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復活的確據(建議收藏)

復活的確據

一具屍體、一具僵硬的屍體,全身帶著痛苦和恥辱,恢復了生命和燦爛光輝,儘管身上留有苦難的傷痕:這就是宣告——的確是不可思議,但這就是所有基督徒關於基督信仰的宣告!新約聖經在基督復活的問題上記載的很清楚,但這並沒有杜絕這個事實和真理所招致的質疑,不只是在教會之外,而且在教會的內部。聖經中有三件事清楚又簡潔地被記錄下來,分別就是耶穌死在十字架上;耶穌被埋葬在約瑟的墓里;三天以後,墳墓空了,因為耶穌從死里復活了。這些宣告都有歷史的價值,它們的真實性是無可置疑的;但儘管如此,無論在古代還是在現代,都有人否認這個復活的事實。

曾經有人認為,耶穌並沒有死,而只是昏厥了。還有許多人雖然不否認祂的死和埋葬,但試圖對空的墳墓作無謂的辯解。他們不以此作為歷史的史實。有些人說:「耶穌的門徒從來就沒有看過空的墳墓」;也有人說,婦人和門徒找錯了墳墓;還有些人則說,耶穌的身體是被門徒,或彼拉多,或猶太公會,或是亞利馬太人約瑟暗暗地取走了。

對復活的批判是一段長期的歷史,試圖駁斥其可信度,提出純粹都是屬於自然論的假設。但是,正如【使徒行傳26:8】所說的,「神叫死人復活,你們為什麼看作不可信呢」?

其實,復活並不是因為憑據不充足而遭到否認,而是因為復活事件本身而被否認,所以各種憑據才遭到拒絕和駁斥。復活被看成是不可能,有些人以些微的努力作解釋就輕易地否定了復活的確據。這種方法完全不合乎科學。真正科學的方法是考察事實,然後設定理論;而不是先設定了一種理論,然後輕視、批判和否認事實。現在就讓們一起來看一下這些復活的確據,它們是多方面的,有直接的也有間接的。

1、耶穌曾多次預言祂的受死與復活。

在【太12:40】里寫到: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太17:22】他們還住在加利利的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可9:9】下山的時候,耶穌囑咐他們說,人子還沒有從死里復活,你們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可14:27-28】耶穌對他們說,你們都要跌倒了。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路9:30】忽然有摩西以利亞兩個人,同耶穌說話。【約2:19】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還有很多這方面的經文。總之,耶穌在復活發生前就早已經預言這事的發生。

2、門徒從希望破滅轉為堅定信心。

耶穌確曾死過。嚴謹的學者很少會懷疑這項事實。耶穌傳講神國降臨,祂的門徒熱切期待,以為能親眼看見神的國顯現出來,以色列得救贖。雖然耶穌多次預言自己即將被殺受死,警告門徒、預備他們,但他們從未真正明白祂的話。因此當耶穌將自己交在敵人手中,像尋常囚犯那樣遭受處決的時候,門徒的希望破滅了。不僅如此,他們又恐懼又顫驚,他們以為這就是耶穌的結局,是耶穌宣講的尾聲,是他們希望的盡頭。然而就在不久之後,他們突然肯定耶穌不再是死了,門徒們的生命也都發生了完全的轉變。想必一定發生了些事情,使他們確信耶穌活著。除非是耶穌真的復活了,否則他們不會有這樣的轉變。他們一定再次看見了耶穌、聽見了祂的聲音、認出耶穌本人。

3、空墳墓、細麻布、裹頭巾證明耶穌的復活。

如果祂的仇敵取走了祂的身體,他們為什麼不揭發,反而始終對那些傳講祂已經復活的人保持沉默?如果耶穌的朋友取走了,他們不是受了欺騙,而是成了欺騙人的,這對他們有什麼益處呢?而且因著他們的謊言,世上最大的團體,基督教會,竟可興旺了20個世紀。此外,我們很難想像,這些人捨命流血、遭受迫害只是為了滿足於一個自己製造的謊言。

並且墳墓不是空的。麻布仍在那裡,耶穌曾經被纏裹在麻布里,因為耶穌已經脫掉了那些麻布,將它們整齊的放在那裡。如果是仇敵或朋友挪走了祂的身體,那些麻布和頭巾就不會在那裡了。

4、如果復活不是事實,原始信仰就無法解釋。

在這件事發生後的二十五年當中,它一直被全教會當成事實而被接受,從耶路撒冷,加拉太、哥林多一直到遙遠的羅馬。在每一個地方,它都被當作是一個歷史的事實,這個信念最初乃是以親眼看見的人所見證的為基礎。在耶穌死後的四十天里,這些門徒都宣稱他們看見了他們的主從死里復活了。身體被取走並不能解釋這期間的變化;三天的時間用來編造一個有如此影響的故事實在不夠長。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復活這個事實。

5、主的顯現說明復活是確實的。

在四十天內,主顯現了十次,而且是在各種不同的情況之下顯現;向男人和女人;向個人,也向一群人;在屋中,在街道上;向喜樂的門徒,也向憂傷的門徒;在瞬間的時機,也在延續的時間裡。在所有這些場合里,所有人都看錯了,這實在是不可能。

6、使徒保羅的皈信見證了這件事。

除非耶穌真的復活了,否則一個有理智又受過教育的人,又是逼迫基督徒的人不可能輕易相信耶穌的復活,答案是因為他在去往大馬士革的路上遇見了復活的耶穌的肉身顯現。二十五年來,保羅為主受苦。為主傳道,這一切背後的意志,就是他相信他的主依然活著。保羅的重生皈信就是對復活事實的有力見證。除了基督真實而客觀地顯現,沒有任何說法能夠使人信服這個事實。

7、基督教會的存在證實了耶穌的復活。

如果沒有復活,可能就不會有基督教會。教會的存在,始終都是建基在這個歷史神跡真實性的證據上。教會源自對復活的信仰,而這個信仰來自這個事實。對教會本身來說是真實的,對她的整個體系來說也是真實的。猶太人的安息日與主日的區別該如何解釋呢?何以從守安息日變為守主日?只有一件事促成了這種改變——那就是復活。在這事發生之後的幾周里,使人們相信這件真實事件更有力的見證,這是不可能編造出來的。

8、基督教使人信服和使人皈信的能力證明了耶穌的復活,或者說,二十個世紀以來無數基督徒的經驗證明了耶穌的復活。

對一個死去的人的信心不能救任何人;只有活著的基督才能救人。有一種知識是獨立於邏輯的理性之外的。死亡不能拘禁耶穌,同樣也沒有任何事能使無數信徒相信耶穌沒有從死里復活。這是歷史上經過驗證的事實,也是反對者的鐵鎚永遠不曾敲碎的磐石。

總之,通過以上的論述我們清楚的知道也認信:一定是耶穌真的復活了。才使得門徒心裡產生基督復活的信仰。不是門徒的信仰產生耶穌復活的故事,而是這些故事所根據的歷史事件,產生了門徒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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