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西法師:《入菩薩行論》講記 第65課
發了菩提心之後,一起繼續學習寂天菩薩所造的《入菩薩行論》。《入菩薩行論》是教導我們如何發菩提心、生起菩提心的殊勝竅訣綱要。每次我們在修善法之前,或者我們剛剛念完祈禱文之後,我們都要一起發菩提心。實際上,在嘴裡說一下發菩提心,或在心裏面想一想「發心為利他,求正等菩提」比較簡單,要從內心深處生起菩提心,就不是特別容易了。
怎樣生起菩提心呢?必須要依靠正確的方法。《入菩薩行論》就是和我們一起討論怎樣來生起菩提心的一種殊勝的修法,我們首先要學習裡面所講的內容,然後要進行思維,思維之後懂得了怎樣發菩提心的竅訣,從而生起定解沒有懷疑。第三步,我們要去串習,或者緣其他的如《大圓滿前行》、《大圓滿心性休息三處三善引導文》等竅訣書所講的修法,通過裡面的引導文幫助我們生起菩提心,或者直接依靠《入菩薩行論》中的頌詞,自己把它們做一個歸攝,作為每天觀修菩提心所緣的修法。
無始以來,我們很少接觸過菩提心的修法,有些人根本沒有接觸過,或者有些人接觸得不是很深,現在我們通過學習《入菩薩行論》,至少可以在我們的相續當中種下菩提心的種子,以前已經種過種子的,要想方設法讓它成熟,已經成熟的,要想方設法地讓它變得更加清凈,變成解脫的一種強有力的助緣。我們能夠在一起學習發菩提心的頌詞,思維發菩提心的意義,觀修菩提心的竅訣,確確實實是無始以來所做的最殊勝的事情。在這一世當中,我們做了其他一些世間合法、不合法的很多事情,進入佛門之後,也做了一些其餘的、相似的法義的修行,實際上在所有佛法法義的修持中,真正對菩提心的學習生起歡喜、產生定解,來串習菩提心、生起菩提心,這在整個世間的一切所為當中,的確是最為殊勝的一種機緣。
我們在遇到這樣一種善法的時候,不要認為隨隨便便可以遇得到,實際上是通過各種善緣成熟,我們才有了今天能夠拿著《入行論》的法本,一起學習裡面所宣講的菩提心竅訣教義的機會。或者說,我們有了這種機緣之後,還要想怎樣讓這種機會延續下去?怎樣讓這種機會轉變成真正讓我們相續中產生更深、更廣菩提心的機緣。否則的話,今天我們也許有了手捧《入行論》的聽聞機會,但是如果我們沒有再接再厲去提高修學的時間、質量等等,可能我們這種善緣就只限於能夠看到《入行論》,能夠聽聞《入行論》的詞句,而沒有把它轉變成一種更加深入的機緣,趨入到《入行論》所詮菩提心的深廣意義中去。
第一我們已經有緣學習了,第二我們還要在這個基礎上盡量地深入它的意義,力爭在我們的相續當中儘早地生起菩提心。《入行論》是幫助我們生起菩提心的殊勝指南,我們可以把它作為一生當中必備的、能夠輔導我們的心靈、增進我們心靈修行的殊勝竅訣之書。
我們在《入行論》當中學到了第五品,學習生起正知正念。在這一段內容當中,講到了饒益他眾之利,分略說和廣說,現在講的是廣說,也分兩個科判:通過財物饒益,通過法饒益。現在我們學習到第一個問題,分為施衣食之方式,第二個施身之方式。第一個科判已經學完了,怎麼樣布施自己的食物,怎麼樣合理分配自己的食物、衣服等等,或者說我們應該在修法當中抱持一種什麼態度。
在經典、論典當中,也鼓勵我們去做財物、食品、衣服的布施等,但是我們也要了知當中的意義。有些時候我們認為,既然鼓勵我們做廣大布施,那我們就用很多精力去尋找衣食用來布施。一方面,作為菩薩的確需要圓滿資糧、利益眾生,所以需要衣服、食物做布施,但經論中也講到,與其花費很多時間和精力去尋找大量的衣食來做布施,實際上我們還應該做到知足少欲,如果能夠知足,也是一個殊勝的布施,這是從另一個側面講的。
我們如果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做廣大布施上,就有可能為了尋找這些東西付出很多精力和時間,作為凡夫人,如果在尋找衣食的過程中沒有調伏自心,很有可能最後就演變成對食物、衣服的耽著。在知足少欲的前提下,如果我們有多餘的食物、衣服,或者我們能夠無勤獲得很多衣食,就可以把這部分拿來做布施,培養自己的慈悲心。專門為了布施去尋找很多衣食,只有修心成熟的大菩薩可以這樣做。比如釋迦牟尼佛在因地修行時,看到眾生為了尋找衣食經歷痛苦、造下很多罪業,菩薩就專門去尋找如意寶和很多財富來布施給眾生,這是作為菩薩的一種專門修行,另當別論。
