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界」近代中國 走向現代化 的 特區

據統計,中國自1845年英國從《上海租界章程規定》中取得第一塊租界地,以後大大小小」列強「分別在中國各主要城市建起幾十處租界,和公用租界。「租界」問題,教科書總以「主權」說事兒,租界侵犯的是獨裁者的主權,並不是老百姓的主權。租界對官家有害,卻對老百姓卻是益大於害。

租界帶來城市建設新貌。《申報》上一篇文章介紹當時上海租界的市政管理說:上海各租界內街道整齊廊檐潔凈。修築起馬路。西人還在租界內普遍設置了電燈、自來水與郵電通訊。這些現代公用設施是中國人前所未聞、前所未見的新鮮事物。至今在當年有租界的城市仍可見其建築群。

租界的特殊首先表現於它確認私有財產不可侵犯的原則。租界內的金融業有穩固法制保障,上海,天津,漢口在20世紀20年代時,已經是集商貿、金融、工業於一體的近代化大都市,上海更成為中國經濟的心臟。和開埠前相比,三座城市在經濟運作、經濟規模、市政建設與管理、市民文化均迥異於傳統社會,極力追趕西方先進的文化,僅人口一項,三座城市都已在百萬以上,城市的中心功能淋漓盡致地顯現出來。

租界帶動周邊的經濟:消費、就業、市政建設……老天津衛的知名企業家劉錫三。劉錫三本來在華界辦草帽廠,可是遇上民國初年無休止的內戰,根本無法安心做生意,劉錫三無奈之下,將工廠遷到了天津法租界之內,才有了和平的經商環境,企業才因此而做大。劉錫三在天津法租界開辦的「盛錫福帽廠」,由於經營得當,竟然打敗了當時風靡中國的日本草帽、將日本草帽生生逐出了中國市場。劉錫三的案例,出處為《天津文史資料選輯第31輯》第181頁

租界實行三權分立立法、司法、行政相對獨立互相制約。如上海租界內的權力機構是納稅人會議凡居住於租界內繳納一定稅額的外國人均為會員租界的預算、決算、通過特徵捐稅、選舉地產委員等,均由此會議決此會並具有監督工部局的職能。工部局是以行政為主兼有一定立法職能的機構工部局董事實行選舉制、任期制。領事法庭、領事公堂、會審公廨為司法機構各機構在行使權力時均實行會議制遵循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天津、漢口、青島等地租界的形亦大體如是。

租界事務,中國人也可參與。從1930年開始,天津英租界工部局(相當於租界政府),就出現了中國人董事(即:委員)、參與租界公共事務的決策。租界提供了這樣一種民主政治模式:不通過暴力革命,而是通過大家的和平博弈——抗爭、妥協、再抗爭、再妥協——,逐步達到力量的某種平衡。中國人之前沒見過這種政治模式,之後也不怎麼接受。

租界促進中國司法改革。租界是當時中國土地上法治最為清明的地方。《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規定:英國人犯罪,依英國法律管;中國人犯罪,依中國法律管。 有報道稱:1850年代,上海租界里的英美巡捕,每次抓到中國人犯,都移交給上海縣的清朝衙門辦理。每天大約20起刑事案件左右。上海縣衙門看不懂英文案卷,往往草率放人。重獲自由的犯人往往再次潛入租界、繼續犯罪。洋人對上海衙門的做法很不滿。

這裡透露了兩個信息:1、在上海租界,外國警察抓到中國賊,是依照條約、送到清政府衙門的;2、清政府衙門放縱犯罪。這是很鮮明的對比。

這件事直接刺激了滿清政府、並啟動了晚清司法改革,廢除了凌遲、梟首等一系列野蠻的酷刑,並建立了大清國的律師制度和人權保護的初步框架。

租界的新聞媒體發達,言論自由好於本土。《中外日報》《蘇報》等就是以日商的名義在中國開辦的,前者主筆是康有為,梁啟超的黨羽,後者原是一家日僑報紙,後為中國人陳范買下,以主持清議,挽救危局,宣揚維新保皇而著稱於世。1902年, 震驚中外的《蘇報》案。《蘇報》發生在上海租界。主編章太炎一改原先報紙維新保皇的態度,連續登載排滿革命的文章,指稱清廷是四萬萬同胞的仇敵,提倡殺人主義。可以說當時的新聞自由已經到了相當的程度。1902年6月17日在天津租界創刊的《大公報》,注意反映下層社會的疾苦,替百姓說話。皆因租界法治保障和對自由民主的容忍。

租界成為許多政治犯或者官場失敗者們的「避難」天堂。孫中山、梁啟超、章太炎、張勳、溥儀、孫殿英、陳獨秀、李漢俊、李達、俞秀松、陳望道、楊明齋、施存統……這一長串名單上的歷史人物,都曾經在上海、或者天津的租界里居住過。他們或者因為發動革命,被統治當局全國通緝,或是因為在官場鬥爭被擠下,暫時躲避風頭。他們在華界幾無立足之地,只好來到「國中之國」的租界來避難。官府無權在租界內隨意抓人。

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也是在上海法租界貝勒路樹德里3號(後稱望志路106號,現改興業路76號)。

