禱告系列丨2.有效的禱告
有效的禱告
為什麼我禱告了這麼久,怎麼我都還沒有看到這些的禱告蒙應允呢?
到底我們應當要怎麼禱告?
什麼樣的禱告才能夠達到神的面前呢?
事實上,這些的問題,從古至今許許多多神的兒女們都有同樣的問題。坦白說,禱告要比講道還要困難。禱告在所有基督徒的操練裡面,是一個最不容易的功課。但是正因為禱告是這麼樣的重要,禱告是這麼樣的有權柄,仇敵不怕別的,當我們禱告的時候,仇敵就懼怕。也因此禱告是這麼樣的不容易學的一個功課。可是,聖經上面告訴我們,有一些禱告的原則,告訴我們禱告怎麼樣才能夠蒙神的應允,也告訴我們有哪一些的攔阻,造成我們的禱告不蒙垂聽。
一、什麼是我們在禱告當中的攔阻,使神沒有辦法垂聽我們的禱告?
首先,就是罪。
詩篇66章18節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聽。
如果我們的心裏面注重罪孽,神的話很清楚的說:『主必不聽。』因此,罪是神跟人之間最根本也是最大的一個攔阻。一個有罪的人,沒有辦法想要從神那邊得著什麼。那麼談到罪的攔阻,在聖經上面有特別提到有兩件事情是我們要注意的。一個就是關於饒恕的事情,另外一個就是關於和好的事情。其實饒恕跟和好這兩件事情是一體的兩面。當然罪還有許多其他的地方,包括淫亂,驕傲,顯而易見的罪,或者是隱藏的罪。總之如果我們的心裡在禱告的時候,有一些的罪隱藏著,攔阻我們使我們不能夠蒙神的垂聽,我們就應當要把這些罪除去。但是今天,在這個地方談到罪的時候,我要特別提到饒恕跟和好這兩方面。
在馬太福音18章15節到17節,聖經上很清楚的提到,當我們在地上禱告的時候,我們在壇上獻祭,如果想起有弟兄得罪你,那麼你就應當要先去同他和好。聖經上在告訴我們,禱告這個原則的時候呢,他提到一個很清楚的一件事情,就是如果我們心裏面還有沒有饒恕人的人,我們應當要去饒恕他,否則的話,耶穌說他就不會饒恕我們。
在耶穌教導門徒的禱告文裡面就很清楚的提到這件事情。當耶穌教導門徒禱告完了之後,耶穌接著就加上了一句,就是你們要饒恕人,你們如果不饒恕人,天父就不饒恕你們。那麼換過來說,如果我們饒恕人呢,天父就饒恕我們。所以,我們剛才讀到的馬太福音18章15節到17節,也是同樣一個原則。他提到說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
耶穌在這邊講到,如果有弟兄得罪你的時候呢,你要指出他的錯來。如果他不聽,再找兩個人去,再不聽就告訴教會,然後,如果他還不聽,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講到這個地方完了之後,接著18節,19節到20節耶穌就講出了一個禱告蒙垂聽的一個原則。地上捆綁,天上就捆綁,地上釋放,天上就釋放。所以看見一件事情,在禱告要蒙垂聽之前,很重要的就是,要先解決我們跟人之間的仇恨的問題。所以,如果今天有別人得罪我們,我們應當要學習饒恕他。但是講的很簡單,其實饒恕這件事情是不太容易的。但是饒恕這件事情又是很重要的。在我們禱告的當中它是一個很大的關鍵。
有一個聖徒叫做海倫·修姆克,他說除非我們饒恕,並且恩待他人,否則上帝不會垂聽我們的禱告。據說這位聖徒,他講的這一段話是跟著名的藝術家達文西的傳說有關的。根據傳說,達文西這個偉大的畫家,當他在畫最後的晚餐的時候,他就用一位他非常痛恨他的仇敵的臉當做畫猶大的藍本,但是他在畫耶穌面貌的前一天晚上,達文西的心中煩亂不安。整個晚上睡不好覺,好不容易熬到了早上,據說當天他在畫主的面容的時候呢,主向他變臉。那天晚上,達文西他有沒睡好覺。突然,他領悟到了一些什麼事情,他立刻就從床上跳起來,就往他的畫室奔過去,跑過去。從他的畫中,他就把那個猶大的臉擦掉他心中那個仇敵面貌,立刻之間,達文西就清楚的看到基督的面容。雖然這是一個傳說,我們不曉得這個傳說到底是不是真實的,但是這個傳說提醒我們一件事情,達文西他用他的仇敵的臉來當做猶大的臉,在畫的時候呢,他沒有辦法畫出基督的臉,除非他先對他那一個仇敵作了赦免的工作,他才能夠畫出基督的榮美來。
