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竊聽門」主角斯諾登藏身香港始末
「竊聽門」主角、CIA人員斯諾登以過來人身分直言,美國特工要一個人消失,說得出做得到。他避走香港,顯然是汲取了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的教訓。斯諾登明白,身處任何西方國家,都很可能被當局出賣給美國。相比之下,他認為來自中國則是民智選擇。
揭政府監控國民黑幕 美議員促引渡受審
近日大爆美國政府全面監控國民通訊的消息人士原來正藏身香港,他是29歲的美國前中央情報局(CIA)人員、國防承包商僱員斯諾登(Edward Snowden)。昨日斯諾登主動公開身分,聲言揭露監控黑幕是為了「捍衛全球人民基本自由」,來香港是因為相信「香港支持言論自由及政治異見人士的權利」,特區政府會「反抗美國的支配」。他希望最終可獲北歐國家冰島提供政治庇護。美國眾議院國土安全小組主席彼得.金(Peter King)要求把他引渡回國受審,但今次事件涉及敏感政治問題,隨時上升至外交層面,考驗中美關係。
來港因信「港言論自由」
斯諾登目前去向不明,美國《華盛頓郵報》昨稱,他透露自己藏匿在港島中區美國駐港總領事館的「中情局陣地」附近一間酒店,但尖沙嘴Mira Hotel(舊稱美麗華酒店)昨證實斯諾登曾入住,昨天已退房。港府發言人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所有個案均會按特區法例處理。
Mira Hotel證實曾入住
英國《衛報》網站上載在香港一間酒店專訪斯諾登的片段,戴眼鏡、蓄短鬍子的斯諾登透露自己是設備分析師,受僱於美國國家安全局(NSA)的承包商布茲艾倫(Booz Allen Hamilton),可接觸NSA電腦系統的最高機密。他在夏威夷辦公室取得美國政府截取電訊商Verizon用戶通話資料,以及透過PRISM計劃監控google、facebook等九大科網巨企業伺服器的證據,提供給《衛報》與《華盛頓郵報》。
盼冰島庇護 當地:須親身來
斯諾登稱,他在曝光監控內幕前,經歷漫長思想掙扎,他知道泄密面臨的風險,但看到密件引發外界關注,感到很值得,「即使只能短暫揭露主宰世界的美國秘密法律、不公平特赦和行政極權,我也感到滿意」。他強調並非想對抗政府,只是痛心當權者漠視國民福祉,又相信美國政府會盡一切辦法拘捕他,「沒想過可以重返祖國」,認為面前任何選擇都對他「不利」,但不打算長期匿藏。他透露,香港只是中途站,最終希望獲「重視網路自由」的冰島提供政治庇護。冰島政府昨日則表示,斯諾登若欲獲庇護,必須親身到冰島申請。
金融時報:中美關係受考驗
有美國專家質疑斯諾登為何逃來香港,因為中美雖無引渡協議,但香港與美國可互相引渡不涉政治的疑犯。休斯頓引渡法專家麥克納布(Douglas McNabb)說,由於斯諾登已承認泄密責任,美國可輕易提出引渡的理據,斯諾登只能辯稱事件屬政治問題,並非刑事案。
包括眾議院國土安全小組主席彼得.金在內的多名共和黨國會領袖,要求引渡斯諾登回國受審。他說,「倘若斯諾登真如其他所說泄漏機密,美國政府必須以最嚴厲法律起訴他,並儘快展開引渡程序。」
英國《金融時報》分析,斯諾登主動現身,令中美關係再面臨考驗,中方情報部門會有意向斯諾登套取情報,但中方亦不欲被視為包庇泄密者。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副教授沉旭暉向本報稱,雖然今次事件的性質,與美國對中國關於網路安全的指控並不相同,但外界仍將藉此得出美國在網路監控與安全問題上雙重標準的印象,這將令中國在這場爭議中增加話語權。
中國政府仍未回應事件,白宮與中情局則拒就事件置評。
在港3周僅3離酒店房 笠頭用電腦防窺視
斯諾登自上月20日抵港後,據報匿藏在中環美國總領事館附近的一家高級酒店,如驚弓之鳥般生活,至今已3周,僅離開過房間3次,還用盡方法避開監聽,連在受訪時聽到酒店響起警鐘,也以為是中情局特工逼他現身。
酒店響警鐘 怕遭逼現身
