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文物保護的「洛陽方式」
什麼是文物保護的「洛陽方式」
澎湃新聞特約記者 楊炎之 2016-10-11 16:39 來源:澎湃新聞提起洛陽,有人說她是九朝古都,有人說這裡曾留下十三個朝代的煙雲。但無論如何,洛陽都是一個令後人追憶的城市,北宋的士大夫們喜歡對過往發發感慨,如司馬溫公就曾感嘆道「若問古今興廢事,請君只看洛陽城」(《過洛陽城》)。而李清照的父親李格非更是在《洛陽名園記》中有一段相當精闢的論述:「洛陽處天下之中,挾崤澠之阻,當秦隴之襟喉,而趙魏之走集,蓋四方必爭之地也。天下當無事則已,有事,則洛陽先受兵。予故嘗曰:『洛陽之盛衰,天下治亂之候也。』」 要知曉洛陽,先得記住兩個關鍵詞:「五都貫洛」與「葬在北邙」。前者指的是城,是活人生活的地方;後者是墓葬之域,為亡者的安息之地。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為什麼這麼說呢,我們就來看看這個「天下之中」的格局。五都貫洛 這裡的「五都」並不僅指五個朝代的都城,而是歷史上五個時代曾在洛陽建都的數個大型城址:偃師二里頭遺址、偃師商城遺址、東周王城遺址、漢魏洛陽城遺址與隋唐洛陽城遺址;而「貫洛」指的是它們沿洛水自東向西、有規劃的營建於山之陽(邙山之南)與水之北(洛水之北)之間,洛陽的得名也是由此。而這些都城的橫向跨度僅為30公里,這是個什麼概念呢?馬拉松(Marathon)長跑大家都不陌生,它的全程距離為26英里385碼,摺合約42.195公里,也就是說五大都城的橫向跨度還不及馬拉松全程的十分之七,其密集程度可見一斑。
洛陽大遺址保護規劃圖所標示出的五大都城位置 朝代多了,寓意著人多,人多了意味著必須有足夠的空間才行。在事死如事生的古代,對於過世的人,更需要一個固定的空間,那他們如何是調和好空間關係的?夏商之際,雖然二里頭與偃師商城的都城規模都業已探明,但探明的主要是宮城結構和都邑之中的功能分區。據許宏先生研究,這一階段更多的體現為「大都無城」,即「早期城市中有鬆散的郭區而無外郭城城垣」,所以當時的都邑遺址大都「由宮廟基址群及周圍的廣大郭區(含一般居民區、手工業作坊和墓地等)組成」。也就是說,在這個階段,普通老百姓是生活在宮殿區周圍的,並沒有一個明確的外郭城將他們一股腦都圈起來,人們只是有初步規劃的生活在一定區域之內,而二里頭和偃師商城的墓葬區並不明晰,我們還不清楚他們死後集中葬在哪裡。不過從「二里頭文化二期開始,都邑的規模就已達300萬平方米以上,具有明確的功能分區,在其中心區先後出現了面積逾10萬平方米的宮城、大型圍垣作坊區和縱橫交錯的城市主幹道等重要遺存」這些來看,二里頭已初具國家的規模。有意思的是,夏商周三代在洛陽建都並沒有選擇原址重建,而是有意識的「避開老城建新城」。如果說偃師商城東去二里頭才六公里,那麼東周王城則要遠得多,它位於今天洛陽市的澗河之濱,即王城公園一帶,是「五都」之中的最西緣。更有意思的是周人的卒葬地,它們不僅採取了不封不樹,同時王陵和平民墓葬都被埋在了王城之下,業已探明或發掘的東周王陵大都分布在周王城之內的東部和東北部,這也許說明東漢已降「生死不復交通」的觀念在此時可能並沒有形成。上世紀五十年代,洛陽在建設主幹道——中州路的時候,在東起王城廣場、西到七里河這麼短短几公里的道路上,密集的發掘出大大小小的東周墓葬200餘座。你能想像就在你日常行走的道路之下,竟埋藏著如此豐富的文化遺存么?恐怕在全國都找不出幾個如洛陽一般的城市。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洛陽中州路(西工段)》由此可知,洛陽並不是只有邙山才是塋域,甚至可以說墓地遍布整個洛陽城!這是怎麼一回事?而邙山又是如何成為塋域的代名詞?為什麼邙山會成為墓地的首選?邙山在很早就作為洛陽逝者的埋葬之地,例如洛陽的考古工作者就曾在瀍河以西的邙山南麓發現有西周貴族墓地,而邙山腳下的周代金村大墓更是因為大盜懷履光一行人等而舉國震怒,這個披著傳教士外衣的加拿大人不僅當上了加拿大皇家安大略考古博物館的藏品徵集人,更是販運金村文物的重要推手,他甚至還寫了一本著名的「盜墓手記」——《洛陽古城古墓考》(Tombs of Old Lo-yang),果真是不怕賊盜墓,就怕盜墓賊有文化!
