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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骨肉皮的自白——睡遍搖滾圈

一個骨肉皮的自白——睡遍搖滾圈

來自專欄夏季八扯

【原文:一個骨肉皮的自白——睡遍搖滾圈】

【作者:T.K. 出處: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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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 2008-11-05 08:51:18

一個骨肉皮的自白

第一章

01

  最熱愛搖滾的人,不是任何一個搖滾樂手,而是每一個被稱作骨肉皮的女孩兒。

  沒人願意承認自己是一個骨肉皮,除非丫腦子有病。這是一個帶有蔑視意味的叫法兒,沒有人會喜歡。我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成為了一個別人眼中的骨肉皮,大概是在我剛剛成為一個女人不久。多少有些遺憾,我的第一次不是和我最愛的男孩兒。即使到了現在,我也沒有遇到一個最愛的人。

  我姑且稱自己是一個骨肉皮吧。在這裡先普及一下搖滾知識,骨肉皮是Groupie的音譯,指專門跟搖滾樂手睡覺的女人,或者學術一些你可以認為她們是「為了錢和出名千方百計主動獻身搖滾明星的女歌迷」。北京的圈子裡給這樣的女孩兒叫「果兒」。「戲果兒」是男的泡女的,「戲孫」是女的搞男的。我不認為我腦子有病,我只是有點兒熱愛搖滾樂,只是迷戀那種肉體上的滿足。但我不會滿世界宣揚「我愛搖滾樂」,那是石家莊那些縣城文學青年們愛乾的事情,並且把這句口號印刷出來公開發行,唯恐人們不知道。夠傻的。

  我對搖滾樂沒那麼了解,我對搖滾樂的全部了解幾乎都來自搖滾樂手們的床上。

  起床的時候應該已經是中午了,窗帘拉著,我沒看錶。我看了看睡在我身邊的這個男人,睡得很香,他的屁股很好看。我們昨天晚上做了兩次,其間我到了三次高潮,我承認他第二次做得比較猛一些。我喜歡看他把頭髮散開,遮住眼睛,迷亂地,猛烈撞擊我的身體。我不在乎發出很大的聲音,也不在乎把身體撞得生疼。既然是性交,就得拿出性交的態度來。

  我上了個廁所。然後站在鏡子前端詳自己的裸體。鏡子里的我還算年輕,一點都不老,我的皮膚很光滑,肚子上也沒有贅肉。乳房也堅挺,雖然不是「非常」大,但也足夠「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了,而且對稱,如果我去湖南,應該可以達到應徵公務員的標準了。只是我的臉在燈光下顯得分外蒼白,我摸了摸我自己的臉,臉上毫無表情。也許我有些自戀。我認為我還算好看。

  我這麼端詳了自己一會兒,開始洗臉刷牙,用他的香皂洗過了臉,拿起牙缸里唯一一支牙刷,看了看,擠上牙膏,開始刷牙。刷牙聲在這時候顯得很空洞。如果配上一段音樂不知道什麼效果。吐掉牙膏沫兒,漱口,涮牙刷,把牙刷扔進牙缸,把牙缸放在原來的位置上,並重新擺放好。

  我把手提包里的所有東西撒落在桌上,化妝品、香水、兩部手機、Mp3隨身聽、鑰匙、錢包、香煙、Zippo打火機、安全套……我穿好衣服之後開始化妝。這動作讓我聯想到《聊齋》里的《畫皮》。

  在我眼裡,搖滾樂手們有各種風格,但是這種風格和他們在舞台上裝扮出來的風格並不一致——甚至有很大的反差。

  我曾經沉湎於一個非常棒的吉他手的演奏技巧中,他在舞台上從來都非常穩重,他的吉他比他的為人更加穩重,這是我迷戀他的原因。他們樂隊出過兩張專輯,反響都很不錯,我很欣賞他們樂隊的才氣,雖然算不上咄咄逼人,至少能讓人得到快樂。不要以為我只是一個有著漂亮胸脯的女人,我的審美能力並不低下。順理成章地,我跟他回了家,他的家布置得井井有條,一如他在樂曲中所鋪設的吉他音軌。他熱烈地擁抱我,瘋狂地吻我,我激情地回應,發出嬌弱的喘息。我看到他的吉他放在床邊的吉他架上。他擁抱著我摔倒在他淡藍色的床單上。他的手瘋狂地除去了我的衣服。