作為初學者,我們更應該注重調心的修行,應該把主要注意力放在修持知足少欲上,如果有知足少欲的修法,或者自己沒有自私自利的耽著,又有其他的機緣,我們就可以去專門尋找衣食等做布施。我們看經論當中的所詮,應該分清兩種情況:作為初學菩薩的重點是什麼?作為已經修行有素的菩薩是怎麼做的?佛經中的這些典故、公案,有些是講修行很長時間的菩薩的行為,有些是針對初學菩薩所做的行為,所以我們在修學的時候,應該分清楚不同的情況、不同的場合,根據實際情況做取捨,這方面是非常有必要的。
講完了財食的布施之後,我們講第二個科判:
巳二、施身之方式:
施身就是布施身體。初地菩薩才真正能夠把自己的身體布施給眾生,作為初學者,布施身體也需要看機緣是否成熟。第二個科判正是要告訴我們,什麼時候可以布施身體,布施的機緣什麼時候成熟,必須做仔細的觀察,如果不仔細觀察,非常莽撞就把自己的身體做供養、布施的話,不但得不到真正的法義,還很有可能因此心生修行的違緣,沒辦法繼續修行。
修行佛法應該是一種循序漸進的、細水長流的方式,如果只是三分鐘的熱度,或者只憑一時的血氣之勇,做一些其他人難以做到的、或者佛經中所說的菩薩的高層次的修法,實際上我們沒有辦法持續保持。如果只是一下子或者兩三分鐘可以做到,我們咬咬牙就行了,但實際上並不是這樣,修行的關鍵是要調整心,外在的行為是幫助我們成熟心的一種方式。
我們在學習佛法的時候,如果只看到表象,沒有知道它的真實意義,就無法真實了知佛經的密意,正確地去修持佛法。此處所講的施身,雖然在經典當中也告誡過菩薩,這是最終要進行修持的,初地菩薩的確也有這樣的能力,但是針對初學者來講,剛開始就冒冒失失地去施身,的確是一種魯莽作法。
經典、論典當中所講的施身,大概可以從兩個方面來進行判定:一個方面是指初地以上的菩薩,他的大悲心已經非常清凈,證悟了空性,布施波羅密多已經串習得非常純熟,這時他可以直接把自己的身體做供養、做布施,這樣可以大大增長修行的資糧;還有一個方面,作為初學者或者悲心還沒有清凈的菩薩,可以通過觀想的方式來施身。比如在密法中有古薩里修法,就是觀修施身法,通過儀軌的觀想,把自己的身體布施給其他的鬼神和眾生。對於很多初學的菩薩,或者還沒有到達修行圓滿的菩薩來講,這是可以實行的一種方式。
布施有一種由外而內,或者由易而難的次第。對一般的世間人來講,都認為如果有了衣食,人生就會幸福,如果缺乏資具,就認為人生非常貧窮困苦,所以人們追求的就是這個衣食。雖然如此,但是如果衣食和身體比較,人們肯定對身體的執著更強烈。所以修布施的第一個步驟首先就是布施衣服、食物等等,如果修得比較純熟了,就要開始逐漸去布施自己的身體。因為身體的執著比財物衣食的執著重得多,所以施身是能夠快速圓滿自己修行的一種殊勝方法。
雖然前面再再分析,施身可以很快圓滿資糧,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講,身體也是一般眾生最難以割捨、最難放棄、最執著的所緣和對境。所以我們在布施的時候,就不能夠把最難割捨的東西首先布施出去,或者憑著一時的血氣之勇,把身體布施掉、毀壞掉,最後自己得不償失,這方面我們必須進行考慮。佛法的修持,是屬於智慧、悲心的修行,大乘的本體就是智慧和大悲,做任何修法都需要具足這樣的要素。一方面要培養自己的悲心,一方面也要培養自己的智慧。有了智慧之後,我們才可以分辨得清楚,什麼是該做的,什麼是不該做的,什麼時候該做,把這些分析得清清楚楚,就真正掌握了修行的扼要。頌詞當中講:
修行正法身,莫為小故傷
行此眾生願,迅速得圓滿
頌詞告訴我們,修行正法的身體,不要為了一些很小的因緣去傷害它,如果我們能夠保護身體行持佛法,眾生的願望也會很迅速得以圓滿,這是字面意思。
下面分析「修行正法身,莫為小故傷」。首先我們的身體是暇滿人身,暇滿的人身是可以修持殊勝佛法的,可以修持小乘、大乘、密乘的修法,所以身體是修行正法的一個所依,是修行正法的一個工具。
前面我們分析得很清楚,因為身體是佛法的修行所依,我們要長期依靠,所以不要因為一些小的因緣去傷害它。怎麼理解呢?比如有些眾生沒有飯吃,就請菩薩布施手腳給他,滿足他的飲食,這樣菩薩即便是滿足他,也是很小的利益。雖然在經典、公案當中,也有很多菩薩這樣做了,為了眾生很小的利益布施了自己的身體。但是實際上,這些眾生不必真正以菩薩的肉作為食物,因為現代有很多食物可以選擇,其他清凈的肉類、蔬菜、飲食非常多,菩薩可以布施其他東西來滿足他的飲食需求。
