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評論:從巴菲特的「鴻門宴」透視 我們該如何做慈善
文/陽光
2010年9月29日成了眾多中國富豪的「心靈拷問日」,甚至有人戲言,世界兩大巨富比爾?蓋茨和沃倫?巴菲特的北京之行讓有些人開始心裡打起鼓來,很是擔心當晚在北京郊區拉斐特城堡酒店舉行的晚宴變成一場「鴻門宴」。此前,國內有商人高調錶態要「裸捐」以示回應;有富豪猶豫不定;有富豪匆匆找個「要開會」的理由便打發了。
平心而論,遠方來的洋和尚好念經是不假,可國內排名前50位富豪的眾生態,卻折射了慈善事業在中國的現狀。如果以世界這兩位排名第一第二富豪的捐獻金額高達7000億元人民幣左右,幾乎是中國2009年慈善資金總額的7倍!中國經濟在經歷了30多年的市場化「躍進」之後,人們的慈善意識逐漸覺醒,尤其是2008年的汶川地震,更促動中國人走向富裕之後的第一場「心靈地震」,一時間,慈善捐助之風蔚然。目前國內慈善捐助的方式大致有三種:一是企業家個人的「支票簿」式捐助,二是各種各樣像中國紅十字基金會、中國紅十字會和「壹基金」等等這樣的公募基金;第三種就是以企業基金會為代表的私募基金。這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第三類的私募基金。在歐美,比爾?蓋茨設立的比爾及梅林達?蓋茨基金會,繼承了像歷史悠久的卡耐基基金會、洛克菲勒基金會和福特基金會等著名私募基金的傳統,雖然屬於非贏利組織,但其管理模式和商業公司都非常相似,特別關注捐助的效果和效率,唯一的區別只是不再以追求利潤積累為唯一目的,正因為如此,才吸引了「股神」巴菲特,惺惺相惜之下,將自己450億美元的家產全部捐獻給了比爾及梅林達?蓋茨基金會。
由於國情差別,除了起步晚、規模小之外,國內的企業基金會起步作為公益組織的「第三部門」尚未積累足夠多的管理經驗,而且「工作作風」和西方的企業基金會完全不同。由於中國自古以來都遵循做好事不留名的慈善傳統,國內80%以上的非公募基金會都以企業基金會方式註冊,而且企業基金會的增長速度增遠超公募基金會。有趣的對照是,在美國,非公募基金會大都以企業家個人或者家族成員創立並命名,稱為獨立基金會,與之對應的企業基金會數量並不多,只佔所有慈善基金會(包括了公募基金會)總數的5%,掌握的資產更少,只有所有慈善基金會總資產的4%左右。
這註定是一種充滿了探索性的中國特色的「慈善之路」。我們必須看到,中國企業家追逐企業基金會的熱情與民營經濟的成就密不可分。如果說,美國長久的企業家慈善傳統是孕育企業基金會的種子,稅收是慈善基金會開花的種子,那麼企業基金會近年來在中國的走熱,更多反映出了民營企業家紛紛「洗腳上岸」後,建立在個人道德基礎上的一種自我實現意識,正如耀華玻璃董事長曹德旺所描述的那樣:「我們的經濟發展歷史太短,企業家的資金都在項目上,還沒有退出來。我已經宣布退了,才清零上岸。我堅定地相信,越來越多中國企業家在歷盡艱辛後,會走上慈善之路。」
然而,熱情只是慈善火種,中國當代慈善事業常常因為制度缺失和實踐經驗太少而面臨諸多問題。一批先知先覺的企業家紛紛建立以個人或者企業命名的基金會之後,突然發展企業基金會都被卡在一個十字路口,雖然無法後退,但往前走並無先路可循。企業家們的慈善熱情正遇到操作實踐、方法、工具和目標等方面的諸多挑戰,其中最明顯的爭論和衝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企業基金會和企業之間應該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企業基金會的公益慈善行為應不應該和商業行為形成戰略協同?