金村平面圖(參見懷履光著:《洛陽古城古墓考》) 但邙山真正開始作為帝王陵區則是因為東漢洛陽城的營建。東漢洛陽城位於今洛陽白馬寺一帶,北接邙山,南抵洛水,佔地約10平方公里。與周人把墓地放在城內不同,漢人主動地將墓葬遷到城外,這種有意識選定塋域的行為從側面反應了這一時期的人口增長。一般情況下,漢墓的集中分布區位於邙山中段,即漢魏洛陽城的北部一地。東漢皇陵則非常有意思,其在洛陽規划出兩個大的兆域——東北陵區和東南陵區,東北陵區埋葬著劉秀等五位皇帝,它們都位於北邙之上,而東南陵區則埋葬著漢明帝劉庄等六位皇帝,它們位於漢魏洛陽城的南部地區,今偃師寇店一帶。對於這樣的陵區規劃已然與西漢有別,西漢帝陵是一個陵園埋且僅埋一個皇帝,而東漢則是選定一個大的兆域來作為皇帝們的共同卒葬地,這種葬制改革實際反映的是統治者的禮制改革,另一方面則說明邙山這個地區想要規划出一大片完整的陵區已然不太可能。
東漢陵區不過,僅東漢一朝想要覆蓋廣大的邙山之地顯然也不太現實。因為漢魏洛陽城嘛,除了東漢在此建都,還相繼有曹魏、西晉、北魏等朝代以此為都,六百年的時間不僅使漢魏洛陽城的文化層異常豐富,更使得它北鄰——邙山能得以充分「開發」,比方說西晉墓地就避開東漢墓葬密集的中段、選擇了邙山之東;而北魏葬區也就只能選擇剩下的邙山西段了。因此,當唐初著名詩人沈佺期途徑途徑邙山時,就由衷感嘆道「北邙山上列墳塋,萬古千秋對洛城。城中日夕歌鐘起,山上唯聞松柏聲。」(《北邙山》)可見在初唐之時,繁華的洛陽城外這塊北帶黃河、南望伊厥的風水寶地上,就層層疊疊的滿是古冢。因此,邙山上「墓挨墓、墓落墓」的獨特埋葬景觀也就不足為奇了,同時「邙山無卧牛之地」的說法也自此流傳開來。可為什麼邙山會成為逝者埋葬地的首選? 據洛陽市文物考古研究院的史家珍院長介紹:首先是因為邙山的地勢相對較高,利於排水;其次,邙山的土壤結構很好,有一層很厚的料礓層,這種土質地堅硬、黏結性好,不易滲水的同時也隔絕了空氣,使得墓葬能夠長時間保存,而其中所布滿的質地堅硬的料姜石更是增加了盜墓的難度。此外,從風水上看,邙山北臨黃河,在下游的伊洛河入黃河口處正好把邙山夾住,成一喇叭狀,這在風水學上叫水口,是風水極佳之地。
料礓層也被民間戲稱為殭屍層,其中布滿了的質地堅硬的料姜石隋唐洛陽城的規模是明清洛陽城的21倍! 從二里頭一直到北魏,洛陽從東至西陸陸續續的得到了開發,河洛之間僅剩下漢魏洛陽城與東周王城之間的一塊區域,這也成了隋唐時期在洛陽選址建都的唯一可能。在此建都,便意味著「五都貫洛」最後一塊拼圖的完成。
隋唐洛陽外郭城裡坊區復原示意圖 那是公元604年陰曆十一月的一天,隋煬帝楊廣在群臣的簇擁下登上北邙之巔,南望廣袤的伊洛河平原,只見那遙遠的地平線上,兩峰對峙,伊水中流,天子不禁感嘆道:「此龍門耶,自古何為不建都於此?」大臣蘇威上前答道:「自古非不知,以俟陛下。」(《兩京新記輯校》)楊廣大喜,遂建都於此,而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隋唐洛陽城。 如果說漢魏洛陽城的洛水之南還主要是一些禮制性建築和帝陵兆域的話,那麼隋唐洛陽城則是對洛水以南之地的第一次大規模開發。若將東都定有一百零三坊三市,其中的洛南之地就達到了八十二坊一市,占近7/9!自趙宋南遷,洛陽的地位一降再降,城的面積也縮水的可憐,直到公元1997年,洛南開發的步伐才被洛陽市政府提上議程,其時已經過去了八百餘年,盛唐氣象,果然非同一般。 那麼,隋唐洛陽城的面積究竟有多大?中國國家博物館的霍宏偉研究員打比方說:「就拿今天的洛陽老城來說,它是金代的產物,元、明、清三朝一直沿用,其布局大致呈方形,邊長1.5公里,面積2.25平方公里,而隋唐洛陽城則有它的21個之多!」
