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賬戶成貪官「裝清廉」工具 被查前上交千萬稱自首

廉政賬戶成貪官「裝清廉」工具 被查前上交千萬稱自首

2016-07-15 16:38 鳳凰資訊 邊驛卒

近日,四川省紀委監察廳決定,從2016年7月15日起,全省紀檢監察機關統一撤銷廉政賬戶,餘額移交同級財政,上交國庫。

「廉政賬戶是上世紀90年代後期反腐敗高壓態勢下產生的一項特殊制度。它為黨員幹部上交無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禮金建立了一個『綠色通道』。」北航學者任建明介紹。

在過去的15年時間裡,各種形式的廉政賬戶在全國各地層出不窮。

廉政賬戶為黨員幹部上交無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禮金建立了一個「綠色通道」

15年內廉政賬戶在12省出現

早在1999年,江西省部分地市及其所屬縣區就建立了拒禮拒賄資金賬戶。當年,僅江西省南昌市,在設立拒禮拒賄資金賬戶4個月後,就有23筆共5.5萬餘元入賬。

2000年春節,浙江省寧波市設立「581(諧音『我不要』)」廉政賬戶,並擴大了受理範圍,可直接接受各種外幣、儲蓄卡、信用證和有價證券。結果,僅2001年的前5個月,「581」廉政賬戶收入就達422萬元。

隨後,全國多個省市開始紛紛效仿,類似的賬戶還有「981(諧音『就不要』)」、「510(諧音『我要廉』)」、「35581(諧音『送我我不要』)」、「5910(諧音『我就要廉』)」等。

據報道,山東濟南自廉政賬戶設立以來,一直保持平均日進1萬元的速度;而從遼寧瀋陽「慕馬案(瀋陽市原市長慕綏新、瀋陽市原常務副市長馬向東等16名官員貪腐案)」被查處後2001年8月至10月的兩個月時間裡,瀋陽廉政賬戶猛然進賬四百多萬元。

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張武舉表示:「廉政賬戶解決了由於社會不良風氣而導致的被動受賄問題,因此受到很多地方的推崇。 」

據不完全統計,全國31個省區市中,目前共有12個省級紀委設立或者曾經設立過廉政賬戶。

如湖南省在2013年以省紀委監察廳名義下發文件,要求各市州紀委、監察局和省直部門落實《關於設立廉政賬戶促進黨和國家工作人員廉潔自律的通知》,賬戶的戶名為「湖南省廉政賬戶」。

2012年1月,廣東省紀委監察廳發出《關於設立廣東省廉政賬戶的公告》,設立相應廉政賬戶。

而區縣一級紀委單獨設立廉政賬戶的情況則更多。僅僅在2014年12月,就有北京市昌平區和房山區、新疆呼圖壁縣、寧夏回族自治區的靈武縣等多地設立自己的廉政賬戶。

「廉政賬戶之所以得到推崇是因為它給了領導幹部一個『出口』,讓那些被動收禮或者間接收禮的領導幹部通過廉政賬戶進行政治表態,給他們提供一個懺悔和改正的機會。這一制度既可以把腐敗的賄金提早納入到國庫中來,又減少了反腐敗工作中的資源浪費。」北大學者庄德水說。

通過查閱各地下發的關於廉政賬戶的通知可以發現,廉政賬戶一般由當地紀委監察局和銀行共同管理,並對存款人姓名、存款數額等予以保密。賬戶只存入,不支取,所存款項統一由紀委監察局定期上交國庫。

然而,隨著廉政賬戶在全國範圍內的鋪開和發展,一個令人深思的現象產生了:在防止更多官員走上腐敗之路的同時,廉政賬戶越來越頻繁地與貪腐案件聯繫起來。

據法治周末統計,在現有媒體報道中,「掛」在廉政賬戶上的貪腐案有近十起。

廉政賬戶與貪腐案件聯繫起來

拒賄還是「掩飾犯罪」?

安徽蕪湖《大江晚報》曾報道過這樣一個案例:國家工作人員張某利用職務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31萬元。在得知檢查機關已介入調查後,張某遂將27萬元轉存紀律廉政賬戶;之後主動交代了受賄事實。

另有一個匿名案例是:某官員在春節前收禮受賄100萬元,紀委查到後,該官員狡辯說自己給廉政賬戶上交了20萬元,直到相關部門查實了全部送禮行賄總額,其花招才被戳穿。

值得關注的是,針對官員主動存入廉政賬戶中的金額是否應計入受賄金額,在一些案件的庭審中,控辯雙方存在分歧。

在上述《大江晚報》的案件中,法院給出了答案。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31萬元,侵犯國家公務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在得知檢查機關對其進行調查後,張某將27萬元轉存紀律廉政賬戶,屬於為掩飾犯罪而上交,該27萬元應計入受賄金額,遂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根據紀律廉政賬戶的有關規定,公職人員因無法謝絕而收受的禮金或本人認為違反有關廉政規定而收的現金及貴重物品折價款等,及時存入紀律廉政賬戶,視為拒賄。

