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662 任劍濤 | 難以貫穿的邏輯——民族國家的理論與實踐困局
目錄
一、民族國家與主流政治理論的困頓
二、當民族的社會學理論遭遇國家的政治學理論
三、民族國家與後民族國家不同的「民族」、「國家」處境
「族群政治與國家認同」這個命題之所以成為我們當下討論的重大學術問題,可以說是由兩個契機促成的,一個是「喜」的契機,一個是「憂」的契機。喜的契機,不管喜的方式如何,反正我們又接近十一了。今年是「人民共和國」建國六十周年,但是我們在慶祝建國六十周年的時候,有的傳媒或社會人士卻講慶祝「祖國」誕生六十年,作為我們的祖國之「中國」怎麼才誕生六十年呢?她有長達五千年的悠久歷史!表達我們認祖歸宗的「祖國」概念,與凸顯我們政治認同對象的「國家」概念,是兩個具有根本差異的概念。可見,這中間就涉及到我們對古代族群、祖國與現代族群、國家的不同認知,涉及到帝國時代的國家與一個建構中的現代國家具有怎樣的重大區別,涉及到人們對血緣與文化意義上的祖國與政治意義上的國家的辨認。另一方面,從憂的方面引出話題。2008年三月份西藏拉薩事件和今年7月份、9月份的新疆事件,引出了一個國家究竟在什麼樣的族群政治與國家認同上才能形成穩定的社會政治發展態勢問題。解決好族群政治,既對中國的長治久安具有決定性影響,又對中國作為一個現代國家的國家認同具有關鍵作用。
一、民族國家與主流政治理論的困頓
一喜一憂的事情擺在我們面前,要求我們審視族群政治與國家認同問題,促使我們在理論上和實踐上認真對待這一課題。但我們在理論上對這一課題加以清理時,卻發現族群政治與國家認同在理論上是非常複雜的問題。到目前為止,幾乎所有的現代主流政治理論對這個問題似乎都有點無能為力。
作為現代主流的政治理論來講,自由主義理論試圖把族群政治與國家認同的民族主義立場給歸化了,自由主義的民族主義就是這麼產生出來的。但麻煩的是自由主義強調個體性,講究從宇宙觀、認識論、倫理觀到行為論的個人主義。而自由主義談論族群政治的時候,涉及到的卻是集體主義概念、合成概念。自由主義的民族主義想在一個國家之下來談論族群政治與國家認同,有個很大的麻煩——從自由主義的個人概念不可能直接推出民族主義的群體(集體)概念。所以到今天為止,自由主義歸化民族主義還沒有非常成功的理論建構,儘管西方國家已經有了相關主題的專門著作。就此可以說,自由主義、民族主義(國家主義)似乎沒有辦法將一個邏輯貫徹到底:個人主義的邏輯不僅在個體層面有麻煩,既要避免極端個人主義,又要杜絕踐踏個人價值;而且在自由主義堅持民族的民主、自主、自決立場的條件下,又面對集體主義的麻煩,即一個國家內部的任何一個民族都要自主、自決,國家對之怎麼辦?難道任由國家走向崩潰?自由主義解決個人價值也好、族群政治也好、國家認同也好,面臨三重難題:一方面,面臨個體時,邏輯可能中斷,因為它試圖將個人主義邏輯貫穿到族群政治中時,有個政治主體的集體化轉變;另一方面,面臨群體時,其邏輯也可能中斷,因為它不能任由抽象集體輕忽個人價值;再一方面,面臨國家時,其邏輯仍然難以維持,因為既要維持國家主權,又要國家維護個人價值,就獨立個人與強大國家的決斷而言,似乎是兩難選擇。
在政治生活中,從純粹價值立場向政治實踐推導的意義上講,你要貫徹自由主義的民族自主、自決的立場,就要承認當下中國無論是台灣問題、新疆問題、西藏問題,乃至內蒙問題、廣西局部存在的民族問題,都應當由民族自身所有成員公決。但這樣就會把我們的國家搞成一個支離破碎的政治空間,顯然這樣處置的問題就更大了:它不僅將國家顛覆了,而且使得權利保障失去依託,更造成對峙的政治心理,這樣必然導致一場曠日持久的、誰也無法承擔責任的政治災難。因此,在個人價值與民族政治之間、在維護國家統一與尊重民族選擇之間,自由主義還必須努力進行深入的政治思索。