還有一個問題是,菩薩為小利益布施身體之後,有可能對以後的修行造成傷害,自己的修行沒有辦法得到很廣大的增長,所以不要為了很小的因緣傷害自己的身體。我們把身體布施給對方以後,也許對方的心愿暫時得到了滿足,雖然看起來似乎也是在利益眾生,滿足眾生的心愿,但我們真正從它的利弊作衡量的時候,對自他來講,都是弊大於利。
所以我們要把很多因素考慮進去——雖然這樣可以滿足眾生的願望,也是善法,但這和中止一個菩薩發菩提心、中止菩薩修持善法比較起來,這樣施身的確是很小的利益。自己得到了很大的傷害,對修行也沒有什麼上進,對對方也沒有大的幫助,有可能因此退失或者妨害了菩薩的修行。所以,看似一種善法、一種殊勝的修法,但是如果它的必要不大,必要不大的緣故,所以佛陀遮止不要在這種場合、這種階段開始布施自己的身體。
施身還有其他方式,比如燃指供佛,或者把自己的身體焚燒去供養佛等。在一些很了義的、宣講殊勝修法的經典、論典中,也有這種講解和宣說。但我們必須知道,並不是所有人一進入佛法的修行就要施身,也不是所有的初學者都要這樣做。這是針對一些修行很長時間的人,為了有所突破,或者依靠這種大精進、大毅力可以圓滿殊勝資糧的緣故才可以開許。一般的人資糧沒有圓滿,心力沒有達到堅強殊勝,做這個修法的確是非常不合理的。
「行持眾生願,迅速得圓滿」。「行持」是什麼意思?就是我們要愛護奉行正法的身體。我們的身體是奉行正法的身體,並不是造罪的身體,也不是虛耗人身、虛耗時間的身體。這樣的身體,就成為了一個修行正法的所依,保護這個身體,實際上就是在保護正法的延續。雖然所有的法都是安立在心上,但如果沒有身體的話,我們單靠心也沒有辦法完成很多佛法的修持。
一些經論當中說,我們這顆心應該有個所依。比如到了中陰身的時候,因為粗大的肉身已經捨棄了,漂流在中陰界的心識因為沒有一個所依的緣故非常不定,很難安住在一個地方。離開粗大肉身之後,心識什麼地方都可以去,除母胎和金剛座之外,其他地方都可以隨便穿越。因為沒有身體所依的緣故,這個心特別不定。而我們修法應該有一種比較穩定的心態,如果沒有身體作為所依,我們的心就定不下來,心定不下來,就沒有辦法安住在法義中,所以身體是讓心安住的一個所依。
我們前面講,法依靠於心,身體是一個心的所依,我們修行善行必須依靠身體。比如聽聞、打坐、頂禮、供養等很多善法,都必須依靠身體來完成。身體奉行正法,我們就要愛護它。愛護身體,依靠身體來行持善法,就是第三句「行持」的意思。
「行持眾生願,迅速得圓滿」。這樣行持,眾生的心愿很快就可以得到圓滿。「眾生願」可以從兩個方面去解釋,第一個方面,眾生就包括我們自己。如果我們自己發了離苦得樂或證悟殊勝法義的願,假如我們保護身體的話,相續當中的這些善願都可以迅速得圓滿。還有一個方面是指其他眾生的願望,依靠我們保護修行正法的身體的緣故,也可以迅速得以圓滿。如果我們依靠這個身體獲得了菩薩果、獲得了佛果,我們就可以自由自在地、無勤任運地去利益眾生,就可以滿足眾生的一切心愿,所以這方面的利益是非常大的。
如果把第一句、第二句和第三句、第四句的意思作個比較,這個意思就更明顯。第二句當中講「莫為小故傷」,前面提到這也是滿眾生的心愿,但是這裡給眾生的滿足,不是圓滿的、長久的,只是滿足了眾生一點點的心愿。因為一點點眾生的利益,失去修行正法的人身,傷害長時間積累正法的身體就得不償失了。
我們看第三句、第四句,如果保護身體,讓身體持續去累積資糧,當我們獲得證悟的時候,就可以給眾生提供長久滿足心愿的機會。都是滿足眾生的心愿,但一種是傷害自己的暇滿人身,暫時滿足眾生的一點心愿,滿足之後就難以為繼了;還有一種是我們現在保護人身、依靠人身修持,將來就可以永久地、恆常不斷地去滿足眾生的願望,而且是滿足眾生的一切心愿——不管是在輪迴中獲得安樂的心愿,還是獲得覺悟的心愿,作為成佛的人來講,這些心愿都可以迅速滿足。
按照顯教的講法,迅速滿足是指三個無數劫成就無上正等正覺的佛果。三個無數劫難道是迅速嗎?我們說三個無數劫肯定不迅速,但我們如果把眼光放遠再來觀察,實際上三個無數劫應該是很迅速的,現在只需要三個無數劫了,而我們以前流轉輪迴的時間是無始的,沒有開頭,已經過了無數個三個無數劫了。再往後,如果現在沒有發菩提心,沒有解脫,往後流轉的時間還是會沒有終結。所以,我們把眼光往前放到無限遠,往後放到無限遠,再去觀察中間這個三無數劫,它在整個輪轉過程當中,的確可能就是一眨眼的時間。迅速得以圓滿可以從這個方面來解釋。
