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憲法到憲政——國人百年未竟之夢想

近十餘年中,中國社會轉型驟然加速,市民社會、多元化社會、斷裂型社會和陌生人社會愈發清晰——這種種社會轉型的共同特徵是,社會秩序已無法再經由傳統的倫理本位或政治本位得以維繫,若無契約本位的憲政保障,則此三千年前所未有之「大變局」不免將有陷入「大亂局」的危險? 作者:王琳,海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憲政,國人百年未竟的夢想  若將清末《欽定憲法大綱》的發布視為中國立憲史的發端,今年正好是第100個年頭。100年間,與14部憲法相伴生的,是「立憲法易而行憲政難」的不盡感慨。「憲法」與「憲政」,雖是一字之差,卻已然百年之別。  近十餘年中,中國社會轉型驟然加速,市民社會、多元化社會、斷裂型社會和陌生人社會愈發清晰——這種種社會轉型的共同特徵是,社會秩序已無法再經由傳統的倫理本位或政治本位得以維繫,若無契約本位的憲政保障,則此三千年前所未有之「大變局」不免將有陷入「大亂局」的危險。執政黨感時度勢,於11年前將「依法治國」確立為基本方略。十六屆、十七屆中央政治局在成立後的第一次集體學習中,均選擇以「法治」為主題。每年的12月4日則被確定為「憲法日」和「法制宣傳日」,以彰顯國家對憲法的重視。與此同時發生的,是民間的憲政思想又趨活躍,憲政呼聲日益高漲。  一百年來,中國已然成為一個世界性的「行憲試驗場」。如何紀念國人對憲政的百年夢尋,近日以來成了學界,尤其是憲法學界頗為熱門的一個議題。憲法學家韓大元教授就曾透過媒體建議:國家應設立1954年憲法紀念館,位於浙江杭州的劉庄被認為是最好的館地。剛剛結束的「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侯欣一在其提案中建議設立「憲法節」,以提升國人的憲法意識。應當承認,這樣的建議對於喚醒國人心底的憲政之夢,具有極其重要的催化作用。未竟的百年夢想,或將由憲法意識的落地生根,而走向夢圓。  為何是54憲法  三年前我途經杭州,專程去造訪「劉庄」這座西湖第一名園。1953年底,劉庄一號樓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的起草地;50多年後的今天,這裡只是西湖國賓館。來來往往的遊客可以作證,多數人並不知道西湖邊的這亭台樓閣與小橋水榭之間,還有一個地方與今天的「法治」或曰「憲政」有著一番非同尋常的淵源。連同在西湖邊的「蘇小小墓」都有遊人趨之若鶩,作為憲法紀念地的劉庄卻似乎只剩下了冷清與寂寥。對這兒的大多數住客而言,他們眼裡的劉庄只不過是個因位置絕佳而價格不菲的三星酒店而已。也怪不得憲法學者為之大為感慨。死去的蘇小小和死去的「54憲法」在今人的心中何以有著如此迥然有異的對待!  我們的確可以輕易地列舉出一些來自域外的事實,用以佐證建設中國憲法紀念館的必要和緊迫。比如美國於1732年在憲法起草地費城建立了「獨立紀念館」。2003年,又耗資1.8億美元在費城市中心建了一個「國家憲法中心」。又比如日本在1958年也建立了明治憲法紀念館。前不久我在網上用「憲法」為關鍵詞(當然是中文)搜索視頻文件,結果中居然有NHK製作的專題片《日本憲法的誕生》,卻沒有得到任何與中國憲法相關的內容。  無須指責我們的電視工作者對憲法的漠視,更用不著批評領導層對憲法還不夠重視——即便將「憲法日」提升為「憲法節」,並投巨資在劉庄建成了紀念館,憲法就能在中華大地落地生根了么?當被拆遷人在自家屋頂高舉著憲法也無法阻擋拆遷隊對私人產權的粗暴侵犯,我們或許更應回過頭來反思,我們有值得紀念的憲法嗎?我們的憲法紀念館又可以還原出那些事實供後人追憶,或任後人憑弔? 有此一問,蓋因我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的頭33年里,就已坐擁四部憲法,創下了世界行憲法史上的記錄。以至於有學者還戲稱,我們現在實處於「中華人民第四共和國」。這四部憲法在習慣上被分別稱之為「54憲法」、「75憲法」、「78憲法」和「82憲法」。其中「82憲法」即現行憲法。12月4日是「82憲法」的生日,七年前也被確立為「法制宣傳日」。  憲法學者們呼籲為「54憲法」設個紀念館,顯然用心良苦。即便在主流學術界,「54憲法」也被認為是新中國建國以來最好的一部憲法。「82憲法」以「54憲法」為基點,試圖努力回復了建國之初已為各界所多數認同的基本價值觀。但「54憲法」中的遷徙自由,司法獨立等基本理念,至今仍未被吸納。  