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社會管理體制改革調查與思考

蘇州市社會管理體制改革調查與思考

和諧路上有道「坎」

——蘇州市社會管理體制改革調查與思考之一

蘇州市發改委課題組 何光耀 陳 華 夏成華

  近30年的改革開放,把我國的改革發展推進到了一個關鍵時期。「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這種整體性、全局性的社會變革,既給經濟社會發展注入了巨大的活力和生機,又不可避免地帶來了這樣那樣的矛盾和問題。「春江水暖鴨先知」。位於東部沿海地區的蘇州市,緊緊抓住改革開放的先機,實現了經濟社會的率先發展,同時,也先期遇到了社會深度變革帶來的種種挑戰和壓力。在社會管理領域,新情況、新矛盾、新挑戰層出不窮,形成於計劃經濟時代的現行社會管理體制,其弊端日益顯現。根據調查中掌握的大量材料和數據,我們深切感到,嚴竣的社會管理問題是構建和諧社會必須跨越的一道「坎」,積極推進社會管理體制的改革和創新刻不容緩。

  一、從社會管理的對象看,社會管理的任務比往任何時候都更加繁重

社會管理是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及管理既相對應又相關聯的社會公共管理,涉及的內容和範疇十分廣泛,但其主要之處是協調社會活動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本質上是對人的管理。從蘇州市的實際情況看,社會管理的任務日趨繁重,管理難度不斷加大。

  ――市域人口規模急劇膨脹。在工業化、城市化持續快速發展的進程中,蘇州轄區內的城市和城鎮成了集聚各類人力資源的「高地」,伴隨著巨大的物流、資金流、信息流,一批又一批外來投資商和勞動者紛至沓來,直接導致全市人口規模的迅速擴張。2006年底,全市戶籍人口為616.08萬,而同期登記外來暫住人口為497.50萬,以保守的15%計,把漏登記外來暫住人口也統計在內,則為572.13萬,加上3.99萬境外常住人口,當年全市總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和暫住人口)已達1192.20萬。這一人口規模,是1978年改革開放之初506.27萬總人口的2.35倍。預計2007年全市總人口將超過1200萬。

  ――城鄉居民的社會歸屬深刻變化。在城市,隨著國有(集體)企業和生產經營性事業單位改革改制的全面完成,職工、員工依附單位的關係被新型的雙向選擇的契約關係所取代,企事業單位原先大包大攬的社會管理和服務職能基本上都推向了社會;在農村,隨著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體制被廢止以及鄉鎮集體企業普遍改製為股份制企業和私營企業,廣大農民獲得了生產經營和擇業、創業的自主權,原有公社和集體經濟組織承擔的社會管理和服務職能同樣趨向社會化。微觀層面的社會變革,使大多數城鄉居民由「單位人」變成了「社會人」,他們的社會歸屬由此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公民社會已經突破高度行政化的單位制社會管理體制的堅殼,破土而出,初露端倪。

  ――人口結構日趨多元化、異質化。蘇州市域人口規模的快速擴張主要是在大量外來人口不斷湧入的條件下發生的。目前,全市戶籍人口與各類暫住外來人口之比為1:1,越來越顯現出移民城市的鮮明特徵。來自全國、乃至全球各地的外來人員與原居住市民勞動、生活在同一個社會環境之中,必然發生不同生活方式、不同風俗習慣、不同文明程度、不同思想文化之間的交流與融合,磨擦與衝突。值得注意的是,當地戶籍人口迅速老齡化和外來暫住人口文化素質相對低度化這兩大社會矛盾非常突出。2006 年底,全市戶籍人口中60歲以上的老人已超過111萬,老齡化率高達18.2%。同期,以青壯年為主體的外來暫住人口中具有高中、大專以上學歷學歷的分別佔25.7%和5.4%,總體受教育程度比當地相同年齡段的戶籍人口低得多。

  ――人口遷徙幾無約束,人口流動性不斷加大。商品經濟的空前繁榮,戶籍制度改革的穩步推進,交通通訊條件的顯著改善,使人口自由遷徙的外部約束大大弱化;人們依靠自身優勢、追求幸福生活的內在衝動,則把越來越多的社會成員捲入跨地區、跨部門、跨產業、跨行業流動的大潮。由此,導致人口流動性的不斷加大。蘇州市域人口規模的機械性擴張,就是經濟相對落後地區大量人口跨地區流動的典型表現。2006年,全市鐵路、公路客運總量3.52億人次;剔除續約合同,勞動用人單位當年新簽訂勞動合同160.47萬件,中止勞動合同39.85萬件;招聘引進大專以上各類專業人才5.95萬人;公安機關辦理戶籍遷出遷入合計15.33萬件,新增外來暫住人口119.50萬人,受理出入境合計19.57萬件;接待境內外旅遊者分別為4135.34萬人次和181.49萬人次。這些數據從不同側面,揭示了人口流動的規模。

  ――不同利益群體之間的矛盾和衝突日益凸現。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進入上世紀九十年代之後,蘇州市的開放型經濟迅猛發展,城鄉公有制經濟改革改制加速到位,非公有制經濟迅速發展壯大,大量新經濟組織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形成了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所有制結構。與此同時,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各類交易經紀人組織、行業協會、同業公會、商會等新社會組織也應運而生。據統計,截至2006年年底,全市累計開業外商投資企業1.02萬家,實際到賬外資366.8億美元,員工總數219.69萬人;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分別為11.01萬家和24.98萬戶,合計註冊資本2410.06億元,從業人員225.34萬人;各類中介服務機構4萬多個,從業人員超過15萬人;農村專業協會17個,聯繫團體會員2000多個;行業協會、同業公會、商會106個。社會經濟基礎的深刻變革,「兩新」組織的發展壯大,引發了社會階層的分化和重組,造就了企業董事長和股東、職業經理、經紀人、各類自由職業者、農民工等新社會階層,形成了各種不同的利益群體。利益不同,訴求不同,不可避免地帶來各利益群體之間的矛盾和糾葛。社會財富分配兩極分化的趨勢,又加劇了各利益群體之間的矛盾衝突,人民內部矛盾出現了不同於以往的特點和表現方式。這些年來,企業勞資糾紛、企事業單位改制、城市拆遷改造、農村征地拆遷、環境污染事故等群眾上訪熱點問題,在某種意義上,就是各利益群體之間利益糾紛、利益訴求的聚焦點。