如果我們心裡頭注重罪孽,我們還有一些不能夠饒恕的人,我們就沒有辦法因著我們的禱告上帝垂聽。那麼另外馬太福音第5章23節到26節也提到說,要關於我們跟人和好的事情,這一部分所講到的,是我們得罪別人。前面提到的是別人得罪我們,接下來馬太福音第5張23節到26節講到的是我們得罪別人的情況之下,那麼我們應當放下禮物,去同他和好。
有一次在一個教會禱告會裡面,有兩個姊妹,她們經常在這個禱告會裡面一同禱告。在這個禱告會當中,禱告了一段時間,其中就有一個姊妹,她在禱告了一半,她就開口說,她說我必須要承認我自己的罪,因為我的心裏面跟另外這一位姊妹,我們兩個人之間有些嫌隙,我們一直沒有和好,所以難怪我們的禱告會沒有看見上帝的祝福,我們的禱告會我們看見神沒有垂聽,我們在這邊說了一起禱告,我們禱告了那麼久,但是我們發現我們的禱告一直都沒有什麼結果,就是因為我們之間沒有真實的和好。這個姊妹那一天,當她這樣子的認罪,她也跟另外一位姊妹彼此和好,於是這個禱告會就開始看見上帝的同在和祝福。
所以第一個,禱告不蒙應允的原因,就是罪。
第二個禱告不蒙應允的原因,在雅各書第4章第3節提到就是妄求。這個地方告訴我們說,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你們妄求。
什麼叫做妄求呢?妄求就是我們的動機是錯誤的一種祈求。帶著一個錯誤動機來祈求,當然就沒有辦法蒙神垂聽。
有一次,有一個姊妹,她來跟我分享。她說我最近禱告,我心中覺得很平安。我想上帝的心意是要我跟我的丈夫離婚。當我聽到這個姊妹說這句話的時候,我就不得不跟她很坦白的說,我說你這個禱告所得到的平安,絕對不是從上帝而來的。因為聖經上面很清楚的告訴我們,若不是為了淫亂的緣故,不可以離婚的。是不是?即使是因為有淫亂的緣故,聖經上也不是鼓勵我們,一種主動的,好像是找到了把柄趕快就離婚的那一種心態。在神的眼中,神的旨意是願意夫妻成為一個同心合意的家庭,來被神使用的。所以離婚,這件事情不會是神要這個姊妹做的。這個姊妹為什麼說這個禱告會有主的平安呢?我相信這不是主給她的平安。我相信這個平安是從她自己做了這樣一個決定之後,那種的平安。所以,你看見人很多時候很詭詐的。當我們的禱告我們覺得,啊!我心中有這樣的平安,上帝會垂聽我的禱告。但是如果我們的禱告不是按照神的旨意,是錯誤的一種的動機祈求,神不會聽我們的禱告。
第三個禱告攔阻,或者說禱告不被垂聽的原因,是因為我們不相信。
雅各書第1章第6節到第7節,我們禱告要憑著信心求,我們不可以三心二意,因為三心二意的人沒有辦法從神得到什麼。
弟兄姊妹,很多時候雖然說我們禱告很久,但是我們心裏面不相信,我們是帶著一種禱告看看或是我們帶著一種說既然你說禱告上帝會垂聽,既然你說只要我們持續的禱告,上帝會垂聽,那麼我就試試看吧。如果我們帶著這種不信的噁心,神也不會聽我們的禱告。
第四個原因,這個是特別在夫妻的關係上面。在瑪拉基書第2章13節,那邊提到說你們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使前妻嘆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也不樂意從你們手中收納。在彼得前書第3章第7節也提到說,妻子與丈夫是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在那個地方要提醒我們要按情理與妻子同住,要敬重她。這讓我們看見,做先生的或者相對的做太太的,如果在夫妻的關係上,沒有盡到自己該盡的責任,虧待了你的配偶,這樣的話,你的禱告也不會蒙垂聽的。
你看見,聖經上面給我們很平衡的一些的提醒,讓我們知道說什麼原因使我們的禱告不會蒙上帝的垂聽。
我們的禱告怎麼樣才能夠蒙上帝的垂聽呢?