  但是他高超的技巧只存在於舞台之上,在床上,他差得一塌糊塗,每次都只有短短的幾分鐘。連演奏一首曲子的時間都不到。但是我會安慰他:「沒關係,已經很舒服了。」我知道我的笑靨如花,我也知道我的頭髮有多麼凌亂。

  鏡子里的我真得很蒼白,有必要再塗一些眼影,這樣會讓眼睛顯得生動一些。索性再多塗一些,既然生動,幹嗎不再生動一些?嗯,終於滿意了。我把散落在桌上的所有東西塞回到包裡邊,掃了一眼仍睡在床上的男人,轉身出門。門被重重地關上。

02

  街上的陽光很明亮,一個女孩兒匆匆地在人群里穿過。

  這個女孩兒就是我,如你所知的,你可以稱呼我為「骨肉皮」——或者是一個果兒。如果你想客氣一些,你可以叫我小麥,這是我的自稱,圈子裡的人也都這麼叫我。到現在為止,你所知道的是:我很年輕;我還算好看;我是一個熱衷於和各種搖滾樂手做愛的骨肉皮……其實你對我並不了解。所以,如果你願意,你可以跟著我的文字來一點點了解我的故事。

  這是北京的初夏時分,街上的風景開始漂亮起來,年輕的情侶們依偎著,穿著好看的衣服。小商販們努力地吆喝著,但他們也在堤防著隨時可能出現的城管,那是他們的天敵。計程車一輛接一輛地開過來,經過車站的時候會放慢速度。偶爾會有上下車的乘客。公共汽車一如既往的擁擠,古老國度的人們已經忘記種種禮節與風度,爭先恐後地上下車。這一切,在我的眼睛裡面並不新鮮,因為我就在這座古老但歷史盡失的城市裡出生、長大,早已經熟視無睹。

「晚報,北京晚報,晚報,北京晚報……」書報亭的自動小喇叭已經開始廣播上了,這才幾點,晚報就已經上市了。我沒有看報紙的習慣,卻聽慣了《北京晚報》的吆喝聲。這已經成為了北京這個城市的經典環境音。

「要光碟不要?要毛片不要?光碟……」這時幾個外地中年婦女的吆喝聲,她們吆喝得很努力,但就是太直白了,連點廣告語都沒有,比如說「歐美最新毛片兒經典」、「日本AV女優的最新姿勢」、「如何讓口交變得更有味道」。從這一點上來說,新浪的博客頻道就做得比較好,沒那麼回事兒也能把標題變成那麼回事兒,怎麼惹火怎麼來。我從賣毛片的大嬸身邊經過,沒帶走一片光碟。

  我喜歡北京的夏天,很熱,可以穿很暴露的衣服,也可以欣賞別的女孩子們裸露出來的身體,白花花的,像一堆一堆的肉。我喜歡在街道上穿過,也把自己的身體展示給這個城市,以及這個城市的居民和過客。我只是希望自己也能成為一道風景,有時候我在這個城市裡沉默,但有的時候,我卻必然的,成為這個城市的一道風景,我在街上流動,像大多數漂亮的女孩子一樣。只是我身邊少了一個帥氣的男孩子。

  我不認為沒有男朋友是一個遺憾。雖然我也渴望愛情,但卻不希望穩定的戀愛關係成為我的圈套,身陷其中,而失去了自由。我猜想,戀愛往往會讓一個人失去自我,你得照顧對方的感受,你還得去關心他,甚至你還得不斷地琢磨他的小心思,他心裡到底有沒有我啊?他最近沒跟別的女人睡覺吧?亂七八糟!女人何苦為難自己?這不是跟自己過不去嗎?我的身體是正常的,我有我的慾望,有那麼多男人想跟我睡覺呢,我幹嗎一定要找一個固定的男人?別替我的生活操心。

  我走進西直門地鐵站,經過賣藝的盲人的時候,往他的錢盒兒里扔了一張一塊錢的鈔票。賣藝人的笛音婉轉凄涼,經過他的人們都是匆匆而過,沒誰被他的音樂所感動。這也是這個城市裡熟悉的畫面。地鐵車廂內很喧鬧,很擁擠。年輕的人們興奮地交流著什麼。偶爾會有人接聽手機,但是信號並不好,隨時會掉線,接聽電話的人往往會急匆匆地說:「我在地鐵上,一會兒就沒信號了……」果然,話沒說完,電話已經斷掉。因為是周末,沒有平時上下班的人群,這已經算是不錯的狀況。我站在地鐵車廂的一個角落,戴著耳機默默聽著Mp3播放器里的音樂。周圍的人群跟我沒有任何關係。

