來,告訴他說:要跟他行淫事,不然她心裡很難受,好像要死了。無垢光說:「不可以這樣!我不能做這種事,因為佛陀制戒不允許比丘做這種事;我就是犧牲了生命,也不會毀犯佛戒。」
淫女看無垢光心志很堅定,心裡便想:「我必須用咒術藥草迷惑他,他才會跟我行淫。」於是,告訴無垢光說:「我不能令你轉變心意,毀犯佛制的禁戒與我行淫,算了!但請你接受我所布施的食物吧。」說完,便進入廚房,以咒術施在食物上,然後將食物放在比丘缽中。由於咒力的原故,無垢光便失去正念,淫慾越來越重,臉色都變了。淫女知道時機已到,就牽著他的手,進入房中,行了淫慾事。
事畢之後,無垢光帶著所乞到的食物,還到佛陀與諸位比丘住的精舍中。回到精舍後,人也清醒過來,心裡便產生了很大的憂惱與後悔;全身發熱,心想:「糟糕!我為什麼犯了大戒?我今後不應該再受他人的信施了。我已是破戒的人,將會墮落地獄。」
於是,他向在一起修行的比丘述說了自己犯戒的事,並說:自己已不是沙門,將來必然會墮落地獄。同修比丘們便告訴他:「這裡有位大菩薩,名字叫文殊師利,他已得到無生法忍,最能為人除滅破戒的罪,也最能令眾生脫離各種煩惱。我們現在就跟你到文殊師利大菩薩那裡,相信他能夠解除你的憂惱懊悔。」
於是,無垢光連飯也沒有心情吃,就跟各位比丘來到文殊師利菩薩處。無垢光將犯戒的事告訴了文殊師利菩薩;文殊師利要無垢光先吃飯,然後帶無垢光等人一同前往拜見佛陀。文殊師利將無垢光犯戒的事,向佛陀作了報告——
「爾時,世尊告無垢光:『汝實爾不?』答言:『實爾。』佛告比丘:『汝本有心欲犯淫不?』答言:『不也。』佛言比丘:『汝本無心,云何而犯?』比丘答言:『我於後時乃生欲心。』『如是,比丘。心犯欲耶?』答言:『如是。』佛告比丘:『我常不言:心垢故,眾生垢;心凈故,眾生凈耶?』答言:『如是。』
佛告比丘:『於意云何?汝曾夢中受欲之時,心覺知不?』答言:『覺知。』佛告比丘:『汝向犯欲豈非由心而覺知耶?』答言:『如是。』『若如是者,比丘,寤夢犯欲有何差別?』比丘答言:『寤夢犯欲無差別也。』佛言:『於意云何?我先不言:一切諸法皆如夢耶?』答言:『如是。』佛言:『於意云何?如夢諸法是真實耶?』答言:『不也。』佛告比丘:『於意云何?寤夢二心具真實耶?』『不也,世尊。』佛告比丘:『若非真實,是有法不?』『不也,世尊。』佛告比丘:『於意云何?無所有法為有生不?』『不也,世尊。』佛告比丘:『若法無生有滅、有縛有解脫耶?』『不也,世尊。』佛告比丘:『於意云何?無生之法,當墮阿鼻地獄、餓鬼、畜生中耶?』答言:『世尊,無生之法尚無所有,而當有墮三惡道耶?』佛告比丘:『一切諸法本性清凈,然諸凡夫愚小無智,於無有法不知如故,妄生分別;以分別故墮三惡道。』
復告比丘:『諸法無實而現種種所應作事,為著貪慾、嗔恚、愚痴,凡夫等故分別諸法,不知如故非是真實。』
復告比丘:『諸法虛誑,如野馬故;諸法如夢,本性自在逮清凈故;諸法究竟,如水中月、泡沫等故;諸法寂靜,無生老死諸過患故(文長不錄。)比丘當知,諸法如是不可宣說,是故我昔坐於道場無所得。無有一法有出、有沒、有縛、有解,亦無有法有障、有纏、有憂、有悔。所以者何?諸法清凈,無雜穢故。』」(注十)
