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家檔案史料電子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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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一 曹寅奏僧一念緝獲日期摺康熙四十七年六月廿三日 江寧織造.通政使司通政使臣曹寅謹奏:恭請聖安。 本月廿二日塘報呈稱:本月十九日,於吳江縣離城四十五里地方,已獲賊僧一念,隨即審問是真。廿三日鎮江平糴戶部員外郎戴寶摺到臣,雲已經撫院於准出前獲之賊對錄,果真無異,隨解往浙江結案去訖等語,其聞更為詳悉。凶頑小丑,難逃天綱,事關大案,理合一併具招奏聞,伏乞睿鑒。硃批:早已知道了。近京各處至於口外,秋收十分有餘,未知江南若何?八十二 江寧織造曹寅再奏洪武陵冢蹋陷褶康熙四十七年七月十五日 江寧織造.通政使司通政使臣曹寅謹奏:恭請聖安。 本月十二日,臣家人齎報明陵摺子回南,伏蒙御批:此事奏聞的是,爾再打聽,還有甚麽閑話,寫摺來奏。欽此欽遵。該臣細訪得彼時民間訛稱,洪武冢陷下深廣十餘丈,揚州、鎮江各處傳聞略同。有疑看守不謹,盜發歲久致陷者,有說明朝氣數已盡天陷者,有疑前明初起工程不堅者。小人之談,紛紛不一。臣隨回省往看,陷處甚小,不過二丈餘,查因日久土松所致,並無他故。且離冢甚遠,毫無關礙。隨令守陵人役,將寶城開放三日,許百姓縱觀,咸知訛謬,至今寂然,遂無異說。隨後已經填平,打掃完凈。 再,一念賊僧已經授首,群黎莫不舉手稱慶,從此窮閭富戶,俱無曉夜之虞,咸感頌皇仁,有加無已。 聞又貸免太倉王宦一家,聖恩寬大,自古未有,民間稍知詩禮之人,俱聞有泣下者。臣目擊鄉紳士庶傳說如此。 又,臣前奏徽、寧、池、太等處雨水甚大,臣譴老成員役至彼處密密看驗,回稱因雨水過多,山水驟發,江邊圩田口岸俱被衝倒。其太平府當塗縣,有大官圩五十餘萬畝,自萬曆年間倒後修築,至今又百餘年,人民懈弛,久未防固,值驟水壅決,共中禾稻房屋,漂沒甚多,今地方官現在開倉賑濟。江寧及鎮江下路一帶,雨水亦大,低田晴後方可定分數,高田俱有十分收成。謹將晴雨錄,自六月十六日起至本月十五日止,恭呈御覽 再,臣接家信,知鑲紅旗王子已育世子,過蒙聖恩優渥,皇上覆載生成之德,不知何幸,躬逢值此。臣全家聞信,惟有設案焚香,叩首仰祝而已。所有應備金銀緞匹鞍馬搖車等物,已經照例送訖。理合一併具摺奏聞,伏乞睿鑒。硃批:知道了。八十三 蘇州織造李煦奏前與曹寅捐買平糶米未到並揚州風雨摺康熙四十七年七月 管理蘇州織造.大理寺卿兼巡視兩淮鹽課監察御史臣李煦謹奏:恭請萬歲萬安。 竊臣煦職守之重,不獲趨赴行在扈駕隨從,而犬馬之誠,寸丹時深瞻戀,謹具摺恭請聖安。 再,臣煦與前鹽臣曹寅、鹽法道臣李斯?,同捐銀二萬兩赴江西、湖廣二省買米;又商人江楚吉等於賣鹽之銀,每十兩用一兩買米,俱來江南平糶。特具摺奏聞。奉批:此法甚善,惟恐有一圖利之意,即反為不美矣。 伏讀御批,仰見睿慮周詳,愛民如子。而目下各處禁米出境,以故所買之米,尚末到來。