儘管「54憲法」的起草開創了「外行領導內行」這一頗有中國特色的立法起草模式,但在立法的開放度與民主性上,仍被學者們認為是值得今天的立法工作效仿的。「54憲法」起草小組以毛澤東為組長,成員包括陳伯達、胡喬木和田家英。從組長到成員無一人有法學背景,更遑論對憲政有所研究。針對草案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示威和信仰宗教自由的權利」這一條款,毛澤東在「*、示威」旁划了兩條豎線,又打了一個問號,並批語「不寫為好」。對草案中的「遷徙自由」,毛也明確表示反對。但「起草小組組長」的這些意見並未被採納,*、示威及遷徙自由最終都寫入了「54憲法」的正式文本中。  1954年6月16日,憲法草案公布,一場全民討論迅即展開。據稱在不到三個月的時間裡,立法機關共收集到各類修改建議、意見1180420條。這一記錄雖難稱「絕後」,但絕對「空前」。憲法學者對這些典故津津樂道,並將這種立法民主視為中國憲法史上的驕傲,是最值得紀念與珍視的寶貴遺產。  54憲法的遺產  然而,毛的意見未被採納果真是民主的體現嗎?  建國之初的三年時間裡,毛澤東一直未有制憲的打算,直到1952年底斯大林向來訪的劉少奇提出了新中國應通過制憲來確保政權的合法性及實現由聯合政府向一黨執政的轉變。毛結合國內的形勢,決定製憲和選舉。但其時社會主義改造尚未完成,「54憲法」不得不在第5條明確承認「個體勞動者所有制」和「資本家所有制」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生產資料所有制」的主要形式。不僅「54憲法」的序言里宣稱「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社會主義社會建成,這是一個過渡時期。」毛澤東也在這部憲法通過後的一次會議上公開稱,「這部憲法是過渡時期的憲法,大概可以管15年左右。」  對毛來說,「多少事,從來急,天地轉,光陰迫」,「十五年」顯然太久,要「只爭朝夕」。作為工具的憲法在毛澤東心中完成了它的設計意圖之後,就不復有價值了。「54憲法」通過還沒幾個月,「胡風反革命集團」案發,這場觸目驚心的人間悲劇,捲入了2100人。隨後又是1957年的「反右」,僅公開的數字就有50萬知識分子和愛國人士被劃入「右派」,並因此受到衝擊。作為憲法權利的言論自由、人身自由以及非經法定程序不受逮捕等公民權利在事實上成了一紙空文。  「54憲法」最值得紀念的還是國家主席劉少奇手持《憲法》維護個*利的悲情一刻。1967年8月5日,被封為「中國最大走資派」的劉少奇再次被批鬥後,劉拿出《憲法》向紅衛兵嚴辭抗議說:「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你們怎樣對待我個人這無關緊要,但我要捍衛國家主席的尊嚴。誰罷免了我國家主席?要審判也要通過人民代表大會。你們這樣做是在侮辱我們的國家。我個人也是一個公民,為什麼不讓我講話?憲法保障每一個公民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破壞憲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的。」  但沒有人理會這番說辭,「法律的嚴厲制裁」也沒有加諸於破壞憲法的人身上。反倒是終於懂得了「依憲*」的劉少奇,在兩年又三個月後被非法「制裁」至死。他的死亡卡片上寫的是,「姓名:劉衛黃;職業:無業;死因:病死」,連姓名權都被無端剝奪。  1975年1月17日,「54憲法」終於在文本意義上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新的「文革憲法」正式登上舞台,「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成了為憲法所確認的「人民群眾創造的社會主義革命的新形式」,而「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則僅剩三個條款。這也應算是中國制憲史上的另一個世界之最。三年後的「78憲法」雖然宣告了「文化大革命」的結束,卻同時肯定了「文革」的成果,並以憲法的形式確定了「新時期的總任務」是「堅持無產階級專政下的繼續革命」。只過了四年,被稱為「改革憲法」的「82憲法」出台。  短短七年時間,先後三次制憲。明明是台上的人在揉捏著憲法的臉孔,使之變幻難測,卻每每要借用站在台下的人民的名義。立也「民意」,改也「民意」,廢也「民意」,永遠處於「被代表」地位的人民,又有誰能解開個中的「法意」?  