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父母的火氣從何而來
07-06
養育者挑剔或剝奪孩子表達自己感情的權利,會造成孩子內在的憤怒。但,這只是外因、客觀原因。對於父母的憤怒,還有來自孩子內部的主觀原因,那就是無所不能的掌控感,即誇大的自戀。孩子的願望和想法被剝奪 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薩提亞模式臨床應用治療師,天地之中心理營養工作室首席諮詢師王金現表示,我們經常看到一些處於青春期的孩子,跟父母之間,幾乎可以說是勢不兩立,如同水火。一位名叫小卡的小孩在諮詢中,每當提到父親,就會說恨不得殺了他。小卡發誓說,即使父母死了,也不會回去看他們。 那麼,為什麼孩子會對父母有那麼大的火氣呢? 小卡講述了他小時候的一件事情。小區有塊空曠草地,經常有孩子踢球玩。那天晚上,有家低層住戶家裡的窗戶玻璃被弄碎了一塊,就挨家挨戶地詢問。問到他家的時候,小卡的父親不問青紅皂白,拿起掃帚就打小卡。小卡屈打成招,但父親仍然不依不饒,最後鄰居實在看不下去,說一塊玻璃不值錢,回去自己換一塊好了。 提及這件事,小卡恨得咬牙切齒,在小卡的記憶中,父親簡直就是個暴君。母親要麼不說話,要麼跟父親站在一邊。小卡從來不敢表達自己的願望,不敢表達自己的意見。即使被冤枉了,也不可以爭辯。因此,他總覺得自己會做錯事,會惹別人不高興,覺得別人不喜歡他會挑他的毛病。這讓他成年後一直不敢跟人交往,常常陷入到人際恐懼和深深的自卑當中。 顯然,小卡在早年的養育關係中,不僅不可以表達自己的攻擊性,就連表達自己的願望、需求、想法的權利,也被剝奪了。「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小孩子在早年被壓抑的攻擊性或憤怒,在青春期必然會以不恰當的方式暴發出來,這就造成了孩子的叛逆或者跟父母關係惡化。 種什麼因,得什麼果。那麼,作為父母,首先需要審視的是自己養育孩子的方式:你允許孩子成為一個獨立的個體嗎?你允許孩子表達他自己的願望需求和意見嗎?父母別按照自己願望塑造孩子 很多父母,只是想要按照自己的願望,去管理或塑造一個理想化的、成功的孩子,卻有意或無意地剝奪了孩子表達自己感情的權利。這就是孩子對父母感到憤怒的外在原因。這也是越來越多孩子出現心理問題的環境因素。 王金現主張,父母要為孩子表達內在的攻擊性提供安全的環境,這樣,孩子才能體驗到被接納,才能對自己感覺良好,對他人產生信任,才能發展出良好的人格特徵,擁有良好的人際關係。 嬰兒從出生開始,便用哭泣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需求,從而得到母親的照料。這也是他們控制母親的最初原形。在母親盡心照料之下,他們獲得的是無所不能的掌控感:我的任何需求都可以被滿足,甚至是必須得到滿足。特別在獨生子女的內心深處,這種唯我獨尊的感覺,可能更加嚴重。 但是現實很殘酷。從幼兒園開始,便要參加各類輔導班特長班。內心無所不能的自尊越來越脆弱:一方面覺得自己無所不能;另一方面覺得自己一無是處。於是,內心衝突如同兩匹反向的馬拉著的車,左右都不是,只有被撕裂的感覺。 這種撕裂的感覺,在青春期得到暴發。因為更大的衝擊隨之而來,就業工作的壓力、戀愛成家的壓力等等。在這種壓力之下,孩子們的自尊再也承受不了了,甚至自我也到了崩潰的邊緣。 現實從來不是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這一點,如果早在幼兒期就被埋植在孩子的內心深處,無所不能的感覺就會得到整合。一個能夠適度接納挫敗的孩子,一定會成為一個心智成熟的孩子,這樣就會被培養發展出健康的自戀——既能夠發展出適度的自信、掌控力,又能接受現實的不允許。 所謂誇大的自戀,就是不肯接受現實的不允許。那麼,在被現實撞擊得粉碎之際,他們必然暴發出巨大的憤怒。 憤怒,除了指向自己、責備自己以外,最為親近他們的父母,也成為被攻擊的對象。在現實中,越是感到脆弱,對於父母的期待就會越高。然而父母卻不是無所不能的,必然把失望還給他們,於是,父母自然就成他們攻擊的對象。 當親子關係中的矛盾出現時,我們到底是要強調養育關係呢,還是強調孩子作為個體的心理發育呢,抑或兩者都不可偏廢?事實上是無法區分親子問題與個人成長問題之間的差異。因為二者本來就是一回事,只是看在什麼階段,誰更能擔負責任——父母還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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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機會,你還會選擇現在的爸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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