俟運到江南,臣煦等惟凜遵訓旨,平糶百姓,不敢求利,以仰體聖心也。 揚州七月初八、初十、十一、十二連日狂風大雨,水勢驟長,低田淹沒。十三日以來,幸天氣晴明,無復雨意,可望水退而田禾尚不至有害。理合併奏以聞。蘇、揚六月晴雨冊進呈,伏乞聖鑒。硃批:知道了。[宮中.李煦奏摺]八十四 曹寅奏謝授巡視兩淮鹽課恩摺康熙四十七年九月初一日 江寧織造.通政使司通政使臣曹寅謹奏:恭請聖安。 臣於八月廿五日接閱邸抄,伏蒙聖恩,復差臣巡視兩淮鹽課。聞命之下,不勝感悚,謹設香案,望闕叩頭謝恩訖。竊念臣系包衣下賤,過蒙皇恩優渥,淮鹽重寄,三任於茲。未能報答高厚於萬一。惟有益加惕勵,矢公矢慎,以仰副皇上簡任之至意而已。謹先具摺恭謝天恩。 近日江寧米價已賤,細米每石一兩二三錢不等,粗米一兩。江南全省太平無事,閭閆百姓,皆安生樂業,感頌皇仁。 所有晴雨錄,自七月十六日起,至八月三十日止,理合一併啟奏。伏乞聖鑒。硃批:知道了。八十五 八貝勒等奏查報訊問曹寅李煦家人等取付款項情形摺康熙四十七年九月二十三日 據訊問曹寅之家人黑子,回稱:四十四年,由我主人曹寅那裡,取銀二萬兩,四十六年,取銀二萬兩,皆交給靈普了。聽說去南省時,取了銀一萬兩,不知交給了誰。又,每月給戲子、工匠等銀兩,自四十四年三月起,至四十七年九月止,共銀二千九百零四兩,都交給他們本人了。由曹寅那裡,取銀共五萬二千九百零四兩。又訊問李煦之家人蔣德,回稱:四十五年,由我主人李煦那裡,取銀二萬兩,交給靈普了。聽說去南省時,取銀一萬兩,不知交給了誰。又,每月給戲子、工匠等銀兩,自四十五年三月起,至四十七年九月止,共銀二千八百五十六兩,都交給他們本人了。由李煦那裡,取銀共三萬二千八百五十六兩。由兩家總共取銀八萬五千七百六十兩中,除給戲子、工匠之五千七百六十兩,既皆照給本人,可以不查外,將交給靈普之八萬兩,訊問靈普,回稱:曹寅、李煦送來之銀兩,我皆交給太監鄭啟、高三卞了。又問鄭啟,同稱;我不知道,此銀高三卞、鄧楨知道。又問鄧楨、高三卞,回稱:各處用銀四萬兩,記有賬目。又交廣儲司收存二萬兩等語。再,去南省時所取之銀二萬兩,既然曹寅、李煦之家人不知交付何處,請俟曹寅、李煦晉京時,問明交給何人,另行具奏。等因繕摺。 康熙四十七年九月二十三日,八貝勒、內務府總管赫奕、暑內務府總管尚志傑、郎中海章具奏。 奉旨:依議。欽此。[譯自內務府滿文奏銷檔]八十六 江寧織造曹寅奏聞悉十八阿哥薨逝及異常之變摺[注]康熙四十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江寧織造.通政使司通政使臣曹寅謹奏:恭請聖安。 臣於本月二十二日得邸報聞十八阿哥薨逝,續又聞異常之變,臣身系家奴,即宜星馳北赴,誠恐動駭耳目,反致不便。二十二日以來民間稍稍聞知,皆緞布兩行腳力上下之故。將軍總督嚴禁盜賊,目下江南太平無事,米價已賤。伏乞皇上少寬聖懷。臣寅不勝激切瞻仰之至。硃批:知道了。[注]:此摺內所稱之「異常之變」,當系指康熙廢其太子允(礻乃)一事。現將康熙實錄內有關記載摘錄以備參考。 「康熙四十七年,戊子,九月,甲戌,朔。上駐蹕鷲和洛。乙亥,諭扈從諸大臣等:自十八阿哥患病以來,朕冀其痊癒,晝夜療治,今又變症,諒已無濟。…是日上駐蹕布爾哈蘇台。……。