  ――部分社會成員誠實缺失、道德失范。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在舊的社會秩序和制度框架被逐步打破,新的社會秩序和制度安排尚待確立和完善的社會變革時期,往往造成社會環境一定時期內的無序和失范,而這種無序和失范又必然反映到人們的思想道德觀念中來,導致相當一部分社會成員誠實缺失、道德失范。外來消極、腐朽的文化思潮和生活方式的滲透,傳統文化中的糟粕在一定程度上的死灰復燃,一些傳播媒體不負責任的輿論導向,更使部分社會成員的道德規範、行為準則、價值取向和是非標準被嚴重誤導。在現實社會生活中,人們不難感受到:誠實守信、忠厚老實不被看作美德,而言而無信、投機取巧反被視為處世之道;社會心態普遍浮躁,追逐名利在少數人群中成為時尚;弄虛作假、欺詐行騙現象表現在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人們相處少了互信,多了戒備;一些社會成員倍加珍惜私有財產和私人環境,而對公共財物和公共環境的愛護保護卻漠不關心;黃賭毒等社會醜惡現象及封建迷信活動屢禁不止,並呈蔓延之勢……部分公民道德素質下降,文明程度滑坡,已是不爭的事實。

  二、從社會管理的主體看,社會管理中交叉錯位與斷層缺位並存的現象相當突出

經過近30年改革開放的歷程,高度行政化的單位制社會管理體制已經發生嬗變,社會管理主體已由相對單一趨向多元化,然而,由於各項改革不配套,對接障礙重重,導致多元化的各類社會管理主體(包括行使公權力實施行政管理的政府部門、根據章程規章實行自律管理的社會組織、依據組織法實行自治管理的城鄉基層居民自治組織以及以道德約束為基礎進行自我管理的公民個人)管理職責不清,各自分工不明,相互對接困難,甚至嚴重脫節,社會管理中交叉錯位與斷層缺位的現象同時並存,或多頭管理,或扯皮推諉,或無人問津,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無序化。從我們調查了解的情況分析,當前社會管理的無序狀況,主要表現在:

  其一,企業和部分事業單位大量剝離社會管理和服務事務,造成了短時期內大量社會管理事務的管理主體缺位。在高度行政化的單位制社會管理體制下,政府習慣於以行政命令方式向工廠、礦山、人民公社、生產大隊、學校、機關等單位下達社會管理任務,要求大大小小的單位為本單位幹部職工提供社會服務。那時,這些單位包攬了大量社會管理和服務事務,生老病死殘,吃喝拉撒睡,幾乎無所不包,一道道圍牆裡面,儼然一個個「小社會」。如今,無論是改制後的企事業單位,還是新湧現的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都不再包攬社會管理和服務事務。對各級政府而言,前腳剛從微觀經濟管理事務的「泥潭」拔出腿來,後腳又陷入了社會管理事務的「沼澤地」。政府畢竟不是萬能的。如同經濟管理事務一樣,許多社會管理事務、特別是微觀層面的社會管理事務,單靠政府是管不了,也管不好的。政府「補位」不及時又補不齊全,於是事實上的管理主體「缺位」在短時期內就在所難免了。

  其二,行政管理體制總體改革相對滯後,政府自身存在職責不清、關係不順的問題。在經濟體制改革大潮的推動下,蘇州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起步較早,推進較快,政府職能轉變取得了多方面的階段性成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依法規範行政行為、實行政務公開、推進決策民主化和科學化、有效監督和約束行政權力等單項改革居於全省乃至全國先進行列。但是,囿於宏觀大環境的制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以及事關重大權力、利益格局調整的單項改革思路尚不明確,實際操作更是舉步艱難。這種狀況造成了行政管理體制的總體改革及重大單項改革的相對滯後,並使已經取得的改革成果難以鞏固和進一步擴大。就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兩大基本職能而言,由於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不完備,致使政府行使社會管理職能、提供公共服務的權力邊界和職責範圍模糊不清,政出多門,條塊分割,行政管理資源分散,管理合力難以形成。與此同時,由於外部改革措施不配套,政府許多應當剝離的社會管理職能因缺乏相應的社會管理載體而無法剝離,無奈之下,許多社會管理事務直接下放轉嫁給城鄉基層居民自治組織,而相當部分從企事業單位轉移出來的社會管理事務又攬到了政府身上。從而,加劇了社會管理的無序化和低效率。

