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得到的新logo?

我覺得這個貓頭鷹丑爆了,不知道羅振宇怎麼想的


得到的新logo設計讓我感受到了以羅胖為代表的商業巨獸對設計話語權的凌霸。

我以為設計師對美醜的視覺把玩雖談不上驕傲與喜悅,但也不至於淪為層次低的表現,我理解華與華近乎玄學偏離的理論,品牌的視覺傳達需要能量密度,但什麼時候設計的美醜竟然和傳播信號強度成反比了?

品牌logo設計不是應該在傳播效應和視覺表達中尋找最大公約數么,如果一件不符合設計原理的作品,試圖通過時間維度來抹平這種新生事物的陌生感與突兀感,那麼從一開始,設計的角色就被架上了一個虛無的境地,從心底認為品牌logo毀不了品牌,品牌價值會賦能給圖形logo,那麼這樣logo設計存在的必要性呢?

那麼有沒有既能達到品牌傳播能量大同時審美層次又非常高的案例呢,我認為比比皆是,比如蘋果公司那個被咬下一小口的蘋果。蘋果公司的logo和蘋果公司傳遞出的氣質,你能說出是因為蘋果公司的影響力和魅力才扭曲了人們對蘋果logo的喜愛么,我以為即使蘋果是一家平庸的公司,這個logo依然是完美的,至少是好看的吧。

當然蘋果公司的logo也順應潮流改了幾版才是現在這樣的,而羅胖說目前這個貓頭鷹的logo要用一百年,但願得到能撐過這漫長的一百年,那麼一個小小的logo真沒什麼重要的,你會對一個百年企業指責它logo丑么,你不會的。

另外,羅胖在直播中魔性地笑聲,然後咧著嘴說:logo要大,一定要把「得到」兩個字放到無限大,logo一定要大,要大,要大」,讓我一晚上沒睡好覺,設計師朋友都懂的!


一句話:新 LOGO 是很醜,但我服!

第一眼看到,簡直不能接受,嚓,那麼丑?!

驚嘆之餘剛好刷微博發現華杉發了一條微博:

才發現這個 LOGO 是華與華設計的,驚覺此事不簡單,因為華與華的設計方法論是「超級符號就是超級創意」,此前華杉為他自己的書《華杉講透孫子兵法》設計封面也引發過吐槽,但華杉堅持不換,有自己的道理,而且還創造銷量,還寫了一篇文章解釋——《包裝設計讓銷量翻100倍 》

大家先看看《華杉講透孫子兵法》的設計封面:

你以為華杉沒有審美,不會選「好」封面嗎?其實不然,你看以下幾個封面:

華杉說他敢保證其餘三個封面肯定不如第一個好。

華杉的其中一個解釋是:

《華杉講透孫子兵法》封面頂端的這道條幅,發揮著最關鍵的溝通作用,首先他讓人讀,如果不是拉條幅,寫得很藝術,很不破壞性,而是裝飾性的在封面某個地方,就不會有人讀到。拉了條幅,讀到的人又翻了十倍吧!我沒計算過,但我知道遠遠不止十倍。很多世界名著,在作者生前只賣了500本,在作者死後賣了200萬冊,就是因為不會做封面。

我看過《超級符號就是超級創意》和《華杉講透孫子兵法》,華與華的價值觀和設計理念,我堅信不疑,所以一看得到的 LOGO 原來是華與華設計的,無論是怎樣都應該有他的道理,如果你現在不贊同,證明你還看不懂。

如果還理解不能,不妨從這個角度看:有 LOGO 總好過沒有 LOGO, 「得到」這個名字有缺陷,不像品牌名,本身不具有傳播力度了,而且解釋成本很高,類似當年的百度「有啊」,個人以為「得到」名字不好的問題華杉可能跟羅振宇說過,但「得到」這個名字近年在得到團隊的努力下已經傳播開去了,已經成為品牌資產,所以就不便更改。

例如當初華與華在設計西貝莜麵村的時候,也發現「莜」這個字大部分人不會讀,實在難以傳播,但又不能改,只能是製作了 「I love you」的輔助設計來幫助用戶識別傳播。

得到的 LOGO 是貓頭鷹,且不管貓頭鷹代表什麼智慧的象徵,就看用動物來做 LOGO 這件事,我就無比贊同。用動物來設計公司 LOGO 是中國互聯網公司的趨勢,本身符合人類的正確認知。

因為動物是符合人類記憶生存效應,動物的形象早在遠古時期已經刻畫在人類的腦子中,人類基因代代相傳,都能隱隱識別出動物的形象,而文字 LOGO(或者說文字) 是人類進化後期的產物,需要老師教,學過好幾年才能學會,學習與識別成本就大很多。

所以,不要以為華與華設計出這麼丑的一個 LOGO 就以為華與華很土,其實他們公司做出的很多事情本身符合科學認知規律,如果你關注華杉的微博(@華杉2009),你會發現他既熟讀儒家經典,也熟讀西方符號學、傳播學、廣告學、戰爭學等理論書籍。

華與華的長處是將複雜的東西變得更簡單,他的設計方案多不會跟你講高大上的西方理論,他只會將西方的理論融會貫通,用簡單直白的話說出來。

所以,華杉跟「得到」說:「你看你們換 LOGO 會不會把你們公司弄死?」,實在是自己知道得太多,實踐案例也太多,解釋成本太高,一句話說不出且說不完,迫不得已說出的話。

最後,不得不贊一下得到的執行能力,面對如此大的壓力,半個月就通過且貫徹執行,討論徒費時間,行動勝於爭辯,不如快刀斬亂麻,該做的都先做好,剩下的且待時間檢驗。


古希臘雅典娜/貓頭鷹銀幣,大家看看得到新logo的出處。是不是瞬間感覺好了很多?


我寧願把達芬奇的人體圖改成logo都覺得比這個貼切,你自己設計個貓頭鷹也行,不要強行用人家古希臘的。我現在覺得這圖標放在手機里格格不入,非常礙眼。估計這就是這次改logo的目的?強行和其他設計風格不一致起到突出的作用?。。。

另外我覺得得到的受眾都不會喜歡這種設計,這活讓華與華做絕對是不對的


流氓羅輯。

在設計上功能正確和美感不是對立的。而羅胖成功地給涉世未深的老闆們示範不要像以前土鱉一樣要求「五彩斑斕黑」和「logo放大同時再小一點」了,混淆一下概念靠狡辯就有流量,這個時代流量就是王道。

可我覺得行業被霸凌了。就商業視覺設計來說,標誌在商業運作中不是決定性角色,但是是視覺識別系統中最主要的並且代表了決策者和企業的審美取向。在滿足醒目、好記、傳達內容主旨等功能的同時美感我覺得應有相當的分量。

Logo是臉面,何況是埋在手機一方屏幕里的一個App,拋開美感談logo就是不要臉。

朋友圈有個哥們說的挺好,就像個廚子給你一坨x說拋開色香味不說我給你談談這坨x多麼@¥?/!…何況這次還是個外行拉的然而小廚子們都不想干。

最近不知道怎麼了,一個羅要重新定義ktv點歌機,一個羅要重新定義logo審美,是秀智商下限呢還是在資本洪流下太自以為是。沒事少扯淡,設計是個艱難向上的行業,別tm瞎攪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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