20世紀30年代洛陽老城鳥瞰圖(德國飛行員卡斯特爾攝)隋唐洛陽城歷經隋、唐兩代的苦心經營,構築了一個龐大、複雜的城市空間體系,霍宏偉先生曾以「城、苑、窟、墓」四個字對隋唐洛陽城市空間體系加以概括:「一是城,包括宮城、皇城、東城、含嘉倉城及外郭城等由城垣圍繞的城市範圍。這樣的劃分,既是社會等級制度在城市物質空間的反映,也與城市社會空間的分層相對應。二是苑,主要指隋唐兩代的離宮別苑。離宮分為苑內型、城郊型及縣區型等三種類型,別苑即東都城西面的西苑,始建於隋大業元年,唐代有所改建。三是窟,是指以龍門石窟為中心的龍門地區。龍門石窟位於隋唐洛陽城以南約十公里的伊水兩岸山崖上,是東都城重要的佛教文化區。四是墓,是指隋唐洛陽城城垣之外隋唐時期的大量墓地,多位於城郊及縣區。一方面說明我們可以以城市為中心坐標點來了解隋唐兩代墓葬的空間分布,另一方面也可以根據墓主人身份的不同來對這些墓葬進行分類,從整體上把握其空間分布,這樣就與洛陽城的空間劃分有所對應,充分反映出陰陽二元世界等級制度的一致性。」 故而,我們今天看到的洛陽城不僅有「五都貫洛」,各個朝代的墓葬更是分布在這些區域之內。邙山雖好,畢竟也有放不下的時候,後代建城、規劃墓區,會盡量避開前代的部分墓葬區,而前代的城市荒廢后則又可能作為後代的卒葬之地,所以今天的洛陽城雖飽受戰火侵襲、地上遺迹多有不存,但地下的遺迹那可是相當之豐富。文物保護中的「洛陽方式」 那麼,在城市建設中該如何保護這些地下遺產呢?這就是享譽全國的「洛陽方式」。關於它的提出背景,洛陽市文物考古研究院的程永建先生介紹說,上世紀70年代後期,我國在「工業學大慶」的高潮中廣泛推廣了大慶石油管理局在松遼平原上首創的「爆破施工法」。「爆破施工法」要求先在地基上打洞,然後埋入適量炸藥,利用爆破,擴大孔徑、壓緊土層,再灌注混凝土。這在當時認為是處理地基「多快好省」的絕佳方式,經推廣後洛陽的不少施工單位紛紛採用了這一方法。可要知道,該方法在古代文化遺存較少的東北松遼平原上是適用的,但在洛陽這樣地下文化遺存極其豐富的古都,造成的後果不堪設想,結果是相當數量的古墓被炸毀,很多地下文物遭到滅頂之災,一次程先生去勘察現場,發現一座已被「爆破」炸毀的東周墓葬,墓葬中的陪葬銅器被炸碎後已然與混凝土粘在一起,「摳都摳不下來」。此外,它對隋唐城遺址,特別是隋唐城宮殿遺址,也造成了比較嚴重的破壞。爆破施工引起的嚴重後果很快引起了洛陽文物部門的關注,一些富有責任感和使命感的考古老前輩們專門給省局主管部門寫信,懇請出台政策制止這種魯莽行徑,在他們的有力推動下,洛陽市政府迅速採取了措施。1981年,洛陽市人民政府頒布《關於加強文物古迹保護的通告》,其中第三條明確規定:「我市地下歷代古墓甚多……古墓葬和古遺址比較密集的地區,不準採用爆破施工。建築面積比較小、古墓或古遺址不多的地區,也必須經市文物管理委員會對施工範圍內的古墓葬、古遺址清理完畢並發給證明書之後方可爆破施工。」 另外,更規定了「城市建設,凡屬固定建築,事先對地基均應進行鑽探,如發現地下有文物古迹者,基建單位應持鑽探圖與市文物管理委員會聯繫共同商定處理,未經市文物管理委員會同意者,不得施工」的條目,這也成為後來廣為人知的「先考古發掘後建設」的「洛陽工作方式」。 洛陽方式的出台,得到了國家局的肯定與認可,並在全國推廣開來,為保護洛陽及其他地區的地下遺產提供了可供參考的保護範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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