丁丑,上召諸王大臣、侍衛、文武官員等齊集行宮前,命皇太子允(礻乃)跪。上垂涕諭日:朕承太祖、太宗、世祖弘業,四十八年於茲,兢兢業業,軫恤臣工,惠養百姓,惟以治安天下為務。今觀允?不法祖德,不遵朕訓,惟肆惡虐眾,暴戾淫亂,難出諸口。朕包容二十年矣,乃其惡愈張。……若以此不孝不仁之人為君,其如祖業何!諭畢,上復痛哭仆地,諸大臣扶起。上又諭曰:太祖、大宗、世祖之締造勤勞與朕治平之天下,斷不可以付此人。俟回京昭告於天地宗廟,將允(礻乃)廢斥。…。眾皆叩首流涕,奏曰:皇上所見,至聖至明,諭旨所言皇太子諸事,一一皆確實,臣等實無異辭可以陳奏。」 「皇子允(礻介)薨。」 「己丑。上回宮,詣皇太后宮問安。先是拘執廢皇太子允(礻乃)時,沿途皆直郡王允(礻是)看守,至是抵京,設氈帷居允(礻乃)於上駟院旁。」八十七 曹寅奏請聖安並江南雖知異常之變但無異說摺康熙四十七年十月初五日 江寧織造.通政使司通政使臣曹寅謹奏:恭請聖安。 本月初四日,臣家奴齎捧御批摺子回南稱,九月廿一日,奏事存住口傳上旨,臣聞諭之下,不勝痛苦垂涕。竊念臣自黃口無知,蒙皇上豢養至今,特拔專司重任,上至祖父,下至妻孥,雖肝腦塗地。莫可報答高厚於萬一。今復荷諭旨,撫恤周詳,至於如此之極,臣不知何以遭逢若斯,惟有率領全家婦子,北望泥首搏顙,以謝天恩。茲臣之仰懇者,皇上以天地神人之主,為萬國九州之所仰望,日理萬機,宵衣旰食,伏乞少寬聖懷,俯慰臣民之心。普天之下,雖昆蟲草木,亦無不瞻切之至。 近來江南百姓俱已聞知,閭巷安然,無異言說。合城文武官吏、兵民人等,惟恐過勞聖躬,擬於詔至之日,尚欲具公本上進。 所有九月晴雨錄,備寫呈覽,伏乞睿鑒。硃批:知道了。八十八 曹寅奏為恭請聖安並報地方情形摺康熙四十七年十二月初二日 江寧織造.通政使司通政使臣曹寅謹奏:恭請聖安。 江南百姓接閱邸抄,伏聞聖體違和,閭閻里巷,皆恭焚斗香,爭建保安萬壽經蘸,日夜禱祝,祈佑無疆,仰乞聖躬萬安。上召天地之庥祥,下慰蒼生之?望。普天之下,雖昆蟲草木,無不激切頂禮之至。 近日江南米價已平,百姓安生樂業,無異言說。臣系家權,蒙恩簡任,不能奮飛遠赴闕前,謹具摺奏請萬安。 所有地方情形,並江寧、揚州十一月晴雨錄,理合一併奏聞,伏乞睿鑒。硃批:知道了。八十九 江寧織造曹寅奏為婿移居並報米價摺康熙四十八年二月初八日 江寧織造.通政使司通政使臣曹寅謹奏:恭請聖安。 臣家奴齎摺子回南,伏聞聖體全安,下慰億萬蒼生之望,凡屬臣民,無不歡忻舞蹈,慶祝無疆。 再,梁九功傳旨,伏蒙聖諭諄切,臣欽此欽遵。 臣愚以為皇上左右侍衛,朝夕出入,住家恐其稍遠,擬於東華門外置房移居臣婿,並置莊田奴僕,為永遠之計。臣有一子,今年即令上京當差,送女同往,則臣男女之事畢矣。興言及此,皆蒙主恩浩蕩所至,不勝感仰涕零。但臣系奉差,不敢脫身,泥首闕下,惟有翹望天雲,撫心激切,叩謝皇恩而已。 目下江南、揚州各處雨水調勻,蔬麥大長,百姓俱安生樂業,惟米價新年稍貴,每石一兩二三錢不等,將來春水積聚,各處客商船隻運行,價或可平。謹將江寧、揚州正月晴雨錄恭呈御覽,伏乞睿鑒。硃批:知道了。江南米價,有人來必入奏摺奏聞。熊賜履近日如何?九十 江寧織造曹寅奏辦理五關銅斤八年限滿摺康熙四十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江寧織造.