  其三,各類社會組織發展壯大步履維艱,社會「中介」的自律管理出現明顯「斷層」。這些年來,各類社會組織的培育、發展及規範運行越來越受到各級黨政領導和社會各界的關注,發展速度有所加快,開始在參與社會管理、提供社會服務中嶄露頭角。截至2006年年底,全市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的各類社會組織2605個,其中社會團體1515個,民辦非企業單位1082個,基金會8個;在基層政權組織備案的基層民間組織3821個。但是,受制於傳統管理理念根深蒂固的影響、法律保障的脆弱甚至缺失、政策扶持的欠缺、公民意識的淡薄等綜合因素,全市各類社會組織的整體發育程度和發展水平還是嚴重滯後的。一是數量偏少,規模偏小,遠不能滿足各界別、各群體、各行業公民、法人表達利益訴求、實現共同意願、加強自律管理、提供社會服務、謀求自我發展等多方面的巨大社會需求;二是結構不甚合理,維權類、公益類社會組織發展緩慢,所佔比例偏低,不利於社會「中介」利益表達功能和自律管理功能的充分發揮;三是所有社會團體經清理整頓,名義上已與黨政機關脫鉤,但仍有部分社會團體與原掛靠的黨政機關藕斷絲連,「明脫暗不脫」,行政化現象依然存在,自我發展、自律管理能力不強;四是准入門檻高,嚴重製約社會組織的發展壯大,在一些無主管部門管理領域,申請建立社會組織往往因合法性依據不足而被拒之門外;五是政策扶持力度不強,發展環境不寬鬆,在公共服務領域幾無社會組織的立足之地,多數社會組織發展後勁不足,有些已陷入生存危機。社會組織發展滯後,不僅造成了社會自律管理的「中介」斷層,而且直接間接地延緩了政府職能轉變的進程,加重了城鄉基層自治組織在社會管理和服務方面的額外負擔。

  其四,行政性、社會性事務的過重負擔,削弱了基層自治組織實行自治管理的能力。多年來,城鄉基層居民自治組織一直存在行政工作負擔過重,自治功能難以充分發揮,自我管理能力不見顯著提高的「老大難」問題。在企事業單位的社會管理和服務事務大量溢出,政府許多社會管理職能和公共服務事務向社會轉移,而社會「中介」管理載體又缺位的現實條件下,社區居委會和村民委員會便成了裝載大量社會管理和服務事務的「筐」。據市區觀前街道察院場社區、雙塔街道滄浪亭社區和石路街道信記社區的抽樣調查,在試行社區體制改革之前,這三個社區居委會平均承接上級政府部門的工作任務多達56項,涉及退休人員管理、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社會治安管理、城市市容環境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外來人員管理等多項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事務;上級條線部門硬性要求建立的台賬、資料多達145冊,指定上牆掛牌多達19塊;各類評比、創建、檢查、達標活動更是多得不勝其煩。過重的行政性、社會性工作負擔,使「小巷總理」們忙於耕種別人的「責任田」,而荒了自家的「自留地」。社區居委會工作的行政化、半行政化傾向,必然導致自治功能的削弱和自我管理能力的弱化。在農村,村民委員會的工作同樣存在行政化、半行政化現象,某些方面比社區居委會更甚。至今仍有不少社會成員誤以為村民委員會是一級基層政權組織,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五,公民在社會管理中的主體意識和參與意識淡薄,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自覺程度不盡如人意。公民本身就是多元化的社會管理主體中的重要一員。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我們許多公民卻意識不到這一點。面對社會管理中發生的種種無序現象,他們只會指責政府或他人的失職和過錯,而不在自己身上找責任、找毛病、找原因。事實上,社會管理中暴露出來的許多問題,恰恰是由一些公民不遵守社會公德造成的,如公共場所大聲喧嘩、亂丟雜物、隨地吐痰、亂塗亂畫、踐踏綠地、違章駕駛、亂停車輛等等。在成熟的公民社會裡,上述問題很少發生,不少社會管理成本無需支付。

  三、從社會管理的理念和方式看,傳統的套路和手段嚴重妨礙著管理成本的降低和管理效率的提高

調查中,我們深有感觸,在社會結構深刻變革的歷史進程中,全市各社會管理主體面對不斷湧現的新矛盾、新挑戰,都在更新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上進行了積極的實踐探索,並取得了一些可喜成果。問題在於,這些實踐探索大多是在各自為政的分散狀態下進行的,就其性質,當屬「微調」,因而取得的成果往往是局部的、階段性的。管理理念落後,管理方式陳舊,是造成社會管理效率無法顯著提高、尤其是長效管理機制難以形成,管理成本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政府層面上,行政手段多、形式主義多、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相對較少的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傳統是一種巨大的慣性力量。從根本上轉變在長期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不可能一蹴而就。調查座談中大家普遍認為,在社會結構整體轉型時期,各級政府及其部門雖然加大了社會管理力度,但並未徹底擺脫原先的管理套路和方法,還是依賴於會議貫徹、文件部署、審批把關、執法檢查等行政手段,缺乏以人為本的服務意識和跟蹤服務、動態監管、績效考核等合理機制,一些部門依法管理的自覺性不強,管理中的自由裁量度過大。同時,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還有較大市場,名目繁多的評比、達標、創建活動,運動式的突擊行動,成了各部門競相仿效的慣用手段,其結果,勞民傷財,治標不治本,甚至擾亂正常秩序,並為一些腐敗分子提供了權力尋租的機會。此外,「各掃自家門前雪」的管理理念,人為地限制了現代信息化技術手段充分合理的使用。這些年來,各地、各部門投入了大量的財力、物力,開發了許多信息技術系統,然而,囿於各取所需,自成體系,社會公共管理信息資源卻被割裂得支離破碎,互通互聯障礙重重。

  在社會組織層面,外部行政干預和自身依賴政府的問題並存,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帶有明顯的行政色彩。依據現行法規,各類社會組織登記成立必須經業務主管部門批准。一些業務主管部門往往以此對社會組織進行行政干預,部分社會組織也由於人員、經費等方面的原因,與業務主管部門脫鉤容易斷「臍帶」難,從而,窒息了這些社會組織的獨立性、自主性,對內對外的運作、管理方式都帶有較為濃厚的行政化色彩,難以在表達利益訴求、參與社會管理、提供社會服務和加強自律管理中發揮和顯現獨特的「中介」優勢。

