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零食選擇兩原則

【兒童零食選擇兩原則】 孩子成長過程中,零食是一個繞避不開的話題。很多家長對零食有著忐忑而糾結的心態,其根結,大體在於不知道該給孩子提供什麼樣的零食。  其實,零食就是正餐之外零散食用的食物。它不是洪水猛獸,它是對正餐的補充,補充得好,對孩子的成長大有裨益,補充得不好,才會不利於生長發育與身體健康。如果從零食種類選擇和加工方法選擇兩個方向,掌握兩個原則,困擾我們的零食選擇問題就能迎刃而解。  首先,我們來看看什麼食物原料製作出的零食,最有營養。 由於不同情況下會有不同的「最佳」選擇,所以我們可以用一條普適的原則來做具體的衡量,這條原則就是,零食與正餐互補。零食最重要的營養功能,就是可以補充正餐的營養缺陷,因此零食原料品種的選擇,要在全天營養平衡的框架下加以考慮,根據正餐的安排情況,選擇出營養上最互補的食物。要達到充足而均衡的營養,孩子需要每天平衡地攝入多種食物,以一位低年級的小學生為例,具體來說,大約需要攝入谷薯雜豆類 250克,蔬菜 250克,水果類 200克、魚蝦禽畜肉類 100克,雞蛋 1個,奶類 400克,另外還有大豆或堅果類約25克,能完成這些膳食內容,就能達到保證健康和促進生長發育的營養目標。如果在正餐中沒有足量提供以上類別的食物,吃零食就是一個很好的亡羊補牢的機會。最好的零食,就是一天里該有,但正餐又沒有充分提供的。比如孩子沒有吃夠乳製品,那麼來一盒純牛奶或酸奶就很棒;如果菜肴里有了腰果西芹,那麼再吃核桃瓜子等堅果就有了重複,不如吃兩個獼猴桃更好。總之,在均衡營養的目標下,零食選擇的第一個原則就是:在平衡膳食的框架內,與正餐互補。由於我國的正餐模式中一般較少提供水果、堅果和乳製品,因此,蘋果、桔子、核桃、花生、牛奶、酸奶就成為通常意義上的較好的零食品種。  選擇零食的第二個原則,是「新鮮低加工」。 這是在目前食品工業高度發達,食物被過度加工的大背景下,從食品製作工藝角度給出的零食選擇建議。比如食物原料選擇了「大棗」,那麼鮮棗、干棗,還有果脯如金絲蜜棗哪個更好?用「新鮮低加工」的原則就很容易判斷出鮮棗更有優勢。這是因為,越新鮮的食物,營養流失得就越少,出現食品變質的可能性也越小;而低加工的食物能保留更多的營養素,同時更少的製作環節也能減少妨害健康的糖、油、鹽及香精、色素的添加。在營養諮詢工作中,我們通常會根據食物的加工深度,把零食分成三個等級,比如水煮玉米棒子、蒸或烤的紅薯,還有新鮮的水果等等,都是可以「經常吃」的;葡萄乾、牛肉乾等,營養價值降低但危害不算大,是可以「偶爾吃」的,五顏六色的調味飲料、油鹽糖浸泡出來的果脯、薯片等,就屬於盡量「不要吃」的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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