通政使司通政使臣曹寅謹奏:恭請聖安。 竊臣系家奴,自幼荷蒙聖恩豢養,涓埃莫報。緣於康熙四十年啟奏,情願承辦各關銅斤,為皇上節省,以效犬馬之力。蒙聖恩賞辦龍江、淮安、臨清、贛關、南新五關銅斤,共一萬一百擔零。除按年照數辦解交部無誤外,每年節省銀三萬九千五百三十兩,內除贛關少辦一年,八年共交過節省銀三十一萬二千七十兩。又自康熙四十五、六、七年奉旨,將各關銅斤銀兩改歸藩庫支用共交過節省腳費銀八千四百七十兩零,俱已解交內庫訖。又蒙賞借本銀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三兩零,亦經帶交完庫。 臣前啟奏原以八年為滿,今已八年辦完無誤。竊念臣蒙皇恩浩蕩,自應永遠效力,但臣系庸材,錢糧重大,誠恐有誤。除呈報內務府衙門查核外,理合具摺奏聞請旨,伏乞睿鑒。硃批:這說的是,照爾所請。九十一 江寧織造曹寅奏報米價及熊賜履行動並進詩稿摺康熙四十八年三月 江寧織造.通政使司通政使臣曹寅謹奏:恭請聖安。 本月十一日臣家奴齎捧御批摺子回南,奉旨:江南米價,有奏摺進來必入摺奏聞。熊賜履近日如何?欽此。 臣探得蘇州平常食米每石一兩三四錢不等,江寧平常食米每石一兩二三錢不等,總因江西、湖廣禁糶,兼近日東北風多,客船不能下來之故。今地方督撫已經移文江、廣開禁,往前天氣大晴,西南風多,米船運行,新麥上場,米價可以無慮。又河南光州、固始等處,系兩淮行鹽之地,每年鹽去米回。去年河道乾旱,不能重運,所以揚州米貴。今年河路水好,目下由洪澤湖下來頭船已到淮安,載米十萬餘石,後仍有堆積三十餘萬石。此米陸續一到,江蘇價亦少可平矣。 再,打聽得熊賜履在家,不會遠出。其同城各官有司往拜者,並不接見。近日與江寧一二秀才陳武循、張純及雞嗚寺僧,看花做詩,有小桃園雜詠二十四首,此其刊刻流布在外者,謹呈御覽。因其不與交遊,不能知其底蘊。謹據所得實奏,伏乞睿鑒。硃批.知道了。並詩稿發回。九十二 曹寅奏請聖安恭祝萬壽聖節摺康熙四十八年三月初四日 江寧織造.通政使司通政使臣曹寅謹奏:恭請聖安。 二月廿五日,臣李煦回南,臣即率領揚州合城文武官員,鄉紳,商民人等,跪精聖安。聞李煦在京親覲天顏,有喜騎射如常,臣等無不忭舞雀躍。目下恭逢萬壽聖節,凡屬官僚臣庶,以及商民人等,皆頂香奏樂慶祝無疆。 江南太平無事。所有江寧、揚州二月晴雨錄。恭呈御覽,伏乞睿鑒。硃批:知道了。九十三 曹寅奏陳江西地方盜案摺原附康熙四十八年三月初四日請安摺內 再,臣探得江西彭澤縣地方有盜案一起,內有劉名揚、朱黃友二名漏網脫逃,地方官將伊家屬拘禁。而劉名揚、朱黃友遂勾結各處流民,糾合二百餘人,欲圖劫獄。因藉此恃強搶奪客商米船,當經地方官傳集士兵人等,協力擒拿,已經安定。又聞望江、宿松、桐城、太湖、建德等處,因舊年地方荒歉,窮民乏食,遂有地棍勾連,向殷實之家借米索食,地方官亦現在查拿撫慰無事。誠恐流言訛傳不一,有廑聖懷,故敢奏聞,伏乞睿鑒。硃批:知道了。九十四 內務府郎中倭和等奏清茶房太監領內用參須摺康熙四十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據查:去年十一月月摺內奏聞,二十四日,副總管太監劉進忠、李進朝遣清茶房大太監孫國安、明自忠來稱取去內月參須一兩,二十八日,副總管太監劉進忠、李進朝譴清茶房大太監孫國安、明自忠來稱取去內用參須一兩。 