當然在了義的經典當中,三無數劫實際上是不了義的說法,在很多經論中講,實際上菩薩根本不需要三個無數劫。三個無數劫的時間,主要是以最初發心的速度去計算的。有些地方把三無數劫解釋為三大惡行、三大恆河沙一樣多的煩惱。所以三無數劫就是時間很長的意思。在很多了義的經典或者密法竅訣中說,實際上不需要這麼長時間,但前提是我們一定要保護好修行正法的身體,保護好之後,可以實現圓滿眾生一切究竟心愿的事情。
這裡告訴我們以智慧、理性的思維方式來看待施身。如果把這個問題搞清楚,就知道:為長久利益眾生而保護身體,或者為了讓自己享受世間的快樂而保護身體,二者之間的差別是非常大的。大德們、上師們告訴我們,對待這個問題不能走入極端,不能為了讓身體享受而保護它,也不能為了修行正法一定要摧殘它,兩方面都要制止,然後行於中道。一方面我們要把它作為一種修行正法的所依,另一方面,我們對於這個所依要保護。
比如說我們坐船到大海的彼岸,大海無邊無際、很寬很大。我們要從此岸到彼岸,必須要依靠輪船。輪船一方面只是一個所依,正航行在茫茫大海中的時候,那我們能不能說,我們不管這個所依了,反正最後也不需要它,乾脆把它弄爛了!不能這樣。雖然它是個所依,但我們正航行在大海中的時候,還是要想方設法地去保護它,如果哪個地方壞了有漏洞,我們馬上要去修補,我們要保證到達彼岸之前,它能夠正常地發揮它的效用。我們對待身體的態度也是一樣,它有它的使命,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要保護它。如果它完成使命,比如這一輩子完結了,我們就把這個身體拋棄,然後再去選擇一個人身,通過善業再去投一個人身繼續修行。要把這個問題看清楚,既要保護它,也不能過度地去縱容它。
悲願未清凈,不應施此身,
今生或他生,利大乃可舍。
頌詞講到了布施身體的時機,在怎樣的必要之下布施身體。前面講不要為了很小的因緣就傷害自己的身體,那麼什麼情況下才可以布施身體呢?在我們的大悲心還沒清凈前,就不應該布施身體,反過來,如果悲願清凈了,我們就可以布施自己的身體了。在今生或者他生當中,如果對眾生利益很大的情況下,才可以捨棄自己的身體,字面意思是這樣的。分析這個頌詞,大概可以分成兩個部分。第一句、第二句作為第一部分,第三、第四句作為第二部分。
我們布施身體的第一個因緣必須要悲願清凈,「悲願未清凈,不應施此身」,反過來講,悲願清凈了「乃可施此身」,悲願清凈之後就可以布施身體。還有第二個問題就是「利大乃可舍」,即便是悲願清凈,還要看利益大小。如果真正對眾生利益非常大,這個時候就可以捨棄身體,如果利益不大,就不要捨棄身體。所以我們可以把頌詞解讀成布施身體的兩個要素、兩個條件,如果這兩個條件都已經具足,你就可以布施身體。如果不具足,那布施身體的時候必須慎重了。
我們看「悲願不清凈」,那什麼是「悲願清凈」呢?在講義和很多注釋當中,都講到初學者的大悲和意樂都沒有清凈。比如現在我們可以發一個悲心或者利他心。我們認為:我發了利他心,發了大悲心,因為我的發心很清凈,我是想著利他,我就可以去布施身體。或者因為有些時候在菩薩戒中,可以開許做一些在其他經論中遮止的身三語四的行為,如殺生,偷盜等等,有的人就說:我發的心是利他心,我發的心是好心、善心,所以我可以傷害眾生、可以去殺人。但是這裡還有一個條件,就是不管是自己布施身體也好,還是我們去做一些身三語四的開許也好,必定要讓自己的悲心非常的清凈。因為有時我們的發心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善心,但其實夾雜了自私自利,而這個方面我們通過現在的分別念是觀察不到的,或者這種悲心是一時衝動,時間長了就會後悔,也是不清凈的。在意樂沒有清凈之前,因為第一很有可能夾雜了我們的煩惱心;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他的心不穩定,第一剎那、第二剎那可能發的是清凈心,但在第三剎那、第四剎那就可能開始產生後悔了,就是說不可靠。
我們觀察施身與否的時候,必須要悲願清凈。一般來講,證悟了大乘的初地之後,菩薩的意樂是比較清凈的。一方面他證悟了空性,壓服了粗重的煩惱,他的悲心通過很長時間的串習,非常廣大、深切,的確沒有夾雜自私自利的作意,他的悲心是清凈的。這種悲心是很穩定的,不是一兩分鐘產生悲心,然後就慢慢退失了,初地菩薩的相續當中不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他的悲心一方面很穩定,一方面很清凈。在這樣的情形之下,第一因為他有明確的目標,悲心很清凈,第二因為他有殊勝的證悟,布施身體之後不會後悔。
