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良知:王陽明心學的核心學說
在王陽明看來,致良知說是千古聖賢相傳的一點真骨血,譬之如行舟得舵,平瀾淺瀨無不如意,雖遇顛風逆浪,舵柄在手,可免沒溺之患。
王陽明的致良知說,從理論上來講:既可以上溯到孟子的「良知良能」,又可以從《大學》中找到直接的來源,可以說是《孟子》的「良知」與《大學》的「致知」的觀點的結合。 所謂「良知」,按照孟子的說法,是「不慮而知」,「不學而能」的先驗的道德理念。而王守仁的所謂「致良知」則是心之本體,也就是天地萬物的最高本體。關於「致知」,《大學》云:古之聖賢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
這裡的幾個環節被分為兩大部分:一是: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這是指人的內在修養,它的歸結點在於修身;一是以修身為起點,而後齊家、治國、平天下.這兩大部分實質上是對儒家「內聖外王」思想的具體展開。這是一個聖賢成長的八大步驟。
首先王陽明先生對「格」字進行了新的理解。一般的學者,以「正」字解釋「格」,而王陽明卻認為「格」的意思是「正」。他以《尚書》「格其非心」為論據,說: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歸於正之謂也。正其不正者,去惡之謂也;歸於正者,為善之謂也。
由此來看「格物」便成為「正物」,王陽明認為:天下之物本無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故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
王陽明這樣說:「物者事也」,凡意之所發必有其事,意所在之事謂之物。他還說:「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發便是意,意之本體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如:意在於事親,即事親便是一物;意在於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意在於仁人愛物,即仁人愛物便是一物;意在於視聽言動,即視聽言動便是一物。所以某說無心外之理,無心外之物。
意念所及之處,外物才與人發生聯繫,從而產生對於人才有的存在意義。王陽明所說的「物」是由「心」而生的。意即是物,物即是事,事要知,知即行,於是,身、心、意、知、物便在心的基礎上成為統一體,《大學》的「致知在格物」也就變成為「致知在誠意」了。王陽明說:《中庸》言:不誠無物。
在著重解釋過「格物」之後,王陽明又發揮了《孟子》的「良知」說,把「良知」與「天理」等同,進而提高到本體的地位。朱熹說「心之本體是天理」;王守仁則認為「心之本體是良知」。朱熹承認良知人人有,但沒有把它看作心之本體,也沒有說成天地萬物的主宰。而王守仁第一次把良知提高到本體地位,這在心學發展中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 在《孟子》中,「良知」被看作心的本體,並且先驗地存在於人的意識之中。孟子說:「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人之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比如: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也;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王陽明發揮了孟子的理論,使其升華到一定層次。王陽明認為,正因為良知是本體,所以它能夠造化天地,它就是造化的精靈.這些精靈生天生地,皆從此出,真是與物無對。 王陽明這種以我之心為主體的思想,把從孟子到朱熹、陸九淵以來的心學思想送至雲端,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 在王陽明看來,良知既然是先驗地存在於人心之中的,那麼人們只要重新顯現它就可以達到彰顯天地萬物的目的,而不必要從外界尋找力量。他說:聖人只是順其良知之發用,天地萬物,俱在我良知的發用流行中,何嘗又有一物,超乎良知之外?當然,王陽明認為良知是心的本體,然而他並不否認感覺器官的作用,他認為二者是體用的關係。良知不由見聞而有,而見聞莫非良知之用;故良知不滯於見聞,而亦不離於見聞。從一定意義上說,王陽明所謂良知又是善惡是非的標準,或真理的標準。 他說,良知人人固有,那麼是非之心也是人人皆有。雖然人人皆有,但又有一個普遍的標準,天下只有一個是非。王陽明說:是非之心,不慮而知,不學而能,所謂良知也。良知之在人心,無間於聖愚,天下古今之所同也。世之君子惟務致其良知,則自能公是非同好惡,視人猶己,視國猶家,而以天地萬物為一體,求天下無治,不可得矣。
在王陽明看來,是非之心即是良知,下分聖愚,人人同有。只是聖人沒有氣質之蔽,是「心與理一」,而眾人由於障蔽的掩蓋,故「心與理二」。人人有是非之心,則人人有良知。王陽明提出「滿街是聖人」,人人胸中各有個聖人。正因為如此,人們才能知道何者為聖人? 自己良知原與聖人一般!若體悟到自己良知明白,即聖人氣象,不在聖人而在我矣!聖人就在自己心裡,因此,只要認得自家良知,我就是聖人,何必向身外求聖人?