現代政治的另一主流思潮民族主義是否會好一點呢?也不是。民族主義在今天的中國社會是最具煽動力的、影響是最大的。今年有本暢銷書叫《中國不高興》,就是以高倡民族主義而暢銷起來的。民族主義確實在掀起社會思潮湧動上具有頗大的能量,因為按照安德森「想像的共同體」來說,民族主義給人最大的政治想像空間。你承認也好,不承認也好,民族主義號召力確實很強,這是國家建構的諸理論中最具有號召力和行動力的完備性政治理論。但民族主義也沒有辦法在族群政治與國家認同方面,把它的邏輯貫徹到底。
民族跟族群究竟是什麼關係?民族主義是沒有搞清楚的。比如維吾爾、哈薩克族等稱為族群呢、還是稱為民族呢?似乎都可以。民族和族群誰的政治含義更足?誰的社會含義更足?民族主義到今天交出的還是一筆理論糊塗帳。尤其是強調歐陸價值偏好的民族主義傳統,對於語言、地域、群體文化的差異,特別看重。但顯然並不是任何有自己語言和文化的族群就構成民族,也不是任何民族都有建構自己的政治體即國家的要求。因此對族群政治與國家認同這一話題來講,就有個需要辨證的焦點問題:我們對族群(ethnics)、民族(nation)和國族(nation state)如何有效加以區分,如果在民族主義之下號召國族主義,那就麻煩了,這意味著民族比國族還要高;但在國族之下號召民族主義,也有麻煩,那就是號召每個具體民族走上政治獨立道路。故而將國族之下的民族稱之為族群,意圖安頓有政治圖謀的族群,只能是一種政治正確的做法。
再一方面,保守主義的意識形態也沒有解決相應的問題。因為它的突出理念是重視傳統價值和傳統智慧,族群政治和國家認同這兩大「現代」難題,都不容易為其所解決。而且,如果按照保守主義的大思路,各個民族分別珍視自身的文化與傳統,那就更難以促成多民族基礎上形成的現代國家的國家認同了。
二、當民族的社會學理論
遭遇國家的政治學理論
在理論上難度很大、操作上難度更大的族群政治與國家認同問題,是不是有希望獲得較好的理論解釋與政治出路呢?這需要從兩個角度澄清問題。一個角度是理論視角選擇的問題,另一個角度是國家建構的問題。前者涉及的是怎麼準確認識族群、民族與國家關係的理論問題,後者關乎在國家建構的過程中如何合理處理族際關係以促成國家認同的操作問題。
從前者來看,像中國這樣的多民族國家,五十六個民族構成了國家的歷史性群體基礎,他們大多具有自己的語言、歷史和文化傳統,即使我們今天將這五十六個民族改變稱謂為族群,他們之間的政治關係,他們各自內部的政治狀態,不可否認都有明顯的差異。即使按照民族社會學的觀點,族群內部的分層,也是有政治含義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藏族等等,他們民族或族群內部的分層我們一般是不關心的。我們關心的是這些族群或民族與漢族在國家認同上的差異。這就使得族群與民族的內部結構性差異與族群或民族之間的結構性差異被忽視了,而多民族基礎上構成的國家之微觀與宏觀的群體差異就在族群或民族的視角上有了遺漏。廣而言之,由於我們對民族或中華民族這個意義上的國族政治與別的國族政治的差異性,也不太不重視,因此更無法從更為廣義的角度深入理解民族國家問題。
