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教師吐槽「逼捐」被拘 認錯態度好暫緩執行
【財新網】(記者 孔曉琦 實習記者 張楠茜)繼河北「挑食被拘」案後,陝西又發生一起網友質疑政府強制捐款被行政拘留的案件。
近日,網上流傳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陝西渭南市華州區網友「劉銘」在網上發帖,質疑「華州區政府強制所有公職人員捐款200元請問是否合理?」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該案與河北「挑食被拘」案幾乎同一時間在網上發酵,警方所作所為再度引發各方質疑。
8月21日晚10點,渭南市華州區公安局官方微博「華州警方」做出回應,證實處罰屬實,並稱網帖中所提捐款為華州區建立健康扶貧基金向全區幕捐,屬自願捐款。「華州警方」通報稱,2017年6月7日8時50分,華州區一教師李某以「劉銘」署名通過自己的手機在西部網-民生熱線版塊發布了題為」華州區強制所有公職人員捐款200元,請問是否合理?」的網帖,內容為「華州區強制所有財政供養人員捐款200元,不交不行,這種行為是否違法?這不是霸王條款嗎?扶貧難道國家沒有專項扶貧機構和資金嗎?平時各種公款消費,貪污受賄,搜刮民脂,這會給人民辦正事時,做這種丟人現眼的事,還不知道大家把錢交了,錢都跑哪去了?不能讓這種土匪行為橫行,希望明查。」
次日,華州區公安局網安大隊受案調查。華州警方稱,經查,網帖中所提捐款為華州區建立健康扶貧基金向全區幕捐,屬自願捐款。李某因不滿捐款,便在網路上發布虛假信息希望引起關注。並承認帖文中「平時各種公款消費,貪污受賄,搜刮民脂,這會給人民辦正事時,做這種丟人現眼的事,還不知道大家把錢交了,錢都跑哪去了?不能讓這種土匪行為橫行,希望明查」這些內容為自己為吸引網友眼球,隨意從其他地方複製、粘貼,無憑無據,隨意捏造而成。
華州警方稱,李某作為一名共產黨員,人民教師,僅因個人對捐款事項不滿,便在網上發表帖文,對我區造成了嚴重負面影響,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利用信息網路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或者編造虛假信息,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尋釁滋事罪是情節犯,行為人實施尋釁行為達到上述立案追訴標準的,即可按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對於尚未達到上述立案追訴標準的,可按尋釁滋事行為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李某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的尋釁滋事行為。
華州警方同時稱,2017年6月9日,渭南華州區公安局對違法行為人李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決定。鑒於李某當時對其尋釁滋事行為認識態度較好,並親筆書寫了悔過書和申請,我局便通知李某所在單位將其帶回批評教育,我局對其行政拘留暫緩執行。
當地究竟有沒有強制公職人員捐款?財新記者查閱發現,6月8日,華州區政府網站發布《關於渭南市華州區建立健康扶貧基金相關情況的說明》,稱為了全面減輕因病致貧家庭醫藥費用負擔,切實解決貧困家庭因病致貧、返貧問題,華州區委、區政府決定設立健康扶貧基金。健康扶貧基金由區財政撥付500萬元和社會募捐資金共同組成。區委、區政府號召公職人員踴躍捐助,倡導社會募捐,為華州區扶貧攻堅工作奉獻愛心。華州區委、區政府在號召募捐中並沒有對捐助數額作強制要求,採取自願捐助的原則。「個別單位在組織募捐活動時,為提高本單位支持扶貧工作力度,存在攀比思想,急於求成,工作粗疏,導致個別公職人員對募捐活動產生誤解。對於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們將及時予以糾正、整改,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
財新記者注意到,網上發帖質疑華州區政府「逼捐」,「劉銘」並非首例。在渭南市政府官網的市長信箱欄目中,市民「何磊」6月7日即反映華州區強制財政供養人員向因病致貧家庭募捐問題。對此,華州區政府6月14日給出了類似回復,稱接到媒體反映和了解到相關情況後,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迅速展開調查,及時予以糾正和整改,並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使健康扶貧基金募集活動和諧、順利進行。同時,在華商網上,亦有網友在6月8日抱怨「強捐」問題。
此外,網上流傳的圖片顯示,李某或供職於華縣少華中學。該校工資數據明細情況顯示,工資表上幾乎所有員工均捐款200元。8月22日,財新記者就此致電少華中學,電話始終處於無人接聽狀態。
北京律師張新年對財新記者表示,《公益事業捐贈法》明文規定,捐贈應當是自願和無償的,禁止強行攤派或者變相攤派。「逼捐」行為屬於違法,應當問責相關責任人員;此外,當地政府面對質疑,涉嫌濫用警權,也應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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