1914年陳獨秀在《愛國心與自尊心》一文中說租界是中國最安全的地方也是最安靜的地方。中共機關也在很長時間裡設在租界或租界邊緣。孤島時期共產黨人利用租界出版了《西行漫記》、《魯迅全集》、《資本論》等一批書籍。魯迅本人對租界批評甚多,但每遇反對當局的迫害魯迅多至租界或越界築路的半租界避難其雜文集且介亭的且介二字便是取租界二字之半,而寓租界之意。

中國第一個租界,是上海租界.1842年中英《南京條約》規定了英國人有權居住在上海,但是並沒有答應給英國人在上海劃一個租界。上海道台「宮慕久」害怕中國人和英國人雜處、滋事、影響自己的烏紗帽,於是他自願把上海縣黃浦江的河灘上一塊不毛之地、劃給英國人當租界。宮慕久和英國人簽訂的開闢上海租界的條約,名叫《上海租地章程》,簽署於1845年,當時,英國軍隊早就從大清國的土地上撤光很久了,與上海道台宮慕久談判並簽約的,是英國領事「巴富爾」,一個文官,不是武官,更沒有英國軍隊參與談判。

這份《上海租地章程》,有這樣的文字:「……為曉諭事:前於大清道光二十二年(一八四二年)奉到上諭內關:英人請求於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五處港口許其通商貿易,並准各國商民人等摯眷居住事,准如所請,但租地架造,須由地方官憲與領事官體察地方民情,審慎議定,以期永久相安……」

這段文字是一個重要信號:道光皇帝要求宮慕久在安排英國人入住上海的時候,要小心,不要鬧出什麼問題來,要「永久相安」。怎麼樣才能「永久相安」?那就只有劃租界了:把英國人和中國人隔開來、互不往來,這樣才能「永久相安」。這裡,劃租界的動機交待的很清楚:並非出於英國軍隊的脅迫,而是出於皇帝老闆要求「永久相安」的政治壓力。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去研究一下這份《上海租地章程》。不但上海租界是自願劃割的,舊中國二十七個外國租界,廈門鼓浪嶼租界,等也是清政府自願、主動劃割的。像比利時、義大利這些軍事小國,也和大清國簽約、拿到了租界。對於比利時、義大利這些軍事實力比自己弱小的國家,大清國都賦予了他們租界,

洋人租用大清國的土地是交了交租金的。洋人用租界土地,要麼是付費給清政府,要麼是付費給民間的地主。其中,《上海租地章程》第六條規定:「商定地價」。也就是說:英國人租用上海灘,不但要付租費,而且費用還是「商定」的,換言之,並非是英國人單方拍腦袋決定的。再舉個例子,1843中英《虎門條約》白紙黑字寫得很明白:英國人在中國租地,租金「以當地市價為準」。例如,當年11月25日,英國人在廣州租了一塊地,租期25年,每年租金六千元洋銀。不但如此,得知英國人出手闊綽、一租就租一大片地,有的廣州人竟然把英國人當作「大客戶」來看待。1846年6月,廣州市民蔡老六,購買了廣州沙螺西塱堡內寺岸村安姓的圍地一共十六畝多,以及其它海旁地若干畝,擬租給英國人謀利。但是,蔡老六遭到當地村民的抗議、並阻止了這筆生意。1843年11月27日,英國駐廣州領事要求租用廣州石圍塘圍地,地主潘紹光同意出租,但要求英方:必須補償佃戶搬遷損失二萬兩,否則,不能強拆。

英國人不但租用現有土地需要向中方交租,連英國人自己填河生成的新土地,也需要向中方交租。例如,廣州沙面租界,是英、法兩國人花錢從珠江河水中填土而新造成的,共花費32.5萬墨西哥元,其中,英方出資4/5,法方出資1/5。他們自己填造而成的土地,需要按畝向清政府交納地租!每年每畝1500錢。以上四則廣州租地案例,出自《廣州文史資料第44輯:廣州租界史大事記》。這些,都是英國人有償用地的證據。

國人入租界居住趨之若鶩。《上海租地章程》里明文規定:不準租界內把房子租給中國人(換言之:不準中國人入住租界)。後來,小刀會暴動,上海人民不顧一切、湧進租界躲避戰火,使租界人口暴漲了幾十倍。英國商人看到了商機,他們搭起「經濟適用房」、出租給躲避內戰戰火的中國人牟利。英國商人紛紛說:「我們來中國,就是為了掙錢!中國人來租界住了,我們更好掙錢!」於是,英國領事開始吸引華人入住租界,甚至開始阻止中國人外流。以上史料,出自《上海租界志》缺口一旦打開,中國人開始向租界蜂擁而進。舉例說說天津英租界,這個地塊在未開闢之前,僅僅住有十幾個中國人,人煙荒涼。租界建立後,由於司法清明、治安良好、遠離內戰、沒有匪患等原因,大量中國人湧進來居住。到1938年,天津英租界已有人口76815人,其中中國人72087人,佔總人口的94%!以上史料,出自《天津通志:租界志》。

中國在1978年開始的改革開放中,也給予外國投資者稅收減免優惠、也給予外國人司法上一定的特權。香港一直是中國的特區,只不過回歸後,特區的作用明顯減弱。台灣可以說是中國人建的特區,蔣經國後的台灣已成為一個中國今後走向的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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