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節牌坊怎麼能承受貞婦烈女血淚之重?

古代女子不僅要在丈夫生前為丈夫恪守貞操,而且在丈夫死後作了寡婦仍要為丈夫恪守貞操,這就是守節。在古代中國,寡婦守節十分流行,貞節牌坊和烈女祠幾乎遍地都是,其中不知埋葬了多少女子的青春,流淌著多少女子的血淚。

看過《禮記》的人大概都知道這樣一句話,叫做:「寡婦不夜哭」,意思是說身為寡婦,要安心守節,不能在深夜裡哭泣。而俗話也說:「寡婦門前是非多。」寂寞的深夜裡,一個人悲傷地哭泣,便會被人想像為,不是想男人了,就是被某個男人欺負了?在古代不論寡婦是主動紅杏出牆,還是被動受辱,都是為社會道德和輿論所不允許的。寡婦只有堅守貞節才為當時社會所推重,因而明清兩朝為堅貞守節的烈女們在中國大地建起如林的牌坊。這一座座牌坊便是當時社會對待女子性行為態度的標誌性建築。

歷史上關於記載烈女資料很多,尤以明清兩朝的資料為最。在這些眾多資料中,可以發現,當時絕大多數的寡婦,年齡在十四至三十歲之間。而這一年齡段正是女性情感的旺盛期,也是性需求的強烈期,無論生理還是心理都極渴望異性的愛撫。但是,由於封建社會的種種罪惡,寡婦們被迫只能望「性」興嘆,這是對她們正常人格的形成和發展是一種摧殘。

婦女守寡是痛苦而漫長的,為了抵禦難奈的寂寞和感情的饑渴,她們採取了種種的辦法,甚至為自己設置了一些非人道的藩籬,試圖讓自己達到心如枯井、慾望全無的境界。從現代人的角度來看,真是讓人無法想像。

有的寡婦守寡後,不願走出家門一步,盡量減少與外界的交流,特別是與異性的接觸。《明史·烈女傳》記載了這樣一個悲慘的事件:一位名叫李胡氏的女子二十五歲守寡,發誓終身不出家門。一天鄰家起火,大火燒到她家,家人趕緊過來救她,她卻把七歲男孩從門口交給嫂子,然後「抱三歲女端坐火中死」,寧死也不出家門。

這樣的所謂範例舉不勝數,《廣州府志》也曾記載過現在看來無疑讓人匪夷所思一件事:明嘉靖年間,廣東南海縣朱黃氏,很年輕時就守寡,她「動遵禮法」,從不踏出家中大廳半步,被當時人稱為「女君子」。

其實也有許多年輕的寡婦,忍受不了寂寞,渴望再嫁,但是,這是封建社會所不容許的。如明景泰年間,河北有寡婦「不安於室」,試圖再嫁,其家族以此為恥,族長率領族人「合群以毆殺之」。其手段之殘忍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

有的寡婦守寡後,全身心投入做生意上以積累財富排解寂寞。《高密縣誌》記載,乾隆年間高密縣寡婦傅單氏守節三十一年,「持家有成」,以致「家業五倍於原產」,成為遠近聞名的女富豪、女強人。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寡婦都能成為所謂的女君子,或者女強人的,其中也有為數不少的寡婦忍受不住寂寞和感情的饑渴,往往會主動追求情慾。《清稗類鈔》記載這樣一件事:秀才趙蓉江受聘到東城寡婦陸氏家教書。一天晚上,趙蓉江正在讀書,陸氏敲門說:「先生一個人睡很孤獨,今晚風月很好,就讓我為你陪睡吧」。先不論陸氏的行為是否符合道德倫理,但她表現出一名正常女性對性的渴望和追求,這正是當時多數寡婦強烈性需求的有力見證。

此外,為極力剋制性慾的渴求,有的寡婦還會以截髮、斷指、自殺等自殘方式來設法排解心理與生理上的苦痛。但是,也有的剋制不了,便採取自慰、通姦、改嫁等實現生理上的滿足。被稱之為奇書的《金瓶梅》中的潘金蓮,在做了寡婦之後,不惜以亂倫的方式來排解自己的寂寞,滿足自己的情慾。

凡此種種無不說明,古代時寡婦生活寂寞和痛苦是現代人所無法想像的,揭示古代社會對這一弱勢群體身心健康的雙重壓迫,可以讓人從中了解古代女性的社會生活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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