無垢光比丘聽了佛陀的開示之後,不覺心懷踴躍,悲喜交集,流下眼淚。於是,雙手合掌,一心觀佛,說了段偈言,讚歎佛陀及表示自己的領悟。
這是用觀照諸法的不實,以去除妄心對犯戒的執著,從而達成懺悔而滅罪。現在略作解析——
正如經文中所說,人在睡覺做夢的時候,偶爾會夢見與異性行淫,這對年輕男女來說,是很普通的,不足為奇。雖然是在夢中和異性行淫,但在行淫的當時,心裡卻總是知道的;而且,往往是夢假成真,會有遺精與快感的現象。夢是假,可是,遺精、快感卻是真的。夢中行淫究竟是真、是假、有時候確實會令人搞不清楚。
再轉過來看,當醒著的時候跟異性行淫,心裡自然也是明白的,而行淫時所產生的現象,也和夢中行淫時一樣。如此說來,醒夢有什麼差別呢?不都是一樣嗎?雖然是醒著,但醒著時所作的任何事情,豈非跟做夢一樣,剎那便消逝,無常而幻化不實?因此,《金剛經》說: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注十一)所以,醒時行淫和夢中行淫是沒有什麼差別的。
那麼,夢中行淫算不算犯戒?有沒有罪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因為在夢中,凡人沒有辦法自主;而且只是個夢,虛幻不實。如此,在醒時行淫,也是受到了淫慾心的左右,不能作主。因此,事後想來,只恍惚像做了一場夢,剎那便過,幻化不實;夢是夢,我是我,了不相干。不能說沒有做那種夢,卻也不能說自己真有做那種事;一切如幻、如化,虛假不實,求之了不可得。這和夢中人行夢中事,實在沒有什麼差別。
犯了戒的人,最嚴重的妄執、就是認為「我」——自己犯了戒。那麼,要破除他心中妄執的最好方法,就是針對他所認為的「我」,來加以分析、觀照。
所謂的「我」是什麼呢?或者說,是用什麼去行淫犯戒呢?當然是以身體。如此,請問:身體是「我」嗎?身體乃由地、水、火、風所組成,分開只是地、水、火、風四種物質元素,合之才有身體。身體既由和合而有,根本不是「我」。
那麼,犯戒的只是身體,不是「我」。
或者說,是心驅使身體去犯戒,是我的心犯了戒。身體有死,死後便沒有了,所以身體犯戒不受果報;但心卻在身體死後仍然存在。因此,心將會帶著「我」,去遭受犯戒的果報。
如此,我們就來分析:什麼是心呢?心是看不見、摸不著,無形無相的東西。所以知道有心的存在,乃是我們感覺到它有生起、滅去,那麼,所謂的心,只是妄念而已。既然是妄念,就表示它是虛妄的,並非真實。試看,它有生有滅,即生即滅,生生滅滅,生滅不已。如果說,是心在犯戒,則犯戒的心已滅亡,早已不存在了,如何會去受報應呢?
所以,犯淫戒的是身體,身體是四大——地水火風,不是「我」;而驅使身體去犯戒的心,卻是念念生滅,虛妄不實,更不可能是「我」。可見,犯戒的只是色、受、想、行、識等五蘊,不是「我」。
五蘊都是無常虛妄的,那麼,五蘊所做的事——犯戒,也就不是真實的,只是在做夢。如此,夢是夢,我是我,行淫犯戒與「我」了不相干。怎麼可以說我有罪,一定會墮入地獄呢?
