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總督與民國、新中國哪一級別官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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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畢徽
引子
08-27
清延明制,民延清制、今延民制。中華三千年來政府組織形式一脈相傳,大體相同。其只因中央與地方相互制衡、形制隨權力消長而有所變化。但萬變不離其專權根本。以此為思考起點,可觸類旁通也。
本文主述清代總督職權以及民國、當今與之相仿者。以清晰脈絡,追本溯源。
一、清代總督
清雍正以前,特別是明代,總督為臨時性官職,有事欽命,事畢反朝。自雍正後,定為常設機構。總督源於平亂,以協調各省軍政,征糧調兵協調漕運等,故一般統領兩個以上省份。巡撫、提督皆受其節制。因督、撫職能基本相同。故只統領一省者,以督兼撫,或有撫無督。
品秩:(嘉慶十四年欽定)
凡加兵部尚書銜者,須兼任都察院右都御使,為從一品。
凡加兵部侍郎銜者,須兼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為正二品。
其全稱因兼署事項各有不同。舉例說明較為明晰。
例一:直隸總督
」總督直隸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管理河道兼巡撫事「
管理督查直隸省政務、司法、財政,軍務,管理所轄境內河道漕運,併兼任巡撫。這裡面,其本職工作是管理轄區內軍政事務,管理河道、巡撫事為兼任。
其兼任事項隨時事所需而增減。上例為乾隆二十八所定。到了咸豐三年,其又兼任長蘆鹽政。同治九年,加三省通商事務,授北洋通商大臣,常駐天津,冬返保定。此時的直隸總督不但領軍民大權,而且又得外交權利,其勢甚大。後袁世凱任此官,漸成北洋軍閥前身。
例二:兩江總督
「總督兩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操江、統轄河南事務。」
兩江總督轄區有,江蘇、江西、安徽三省。康熙元年加操江事務,就是負責長江防務。道光十一年兼兩淮鹽政;同治五年加五口通商事務,授南洋通商大臣。其地位在總督中僅次於直隸總督。
清中期,有八位總督,即直隸總督、兩江總督、閩浙總督、兩廣總督、湖廣總督、甘陝總督、雲貴總督、四川總督。光緒三十三年設東三省總督。
二、民國巡閱使
清之總督隨著中央政府控制力下降,逐步形成了民國初期的軍閥集團。北洋軍閥從李鴻章的淮軍到袁世凱的北洋新軍發展而來,二位都做過直隸總督;從北洋系分裂出的皖系軍閥段祺瑞原是湖廣總督;奉系張作霖是東三省總督趙爾巽麾下大將;直系馮國璋、曹錕都是袁世凱軍、鎮統制。等等不足具言者,無不利用改朝換代之亂,擁兵自重,割據一方。
袁世凱建立北京民國政府以後,將各省軍政大權歸於都督。全稱:某某將軍督理某省軍務,後稱督軍。從名稱上看此職為武官,更像是清代提督。但亂世中文官政府不得不聽命於手握槍杆子的軍人,也是無可奈何之事。
軍閥各自為戰,以武力佔有數省。其首腦便兼任數省之都督、省長。中央政府鞭長莫及,只好授予巡閱使一職,加以籠絡。故而巡閱使成了與清代總督相仿的官制。
如東三省巡閱使張作霖和兩廣巡閱使陸榮廷。他們在勢力範圍內說一不二,集內政、司法、軍事、外交四大權於一身,更甚於總督,簡直就是土皇上。
1924年裁撤巡閱使之前,主要的有長江、南洋、海疆、直魯豫、晉察綏、東三省、蘇皖贛、兩湖、閩浙巡閱使。
北伐成功後,蔣介石成立南京國民政府,名義上統一全國。但其直屬之地也只有華中、華東而已。地方軍閥雖然表面聽命於中央政府,但其轄區內一切軍政財人的管理皆不受中央節制。所以,常有中央軍與地方武裝禍起蕭牆。終民國一朝,也未全部平定軍閥勢力,分散局面為倭寇所乘,釀成浩劫,殊為可嘆!
三、新中國初期六大行政區
當今制度中沒有與總督相當的官制,但在新中國孕育和誕生初期曾有過「六大行政區」,內設中央局,由中央派員常駐,總領數省之軍、政要務。與總督職權頗為相似。
有西北局、東北局、華北局、華中局、華東局和西南局,共六局。
以中共西南局為例。
西南局成立於1949年11月的湖南常德,評定西南後治在重慶。
鄧小平為第一書記、劉伯承為第二書記、賀龍為第三書記。同時任命劉伯承為西南軍政委員會主席、賀龍為西南軍區司令。
當時的主要任務是解放大西南。
解放後,在民政方面負責重慶、四川、雲南、貴州、西康(1955年撤銷,併入四川省與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一市四省的經濟、財政、文化等方面建設;軍事方面,一邊肅清國民黨殘敵,一邊著手解放西藏。
中央政府統轄大區,大區統轄省份,以軍為先,籌政固軍乃是其要務,與清代總督相似。鄧、劉第一書記和軍政委員會主席身份與清代總督職權極似,而賀龍西南軍區司令與清代提督頗同。
1954年裁撤。1959年西藏達賴喇嘛叛亂,解放軍平叛後,徹底打破了西藏舊勢力的殘酷統治。1960年再次設立西南局後,西藏自治區已於前一年成立,故其正式納入西南局。1966年文革前夕,各大區再度裁撤,再無復建。
至此,再不見與總督相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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