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老老實實在監獄服刑的官員都有誰?

前言:貪官落馬大快人心,那落馬之後呢?

他們在監獄過起了懺悔的生活,決心痛改前非……這是正義君在腦海中所勾勒的最好場景。

可是,人性都是自私且貪婪的,有些膽兒肥的前腳剛進監獄,背後就在暗暗謀劃「提錢出獄」「以權贖刑」。

不過呢,邪不壓正,檢察機關的刑罰執行監督部門也不是吃素的,如有人膽敢這樣做了,除了監督監獄立即「收監」這幫老油條外,更不會放過那些在刑罰執行環節徇私舞弊的傢伙。

2014年3月20日至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全國檢察機關啟動開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專項檢察活動,要求重點監督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類罪犯」刑罰變更執行情況,嚴查此類情況背後的司法腐敗。

那麼2014年到底有多少人被收監了呢?

據官方消息說,2014年共監督收監2244人,其中原廳局級以上幹部121人。

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廳廳長袁其國在2015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的發布會上透露:「2014年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專項檢察活動共監督收監2244人,其中原廳局級以上幹部121人;各級檢察院監督法院撤銷減刑裁定60件,撤銷假釋裁定15件;通過各種渠道發現違法案件線索850件;查辦相關職務犯罪案件213件,涉252人。」

哇塞!~~還真是成績斐然啊~~

那麼正義君就帶大家回顧一下,有哪些官員不乖乖服刑,跑出去後,又被收監了……

蔣艷萍

湖南省建築工程集團總公司原副總經理

罪名:受賄、貪污、介紹賄賂、巨額財產來源不明。2001判處死刑,2003年2月改判為死緩。

服刑:人稱「三湘第一女貪官」,靠美色肉體向上攀爬,一直爬到湖南建工集團原副總經理的職位。因受賄、貪污、介紹賄賂、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2001年3月7日入獄服刑,於2012年保外就醫。2014年,蔣艷萍被湖南省女子監獄重新收監。這是司法部在湖南複查的第一起案例。

安惠君

深圳羅湖公安分局原局長

罪名:受賄。2004年10月一審獲刑15年。

服刑:2007年1月,僅僅羈押不超過三年的安惠君,拿錢買通醫生以及河北省女子監獄監管人員,通過偽造病歷等手法辦理保外就醫,得以監外執行刑期,2014年事迹暴露,2014年7月被收監。

胡建學

山東省泰安市原市委書記

罪名:受賄。1996年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服刑:胡建學入獄後表現積極,後刑期減為有期徒刑15年6個月。2006年,胡建學因「患有高血壓、冠心病、陳舊性腦梗塞、糖尿病等癥狀,隨時有發生心肌梗塞及心源性猝死的可能」,經批準保外就醫1年,後連續7年續保。2014年收監。

林崇中

廣東省江門市原常務副市長

罪名:受賄。2009年7月被判有期徒刑10年。

服刑:林崇中還在案件審理期間,就花了不到10萬元錢,辦好了保外就醫。法庭宣判當日,他直接從法院回到家裡,直到2010年,廣東省檢察院收到群眾的相關舉報後進行監督,將其收監。

石寶春

廣西陽朔縣國土局原局長

罪名:受賄。2010年7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服刑:判決生效當天,石寶春以其身患嚴重疾病,需長期治療為由,向法院申請監外執行,獲刑十年未坐一天牢。經核實,石寶春只在去南寧和廣州兩地尋醫就診時請了假,有關媒體網帖中反映的其前往四川、山東等多地,都未請假,脫離監管。2014年7月7日被收監。

王炬

深圳市原副市長

罪名:受賄、濫用職權。2003年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

服刑:2004年1月5日入獄服刑。2006年6月27日,但因患有嚴重心臟病,其於2006年6月申請保外就醫一年,此後連續8年獲批延長保外就醫期限,實際在監獄服刑期僅有2年。後因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2014年被重新收監。

張曉琪

湖南工業大學原校長

罪名:受賄。2012年11月被判判處無期徒刑。

服刑:2012年11月25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2011年10月14日一審對被告人湖南工業大學原校長張曉琪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決的裁定。而終審判決兩年,張曉琪一直在社會活動,沒有交付執行。2014年7月3日上午被收監。

鍾德標

廣東省雲浮市原市委常委

罪名: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2005年4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

服刑:2005年6月16日交廣東省四會監獄服刑,2012年9月3日經廣東省監獄管理局批準保外就醫二年,保外就醫期限至2014年9月2日止,後因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於2014年4月被收監。

趙玉存

深圳海關原關長

罪名:收受巨額賄賂。2002年12月被判處無期徒刑。

服刑:趙玉存在擔任深圳海關關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本人及通過家屬收受他人賄賂。2002年12月被判處無期徒刑,2010年經廣東省監獄管理局批準保外就醫一年,此後連續獲批准延長保外就醫期限,2014年被收監。

邵宗水

曾任山東省濰坊監獄監獄長

罪名:受賄。2007年被判10年6個月

服刑:邵宗水2007年入獄後被裁定減刑一年。服刑期間,邵宗水長期在監獄醫院治療,因「患有心臟病、高血壓、腰椎退行性病變」,2010年2月起經批準保外就醫,並續保至2014年。2014年初被收監。

馮科業

廣東省經協辦經協集團原總經理

罪名:受賄。2006年4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服刑:2012年4月26日經廣東省監獄管理局批準保外就醫一年。經批准延續保外就醫期限後,目前保外就醫期限至2014年4月25日止。現廣東省司法警察醫院診斷: 1.高血壓病3級(極高危組、心功能2級);2.腔隙性腦梗塞;3.2型糖尿病;4.代謝綜合症;5.心律失常;6.膽囊結石;7.慢性膽囊炎;8.雙腎囊腫;目前未發出病危通知書。經審查,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後於2014年7月被收監。

覃賽先

廣東省經濟技術協作發展總公司原副總經理

罪名:受賄。2007年被判有期徒刑13年。

服刑:2012年被批準保外就醫,2014年7月被收監。

當然,這只是被收監官員中的一小部分人,還有很多就不一一列舉了。

此外,檢察機關當然也不會放過在刑罰執行中徇私舞弊的那些人,要對高牆裡的腐敗說「NO」!一旦觸及「高壓線」將絕不手軟!

對此,最高檢也曾發布過四則典型案例,以示警告~

他們分別是:

1、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原副局長孫海等人涉嫌受賄、徇私舞弊暫予監外執行;

2、貴州省冊亨縣原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劉賢銘等人涉嫌私放在押人員;

3、江西省南城縣人民法院原刑事審判庭庭長吳建明等人涉嫌受賄、徇私枉法、徇私舞弊暫予監外執行;

4、內蒙古自治區保安沼地區人民檢察院原監所檢察室副主任、駐烏塔其監獄檢察室主任林安涉嫌受賄。

這四起案件都涉及違法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背後的職務犯罪。

結語:

在刑罰執行監督方面,檢察機關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是他們從來沒有懈怠過。每一個刑事執行檢察人都在準確地認清自己的監督責任,行使檢查監督權,堅守著法律監督工作的「每一寸土地」,守護著高牆內外的公平與正義。

信息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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