需要在理論上將族群或民族的社會學解釋與國家建構的政治學問題區分開來對待。解釋族群政治與國家認同,不是關於族群或民族的社會學(民族學、人類學)理論所可以單獨承擔的任務。就這一命題的兩個端點而言,族群或民族的社會學理論僅僅能夠解釋清楚族群或民族的歷史來源、結構流變與文化構成問題,描述並分析族群或民族的實際狀態。但卻不能替代政治學完成另一個複雜的理論任務——他們如何融匯成一個國家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來,一直以簡單的「五十六個民族是一家」來對付複雜的族群、民族與國家關係問題。到今天這樣的說辭再也不足以在理論上解釋問題,在實踐上和諧引導民族關係。因為這樣的簡單說辭將民族學的理論解釋與政治學的實踐指向混為一談了——我們試圖以民族學的族際辨認直接飛躍到政治學的國家認同,以為一個民族甄別以及相應的習俗尊重就可以化解國家建構中的政治認同問題。
從國家建構的政治學視角看,無論是稱之為族群或稱之為民族的群體,假如這個群體是一個有獨特的語言、地域、文化共同認知的結構,按照現代主流的權利哲學,它就是有權利建立自己族群的政治體的。自由主義強調以個體面對國家問題,但沒能很好處理群體與國家之間關係的問題。政治理論上確認的權利哲學不僅針對個體,必然也是針對群體的。這就驅使人們將權利哲學用於自身族群或民族的政治體建構。在國家建構理論中出現的「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的論說,就是權利哲學必然推導出的結論。這裡不存在極端、不極端的問題。除非人們不按照權利哲學來對待個體與群體的權利,而以權力主導對付它們的權利訴求。就此而言,簡單以族群概念替換民族概念了事,是不解決任何問題的偷懶舉動;同時,單純指責試圖建立自己政治體的族群與民族,也不是有效抑制族群或民族獨立傾向的有效辦法。力求化解個體與國家、群體與國家之間實質性的政治緊張關係,是社會學絕對辦不到的事情,卻又是政治學必須辦到的事情。
就族群或民族政治與國家認同的關係之基於的政體來看,憲政國家的族群或民族問題確實不如非憲政國家那麼緊張。但也要看到事實的另一面,那就是一個建構起來的國家肯定會反對內部族群或民族的獨立、分立運動。加拿大是一個較為規範的憲政民主國家,講法語的魁北克人謀求獨立的社會運動從來沒有停止。但作為魁北克人的加拿大前總理克里蒂安,卻率領加拿大人反對魁北克的獨立,從而使得魁北克獨立的第二次公決投票歸於失敗。即使在具有典範性的憲政民主國家美國,國家認同問題也未必都解決好了。當美國試圖將託管地波多黎各變為美國第51個州的時候,波多黎各也展開了抵抗行動甚至獨立運動。據說迄今還有從事抵抗行動或獨立運動的五千波多黎各人,被美國政府關押起來。像族群或民族政治這類問題,從最深的層次上構成了現代民族國家難以解決的、最基本的困境和張力。這個問題恐怕不是通過哪些替代方法或者一攬子的烏托邦設計可以解決的。換言之,現代的民族國家必然會遭遇族群或民族政治與國家認同之間的緊張關係。這是一個為民族國家所解決不了的問題。國家認同中如何緩解族群或民族政治的壓力,以維持國家認同為前提處理好族群或民族衝突問題,就此成為國家處理內部族際緊張關係的唯一出路。
從細部分析出發,族群政治與國家認同的關係在民族結構內部也還需要細化認識。2008年3月的西藏拉薩事件、2009年7月的新疆事件,彰顯的不僅是少數民族與漢族之間的衝突,而且還有漢族內部個體間與群體間的矛盾。當漢族人明確要求地方領導人下台的時候,則顯示出所有民族與國家權力之間的緊張關係。在這種緊張的政治局面中,更形強化了族群政治與國家認同的複雜性。就此可以斷言,關於民族的社會學理論在關於國家的政治學理論面前,對於處置族群政治與國家認同問題來說,是一種相對蒼白的理論。