布施身體,畢竟是把自己身體的一部分移植或者毀滅,這樣就少了一隻手、一隻腳,或者少一隻眼睛、一個耳朵。一般眾生對身體的執著是最嚴重的,我們這麼執著的身體,在少了一塊或者不具圓滿的時候,就會覺得很懊悔,很容易產生一種後悔心。雖然不是百分之百的凡夫人都會產生後悔心,但是普遍來講,絕大多數的人如果自己的手腳少了一塊,以後修法做事不方便了,這時就會想當時如果不布施就好了,如果不布施的話,我現在的身體是健全的、齊全的,就開始產生後悔心。按照因果的法則,如果做了善法產生後悔心,就會滅掉自己所造的善根。這樣的話,善根沒有得到,自己的身體也殘缺了,對自己的身心沒什麼大的利益,對眾生和自己的確都沒有產生很大的效果,所以悲願沒有清凈的話,一般來講是不開許施身的。
如果達到了悲願清凈,因為菩薩有穩定的大悲心、穩固的禪定,也有證悟空性的智慧,所以他不認為身體很重要,而把身體看成菜葉一樣的卑微之物,把菜葉布施給眾生是不會有後悔心的。菩薩通過長時間的修鍊,對待身體的態度已經到達意樂很清凈的狀態時,就可以布施了,沒有絲毫的問題,也不會有絲毫的後悔心。所以悲願清凈就可以布施身體,悲願不清凈就不能布施,這是第一個條件。
第二個條件「利大乃可舍」。為什麼要把頌詞分成兩個部分來講呢?因為即便悲願清凈,有時也不一定要布施身體,還要看一個要素——利大否。布施身體利益到底大不大?雖然菩薩有這個能力,但是如果利益不大,也不會布施。如果利益非常大,他就可以布施身體,不管是今生還是他生,都可以捨棄自己的身體。釋迦牟尼佛在因地布施自己身體的時候,也是考慮到利益很大,很多菩薩也是這樣的。雖然很多初地菩薩的悲願都清凈了,都有布施身體的能力,但是不是所有的菩薩,只要得了初地之後,都要布施自己的身體呢?這個不一定。有這個能力,不一定要布施自己的身體,還要看有沒有大的利益才行。這麼多初地菩薩,真正布施自己身體的不是全部,也有一部分沒有布施,這是什麼原因呢?他們也會觀察、分析利益大不大,如果利益大才會做布施。所以我們再次說,佛法的確是一種智慧的教育,並不是說我頂了一個初地菩薩的頭銜,頂著這個初地菩薩頭銜之後,這個頭銜成了我的束縛之因——既然我是初地菩薩,我不布施身體不好意思,好像布施身體成為了一種壓力——沒有這樣的壓力。一方面菩薩的確有這種能力,第二個方面菩薩布施不布施自己的身體,他必須要做觀察,一定要做智慧的觀察。如果真正有大必要他做布施,如果沒有大必要他不做布施。他的身體不做布施,也可以用其他方式去廣大利益眾生。
我們看佛因地修行的公案,有時會產生一些疑問,什麼疑問呢?比如在《賢愚經》或其他公案里多次提到:帝釋天化成乞丐,或者魔王變現成一個人,去索要菩薩的手腳、腦髓、眼睛、器官、身體或生命,那時菩薩的身份是國王或導師等等,他的手下有很多臣民和眷屬。當他要布施自己的頭或身體的時候,手下有很多眷屬勸他說:你布施身體是滿足了一個人的心愿,那麼我們怎麼辦呢?這麼多眷屬都依靠你生活,這麼多的眾生怎麼辦?經常有這樣的描述。
我們會想:是啊,菩薩布施生命去世了,這麼多人的利益誰去負責呢?不是說布施身體要能夠有大利益嗎?這不是為了一個人的小利益而損害了大多數人的利益嗎?表面上是這樣,其實我們分析的時候,菩薩的確做到了「利大乃可舍」,他把「利大乃可舍」的意義已經做了非常圓滿、非常完美的詮釋。
為什麼這樣講?因為從眼前來看,的確只是為了一個眾生而損害了大多數人的利益,但從長遠看來,有時是菩薩在即將要登地之前,他要做一次這樣的大布施。他的悲願已經接近圓滿、清凈,但就是差了一點點,關鍵一步邁出去之後,他就可以到達一個新的境界。這是菩薩從凡夫到初地,或者從地上地的時候。從這種情況看來,如果這個修法一旦圓滿完成了,他就可以登地的。比如月光菩薩在布施自己頭顱的時候,他就說在這棵樹下我已經第一千次布施自己的頭了。當他把自己的頭布施給討要頭顱的婆羅門的時候,這時空中傳來一個聲音:月光國王(就是月光菩薩)因為布施頭顱而登初地了。菩薩因為布施自己的頭而圓滿了布施波羅蜜多,因為這個因緣已經登了初地,所以這是很大的利益。看起來好像是把其他眷屬——這些王妃、人民的利益於不顧,滿足了一個人的心愿,而且對方拿這個頭也沒什麼用,只是去換一點賞金而已,但是菩薩因此登上了初地,一旦從凡夫到了初地之後,菩薩利益眾生的能力、發願力和功德一下子就增長了無數倍,所以這是很大的利益,像這樣就可以捨棄身體。
