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關於少兒美術教育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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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9102010-03-19 22:00標籤:育兒以下我引用菏澤市少兒書畫院發表吳林老師2002年撰寫的文章《當代兒童美術教育創新教學》第一章節的一段,本文曾獲文化部三等獎。我想會對各位家長對兒童繪畫的理解起到一定的幫助.從技巧教育轉向能力教育:有專家指出:將一種技能當成美術教育的全部,而無視鑒賞能力、觀察能力、記憶能力、創造能力的培養,是目前兒童美術教育中不利於兒童創造力發揮的錯誤教學方法。在兒童美術教育里,繪畫技能只是一種方法,而並非目的。美國教育學家羅恩菲德說得好:「藝術教育的目的是使人在創造的過程中,變的更富有創造力,而不管這種創造力將施用於何處。假如孩子長大了,而由他的美感經驗獲得較高的創造力,並將之應用於生活和職業,那麼藝術教育的目的就已達到」。兒童時期的美術技巧訓練要根據兒童的自身特點而定,從幼兒到兒童到少年,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教學內容和方法,要根據這一階段性的特點研究教學課題,三至五歲的低幼兒期(也稱塗鴉期)一般不接受技巧訓練,應保護幼兒的自由發揮狀態,把繪畫當成遊戲,看作他們的第二語言,教師稍加引導,把故事、遊戲貫穿其中,寓教於樂,讓孩子把繪畫當成一件快樂的事情,當成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養成習慣,這樣就在玩中學的氛圍中,訓練了形象思維能力。五至八歲的幼兒期,是想像思維能力培養的大好時機,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想像力豐富,奇特的、怪誕的、夢幻的、不和常理的想法如天馬行空、任意馳騁,針對這一特點,要多加引導不能枉駕干涉,要擁有一顆童心去看待孩子的想法,在兒童的想像世界裡不真實的是真實的,不合理的是合理的。這個時期要重點挖掘孩子的想像空間,豐富他的思維素材,讓孩子多看、多思、多畫,接觸面要廣,不要在一個題材和技法上反覆訓練,應重視個性培養,給孩子大膽輕鬆的自我表現空間,營造一個自由發揮的良好氛圍。要拋棄千篇一律的模仿教學,鼓勵孩子的作品有童趣、有意趣、有個性,教師要善於發現每個孩子身上的閃光點,因材施教,讓獨特的個性魅力放出光彩。八至十二歲兒童期是人生的黃金時期,孩子身上各方面潛在的能力都已顯現出來,要抓住這一重要時期,重點培養其觀察、記憶、想像、創造能力。這一時期的孩子有一定的任知水平,對成熟的技巧、唯美的畫面有不同程度的嚮往,也會受到成人審美標準的影響,會因為自己畫的不像而缺乏自信,從而對美術失去興趣。由此會出現兩種現象,一種是技巧訓練的非常成熟的孩子,這樣的孩子大多是受單一的技巧模仿教學方法培養出來的,由於過早地模仿重複一種技法的訓練而失去了孩子可貴的天真、拙樸的美,而往往因為真實地模仿某些名家的作品而被當成「小天才」亂捧,這不是培養「天才」而是扼殺,可怕的是孩子的思維空間里缺乏了創新精神,就象張仃先生所言:「讓孩子模仿抄襲成人的畫,把孩子變成小齊白石、小徐悲鴻,就像小孩子穿上長袍馬褂一樣滑稽可笑。」另一種是不能適應模仿教學的孩子,被認為是沒有繪畫天賦而打入冷宮,從此遠離美術教育。這兩種現象的產生均是因為陳舊的、錯誤的教學方法造成的可怕後果,因此建立一套先進科學的兒童美術教育理論體系尤為重要,培養孩子的創新意識和審美鑒賞能力已迫在眉睫。教師在評價孩子的作品時不能用一個標準、一種模式簡單的定義「正確」還是「錯誤」,而應以上所述根據孩子不同年齡階段的要求和相應的特點,來分析判斷是否表達出了天真爛漫的童趣、自由豐富的想像和獨特的個性創造。讓每一個不同性格、不同素質的孩子都得到鍛煉,讓他們享受到成功的喜悅,建立起足夠的自信,從而提高學習興趣,自覺地接受美術教育帶給他們受益終生的能量。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正確處理好技巧教育與能力教育的關係,讓技法服務於能力培養,在思維創造中教授技法,在訓練造型能力的同時鍛煉創造能力,這樣才能不背離美術教育的宗旨和素質教育的要求,使孩子成為具有創造精神和較高文化素養的全面發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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