但若受賄人知道有關部門已介入調查受賄事實,而將收受款項存入廉政賬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九條第二款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後,因自身或者與其受賄有關聯的人、事被查處,為掩飾犯罪而退還或者上交的,不影響認定受賄罪」,故不應視為拒賄。

廉政賬戶成了一些官員邊貪腐、邊「清廉」的工具。

廉政賬戶成了「裝清廉」的工具

在一些官員的權衡中,廉政賬戶成了其邊貪腐、邊「清廉」的關鍵工具。

在江蘇南通,某學校負責人楊某多次收受賄賂、貪污公款近16萬元。他將其中的兩萬多元打入紀委設立的「510」廉政賬戶。當辦案人查辦此案時,楊某以已將贓款打入廉政賬戶為借口,企圖逃脫法律制裁。

安徽省六安市政府原副秘書長魏力生自2005年10月至2014年1月,先後收受他人款項49筆,共計現金327萬餘元、購物卡31萬元、銀行現金卡0.8萬元、黃金1300克。

同時,他還是製造清廉假象的高手。先後分幾次,他將75萬元贓款上交當地廉政賬戶。

這75萬元,只佔魏力生受賄總額的四分之一,但這確實讓他受了益——有報道稱:「魏力生上交至安徽省紀委廉政賬戶和六安市紀委廉政賬戶共計75萬餘元,案發後,這些錢沒有算進其受賄範圍。」

但有一些人就沒有這麼幸運。

湖南株洲原環保局局長文鐵軍因犯受賄罪被判刑6年,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129萬元、2000美元,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文鐵軍的辯護人提出,「近幾年被告人上交市紀委紅包禮金7.18萬元,應從受賄數額中扣減」。

法院認為,無證據證明文鐵軍上交該市紀委的紅包禮金屬於查明他受賄數額的範圍,故不會扣減。

在廣東深圳「沙井新義安」涉黑案中,當地最大的涉黑保護傘、寶安區沙井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劉少雄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了1200萬元的賄賂。在庭審中,劉少雄稱自己陸續向廉政賬戶上交了1000多萬元贓款。而這算不算是自首行為,也成為庭審焦點。

檢方認為,劉少雄雖然上交了贓款,但並未明確表示這筆錢的來源,也未主動交代這筆錢就是目前此案所指控的事實,且收到的賄賂款和所上交的錢不是同一筆,因此不能算是自首。法庭最終支持了檢方的觀點。

漫畫:自欺欺人

存廢之爭,該全面叫停還是繼續探索完善?

在利與弊的糾結中,一些地方在試用之後又撤銷了廉政賬戶。

2013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察廳曾發文要求全區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建立實名制上繳違規收受資金專戶,其他部門或單位不再單獨設立實名制上繳違規收受資金專戶。

據時任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溫樹忠介紹,撤銷不記名廉政賬戶,可以打消少數人把廉政賬戶作為「掩體」實施違紀違法行為的僥倖心理,有利於迅速準確地查明幹部是否存在違紀違法行為。

甘肅省的廉政賬戶則經歷了兩次設立和兩次撤銷。

2005年11月,甘肅省撤銷了2004年7月第二次設立的「廉政賬戶」,要求各級領導幹部對拒收不了的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貴重物品等要按照有關規定,直接上繳紀檢監察機關。在此之前,甘肅省在2001年6月至2003年8月之間曾設立過廉政賬戶。在此期間,廉政賬戶僅收到40多萬元的「賄款」。

而甘肅省紀委第二次撤銷廉政賬戶的官方解釋是,「隨著反腐倡廉各項法規的日臻完善,根據工作形勢的發展,省紀委決定撤銷在全省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各個儲蓄網點設立的『581』廉政賬戶。」

還有福建、黑龍江等省和瀋陽等市也分別在廉政賬戶建立後不久就紛紛選擇了退出。

此外,廉政賬戶也成為不法分子利用的工具。在江西,就出現了不法分子假冒紀委名義發文,要求上交「違紀款」至假冒的「省紀委廉政賬戶」的詐騙活動。

那麼,廉政賬戶工作下一步如何探索?截至目前,中央紀委尚沒有制定過針對廉政賬戶制度的相關文件,廉政賬戶屬於各地一項自創的反腐舉措。

(資料來源:澎湃新聞、檢察日報、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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