而且菩薩發願:我要依靠這樣的布施來圓滿成佛的資糧,依靠這樣的功德,我成佛之後一定要度化你們。菩薩通過布施自己身體的善行,以菩提心、大悲心攝受了這些眷屬,成為了他們長遠的安樂之因。從這方面觀察,的的確確利益很大,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為了一個眾生傷害了很多眾生的利益,但從更長遠、更深層次的原因去分析,其實菩薩是觀察到:通過這個方式,自己的修行將邁進一大步,而且通過這個修行,將攝受很多的眾生於未來的利益當中,成佛之後,他可以更加圓滿地利益眾生。
佛陀的公案當中有很多此類描繪:當時佛發了菩提心,說諦實語,然後布施身體、大地震動等等。這些佛陀因地布施自己身肉的公案,能長久地啟發後學者。這個善舉不單是布施自己的頭只有幾秒鐘的時間,或者布施自己的肢體器官只用幾分鐘時間,這種菩薩行的影響是很深遠的,從開始一直影響到現在,而且還要影響以後的很多眾生,這才知道佛陀的教法真正很偉大,不單影響我們這個世界的眾生,而且還影響其他世界的眾生,這些公案在啟發眾生的善心、啟發眾生對佛道、對菩薩道的嚮往之心方面,作用是不可忽視的,非常巨大。
如果全方位觀察,的確菩薩布施的時候做到了「利大乃可舍」,我們就能夠完全理解為什麼佛陀當年要這樣做布施了。所以悲願清凈是第一個要素,第二個是利大才布施。我們可以看到,現在安住世間的很多上師、菩薩,雖然功德已經到達了初地,但他們是不是布施自己的身體,也要看利益是不是很大,如果利益很大的話,他就可以布施身體。如果布施身體而導致其他眾生的慧根、慧命中斷,這樣雖然滿足了少部分眾生的願,但因此傷害其他眾生的法身慧命,菩薩不一定會做這種布施。
這個頌詞主要是針對初學的人,因為眾生的思維不是很清晰,容易衝動。他看到這個問題之後,要不覺得必須要布施自己的手腳,要不就產生一種畏懼心:菩薩道太恐怖了,趁早退出去,否則不知道哪一天佛陀或者菩薩要我們把自己的手和眼珠獻出去,與其這樣,不如現在就退出,這樣考慮肯定就不敢進菩薩道了。還有一些初學者比較莽撞——既然佛要求我們布施手腳,那我趕快砍下來去布施,這樣是會後悔的,也不必要。
對初學者要把問題交代清楚: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然後在什麼時間可以做,通過什麼方式做。菩薩在做這些事的時候,都是要具備條件的。現在我們再看菩薩的行為,就可以作為一種我們以後圓滿的榜樣。我們發願以後當我的悲願清凈了,對眾生有很大利益的時候,我一定奉獻自己的身體去救度眾生、去幫助眾生。這個時候我們可以發願,通過發願引導去逐漸積累六度的資糧,到了一定程度的時候願力成熟,就可以布施身體去利益有情。
上面是講以財饒益,下面是講以法饒益。
辰二、以法饒益:
無病而覆頭,纏頭或撐傘,
手持刀兵杖,不敬勿說法。
以法饒益和以財饒益,都是菩薩在修法過程當中的必修之法。在家菩薩主要以財施去利益眾生,出家菩薩主要是以正法利益眾生,這當然不是絕對的,並不是在家菩薩一定就不能以法饒益,出家菩薩一定就不能以財饒益,是以主要、次要而分的。
通過正法饒益眾生,是一個更直接、更殊勝的利益眾生的方法。釋迦牟尼佛講過:在一切饒益眾生的手段當中,以正法饒益眾生是最直接的。因為法就是道,什麼道?趨向於涅槃的大道。有了大道就可以趨向於涅槃、趨向於覺悟。而其他如飲食等令身體獲得利益是間接的,而法是直接的。
以法饒益眾生是佛陀出世利益眾生最殊勝、最直接的方式,也是菩薩所做的饒益當中最殊勝的方式。因為法很重要的緣故,我們學法修法得到的利益非常大。在學修過程當中,要去觀察、分析,這樣聽聞佛法的利益很大。在緣法方面,一定要非常小心謹慎,非常注意。聽法有很多規矩、規律,一方面我們要從法當中得到利益,一方面我們還要如理如法地聽聞,否則我們雖然聽聞到了正法,但如果沒有如理如法,得到的利益就不大了。
頌詞當中講了一些聽法的規矩:「無病而覆頭,纏頭或撐傘,手持刀兵仗,不敬勿說法。」必須要有一種恭敬的心態和行為,才可以真正做到如法而聽,這樣就可以得到很多功德利益。比如經典當中講,聽聞正法可以了知殊勝的意義、殊勝的所為;聽聞正法可以斷除無義的行為;可以斷除大的罪業;可以得到殊勝的涅槃,這些功德都是通過聽聞正法而得到的。我們要知道聽聞佛法的一些方式。
