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清廉京官兒的痛苦生活
曾國藩的第一個官職就是翰林院檢討,相當於今天國務院政策研究室的副處級的研究員,地位應該說非常重要,那麼在京為官是不是讓曾國藩從此變身高富帥,過上了無憂無慮的生活呢?
並沒有!
曾國藩在十多年的京官生涯當中,雖然屢屢升遷,但他的經濟生活的主旋律就是一個字——窮。
到底有多窮?一年總收入125兩白銀,花銷卻高達620兩白銀。在北京做一年官,曾國藩賠了將近10萬元人民幣。
那麼曾國藩這一年620兩的白銀都花在了哪呢?
第一項開支就是房租。曾國藩作為一個官員,作為翰林院的從七品的官員,他必須得租一個像樣的房子,起碼得是一個獨門獨院的四合院。這樣的房子當時的租金都不低。在道光二十一年,他在北京的繩匠衚衕,租了一個四合院,院子很漂亮,租金是160兩白銀,就是說比他一年的工資還要多。
第二項比較大的花銷,就是隨份子和請客吃飯。在清代各種禮比今天還要繁瑣,親戚、朋友、長輩、老師家裡頭辦各種事情,都要隨份子,而且大致都有定額,不能隨得太低。另外還要請客吃飯,北京的京官那個時候很多單位是很清閑的,平時主要的任務就是進行人際交往。清代筆記《平圃遺稿》說,京官聚宴習以為常,「若不赴席、不宴客,即不列於人數」,就是說京官請客吃飯是最常見的事,如果別人請客你不去,或者是人家請完了,過一段時間你不回請,時間長了就會被排擠出這個人際圈子之外,變得很孤立。
第三項大的開支就是買衣服。因為清代對官服有著嚴格的要求,就是說官員一年四季要有不同的官服,而且都是用比較名貴的材料製成。在清代買官服,必須得自己花錢買。曾國藩到北京第一年,買衣服的錢就花了大概五百多兩白銀,也就是現在的十萬。
清代的京官大部分都是這樣,每年都要賠錢,當然也有彌補赤字的方式。
第一個途徑就是進京當官的時候,從家裡帶上一筆銀子。曾國藩在進京當官的時候也從家裡帶了一筆銀子,有1500兩白銀。這個錢是曾國藩通過「拜客」的方式自籌來的。「拜客」就是到各個地方拜訪本家,或者各地的縣官縣令知州,告訴別人自己要進京當官了,然後積攢別人給自己的賀禮,由此看來當時進京當官確實壓力非常大,導致像曾國藩這樣一個好面子的人也不得不這樣去做。當然,曾國藩在發誓要立志自修之後,就再也沒有做過這樣的事了。
第二個彌補財政赤字的途徑,是「冰敬」和「炭敬」。京官很窮,但是一旦做了地方官就很有錢,地方官往往也有很多京官朋友,每年都會給這些京官朋友送一點錢,冬天送的就叫「炭敬」,拿去買點炭取暖,夏天送的叫「冰敬」,買點冰消暑降溫。這個錢不多,每一筆大概就十兩、八兩,但要是認識的地方官多,加在一起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當時這是一種慣例,清朝政府也沒有具體規定,所以很少有人會拒絕這筆收入,曾國藩雖然要學做聖人,但是他講究和光同塵,因此也收冰敬和炭敬,在大面上,不要求自己標新立異。
曾國藩在做京官期間學做聖人,這種人格修養,體現在經濟上,曾國藩在給弟弟家書當中,就曾經立下一個誓言,說「立誓不靠做官發財」,所以實在沒辦法,曾國藩就只能借錢。曾國藩從家裡帶了1500兩白銀,支撐他花了兩年,但是到第三年頭上,在道光二十一年,這個錢花光了,所以曾國藩的賬本上記載,這一年過年他借了50兩白銀,以後這個借款的數量就逐年的上漲,到後來就借到了1000多兩白銀。後來,曾國藩結束他13年京官生涯,離開北京的時候,還欠了1000多兩銀子,這個銀子一直到他後來做兩江總督的時候才還清。所以在京官期間,曾國藩一直是一個清官。
做清官是很痛苦的。我們在曾國藩的日記當中,會發現跟錢財有關的很有意思的記載。比如在道光二十二年二月初十有一則日記,說,「昨夜夢人得利,甚覺艷羨醒後痛自懲責。謂好利之心形諸夢寐」。就是說我昨天晚上夢見一個朋友發了一筆財,我在夢中羨慕得不得了。我夢中都這樣貪財好利,可見我這個人的本性是多麼卑鄙。他把這件事寫到日記中進行反省。
當京官難,當一個清官更難,不收任何灰色收入讓曾國藩生活得很痛苦,不過雖飽受經濟壓力的折磨,奉公守法的個人修養也給他帶來了好處,那就是履歷上沒有任何污點。不管是皇帝反貪,還是御史們揭發,都找不到曾國藩的頭上。曾國藩為官清廉,在官場上的名聲比較好,能做到十年七遷,陞官快得跟坐了火箭一樣,跟他為官清廉也有很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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