我們仍然要從聖經上面歸納出有關蒙垂聽的禱告的條件。
首先就是我們要按著神的旨意求。
在羅馬書第8張27節,聖靈用說不出的嘆息替我們禱告。那保羅提到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禱告的時候,那樣的一個禱告,帶出來的一個結果,就是上帝垂聽。
什麼叫做聖靈裡面的禱告?聖靈替我們禱告?這樣子的禱告就讓上帝能夠聽呢?羅馬書第8章,27節提到一個關鍵,就是聖靈按照神的旨意來求。聖靈曉得神的旨意,聖靈曉得神的心意,所以他的禱告是根據上帝的旨意來祈求,當然上帝一定要聽了。就有點說,做兒女的向父母親,來要得到一個東西,他跟父母親說,他說爸爸媽媽,我今天要的這個東西,是你曾經答應我的,是你所喜悅我得到的東西。那麼當然父母親要給他這個東西了。同樣的,如果今天是我們的天父,他所喜悅的,是他的心意裡面所應許要給我們的,那麼當然我們按著他的旨意求,上帝就一定要聽我們的禱告。
我記得有一個宣教士當他跟著妻子,兩個人一同要出去做海外的宣教工作的時候,當時教會沒有看到這個印像,也不同意他們的要求,所以教會並沒有做支持他們的工作。當這個教會問他們說,如果你們沒有得到經濟的支持,是不是你們還要出去做海外宣教呢?這一個弟兄禱告的時候,神有一天就讓他看見,聖經上馬太福音所講的,你們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這些東西,就都要加給你們了。當他讀到這一節聖經,他抓住神的話,就跟主說:「主啊,你應許說我求你的國和你的義,這些東西生活所需要的你必定會供應給我。」帶著這樣的信心,他就跟教會說:「我相信即使教會不能夠支持我,我仍然願意出去,順從主的呼召,去做宣教士。」結果這一對年輕的夫婦,他們帶著神的話語的允許,就出去了。在宣教的十年當中,曾經經歷過許許多多,人雖然答應要支持他們,最後沒有支持他們。可是他們有一天做見證,他說神在過去的這十年當中,從來就沒有讓我們缺乏,從來就沒有讓我們的需要缺乏過。親愛的弟兄姊妹,這是這個事實。神他所說的話,他要對他所說的話負責任。因此如果我們的禱告,按著上帝的旨意來祈求,神就必定要垂聽。
第二、我們怎麼樣才能夠禱告蒙神的垂聽呢?就是奉主的名求。
在約翰福音14章13節,那個地方說,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什麼,我必成就。在約翰福音16章24節又說,向來你們沒有奉我的名求什麼,如今你們求就必得著。所以約翰福音14章16章連續的兩節,都提到奉主的名求什麼,神就成就。那麼難道我們的禱告不都奉主的名嗎?我不是每一次的禱告都奉主的名,那為什麼我沒有得著呢?可能你會這樣問。約翰福音這邊講到奉主的名,跟剛才我們所說第一個條件按著神的旨意求,其實也是有關係的。也就是說,在這裡說奉主的名來祈求的時候呢,就是以神為中心的一種祈求;不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乃是本著神的旨意,乃是本著神的名,以神為中心的另一種的祈求的方式。另外呢,奉主的名求,也表明我們的禱告必須很清楚的站在神的名,神所保貴的名的應許之下。就像說今天如果一張空白支票給你,叫你隨便寫上多少錢。在那張支票上面你只要已經署好了名字,已經簽好了名字,就是耶穌基督他的名字。因此隨便你填多少,都是你的。所以我們如果奉主的名祈求,神他也就聽我們的。但是這是一個以神為中心的祈求。
第三個,我們就是要住在主的裡面。也就是說一個人如果他住在主的裡面,他遵守神的話,那麼這一個人他的禱告就會蒙神的垂聽。在約翰福音15章7節那邊說,你們若常在我的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那麼約翰一書第3章22節也說,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禱告要蒙垂聽,就必須是一個遵行神的話,是一個常把神放在心中,是一個住在主的裡面,與神有密切關係的,自然他的禱告就會按照神的心意,就會摸著神的心意來禱告。他絕對不會去做一個隨便的祈求,也不會去妄求。
第四,我們的禱告要蒙垂聽,也必須是合神心意的,同心合意的禱告。馬太福音18章19節,這邊告訴我們說兩三個人同心合意求什麼,天父就為他們成全。所以我們看見,這是特別是在一個團結的禱告,神給我們很大的一個應許。要我們在同心合意的事情上面。如果我們能夠同心,我們的禱告就能夠蒙垂聽。
最後也是不管是個人的禱告或團結禱告,都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一個基礎。就是我們的禱告要有信心。
馬可福音11章24節,馬太福音第7章第7節,都提到,只要我們信就得著,我們祈求,就給我們,尋找就尋見;就像聖經上我們看見亞伯拉罕,他6次為所多瑪來祈求;雅各也是,他與神摔跤一直到黎明的時候;以利亞也是如此,他為著求雨,禱告了7次雨才降下來。我們看見聖經上例子,就讓我們看見禱告必須要持續,有恆心,不灰心,有信心的禱告。那樣的禱告,神才會垂聽。
最後我提到一個神所重用的一個僕人,叫做穆勒。他一生當中,不知道有多少的事情,蒙神的垂聽。他在神面前就是有一個心智——無論怎麼樣,他所有的需求,他絕不向別人開口。他就是禱告,向神祈求。很奇妙,神就這樣的供應給他一切所有的需要。他造就了上千個孤兒,他也資助了許許多多海外的宣教士。這麼多的經費,從哪邊來呢?就是因著在神面前有這樣的信心說,我要讓世人知道,單單憑著禱告,相信神,向神祈求,神會供應我們的需要。而他做到了。
弟兄姊妹,你相信嗎?只要我們禱告祈求,信就得著,就必得著!
總結:
禱告蒙應允的條件
一、禱告不蒙應允的原因:
1.罪。詩篇66:18。罪特別提到不饒恕,不與人和好。
2.妄求。雅各書4:3
3.不信。雅各書1:6-7
4.虧欠了配偶。彼前3:7、瑪拉基書2:13
二、禱告蒙垂聽的條件
1.按照神的旨意求
2.奉主的名求。約翰14:13/16:24
3.過一個住在主裡面的生活,就是遵行神旨意,與神同行的生活。
4.同心合意,特別在團體的禱告裡面。
5.要有信心。馬可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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