第一,無病而覆頭。如果我們在沒有病的情況下,或者上師沒有開許的情況之下,聽聞佛法時不能夠覆頭。比如出家人用披單把頭蓋住,在家人用布或圍巾把頭覆住,這就是一種不恭敬的行為。纏頭是古印度的習俗,很多人頭上纏著頭巾,按規矩來講,應該把頭巾解下來。
戴帽子聽聞佛法也是一種不恭敬、不如法的行為。聽聞佛法的時候,應該注意一些聽法的規矩。一般來講現在都在室內聽法,並不需要撐傘,但如果是在室外聽法,有時舉辦一些露天的法會,或者在露天聽聞佛法的時候,就不能夠撐傘。如果講法的上師、善知識開許了,撐傘就是無過失的,如果不開許,就不能撐傘,撐傘就是一種不恭敬說法的行為。如果講法者明明看到下面的人戴帽子、撐傘,還給他們宣講佛法,會有一些過失。
「手持刀兵仗」,手裡拿著刀、兵刃或者手仗聽法也是不恭敬的。總而言之,如果態度不恭敬,就不能給他們說法。為什麼要很恭敬呢?因為講法能夠直接利益眾生,是直接饒益眾生的一種殊勝方便之道。而且法本身的教義很珍貴、很殊勝,為了體現對法的尊敬,必須要做出一些恭敬的姿態。如果把頭蓋住,或者撐傘、拿刀兵仗等等,都是不太恭敬的方式,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就不能說法。
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講法規矩:比如在中國,法師進經堂之後,所有人都要站起來;外國也有在下面恭恭敬敬地合掌的;有的地方是跪著迎接。上師、法師進來之後,所有人都站立起來其實是對法的一種恭敬。講法者坐於高座代表什麼?代表法本身很珍貴,因為法很珍貴,所以講法者坐於高座。還有對講法者作供養、承侍,也是因為法很珍貴的緣故。我們在聽聞正法的時候,應該有這種規矩。
上師要求我們在聽法的時候,不能坐得比講法者還高。不管是在法座下聽法,還是在電視面前聽法,講法者應該置於高處,聽法者應該處於低處,這樣就體現出法的尊貴。在聽聞正法的時候,為了打破傲慢心盡量坐於低處,這是很重要的。
從講法者來講,別人恭敬你,給你頂禮、站立等等,實際上主要是因為法。因為你在講法的緣故,你代表法,你在宣講正法,別人才對你恭敬,而不是因為你自己證悟了法性,或者本身怎麼樣了不起,並不是這樣。如果我們不注意覺得我了不起,你看別人都恭敬我,並不是這樣的,如果你不講法,別人也不會恭敬你,如果你不修法,別人也不會恭敬你,是因為這個法而尊貴的。
不管是講法的人受到恭敬,還是聽法的人恭敬講法的人,都是因為法非常殊勝的緣故。有些地方講,如果聽者置於高處而法師置於低處,不能講法;如果法師站立,下面的人坐著的話,也不能講法;法師在後面,聽法者在前面,也不能講法等等。有很多不能講法的注意之處,因為處處要凸顯一種法的尊貴。
如果講法者坐於很低的地方,或者大家都不恭敬講法者,就會對法本身失去恭敬心,如果對法不恭敬,我們怎麼能夠從法當中得到利益呢?不能夠得到。所以我們不單對法要恭敬,對法本也需要恭敬。法本雖然是書本,雖然文字是紙張和油墨組成的,好象沒有什麼好恭敬,但它是正法的一個載體,正法的法義通過文字表現出來,所以我們對法本也要恭敬,應置於高處和乾淨的地方。我們不能從法本上跨來跨去,不能隨便染污、損壞法本,這都是因為法本身的殊勝性。所以法本是很殊勝的,甚至於《金剛經》說,法本在的地方就有塔,「皆為是塔」。所以我們要知道,因為法傳遞了實相、傳遞了信息,所以本身就是非常值得尊敬的。
如果不恭敬法,就不能給他講法。有些人很傲慢,為了打破他的傲慢心,有時候講法者故意首先不給他講法,讓他再再勸請,再再祈禱之後才講——「在你這樣的大智者面前我怎麼敢講法呢?」這時他就會覺得自己是不是很傲慢,要不要打破傲慢,自己必須要持一種很恭敬的姿態。有了恭敬才會有法義,才能得到利益,不恭敬就得不到法義。恭敬一方面是內心的恭敬心,一方面也要表現在行為和語言上,語言要恭敬地祈請,行為要保持一種謙卑的姿態,有了這些,傳法的緣起才成熟,緣起成熟了,傳下去才有意義。大家知道恭敬正法,正法的地位才能凸顯,大家才會恭敬法、尊重法,才願意去接近法、修持法。如果大家對法都不恭敬,隨隨便便,也沒有人會知道法的尊貴性;如果大家不尊重法,就沒人願意去修持正法,它裡面有很深的緣起。
莫示無伴女,慧淺莫言深,
於諸淺深法,等敬漸修習。