於本年三月二十二日由郎中倭和、員外郎烏勒瑚交奏事治儀正傻子、主事雙全具奏。 奉旨:知道了。此後各處取參,著將蘆須攙合發給,若僅給參須,沒有力量。再將庫存人蔘,除留二百斤外,其餘著發交曹寅變賣。所得價銀,俟伊冬季回京時帶來可也。欽此。[譯自內務府滿文奏銷檔]九十五 內務府總管赫奕轉奏曹寅呈報承辦銅斤八年期滿摺康熙四十八年四月初一日 據江寧織造.通政使司通政使曹寅呈稱:為遵旨事。案查康熙四十年五月,寅具摺啟奏情願承辦各關銅斤,奉旨:著分辦。欽此。遵將龍江、淮安、臨清、贛關、南新五關銅斤共一百零一萬一千一百八十九斤四兩,自康熙四十年起,至四十七年止,每年照數採辦。除將銅斤送交戶部鑄錢外,每年應交節省銀三萬九千五百三十兩,共中龍江、淮安、臨清、南新四關銅斤,俱自四十年起領取價款承辦,並無別情;惟有贛關康熙四十年份內銅十萬六千九百二十三斤八兩,已由郎中張鼎鼐等承辦,寅自四十一年起,始行領銀採辦,贛關銅斤,既然少辦一年,應自節省銀內銷除四千一百七十兩,計共交節省銀三十一萬二千零七十兩。又,自康熙四十五年起,至四十七年止,奉旨將各關銅斤銀兩,改歸藩庫支領三年,其中又節省腳費銀共八千四百七十一兩五錢一分一厘,俱已完全解交內庫。又蒙主上賞借本銀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三兩三錢三分餘,亦經帶交完庫。寅於四十年啟奏原以八年為滿,今已八年辦完無誤。寅承主上鴻恩,自應永遠效力,但寅系庸才,錢糧重大,誠恐有誤。除具摺請旨外,為此懇請大人查核轉奏,請旨定奪。為此謹呈等因。 將呈文於康熙四十八年四月初一日,由內務府總管赫奕,交與奏事治儀正傻子、主事雙全具奏。 奉旨:著依議。欽此。[譯自內務府滿文奏銷檔]九十六 曹寅奏報江南雨水糧價情形摺康熙四十八年四月初二日 江寧織造.通政使司通政使臣曹寅謹奏:恭請聖安。 江南太平無事。目下雖多雨,米價不長,將來江廣米船運行,其價自賤。麥子高田無慮,惟低田減了顆粒。臣謹據實將江寧、揚州、鎮江、常州、蘇州各處麥樣,恭呈御覽。 其江寧、揚州三月晴雨錄,理合一併奏聞,伏乞睿鑒。硃批:知道了。摺子回到,著速再報。九十七 內務府奏曹寅辦銅尚欠節銀應速完結並請再交接辦摺康熙四十八年四月十三日 總管內務府謹奏:為遵旨議奏事。 江寧織造.通政使司通政使曹寅呈稱:案查康熙四十年五月,寅具摺啟奏情願承辦各關銅斤。(原呈見前摺,從略)奉旨:著議奏。欽此欽遵。 查曹寅借支本銀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三兩三錢餘,及自四十五年起,至四十七年止,各關之購銅價款,奉旨改由藩庫領取三年,因而節省腳費銀八千四百七十一兩五錢一分一厘;又郎中張鼎鼐等承辦之四十五年份贛關銅斤,節省之銀四千一百七十兩,俱已如數交納。曹寅自四十一年起,至四十七年止,共交銅斤節省銀二十七萬六千七百一十兩,又一年應交之三萬九千五百三十兩,尚未交納。經查其未交銀兩原因,據曹寅弟弟之子曹順呈稱:我伯父曹寅,自四十年五月起,接辦銅事,至本年五月,八年期限始滿。