在民族問題成為國家建構難題的當下,人們試圖以轉變視角的方式,將國家認同中的民族問題化解掉——那就是人們試圖以族群的稱謂替代民族的稱謂,以便將民族政治降低為族群政治,進而將一個民族建構一個國家的政治緊張降低為一個國家內部族群之間的政治糾紛,從而為維護一個多民族國家提供一份有效的政治方案。其實這是一個社會學家在解決族群或民族政治與國家認同問題時,提出的一個掩耳盜鈴的方案。以族群或民族問題醞釀出不少政治悲劇的事實而言,它遠遠不是一個政治修辭學的改變就能輕而易舉加以解決的問題。即使人們在這種新的政治修辭學自慰中,成功地在理念世界將族群或民族衝突降低為國家認同前提條件下的低度災難,並樂於表達一種災難有助於解決問題的思路。但國家認同能不能在災難中達成,則還是值得疑慮的問題。因為在從族群或民族的社會學分析過渡到國家建構的政治學狀態時,政治問題的複雜程度遠遠大於社會學所可以設想的狀態。
解決族群政治與國家認同問題,憲政民主國家積累了較為成功的經驗。但憲政民主自身的問題也很複雜。一個制定了憲法的國家是否能走上憲政,是一個未定之數;而一個致力於建構憲政民主政體的國家是不是能夠有效對付轉軌的複雜局面,也是難以估計的問題。為此,哈貝馬斯設想出一種商談倫理以提供支持憲政的哲學根基,這被人認為有些烏托邦的意味。他為此不僅與查爾斯·泰勒爭論,而且與約翰·羅爾斯爭論。羅爾斯拒絕哈貝馬斯關於憲政民主的完備性理論建構,他們之間發生了重大爭論,另一位著名哲學家理查·羅蒂也曾加入戰團,為羅爾斯辯護。但問題究竟有沒有說清楚,似乎也沒有定論。這也就說明了,關於族群或民族政治與國家認同的政治學理論也還沒有十足的把握為人們提供完備的理論解釋。
族群政治與國家認同的命題,有著「做大」和「做小」的兩種可能。說這一命題可以做大,因為它涉及到憲法、憲政各方面關聯著的複雜問題。說它可以做小,就成了人們簡化成的政治心理問題。而中國人面對這一命題時,則必須同時面對做大與做小的兩種挑戰。從做小的角度看,中國人自己的民族心理未必已經適應了民族國家建構的需要——面對現代世界強權國家的侵略性,我們中國人比較愛張揚自己愛好和平的民族性格,其實這種民族性記憶在不同民族之間是有重大差異的。中國人自認為的和平主義民族性,與中國近代以來總是被動挨打,因此寧願別人跟自己和平共處這樣的國家記憶有關。這裡面也有複雜問題需要正視。我相信朝鮮人、泰國人和緬甸人對我們的歷史記憶,與我們的自身記憶會大不一樣;歐洲人至今還津津樂道「黃禍論」,可能也不太會同意「中國人」(而非漢人)自古至今都是愛好和平的民族。這就需要一個建構現代國家的民族意識到自己政治心理的內外平衡問題。從做大的角度看,我們如何應對憲政民主國家的建構,以至於把我們所有的公民統籌在一個憲法意義的愛國主義基礎之上,是我們國家建構的關鍵問題。但這是不是就有效化解了族群或民族之間的緊張關係,還有待觀察。至於解決這一問題,與我們對外是否一定要奉行和平主義,並不是一個問題。
中國問題異常複雜。在理論思考和實踐對策之間,我們又容易把它纏繞在一起。當社會學家已經意識到族群政治與民族國家建構的緊張關係,並試圖在理論上給予回答的時候(前有費孝通先生的「中華民族多元一體」命題,後有馬戎教授的民族社會學教材編製對族群與民族差異的辨析),政治學家與法學家就必須以一種理論的緊迫感回應它們的理論嘗試,以求積極互動,給予這個問題以更為令人信服的回答。
三、民族國家與後民族國家
不同的「民族」、「國家」處境