慈善「黑箱」:企業和基金會之間的爭奪戰
根據成立基金會的動機和目的差異性,我們可以把國內的企業基金會分為三種類型:短期功利型、戰略慈善型和公共利益型。第一種企業基金會往往喜歡打著基金會的旗號資助各種社會公益項目,以期望獲得比做廣告營銷效果更優的商業推廣最大化;戰略慈善型企業基金會使基金會重要項目與公司市場戰略密切相關,在從事公益慈善活動同時,也達到強化公司品牌、提高商品和服務的美譽度的商業效果,國內許多跨國公司基金會大多屬於這一類型;最後一類公共利益型,純粹以追求人類進步和社會福址為目標,不會涉及到公司的任何商業利益。雖然類型不同,但企業基金會中間企業和基金會這兩股力量的牽扯和博弈卻表現出更複雜的面貌特徵,許多企業深陷內部人控制不僅無法作為,而且淪為廣受公眾和媒體質疑的慈善「黑箱」。
在英美西方社會,企業基金會勃興的重要原因除了與企業社會責任和善款可以抵免企業稅收外,企業家熱衷於創立基金會,更希望能夠將企業家精神、技能和商業模式等先進生產要素導入進公益部門,以提升公益部門的資源利用效率,尤其是慈善資源的使用效率,使整個社會的慈善資源,從志願者愛心,義工時間,資金、物質到理念激情,能夠更加有效地服務於社會某一個階層或者全體成員,市場化手段和慈善事業的結合,催生了慈善資本主義。考慮到基金會的對專業服務能力的要求,國外很多非公募基金會雖然沒有用企業基金會來註冊,但大型基金會都特彆強調專業人才和專業服務能力。像稅務專家、金融或投資專家、各類專業的「項目管理」人員等等,都必不可少,而且往往分成兩類:一部分人專門負責賺錢,確保基金會的財源滾滾不斷;另外一部分人負責花錢,保證慈善效益最大化。
這樣一來,雖然國外大型基金會設有專門投資代理人或機構,與其運作部門完全分開,但基金會捐資者和他的企業之間的關係往往「剪不斷、理還亂」,充滿了千絲萬縷的複雜勾連,也是從政府、公眾到媒體很關心的內容。像洛克菲勒基金會曾經將8.62億美元資產中的5.53億美元投到6家石油公司這樣的做法,在國外的非公募基金會裡屢見不鮮。基金會和企業之間的資本嫁接,不僅保證了捐資者對基金會的控制,還免除了企業的稅金,同時還可以享受到個人從事慈善事業的滿足感,這樣的做法可謂一石三鳥。
在中國,企業基金會裡面企業和基金會的關係形態更具多樣性。隨著捐贈免稅相關立法和國際接軌,稅收優惠也開始驅動更多的民營企業家成立非公募基金會。2009年3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民政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符合條件的非公募基金會可以申請稅前扣除資格。該法規首先表示,非公募基金會在接受捐贈時可以開具免稅證明,但個人或企業直接向受助對象的捐贈目前還得不到免稅證明。像福耀玻璃董事長曹德旺就提出,他之所以成立企業基金會,一方面希望自己今後能按照理想的方式和效率投入認可的社會公益慈善項目,另一方面,又能規避以往直接捐贈給受助對象無法解決的免稅問題。過去20多年裡,曹累計捐贈的2 億多善款大多採用了直接捐贈方式,由於沒有稅務部門認可的捐贈證明,其大部分捐贈無法享受返稅補償。企業捐贈之後,依然需要將這一部分數額繳稅,顯得非常不合理。
企業基金會涉及的免稅政策在中國很少受到質疑,但這裡面企業和基金會之間的「珠胎暗結」卻往往受到媒體和公眾的質疑和詬病。像曹德旺2009年初撥付巨款成立慈善基金會的做法就遭遇了不少負面輿論,甚至有人稱之為「作秀」和「偽慈善」進而質疑其動機,在中國,相關立法的不完善,慈善行業缺乏透明度和這一行業嚴重脫節的生態,往往導致企業家傾向於「內部供血」,投資代理人或機構不僅無法與其運作部門分開,反而被認為內部人控制是最安全和有效率的慈善之道,這樣的做法不僅無法提升基金會的專業服務能力和慈善行業成熟度,往往更容易因為缺乏操作上的透明度而陷入慈善「黑箱」。
在美國,上世紀60年代初最大的50家基金會的半數(包括了前12家的9家)都為某一家與捐贈者有關的股票所控制,後來隨著政府稅法的強制要求,許多基金會不得不分散投資並與其他基金會交換股票以規避風險。福特基金會曾經一度持有福特汽車公司88%的股份,後來被稀釋到了16%,並且還在進一步分散。另外的一個問題是基金會對其原出資的企業是否會有潛在的公關作用,也是見仁見智的話題。在美國,像福特和洛克菲勒這樣歷史較長的大基金會實際上慢慢都與原先企業脫鉤,今天很多接受福特基金會援助的人已經很難會想到購買汽車時會選擇福特產品,但一些小的美國企業的基金會還是帶有明顯的公關性質。與此形成對照的是,中國傳統社會中「第三部門」的奇缺,導致公眾對於企業基金會的動機和目的大多心存疑慮,而慈善「黑箱」的存在,無疑又加大了這種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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