  在城鄉基層自治組織層面,服從上級的思維情結還未徹底解開,「四個民主」的路徑有待進一步拓展。進入新世紀以來,蘇州市城鄉社區建設健康發展,取得了一系列豐碩成果。近年來,市區滄浪區、金閶區、平江區又率先啟動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初步整合了社區各類管理資源,有力地促進了居民自治管理能力的提高。農村村民自治工作廣泛而又深入地展開,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已基本形成。但從問題方面看,還有許多矛盾有待我們去研究、去解決。爭脫「服從命令聽指揮」的思維情結,創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不斷拓寬「四個民主」的路徑,顯著提高自治功能和自治管理效率,就是擺在城鄉基層自治組織面前的現實課題。

整合資源求突破

——蘇州市社會管理體制改革調查與思考之二

蘇州市發改委課題組 何光耀 陳 華 夏成華

  堅持科學發展,建設和諧蘇州,呼喚我們積極推進社會管理體制的改革與創新,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建立法律制度和公共政策體系完備、由政府主導的多元社會管理主體密切配合、各類社會管理互聯互動互補機制順暢運行、管理高效有序、服務優良充分的社會管理體制。抓住主要矛盾,找准攻堅克難的突破口,對於推進這項重大體制改革至關重要。為此,在調查研究中我們與各級各部門領導同志和基層幹部群眾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大家的共識是,社會管理任務的日趨繁重與社會管理的重疊、缺失、無序,是現實社會生活中的一大矛盾。推進社會管理體制改革,應從化解這一矛盾入手,理順政府、社會、公民在社會管理中的關係,整合包括政府、政法機關、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基層自治組織、企事業單位、傳播媒體、公民個人在內的方方面面的管理資源,做到各社會管理主體各司其職、各盡其能而又相互銜接、相互協同,為新的社會管理體制構建主體框架,合理配置資源。

  一、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步伐,優化配置行政管理資源

各級政府是掌握和行使公權力的行政機關,在多元化的社會管理主體中居於主導地位。因此,整合社會管理資源,必須首先整合和優化政府自身的行政管理資源。這就要求各級政府把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在更寬領域中和更高水平上提供公共服務,建設服務型政府。

  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明確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權力邊界和職責範圍。如同經濟管理一樣,在長期實行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各級政府是以「裁判員」和「運動員」的雙重身份實施社會管理的,從宏觀到微觀,事無巨細,大包大攬,管了大量管不了、又管不好的社會事務。為堅決克服這一體制性弊端,各級政府必須繼續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依據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圍繞「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四項基本職能,對政府公權力進行全面梳理,遵循權力法定原則,明確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權力邊界和職責範圍,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努力做到:凡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城鄉基層居民自治組織和其它群眾自治組織有責任、有能力管理的社會事務,政府應放手讓他們自主管理、自律管理、自治管理,而不再越殂代庖,插手干預;凡公民個人有要求、有能力參與的社會事務和能夠自我管理的事務,政府應積極鼓勵,並在他們遇到困難時給予支持和幫助。從而,真正體現政府該管的事一定管好,不該管的事堅決不管。

  堅持權責統一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原則,明確各級、各部門履行社會管理職能的事權。在推進市場化改革的過程中,受利益機制的驅動,一些政府部門中出現了有利可圖的社會管理事務爭著管,無利可圖的社會管理事務沒人管的不正之風,條塊之間、塊塊之間磨擦不斷,內耗嚴重,導致社會管理中行政管理的「越位」、「錯位」和「缺位」。各級政府應結合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根據權責統一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規範垂直管理部門與地方政府的關係,合法合理地調整現有的社會管理事項,該合併的合併,該下放的下放,明確事權,科學分工,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優化資源配置,形成整體合力。具有社會管理職能的各政府部門則要牢固樹立大局觀念,自覺做到管理與責任掛鉤,與利益脫鉤,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顯著提高社會管理效率。

  堅決克服社會管理中的形式主義,努力構建社會管理的長效機制。一個時期以來,一些黨政機關熱衷於搞形式主義。他們只求表面上的轟動效應,不求實際上的管理效果,巧立名目,花樣翻新,策划了大量評比、達標、創建、檢查等活動項目,使這些活動的參加單位和幹部群眾忙於應酬,疲於應付。各級黨委、政府必須清醒地看到社會管理中形式主義盛行的嚴峻現實,把清理並大幅度減少上述活動作為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們認為,由市級及市級以下黨政機關提出的評比、達標、創建、檢查等活動項目,原則上都應取消。對上級領導機關要求開展的這類活動項目,如無多大實際成效的,則積極向上建議取消。對成效明顯、確有必要保留的活動項目,也要合併「同類項」,公開標準,簡化程序,「陽光」操作。與此同時,在黨政機關大力倡導求真務實的作風,主動研究社會管理中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矛盾,努力掌握新時期社會管理的規律,更新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真正把功夫下到長效管理機制的構建上,節省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二、大力發展各類社會組織,深度開發自律管理資源

從社會管理的視角看,社會組織是人民群眾參與社會管理和實行自律管理相統一的組織形式。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中,社會組織是一支「社會協同」的重要力量。大力發展、壯大各類社會組織,深度開發社會自律管理資源,充分發揮其社會協同的巨大潛能,對於架構「小政府、大社會」,提高社會管理整體水平,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我們必須充分認識社會組織在社會管理整體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象扶持民營企業那樣扶持社會組織,促進其不斷發展、壯大。

  有序敞開「大門」,規範准入「門檻」,為社會組織的健康成長開闢廣闊空間。社會組織涉及各界別、各階層、各群體、各行業,門類很多,社會功能獨特,未來發展前景看好。問題是,作為各類社會組織登記成立依據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登記管理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等三部行政法規,現已明顯地不適應各類社會組織充分發展、健康成長的新形勢。調查座談中,大家在呼籲國家加快有關社會組織立法進程的同時,也期待蘇州市在這方面主動進行探索,有所突破,有所進取,有序敞開「大門」,規範准入「門檻」,為全市各類社會組織的充分發展、健康成長提供法制保障。