  搖滾樂或者說搖滾樂手並不像傳說中的那樣。具體傳說中的他們是什麼樣我已經很難籠統概括,大概不外乎是頹廢——憤世嫉俗——不負責任——我從沒有想要任何一個人對我負任何責任。你不覺得「負責」是一個很好笑的詞嗎?它是動詞?還是名詞?要是誰大發善心要對我負責任,我只能落荒而逃。

  車內廣播響起, 「……各位乘客,歡迎您乘坐北京市地鐵列車。復興門是換乘車站,請您在站台中部下台階,換乘一線地鐵……」提醒我該要下車了。

03

  這是那種北京最普通的公用電話亭,橘黃色,有些舊,在半圓形的內側裡面貼滿和寫滿了各種小廣告,辦假證件的、招工的、同性戀交友的,形成一道靚麗的風景線——報紙上不都喜歡這麼形容么。

  我在等一個電話,這已經成為我的一個習慣。我幾乎已經忘記了是怎麼接到的他的第一個電話,是一個下雨天吧,我躲到這個電話亭避雨,電話鈴突然響了起來。這年頭兒,誰還會打傳呼呢?或者是誰用這個電話撥過對方的手機吧?電話鈴是在響得刺耳,索性把它接起來。

「喂?」我說。

「我只是想跟人聊聊天兒。」電話那頭是個說話聲音很好聽的男聲。

  我們就這麼聊了起來。那天聊得很好,於是他偶爾就會打這個電話,如果我恰好經過這裡,我會跟他聊起來,像一對老朋友那樣。逐漸地,也就形成了默契。這個回憶很美好,我幾乎都不願意去回憶,我不知道回憶多了,會不會讓回憶變淡。電話鈴打斷了我的回憶,我知道這電話是找我的。

「你是不是好幾天沒打過這個電話了?」我接起了電話。

「也不是。」他的聲音一如既往的好聽。

「有什麼特別想說的話嗎?」我點上一支煙,望著周圍的霓虹燈和來往的車輛。

「沒有吧。我打這個電話只是為了跟你聊聊天,並不一定有什麼特別想說的。聽你說點兒什麼也好。」

「我沒有什麼好說的。生活很無聊,每天給自己找樂子,稍微琢磨點兒理想什麼的我都替自己覺得害臊。」

「北京太大了。這麼大的城市,能有一點兒理想也是件很難得的事情。」

「是啊。」我抽了一口煙。

「你在抽煙?」

「是的。」

「等我也點一根。」他在那邊點煙,「你看過《海上鋼琴師》嗎?」

「《1900》?」

「對。他說:陸地對我來說是一艘太大的船,太漂亮的女人,太長的旅程,太濃烈的香水,無從著手的音樂。我永遠無法走下這艘船,這樣的話,我寧可捨棄我的生命。」

「所有那些城市,你就是無法看見盡頭。在那個無限蔓延的城市裡,什麼東西都有,可惟獨沒有盡頭。拿一部鋼琴來說,從琴鍵開始,又結束。你知道鋼琴只有88個鍵,錯不了。你把我推到舷梯上然後扔給我一架有百萬琴鍵的鋼琴,百萬千萬的沒有盡頭的琴鍵,它們沒有盡頭。那鍵盤是無限延伸的。然而如果琴鍵是無限的,那麼在那架琴上就沒有你能彈奏的音樂,你坐錯了地方,那是上帝的鋼琴。」我接著他的話題,背誦著《海上鋼琴師》的台詞。只是我不確定順序對不對。

「你居然能夠背誦下來。」他顯然有些吃驚。

「因為我也活在一艘巨大的船上,我找不到走下去的路,也沒有走下去的勇氣。」我把煙頭扔在地上,用腳把它踩滅。

「我卻是上了這艘船——1900可以坐在他的鋼琴前面,但我不知道我坐哪兒。」

  電話那頭的聲音永遠不溫不火,應該講對我很有吸引力。在這時候的我,彷彿是個淑女一般,毫無狂妄、放縱、肆無忌憚的影子。我知道,我說話的聲音也很好聽。我不得不承認,聊天是需要對手的,需要有同樣的心智,也需要有同樣的話題。我喜歡在電話里跟他聊天,但是我不知道他下一個電話會在什麼時候打來,當然,他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夠找到我。

