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七警案幕後黑手想不到竟然是這樣:國人沒想到
七警案,引發陸港兩地輿論場的軒然大波香港現在最需要的是將《二十三條》立法,使整個社會更加有法可依。假如二十三條立法遙遙無期,可以預見,那些無法無天的亂港份子,在金錢誘惑和遠程遙控下,更會鋌而走險。《基本法》二十三條就是沖著這些亂港反華勢力來的,在香港叫《國家平安條例草案》。內容如下:第二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秘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簡略說,它包括了三個內核:一,香港特殊行政區政府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決裂國家,煽動叛亂等行為。二,制止外國政治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運動。三,禁止香港政治組織與國外政治團體樹立接洽。
港獨分子猖狂有些人不是口口聲聲講法律嗎?當你講法律時,他跟你講民主,當你跟他講民主,他跟你講人權,你跟他講人權,他就坐地堵街!你喊警察,他敢襲察!被整理了,他哭著要講法律。關於23條立法,真的如某些人所說那麼恐怖嗎?港英時代的《刑事罪條例》就有「叛逆罪」條款,又不是什麼新鮮事。誰分布反對英王,反對王室的言行(損害女王,囚禁女王,廢黜女王等),宣傳外國權勢武裝侵入英國及屬地,都能夠拘捕治罪,再看全世界,哪個主權國家不制定懲辦「叛亂」「顛覆」的法律條文?美國的《愛國者法案》是鬧著玩的?香港回歸五年後,2002年9月24日,特區政府發表《實行根本法23條》的立法諮詢文件,諮詢期為三個月,12月24日停止。本帖內容來自歲月人生論壇 香港回歸快20年了,《實行根本法23條》諮詢期為三個月,便再無下文,現在港獨分子猖狂,有恃無恐,便是利用了現在香港對於此等罪行雖然有法可依,但卻沒有可以操作的具體法律條文!司法審判權又被具有雙重國籍,對於中國大陸懷有天然仇恨的一小撮人所掌控,於是才有了使親者痛仇者快、顛倒黑白的判決!當年香港回歸時,沒有考慮對於獨立香港司法權的限制和規範,現在想想,絕對是一個敗筆!轉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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