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養龜偶感
流星散記2011 發表在 荷韻輕香|散文 華聲論壇 http://bbs.voc.com.cn/forum-5-1.html發表時間:2011-7-8 13:31
最近友人送我四隻可愛的小烏龜,我很寶貝它們。不僅是它們帶給我快樂,還因為它們彌補了我先前失龜的遺憾。 至從小烏龜們搬到我家來,我的生活憑添了好多樂趣。每天不管多忙,也要先把它們的食物準備好。為了給它們良好的生長環境,每隔幾小時就換一次水。沒事時,我就透過玻璃缸悄悄地觀察它們的一舉一動,看它們覓食、逗趣,覺得它們就像幾個調皮的孩子,十分討人喜愛。 一天下午,我在前屋看一本閑書,忽然聽到隔壁小姑娘大聲叫我:「阿姨,王奶奶家的大黃貓去你們家啦!」我回頭對她說:「讓它去,逮到老鼠才好呢。」小姑娘急了:「我爸爸說貓會抓小烏龜的!」 小姑娘的話觸動了我,我聞言立馬上從椅子上蹦起來,我知道她爸爸是個養烏龜高手,他的話肯定不會有錯。我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直奔裡間。快近門口時我故意放慢腳步,想要看看這貓是怎麼抓小烏龜的。只見大黃貓正趴在玻璃缸高處向下俯視著,水裡的小烏龜還在攸攸爬行,卻不知道危險正向它們逼近。大黃貓看了大概有幾秒鐘吧,終於忍不住撅起屁股,伸出前爪,嘴裡「喵喵」叫著,準備撲向水中游弋的烏龜們。我趕緊跺腳大聲呵斥,大黃貓被嚇跑了。 好險啊,如果再晚一步說不定小烏龜就會葬身貓口啦!即使貓把小烏龜叼出來吃不著,受驚的小烏龜慌不擇路也早已逃之夭夭了。我慶幸小姑娘的及時提醒,要不然—要不然肯定又會像去年那樣,我的小烏龜就不明不白地丟了。我慶幸小烏龜今天的有驚無險,心裡卻升騰起一層尷尬和悔意,只為去年的那件不愉快的事,那個被我認定是「偷龜賊」的少年。 去年4月份兒子在學校門口的地攤上買回兩隻小烏龜,我就把它們養在一隻盆狀的小金魚缸里。暑假裡天氣熱,小烏龜吃得多長得也快。兒子有了小烏龜的陪伴,不再整天淘氣闖禍,變得安靜乖巧好多,我看在眼裡樂在心裡,所以倍加珍愛小烏龜了。 一天我正準備跟小烏龜換水餵食,卻發現那兩隻小烏龜蹤跡全無。我和兒子都緊張起來,馬上分析小烏龜可能的去向:烏龜那麼小,缸口那麼高且很滑,它們是不可能自己爬出來的。除非有人把它們弄出去—偷走了! 於是我逐一排查那天在我們家出現過的人,最後將目光鎖定一張熟悉的臉上。他是鄰居家的一個遠方親戚,暑期里常常來找兒子一起玩。說老實話,我一直不喜歡那男孩,因為他的長相真的不算好看,沒有其他男孩的青春陽光,倒是一副卑微滑稽的樣子。瘦長的臉上嵌了一雙小眼睛,我一看見就會想起《水滸傳》里的鼓上蚤時遷。兒子竭力反對我的意見,為小眼睛辯解說「人家不可能」。我仍然一口論定:他賊眉鼠眼的樣子,一看就不是一個好人!肯定是他「偷」的。我告誡兒子以後少跟他玩。從此我私下裡就叫那男孩「偷烏龜的小伙",直到現在還記不起他的大名。那男孩全然不知道」小烏龜沒了」背後的故事,還是照常來找兒子玩。我也沒點破,覺得這也算不得是什麼大事,只是悄悄地把遺憾藏在心裡。 在沒有親眼目睹「貓抓烏龜」這件事之前,我一直認為自己還是個大度的,不計前嫌的好人呢。現在想起來自己只憑對少年相貌的不好,在無憑無據的情況下就認定人家是「賊」,這是對他人多麼不負責任的行為啊! 還是古語說的好啊: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人的相貌各異,面善的人不一定心好,面丑的人未必是歹人。當一個人發生不愉快的時侯,千萬不能在沒有弄清事實的情況下主觀武斷,以貌取人,亂加猜疑,把自已的不愉快轉嫁給別人,否則會鑄成大錯後悔莫及。 雖然是一年前的事了,但我想起此事臉發燙心發慌,就像一個小孩子做錯了事而深深地自責和內疚,同時也有更深層次的思考......
推薦閱讀:
※[原創] 一愛齋詩話
※春痕集(原創)5
※[原創]思念@愛情
※原創:試論我國旅遊業網路營銷及其發展趨勢
※【原創】朱江南《七律》三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