該一年應交之節省銀三萬九千五百三十兩,我伯父曹寅,在限滿之前,一定送交完結等語。 臣等議得:據曹寅呈稱,寅遵旨自康熙四十年起,至四十七年止,採辦龍江、淮安、臨清、南新、贛關五關銅斤,(原呈見前摺,從略)錢糧重大,懇請查核轉奏,諸旨定奪等語。查曹寅送交之工價節省銀、借支之本銀,及郎中張鼎鼐接辦四十年份贛關銅斤節省銀兩,數目俱相符合。此外,曹寅自四十年起,七年共交鋼斤節省銀二十七萬六千七百一十兩,又一年應交之三萬九千五百三十兩,尚未交納。現既據曹寅弟弟之子曹順呈稱.我伯父曹寅,自四十年五月起,接辦銅事,至本年五月,八年期限始滿。該一年應交之節省銀三萬九千五百三十兩,我伯父曹寅,在限滿之前,一定送交完結。應即咨令曹寅,將此款急速送交完結。 查鑄錢銅斤及節省銀兩,關係甚為重大,曹寅既系有家產之人,請將龍江、淮安、臨清、南新、贛關五關採購銅斤節省銀兩之事,自本年五月起,限期八年,仍交曹寅承辦。為此,謹奏請旨。等因繕摺。 內務府總管赫奕、暑內務府總管尚志傑,交與奏事治儀正傻子、主事雙全具奏。 奉旨:曹寅並未貽誤,八年完了,今若再交其接辦八年,伊能辦乎,欽此。[譯自內務府滿文奏銷檔]九十八 曹寅奏報雨水過多眾商平糶摺康熙四十八年五月初六日 江寧織造.通政使司通政使臣曹寅謹奏:恭請聖安。 本月初四日,臣家奴齎捧御批摺子回揚,蒙旨;知道了。摺於回到,著速再報。欽此。 臣前奏三月內雨水過多,低田顆粒雖減,若天氣大晴,高田尚可豐收。今自四月以來,復雨不止,高田亦間有被傷,大約尚有五六分不等,米價仍照常不長。江南百姓蒙皇上弘恩,留漕蠲賦,無不感沐皇仁。目下淮揚臣與運道勸諭眾商,各出己貲,推崇聖教,買米平糶。湖廣早稻,指日可得,客船陸續搬運接濟,而地方督撫復設法賑濟,窮民亦不致乏食。惟淮揚運河水大減,水壩全開,下河一帶如水不退,恐艱於耘種。至於上江、寧國、池州、太平、安慶等處,皆因舊年荒歉之後,今歲復值陰雨連綿,百姓病者甚眾。(硃批:什麼病?)臣於凡行鹽之地,俱推廣皇仁,俱勸商捐貸、施粥、施藥,目下陳鹽雖覺壅壓,百姓不致逃亡。 再,臣近探得浙江處州府松陽、雲和二縣石倉、源桑、嶺根等處地方,有無籍開礦流民,洗沙失業,群聚為非。當經督撫、提鎮譴兵分頭剿捕,賊首彭子英已於四月初七日就擒,餘黨亦陸續緝拿。地方寧謐如故,臣謹具摺奏聞。 江寧、揚州四月晴雨錄,一併恭呈御覽,伏乞睿鑒。硃批:知道了。自新督撫到任以來,無一歲好收成;今又上江多病,正是風(封)疆大臣洗(細)心體朕愛養元元之至意才好。又為故事了其日月,豈不愧死!九十九 江寧織造曹寅奏農田歉收及鹽引滯銷摺康熙四十八年六月初一日 江寧織造.通政使司通政使臣曹寅謹奏:恭請聖安。 目下麥子俱已收割全完,大約高低之田計算,尚有五六分。近日湖廣米來,米價將次可平,百姓插秧,復望雨以力作農事。茲上江寧國、池州、太平等府,因去年遭被水災,今春復值陰雨連綿,引鹽艱於銷售,經臣屢檄督催在案。 今據安慶、寧國、池州、太平、鳳陽以及下江江寧府各屬州縣,陸續詳報,情因上年疊被水災,民無儲蓄。今歲入春以來,復雨不止,低洼之處,二麥歉收,兼以米價騰貴,時氣流行,官引塵封莫售。現蒙皇恩浩蕩,蠲賦截漕,撫恤流離之際,災黎方切謀生,何能計口食鹽。