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名嫌犯盜取他人銀行卡內存款遭通緝
本報通訊員 金行哲 潘虹 本報駐溫州記者 苗麗娜
看到銀行ATM機里有別人遺留的銀行卡,你會怎麼做?
有些人覺得,這就是天上掉下來的餡餅,於是他們伸出了不該伸的手,取走了本不屬於自己的錢。但他們沒想到的是,自己的一舉一動,已經被銀行的監控錄像記錄下來了。
近日,瑞安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公布了22名此類犯罪嫌疑人的頭像。很快,有2名嫌疑人自首,3人被抓捕歸案,另有3人的身份已經被查明,警方已發出網上通緝。
和其他14人有關的許多線索也已經彙集到警方,目前正在進行進一步核實,相信天網恢恢,他們會很快歸案。
兩個來自首的說:拿了不義財,沒一天睡得安穩
瑞安桐浦人謝某,是嫌疑人中主動自首的第一人。
4月26日上午9時許,他在一台ATM機里發現了被前一個取款人遺忘的信用卡,便取走了卡內現金8000元。
自此之後,他每天忐忑不安,取來的錢也放在家裡不敢用,就擔心事情有一天會暴露。
現在,警方公布了頭像。當天親友就紛紛打電話勸說他自首。兩夜未睡的他最終決定到公安局投案,並退還8000元非法所得。
26歲的小余有著同樣的經歷,去年9月29日下午,他分7次,取走了他人信用卡內的14500元現金,之後的一年時間,他沒有一天睡得安穩。
現在,小余也已經到公安局投案自首。他說,這不義之財他不敢用、不敢告訴家人,也不敢主動歸還。看到自己的照片作為嫌疑人上了報紙,他猶豫了一個星期,終於走進了公安局,並歸還了那1萬多元錢。
據悉,日前,謝某和小余因涉嫌銀行卡詐騙已被取保候審,並已移送檢察院起訴。
據經偵大隊辦案民警介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謝某和小余主動投案自首,並積極退還贓款,會從輕量刑。
根據群眾的舉報線索,又有其他3名嫌疑人被警方抓捕歸案。
還了錢就能算了嗎?不行,人不歸案仍是逃犯
自首的嫌疑人會被從輕量刑,但也有人心懷僥倖,認為還了錢就萬事大吉。
江西籍男子程某,在今年4月10日,利用他人遺忘在ATM機里的銀行卡,非法取走現金12000元。警方接到線索後,通知其儘快投案自首。
程某很快通過其他人將12000元送到了公安局,但自己卻以各種理由不願前來公安機關投案。
警方現在還在叫其歸案,程某卻還很不理解,通過他人反問民警:「我不是已經把錢還給失主了嗎?」
有程某這種心理的,還有另外2人。
「即便案發後已經還了錢,但已涉嫌刑事犯罪,一定要本人親自到案。」辦案民警說,這些嫌疑人非法佔有他人財產,將被追究信用卡詐騙罪,「既然已有悔意,索性就徹底些,本人來投案,這樣才能從輕處罰。」
目前,程某等3人都已被公安部門列為網上逃犯進行通緝。
民警發現,這些人都會考慮幾秒鐘,可惜最後都伸了手
這些嫌疑人是如何「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呢?
昨日,在警方公布的銀行監控視頻中,記者看到了這樣一幕。
今年8月27日晚6時許,有人在當地一家銀行的ATM機取款後將卡遺忘在機內。隨後,兩名女子帶著一個孩子前來。
其中一女子發現ATM機中遺留的卡後,就和身後的女子打了聲招呼,兩個人站在那裡商量了幾句,最後從卡內取走了19000多元現金。
據民警介紹,他們看過這些人當時取款的監控錄像,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發現ATM機中有遺留卡時,都會考慮猶豫幾秒鐘,然後才會開始取錢:「這說明他們都是臨時起了貪念的。如果這幾秒的考慮,讓他們選擇報警,或者讓卡被吞掉,就不會成為犯罪嫌疑人了。」
這些嫌疑人的年齡多在20歲至40歲,有瑞安本地人,也有外來務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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