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夏裝法官制服你穿對了嗎?

導讀:Duang,立夏來了。雖然溫度還比較「溫柔」,但再難擋夏日的腳步。小編和其他童鞋一樣,今年首次著上了塵封大半年的夏裝制服。

「鄭州中院」就用這身「豆綠藍」的制服告訴你,夏天是真的來了~~在接下來的這個夏季里,我們的法官也將開啟新一季夏裝制服模式,在法官制服的寒暑更替中,見證著法官年復一年對司法事業的熱愛,對公平正義的堅守。

換季前,男女法官春季著裝

換季後,男女法官夏季著裝(長袖)

換季後,男女法官夏季著裝(長袖、裙子)

換季後,男女法官夏季著裝(短袖)

換季後,男女法官夏季著裝(短袖、裙子)

腫么樣?英姿颯爽吧!

法官著裝問題,絕不是小題大做。不過,總有童鞋有意無意忽略規範著裝,不少小夥伴的夏裝法官制服著裝,還是有「問題」的。比如,襯衣下擺沒有扎進褲腰,不該扎進褲腰而扎進褲腰,著裝凌亂無章,著制服時佩戴首飾……不一而足。

上衣不應扎進褲(裙)腰裡面,不應系領帶(網路圖片)

配套穿著的法官夏裝「行頭」主要包括「四件套」:襯衣、褲子、法徽和領帶。嚴格說,還包括皮鞋、腰帶等輔助裝備。

穿著這身「行頭」有嚴格的規範要求。《人民法院審判制服著裝管理辦法》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

1哪些場合應穿著法官制服、佩戴法徽?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在依法履行法律職務或在公共場合從事公務活動時應當穿著審判制服。

2那些場合不穿著法官制服、不佩戴法徽?(一)非履行法律職務或在公共場合從事公務活動,原則上不得穿著審判制服;(二)因違紀違法被停職檢查或因涉嫌犯罪被採取強制措施的;其他不適宜或不需要著裝的情形。

3法官制服應當按照規範配套穿著。

不得與非法官服裝混穿,不同季節審判制服不得混穿,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執行任務時,制服的季節款式要保持一致。

著短袖夏服時,淺月白色短袖襯衣配夏褲(裙),上衣外穿,佩戴小法徽,不系審判專用制式領帶。

著長袖夏服時,淺月白色長袖襯衣配夏褲(裙),上衣扎繫於褲(裙)腰內,佩戴小法徽,系審判專用制式領帶。

4佩戴法徽有哪些規範要求?

佩戴法徽僅限於審判制服,不得在其他服裝上佩戴。穿著審判制服不得佩戴法徽以外的徽章;

開庭審判必須佩戴法徽,審判人員(含書記員)應佩戴5公分徽章(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大法徽),審判人員(含書記員)在其它場合執行職務需要證明其身份時,佩戴2.5公分徽章(就是通常我們說的小法徽);

除法袍外,在其他場合執行公務、參加集體活動、會議及大型集會時均應佩戴小法徽。

法徽佩戴位置為: 夏服,法徽佩戴在上衣左胸口袋上沿上方正中,法徽下沿與口袋上沿平齊。 春秋服、冬服,男式制服法徽佩戴於上衣左胸駁頭裝飾扣眼處;女式制服法徽佩戴於與男式制服相同位置。 防寒服,法徽佩戴在左胸門襟與袖籠之間中央處,高度為第一紐扣與第二紐扣之間二分之一處。 法袍在製作時法徽已綉好,不再單獨佩戴;

模擬圖片5系法院審判專用制式領帶有哪些要求?一、2010式審判專用制式領帶顏色變更為紫紅色和藍色兩種。

二、著裝時應在同一場合佩戴同一顏色的審判專用制式領帶,不得混系。三、紫紅色審判專用制式領帶一般用於重大會議、集體活動等場合;

藍色審判專用制式領帶一般用於審判、執行等公務場合(著法袍開庭除外)。

四、原紫紅色帶黃色斜條紋等款式領帶和舊款法袍予以廢止。

6穿著法官制服有哪些禮儀規範要求?

總體要求:服裝整齊潔凈,儀錶端莊得體,注重禮儀規範。具體要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不得披衣、敞胸露懷、趿鞋、挽袖、卷褲腿和外露長袖襯衣下擺;

不得系扎圍巾,不得染彩發,不得留怪異髮型。男性人員不得留長發(髮長側面不過上耳沿,後面不過衣領)、蓍鬍鬚,非特殊原因不得剃光頭;女性人員留長發者不得披散發,不得染指甲、化濃妝,不得佩戴耳環、項鏈等首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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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在外露的腰帶上系掛鑰匙或者其他飾物;

除工作需要或患有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鏡;

不得穿著審判制服從事與法院工作性質和工作人員品行不符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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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真正完全做到上述要求,還是需要狠狠「用心」的!看完小編的介紹,應該完全掌握要領了吧!

編輯:政治部宣教處 郭曉堃 薛永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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