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缺乏國家層面公信力

道雖近,不行不至。房產稅這隻「弦上之箭」終於落地!去年,國家發改委一名官員表示,「房產稅三年內不會出台」,但是時隔一年,房產稅這個「靴子」終於亮相。1月27日晚,重慶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於1月28日正式啟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與此同時,上海市人民政府也下發了《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然而鑰匙不能劈柴,斧子不能開鎖。不合情理的違章出台房產稅終是缺乏公信力的。

一、房產稅在法律上缺失過多

首先,房產稅的徵收對象本該是營業用房,而現在用來對商品房徵收,本來就是有違法理的。房產稅作為一種古老的稅制,在古代強制統一徵收,《周禮》曾記載「掌斂廛佈於泉府」,廛布相當於當時課徵的房產稅,意思是泉府掌管徵收房產稅。發展到現今,房產稅試點重慶、上海兩市卻一地一個樣:重慶只針對獨棟商品房和高檔住房,而上海主要針對新購商品房,最高稅率分別為1.2%和0.6%。我國現今的稅制經1994年改革後實行分稅制,但由於是社會主義國家,還是由中央高度統一稅制,只有少數稅率在地方有些許差異,而資本主義國家,例如美國,實行徹底的分稅制,中央訂立基本稅種和稅率範圍,各州決定稅率大小,看來無論中外在稅制上都是要求統一的,這一點在我國的法律中也有說明。我國《立法法》規定,對非國有財產的徵收,只能制定法律。即使尚未制定法律,也需由全國人大和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所以就算說房產稅是一種變稅種,那麼也要經過人大審核後才能出台,而不是由政府頒布,法律的嚴肅性不可置疑!地方雖有差異性,但有些問題可以討論,有些問題不可以討論,以後全國推行的房產稅出台,各試點城市如何與其接軌?中央要保證稅制的高度統一才行。關於房產稅牽涉到的法律問題已成了近期媒體間最大的爭議。也是各大城市避而不談房產稅試點的原因。

其次,房產稅的徵收對象不明確,一棒子又打到了三國前,各吹各調。重慶和上海這兩個試點房產稅的徵收就大相徑庭!上海對新增房徵收房產稅,重慶對豪宅徵收房產稅,其實是相互排斥的,因為新買房不一定是豪宅。如若對新增房徵收房產稅,那麼舊房呢?是否顯得不公平?如若對豪宅征,那豪宅之下的商品房呢?是否有個起征點比較合適?中國大部分的中產階級是住不起高檔商品房的,他們是普通商品房的主體消費人群,若是徵收普通商品房的房產稅,那麼中產階級的的經濟壓力又升高了,買房更難。如果不對普通商品房征房產稅,那麼從前是高檔商品房吃香,以後可能是普通商品房緊俏了。看來房產稅徵收是為了財政而不是為了房價。

再者,從面對剛性住房需求上看,房產稅也沒有顧及到(婚姻嫁娶買房、老年人養老用房等)。之前,重慶市長黃奇帆表示,房產稅的徵收針對第二套、高檔商品房,他提出台北市的房產稅率分別為1%,2%,3%,「比我們收得狠」——這就意味著重慶市的房產稅最高不會超過3%,外界預測的重慶市房產稅的稅率區間為0.5%~2%,1月28日正式提出房產稅率最高1.2%。根據經濟學規律,大體房產稅到了3%以上,就沒有人炒房。的確,炒房客抑制,那剛需和改善性需求呢,這不是如「四一七」新政中差別化的信貸政策一樣,仍是一刀切的政策,又將「傷」及無辜。

然而最近關於房產稅又流行一種新說法,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日前表示,限購房、抽緊信貸等強硬的行政手段是治標的方法,而房產稅是標本兼治、治本為上的制度。然而筆者以為,房產稅只是治標不治本的「西藥」,「中藥」——財稅制度、土地出讓制度、金融制度才是治本之策。

房產稅徵收面向高檔商品房,不可能長期抑製得了房價,要想房產稅成為眾望所歸的「救命稻草」,一取決於政府對房產稅的態度。要將房產稅落實到位,控制房市投機行為,使房價回落;二取決於與房產稅配套的相應政策。例如:利息政策、財政補貼政策、擴大居民投資渠道等,使房產稅在調控中走的穩、走得好;三取決於出台房產稅的同時保證住房的供應能力,尤其保障房的供應。從而改善房市的供需關係,穩定房價。

二、房產稅或成房價的助推劑

從歷史的角度看,增加房屋持有稅的結果是最終將高房價轉嫁給買者和承租者,從而推高房價。與初衷事與願違。而且推行新房產稅,房價越高就越有利於地方政府,房價下降地方政府的收入就沒有增長的餘地了。所以地方政府要靠房價的上漲解決未來財政收入的增長問題。所以房產稅的開徵可能助漲房價。

另外,就目前房地產形勢而言房價是很難下降的。一是我國房市的剛需還有待爆發,房產稅增加了一大批買房者的負擔。徵稅的作用是增大持有和交易成本,而房價不是由成本決定,是由需求決定,現在買房者的剛性需求強烈,房價難以下降。二是從通脹的角度看,房產稅大約1%的稅率和我國10%的通脹相比是小巫見大巫。投機買房者持有貨幣買幾十套的房子,房產稅對他們來說不受決定性影響,高價賣出時自然轉嫁給買者,錢又收回來了。而改善性需求買房者的成本提高了,買房更難。近期上海的房價上漲了,原因即房產稅的徵收加劇了現在買房者「末班車」的心態。又有消息2011年1月27日,「新國八條」限貸限購,剛需的購房積極性再一次遭到打擊,將短期內抑制二手房交易,但營業稅最終將轉嫁到房價上。房產稅反成房價助推劑,那國八條出台也是在做表面文章,房市調控就再成空調,看來國八條難逃越調越長的怪圈。

三、房產稅只是一個短線交易

筆者以為,首先,房產稅的徵收充其量只是短線交易,不是治療房市的長期的、根本的辦法。就像乍暖還寒的天氣,長期之下,市場適宜了房產稅之後,不會根本抑制房價。房產稅的徵收是為了迎合了大眾口味,現在各方各界對房產稅出台以後的效果、影響都抱有很大期待。在過去的宏觀調控之中,房價沒有得到抑制,反而越調越高。眼看房地產業的泡沫越做越大,中央希望地方抑制房價,而地方與開發商相互勾結,買房者持幣觀望。中央、地方、開發商、買房人,互相僵持著,都似乎在等待著有力政策的出台才能改變現在的局面。然而各方利益都不能一損到底,所以不難看出房產稅的出台是兼顧各方,有張有弛的。不能一棍子打死,也不能隔靴搔癢。那是否房產稅就能夠完全治癒房市的「病」呢?答案是否定的,就重慶徵收房產稅的內容而言,房子越高端,徵收的稅率也越多,充裕的是財政收入,但卻影響了自住房的成本,使本來不需要徵稅的自住房需要徵稅了。房產投機的人不在乎,因為他們富有,而真正的中下階層卻買房更難。

綜上所述,此次房產稅抑制房價還是缺乏公信力的。房產稅的開徵不會造成「一劍封喉」的影響,也不能從根本上降低房價。抑制房價根本上還是要靠財稅制度、土地出讓制度和金融制度等的改革,開闢出心得路徑,通過這些手段抑制房價,使供求平衡,從而政府贏得公信力,房地產經濟健康穩定的發展下去。筆者相信:中國樓市,十月連陰雨,總有一朝晴!

----201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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