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航運三十一約,您懂幾個?」

一、海上安全方面的公約

1、《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 1974)(先後有1914、1929、1948、1960版公約)以及SOLAS 1978議定書、SOLAS 1988議定書。

2、《1972年海上避碰規則》(CORLEG 1972)(先後有1863、1879、1889、1910、1948、1960版),其中1910修正案、1948、1960年規則為SOLAS公約附件。

3、《1978年船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準公約》(STCW 1978)以及1995年修正案和2010年修正案。

4、《1966年國際載重線公約》(LL 1966)(最早為1930年公約)。

5、《1979年國際海上搜尋與救助公約》(SAR 1979)。

6、《1972年集裝箱安全公約》(CSC 1972)。

7、《國際漁船安全公約》(SOLAS—F)(包括1977年托雷莫利諾斯、1993年托雷莫利諾斯議定書、2012年開普敦協定)。

8、《漁船船員培訓、發證和值班標準公約》(STC W—F)。

9、《1971年特種業務客船協定》 (STP 1971)和《1973 年特種業務客船艙室要求議定書》(SPACE STP 1973)。

二、防止海洋污染方面的公約

1、《1954年防止海洋石油污染國際公約》(OIL 1954,已被MARPOL公約取代)。

2、《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MARPOL 1973,未生效)。

3、《經1978年議定書修正的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MARPOL73/78),以及1997年議定書。

4、《1972年防止傾倒廢物及其他物質污染海洋公約》(LC 1972),及 1996年議定書。

5、《1990年國際油污防備、反應和合作公約》(OPRC 1990)。

6、《2000年有害和有毒物質事故防備、反應和合作議定書》(OPRC—HNS 2000年議定書)。

7、《2001年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統國際公約》(AFS 2001)。

8、《2004年國際船舶壓載水和沉積物控制和管理公約》(BMW 2004)。

9、《2009香港國際安全與環境無害化拆船公約》(SRC 2009)。

三、責任和賠償限制方面的公約

1、《 1969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LC 1969)、及1992年議定書。

2、《1971 年設立國際油污損害賠償基金公約》(FUND 1971), 及1992年議定書、2000年議定書、 2003年議定書。

3、《1971年海上運輸核材料民事責任公約》(NUCLEAR 1971)。

4、《1974年海上旅客及其行李運輸雅典公約 》(PAL 1974)。

5、《1976年海事索賠責任限制公約》(LLMC 1976), 及1996年議定書。

6、《1996年國際海上運輸有毒有害物質損害責任及賠償公約》(HNS 1996)。

7、《2001年國際燃油污染損害民事責任公約》(BUNKER 2001)。

8、《內羅畢國際船舶殘骸清除公約》(WRC 2007)。

四、其他方面的公約

1、《1965年便利國際海上運輸公約》 (FAL 1965)。

2、《1969年國際噸位丈量公約》 (TONNAGE1969)。

3、《1988年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為公約》(SUA 1988),及2005年議定書。

4、《1988年制止危及大陸架固定平台安全非法行為公約》,及2005年議定書。

5、《1989年國際救助公約》(SALVAGE 1989)。

傳送門:

21個主要國際海事組織機構

海事圈裝逼指南:混海事圈必須知道的十大海事組織

來源:中國海事。


推薦閱讀:

中國海員失去了在國際航運界 展示形象的機會
【航運史上的今天】哥倫布抵達美洲,到死他都堅定認為那是亞洲 | 航運界
上海加速國際航運中心建設
尼加拉瓜運河開通對航運業影響幾何

TAG:航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