  制定並兌現各項扶持政策,為增強社會組織自我發展能力提供良好環境。社會組織是公民為實現共同意願而自願組合的,通常具有非營利性、公益性、互助性等特徵。在其初創階段,自我發展能力往往比較脆弱。那些剛與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脫鉤的社會團體,由於「斷臍」、「斷奶」時間不長,同樣缺乏自我發展能力。這就需要各級政府制定並兌現各項扶持政策,在會費收取、財務制度、票據管理、稅收減免、社會保險等方面提供優惠和便利。其中,以市場化運作方式和相對優惠的價格,把大量社會管理事務和公共服務項目委託給具有相應資質和能力的社會組織辦理,是最具實際意義的扶持措施。那些公民社會發育成熟的國家,就是通過委託授權,賦予相當部分公共服務職能的途徑和方式,為社會組織的發展注入活力。同時,減輕政府工作負擔,節省公共財政支出。他們的經驗,值得我們學習借鑒。各類社會組織則要克服「衙門」作風,淡化盈利動機,提高組織化程度,暢通利益訴求渠道,增強參與社會管理能力,拓展社會服務領域,健全自律管理機制,增強內部凝聚力,提高社會公信力,挖掘自我發展、壯大的不竭源泉。

  堅持寓管理監督於優良服務之中,把社會組織引入規範、健康發展的軌道。依法對各類社會組織實施監管,是各級政府一項重要的社會管理職責。在實現了業務主管部門與社會團體「三脫鉤」(即人員、財務、辦公場所與行政機關脫鉤)之後,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應儘快轉換角色,不當「婆婆」當「保姆」,以悉心指導和優良服務取代插手干預,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依據法律和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非營利性、公益性、互助性社會活動,加強和改進對各類社會組織的管理與監督。其重點,是指導和監督社會組織自覺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堅持在法律和政策規定的範圍內開展對內對外業務,參與社會管理,提供社會服務。同時,要求他們嚴格按組織章程加強自身建設,提高整體素質,規範業務行為,強化自律管理,堅持走制度化、規範化的發展之路。

  三、創新基層社會管理體制,用好基層自治管理資源

積極推進以城鄉社區為主要載體的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改革,整合基層社會管理資源,減輕基層自治組織的行政性、社會性工作負擔,增強基層自治功能,是健全社會管理格局、提高社會管理能力的一項基礎性工程。基於這一認識,蘇州市市區較早啟動了這項改革。2006年4月,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制定了《關於推進社區管理體制改革和創新的若干意見》。據此,滄浪區、金閶區、平江區各自選擇一個社區進行試點,在取得經驗、完善方案後,迅速在所有社區推開。這項改革的成效是明顯的。如今,這三個區的所有社區都已基本形成了社區黨組織、居民委員會、社區工作站、社區民間組織各司其職、緊密協同的基層社會管理體制,同步提升了社區黨建工作、居民自治管理和社區服務的水平,促進了和諧社區建設。我們應不失時機地在全市範圍內推進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改革,並把這項改革不斷引向深入。

  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分類指導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在城鄉二元結構尚未徹底改變的現實條件下,推進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必須實行分類指導。在城市,所有社區都要根據市「兩辦」《關於推進社區管理體制改革和創新的若干意見》,架構社區大黨建格局,強化居民委員會自治功能,增設社區工作站,發展社區民間組織,健全 「四位一體」的社區管理體制及彼此互聯互通互補的管理機制,形成社區管理合力。在農村,則要選擇一批管理基礎較好的行政村進行試點,在取得經驗後,逐步向面上推開。從農村實際出發,推進這項改革應與新農村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設計改革思路。實際操作應從梳理現有的村級組織關係入手,整合基層管理資源,逐步建立健全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經濟合作社、社區服務中心、基層民間組織「五位一體」的農村社區管理體制,在村黨組織的領導下,明確分工,各司其職,緊密配合,互聯互補,以提高自治管理能力為重點,不斷提升基層社會管理水平。需要指出,推進農村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必須以不擠占村級集體資產、不增加農民負擔為前提。為加強面向基層的行政性社會管理、擴大面向農民群眾的政府公共服務所需的資金,必須由政府財政安排支出。各級政府及其部門都要積極配合,全力支持,為城鄉社區管理體制改革的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環境。

  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健全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積極推進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的題中要義,就是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擴大基層群眾自治範圍,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鄉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為此,必須以極大的努力加強社區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建設,有序擴大基層民主,保障居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使「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自治原則真正落到實處。要進一步完善基層自治組織的直接選舉制度,改進候選人推舉、產生辦法,提高群眾參選率,擴大差額選舉比例,保證選舉結果真正體現選民意志;要健全民情懇談會、民意聽證會、民主評議會、民事調解會等基層民主制度,拓寬民意表達渠道,加強對政府工作和居委會、村委會工作的監督;要進一步完善社區事務公開、村務公開制度,擴大公開內容,提高民主決策和自治管理水平;要加強和改進對基層自治組織專職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幫助他們增強民主法制意識,擴大知識面,改進工作作風,愉快勝任地從事群眾自治工作。

