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一、力學研究所的成立
新中國成立之前,我國沒有專門的力學研究機構。中國科學院於1953年底在數學研究所內組建了力學研究室,錢偉長任主任,進行固體力學和流體力學研究。
1955年10月錢學森回國。在他主持下對力學研究的基本方向進行了研討。1956年1月5日,中國科學院院務會決定組建力學研究所,報國務院審批。1956年1月16日,國務院副總理陳毅元帥親筆批複,力學研究所正式成立。
毛澤東與錢學森親切交談
「中國科學院關於成立力學研究所」的申請報告
二、 建所初期 (1956年—1965年)
1956年1月,力學所成立後,在所長錢學森、副所長錢偉長的規划下,設置了彈性力學、塑性力學、流體氣體動力學、自動控制及調節理論、運籌學、化學流體力學和物理力學等研究組。不久以後,自動控制組划出自動化所。
1958年確定了力學所的方向任務為「上天、入地、下海、為國民經濟建設服務」四個方面,並成立了上天設計院,郭永懷、楊南生為正副院長。1958年11月遷往上海,改名上海機電設計院。
1959年6月14日,錢學森向中科院提出「關於在中國科學院配合國防需要開展火箭技術探索性研究的意見」報告,獲得中科院批准後,力學所於1959年11月成立二部,分別從事高速氣動力學、高溫強度、液體推進劑及燃燒、試驗設備設計和測量儀錶等問題研究和裝置研製。液體推進劑及燃燒研究室人員於1960年10月遷至懷柔。
1961年底,力學所參與了國家科委組織的學科規劃修訂工作,其中力學規劃包含20項內容。
1964年7月,懷柔基地改稱為力學所分部,承擔科學院下達的氫氧發動機研製任務。
1965年5月,中央專委決定由科學院研製地對超低空導彈(代號541)。7月,科學院任命楊剛毅為541任務領導小組組長,郭永懷為總設計師組組長,541辦公室設在力學所。8月,力學所根據任務要求在分部成立201—204室,分別負責541任務的彈體總體、發動機、結構及發射裝置和氣動力設計等工作。
三、「兩彈一星」工作
1、氫氧發動機預研
1964年2月,中國科學院黨組決定,利用懷柔基地已建成的有關火箭發動機試驗設備,自行研製氫氧發動機。為我國長征火箭第三級動力採用氫氧火箭發動機方案進行了成功預研。
火箭發射架
2、超低空地對空導彈(541)研製
1965年5月,中央專委決定由中國科學院負責,研製一種超低空地對空導彈(代號541)。力學所和自動化所負責541導彈總體設計。郭永懷任總設計師。力學所負責彈體的總體設計、發動機和發射系統研製、空氣動力及強度的分析和試驗。541導彈進行了6次發射試驗、5次飛行試驗,取得了階段進展和成果。
3、導彈再入物理現象研究(640-5工程)
1965年2月28日,國防科委召開了反導彈防禦系統(640工程)會議。郭永懷提交了「關於開展導彈再入物理現象研究」的報告。中國科學院於1965年10月5日正式向力學所、物理所、電子所和地球物理所下達640-5任務,並確定由力學所抓總。
4、中程導彈彈頭燒蝕防熱研究
1964年,力學所承擔中程導彈彈頭燒蝕防熱問題的研究,定名為28#任務。
5、核爆炸任務(代號21)
1963年5月,力學所接受國防科委21所委託的「衝擊波測壓計力學性能的標定」任務。保證了我國第一顆原子彈爆炸成功。
1965年—1967年,力學所在懷柔分部建立爆炸場,進行了大量系統的爆炸試驗,測出了7種爆高條件下空氣中爆炸球面波在地面的壓力分布規律,向國防科委21所提供了系統完整的資料。
懷柔分部彈藥庫
6、東方紅人造地球衛星任務(代號651)
1965年,中央專委決定以中國科學院為主研製第一顆人造衛星。1966年1月,「651」設計院在力學所正式成立,郭永懷、楊剛毅參加領導工作,承擔衛星本體結構設計及試驗、溫度控制與熱試驗、偵察衛星回收方案三個方面的調研工作。
1999年9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舉行大會,隆重表彰為研製「兩彈一星」做出突出貢獻的23位科技專家,並授予「兩彈一星功勛獎章」。錢學森、郭永懷(追授)獲「兩彈一星功勛獎章」。
兩彈一星功勛獎章和證書
四、文革調整曲折時期(1966年—1977年)
1967年10月中央批複了國防科研體制調整方案後,力學所科研機構進行了調整。1968年3月懷柔分部和相應的實驗設備被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五、十一、十七院接管;1970年5月,從事6405任務的人員和相應的實驗設備被七機部二院接管;1970年9月,高溫氣體組、激波管風洞組和F2風洞組的人員和相應的實驗設備被成字131部隊接管。
1970年7月,力學所軍管結束,又恢復由科學院領導。
1972年7月,力學所下放,實行北京市和科學院雙重領導,隨後又改稱為北京力學所。
1977年以後,相繼開展了全國自然科學規劃和力學學科規劃等工作,力學所的各項工作逐步調整恢復。
五、 改革開放發展時期(1978年—1998年)
1978年1月1日,經國務院批准,力學所正式回歸中國科學院建制。
1982年,明確以應用基礎研究為主,加強推廣等原則,著手開展海洋工程力學、地球物理流體力學、能源、工業中爆炸災害四個新領域工作。同時,以成果轉化、技術開發為目標,前後成立了十餘家公司。
1984年2月,確定了優先發展能源、海洋工程、工業新技術和傳統工業的改造項目等。1986年12月中國科學院海洋工程科學技術研究中心成立,辦公室設在力學所。
1988年1月,根據「加快步伐、建立科研新體制」的方針,確定能源開發和節能技術中的力學問題;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中的力學問題;環境和國土整治;高技術;基礎性研究等五個科研工作方向。1988年6月,院正式批准成立非線性連續介質力學開放實驗室(LNM)。
1989年12月,根據力學學科特點和力學所現狀,確定科研的五大方向為:材料科學技術中的力學問題,能源科學技術中的力學問題,環境科學技術中的力學問題,高技術中的力學問題,力學基礎研究。
1994年4月,以結構調整為主要目標,推進基礎性研究隊伍建設,強化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推進高技術產業發展,確立了7個研究領域:非線性連續介質力學,高速高溫氣體動力學,微重力科學,環境力學,材料工藝力學,海洋工程力學,爆炸力學。1994年12月,院正式批准成立高溫氣體動力學開放實驗室(LHD)。1997年5月,成立國家微重力實驗室(NML)。
1997年,中國科學院根據結構性調整的指導意見,在全院進行「分類定位」管理。同年10月,力學所通過專家評議,認定為基礎研究基地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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