昨日身處香港的英國《衛報》記者麥卡斯基爾(Ewen MacAskill)透露,斯諾登由早到晚在酒店房內,由於房租及餐飲服務費用高昂,「他的信用卡快被『碌爆』」。斯諾登周日在房內接受訪問時亦稱,餐飲都以房間服務送上。
用房間服務 快「碌爆卡」
據《衛報》記者描述,斯諾登非常害怕被人報復跟蹤,以枕頭塞房門罅隙以防被監聽。在用手提電腦輸入密碼時,用紅頭巾遮住自己的頭與電腦,免被隱蔽鏡頭窺視。
斯諾登的行為看來像患了妄想症,但《衛報》指出,他在美國情報界打工近10載,清楚知道美國最大及最秘密的情報監察機構國安局及世上最強大的美國政府正在找他,夠他感到如斯害怕。
記者形容斯諾登是個沉靜、醒目、易相處及謙遜的人。當談及可能是通訊專家才會明白的監控技術,他看上去最是眉飛色舞。他對網路自由的重視,從其手提電腦的貼紙可見一斑,其中一個寫「我支持網路權益」,另一個則稱讚提供匿名技術的網上組織。
「唯一害怕損害家人」
他在說話時表現冷靜,但當談及泄密決定對家人、特別是幾個正為美國政府打工的家人的影響時,他熱淚盈眶,「我唯一害怕的是對我家人的損害。我無法再幫助他們,那令我徹夜難眠」。
高中輟學 IT奇才狠摑奧巴馬
「不想生活被記錄」
【明報專訊】自揭泄密者身分引發軒然大波的美國人斯諾登(Edward Snowden)現年29歲,雖然高中未畢業,卻是科網奇才,憑這天賦才能在遍地精英的中央情報局(CIA)佔據一席,之後在3間國防合約商任職,包括Booz Allen Hamilton。他聲稱看盡美國當局如何為了蒐集情報而「不擇手段」,而奧巴馬上任總統後更變本加厲,他不想生活在「一舉一動都被記錄的世界」里,在對奧巴馬幻想破滅後決定告發。
斯諾登周日在本港接受英國《衛報》記者訪問時表示,不惜放棄年薪約20萬美元(約155萬港元)的「舒適優越生活」,是因為有感「國家正在打造無法理解的秘密諜報機器」,刺探每個美國人,而相關權力「集中在少數不負責任的官員手中」,令他深感困擾。他說﹕「我不想活在干這種(監控)勾當的社會。」
斯諾登在北卡羅來納州伊麗莎白城長大,後來隨家人遷往馬里蘭州居住,鄰近國家安全局(NSA)位於米德堡的總部。他讀書成績不佳,為了取得高中文憑而在一間社區學院修讀電腦,但並未完成課程。
落選特種部隊 CIA步步高升
他在2003年加入美國陸軍,想參加伊拉克戰爭,因為自覺有責任解放受壓迫的人。不過,斯諾登在一次訓練中跌斷雙腳,被迫退役。美軍昨日證實他曾候選精銳特種部隊成員,但未能完成訓練。之後,他在NSA得到首份工作,在馬里蘭大學一個秘密設施任職保安員,其後轉到中情局擔任資訊科技保安,憑卓越網路知識和電腦技能,迅速獲破格晉陞。
2007年,中情局派斯諾登往瑞士日內瓦,以外交官身分負責電腦網路安全工作,令他得以接觸大量機密文件。他說,知道得愈多就愈質疑政府行徑。他透露,中情局人員為了獲得銀行秘密資料,曾灌醉一名銀行家並慫恿他駕車回家,當銀行家醉駕被捕時,卧底特工假意幫他,藉此建立友好關係並招攬。
特工設醉駕陷阱 為招銀行家
斯諾登聲稱在日內瓦時就曾想將政府的秘密行為公之於世,但最終沒有這麼做,一來因為中情局秘密行動主要是對人而非組織或制度,他擔心揭露後會危及他人,二是因為2008年奧巴馬當選總統,他希望能帶來真正改革。
盼奧巴馬改革 反變本加厲
他在2009年離開中情局到國防承包商工作,被派駐NSA在日本美軍基地的機構。斯諾登批評奧巴馬政府沒有充分調查涉及前任小布希政府的監控指控,姑息涉嫌犯錯的大人物,蠶食社會公義,更延續前朝監控政策,這令他的希望幻滅,決心打破沉默,「我無法埋沒良心,允許美國政府侵犯全球人民私隱、網路自由和基本自由」。
法新社稱,斯諾登去年向信奉自由至上論(libertarian)的共和黨眾議員保羅(Ron Paul)捐款,支持他競逐共和黨總統候選人資格;保羅一直捍衛憲法原則及個人自由。而公眾資料顯示,斯諾登的母親任職於馬里蘭州區域法院。鄰居稱,他已有多年未探望母親。
情報工作大幅外判 泄密風險增
斯諾登是美國外判國防合約商布玆艾倫(Booz Allen Hamilton)員工,布玆艾倫與美國政府關係密切,不少現任及前任高層皆來自美國情報機關。分析稱,由於成本問題,美國許多國土安全及情報資料都交由外判國防合約商員工處理,增泄露風險。
布玆艾倫收益98%來自華府
