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要略方論》學習筆記32
痙濕病脈證第二/濕病/概念
下面我們講濕病。在第二篇,痙病是要求熟悉的內容,濕病是必須掌握的內容。
首先明確濕病的概念,
濕病的分類,因為有外濕和內濕之別,所以這個概念裡面,我要重點講外濕。 ? 本篇所論的外濕的概念,它是以發熱、身重、骨節疼煩,為主症的一類疾病。
「身重」- 是濕邪所致。是濕邪為患。
「發熱」- 是因為和外邪相關,因為它要首犯太陽,有表證的發熱。
「骨節疼煩」- 我們在「五邪中人,各有法度」裡面講了,濕邪的特點就是,「濕傷於下」「濕流關節」這個概念上要明確。
濕病的病因病機,涉及到內因的問題,但是,本篇的濕病強調外因,外因就是外感濕邪,但是,濕邪不獨傷人,它可以兼挾風邪或者寒邪。
內因:? 在《講義》上講引用了尤在涇的《心典》的一個認識,看《講義》的第26頁,[選注]的第二條, 《心典》他說,濕為六淫之邪也,也是首犯太陽「中濕者先有內濕而後感外濕,故其人平日土德不及而濕動於中,由是氣化不速而濕侵於外,外內合邪」「為關節疼煩」,這是講內外合邪的情況。 但是我要說這個內因源於誰呢? 他說土德不及是說誰呢?是說脾,所以,平素,或是說素體脾運不健,這又是一個體質因素所致,這是內因。 為什麼我們同樣在一個潮濕的環境下,工作了一段時間,有的人就可能就因為這麼一個誘發因素就得了風濕病,而有的人健康無恙。 這是由於體質的不同,素體陽氣不足,陽氣不足什麼陽最關鍵呢?脾陽。脾陽的運化功能不健全,或者比較虛弱,當他一旦感受了濕邪,或者兼挾風邪,就變成了風濕之邪;兼挾了寒邪,就變成了寒濕之邪。這是內外因。
分類我已經說了,作為內濕,顯而易見,那就是將來我們將痰飲、水氣,包括黃的形成的條文里也和濕邪相關等等,那就是內濕。
現在我們說 ?*病位,脾主肌肉、脾主四肢,濕傷於下,濕流關節,這麼一說,因此,它的病機就是濕邪閉阻、陽氣不通,不通則痛,我現在講的都是圍繞著外濕,所以把分類單列了一下。
現在說 ?*治法,開篇首先講第14條的,內濕利小便法,然後到第18條,是外濕微汗法。因為我們重點要講外濕,所以把第118條,放到前面先講,怎麼個微汗法。然後再講,如果內濕偏重的,用利小便法再講14條。所以,一類條文是第18條,14條,是二類條文。
關於證治,等我講完具體的方劑之後,大家自然就知道了,我在開篇先講概述,就是這樣了。
本篇重點講的是外濕,但是也涉及了內濕的內容,這是濕病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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