在體悟了《大學》的「致知」和發揮了《孟子》的「良知」以後,王陽明就提出了溶二者為一體的「致良知」說。 根據王陽明對良知所進行的解釋,也即良知是先驗地存在於人的心中的觀點,就很自然地可以得出認識良知就是認識自己的結論。致良知,就是認識良知,也就是認識自己。
而從實踐上來講:王陽明的「致良知」學說是在平定了明正德年間寧王朱宸濠的叛亂之後,因為朱宸濠要王陽明安葬自己妃子婁氏而發。婁氏曾極力勸阻朱宸濠不要謀反,寧王沒有聽從,最後發自內心的良知,也就是說即使這樣謀反朝廷的寧王惡人,他還是有內在的良知的。並不是像有的學者那樣認為是在對朱熹的「格物致知」進行了批判之後形成的。在貴州龍場悟道的時候,王陽明就從夢中驚醒,大呼:聖人之道,人人具足,不假外求。也就是說,人人具有聖人的智慧氣象,不需要向外追求,這樣的「良知論」就與朱熹的在外求「格物致知」有了本質區別。
朱熹既主張向事事物物窮理,又主張推致吾心之知。王陽明把這種內外並用的方法改變為專求於內的方法,
按照王陽明的心學,吾心之良知,當下自足,不假外求,如果向事事物物窮理,豈不是承認心外有物,心外有理?王陽明認為朱熹格物窮理的根本錯誤在於「析心與理為二」。
王陽明認為,朱熹的格物窮理,是承認心外有理,心外有物;而按照良知說,無論是孝親之理,還是惻隱之理,既不在事親之上,也不在孺子身上,而在於自己心中原有的天理和良知。萬事萬物莫不如。
「天理」是北宋以來理學家講論最多的論題,也是他們作為人格理想追求的最高目標。一般來說,「天理」是指「仁義禮智」四個方面的內容。理學的基本特點是以哲學論證倫理學,從這個意義上說,無論是朱熹的理學,還是陽明的心學,都可以看作是倫理本體論。 王陽明根據這個思路,把「良知」推而衍之,使之具體化為孝、悌、忠、信、五倫百行的倫理規範。他說:見父自然知孝,見兄自然知弟,見孺子入井自然知惻隱,此便是良知。故致此良知之真誠惻恆以事親便是孝,致此良知之真誠惻怛以從兄便是悌,致此良知之真誠惻怛以事君便是忠。
王陽明認為,雖然良知、天理人人具有,但又不能不昏蔽於物欲,故須學以去其蔽。物慾就是人慾,格物去蔽,就是去掉物慾,消除人慾。只有如此,才能擴充心中天理。學問的根本目的不過是去此心人慾之雜,存吾心之天理而已。如果能像聖人那樣,純乎天理,那麼人人都可以成為聖人。 人到純乎天理方是聖,金到足色方是精。在王陽明看來,去掉人慾就像煉金一樣,應盡量去掉有損成色的部分,才能使之接近足色。他說:吾輩用功只求日減,不求日增。減得一分人慾,便是復得一分天理。何等輕快脫灑,何等簡易!
如何消除人慾,王陽明提出「動」和「靜」兩種方法。他說:「靜時念念去人慾、存天理,動時念念去人慾、存天理」。 所謂 靜時的功夫,是指「反身而誠」的直觀內省,自明本心的本體證悟功夫。王陽明認為,人心之本體原本如水如鏡,由於私慾的污染而變得污濁,只要復得本體明凈,就能展現心中的天理,成聖作聖。他說:君子之學,以明其心。其心本無昧也,而欲為之蔽,習為之害,故去蔽與害而明復,非自外得也。心猶水也,污入之而流濁;猶鑒也,垢積之而光昧。如果能做到心之鏡明水凈,就能隨感而應,無物不照,使自己的言聽視動都成為天理的表現。
在王陽明看來,復明人的良知本體的最簡捷的辦法,就是靜坐息慮,久久自然有得力處。他說:教人為學,不可執一偏。初學時心猿意馬拴縛不定,其所思慮多是人慾一邊,故且教之靜坐息慮。久之,俟其心意稍定,只懸空靜守,如槁木死灰,亦無用,須教他省察克治。省察克治之功,則無時而可間。如去盜賊,須有個掃除廓清之意。無事時將好色、好貨、好名等私,逐一追究搜尋出來,定要拔去病根,永不復起,方始為快。常如貓之捕鼠,一眼看著,一耳聽著,才有一念萌動,即與克去,不可姑容,與它方便,不可窩藏,不可放它出路,方是真實用功,方能掃除廓清。到得無私可克,自有端拱時在。雖曰何思何慮,非初學時事。初學必須思(誠),省察克治即是思誠,只思一個天理,到得天理純金,便是何思何慮矣。王陽明在這裡非常詳細地論述了「去人慾的靜」的方法。通過這樣的論述,原來形而上的心本體論就下落為具體的道德修養實踐。本體論轉為倫理學,哲學變成行為論,在這樣的思想路線下,王陽明的學說得到了極大的擴充。 如果說所謂「無事時省察」是用加強內心修養的方法去體認天理,是靜的功夫,那麼「有事時存養」則是要求在為人處世的一切領域貫徹道德修養,即「動」的功夫。王陽明是這樣概括「靜與動」。他說:存養是無事時省察,省察是有事時存養。
關於「動」的功夫,王陽明強調:要在事上磨鍊,要在日用事為間體究踐履等等。王陽明認為,人的良知是在人的日常行為中顯現的,換句話說,人的日常行為都是良知的表現。凡多聞多見莫非致良知之功。蓋日用之間見聞酬酢,雖千頭萬緒,莫非良知之發用流行,除卻見聞酬酢,亦無良知可致矣。既然日用見聞都是良知本體的發用流行,那麼人們就不僅可以從「存養」中體認天理,也能夠從日常的活動中去「省察天理」,達到「存天理,去人慾」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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