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烈山:打黑如何斬草除根(南方都市報 2009-11-5)
打黑如何斬草除根
類別:時事評論 作者:鄢烈山原創 瀏覽量:132 發布時間:2009-11-05 版次:AA31 版名:個論 稿源:南方都市報春秋小議之鄢烈山專欄
像我這種無拳無勇的良民,只能生活在一個有法有序的社會裡。對於依法打黑除惡,我是「無條件」(除了「依法」這個條件,比如給重慶涉黑團伙頭目黎強、謝才萍等人充分的辯護權)擁護;對於「不依法」的黑惡勢力火併,我也不免幸災樂禍。
在我的理解中,黑惡勢力不等於一般的刑事犯罪團伙,也不是那種有高度組織性、人員眾多的地下幫會;舉凡販毒、洗錢、拐賣婦女兒童、放高利貸、設賭、綁票、開妓院等地下團伙都可能是黑社會性質的組織,但它們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以暴力作後盾,對不從者「自行執法」。在網上搜到《黑社會性質組織辨析》一文(作者為北大法學院張文、許永強),對一般犯罪集團、有組織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黑社會組織的同異,及黑社會性質組織判定的主觀和客觀要件,有相當清晰的分辨。黑社會即反社會之地下組織,之所以稱之為黑社會,表明它已不同於一般有組織犯罪,比之犯罪集團更為嚴重,形成了「小社會」的程度。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是1997年我國刑法修訂後新設立的罪種,它包括3個罪名———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入境發展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包庇、縱容……」這一條就把公檢法和黨政機關中那些為黑惡勢力撐保護傘的「官人」也包括進去了。這個概念不能也擴大化,有些地方官為政不公,民怨蓄之既久,一旦有導火索引發大規模群體事件,也多是人民內部矛盾,不能因為有幾個混混或黑惡勢力人員渾水摸魚,就改變了事件的定性,為官員推卸責任。
文章引用學者觀點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黑社會(性質)犯罪的發展大體每10年為一個階段。第一階段從20世紀70年代末到80年代末,其特點是在大量犯罪團伙出現和不斷增加的同時,有相當一部分犯罪團伙轉化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第二階段從1990年至2000年,其特點是團伙犯罪向黑社會性質犯罪急速轉化以及黑社會性質組織加速自身成熟化和向黑社會組織轉化,並出現了個別的黑社會組織;第三階段是2000年後的10年,其特點為黑社會性質組織不斷成熟並向黑社會組織轉化。與此同時,犯罪團伙將繼續大量出現,犯罪團伙也將繼續向黑社會性質組織轉變,即出現犯罪團伙、黑社會性質組織和黑社會組織三者並存,同時向更高一級轉化的局面。這個分析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感受是吻合的。以羊城為例,政府哪還有底氣要居民拆除防盜網,到處都有「民警提醒」,機關辦公大樓更不可能像一些發達國家的市政辦公大樓任人自由進出。
確實如學者的預警,我國黑惡勢力很可能進一步向更高層級組織轉化。2006年2月公安部就開始在全國展開打黑除惡專項鬥爭。這一次公安部掛牌督辦的48件大案,已是2006年來的第7批了!為什麼黑惡勢力比韭菜的生命力還旺盛?打黑怎樣才能斬草除根?
明末清初的學者顧炎武說:「易姓改號,謂之亡國。仁義充塞,而至於率獸食人,人將相食,謂之亡天下。」在他看來,一家一姓的「亡國」即改朝換代並不可怕;道德淪喪,滿嘴仁義道德卻信奉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是「亡天下」,是關係整個民族存亡的大問題。現在,人們形容道德全面淪喪的一個常用詞就是「黑」,意思無非是沒有公開、公平和公正。這與上世紀末就反起的「吏治腐敗」和「司法腐敗」,打擊收效不大甚至愈演愈烈有極大的關係。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正在受審的重慶司法局原局長文強、原人大代表黎強,待審的原省部級高官陳紹基、王華元等人固然是官界的近例;這屆全運會上,有的運動員拒絕領獎,怒喊「太黑了,太不公平了,這樣的比賽根本沒法打」,不正是社會領域裡被犧牲者的哀叫嗎?而上海「釣魚式執法」這種黑白合流設局敲詐公民錢財的下三濫手段並非孤例。因此,打黑除惡要斬草除根,首要的是樹立社會正義,以正壓邪。沒有民主監督下的吏治清明,沒有司法公正,做好人吃虧,人心不可能不扭曲,黑暗邪惡勢力不可能不滋長。
同樣重要的一面是,我們不能讓眾多青年為基本的生存條件被逼得鋌而走險,成為反社會犯罪組織源源不斷的後備軍和發展對象。這樣的例子太多了!國慶前,廣州和重慶媒體連續報道的張氏兄弟劫人籌資救母案,是醫保制度不力造成的社會問題之一例;10月16日全運會在濟南盛大開場那天,一個青年手持看病收費單在廣州火車站跳軌,令人悲傷又感慨。昨日媒體報道,20歲的湖南青年李強在深圳找工不著,餓極了上街搶劫,捅死了被保送北大的青年學生趙漢元,這就是古人所說的「饑寒起盜心」呀!這還是個案,更普遍的是所謂「農民工第二代」,他們紛紛進入青年時代,許多人嚮往城市生活卻不被城市平等接納,他們受教育的條件不如城鎮同代人,工作機會更為難覓,心懷不平就容易滋生反社會情緒;當他們覺得生不如死,不惜捨命一搏時,就很容易陷於黑道。網上有首《黑道江湖路》,詞雲「生來命苦,無人照顧。為求活路,踏上江湖。初入江湖,膽小如鼠。只是小卒,任人擺布。為了前途,學會狠毒。性命不顧,殺出血路……」這樣的青年人一多,再嚴厲的打黑除惡雷霆手段都只能治標,根本威懾不了犯罪,即老子所謂「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這大概就是國務院參事任玉嶺,對於關押在看守所的75%是犯有盜搶罪的青年表示十分擔憂的心理基礎吧。
不著力消除社會歧視(城鄉鴻溝等),不大力推進教育和就業公平,切實加快社會保障制度建設,集中再多的財力人力打黑都不可能遏制更勿論消除黑惡勢力,這是一定的。
(作者系雜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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