有資料稱,「54憲法」的起草共吸引了近1億5千萬人參加。各行各業都被發動起來陳述意見,表達感想。其結果是,四面八方的聲音匯聚成了一曲聲勢無比浩大的集體讚美詩。與其說這些意見是參與憲法立法的一種形式,倒不如說是群眾在表達對新生政權的擁護與宣示效忠。事實上,大多數人並沒有意識到在這部根本大法通過之後還要依憲行事,而更多只是唯恐人後地追隨著革命領袖的號召——未來的行事仍然要當政者的具體指引。憲法過去不是,現在不是,將來怕也不是人們的行動指南。  其實憲法最應是政府和執政者的行動指南。在「民以吏為師」的傳統根深蒂固的這個國度,領導人與政府對憲法的態度已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憲法的命運。世所公認的憲法應是「限權(力)之法」,是「眾法之法」,也是「根本大法」。憲法擁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不容置疑的權威與尊嚴,然而這種尊嚴來自於憲法的科學設計和憲法的切實施行,無法制約權力的憲法只能是一部「閑法」。從清末立憲至今整整一個世紀的時間裡,中國並不缺少作為「閑法」的憲法,獨獨缺乏的,正是作為憲政之基的「行動中的憲法」。

尊重歷史是最好的紀念  「人類千萬年的歷史,最為珍貴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師們的經典著作,而是實現了對統治者的馴服,實現了把他們關在籠子里的夢想。我現在就是站在籠子里向你們講話。」小布希在清華大學的演講中所說的這番話,當然有著向中國推銷美式價值觀的高度嫌疑。然而我們終無可迴避在現代化進程中的這一命題——百餘年來的中國當代史,幾多屈辱與災難,其背後不正是因為國人無法實現對統治者的馴服,而導致被統治者最終只能選擇去推翻那個不願站在籠子里向人們說話的政權。  這個馴服統治者的籠子就是憲法,及建立在憲法之上的憲政。新中國創造了歷史,也應該能創造中國的憲政史。建設法治國家的核心,就是要通過憲法的適用來實現對統治者的馴服。  然而回望這59年來的歷史,憲法的生長於中國的法治進程而言實則是一個尷尬。流傳於法律界的一個段子曾這樣調侃某政法大學校園內的三尊雕像:門口一個妞(司法女神),花園一頭牛(獬豸),憲法頂個球(一本打開的憲法上有一個地球儀)。「有憲法而無憲政」至今仍是我們的心中之飭。在某種意義上說,「紙面之法」甚至還不如無法。  去年的「憲法日」,茅於軾、賀衛方等69名專家學者向全國人大提交公民建議,要求啟動對勞動教養制度的違憲審查。從現行的制度運行軌跡及多次民間提請違憲審查的最終結果來分析,這不過是又一次「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公民行動——儘管我個人十分欽佩這些同道們一直在不遺餘力地為憲法尊嚴而呼喊,我也一樣期待著中國式的違憲審查個案終有一天會到來。若干年後,在我們的「憲法紀念館」中不僅能看到一個令人驚嘆的個案材料,還會有一位(或幾位)勇敢的人大官員的照片,供人傳頌與景仰。  而在這個既無經典個案亦無憲法英雄的年代,我們的「憲法紀念館」該展出些什麼呢?那曾創下記錄的多種憲法文本?還是那些據稱彰顯著國家領導人「民主意識」的批示?抑或是將這段不長的歷史裡所累積的經驗與教訓作為「不能忘卻的紀念」來紀念?  近來與憲法相關的另一件「大事」,是某政法大學圖書館前那個著名的雕塑,已被拆除了。不再在雕塑中頂著個「球」的憲法是否應有一個紀念館來承載它的肉身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已被憲法充分賦權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能不能把統治者趕進由憲法織就的籠子里。這是一個期待制度變革、權利勃興勝過期待蓋棺定論、授勛封神的時代——中國百年立憲史的事實,是失敗多於成功,教訓多於經驗。尊重歷史才能贏得未來,在反思*之路的成敗得失基礎上,以違憲審查為切入努力推動憲法的落地生根,或許就是最好的紀念。  如若不然,即便我們這沒「牙」的憲法已經躺進了一個宏大的紀念館內供人膜拜,過往遊人也難免會有這樣的嘆息,「今日之憲法,緣何連球都不頂了?!」 (供網易專稿,轉載請註明) (本文來源:中國江蘇網 作者: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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