  這是一個遊戲。

04

  我喜歡在周末的時候去新豪運酒吧,就在女人街那邊。原先的時候,大伙兒都去太陽宮那邊的豪運酒吧,北京政府進行市政規劃,把老豪運酒吧給規劃掉,在女人街那邊規划出一條酒吧街,取名叫星吧路。於是原來豪運酒吧的老闆就在星吧路又開了一家新豪運,結果大伙兒就都來這邊兒玩兒了。老豪運的時候我曾經去過幾次,但那個環境太逗了,大廳是搖滾演出的地兒,來的都是搖滾樂隊和熱衷搖滾的鐵托兒,而包間,則有專門的陪酒小姐,穿著暴露,來的客人也跟搖滾樂沒有任何關係。你要願意出錢完全可以把她們帶走做你愛做的事情,但是貓王說過:從隔壁的奶牛身上就能擠到牛奶,我他媽養牛幹嘛?那地兒太奇怪了。

  其實關於北京的搖滾演出場所,就能寫出一大篇兒文章,不少愛看演出的人都曾經寫過。其實北京就那麼幾個演出場所,比較早的忙蜂、CD咖啡、萊茵河聲場、老豪運、嚎叫俱樂部、開心樂園、芥末坊、17,後來的新豪運、有戲、河、仁CLUB、無名高地。基本上這些地兒我都去過。雖然風格各異,但大抵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別,不外乎是舞台上搖滾樂隊演出,台下的歌迷們盡情發泄,懷揣小想法兒的男男女女各自得到想要的東西,帶著滿足回家,然後達到更大的滿足。

  星吧路酒吧街一片繁榮景象,種種裝扮的人群,沒有任何一個人顯得突兀。漂亮的女孩子三五成群,紋身、長發、叼著煙捲盤道的搖滾樂手們紛紛酷到一定高度。有人開始跟姑娘搭訕,有人保持冷漠。從新豪運酒吧里傳出的背景音樂節奏清晰,主唱的聲音彷彿能穿透人的心臟;各家酒吧的不同風格的音樂摻雜在一起,很有夜晚的繁榮感。在這樣的背景之下,任何人都沒有缺少活力的道理。鄭鈞開的LOGOS就在新豪運對面,可惜我沒進去過,也沒在這裡見過鄭鈞。鄭鈞是我很喜歡的一個歌手,別誤會,我沒跟他睡過,而且據說他是一個特好的男人,對老婆很專一,估計就算是我主動跟他睡他也會拒絕我。就不丟這個人了。

  有時候我會想,要是寫一本關於搖滾樂的書,說不定會暢銷,畢竟這是一個遊離於普通人視線之外的特殊的人群,畢竟我知道那麼多搖滾樂手的私密。但是搖滾樂在媒體和唱片公司的雙重蹂躪(鎮壓)之下,已經越來越成為一個不靠譜兒的概念。我曾經問過不同的搖滾樂手——「在你的心目中,搖滾到底是什麼?」

  在床上,蓄了一頭長髮重金屬樂手A摟著我,鄭重其事地告訴我說:「搖滾實際上是一句黑人的俚語,代表的是人們做愛的動作。搖滾代表了什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給了我自由的生活。」

  在酒吧,剃了一個雞冠頭的朋克樂手B坐在我對面,心不在焉地告訴我說:「搖滾是打破一切制度,搖滾是和平與愛,搖滾是暴力與反抗,搖滾是牆上的一塊磚,搖滾是中央公園的一片草莓地……」

  在計程車上,英式搖滾樂手C把我的手攥在他的手裡,語重心長地告訴我說:「對我來說,搖滾首先是一種精神狀態,其次才是音樂。至於你的技術、你所要闡述的所有理念,都是為你的精神狀態所服務的。」

