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陽政協 >> 關於我區政務服務管理如何適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調研報告
為進一步提高我區政務服務管理水平,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區政協組織政協委員,深入區政務服務中心和區工商、地稅、住建、社保等部門,對我區政務服務管理工作進行了調研。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政務服務管理平台建設情況
我區的政務服務管理平台建設工作集中體現在,不斷加強區政務服務大廳的硬軟體設施設備標準化建設和區政務服務中心的管理運行規範化、服務機制便民化、服務體系集成化、服務要素集約化、服務手段信息化、服務特色品牌化等政務服務體系標準化建設方面。特別是區政務服務中心整體搬遷至新址辦公後,嚴格按照四川省地方標準設計,新中心建築面積達3500平方米,達到區縣級二級標準。服務大廳的辦公設施設備現代化、信息化程度極大改善,服務大廳的部門窗口設計為開放式工作前後台,創新實行前台接件、後台審批模式。區政務服務中心已成為服務群眾、服務企業的重要載體和轉變幹部作風、展示服務型政府形象的重要窗口。目前,中心日均辦件1600餘件,實際辦理提速84.7%;當日受理辦結率66.2%,提前辦結率100%;現場辦結率100%。電子監察系統滿意度測評結果顯示,辦事群眾參評率為90%以上,滿意率為100%。區政務服務管理平台的高標準建設和區政務服務管理的規範化運行,為我區政務服務管理更好地適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政務服務管理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整體推進情況
多年來,我區切實按照中央省市關於轉變政府管理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以政務服務中心、政務服務大廳為載體,以強化政務服務中心的服務管理功能和建立完善標準化的政務服務體系為抓手,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目標,將加強政務服務管理與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機相結合,通過加強政務服務管理助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通過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務服務管理水平,使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一)整合行政資源,推進「兩集中、兩到位」。按照「歸併職能、集中審批、充分授權」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整合全區行政資源、優化配置,確保全區行政審批(許可)職能部門的服務窗口集中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切實解決部門的行政審批(許可)事項向區政務服務中心集中不徹底和向服務大廳窗口授權不充分的問題,努力杜絕審批項目辦理的「體外循環、兩頭受理」現象。重點抓好「兩集中、兩到位」工作落實,即相關部門一律將其行政審批職能向行政審批股集中,行政審批股向政務服務中心集中;相關部門加大對服務窗口的授權力度,向首席代表簽發授權書,將審批項目的辦理職能進一步明確給窗口,使行政審批事項進駐到位,授權到位。目前,區政務服務中心共進駐160餘名窗口工作人員,入駐27個區級部門和2個公共服務機構,另有7個部門的項目納入中心綜合窗口代為辦理。
(二)嚴格項目清理,切實簡政放權。在對前幾輪行政審批項目進行全面清理的基礎上,認真開展「回頭看」。重點加強對全區所有行政審批、行政許可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清理,並通過各種方式,及時將清理保留的項目向社會公示。在2014年的項目清理過程中,我區共取消行政審批項目6項,無縫承接市下放行政審批與公共服務項目24項,區級保留行政審批項目87項,保留服務項目77項,垂管部門保留項目22項,並實現了100%全公開。
(三)優化審批流程,全面提速增效。進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審批各個環節的標準、條件、權責、時限等制度,明確各環節名稱、辦理時限、具體操作程序、監督等內容。對區本級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統一重新編製審批流程圖,力求審批流程最優,審批時限最短。服務窗口按規範製作辦件台帳,定期整理規範審批檔案,確保做到審批有記錄、環節有痕迹、錯事能追究。同時建立並完善辦件督查制度,定期組織中心管理人員對行政審批事項的各方面、各環節進行檢查。從而大大提高了窗口的當場辦結率和中心的整體服務功能。