今奏銷伊邇,所有應銷之鹽,實未全完,懇乞題請展期各等情到臣。隨即批行司道碓查議覆。今據運道詳據眾商公呈,以安慶、太平、池州、寧國等處各口岸,皆因去秋今春水澇水災,以致陳鹽積壓三十餘萬引,不能銷售,共計沉擱商本八九十萬,不得流通。兼之目下各場亦被水淹漫,產鹽稀少,窮灶無以謀生。現在詳請捐賑,新鹽何由捆築,懇將戊子綱綱食額鹽,暫緩運行三十萬引,俟口岸年歲一登,商等帶課帶鹽陸續完補全額,乞轉詳題請等情。據此。 臣查得商人辦課,例應按額行銷,況兩淮受恩已深,何敢瑣細上瀆天聽。但臣竊念各屬被災,果系情真。寧國等處乃兩淮之左臂,陳鹽既壅壓不售,則新引必愈難行銷。若照常例壹年之差,催索運往,更復引引積壓後來臣等,五年之久,商課難於轉輸,恐致商民困絀。今臣與李煦公同商議,查照往例,據地方揭報及眾商公呈,據實題請。但此系一時權宜之計,於課額並無減損,於商民均有裨益。臣於本中只照常例具題,靜聽部議。洪恩出自聖裁,謹具摺細陳。 所有江寧、揚州伍月晴雨錄並呈御覽,伏乞睿鑒。硃批:知道了。一百 內務府奏議覆五關鋼斤仍交各關監督接辦摺康熙四十八年六月初四日 總管內務府謹奏:為請旨事。 康熙四十八年四月十三日,臣衙門具奏:據江寧織造.通政使司通政使曹寅呈稱,案查康熙四十年五月,寅具摺啟奏情願承辦各關銅斤,奉旨:曹寅並未貽誤,八年完了,今若再交其接辦八年,伊能辦乎?所諭甚是。令曹寅承辦之五關銅斤,三旗商人紛紛具呈,請補曹寅之缺,接辦銅斤,並願照其節省銀數節省等語。 臣等議得:王綱明、張鼎臣、曹寅等接辦銅斤時,一斤銅規定官價一錢五分,商人買銅時,一斤銅價銀七分,搬運工價及雜用等項銀三分,合計一斤銅需銀一錢。因此每斤銅餘銀五分,其中銷除節省銀一分五厘,將所餘之銀三分五厘,由張鼎臣等按每斤銅給關監督盤纏銀一分一厘,又以前因若等候監督發銀買銅,恐致遲誤,乃向他人借銀,每斤銅需支付利息銀二分四厘,此等月項,皆由所餘之五分銀內支付,後來主上借給官銀十萬兩,不再向旁人借銀,所餘之利息銀二分四厘,亦行節省,因而一斤銅已可節省三分九厘。寶泉、寶源兩局鑄錢之銅,關係甚大,經查具呈之商人,俱無保證,不可支給伊等承辦。請將曹寅承辦之五關銅斤,仍交各該關監督,按照規定辦理。曹寅承辦五關銅斤時,每斤銅按三分九厘計算,共應節省銀三萬九千五百三十兩。又,康熙四十四年十二月,據曹寅、張鼎鼐、王綱明等呈稱:滸墅等十四關應支付我等之銅價一錢,腳費銀五分,若停止向關監督領取,改由附近江蘇藩庫發給,則船夫雇價及各地雜項用費,又可節省一萬兩等語,業經奏准節省。因此曹寅一年共交節省銀四萬二千三百餘兩,每年已由藩庫領取,送交內務府廣儲司。今既支付該管監督承辦銅斤,其節省之銀兩,仍應依照曹寅節省銀數,由藩司向關監督領取,送交戶部,轉交廣儲司。如此,關監督購銅,可得餘利,是又承受主上無限恩惠也。為此,與戶、工兩部會議具奏,謹奏請旨。等因繕摺。 署理內務府總管事務.御前三等侍衛巴龍、鷹上統領.兼二等侍衛關保具奏。 奉旨:依議。欽此。[譯自內務府滿文奏銷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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