  我所乘坐的計程車緩緩停在新豪運酒吧門口。付錢,下車。如果當時你也在,你會看見車門打開之後,濃妝艷抹的我從計程車上下來。然後你會看見我點了一隻煙,掃了一眼酒吧門前的人們,當然,你也在其中。然後我從手提包中取出一部手機,關機;再取出另一部手機,打開。然後,我把才抽了幾口的香煙扔在地上,踩滅。最後,你會看見我款款走進酒吧,留給你一個美麗而空虛的背影。

05

  舞台上,聲音碎片樂隊正在演出。說實話,這是我非常喜歡的一支樂隊,非常有才氣,無論是歌詞還是旋律,樂手演奏水平也不俗氣。尤其是他們的主唱馬玉龍,嗓音太好聽了,歌詞寫得完美無缺,如果不是因為他不太帥,我一定收了他。

  我站在舞台下看了一會兒,吉他手李韋把頭髮剃成一個特傻的平頭,但他的演奏依然那麼有味道。新加入的鍵盤手叫什麼名字我不知道,顯然他已經融入了這支樂隊。最吸引我的還是主唱馬玉龍,我不知道該怎麼形容他。這首歌曲叫《優美的低於生活》,只風琴的前奏一起,就足以讓現場氣氛熱烈起來了。

  把歌聲還給夜晚/把道路還給盡頭/把果實還給種子/把飛翔還給天空

  剩下的,讓它們美好/從容的埋藏得更深

  最後讓這紛亂的一切都單純的低於生活

nayeah!只有內心遠過空曠/ nayeah!夢到了豐饒的草原

  相愛吧,終有一散的人們/你失去的不過是童貞

  等時光用盡了青春 /你早已優美的在大街上溶化

nayeah!只有內心遠過空曠/ nayeah!夢到了豐饒的草原

  說實話,這首歌真是好聽,我真想能跟你們一起分享。它能讓人發自內心的充滿喜悅,在現場,聽不太清楚歌詞,但能感覺到這是極美的詩歌,至少不亞於魯迅所描述的私塾先生搖頭晃腦吟誦出的「鐵如意,指揮倜儻,一座皆驚呢」。我站在台下,隨著他們的節奏而舞蹈——放心,我只是在心裡想像中舞蹈,頂多身體隨著節奏而晃動,並沒有像芙蓉姐姐那樣當真舞蹈成S型。

  酒吧里有各種人群,文化分子、公司白領、時尚青年、前來捧場的別的搖滾樂隊,和像我這樣熱愛著搖滾樂以及搖滾樂手的身體的被人稱為骨肉皮的年輕女孩兒。一些骨肉皮打扮的女孩子竊竊私語,議論著什麼。站在我身邊的幾個年輕人漫不經心地聊著天。

  一個個子高高的小胖子問身邊一個人:「沈黎暉怎麼沒來?」我聽說過他,是一個寫樂評的,筆名健崔,是把崔健的名字反了過來,雖然人不帥,可是寫的文章卻很帥。他所提到的沈黎暉是摩登天空唱片公司——也就是聲音碎片樂隊的簽約經紀公司的老闆,跟他對話的人大概是摩登天空的工作人員吧。

  另一個人回答:「可能一會兒來吧,我也不清楚。」

  健崔又問:「聲音碎片第二張專輯什麼時候發?」

  對方回答:「差不多快錄完了。很快就能發了吧。」

  健崔說:「他們的音樂越來越牛逼了。」

  對方附和著說:「那是,像他們這麼好的樂隊國內不多見。已經越來越成熟了。」

  這樣的場景在酒吧中隨處可見,兩個人就舞台上的樂隊發表些自己的看法,以便顯得自己很牛逼的樣子。我無心聽他們扯淡,從舞台前邊走開。隨處轉轉,說不定會有意想不到的艷遇呢。

06

  聲音碎片樂隊的音樂仍在繼續著。酒吧里人很多,大概空調開得不夠足,也可能是因為今天晚上人太多了,我覺得有點熱,就把外套脫下來,只剩一件薄薄的低胸弔帶。點了一支煙,有意無意地朝外面走去。

  突然,我的眼前一亮,將目光停留在一桌年輕人身上。我朝他們走近,顯然他們也看到了我,不管怎麼說,在當晚的女性之中,我還算比較顯然。

  這是三個年輕人,雖然是坐著,依然能看出三個人的個頭都在1米78左右,都是那種很帥的男孩子,一邊喝酒一邊聊天,其中最帥的那個帥哥哥顯然是被舞台上的樂隊吸引了,側著身子注視著舞台,偶爾啜一口啤酒。不要嘲笑我,我當時真的被他吸引了,我甚至覺得他像一尊米開朗基羅的雕塑那麼完美。