一切諸法皆如夢,都不是真實的。既然不是真實,那麼,我們所做的種種行為,也就沒有實質上的定義。因此,說有犯戒、墮地獄,都只是從表象而談,不是真有那一回事;因為一切行業都是虛幻不實,如水中月、鏡中花,事過如煙,了不可得。
這種對事物的如實觀照,實在是佛教獻給人類的一大福音;尤其對犯了戒、造了惡業的人來說,更是無上的良藥,可以依之而去除內心的妄執,達成滅罪,重獲清凈。
在《凈業障經》的後半段,佛陀又說出了過去劫中,曾有一位比丘與居士女常相往來,日久生情,終於共行淫事。後來,被女夫懷疑而想對比丘不利,比丘便先下手為強,拿毒藥給該女,要她毒死丈夫。當女夫被毒死之後,比丘才心生後悔:怎麼造下如此大的惡業,既犯淫戒又殺害人命?內心煩惱、痛苦異常,自認必當墮入地獄無疑,誰能解救我的痛苦?於是從一精舍至另一精舍,尋求救護。後來,被一位菩薩告以諸法虛幻,世間猶如夢幻的如實觀照,該比丘才去除內心的罪咎,並且證得無生法忍。佛陀說:這位比丘,如今已經成佛,名號為「寶月如來」。(注十二)
把人世間看作是夢,並非佛法專有的思想,一般人也會有這種想法。所謂「浮生若夢」、「黃梁一夢」等等,便是同感於人世間的不實在;有這種思想的人,不一定是佛教徒。可見,人生與世間的夢幻不實,確是一種真理。
但能夠徹底的透視人世夢幻,那就非佛法莫屬了。佛法不僅認為人世間如夢,就是天堂地獄亦是夢;乃至生死輪迴,證果成佛,猶在夢。各種般若經典中,對此都有廣泛的解說。
由如實的夢幻觀,進一步就升化為諸法空觀。空所以能不取、不舍、無罪、無福。在空慧的觀照中,不但能滅除五逆、波羅夷等重罪,還能將懺悔者的心境帶入無生——涅槃寂靜當中。如此,才是究竟的完成了懺悔。
第五節無生懺罪滅的徵象
在作法懺、取相懺和無生懺等三種懺法中,以無生懺的滅罪功用最大,智者大師說它能「破除無明一切煩惱習因之罪」、「此則究竟除罪源本。」(注十三)換句話說:無生懺不僅是滅罪,連罪的本源:煩惱、貪嗔痴等無明,都可以滅除。所以,無生懺是一種究竟的懺悔方法,也是大乘佛教特有的懺悔法。
那麼,在我們從事無生懺時,如何知道自己罪已滅了?這在《釋禪波羅密》卷二中,智者大師曾加以解釋——
「問:觀無生懺悔,云何知罪滅相?」
「答曰:如是用心(註:即按照無生懺法用功),於念念中,即諸罪業念念自滅。若欲知障道法轉者,精勤不已,諸相亦當自現,觀此可知——如前觀相中所說:善夢、靈瑞、定慧開發等相。複次,若行者觀心與理相應,即是罪滅之本,不勞余求。故《普賢觀經》中言:『令此空慧與心相應,當知於一念中能滅百萬億阿僧祇劫生死重罪』,以此為證。若得無生忍慧,則便究盡罪源。」(注十四)
從這段文可知,從事無生懺的人,自三種情況下,可以知道罪已滅——
(一)就如取相懺的見到瑞相。瑞相併非只是出現於取相滅中,它是通於無生懺的。以無生理觀懺悔的人,當懺至內心清凈時,往往也會有瑞相的出現。由此可以得知自己罪已滅。
(二)是以無生理觀轉化妄心罪障。只要了解到罪業虛妄,妄心不再執著,不會有罪惡感時,無形中,罪業便已滅除。
(三)進一步,契入無生——不生不滅的實際理地,則諸罪自然消除。能夠得無生法忍,不但究竟的懺除了罪業,在修行上,也已超凡入聖,不同俗輩了。
注一:大正藏12冊477頁中、下
注二:同上483頁中、下
注三:同上484頁上
注四:同注三
注五:同注三中
注六:同注三中、下
注七:同上485頁上
注八:大正藏53頁冊99頁上、中
注九:大正藏8冊751頁中
注十:大正藏24冊1096頁上、中
注十一:大正藏8冊752頁中
注十二:大正藏24冊1099頁
注十三:大正藏46冊486頁下
注十四:大正藏46冊486頁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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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善待懺悔
懺悔是宗教最慈悲的一面,也是上蒼付予人類改過自新的無上良藥。有了懺悔,犯錯者才能免於久處罪惡中,而能自拔。
但是,卻不可辜負了懺悔的慈悲面,以為不管造什麼罪——小罪、大罪、輕罪、重罪都可以依佛教的取相懺、無生懺而得懺除,那又何必在乎於做惡犯戒呢?以後再懺悔就好了。這就大錯特錯了!世俗有句話: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明知道那種行為是不對的,卻一再去作,這已乖離了懺悔的精神。懺悔必須有慚愧心、羞恥心,知不該作而作,便是無慚無愧的人,又如何能懺悔呢?