(四)推行特色服務,切實便民利企。按照「統一受理、提前介入、同步審查、信息共享、公開透明、限時辦結」的要求,積極推進並聯審批,制定了《雁江區建設工程項目並聯審批實施辦法》,在全市率先對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實行「三證合一」聯合審批辦理,實現了審批時限大幅縮短、報審成本降低、審批效率提高。實行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牽頭聯辦、預約服務,加快項目審批手續辦理速度。大力推廣延時服務、現場審批、預約辦理、免費代辦、綠色通道等特色服務,提高便民服務水平。
(五)加強制度建設,實行科學管理。制定區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行為規範,完善首問責任制、責任追究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窗口及工作人員考核辦法等制度,實現了以制度管人、管事。充分利用行政效能電子監察系統,對各窗口的業務辦件情況和工作人員的施政行為、工作狀態等適時監察。建立巡查制度,隨時了解掌握政務大廳運行情況和檢查窗口工作人員在崗情況。聘請各界人士為行風監督員,強化對窗口及其工作人員在政務服務過程中「事前、事中、事後」的監督,從而保證了中心公開辦事、陽光操作。
(六)強化服務功能,完善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電子政務功能,改善電子政務大廳網路運行環境,加大電子政務宣傳力度,提高電子政務在群眾與企業中的知曉率與使用率。著力推進服務重心向基層轉移,加快構建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上下互通、左右銜接的政務服務體系。目前,全區26個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已全部投入正常使用,並實現了電子監察全面覆蓋;517個村社按「五個一」標準共建,成立了便民服務代辦點。大力開展政務服務下基層、進社區活動,並將活動常態化、制度化。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政務服務功能有待進一步完善。現有政務服務體系的功能比較單一,大部分局限於辦理行政審批、許可,還有許多與企業和群眾密切相關的服務領域還未涉及,特別是在社會公共服務、公共資源配置、政務公開、招商引資服務等方面的功能還有待拓展。政務服務信息化水平不高,網上審批、網上辦公等現代電子手段還未得到充分利用。
(二)區政務服務中心的協調監管難度大。由於政務服務中心對審批事項的協調和監管沒有相應的立法予以規範,政務服務中心與各窗口單位只是一種協調服務關係,其管理職能不強。雖然區委、區政府賦予了一定的管理權,但實際上很難運用到位,授權管理不充分。目前,區政務服務中心對部門窗口人員的管理主要是考核建議權,對行政審批事項的組織協調和窗口人員監督乏力。
(三)部分部門改革熱情不高重視程度不夠。部分窗口部門對「兩集中、兩到位」重視不夠,落實不徹底,對內部科(股、室)職能資源整合不充分,職責不明晰,問責機制落實不力,超時限辦結現象仍有發生。對窗口的審批許可及服務管理授權不充分,一些重要審批事項仍未做到應進盡進,「小權進、大權不進」,「體外循壞」現象仍然存在,將重要服務項目、關鍵辦事環節仍放在本單位辦理,把政務服務中心窗口作為「收發室」,「兩頭受理」,讓辦事群眾「兩頭跑」。有的單位一把手及分管領導未能堅持定期到現場指導窗口業務。有的部門不按要求選派符合條件的人員到中心工作。
(四)窗口工作人員綜合素質和服務意識有待提高。有的單位把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當作一種形式,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人員變動頻繁,隊伍缺乏相對穩定性。有的單位在選派人員時抱著「應差」的想法,把中心的窗口工作當成「守攤子」,派一些業務不熟、不會計算機操作、年齡偏大的工作人員入駐大廳,甚至選派工勤人員、臨聘人員、退休返聘人員頂崗。有的派駐人員擔心到政務中心工作後與原單位聯繫較少,其人事關係、工資關係及選拔任用受影響,加之中心各方面管理嚴格,因而到中心工作不是心甘情願,工作熱情不夠,上進心不強。
(五)政務服務管理的組織保障需進一步加強。由於受客觀條件和現實因素影響,有的部門在服務管理中解決為群眾、企業「最後一公里」服務問題時面臨具體困難。主要體現在部門間配合不夠、工作經費不足、派駐窗口人手緊張等方面。比如住建部門在辦理農房產權證過程中,由於農村客觀存在村民建房違規超面積、佔用紅線和未取得相關規建手續、工程質量不過關無法竣工驗收等實際問題,導致農房產權證辦理難,群眾怨言大,部門工作處理難。而要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多部門配合和村民法規意識增強。又如工商部門,由於當前登記制度改革,加之市場創業熱情高漲,開業申請數量大增,而上級在工商登記費方面只預算2萬元每年,登記費壓力驟增。再就是受人員編製緊張的客觀限制,有的部門確實無法派出過多業務骨幹到窗口,特別是有的重要服務窗口單位,比如社保局,有11個經辦服務窗口,每天接待服務對象工作量大,加之管理服務精細化,要抽派足夠精幹人手到窗口工作的人事壓力大。