  我走到他的面前,主動跟他搭訕:「我是不是見過你?」

  正在看演出的他一抬頭看見一個如花似玉的我,多少有一點沒有回過神來:「可能?我經常來。」

  另外兩個哥們兒看著這陣勢,停止了聊天,注視著我,大概在猜想我下一步的行動,或者像所有男人一樣,在內心裡給這個眼前的這個女孩子打分。

「可能因為你平時是跟別的女孩兒在一起,所以沒有注意過我,其實我也經常來這兒。」我一邊說著一邊挨著他坐了下來。「你們好。」沖另外兩個人打了個招呼。

  其中一個沖我稍微點了下頭,說:「你好。」

  另外一個哥們兒面帶微笑,說:「你好你好。」假裝很熱情的樣子。又沖我的帥哥笑著說:「喲,哥們兒魅力夠大的。怎麼每次都有這麼漂亮的姑娘主動跟你說話呀?」

  我的帥哥說:「長得帥嘛,沒辦法。」我的帥哥笑的時候有一丁點兒靦腆,我猜想這應該是他的經典笑容。

  另外那個哥們兒又對我說:「他女朋友多了去了。丫就是一職業色狼。你可別中了丫的圈套兒。」

  我的帥哥說:「你們別他媽逗了。」仍是笑著說。

  我微笑著看著這三個人。

  我的帥哥很關心地問我:「你喝點兒什麼?」

  我沒客氣:「就喝你們的青島吧。」於是他遞給了我一瓶青島啤酒,跟我碰了一下。

  我說:「你好像是一個吉他手,我應該看過你的演出。」我沒再理會坐在一旁的另外兩個人,此刻,在我的眼睛裡,只有我的這個帥哥。

  他說:「我們樂隊演出不算多。」

「果味木馬樂隊?」其實我從剛才就看他有點眼熟,印象中是看過他的演出,但又不太確定,聽他這麼說,我才突然意識到,他一定是果味木馬樂隊的吉他手,只是我忘記了他的名字。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說:「你還真知道。」

  這就對了。於是我問:「你叫什麼名字來著?」

  帥哥自我介紹說:「劉釗。文刀劉,李大釗的釗。」對!就是這個名字。這麼好聽的名字我怎麼就給忘了呢?

  我也順便拋出了我的名字:「我叫小麥,大小的小,麥子的麥。來,為咱們認識干一杯。」劉釗和我又彼此碰了一下手中的啤酒。

  其中一個帥哥不滿意了:「噢,你們倆聊這麼熱乎,就不管我們啦?跟我們也介紹介紹。」另外一個也附和著說:「誰說不是?」他們兩個也分別說了他們的名字,但是我沒事兒去記他們倆的名字幹嘛?

「認識你們很高興。」於是我舉起酒瓶,分別跟他們兩個乾杯,我笑得很開心,風情萬種。

07

  在北京的搖滾Party上遇到像劉釗這種沒出名的小樂隊的吉他手根本就是件稀鬆平常的事,一點都不稀奇。在Party上往往能遇到各種搖滾名人,但是我很少見到有人拿著個小本本請他們簽名,大家都是來當觀眾的。頂多會有人跟朋友嘀咕一句:「瞧,那誰來了。」「那誰」之所以出現在這樣的場合,是因為這裡好玩兒,或者是來看看別的樂隊玩兒成什麼樣子了

  崔健經常會出現,一點兒也不神秘,從來不會像那些三四流的電視小明星們一樣有事沒事帶個大墨鏡,但是卻沒有一次不戴他那頂標誌性的白帽子。如果恰好有記者在場,問他一些什麼問題,他也會壓低聲音做出回答,但這種情況很少,崔健就是來做觀眾的。看得出來,老崔對搖滾圈還是很關注的。雖然江山代有才人出,但也只有崔健能夠獨領風騷二十年。別看現在的年輕一輩搖滾青年個頂個兒的玩兒風格,其實老崔比他們都有風格,老崔才是一直走在搖滾前列的領路人。