  尊重群眾首創精神,擴大基層群眾自治範圍。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眾中要求參與社會管理、表達利益訴求、實行自治管理的呼聲日高,在基層由群眾直接選舉產生的業主管理委員會及其它類型的群眾自治組織開始脫穎而出。滄浪區養蠶里一村、二村兩個住宅小區居民自願成立小區自治管理委員會,卓有成效地對小區生活和治安環境實行自治管理,就是其中一例。2006年年底,這兩個住宅小區由政府出資1100多萬元完成了老新村改造,基礎設施明顯改善,環境面貌煥然一新。鞏固小區改造成果,維護小區環境面貌,迫切需要加強後續管理。於是,在當地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的引導、支持下,以居民直接選舉的方式產生了小區自治管理委員會,7名退休幹部、職工當選為管委會委員,無償地為居民提供保潔、護綠、保安等項服務。一年來,小區環境整潔,車輛停放有序,治安案件大幅度下降,得到了居民群眾的歡迎和支持。然而,他們也遇到了不少麻煩,如:外來車輛停車收費,不能出具正規發票,常常引起糾紛;向居民收取少量物業服務費,難以得到物價部門認可;讓那些退休老同志長期無償提供服務,終非長久之策,等等。各級政府應當尊重基層群眾的首創精神,把支持和幫助代表群眾共同意願的業主管理委員會及其它類型的群眾自治組織,當作擴大基層群眾自治範圍的有效途徑,滿腔熱情地為他們排憂解難,並把他們引導到健康發展的軌道,最大限度地發揮群眾自治管理的積極任用。

  四、努力提高公民文明素質,激活公民自我管理資源

公民是多元社會管理主體中的重要成員。在健全的社會管理格局中,公民參與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板塊」。調查中了解到的許多社會管理問題,使我們意識到,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的社會秩序和社會管理水平,歸根到底取決於那裡公民的文明程度,取決於公民參與社會管理和自我管理的能力。因此,必須著力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把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質、提高全社會的文明程度,作為全面整合社會管理資源、健全社會管理格局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實、抓好。

  加強公民意識教育,使每一個公民知曉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我國是一個缺乏民主法制傳統的國家。在思想道德領域,長達數千年的小農經濟和農耕社會留給我們的負面遺產,就是公民意識的缺失。從這一國情出發,我們有責任結合普法教育,對廣大幹部群眾進行公民意識的啟蒙教育,以人們喜聞樂見的形式和行之有效的的方式,幫助廣大幹部群眾學好這門「必修課」,確立當家作主的意識和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意識,懂得謀取個人利益、實現自我價值必須建立在知法守法、遵守公德、信守承諾、回報社會、尊重他人、互利雙盈的基礎之上,真正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投身社會管理事務,熱心參與社會公益事業,嚴格實行自我約束和自我管理。廣大公務員更要牢記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剷除「為民作主」的潛意識,確立「由民作主」的現代理念,在各項管理工作中堅定地相信群眾,依靠群眾。

  加強公民道德教育,使每一個公民都能自覺履行社會責任。激活人民群眾中蘊藏的自我管理資源,追求管理有序、秩序井然、充滿活力的社會和諧狀態,必須大力弘揚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想,切實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使每一個公民都能自覺遵守道德規範,履行社會責任。為了提高公民道德教育的針對性、有效性,無論是宣傳部門、傳播媒體,還是基層單位和基層組織,都要花大力氣改進宣傳教育工作,創新教育的內容和形式,堅持貼近幹部群眾的思想實際,使教育的內容及預期效果與他們的實際接受能力相吻合,克服「大而空」、「大而遠」的空洞說教,少搞集中大塊時間的「滿堂灌」。要善於運用各種宣傳輿論工具,敏銳地捕捉髮生在廣大幹部群眾身邊的具有典型意義的人和事,組織大家開展小見中大、由淺入深的討論,弘揚正氣,針砭時弊,讓幹部群眾自己教育自己。

  加強黨風政風建設,以好的黨風、政風帶動社會風氣進一步好轉。一個黨員就是一面旗幟,一個公務員就是一桿標杆。提高公民文明程度,必須首先提高黨員隊伍和公務員隊伍的文明素質。各級黨委、政府都要切實加強自身思想建設和作風建設,教育廣大黨員、廣大公務員自覺保持道德操守和文明程度上的先進性。各級領導幹部更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做理想堅定、道德高尚、情趣健康、行為文明的表率。

  社會管理資源是個蘊藏豐富的寶庫,有效整合、合理配置的前景十分廣闊。我們要拓寬整合社會管理資源的視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保證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在社會管理中充分發揮司法管理職能。積極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開展工作,更好地發揮組織群眾、引導群眾、服務群眾、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作用,團結廣大群眾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引導、支持企事業單位履行社會責任,在完善內部民主管理制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同時,參與社會管理和社會公益事業。重視宣傳輿論陣地建設,發揮各種傳播媒體在堅持正確導向、弘揚社會正氣、反映社情民意、疏導群眾情緒、加強輿論監督等方面的社會功能。

統籌兼顧謀對策

——蘇州市社會管理體制改革調查與思考之三

蘇州市發改委課題組 何光耀 陳 華 夏成華

  社會管理體制的改革和創新,是一項極為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又是一個動態深化的實踐探索過程。積極推進這項重大的體制改革,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和諧社會為目標,堅持統籌兼顧的根本方法,精心謀劃總體思路,採取並落實一系列相應的配套措施,使之順利實施,獲取豐碩的創新成果。進而,為蘇州市全方位的率先發展創造管理有序、政通人和、充滿活力的社會環境。

  一、切實加強對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的組織領導

創新社會管理體制,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是一件直接關係到和諧社會建設進程、全面提升經濟社會發展軟實力的大事。各級黨委、政府都要自覺站在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總體布局的高度,把這件具有全局意義的大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調查中,一些部門負責同志指出,現有的政府機構設置和社會管理職能配置已經遠遠不能適應現實社會管理任務日趨繁重的新形勢,集中表現在社會管理職能分散化,綜合管理和協調部門「缺位」。他們建議,在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實施並完成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之前,作為權宜之計,有必要成立全市社會管理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及相應的工作機構,加強對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統籌協調,保證市委、市政府的決策得到順利貫徹,執行到位。