同時,懺悔也不是萬能的,從前面各章的論述中,可以看出,要達到懺悔的目標——滅除罪業,實在不是容易的;無論是作法懺、取相懺或無生懺,都必須付出相當大的代價。
所以,最好不要犯錯,如果無意中,犯了戒或造了惡,必須馬上發露懺悔。如果自恃懺悔可滅罪,便不在乎犯戒造惡,一錯再錯;一旦業報臨頭,後悔就來不及了!
話說回來,對於知錯不犯,具有慚愧心、羞恥心,一心一意要消除業障,改過向新的人,不論他過去遭了多大的惡業,犯了多重的戒,依照大乘佛教的取相、無生等懺悔,都可以滅除罪業,重獲清凈。
因此,在過去曾犯下大錯的人,請勿再為過去所造惡業而煩惱,只要從現在起痛下決心懺悔,誓志不再犯,那麼,再大、再重的惡業都可以轉變。《優婆塞戒經》中說:
「業(有)四種:一者現報;二者生報;三者後報;四者無報。業(復)有四種:一者時定果報不定;二者報定時不必定;三者時定果報亦定;四者時果二俱不定。——時定者,所謂現在、次生、後世。若時不定,果報不定,是業可轉。若果報定應後受者,是業可轉現在受之。何以故?善心、智慧、因緣力故;惡果定者,亦可轉輕。何因緣故,名果報定?常作無悔故、心作故、立誓願故、作已歡喜故,是故是業得果報定。除(此)之外,悉名不定。」(注一)。
從這段經之中可以知道,除了業報現前之外,不管過去造了任何罪業,只要決心懺悔,都可以轉變;重業可以輕受,輕業可以不受。
所以,已有過錯的人,請好好珍惜宗教給予信徒們最慈悲的禮物——懺悔;請善用上蒼付予人類的無上良藥——懺悔。
注一:見大正藏二十四冊一○七○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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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寫作本書的因緣
一
談到懺悔,我是個最需要懺悔的人。從我出生時家境的清寒,以及半生以來正報(身心)依報(生長環境)的不佳,可以推知:我前世必然造了許多不好的業;否則,不會如此。
就算前世不談,從今世談起吧。自我懂事開始,雖然沒有造作大惡業,遭受過刑法,但也沒有做過什麼善行;而大惡雖沒有,小惡倒是不少。後來,接觸了佛法,受了在家五戒,乃至出家受三壇大戒之後,惡習並未消除,輕戒、重戒都有所毀犯。單以五戒來說,就犯了不少,儘管不曾殺人、做強盜、大妄語,然而,曾殺死蚊蟲、螞蟻和其他生物,曾不予而取、曾妄語。事件雖小,但因為我有殺心、偷心、妄語心;有心犯戒便已成罪,更何況已付諸行動,怎能說不是犯戒呢?
在家五戒都不能全持,更不必說出家的比丘戒和菩薩戒。所以,如果說戒是我生命的話,那麼,我這個生命早已布滿傷痕,無一完膚,真夠自己慚愧的人。
再反省自己從小以來的行為,覺得自己簡直不是人——不夠資格作人。沒有善心、缺乏慈悲、自私自利、不知感恩、妄恩負義,對父母不孝、對兄弟不悌、對朋友不義。如此的一個人,可以算是人嗎?未學佛以前,不知善惡、不明因果,還情有可原;可是,學佛之後,惡習仍未盡除。這可以說是個佛教徒?是個出家人?是個修行人嗎?唉!我非得痛徹懺悔,非得痛改前非不可!