  竇唯不太愛說話,但我跟他說過話,他語速不快,稍微有一點點結巴,如果我著急的話也會有一點結巴。在我眼裡,竇唯是個好男人。他不是一個侃侃而談的人,不像其他這個圈子裡的人,他會像一個老朋友一樣跟你說些近況,比如正在和什麼人合作什麼樣的音樂,比如他希望他的音樂不要被誤讀。我相信人都是需要互相尊重的,像竇唯這樣不善表達的人,抱著八卦態度的娛樂記者絕對是討厭的人,所以當他被逼急了的時候才會潑他們一臉可樂,或者追到報社去討要一個說法。他曾經給我留過一個電話號碼,但我從來沒有撥打過。

  朴樹其實最早也可以算是個玩兒搖滾的,只不過他成功的成為了一名深受大眾喜愛的流行歌手,其實他的音樂做得非常不錯,把他放在流行歌手堆兒里實在對他是種貶低。朴樹是個非常喜歡混par的人,經常能在各種搖滾場合見到他,包括這種普通的周末搖滾party。朴樹很注意自己的儀錶,就算是大夏天也會穿一件厚厚的牛仔外套——如果他認為那樣好看的話。他經常是一個人來,然後坐在吧台一邊看演出一邊喝啤酒。他其實就是來當觀眾的,如果有女歌迷找他簽名或者合影的話他也不會拒絕。

  清醒樂隊的沈黎暉除了是一個樂隊主唱之外,另外一個身份是摩登天空唱片公司的老闆,如果是他們公司的樂隊演出,他基本上都會出現。他不抽煙,基本上都是拎著一瓶啤酒站在那兒看,有時候是一個人,有時候跟公司的同事一起來,有時候他身邊站的是某個樂隊的樂手。一些沒名氣的小樂隊很是希望這位搖滾圈兒的老闆級人物能相中他們,能跟摩登天空簽約是不少地下樂隊的理想。我對沈黎暉這個人印象不壞。

  劉以達我也見過,就是香港「達明一派」的吉他手,如果你熟悉香港流行音樂的話你會知道這個人。如果你不太了解香港音樂,沒聽說過「達明一派」,對香港電影比較了解的話你也可能知道這個人,在周星馳主演的《食神》中,劉以達同學扮演了著名的「夢遺大師」,就是那個會橫著跑的、神出鬼沒的「夢遺大師」。在《大內密探零零發》中經常找零零發看病的人妖也是他演的。很沒架子的一個人,像普通老百姓一樣站在人群里看演出,連根煙都沒抽。那次大概是在國內拍什麼片兒,趁周末過來感受一下北京搖滾樂的氛圍。就見過那一次。

  像高旗、李延亮、驊梓、陳底里、張淺潛、姜昕什麼的在party上也都見過,我還見過一次作家棉棉,是跟姜昕一起來的。我曾經挺喜歡棉棉寫的小說的,把青春記錄得鮮血淋淋,痛快不已。據說棉棉曾經也做過骨肉皮,她還曾經有過一個搞搖滾的男朋友,據說就是「在地安門」的左小祖咒。

08

  既然說到了姜昕,我在這裡索性八卦一下。姜昕是我很喜歡的一個歌手,從最早的《花開不敗》,到這兩年的《純粹》,都是不錯的專輯。這裡我不想談她的音樂,就談她的八卦。其實也不算很八卦啦,都是些陳芝麻爛穀子。

  姜昕最早出現在搖滾圈是作為當時黑豹樂隊主唱竇唯的女朋友,那時候她從大學退學,一門心思愛著竇唯,據說竇唯也很寶貝這個女孩兒。感覺姜昕是那種特沒城府的女孩子,很單純,成天兒就是跟這些搖滾樂手們混在一起,幾乎那就是她的全部生活。當時的搖滾圈子並不大,不外乎就是黑豹唐朝那幾支樂隊。後來姜昕和竇唯的感情除了問題,是因為出現了第三者,這個第三者不是別人,就是當時正在香港發展的北京女歌手王菲——當時她的藝名還叫王靖雯。我不太了解其中的具體情況,反正後來王菲懷了孕,結了婚,為竇唯生下了一個女兒。關於這段三角戀是在錯綜複雜,據說裡面還有當時黑豹鍵盤手欒樹的一些事情,這裡就不談了。