  根據這些負責同志的建議作進一步思考,我們認為,全市社會管理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應由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分別擔任正副組長,具有法定社會管理職能的部門都要指定一名負責同志參加到領導小組中來。領導小組下屬的工作機構,應由改革綜合管理部門或社會管理職能相對較多的部門負責組建。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有四:一是初步審議全市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方案、階段性和單項性改革方案及重大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區別不同情況,分別提請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實施,保證政令暢通;二是組織有關部門加強調查研究,全面地、動態地掌握改革的進展情況,加強檢查指導和督辦查辦工作,確保各項改革舉措落到實處;三是加強綜合協調,妥善處置、及時解決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各種重大問題、尤其是深層次的利益和權力格局調整問題;四是加強與其它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溝通聯繫,以聯席會議這種制度安排交流互通情況,使各項體制改革有機銜接,形成相互促進、良性互補的整體效應,防止工作環節上可能出現的矛盾和障礙,節省改革成本支出。

  二、精心謀劃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

隨著調查工作的逐步展開和探討問題的不斷深入,我們真切感到,社會管理體制改革是一項包括多個層級、多項子系統且相互交織的複雜系統工程。這項體制改革涉及範圍之廣、包含內容之多,牽扯到的利益和權力關係之深,真可謂「牽一髮而動全身」。唯其如此,必須把精心謀劃總體思路、精心設計總體方案作為順利推進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的充分必要條件。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全局在胸,深謀遠慮,找准重點、難點,預見可能出現的風險,採取標本兼治的舉措,務實有序地推進改革,爭取事半功倍的實際效果。否則,難免「頭疼醫頭,腳疼醫腳」、治標不治本的結局,甚至陷入「剪不斷,理還亂」的困境。

  謀劃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注意把握以下要點: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要求,從蘇州市社會管理的現狀、特點及今後發展趨勢出發,兼顧必要性和可能性,實行定性與定量相結合,設定改革的總體目標及階段性目標;要牢牢把握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這一重點,疏理各類社會管理關係,建立健全相關的管理制度和公共政策,對各社會管理主體的管理功能予以正確定位,並明確相互銜接的接點,使各管理主體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或有章可循,規範運行,有效整合社會管理資源;要圍繞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蘇州」建設、外來流動人口管理、城市市容環境管理、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城鄉社區管理體制改革等項社會管理工作及與之相關的各項單項改革納入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的「總盤子」,通盤考慮,全面謀劃,實現社會管理體制改革與各單項改革的有機結合,以及各單項改革之間的緊密銜接,提高這項體制改革的整體推進效應;要著眼於體制機制創新,以整合社會建設資源和社會管理資源為抓手,「一攬子」設計並形成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以及公共安全機制,注重製度設計和安排,鞏固和發展體制機制的創新成果。需要指出的是,謀劃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其前提條件是對社會轉型時期社會管理規律的正確認識。據此,各級各部門都要高度重視對現實社會的調查研究,努力掌握真實的社情民意,把各類社會管理資源的「家底」摸清楚,透徹分析社會管理中存在的各種問題、矛盾及其產生的原因,為謀劃改革總體思路奠定客觀、全面的事實依據。

  三、建立健全有關社會管理的法律法規

把社會管理納入法治化、民主化的軌道,實現從「人治」到「法治」的根本轉變,是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的治本之策。鑒於現階段在社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體系建設相對滯後的客觀事實,我們必須更加自覺地堅持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把推進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的過程,作為建立健全有關社會管理法律法規的過程,加快立法和法律法規修改進程,依靠完備的法律法規體系,掃除社會管理中的種種體制性障礙,鞏固和擴大社會管理體制改革的積極成果。

  建立健全有關社會管理的法律法規,首先要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為此,要依據現有法律法規和規章,界定政府履行社會管理職能的權力邊界和職責範圍,規範政府在實施社會管理中的行政行為。對亟待政府加強管理,而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未作規定、或雖有規定但事權關係不明確的社會管理事務,需要制定或修改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作出明確規定,使政府實施的所有社會管理事項都有法律依據。同時,為提高依法管理的權威性,對一些重大的社會管理事務,實施管理的依據應由法規、規章層級上升到法律層級。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在實施社會管理時,則要嚴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堅決糾正和克服政府部門之間「紅頭文件」打架,以及一些政府部門及工作人員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等現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其次,加強有關社會組織的立法工作,為各類社會組織依法登記成立、參與社會管理、表達利益訴求、擴展社會服務、強化自律管理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也為政府加強對各類社會組織的管理監督提供健全的法律依據。由國務院發布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是涉及社會組織的三部法規,規範的重點又僅是登記管理。顯然,已難以適應各類社會組織迅速發展和加強對其管理監督的需要,制定有關社會組織的《組織法》理應提到立法工作的重要日程,以期對各類社會組織的登記成立及其運作行為,以及政府的監管職責等作出明確的規定,促進各類社會組織有序健康地發展。再則,爭取儘早頒布經修改完善的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組織法》,依法健全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據了解,《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已經多次修改,並廣泛徵求意見。各區、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的幹部群眾都迫切希望這部經修改的法律能及早提交全國人大會議審議通過,頒布實施。現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也應根據新農村建設、農村社區建設和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的實際需要,適時進行修改。我們深知,建立健全有關社會管理的法律法規,是一項十分嚴肅的任務,必須嚴格按照《立法法》規定的法定許可權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廢止法律、法規和規章。建議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把有關社會管理的課題列入地方立法計劃,根據蘇州市社會管理的現狀及今後發展的趨勢,在不與《憲法》和上位法相抵觸的前提下,適時制定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四、同步推進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

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互為依存,相輔相成,兩者統一於和諧社會的建設。高水準的社會建設,是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的堅實基礎;高效率的社會管理,是展現和放大社會建設成果的重要保障。通過對一些社會管理問題的具體分析,我們意識到,當前社會管理中暴露出來的許多問題,大多與社會建設的相對滯後有著直接間接的關係。從這一意義上講,紮實推進社會建設,是順利實施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的重要路徑。