下面在法方面給我們做一些開示。「莫示無伴女」是指除了一些特殊的必要性之外,一般來講,尤其是出家的法師,在開示正法的時候,不應該在寂靜的地方給一些單獨的、沒有助伴的女人講法,這是一個方面。第二個就是「慧淺莫言深」,對一些智慧比較淺薄的初機者,不要宣講過於甚深的法義。「於諸淺深法,等敬漸修習」,對於一切淺法、深法,都應該平等恭敬,逐步地修習。
裡面講了三個意思,第一個就講到了「莫示無伴女」。如果講法者是凡夫,單獨和女人獨處的話,剛開始可能講的是法,時間長了之後,就有可能生起貪慾心,毀壞正法和人的相續。如果講法者、聽法者都是凡夫,就容易對修法產生障礙。即便講法者是菩薩,沒有任何不清凈的念頭,但是其他沒有智慧的人看到之後,認為一男一女在寂靜處可能是做非法的行為,也會對菩薩、對法作誹謗,這樣的過失也很大,給自己和他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所以要盡量避免在寂靜的地方單獨為女人講法。
第二是「慧淺莫言深」,講法的時候,應該觀機而逗教。如果是佛陀、聖者,他們以智慧或神通直接就可以觀察聽法者的相續,給他傳一些他能夠接受的正法。凡夫人直接這樣觀察可能有點困難,但我們可以通過交談、試探,大概知道他的習氣所向,他能夠接受什麼樣的教法,或者通過由淺而深的方式去引導也可以。首先講簡單的、能接受的,再講稍微深一些的,接受之後再講最深的,這樣逐漸來教導、串習。否則,如果給智慧淺薄的人直接講很深的空性、密法竅訣,對他來講沒有任何利益,他們接受不了,也沒有辦法生起信心和修行。隨隨便便這樣去傳正法,有可能就失壞了法的價值,調服不了眾生的相續,乃至於讓聽法者覺得佛的教法莫名其妙,或者故弄玄虛,有可能對法產生詆毀和邪見,所以對淺慧者一開始不要直接講甚深的法。但這個問題也不是絕對的,因為有些人雖然是初學,但他有接受的能力,有些人雖然學了很長時候,但沒辦法接受的也有,主要是看智慧的深淺,如果智慧很深就可以傳深法,如果智慧很淺,首先傳淺法再傳深法。
第三個問題,「於諸淺深法,等敬漸修習」。對比較淺的法如入門的法、小乘的教法,比較深的法如大乘空性、廣大菩提心的修法、密乘的修法,都要「等敬」——平等恭敬,因為它們都屬於佛法的範疇,能夠調服眾生的煩惱,對眾生都有正確的引導作用,所以應該平等恭敬。「漸修習」,對於淺法和深法,一方面自己要平等恭敬,一方面自己也要由淺而深地去修習,也要引導其他人去修習,這兩句話主要是教誨我們不要因無知而謗法。
在講聞法必要的時候說過,聽聞佛法可以斷除大罪業,大罪業是什麼?大罪業就是謗法罪業。聽聞佛法就可以斷除大罪業,是什麼意思?因為我們聽聞了佛法,就知道佛講每一種佛法的必要和密意,它是對不同根基的人的不同宣說和不同觀照,佛對這種根基的人講這個法,對那種根基的人講那種法,對不同根基的眾生都是有利益的。我們就知道,一切法都是能夠利益眾生的真正佛法,就不會因為這種佛法適合我而讚歎它,那種佛法不適合我,就要詆毀、捨棄它。如果智慧不深,很容易謗法,謗法在佛法當中是最重的罪業,甚至於比五無間地獄的罪業還要重。如果沒有謗法,造了五無間罪可以依法而懺悔,如果謗法之後,懺悔的對境沒有了,能夠懺悔的法都誹謗了,那麼通過什麼來懺悔呢?所以這個罪業就不能清凈或者很難清凈。
往生極樂世界的兩大障礙當中,一個是五無間罪,一個是謗法罪。尤其是謗法罪非常微細,很難認清和懺悔清凈。我們聽聞很多佛法之後,知道了佛講法的原則,就是針對五濁眾生的根基而傳法,每個眾生都可以通過不同的教法得救,這時我們就能對一切佛法能夠平等恭敬,然後逐漸修習。
上師法王如意寶給我們講過一個竅訣性的教言:一切佛法不管是南傳的、北傳的還是藏傳的,我們都要平等恭敬,但在修學的時候,我們選擇其中某一支、某一個傳承就可以了。比如在對其他佛法都平等尊敬的前提之下,我選擇凈土;或者我對所有佛法都不誹謗,我選擇修持禪宗,選擇修持藏傳佛法、選擇修持寧瑪派的修法。自己既平等恭敬了佛法,而且又學到了其他的佛法。在修學的時候,不至於因為對所有的法我都有信心,所有的法我都要修。作為一個凡夫人來講,時間、精力是有限的,沒有條件去修這麼多的法。只有在平等恭敬所有的法、有機會盡量聽聞佛法的基礎上,我選擇某一個法一門深入,這樣可以得到最大的利益。這是以法饒益的其中一部分。
本課就講到這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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