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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元社會簡釋

「蒙元社會」,非指一個統一的社會政治實體和國家制度,而是指兩個不同的國號和兩種不同性質的國家。這裡的「蒙」,是指鐵木真在蒙古高原建立的大蒙古國。「元」,即元朝,是指忽必烈開創的中央集權制封建王朝。二者既有密切的繼承關係,又有質的區別。

首先,從國號的建立和國君的產生和繼承製度來看,大蒙古國,是1206年鐵木真在斡難河上游召開的忽里勒台(大會)上宣告成立的。用十二生肖紀年,沒立年號,只有國號。「國號」以族為名叫「大蒙古國」。蒙語全稱為「也額·忙豁勒·兀魯思」。國都在和林,國君稱可汗,是在神聖的九斿白纛下,隆重召開的忽里勒台上,由參會的宗王、勛親、貴族等協商推舉產生的。汗號,是大薩滿帖卜騰格里(通天巫--神的使者)闊闊出通過神秘的薩滿儀式,以長生天的旨意宣告賜予的,尊稱為「成吉思汗」。

大蒙古國歷經五代可汗:成吉思汗-窩闊台可汗(成吉思汗三子)-貴由可汗(窩闊台長子)-蒙哥可汗(成吉思汗幼子托雷之長子)-薛禪可汗(托雷次子,名忽必烈)。可汗位均是通過忽里勒台在成吉思汗黃金家族內,通過樸素民主協商推舉產生的。

元朝,是中國正統封建王朝。年號曰「中統」(後改為至元),國號叫「大元」。國都為元大都(北京),國君稱皇帝,皇位由忽必烈後裔世襲繼承。

第二,從末代汗權的產生和元朝皇位的確立來看,忽必烈作為蒙古帝國末代汗權的繼承者,其汗位的繼承雖然經過一些波折,但仍是按照蒙古樸素的舊製程序,於1260年在漠南開府舉行忽里勒台通過協商推舉即可汗位的。忽必烈仿照中原王朝制度,建年號曰「中統」,在中統建元詔中說:「稽列聖之洪規,講前代之定製。」「法《春秋》之正始,體大《易》之干元。」「可自庚申年五月十九日,建元為中統元年。」[1]國名仍延用大蒙古國國名。是時,忽必烈幼弟阿里不哥在漠北一些宗王勛親的支持下,以其蒙哥汗攝政王授命留守和林大本營,控制蒙古帝國本土的優勢地位和影響,與忽必烈之間發生了四年之久的汗位之爭。經過殘酷的流血鬥爭,於1264年阿里不哥認輸歸降,旋即病死。至此,忽必烈汗位的合法性、正統性和權威性得以確認和鞏固。為其擺脫漠北蒙古貴族守舊勢力的牽制,實現「大有為於天下」[2]奠定了基礎。

作為元朝的開國皇帝,忽必烈在金蓮川開府眾儒臣的輔佐下,實行漢法,沿用中原漢官儀文制度和遼金遺制,改變蒙古帝國的政權形式、結構和內涵,於1271年改立國號為「大元」,取代蒙古國舊國號。在建大元國號詔書中說:「我太祖聖武皇帝,握干符而起朔土,以神武而鷹帝圖,四震天聲,大恢土宇,輿圖之廣,歷古所無。」「可建國號曰大元,取《易經》『干元』之義。」[3]建立了一個既與蒙古帝國有著密切聯繫,又名正言順地躋身於秦漢、隋唐大一統中央封建王朝之序列。至此,蒙古帝國升華為中央封建王朝之正統:「大元王朝」。蒙古帝國汗位的民主推舉制度演變為皇位的封建世襲制度。元朝的皇位始終在黃金家族內,托雷--蒙哥--忽必烈支系後裔中世襲繼承,父死子繼,兄終弟及,叔侄相傳,直至元朝滅亡。

第三,從汗權的終結和皇權的確立來看,忽必烈既是蒙古帝國末代汗位的繼承者,又是這一賦含英雄主義精神和游牧民族特色的汗權制度的終結者;同時,也是中原封建王朝皇權世襲制度的繼承者。1260年在漠南封地即汗位後,其汗位的合法性立即受到幼弟阿里不哥的挑戰,並以同樣的程序在漠北被推舉為可汗,形成南北對峙的兩個並立的可汗。一國二主,兄弟鬩牆,同室操戈。雖然阿里不哥失敗了,但是,按照蒙古國舊制,忽必烈在漠南漢地即可汗位是不合大札撒(法)的。因為,按照蒙古國舊制,可汗即位必須遵循如下兩個基本原則:一是,選舉可汗的忽里勒台要在斡難河源地區舉行;二是,黃金家族內各系宗王、勛貴都必須參會。忽必烈在漠南漢地自行集會選汗,且一些重要的宗王、勛貴沒有參加,顯然與傳統不符。因此,為使自己汗權的合法性和權威性獲得廣泛認可,忽必烈擊敗阿里不哥,處置從亂以後,決定於1267年在蒙古祖地,按照祖製程序召開忽里勒台推舉可汗,只因遇到一些突發事件,大會未能如願舉行。至此,成吉思汗時代指定的在黃金家族內部,通過忽里勒台民主協商推舉可汗的制度宣告終結。為慶祝幼弟阿里不哥的歸降和蒙古帝國的重新統一,忽必烈宣布改變年號,將中統五年改為至元元年,以示舊的蒙古帝國的終結和新的中央王朝的確立。從此,皇權的確立和傳承也步入了中原封建王朝皇權世襲制度的軌道。