(六)少數鎮鄉認識不夠到位,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建設發展不平衡。由於部分鄉鎮尤其是其主要領導思想認識不足,重視程度夠,積極性不高,或客觀條件不成熟,導致部分鄉鎮的便民服務中心及村便民服務代辦點建設工作滯後。
四、建議意見
(一)進一步築牢思想認識。加強政務服務管理,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黨政重視、「一把手」重視是前提,部門配合是關鍵。各級各部門尤其是承擔行政審批(許可)服務管理的職能部門,要進一步增強政務服務管理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從全區、全局整體出發,主動配合區政務服務中心,切實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任務與政務服務標準化工作落到實處。
1.思想認識再提高。區級各職能部門和鎮鄉(街道辦)要進一步重視政務服務窗口建設。一是落實領導責任制,真正構建起主要領導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抓到位的工作格局,形成「部門圍繞窗口轉,窗口圍繞群眾轉」的工作常態。二是配齊配強窗口人員,充分授權服務窗口,加強對政務服務中心及便民服務中心(室)窗口工作的日常管理、業務指導。三是自行承擔行政審批責任,自覺接受辦事公眾監督,定期公開和報告行政審批實施情況。
2.部門協調配合再加強。各相關政務服務窗口單位要樹立全區政務服務管理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總體「一盤棋」思想,加強協調配合,既要緊密結合實際,研究制訂各自配套措施和辦法,各施其職,又要上下聯繫,部門間左右溝通,相互協作配合,促進信息資源共享,確保改革上下銜接、整體推進,便民服務快捷高效。
3.組織領導再加強。建議區委、區政府進一步將政務服務管理和推進行政審批體制改革工作納入綜合目標考核和黨風廉政責任制、行政機關績效考核及民主評議範圍,切實完善考評辦法,細化考評標準,注重考評結果運用,落實、逗硬考核激勵。
(二)進一步拓展政務服務功能。要以社會需求為導向,以群眾滿意為宗旨,以「創新服務方式、延伸服務觸角、拓展服務領域」為原則,以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標準化為依託,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目標,全方位拓展政務服務職能。
1.強化基礎功能。進一步強化全區政務服務管理資源的有效整合,區政務服務中心要充分發揮好在辦理行政審批與服務事項、樹立親民愛民的政府形象、促進政府職能轉變與行政體制改革、對行政審批進行監督等方面的基礎功能作用和在推進政務公開與政府信息公開中的載體作用。
2.拓寬、延展政務服務範圍。在鞏固政務服務中心現有功能的基礎上,努力拓展中心在資源配置及社會服務方面的功能,盡量擴大政務服務中心的服務範圍。著力推行上門服務、先時服務、延時服務、集約服務、預約服務等服務制度。充分開發利用電子政務,切實將政府公共資源交易、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等信息在網路平台及時全面公開,有效對接。
3.創新政務服務方式。圍繞提高政務服務的信息化、標準化水平,積極探索代辦服務、移動許可、網上辦理、電子政務、聯辦會辦、並聯審批、容缺審批等新型服務方式,不斷探索審批服務市場化改革,更好地服務群眾和企業,營造良好的政務服務環境。
(三)進一步強化區政務服務中心自身建設。政務中心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務和實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的綜合平台和重要窗口,必須賦予區政務服務中心在政務服務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中綜合與重頭地位。
1.強化協調監管職能。為進一步推進政審批制度改革,解決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職能弱化的問題,建議區委區政府進一步健全完善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制度,明晰中心對部門行政審批許可事項和政務服務管理工作的協調監管職能、職責,切實賦予其必要的審批管理權和監督權,並督促相關部門自覺配合中心加強政務服務管理,建立起政府主抓項目進駐、中心落實管理協調的運行機制。