布玆艾倫在「財富500」企業排行榜排行第436,對上的財政年度收益達57.6億美元(447億港元),當中98%來自美國政府項目。布玆艾倫主要提供處理及分析大量蒐集數據的服務,下令嚴打今次泄密事件的國家情報總監克拉珀(James Clapper)為該公司前總裁;前中情局長伍斯(James Woolsey)曾任其副總裁;現任副總裁麥康納爾(Mike McConnell)則為小布希時代的國家情報總監。布玆艾倫總部位處弗吉尼亞州華盛頓市郊麥克萊恩(McLean),與中情局總部相鄰。
與政府密切 高層多情報官
斯諾登泄密風波導致布玆艾倫形象受損,勢打擊情報機構對其信任。今次事件亦揭示美國以私人外判公司處理高度機密資料衍生的保安問題。《華盛頓郵報》2010年發現,1931家外判商在全美1萬個地點做反恐、國土安全及情報工作,估計三分之一擁有高度機密國安資料處理許可的美國人為外判企業工作,單是布玆艾倫便有逾萬名員工擁有該許可。2011年,國際黑客組織Anonymous就聲稱盜取布玆艾倫數以萬計加密軍方資料密碼檔案。
未能滿足爆料者要求
《衛報》近日就泄密案報道大出風頭,但據美國《華盛頓郵報》記者格爾曼(Barton Gellman)披露,斯諾登(Edward Snowden)是先找《華郵》幫忙,但《華郵》基於有關消息涉及國家安全,未滿足其所有要求,他才找上《衛報》記者格連沃爾德(Glenn Greenwald)。
斯諾登「說事實者」代號
格爾曼昨發表文章,詳述與斯諾登接觸經過。兩人在今年5月初起用文字方式非正式聯繫,斯諾登以「Verax」(拉丁文意指「說事實者」)為代號,格爾曼則以「Brassbanner」自稱。斯諾登當時提到﹕「我明白我將為自己的行為而受罪,當這些資訊回歸民眾後,就是我完蛋之時。」
5月16日,兩人首次直接以文字聯繫,當時斯諾登仍未肯提供自己的身分,並要求記者小心處理報道內容,以免國安局(NSA)憑其強項——語義分析來得知其身分。斯諾登寫道﹕「要你保密消息來源很難,但如果你助我揭露真相,我會覺得這是公平交易。」
複製密件 稱病請假來港
就在這幾天,斯諾登在夏威夷辦公室里復製機密文件,然後向上司要求放幾星期假以醫治羊癇症,並於5月20日隻身飛來香港。5月24日,他向格爾曼發電郵稱,以往的泄密者都沒有好下場,但他希望自己的行為能鼓勵其他人挺身而出。他聲稱自己打算向冰島或其他擁有「強大網路與新聞自由」的國家尋求庇護,要求《華郵》在72小時內將PRISM監控計劃的全部41頁PowerPoint內容公開,並在網上設置密碼鍵,讓他藉以向外國使館證明自己就是泄密者。
格爾曼稱無法保證,他回應說﹕「我為我們無法單方面維持這項行動感到遺憾。」隨後不久,他便接觸《衛報》記者格連沃爾德,但同時與格爾曼保持聯繫。
《華郵》徵詢官方意見後,最終於上周將被認為不會威脅國家安全的4頁PowerPoint公開,這比《衛報》曝光「PRISM(稜鏡)」計劃只早了約20分鐘,但《衛報》在這之前已先揭發NSA蒐集電訊商Verizon的客戶通訊資料。
報道前警察已接觸家人
格爾曼在《華郵》報道刊出前再與斯諾登接觸,斯諾登稱「警察今天早上已到過我(在夏威夷)的家,這件事顯然對我的家人造成深遠與嚇人的衝擊 」。昨日,身分曝光的斯諾登再對格爾曼說,自己對兩種可能結局——獲得庇護或成為階下囚,均做好準備。
港美有移交協議 葉劉:離港才安全
曾任保安局長的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說,香港及美國已簽署兩項司法互助協議,香港對斯諾登而言並非「避風港」,應是離港才安全。但據該兩項協議,涉事者所犯須為刑事罪行才受理,此外亦須豁免「政治罪行」,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這次事件較難以刑事罪為提控理由。
協議訂明涉事者須犯刑事罪
葉劉淑儀說,港美簽訂「移交逃犯」及「刑事事宜司法互助」協議,對斯諾登來說,香港並非法律真空地也不是「避風港」,若然犯下刑事罪行,法理上美國可要求港府把斯諾登移交美國。
不過,葉太稱,按兩地協議,移交罪犯須符合既定準則,涉案者干犯的必須是刑事罪,而相關行為在港亦屬刑事罪才符合協議。但若所犯的是政治罪行,便不符合司法互助協議,不得移交。美港兩地,例如入侵電腦、黑客等活動,可能違反刑事罪行。