  社會建設的領域十分廣泛,內容非常豐富。這些年來,蘇州市各級政府堅持以人為本,從維護人民群眾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出發,追加公共財政支出,提供更多公共服務產品,積極推進和諧社會建設,在發展教育衛生等項社會事業、實施充分就業工程、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和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快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創建城鄉和諧社區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為人民群眾所稱道的可喜成果。大家所希望的,是各級政府在經濟發展的同時,把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搞得更好、更紮實,真正做到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歸納幹部群眾的意見,今後一個時期社會建設應突出以下重點: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均衡發展小學、中學教育,努力化解當地學生「擇校難」和外來民工子弟「入學難」;從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的需要出發,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培養造就各類高素質的人才隊伍。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推進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切實解決群眾「看病難」和「看病貴」的問題;加快發展社區醫療衛生事業,方便群眾就近就醫、保健和康復治療。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市場就業機制,廣泛動員社會力量,鼓勵創業,支持再就業,落實民生之本。大力實施「富民工程」,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把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體現到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之中,建立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以及各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機制,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適時調高最低工資標準和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從而,以多種分配途徑加速提高人民群眾的富裕程度。以推進城鄉一體化、逐步消除城鄉二元結構為目標,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為基礎,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為重點,以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為補充,進一步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在落實國家調控政策,抑制過高商品房價格的同時,根據市場供求關係,調節商品房建設供地,適度擴大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建設規模,注重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

  從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計,還要加快「城中村」、「無地隊」和老新村改造步伐、以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步伐,顯著改善城鄉基礎設施條件,不斷改善城鄉居民的居住環境和治安環境;依據城市規劃,合理布局停車場、農貿市場、小商品市場、小商小販「疏導點」、公共廁所等設施,並加快建設進程,為加強城市市容環境管理提供良好的硬體條件。

  五、不斷提高各級幹部管理社會事務的能力

用科學發展觀統領改革發展全局,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總體布局拓展為四位一體的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明確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任務,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理念的重大轉變。社會整體轉型時期的客觀情勢要求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與時俱進地更新理念,更新知識,提高領導和諧社會建設的本領。努力提高各級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管理社會事務的能力,就是題中應有之義。

  為了有效整合社會管理資源,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首要的任務是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根據新的形勢、新的任務,優化領導班子整體的知識結構。調查過程中,我們接觸了許多幹部,感覺中他們對經濟工作都很熟悉,談論本地區、本單位經濟發展的思路和對策,都有較強的針對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相反,一些幹部對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卻顯得十分生疏。為了改變這種狀況,我們在領導班子建設中必須注重培養、選拔熟悉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的優秀幹部,選好配強領導班子,實現班子內各類專業人才的優化組合。同時,把領導社會建設、管理社會事務的績效列為考核的重要內容,增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追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自覺性。其次,要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教育培訓工作,引導各級幹部深刻領會和掌握科學發展觀這一重大戰略思想,自覺加強社會建設理論和社會公共政策的學習研究,使各級幹部成為既懂經濟建設、又懂社會管理的優秀的複合型人才,不斷提高依法管理社會事務、協調利益關係、開展群眾工作、激發社會創造活力、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保持社會長治久安的本領,增強應對和處置群發性、突發性事件的能力。再則,要發揚理論聯繫實際的優良作風,教育、引導各級幹部加強對社會管理問題的調查研究,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真實地、動態地了解社情民意,尊重基層幹部群眾首創精神,善於總結、提煉源於實踐的成功經驗,從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深化對社會管理規律的認識,不斷增強管理社會事務的預見性和創造性。

  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還要求我們造就一支宏大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要通過公開招聘和民主推薦等方式,把大批具有社會管理和服務專業知識的人才充實到這支隊伍中去,尤其要充實到城鄉社區工作者隊伍中去,為加強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輸入新鮮血液。同時,加強對現有社區工作者的教育培訓工作,幫助他們更新觀念,更新知識,開拓視野,增強才幹。從而,把各項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任務真正落實到基層。

  六、著力建設統一互聯的社會公共管理信息平台

充分合理地運用以快捷、開放、互通為特徵的現代信息化技術手段,是全面掌握社會發展變化情況,實現社會公共管理信息資源共享,顯著提高社會管理效率,大幅度降低社會管理成本的強有力的技術支撐。為了積極配合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很有必要建設統一互聯的社會公共管理信息平台,並把這項工作列入近期市政府的實事工程,納入「數字蘇州」建設的大框架,抓緊制定方案,及早啟動實施,儘快投入使用。

  牢固樹立「全市一盤棋」的大局觀念,是建設統一互聯的社會公共管理信息平台、實現社會公共管理信息資源共享的前提條件。各部門都要自覺跳出狹隘的部門「小圈子」,破除「各掃自家門前雪」的陳舊管理理念,衝破人為設置的條塊壁壘,積極主動地加入到社會公共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設行列中來,為實現社會公共管理信息資源共享盡責儘力。在實際操作中,建議由市發改委牽頭,在充分徵求部門意見、匯總各方信息需求的基礎上,制定全市社會公共管理信息平台建設的實施方案,編製各類社會管理的信息目錄,並在信息採集、匯總、加密、使用等環節加強統籌協調。各部門則要依據法定的社會管理許可權,提出需要掌握和使用的社會公共管理信息條目,無保留地把已經採集、掌握的信息輸入全市社會公共管理信息平台的資料庫。市信息中心要負責信息的採集、更新、維護,優質高效地提供信息使用、設備運行中的技術服務,對涉及國家機密和個人隱私的信息採取加密措施。經過幾年時間的努力,逐步把信息中心建設成為信息完整、功能齊全的數據中心。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城鄉群眾自治組織都要積極配合全市社會公共管理信息平台建設,尤其在有關社會管理信息的採集上給予全力支持,為保證社會管理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更新,奠定紮實的基礎。

來源: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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