還需要處理的一個關鍵問題是,處於民族國家建構當中的國家狀態和處於後民族國家的建構狀態,究竟是一個什麼關係?譬如歐盟今天秉持的究竟是不是後現代的某種主義,與中國今天要不要建立憲政民主的民族國家,恐怕不是一個時差問題,而是一個處境問題。處境問題是空間結構的區別問題,時差問題是自然時間先後的順序問題。對中國來說,今天我們的空間處境,就民族國家的內部建構而言,當然涉及到族群或民族問題。這是因為民族國家建構需要處理好族群或民族這類社會群體對於國家的認同問題,否則國家的維續就成了問題。但對於歐盟而言,他們要建立的是一個後民族國家的憲政秩序,涉及的主要問題是民族國家間的問題,而不是族群政治與國家認同的問題。因為他們早就解決了族群或民族與國家的關係問題,至少確立了解決這一問題的基本理路。從這個意義上講,中國今天要把關乎民族國家的、糾纏在一起的很多複雜理論進行再梳理。這對中國是有難度的,但是不面對這一難題也不行。因為人家歐洲已經進入後民族國家的建構狀態,而我們竟然沒有把民族國家建構問題處理好。對此我們在理論上、政策上都需要抱有警惕,絕對不能僅僅懷抱一種艷羨的態度去模仿歐洲,甚至試圖像歐洲那樣去構建超民族國家的政治組織,而忘卻了自己建構民族國家的首要政治任務。
對於歐洲建立超民族國家政治組織的經驗,以及針對這樣的經驗建立起來的、像哈貝馬斯那樣的後民族國家理論,中國人有理性認知的需要。但中國對之的認知指向的是中國究竟想建立一個什麼樣的民族國家問題,而不是建立一個超民族國家的政治結構問題。這裡就需要處理好一對矛盾:在建立民族國家的進程中,本來我們需要有個模板擺在那裡以便模仿、學習并力求超越;但我們自身卻又想充當民族國家建構的典範。於是在一種學習文明與一個超越文明之間,很難穩定地提升中國人國家建構的理論與實際水平。
可見,族群政治與國家認同這個題目被納入我們的視野之中,是由理論理由與現實要求共同推動的結果。但是怎麼理出一個有利於國家建構的基本理論,同時籌劃一個有利於我們國家轉軌的操作方案,理論上大家很難達成一致意見。實際上,知識分子的不一致才足以顯示知識的價值。但知識分子之間的分歧,並不意味著我們的政治家就不能達成政治上的一致。因為理論探索追求個性,而政治生活必須妥協。對於今天中國的政治家來講,他們必須意識到中國民族國家建構政面臨異常艱巨的任務。
今天中國建構自己的民族國家的時候,處於一種「萬源匯流」的複雜狀態。從時間軸上看,前現代、現代與後現代都橫亘在你面前,你不正視也不可能;從空間結構上來說,我們自己的民族板塊結構、行政條塊結構,歷史現實的區分也都彙集在我們眼前。研究中國政治問題,自覺不自覺地都會有政治假設,這實際上是個大背景。我們考慮中國問題的大背景,在今天被掩蓋起來了。猶如發達國家是在民族國家(nation state)的基礎上確定一切基本政治價值和制度選項的,中國則是在政黨國家(party state)的形態下,考慮一切關乎民族國家建構的問題的。這是一重我們今天未曾深入探究的複雜性,我們是不是要把中國問題還原為政黨國家問題,我們才能看到在集體主義的假設下如何可以談論中國的民族國家政治問題。但我們可以看出,一個健全的民族國家的建構,大多將個人主義作為國家的哲學基礎。就此而言,我們今天建構中國的民族國家形態,不僅在總體上要處置政黨國家的政治遺產,而且要處置集體主義的道德遺產。我們既必須化解政黨國家與民族國家之間的張力,還必須化解對峙的個人主義方法和集體主義方法之間的緊張,這樣才能逐漸尋找到民族國家建構的康庄大道。循此路徑往下探究,也才能將族群或民族問題與國家建構問題放置到憲政民主的寬闊政治平台上妥善安頓,不至於在張弛失度的政治空間中以政治修辭的重新組合來掩蓋民族國家建構的重大問題。這是需要政治智慧的事情。
《歷史法學:憲法愛國主義》,許章潤主編
法律出版社,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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