  跟竇唯分手之後的姜昕也成為了一個歌手,並簽約了天蠍唱片公司,那家唱片公司的老闆叫郭大煒,據說也曾經是位搖滾歌手,具體就不去考證了。可以肯定的是姜昕成了郭大煒的女朋友。也是在那時候,姜昕推出了她的第一張專輯《花開不敗》,其實這張唱片做得非常棒,可惜沒有引起太大的反響,所以知道姜昕的人也就不是很多。

  後來天蠍唱片關了門,她和郭大煒也分了手,成了唐朝樂隊吉他手郭怡廣(Kaiser)的女朋友。關於這段戀情我不是很了解,但我知道他們一起住在太陽宮附近的芍藥居小區,一起住的還有唐朝主唱丁武,以及當時嚎叫俱樂部老闆、後來的嚎叫唱片負責人呂玻。

  再後來,姜昕和摩登天空簽了約,推出了第三張專輯《純粹》,而這時候,陪在姜昕身邊的人已經換成了著名鼓手、有「中國鼓王」之稱的鼓三兒張永光。張永光最早是崔健的鼓手,《新長征路上的搖滾》那張專輯裡的鼓就是他打的。而且,張永光和姜昕已經是好多年的朋友,從她最早一張專輯開始兩個人就有過合作。這時候姜昕和張永光已經結婚了,感情很好,我曾親眼見到姜昕小鳥依人地依偎在她愛人的懷裡,幸福得像只小鳥。

  你能說姜昕是個骨肉皮嗎?我曾經和一個姜昕圈子裡的朋友——當然也是一位搖滾樂手聊到過關於姜昕的這幾段戀情。那個朋友說:其實姜昕算很幸運了,能有幾次這樣刻骨銘心的戀愛,而且這幾次都非常用心。我想也是,一個女孩子能死心塌地地愛,而且被愛,這已經足夠幸福了。如果有人能這麼愛我,而我也同樣如此愛的話,那我也就足夠幸福了。從這點上來說,我很羨慕姜昕。

09

  這天晚上我並沒有跟任何人回家,劉釗有女朋友,而且住在一起,就算他有想帶我回家的心估計也沒這膽量,況且他有沒有這個意思我還真不太清楚。

  我突然很想接到我那個陌生朋友的電話。我不知道是出於一種什麼樣的心態。我一個人散步到公用電話亭,在電話亭前徘徊。

  抽煙。用我的Zippo打火機點煙。發出清脆的響聲。

  看過往車輛。形形色色的車從我面前開過。

  霓虹燈閃爍的街道上,偶爾有摩托車駛過,那是不肯循規蹈矩的年輕人的嗜好。

  騎自行車經過的人朝我觀望。我想是因為我的衣著過於暴露的原因。也許他們把我當成了性工作者,說不定很想停下來跟我搭訕,只是缺少一點點勇氣。

  我所期待的電話鈴聲一直沒有響。

  我蹲在地上抽煙。撿一枚小石頭,在地上畫來畫去,我自己都不知道畫出來的是什麼圖案。把煙頭架在中指和拇指中間,用力彈出去,掉到馬路中間,漸漸的滅掉了。

我在公用電話亭前的徘徊,慢慢幻化成了一支孤獨的舞。

【PS:故事到這裡戛然而止,原貼十年來再也沒更新過,而作者T.K.的豆瓣賬號已被鎖定了...很遺憾】

【說起來我能看到這個故事原因是大半夜某群友在群里分享了一首搖滾歌,我點進去聽了一半的時想起來前段時間給我們上視聽語言課的老師放過一個搖滾樂隊的幾個MV,其中一個大致內容是:一個男人好好的突然趴地上不起來,路人怎麼叫都不管用,警察也來了圍觀者越來越多,最後男人張口說了什麼,下一個鏡頭所有人都趴地上了...於是我就在雲音樂的相似搖滾推薦里找這個MV,然後就發現了搖滾歌手瑪麗蓮曼森的主頁,發現這就是那節課上的搖滾樂隊,但就是沒找到那個MV...(若有印象請務必告知),之後看到一篇關於曼森的十個勁爆?的事情,其中看到了「骨肉皮」這個字眼,看完後就去搜百科,最終在下面相關搜索發現了這個故事~】

【十年前的一篇故事,在此轉載分享給各位 :D】

感謝閱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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