二
那麼,要如何懺悔呢?自然,必須先了解懺悔的方法。於是,翻了不少有關懺悔的經典與書籍。我一直有個習慣,喜歡用寫的方式,把心得整理出來;總是覺得,沒有透過自己的思維,經書的思想,不一定跟自己有關,也不大能從其中得到受用。因此,便有了這本書的寫作。寫作的過程,也便是研究的過程;研究的同時,更是我以身心投入實驗的時候。
這本書,從收集好有關的資料,到全部寫成,大概半年有餘吧(不大記得了)?在寫的時候,不但針對自己過去所造的惡業、所犯戒的戒律,尋求滅除;也聯想及,當代的佛教徒所容易造的惡業和犯到的戒,假想如果自己造了這個惡業,或者犯了這個重戒,要如何來滅除?如何以佛教所說的懺悔方法來滅除罪惡?我把書中所引述造惡、犯戒的事迹,都盡量想成是自己所造、所犯。然後,親自去體驗所說的懺悔方法,是否真的能滅除罪惡,令內心重獲清凈。
寫成之後,我想到要交給哪家雜誌刊登?《慈雲》雜誌在國內的佛教雜誌中,其普遍性相信是被肯定的。本書能夠在《慈雲》雜誌刊登,自然會使眾多的佛教徒看到它,希望在獲得正確的懺悔方法之後,人人都能藉以懺除自己的惡業。於是,從七十七年七月開始刊出至七十八年六月止(慈雲一四四期至一五五期),本書在《慈雲》雜誌連載了十二個月——整整一年的時間。
連載未完,便有某印經會與我連絡,表示此文很好,願能加以印行,廣為流通;我所認識的一些居士,也表示要募款來印行此書。這或許正如我在該書的「序言」中所說的:現代的佛教徒總是有不少的業障,他們不只是需要修行的方法,更是需要能消除業障的方法。所以,一看到此文,心中喜悅,自是意料中事。
本書所談的懺悔方法,都是源於佛教經論,絕非自己所創見,從書中多方引證,相信讀者對此當不會懷疑。因此,這本書的說服力,自信是足夠的。
但,凡事有其利必有其弊,為了取信,在多方引證之下,本書不免顯得學術味重了點。而且,所引證的經文,都是古代的文言文,這對看慣了淺易白話文的今人來說,可能會覺得吃力。希望讀者看書中的引證文時,不要求快,而能細嚼慢咽,靜靜的品嘗,以求了解其文,貫通其意。
三
寫完了此書,對於佛教的懺悔方法能消除業障,滅除輕重罪,我不會再疑惑。因為,從理論上,我已獲得了文證——不管事實如何,理論上確已不容懷疑。本書所提供的,便是以懺悔的理論為主;由理論而方法。
至於事實上,是否與理論相符合,這就牽涉到多種因緣了。比方:虔誠心是否足夠?懺悔有沒有徹底?平常的修行態度如何?懺悔清凈後又如何保住?都是關係重大的。
人很容易犯錯造業,要能不犯錯造業,必須具有修行的心態,隨時注意自己的身口意業;有了不當的行為,要馬上發露懺悔。如此,方能減少過失,懺悔也才能日見其效。
另外更重要的是:要有感恩的心態。從事懺悔的人,尤其在懺悔清凈之後,就要懂得感恩。懺悔顯露的是人生黑暗的一面——在做了對不起他己的事情之後,來求亡羊補牢;但人生也有光明的一面,每個人從小到大,必定感受了別人不少的恩惠。別人有恩予我,能不感恩嗎?而自己以前,懂得感恩嗎?感恩了多少呢?人會做對不起他己的事情,往往就是不知感恩所致。懂得感恩的人,他報恩都還來不及,怎會去傷害他人,也不會做對不起自己的事情,他會好好的珍惜自己。
