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有關負責人談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2009年

記協有關負責人談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

《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全文

  中國記協第七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日前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以下簡稱《準則》),並於11月27日公布全文(見11月28日本報3版)。中國記協有關負責人就此接受本報記者專訪,針對《準則》修訂的基本情況作了說明。

  修訂《準則》是為適應新形勢新變化

  《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是1991年1月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第四屆理事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的,1994年4月第一次修訂,1997年1月第二次修訂。《準則》從上次修訂至今已有12年時間。

  中國記協有關負責人表示,這12年來,我國新聞事業面臨的國內外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新聞隊伍的人員結構和工作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特別是黨的十七大以來,新聞戰線在一系列重大活動和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中積累了很多寶貴的新鮮經驗。與12年來精彩紛呈的新聞實踐相比,《準則》中的一些內容和提法跟不上形勢變化,需要進行與時俱進的修訂。

  修訂工作突出指導性實踐性針對性三原則

  據中國記協有關負責人介紹,本次修訂主要突出了指導性、實踐性、針對性三項原則,對《準則》進行相應的調整、補充、完善。

  突出指導性主要體現在,充分吸收十六大以來中央關於新聞宣傳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對新聞工作者、新聞隊伍建設的相關要求,還增加了現行法律法規中涉及新聞職業道德的一些內容。

  突出實踐性表現為,充分吸收十六大以來新聞實踐和理論研究方面的新進展、新經驗、新成果,特別是北京奧運會、抗震救災、應對金融危機和重大突發事件報道中積累的新鮮經驗,集中體現了在新形勢下對新聞傳播規律的認識和運用。

  突出針對性則在於,深入研究新聞界出現的違反職業精神、職業道德問題,重點是有償新聞、虛假報道、低俗之風、不良廣告「四大公害」,針對導致問題的主要原因、容易出現問題的薄弱環節,提出相應的規範性要求。

  修訂工作歷經三階段十幾次修改

  中國記協有關負責人介紹,從2006下半年起,中國記協抽調業務骨幹組成課題組,啟動《準則》修訂工作。課題組多次提出修訂意見,經課題組內部討論、國內部討論、中國記協書記處討論,几上幾下,先後十幾次形成修改稿。

  從2006年底開始,課題組把相對集中的修訂意見,以書面、座談會等形式,分別徵求了有關部門、人民日報等20多家中央和首都主要新聞單位、人民大學新聞學院等十幾家新聞院校和研究機構及60多位中國記協常務理事的意見,形成了一批有重要價值的建議和提法,這些成果在修訂工作中都得到了比較充分的體現。

  2009年11月8日,《準則》修訂稿正式提交中國記協第七屆理事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審議。在吸收理事會的意見和建議基礎上,又對提出《準則》修訂稿做了修改。9日上午,七屆理事會第二次全體會議舉行現場表決,《準則》修訂稿審議通過。

  新版《準則》內容更豐富更具操作性

  對比新版《準則》與1997年版,我們會發現在體例上最大的變化是把原有六個方面的要求,調整為現在的七條28款。中國記協有關負責人表示,與原有體例相比,這種條款式表述形式既能突出重點,又具有較強的操作性,更便於新聞工作者學習和遵守。此外,還新增加了「堅持改革創新」、「促進國際新聞同行的交流與合作」兩條,把1997年版中「保持清正廉潔的作風」的要求修改為現在的第四條「發揚優良作風」,把「堅持新聞真實性原則」從1997年版中的第四條上調到第三條。這些變化,體現了我國新聞界對職業道德認識的不斷深化。

  新版《準則》比1997年版只增加了一百多字,但內容更豐富、更能體現時代發展成果,進一步反映了我國新聞界對職業道德的理解和共識。中國記協有關負責人強調,內容上的變化具體體現在三個層次:一是在指導思想上,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高舉旗幟、圍繞大局、服務人民、改革創新」和「三貼近」原則等寫入《準則》。二是在基本要求上,把新聞職業道德細化為「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堅持新聞真實性原則」、「發揚優良作風」、「堅持改革創新」、「遵紀守法」、「促進國際新聞同行的交流與合作」等七項要求。三是在規範條款上,更加貼近新聞工作實際。比如在採訪報道突發事件時應遵守的原則和注意事項,善於利用新載體、新技術收集信息、發布新聞等。

  新《準則》特別指出,新聞工作者要嚴格執行新聞報道與經營活動分開的規定,不以新聞報道形式做任何廣告性質的宣傳,編輯記者不得從事創收等經營性活動;堅決反對和抵制各種有償新聞和有償不聞行為。

  新《準則》強調,新聞工作者要通過合法途徑和方式獲取新聞素材,新聞採訪要出示有效的新聞記者證,認真核實新聞信息來源,確保新聞要素及情節準確;報道新聞不誇大不縮小不歪曲事實,不擺布採訪報道對象,禁止虛構或製造新聞;刊播新聞報道要署作者的真名;摘轉其他媒體的報道要把好事實關,不刊播違反科學和生活常識的內容;刊播了失實報道要勇於承擔責任,及時更正致歉,消除不良影響。

  明年將組織集中學習開展自查

  關於《準則》的貫徹落實問題,這位負責人要求,中國記協各級會員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相應實施細則,認真組織落實;全國新聞工作者要自覺執行。

  他表示,明年上半年,將以「三項學習教育」活動為載體,組織中央和地方新聞單位進行集中學習,開展自我檢查和評議,查找和解決在實際工作中違反職業道德的現象和問題,在全國新聞界掀起加強新聞職業道德建設的熱潮。「儘管有了新版《準則》,並不等於就能徹底解決新聞界違反職業道德的問題。不過我們深信,只要新聞界全體從業人員共同努力,只要全社會都來支持、幫助和監督,新聞工作者的職業道德建設就會越來越好,新聞戰線的風氣和氛圍就會越來越好,新聞事業就一定會更加繁榮發展、欣欣向榮,新聞工作就一定會更加受到黨和人民的肯定和歡迎。」這位負責人說。(光明日報記者 張凌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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