資深大律師、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表示,是否屬政治犯罪須由法庭決定,最大可能是以「間諜罪」及「竊取國家機密」入罪,但本港沒有「間諜罪」,亦未見「竊取國家機密」的刑事案例,難以刑事罪行作為提控理由。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說,美國提出引渡要求後,涉事人仍可向聯合國駐港難民專員公署申請為政治難民,獲批准後,港府不能將其遞解出境。
申做政治難民 港不能遞解出境
時事評論員林和立稱,泄密事件令奧巴馬政府尷尬,相信會要求把斯諾登引渡回美,「無可能不理這件事」。但他認為,斯諾登年紀較輕,職級也低,所得情報亦未至於非取不可,他對中國而言「不是好有價值」,估計中方不會因此與美國抗衡,予以政治庇護;若美方要求引渡,則要視乎美方及斯諾登的理據,由本港法庭判決。
根據港美簽署的「移交逃犯」及「刑事事宜司法互助」協議,美方可要求香港協助逮捕涉事者,但兩協議內含限制引渡的條件,法例第503F章《逃犯(美利堅合眾國)令》第六條,若逃犯所犯罪行屬「政治性質」,「則不得把有關逃犯移交」。第525F章《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美利堅合眾國)令》第三條提出兩項協議不適用的情,一是「協助要求會損害香港的主權國政府(即中國)的主權、安全或公共秩序」,二是「被(美方)指構成刑事罪行的行為,在被要求方的管轄區(香港)發生,並不構成刑事罪行」。
國際評論﹕斯諾登避走香港明智嗎?
大爆美國國家安全局(NSA)大規模秘密監控通訊內幕的前中情局人員斯諾登(Edward Snowden)避走香港,勢成中國一大外交考驗。表面看來,斯諾登選擇來港並公開揭露自己就是泄密人,是聰明,也是一場政治豪賭。
政治豪賭 自投中美外交棋局
斯諾登以過來人身分直言,美國特工要一個人消失,說得出做得到,他從美國出走,已是別無他法的選擇。雖然港美之間在回歸前曾簽署引渡協議,但協議容許雙方就政治犯罪的引渡要求拒絕合作,任誰都知道,這種關乎中美關係的大事,最後拍板的肯定是北京。
斯諾登避走香港,顯然是汲取了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Julian Assange)的教訓。為免可能先被引渡往瑞典再被送交美國,阿桑奇現在只能屈居於南美厄瓜多駐英大使館。斯諾登顯然明白,身處任何西方國家,都很可能被當局出賣給美國,而尋求小國幫助也未必管用,畢竟他們可能無法頂得住美國的外交乃至政經壓力。至於俄羅斯、委內瑞拉或伊朗一類與美國關係平平甚至較差的國家,雖然也可以選擇,但這些地方的言論自由紀錄欠佳,斯諾登潛逃這些地方,只會惹來「口說捍衛自由、雙腳卻往另一邊走」的抨擊。
看中香港自由 中國具政治本錢
相比之下,中國作為新興強國,確是有較多本錢向美國說不,而香港則是世界公認言論尚算自由的地方;但這不代表北京不會拿斯諾登作為外交籌碼。對中方而言,斯諾登可說是奇貨可居,北京確有可能考慮運用這張牌,換取美方在其他領域的一些承諾或讓步。
由於習奧會剛為推動中美髮展「新型大國關係」謀求合作共贏踏出重要一步,華府可能「打蛇隨棍上」,要求中方合作交人。為免破壞剛取得的外交成果,中方可能會「適可而止」提出一些相關合作條件,例如要求華府在引渡潛逃美國的中國貪官罪犯等方面,打開較便利之門。中美雖於1985年成立了中美執法聯合聯絡小組,但仍未有簽訂雙邊引渡條約,一大原因是條約要美國國會批准,而國會內質疑中國法制的聲浪則向來高漲。
逢習奧會 華府或打蛇隨棍上
當然,正如分析家Josh Marshall指出,中美還有很多更重大事情需要合作,到底美方會否隨便冒「為了一棵樹犧牲一片森林」的風險,向北京強硬施壓要求交人,也是一大疑問。在中美外交博弈中,斯諾登只是一枚棋子。未來一段日子恐怕他還得天天如坐針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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