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感冒藥的致命雷區
我在微博上接到的諮詢最多的可能就是,寶寶感冒藥吃多了、吃錯了怎麼辦。畢竟感冒藥是年輕的家長們最常用,也是最容易買到的藥物。
昨天一大早,就有網友焦急地在我微博上諮詢:「我寶寶兩歲三個月,吃了氨咖黃敏口服溶液,吃多了,應該一次吃 2.5 毫升,結果一天吃了三次,分別為 10 毫升、10 毫升、25 毫升,催吐沒有成功,會有什麼副作用?我們應該怎麼辦?」
我立刻讓她把藥品包裝拍照片上傳給我,同時告訴我她寶寶的體重數。通過體重劑量換算,確認藥品中的有效成分確實過量後,我建議她帶寶寶去醫院就醫,監測肝臟和腎臟功能。
在大眾的認知里,感冒藥是無害的,年輕的家長隨手就在藥店里買來給生病的寶寶服用。實際上,這是家長的一個致命誤區。
1感冒藥的抗過敏成分過量可致命這不是個案。
不僅在中國,這類感冒藥服用過量案也曾在美國發生。美國有比較完善的藥品不良反應上報系統,早在 2007 年,美國 FDA 統計了之前收集到的不良反應數據,發現有 69 例因服用含「馬來酸氯苯那敏」等抗過敏成分的感冒藥過量死亡的病例,其中多數為 2 歲以下的嬰幼兒。
馬來酸氯苯那敏就是「撲爾敏」,很多感冒藥里都有這個成分。
於是 FDA 組織召開了兒科顧問委員會。會上,專家們討論了使用兒童感冒藥的受益和風險,認為感冒是可以自愈的疾病,感冒藥不能去除病根,也不能縮短病程,還可能帶來傷害。
於是,專家們在會上達成共識:
禁止 2 歲以下嬰幼兒服用感冒藥,不推薦 4 歲以下兒童服用感冒藥,4 - 6 歲的兒童要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感冒藥。
FDA 把這個共識執行了下來,要求藥廠在隨後生產的兒童感冒藥外包裝和說明書上印上這句話。這個共識一直延續至今,而且很多大品牌兒童感冒藥生產廠商更是直接把不推薦的年齡提高到了 6 歲,在藥品說明書里直接註明「不用於 6 歲以下兒童」。
兒童感冒藥過量除了要考慮裡面含的「撲爾敏」成分可能造成致命的傷害外,更需要關注的是裡面含的退熱成分「對乙醯氨基酚」過量造成的肝損傷。
對乙醯氨基酚在許多地方是非處方葯,且含有該成分的兒童感冒藥也大都是非處方葯,如氨酚烷胺顆粒、氨酚黃那敏顆粒、氨金黃敏、氨酚麻美糖漿、酚麻美敏混懸液、999 感冒靈顆粒等。
這些葯都不需要醫生開處方,家長們可以從零售藥店買到,自己判斷來給兒童使用,這樣從銷售和使用上都有很大的隨意性,很容易因為成分的疊加而發生過量。
圖片源自:美國FDA
針對「對乙醯氨基酚」疊加可能導致嚴重肝臟損傷這事,美國 FDA 專門製作了一張圖片放在網站上提醒公眾,列出了對乙醯氨基酚可能導致嚴重肝損傷的三種情況:
服用超過說明書劑量的對乙醯氨基酚;
同時服用多種含對乙醯氨基酚的藥品;
服用對乙醯氨基酚的時候飲酒。
一般而言,如果服用某個藥物成分過量,我們會建議觀察患者的反應。但是,對乙醯氨基酚過量造成肝損傷不會出現直接觀察得到的變化,要化驗肝功能才能監測到。
所幸,對乙醯氨基酚中毒後,可以用乙醯半胱氨酸解毒。
因此,過量後第一時間就醫很關鍵,儘早使用解藥可以有效避免對肝臟造成的損傷。
本文開頭網友諮詢的氨咖黃敏口服溶液,就是一種既含「撲爾敏」又含「對乙醯氨基酚」的兒童感冒藥。在這位網友傳給我的藥品說明書上,我還發現了三點安全隱患,在這裡給家長們提個醒。
1. 說明書的修訂日期是 2005 年 11 月 07 日,有將近 10 年沒有修訂了。
2. 同一種葯,還有 10 mL 中各種成分含量少一半的規格。
3. 「口服」前少了「成人」兩字,埋下用錯劑量的隱患。
1. 藥品說明書的重要性
我們常說,藥品說明書是醫生開方、藥師指導用藥以及患者服藥的最基本、最主要的藥品信息源,應該隨著醫學發展以及臨床使用情況不斷進行修訂。
在這份說明書上,只在注意事項欄提到「和對乙醯氨基酚類解熱鎮痛葯同時使用會損傷腎」,卻根本沒有提到會損傷肝,已不適合指導臨床用藥。
以本文開頭的事件為例,網友帶寶寶就醫時,醫生只化驗尿看腎功能,沒想到要測肝功能。網友採納了我的意見,才要求醫生化驗肝功能,反饋回來的化驗結果,是肝功能出現了異常。
說明書上沒有這項提醒,家長雖然無權要求藥廠修訂說明書,但請記住,家長有權拒絕購買和使用說明書 10 年都不修訂的藥品。
2. 同一名稱不同規格藥品帶來隱患
如果你能買到同樣名稱、兩種規格的葯,其成分濃度相差一倍,那麼服用量也會相差一倍。
說到這兒,我又想到了美國 FDA 對退熱葯泰諾林的監管。
早在 2011 年前,美國市場上有兩種不同濃度規格的泰諾林溶液,分別是每 5 毫升含 500 毫克,和每 5 毫升含 160 毫克。由於藥名相同、含量不同,導致家長們經常弄混,而給兒童用錯葯。
FDA 從收集到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中看到了這些用錯葯的案例後,出台一項規定,要求這個兒童葯在美國市場上統一規格為每 5 毫升 160 毫克,這大大減少了該葯在美國的用藥錯誤事件。
而目前在中國,泰諾林溶液還是兩種含量規格,臨床中我也不時遇到弄混規格而服藥過量的病例,期待中國也能早日統一規格。
3. 用法用量未標明「成人」帶來隱患
一些人習慣於快速掃一眼來獲取信息, 在這張說明書上, 快速掃一眼「用法用量」獲得的信息就是「口服,一次 10 - 20 mL」。
只看前半句、不看後半句的人,就會導致嬰幼兒服用過量。
我們除了責怪這些人粗心外,也必須指出,藥品說明書文字設計上存在缺陷。如果加上「成人」兩個字,就能有效攔截這部分用藥差錯。
家長們,請一定在每次喂葯前仔細核對說明書劑量,以免憑經驗、直覺給錯劑量。
提醒家長們警惕這些兒童感冒藥隱患的同時,其實我更想呼籲藥品監管部門負起自己應該負擔的責任,加強兒童感冒藥使用及藥品說明書修訂的監管,從源頭上消除這些用錯葯的隱患,為兒童的安全用藥提供實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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