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殭屍有個約會:記憶會消失,但愛情會留下
07-07
一個渾身正義卻不得不吸血為生的殭屍和一個背負家族使命降妖除魔的龍族傳人,在時間洪流的某一點相遇。 男人是殭屍,他的名字曾經叫況國華,現在他叫做況天佑。只有天佑自己知道做殭屍這種痛苦。很多人期待永生,可是當真正得到永生時,你會發現那才是世間最痛苦的事情。不敢去愛,因為你的愛人註定在你的面前老去,死去,無法挽回。如果可以死,至少還可以期待在天堂與她相聚的一天。可對於殭屍而言,死是最大的奢望。更不敢去恨,在這無休止的歲月里,如果只剩下恨,那終有一天會被仇恨蒙住眼睛。只能行走,在茫茫人世間,看著朝代更迭,人事循環,卻永遠身在世外。 女人是驅魔龍族的傳人,她的名字叫馬小玲。驅魔龍族的祖訓,女人不可以為男人流一滴眼淚,否則將失去所有的法力。對於一個沒有親人,沒有愛情的年輕女人,而且還是個漂亮的年輕女人,這個規定何其殘忍。所以小玲只愛錢,她的口頭禪是:別跟我談興趣,談錢!因為她,別無所愛。她不相信男人,不相信愛情,不是真的不信,是不敢讓自己去信。她的這輩子,註定只有使命,去消滅包括天佑在內的殭屍。儘管相遇時,他們都不知道。 他們註定相互吸引,即使兩個人都努力去抗拒。可是,感情的事本來就是越抗拒越濃烈,更何況,他們之間是宿命。在殭屍2中,馬小玲說:「有一件事我永遠都不想忘記。我不想忘記一個人,一個前世殺了我的男人。可能就因為這個原因,所以命中注定,今生這個男人變成殭屍,而我就是捉殭屍的那個。我不知道為什麼我不想忘記他。就算一分鐘之後是世界末日,我也想這個人留在我的心裏面,直到最後一秒。雖然我們相處的時間不多,但是發生的事情實在太多了。我們互相關心過、傷心過、也分開過、也曾經一起面對生和死,但是每一次我們都沒有放棄過對方。我整天在想,這個男人前生迫不得已用劍插進馬鈴兒(小玲的前世)胸口的時候,他心裡應該比馬鈴兒更加痛,要殺自己心愛的人真的不容易。馬鈴兒不應該怨恨他,除非這個女人根本沒愛過這個男人。或者我們今生重遇,不是要一命還一命,而是要延續一段幾千年未有結果的感情,一段真真正正、至死不渝的愛情。我相信只有這樣,我們才可以永遠互不相欠。其實最後只有一句,我從來不敢告訴別人,也不敢告訴自己,我愛上了這個男人,他的名字叫況天佑。」 王珍珍是小玲的朋友,一個純凈美好的女孩,也是小玲最想保護和愛的人。為了珍珍,小玲和天佑不敢面對自己的感情。他們以為珍珍需要這樣善意的欺騙。可我知道,珍珍不需要。珍珍在日記里對小玲說:「小玲呀,上次我和你分開以後,我決定回來寫一件我一直不敢面對的事。因為,我怕假如有一天我比你早一點離開這個世界,這件事就會永遠放在你和我的心裡。考一考你,你知不知道什麼是天不知、地不知、你不知、他不知,但是我知道?答案是,我知道天佑真正愛的人是你,而不是我。天佑不敢跟我說,你又不敢告訴我知道,因為我一個人使你們兩個人這麼難受,對不起呀!還好,隨著天佑的死而復生,一切又重新開始。如果每個人都是一本書,那王珍珍可能是一本童話故事。不過故事裡面沒有王子,我也不是公主,情節可能很平淡,但是我肯定馬小玲是一個忠實的讀者,分享我故事中的喜怒哀樂,直到故事的終結。但是小玲呀,你呢?你會是一本什麼書呢?可能是一本魔幻俠義的言情小說。」 周星馳說過,你愛我,我愛你,這不是愛情。你愛我,我愛他,而他不愛我,這才是愛情。原來這樣的糾葛才是讓我們投入的理由。 只是世界上的事無論多紛繁複雜,不過是一場遊戲。每個人扮演的角色,早已註定。要和命運抗爭嗎?你會發現那不過是設計好的劇情,最後的結局是,神用你證明,他的力量無可抗拒。所以劇中說:因由人種,果則由天定,人可以選擇做一件事,或者不做,但結果必須自己承受,想躲都躲不了。就算有觀音如來的神通,也無法改變天意。人們求神問佛,祈求指點迷津,目的是早點兒知道命運的結果。可是其實路本來在前面,不管答案如何,路只有一條,不是生路,就是死路。而生路或死路也是人自己選的,只是在選的時候你不知道,當大限臨頭的時候,你沒想到結果是自己一手造成的。神也好,佛也好,之所以與人結緣,目的是告訴人們,路由人定,要怨就怨自己,即使滿天神佛,也只是無能為力的旁觀者。 可是人之所以成為這個世界上唯一的生靈,也是因為他們不信命。哪怕最終必須沉浮於命運,他們也要改變這個過程。就像況天佑對小玲說的話:」和你相識的日子雖然不長,但經歷實在太多。在這段日子裡,你給我最大的體會就是原來時間是沒有意義的。就算讓你做殭屍長生不老又怎麼樣?一樣會寂寞一生。到時的痛苦比死更加難受。反而短暫的相遇才可以令人死而無憾。小玲,答應我,我們一起忘記這個世界有時間的存在,忘記生離死別,甚至生命的長短。我們要做的就是珍惜現在。就算下一秒鐘是世界末日,只要這一秒還沒有來到,這就不是事實。事實只有一個,就是這一刻我們還在一起。「世界毀滅又怎樣?永生不死又怎樣?家族使命又怎樣?敵不過此刻相擁。 人類抵抗命運,在神的眼中也許是失敗的,可在人的心中,是成功的。所以就算每一次面對絕境,人都可以做到,永不放棄。就算神可以令這些人失憶,死去,可是還是改變不了他們心中的希望。愛情在神的眼中可能是無價值的,但不代表他們不渴望。得不到,所以才會嫉妒,得不到,才想去毀滅。神想證明,愛,不值得。可是即使是白蛇,千年修行,也還是慨嘆:「有時候有些人是你永遠也不會忘記的,無論一百年也好,一千年也好,你以為自己完全忘記他了,但是不知道什麼時候,或者在哪兒,他會無聲無息地出現在你的腦海里,你以為自己可以一笑置之,但是眼淚已經流下來了。」所以,神又怎樣?魔又怎樣?有心,就不可能忘情忘愛。 天佑也好,小玲也好,還有珍珍,未來,人的一輩子都在尋找和選擇,在得到和錯失,雖然有歡樂,也有痛苦,甚至很多時候發現自己的無能為力,但過程很美好。伏羲也好,女媧也好,或是嫦娥,白蛇,神的使命是毀滅和創造,懷疑和相信,他們寫下了人類命運的劇本,卻在最後發現,自己也身在其中,無法改變。 其實一切都該隨風而去,只要我們始終堅信,記憶會消失,而愛情會留下……這才是我們存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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