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少數富人花錢「超生」遭質疑

中國少數富人花錢「超生」遭質疑

 一名大腹便便的孕婦在丈夫陪同下,招搖地來到街道辦計生人員面前,從包里拿出一個紅色存摺本摔到辦公桌上。「這裡有20萬元,隨便你們怎麼扣,我需要安心養胎,請你們別再上門騷擾了!」  廣州市計生人員向記者描述前不久發生的這一情景時,仍抑制不住內心的氣憤:「有錢人竟然如此囂張,這種做法簡直是向計劃生育國策示威!」  近年來,少數高收入階層原本非常隱匿的超生行為,逐漸公開起來。社會各界紛紛質疑,到底哪裡出了問題,難道用金錢就能買到「超生通行證」?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楊魁孚指出,對富人、名人超生現象要給予足夠重視,他還把這個問題以提案的形式提出,讓相關部門牽頭,大家一起想辦法解決。  統計數據顯示,自2002年至2005年第三季度,上海市共有84例超生被認為是富人超生,占超生總數的7.17%。2002年10月至2005年10月,大連市共發生12例富人、名人違法生育案例。  廣州市人口與計生局助理巡視員段建華說,富人超生現象在廣州並不是很普遍,但也的確有極個別暴發戶掙了錢後,認為家產、家業、家財只傳男不傳女,也有的人生了兒子還要生女兒,要的是「品種齊全」,他們的做法都違反了國家計生政策。  廣州市番禺區祈福新村是一個大型住宅小區,經常有年輕母親帶著兩個孩子出來玩耍。一位30多歲的女士對記者說,為了多生一胎,她繳納了12萬元的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這個概念,是在2002年起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出現的。「不符合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但實際上,社會撫養費並未成為阻擋「大款」超生的門檻。  據段建華介紹,廣東省在全國率先推行了對高收入階層超生加重處罰的措施。條例明確了超生一個與超生兩個不一樣,高收入者又不一樣,只要認定是高收入者,處罰是很嚴格的。但是怎麼認定,目前還有很大的難度。  中山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所所長李若建說,只要繳納得起社會撫養費,計生部門就很難控制超生行為,這是法律留下的空白。  今年3月,國家計生委主任張維慶在網上作客。有網民問:「富人、名人有沒有生育特權?」他回答說:「沒有。」  張維慶說,現在確實有個別領導幹部、富人、名人違反法律法規生育,他們同樣應該受到法律制裁、黨紀處理,沒有什麼特權可講。「但是,由於我們現在的管理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到位,加上其他錯綜複雜的原因,所以,使老百姓感覺到他們有特權,這是我們需要解決的一個問題。」  廣東省社科院社會學與人口學研究所所長鄭梓楨認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計劃生育是基本國策,有關計劃生育的法律在未被廢除之前每個公民都必須遵守,用錢和用權都不能為所欲為。  鄭梓楨說,「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這是國家法律明確規定的內容。富人超生說明,中國的相關政策、法規不夠完善和規範,還有改動的空間,要進行深入研究加以修訂,使富人的違法空間變得狹窄,才符合社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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