在修行上來說,懺悔旨在消除妄心,凈化本心;感恩則是在顯露本性真心的德性。一是否定式的,一是肯定式的,兩者必須相輔相成,才不會有所偏差。因為如果單是懺悔,不懂得感恩不去實行報恩,缺點顯露了太多,又總是改不了,每天老是在那裡犯過懺悔,懺悔之後又犯過,循環不已,久了,難免退失信心,變得心灰意冷,自暴自棄,認為自己缺乏善根,不是修行的料子。其實,這是方法的問題,沒有針對習氣,反其道而行,所以習氣仍在,才會常常過錯連連。而感恩顯露的卻是自己的優點,可令心性愉悅,精神活潑。
由此,我們不難了解到:大乘佛教談到戒律的意義,不僅只在消極的止惡,還要積極的去行善。因為,對一個長久在惡業中打滾的人,有一天,改過向新,不再為惡了。惡雖已止,但習氣仍在,必須反其道而行,廣做善事,才能將習氣消除;為惡的習氣消除後,才不容易再作惡。所以,有名的《了凡四訓》中,當袁了凡居士被雲谷禪師的解說所啟悟之後,便將過去造作的大小惡業,在佛前發露懺悔,並且,立誓要行三千件善事,以報答天地與祖先的恩德。這種行為是深具意義的。
可惜,這在本書中都沒有因緣談到。如何將懺悔與修行結合?如何去感恩?在書中是摸不著的。因此,我計劃將本書未完之意,再寫作一本書,以站在修行的觀點來談懺悔,乃至將懺悔與修行結合,有別於本書完全立足於懺悔的觀點。把懺悔溶入修行當中,或許功效會更加顯著。
不過,新書何時完成,則非我所知了。我不是專業作家,寫作對我來說,只是即興式、隨緣式的,必須有好的靈感、好的內容,我才會下筆去寫;否則,是不動筆的。因此,有時興緻來了,便會一篇接著一篇的寫個不停;有時,則會連續幾個月都不曾動筆。畢竟,我也沒有心要成為作家,幾年來的寫作,只是山居有閑,隨著興趣、隨著因緣而為罷了。
四
最後想說的是:出版本書如果能用以表達什麼,我希望能用來表達我的懺悔。
首先,要懺悔我過去所造的殺孽。年幼時,曾與兄長將一隻隨處大便、令人討厭的貓,在地上挖個坑將他活埋死,這件事,往後常會引起我良心的不安;同時,也打死過一條蛇;有一陣子生病,為了補身體,曾唆使母親殺雞——這些,都是未學佛以前的事。後來,皈依三寶,受了五戒,不敢再如此了。但小生物,像螞蟻、蚊蟲,惹惱了我,瞋心一發,仍被我殺害了不少。對這些被害的生靈,我在此表達萬分的懺悔。如果我有功德,願將我所有的功德都迴向予它們,以表示我的懺悔和補過;如果必須受報,我也歡喜接受。這是很公平的,不應該逃避。
另外,過去由於我的無知、貪心、嗔心、我慢、我見我執、自私自利等心態的作祟,曾得罪了一些人,傷害他們的內心,令他們難過。我也在此表達我萬分的歉意,希眾!望他們能原諒我。出版此書如果有功德,我願迴向予他(她)們,用以彌補我的過錯。
再者,如果出版此書有功德,我還能要求什麼,我願求本身業障早日消除。同時,也希望看了此書的人,都能依著書中所述的懺悔方法用功,從而滅除惡業、消除業障。如果看了書中所述,仍有不明或不知如何懺悔之處,可與我連絡,當詳加解說;或者,讀者有更好的懺悔方法,能快速的滅除惡業、消除業障,也希望能賜告我,當不勝感激。
總之,我希望人人都能消除業障,個個心安理得。沒有煩惱,沒有愁苦;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國土、社會、家庭都能安詳和樂,那是最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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