第四,從皇位繼承製度來看,忽必烈作為元朝的開國皇帝,為確保蒙古貴族的統治和利益,也為緩和蒙古貴族中保守派勢力反對其延用漢法的對立情緒,設計了一套獨具特色的皇位繼承製度:既延用蒙古帝國可汗協商推舉制度,又繼承中原王朝皇權世襲制和象徵最高權力和榮譽的皇位謚號制度。儘管這種汗號的分封已經失去了原來的意義,主要是榮譽性尊稱,只具有象徵意義,皇權的世襲也保留有濃厚的汗權制度的影響和痕迹;儘管幾乎每次皇位的更迭都伴有極為複雜的明爭暗鬥,甚至流血的代價,且都與擁有實權的宗王勛親中保守勢力有密切的聯繫,但他還是建立了一個「既能體現蒙古國『國朝之成法』,又能適應中原漢官儀文制度的一整套國家體制。」[4]正是在這一制度框架內,忽必烈設計了獨樹一幟的皇位繼承製度。比如,元朝歷代皇帝都封有象徵蒙古貴族特權和蒙古帝國汗權制度痕迹的可汗尊號:開國皇帝忽必烈尊為「薛禪可汗」、成宗鐵穆耳尊封為「完澤篤可汗」、武宗海山尊封為「庫魯克可汗」、仁宗愛育黎拔力八達尊封為「普顏圖可汗」、英宗碩德八剌尊封為「格堅可汗」(格根可汗)、泰定帝也孫鐵木兒尊封為「也孫鐵木兒可汗」、九歲即大位,在位僅三個月的阿速吉巴尊封為「阿速吉巴可汗」、明宗和世王束尊封為「呼圖克圖可汗」、文宗圖帖睦爾尊封為「扎牙篤可汗」、寧宗懿璘質班尊封為「懿璘質班可汗」(呼圖克圖可汗)、末代皇帝妥歡貼木耳尊封為「妥歡貼木耳可汗」(烏哈戈圖可汗)等等。這些雖然都是榮譽性尊號,但卻明顯地向世人表明了中國元朝的歷代皇帝都是成吉思汗的子孫,黃金家族的後裔,與大蒙古國有著密不可分的繼承關係。因此,忽必烈按照中原王朝的慣例,對大蒙古國歷代可汗都尊封有皇帝謚號:成吉思汗謚號元太祖、監國托雷謚號元睿宗、窩闊台可汗謚號元太宗、貴由可汗謚號元定宗、蒙哥可汗謚號元憲宗、開國皇帝忽必烈謚號元世祖等。[5]

最後,從蒙元王朝各自的版圖和政權性質來看,大蒙古國是可汗統一上百個蒙古部落之「氈帳百姓」和「林木百姓」[6]建立的帝國。期間降畏兀、滅西遼、亡西夏、伐金朝,控制了渭水、黃河以北的中國北方區域,在蒙古高原和西北地區開拓了空前廣闊的疆域,為其子孫統一中國,建立中國歷史上版圖最大的中央封建王朝奠定了規模和基礎。其性質如同公元7至9世紀,先後征服青藏高原諸部的吐蕃王朝和以洱海、滇池為中心在中國西南邊疆建立的南召國一樣,都是偏安中國邊陲一隅的地方性政權。唐蕃雖有甥舅之盟,實則只是兩個並立而不同性質的國家政權,南召國也未真正歸入唐朝的版圖。這些地方政權只是各自統轄之地域的大小、民族的多少、與中原王朝關係形式、各自保護地方政權獨立性和自身利益的方式以及在中外歷史上所起的作用和影響有所不同而已。

元朝,是中國正統的封建王朝。忽必烈以其大蒙古國可汗的有力身份和地位,在眾碩德鴻儒的輔佐下,親率蒙古鐵騎,平大理、滅南宋、歸附吐蕃,結束了自唐末以來北宋與遼、西夏的對峙,金、南宋、西夏的鼎力以及周遭邊疆少數民族政權割據達370餘年的戰亂、分裂和南北對峙的混亂狀態,完成了「六合同風,九州共貫」[7]之新的大一統,建立了中國歷史第一個由少數民族--蒙古族統治的、版圖最大、空前統一又適應中原歷代漢官制度的封建王朝。充分彰顯了一代之治者忽必烈武功和文治相益彰,統一中國南北與雜糅蒙汗制度共輝煌,卓有成效地治理了中央集權制封建王朝。

注釋

[1]李治安:《忽必烈傳》,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10頁。

[2]李治安:《忽必烈傳》,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1頁。

[3]李治安:《忽必烈傳》,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11頁。

[4]佟德富《走進先民的智慧》,民族出版社,2002年,第125頁。

[5]洛桑丹津:《蒙古黃金史》,色道爾吉譯,蒙古學出版社,1993年,第387-392頁。

[6]《蒙古族通史》上卷,民族出版社,2000年,第44頁。

[7]《至正集》卷三十五,《大一統志序》。

作者:佟德富,中央民族大學教授;鄂爾多斯學研究會專家委員會委員

來源:《鄂爾多斯學研究》專刊2017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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