2.健全協同管理機制。在窗口人事管理和業務指導上,要進一步完善「中心與部門,部門與窗口」的雙向聯繫雙重管理制度。窗口工作人員一經明確,未經中心同意原單位不得擅自調換,確因不勝任工作或有違紀行為,「中心」有權提出換人要求,使政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進得來,留得穩,管得住」。
3.完善激勵機制。建議由區組織部門、人社部門和政務服務中心聯合出台剛性管理文件,明確政務服務中心作為培養鍛煉幹部的實踐基地,窗口工作人員在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工作視為下基層鍛煉,窗口工作時間計算為下基層鍛煉時間;定期對窗口優秀工作人員給予獎勵,特別是在公務員年度考核時和區級各項榮譽表彰中,優秀等次和表彰名額適當向區政務中心窗口人員傾斜,以增強窗口服務人員的榮譽感和歸屬感。
4.強化隊伍建設。區政務服務中心要積極主動,各派員單位要大力支持,定期組織對窗口人員的學習培訓,並有計劃地組織優秀人員外出交流學習。區政務服務中心對進入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員要嚴格把關,建立窗口工作人員的准入、退出機制以及輪崗制度。各職能部門應選派素質高、業務精、能力強的同志到窗口工作,並將窗口工作人員在中心工作的情況作為晉級考核的重要參考。
(四)進一步加強政務服務體系和平台標準化建設。政務服務體系的完善與標準化建設,是政務服務深化和拓展的基礎。
1.推進服務平台場地設施標準化。在場地外觀、標牌標識、硬體設施、服務行為等方面統一標準,努力完善功能配套。
2.推進三級服務體系標準化。切實推進服務重心向基層轉移,不斷健全完善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政務服務體系,著力構建全區上下互通、左右銜接的服務體系。尤其是鄉鎮(街道),要進一步將涉及群眾利益、關係民生的事項全部納入便民服務中心,在場地建設、硬體配套、制度建設、網路運維、事項進駐及人員培訓等方面不斷完善。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窗口工作的業務指導與培訓。
3.推進電子政務平台標準化。維護好電子政務大廳運行的網路環境,已建成網上辦件系統的部門應即時主動協調開通與電子監察系統的數據介面,實現數據共享、實時監控。加大對電子政務大廳的宣傳力度,確保電子政務大廳信息公開準確、及時。
(五)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轉變政府職能、推進管理創新和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關鍵,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內在要求。
1.強力推進「兩集中、兩到位」。按照「應進必進」的原則,區政務中心要協調監督相關部門把未進中心的項目徹底進駐中心,敦促各部門加大對窗口的授權力度。各部門要嚴格執行窗口「首席代表制」,將審批項目的辦理職能一律明確給窗口,並賦予「首席代表」辦件處理充分的決定權,堅決杜絕體外循環、兩頭受理。嚴格實行「一個窗口」受理、「一個窗口」辦結的「一條龍」服務,杜絕辦事群眾「多頭跑」、「來回跑」的現象。
2.繼續抓好項目清理和銜接。區政務服務中心要嚴格按照《雁江區區級部門行政許可目錄》(資雁府發〔2015〕6號)要求,督促進駐中心各部門對182項行政許可項目在窗口做好公示。相關部門要結合省、市發布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意見,對審批項目與前置條件進行全面清理,對上一級下放的項目做好銜接,注重服務項目的整合和開發,並按照統一標準編製行政審批項目的大項、小項目錄,逐項製作辦事指南和示範文本,實行動態管理、定期公示。
3.優化簡化項目審批流程。相關部門要配合區政務服務中心,以清理後公布的事項目錄為依據,進一步科學合理制定具體審批流程並著力規範。要按照至少提速50%的要求,確定行政審批和服務項目的承諾時限。對需要多個部門分別實施審批,且相互之間關聯度大的事項,實行「並聯」審批。即明確審批的直接受理部門,由直接受理部門作為牽頭部門負責受理,並抄告相關部門;明確每個審批環節的前後置條件、辦理時限和責任;明確在規定期限內相關部門同步進行審核並出具批件,並向社會公示。
(六)切實加強政務工作保障。建議區委、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對區政務服務管理工作重要窗口部門在人事編製、工作經費等方面予以適當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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